南史札記 · 南史札記
《齊本紀》下第五
《和帝紀》 句後輒雲「愁和帝」,至是其言方驗(汲古閣本頁十九下)
慈銘案:「帝」,《齊書•五行志》作「諦」。帬向後,總而結之,名曰「反縛黃麗」(頁二十上)
慈銘案:《齊書•五行志》作「黃離」。古無「鸝」字,只作「離」。《爾雅》:「離,黃鳥也」。《說文》同。
《梁本紀》上第六
《高祖武皇帝紀》 時正尊號,帝不從(頁五下)
慈銘案,「時」為「待」字之誤,梁書作「待正尊號」。
又《梁書》「待正尊號」下有「然後進軍」四字,此疑脫誤。
荊州遣冠軍將軍鄧元起,軍主王世興、田安等會大軍於夏口(頁六上)
慈銘案:「夏口」,《梁書》作「夏首」。
甲寅,東昏遣寧朔將軍吳子陽、光子衿等十三軍救郢州(頁六上)
慈銘案:《梁書》「光子衿」上有「軍主」二字是也,此 誤脫。
王茂、曹景宗等犄角奔之,珍國之眾,一時土崩(頁七下)
慈銘案:「犄角奔之」下,《梁書》有「將士皆殊死戰,無不一以當百,鼓譟震天地」十六字,不可少。乃入,收嬖妾潘妃誅之及凶黨王咺之以下四十八人屬吏,以宮女二千人分賚將士(頁八上)
慈銘案:《梁書》「誅之』二字在「屬吏」下,當從之。
「四十八人」作「四十一人」。
《梁本紀》下第八
《太宗簡皇帝紀》所著《昭明太子傳》五卷,《諸王卷》三十卷(頁三上)
慈銘案:《梁書》有「《老子義》二十卷,《莊子義》二十卷」,《隋志》作「《老子私記》十卷,亡」,「《莊子講疏》十卷,本二十卷,今闕」。
《列傳》第四
《豫章王子尚傳》又立左學,召生徒,置儒林祭酒一人,學生師敬,位比州中從事(頁二十一上)
慈銘案:「位比州中從事」,《宋書》作「位比州治中」,此唐避高宗諱改。
《列傳》第八
《臧燾傳》質不知所為,亦走至尋陽,焚府舍,載妓妾入南湖,擿蓮噉之(頁十七上)
慈銘案,《宋書•質傳》,質自尋陽載妓妾西奔,使所寵何文敬領兵居前,至西陽,太守魯方平誑文敬棄眾而走,質往投妹夫武昌太守羊沖。既至,沖巳為郡塞胡庇之所殺,無所歸,乃入南湖,是武昌之南湖也。此當有脫文。又《宋書》「入南湖」下有「逃竄無食」四字,亦不可少。
《列傳》第十一
《王弘傳》僧亮弟僧衍,位侍中。僧衍弟僧達(頁三下)
慈銘案:「僧衍弟僧達」當作「錫弟僧達」,此校書者誤以「僧」字排行同,疑為兄弟而妄改耳。僧達為弘之子、錫之弟,錢氏大昕嘗列五證以明之。案《宋書•王弘傳》明言 「弘少子僧達,別有傳」,則《南史》為傳寫之誤無疑,此當亟改正者。
荊、江夏反叛,加僧達置佐領兵,台符(頁四上)
慈銘案:「荊」為荊州刺史義宣,「江」為江州刺史臧質,此「夏」字衍,《宋書》及各本皆無。
傾動頰舌之內,不容無主(頁七下)
慈銘案:「不容無主」,《南齊書》作「不容都無彼此」,此只省二字,便與上句參差不齊。
一介罪身,獨嬰憲劾(頁七下)
慈銘案:「獨嬰憲劾」句,語氣未完,《南齊書》此下有「若事實有徵,爰對有在,九死之日,無恨泉壤」四句,不可省。
《列傳第》十二
《王曇首傳》子承、幼、訓,並通顯(頁九下)
慈銘案:「幼」本名「稚」,李氏避高宗嫌諱,故改「幼」。唯承獨好儒業,遷長史兼侍中(頁九下)
慈銘案,《梁書》無「史」字是也。筠有孝性,毀瘠過禮。大通二年,為司徒左長史(頁十七上)
慈銘案:《梁書》「毀瘠過禮」下云:「服闋後,疾廢久之。六年,除尚書吏部郎,遷太子中庶子,領羽林監」。《南史》於 「遷」、「除」皆從省,然下雲「一官為一集」,有《中庶》、《吏部》云云,明此,二官不可略。又「大通」上,當據《梁書》增「中」字。
雖遇見瞥觀,皆即疏記(頁十七下)
慈銘案:「遇」當作「偶」,《梁書》同誤。所以范蔚宗雲「崔氏雕龍」,然不過父子兩三世耳(頁十七下)
慈銘案:《後漢書•崔錮傳贊》云:「崔為文宗,世禪雕龍」,此處「雕」上脫「世禪」二字。《梁書》作「世擅」,然南史「世」字皆應作「代」。
《列傳》第十三
《王誕傳》下官與劉鎮軍情味不淺,若得北歸,必蒙任寄(頁一下)
慈銘案:「任寄」下,《宋書》有雲「公私際會,思報厚恩」,二句不可少。
偃字子游(頁二上)
慈銘案:偃女為宋孝武皇后,故孝武時歷顯位,雖《文穆王后傳》中有「父偃」一語,此處宜略見。
《列傳》第十九
《蔡廓傳》使選令顏諱之、薛慶先等往復論執,義恭(頁四上)
慈銘案:「令」下應據《宋書》增「史」字。
仆荷卷(一作眷)深重,故吐眷(一作卷)梯之言(頁五下)
慈銘案:「吐眷」,《宋書》作「吐去」,此「眷」字及注「一作卷」,俱涉上誤衍。
《列傳》弟二十一
《張裕傳》僕射王儉嘗云:「緒過江所未有,北土可求之耳
(頁四下)
慈銘案:《南齊書》作「北士中覓張緒,過江未有人」,謂北士過江以來,未有如緒者,放下雲「不知陳仲弓、黃叔度能過之不」,陳、黃皆漢末北士最有名者也,《南史》改之,語意便不明。
何平叔不解「易」中七事(頁五上)
慈銘案:《南齊書》「七事」下有「諸卦中所有,時義是其一也」十一字,蓋《南史》本有之,此本誤脫,應據《南齊書》增。
若夫驚岩罩日,吐海逢天(頁六下)
慈銘案:「吐」,《梁書》作「壯」。
《列傳》第二十二
《張邵傳》又作《海賦》,文辭詭激,獨與眾異(頁八上)
慈銘案:《南齊書》全載融《海賦》,其文甚長,此刪之,然下文「此四句後所足包」,語便無根。
曰: 「吾生平之風調,何至使婦人行哭失聲,不須暫停閨閣(頁十下)
慈銘案:《南齊書》「曰」上有「又」字是也,以上亦皆融之言。
《列傳》第二十七
《沈慶之傳》量其必至,乃開清溪諸橋以絕之(頁五下)
慈銘案:《宋書》「開」作「閉」。今案,作「開」為是。蓋清溪諸橋猶大桁,以木為之,如今之浮橋,「開」者,徹去之也,故下雲「不得度」,若作「閉」,則橋不可言閉,如雲「閉柵」,則「橋」下當有「柵」字矣。
《列傳》第三十一
《衡陽公諶傳》遣梁武帝為司州別使誅誕(頁十一上)
慈銘案,《南齊書》作「遣黃門郎梁王為司州別駕,使誅誕」。
《列傳》第三十三
《江夏王鋒傳》明帝深憚之,不敢於第收之(頁七下)
慈銘案:《南齊書》言:「高宗深憚之,不敢於第收鋒,使兼祠官於太廟,夜遣兵廟中收之」,此處於「第」下蓋有脫文。
《列傳》第三十五
《王敬則傳》遣敬則世子仲雄入東(頁四上)
慈銘案:此「世」字誤衍。據《南齊書》言,敬則長子元遷,則仲雄是次子也,且敬則安得有世子?《南齊書》亦衍「世」字。「入東」下有「安慰之」三字,此亦當有,然宜作「慰安之」。又案,《南齊書》下載明帝數敬則罪云:「元遷兄弟,中萃淵藪」,則為敬則後者,自屬元遷。其下收敬則子,有「員外郎世雄」,而無仲雄。《通鑑注》云:「此即敬則世子仲雄也」。「仲世」二字,必有一誤。今以敬則諸子之名推之,自以元、仲、季、幼、少為次,不當有「世雄」,且《南史》避「世」字,此必因《南齊書》誤衍「世」字,後之校《南史》者亦妄加之。至《南齊書》之「世雄」,又因而誤改。六朝惟宗室諸王子當為嗣者稱世子,其餘功臣如褚淵子黃,亦稱世子,此下《陳顯達傳》亦有陳世子之稱。《周盤龍傳》成買言「弱息不為世子,當為孝子」,蓋皆流俗通稱如公子之比,非朝廷徑目為世子也。
發丁可得幾人,庫見有幾錢物(頁四下)
慈銘案:《南齊書》「庫」上有「傳」字是。「小子,我作事何關汝小子!」乃起兵(頁四下)
慈銘案:《南齊書》「乃起兵」下載明帝討敬則一詔,下云:「收敬則子員外郎世雄,記室參軍季哲,太子洗馬幼隆。太子舍人少安等於宅,殺之。良子黃門郎元遷為寧朔將軍,領千人於徐州擊虜,敕徐州刺史徐玄慶殺之。」《南史》刪之,非是。
朝廷遣輔國將軍前軍司馬左興隆、直閣將軍馬軍主胡松(頁五上)
慈銘案:《南齊書》「左興隆」下有「後軍將軍直閣崔恭祖、輔國將軍劉山陽」,此誤脫,則下文「山陽」二字無根。
凡十日而敗,時年六十四(頁五上)
慈銘案:《南齊書》作「年七十餘」。《陳顯達傳》上欲悉除高、武諸孫,上微言問顯達(頁六上)
慈銘案:「諸」字當作「子」。各本皆誤,《南齊書》 「孫」下無「上」字。
顯達馬矟,從步軍數百人,於西州前與台軍戰(頁七上)
慈銘案:《南齊書》作「洲」,非。西州有門,《晉書》之「西州門」也。
《崔慧景傳》覺等軍器精嚴,柳燈、沈佚等謂寶玄曰(頁十一上)
慈銘案:「燈」當作「憕」,「佚」下當有「之」字。
《南齊書•寶玄傳》作「長史沈佚之、咨議柳憕」,惟《梁書》、《南史•憕傳》俱無此事,蓋別是一人。
《列傳》第三十六
《周盤龍傳》又求黃門郎,明帝作輔,固執不能得(頁八下)
慈銘案:《南齊書》作「奉叔加輔國將軍,少日,仍遷道剛為黃門郎,高宗固諫不納」,其下方雲「隆昌元年,除黃門郎,未拜,仍出為持節,都督青、冀二州軍事,青州刺史」,是明帝所執者曹道剛事,奉叔則除黃門郎未拜。又《南齊書》雲「時帝謀誅宰輔,故出奉叔為外援,以出鎮為出鬱林之意,亦與此不同。
因其早入,引往後堂,執送廷尉盡之(頁九上)
慈銘案:《南齊書》作「高宗與蕭諶謀稱敕,召奉叔於省內殺之,勇士數人拳擊久之乃死」。
《列傳》第三十七
《江祐傳》祀字景昌,位晉安王鎮北長史,南東海太守,行府州事(頁十一下)
慈銘案:《南齊書》云:祀「初為南郡王國常侍,歷高宗(今本「宗」誤作「祖」)驃騎東閣祭酒,秘書丞,晉安王鎮北長史,南東海太守。行府州事」,此皆謂其先所歷之官也。祀此時已由衛尉為侍中,列於六貴,非終於長史,太守之官,《南史》「位」上當脫一「歷」字,當據《南齊書》補。
《列傳》第三十八
《陸澄傳》案司馬孚議皇后,春秋逆王后於齊,並不言姓(頁一上)
慈銘案:《南齊書》「司馬孚議皇后不稱姓」,此處蓋脫三字。
並言左氏杜學之長(頁一下)
慈銘案:《南齊書》澄《書》言:「《左氏》,太元取服虔而兼取賈逵《經》,《服傳》無《經》,雖在注中,而《傳》又有無《經》者故也。今留服而去賈,則《經》有所闕。」儉《答書》謂:「賈民注《經》,世所罕習」。是澄意本欲兼存賈、服,非僅稱杜學之長。太元晉孝武年號也。
《穀梁》小書,無俟兩注,存麋略范,率由舊式(頁二上)
慈銘案:《南齊書》澄《書》言:「《穀梁》,太元舊有麇信注,顏延之為祭酒,益以范寧,麇猶如故」,「恐不足兩立,必謂范善,便當除麋。」是澄意本去麋存范,而儉意反之。
《陸慧曉傳》鄰族來相賀,慧曉舉酒曰:「陸慧曉年逾三十,婦父領選,始作尚書郎,卿輩乃復以為慶邪?」(頁三上)
慈銘案:「婦父」為張岱,《南齊書•岱傳》言岱以元徽中為益州刺史,數年,征為侍中,度支尚書,遷吏部尚書,建元元年始出為吳郡太守。是齊高輔政時,岱領選最久。
《列傳》第四十
《劉瓛傳》此歲賢子充秀,州閭可謂得人(頁一上)
慈銘案:「此」當作「比」。
《庾易傳》走藮采麋鹿之伍,終歲鮮毛之衣(頁七下)
慈銘案:《南齊書》作「終其解毛之衣」。
但以當世之作,歷萬古之才人(頁九上)
慈銘案:「萬古」,《梁書》作「方古」是也,此緣誤「萬」作「方」,遂為「萬」耳。
至如謝朓、沈約之詩,近世任昉、陸倕之筆(頁九下)
慈銘案:《梁書》「近世」二字在「謝朓」之上是也,《南史》避「世」字,蓋已去之,此後人據《梁書》增而又誤在下句。
《列傳》第四十一
《臨川靜惠王宏傳》密與鄱陽嗣王契,以兵入,賊遮得書(頁十六下)
慈銘案:「鄱陽嗣王」當作「鄱陽王范」,《范傳》雖有「鄱陽嗣王」之稱,然於此則非史法。至范子名嗣,未嘗為王也。
《列傳》第四十五
《康絢傳》乃伐樹為干,填以巨石,加土其上(頁十七上)
慈銘案:「干」上當依《梁書》增「井」字。
《列傳》第四十六
《張弘策傳》緬抄《後漢》、《晉書》抄三十卷(頁三下)
慈銘案:《梁書》「《後漢》、《晉書》」下有「眾家異同,為《後漢抄》四十卷,《晉》」十二字,當據增。
纘字伯緒,出繼從伯弘籍,武帝舅也(頁三下)
慈銘案:當從《梁書》疊「弘籍」二字。
至州務公平,遣十郡慰勞(頁五上)
慈銘案:《梁書》「遣」上有「停」字,當據增。
尚簡文第十一女定陽公主(頁七上)
慈銘案:《梁書》作「安陽」。
《列傳》第四十七
《沈約傳》又為征西記室,帶關兩令(頁六下)
慈銘案:厥西縣,宋、齊皆屬荊州南義陽郡,《梁書》作「闕西」。考齊雖有闕西縣,屬司州隨郡,約為荊州掾屬.不應帶司州縣令也。「闕」為「厥」之誤,此更由「闕」訛「關」。
《列傳》第五十四
《杜崱傳》始為吳興太守,以陳武帝既非素貴,及為之本郡,
以法繩其宗門(頁六上)
慈銘案:《梁書》云:「以霸先既非貴素,兵又猥雜,在軍府日,都不以霸先經心,及為本郡」云云,此有脫文。
《列傳》第六十循吏
《申怙傳》申怙字公休(頁五上)
慈銘案:「怙」,《宋書》作「恬」。
《列傳》第六十一儒林
《沈峻傳》又隨府所至輒講授,故江州人士皆傳其學(頁九下)
慈銘案:「江州」,《梁書》作「江外」是也。「江外」猶「江表」,此「州」字誤。
《列傳》第六十二文學
《檀超傳》史功未就,徙交州,於路見殺(頁四下)
慈銘案:《齊書》但云「卒官」,無「徙交州見殺」之文。時有豫章熊襄著《齊典》,上起十代(頁四下)
慈銘案:「十」字疑誤,《齊書》亦同。若為由齊上溯十代,當無此理,恐是「宋」字之誤。
《賈希鏡傳》賈希鏡,平陽襄陵人也(頁十下)
慈銘案:《南齊書》作「賈淵字希鏡」,此避唐諱,故稱其字。
升明中,齊高帝嘉希鏡世學(頁十下)
慈銘案:《南史》避「世」字,此必本作「家學」,後人妄據《齊書》改之。
《周興嗣傳》斯人而何斯疾,手疏疽為以賜之(頁十三上)
慈銘案;「為」乃「方」字之誤,《梁書》作「治疽方」,《南史》避諱,去「治」字。
《列傳》第六十三孝義上
《范叔孫傳》又同里施夫疾病,父死不殯,范苗父子並亡,范敬宗家口六人俱得病,二人喪沒(頁八下)
慈銘案:「施夫」,《宋書》作「施淵夫」,《南史》避唐諱去之。「范敬宗」,《宋書》作「危敬宗」。
《蕭矯妻羊氏傳》又同里王禮妻徐,荒年客死丁(一作山)陰,
為買棺器,自往斂葬(頁十三下)
慈銘案:《齊書》作「客死山陰,丁為買棺器」,此誤倒。
女移父母遠住紵舍(頁十四上)
慈銘案:《齊書》作「遠住紵羅」,此「舍」字誤。
「紵羅」,村名也,今作「苧蘿」。
汝可為人療病,必得大富貴(頁十三下)
慈銘案:《齊書》作「必得大富」,無「貴」字,是也。《公孫僧遠傳》齊高帝即位,遣兼散騎常侍虞炎等十二部使,表列僧遠等二十三人,詔並表門閭,蠲租稅(頁十四下)
慈銘案:《齊書》作「十二部使行天下。建元三年,表
列」云云,此誤脫。
《韓靈敏傳》兄弟共種瓜,朝采瓜子,暮已復生(頁十六下)
慈銘案:《齊書》作「共種瓜半畝,朝采瓜子,暮已復生」。
《樂頤之傳》樂頤之字文德(頁十八下)
慈銘案:《齊書》作「樂頤」,無「之」字。
《列傳》第六十四孝義下
《滕縣恭傳》又有建康人張悌(頁二上)
慈銘案,《梁書》無張悌事,悌是劫賊,安得謂之孝義?《陶季直傳》(頁二下)
慈銘案;陶季直雖有孝行,其出處之節,蓋無足言。《梁書》不入《孝行傳》而入《止足傳》,固與顧憲之等皆為六朝貪昧無厭者,相形亦是下流設教之義。然季直,憲之皆歷仕三姓,老始辭職,目以止足,終屬厚顏,《南史》入之此傳,尚合節取之例。
《甄恬傳》年八歲,嘗問其母,恨生不識父(頁五上)
慈銘案:此傳皆本《梁書》,然所敘實相矛盾,既雲「數歲喪父,哀感有若成人」,何以又雲「恨生不識父」。
《趙拔扈傳》(頁五下)
慈銘案:趙拔扈乃亂賊,安得入之《孝義》?觀其兄弟以震動、拔扈為名,蓋素非良善可知。文茂雖應死,而拔扈至轉攻旁邑,欲圍成都,得不為之逆乎?《梁書•孝行傳》無此人。
《韓懷明傳》韓先生丘吾之恨矣(頁六上)
慈銘案:「丘吾即丘吾子,事見《說苑•敬慎篇》,即《韓詩外傳》九所載之皋魚也。《梁書》作「虞丘」,古 「虞、吾」字通用。《周書》及《北史•儒林•樊深傳》云:「嘗讀書見吾丘子,遂歸侍養」,蓋皆誤倒。《梁書•孝行傳論》云:「至如丘吾,終於毀滅;若劉曇淨、何炯、江紑、謝藺者,亦二子之志歟。」「吳」與「吾」同音通用,惟分為二人,或別有所本,恐是誤耳。
《謝藺傳》夜夢不祥,旦便投列馳歸(頁八上)
慈銘案:「投列」,《梁書》作「投劾」。
論曰:自澆風一起,人倫毀薄(頁十一下)
慈銘案:「澆風一起」三句,用《南齊書•孝義傳論》。自「漢世士務修身」以下,全用《宋書•孝義傳論》。
《列傳》第六十五隱逸上
《陶潛傳》陶潛字淵明,或雲字深明,名元亮(頁二上)
慈銘案:唐人稱潛字多作「泉明」,或作「深明」,此必本作「字深明」,宋以後妄人校者,不知唐人避諱,以世皆知潛字淵明,此作「深明」,疑別有所據,遂妄改之。《宋書》作「潛字淵明,或雲淵明字元亮」,此必本作「潛,字深明,或雲深明,字元亮。」
田園將蕪胡不歸(頁三上)
慈銘案:「將蕪」,《宋書》作「荒蕪」,各本皆同此。舟遙遙以輕揚(頁三上)
慈銘案:《宋書》作「超遙」,各本皆作「遙遙」。僮僕歡迎,弱子候門(頁三上)
慈銘案:「歡」,《晉書》作「來」。「弱子」,《晉(書)》《宋書》皆作「稚子」,《南史》以避唐諱高宗嫌名,作「弱子」,《晉書》成於太宗時,故尚不避也。
攜幼入室,有酒盈罇(頁三上)
慈銘案:《宋書》「盈」作「停"。農人告余以春及,將有事兮西疇(頁三上)
慈銘案:「春及」,《宋書》「上春」,《晉書》作「暮春」,《文選》作「春兮」,集本同此,作「春及」而注云,「一無及字,一作暮春,又作仲春」。
胡為遑遑欲何之(頁三上)
慈銘案,《晉書》及集本「胡為」下皆有「乎」字,《宋書》、《文選》與此同,無「乎」字。
《宗少文傳》宗少文,南陽湼陽人也(頁四下)
慈銘案:《宋書》「宗炳字少文」,此止作「宗少文」者,避唐世祖嫌諱也。
《劉凝之傳》劉凝之,字隱安(頁十上)
慈銘案:「隱安」,《宋書》作「志安」。
人嘗認其所著屐,笑曰:「仆著已敗,令家中覓新者償君」(頁十上)
慈銘案:《宋書》「敗」作「故」,「償」作「備」。「備」即今之「賠」字也,皆以《宋書》為優,「故」字與「新」對。(重民案,據光緒五年二月初九日日記補)
《龔祈傳》伐藮采若為業(頁十下)
慈銘案:「藮」即「樵」之俗字,「若」即「箬」之本字,「箬、弱」皆後出俗字。
《杜京產傳》建武二年,剡縣有小兒,年八歲,與其母俱得赤班病(頁十九上)
慈銘案:《南齊書》以杜棲入《孝義傳》,而剡縣小兒附之,以棲次居最後,而小兒無姓名,不得為專傳,故附其末,乃是綴《孝義》之末,非附棲傳也。《南史》以棲附其父《京產傳》,未為不可,至剡縣小兒,自當附剡人公孫僧遠、韓靈敏等傳,或類敘於解叔謙、蕭叡明傳後,方合史法,乃亦牽連《棲傳》之後,此《南史》不檢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