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議和見聞錄 · 十一、袁世凱與伍廷芳直接交涉
自唐紹儀辭職後,袁世凱與伍廷芳直接商談。以電報為傳達雙方意見。【機關,爭執雖多,進行尚稱順利。】可是以有限的文字傳達無限的討【議】論,而種種不可明言的事實,又不可以電報泄露於外,致【使清廷方面】另生枝節。是以袁電請伍北行。伍則【也】電請袁南來。【以事實上觀之,伍不妨暫離上海,而袁萬不能暫離北京。故所謂南行北行,皆表面之辭。】又唐紹儀與伍廷芳所簽訂的條約,【斷無推翻之理。】而袁世凱一再以未與本大臣商明為言,不予承認【故作不能承認的理論】。電書往還,兩不相讓。【但這些尚是表面的官樣文章,】而此中爭執最烈的則為國民會議一節。【照袁所開條件,謂非歷數月不能辦到;在袁何曾不可通融辦理?而所以斤斤電爭者亦未始非表面之詞。一言蔽之:袁之講和,不是為共和不共和,而是全為自己的利益計算。所以一方面他不能不以狡猾手段對待南方;一方面又不能不用盡方法對付清廷。所以使唐紹儀辭職,而由自己交涉,遷延時日,以待時機。】
【在清廷親貴召集國會公決之意說:實要將滿、蒙、回、藏各屬仍屬其管轄。】清廷親貴對於召集國會公決的態度是:如漢族多數傾向共和,即應以【將藉口】蒙、藏、回等處皆系主張君主為由,【故要】與民軍協議時,堅持仍將滿、蒙、回、藏劃歸【屬】清帝自行組織君主國。故自清太后降諭後,載灃(即宣統之父,當時為攝政王)、奕劻(即慶親王,為當時的軍機大臣領班,最有勢力的)等,立即召見在京蒙古王公,秘密會議分電蒙、滿、回各部落迅速舉員來京會議。如趕辦不及,即以在京王公、喇嘛等代之。於是分投【頭】運動蒙古王公及滿洲官員於國民會議投票時,贊助保存帝位。並許候政治解決後,蒙、藏、回等處即可實行聯邦制度,任其獨立。只存清廷君位名義上的尊稱。載灃等運動蒙古王公成熟後,面請清太后傳旨嘉獎,以堅其心。內有皇室存亡,端賴額附王公諸爵等之忠義以資維持等語。
奉、吉、黑、直、汴五省的選舉,袁擬與各省同一辦法。而親貴要將滿洲(奉、吉、黑三省)選舉名額擴充,更要將奉、吉、黑三省都選滿人為代表。奕劻並要以在京滿族王公充之。
袁世凱自接唐紹儀電謂國民會議地點在北京,伍廷芳等決不承認後,即謁各國公使請促領事團代勸廷芳,允從北京之請,謂會議地址應擇漢、滿、蒙、回、藏各處的中心點,故以北京為宜。
袁世凱以狡猾奸詐的手段,借議和之名要民軍暫停軍事行動,以遷延時日,等候時機;對清廷則自榜為忠誠奴才,願為君主赴湯蹈火,騙取清廷隆裕太后的信任。一方面又借民軍力量向清廷暗施壓力,同時又籠絡親貴中最有勢力的慶親王奕劻向清太后多方誘導,使其知全國民心傾向共和,大勢已去。因之將議和大權交袁一手辦理,諸事聽他擺布。
【袁世凱與伍廷芳直接議和以來,條件紛陳,實以清帝退位為主要。袁世凱對清廷以此說進,而奕劻等後來亦以此說進,伍廷芳等以此說進,內外臣僚亦多以此說進。清太后為保存皇室安全起見,已有允許之意。奈不明大局者尚一再抗阻,以致和議的進行極形遲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