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訶止觀輔行助覽 · 卷第四

止觀輔行傳弘決助覽卷第四 丹丘沙門 有嚴 注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十二 論矜持 矜應作兢。詩曰。戰戰兢兢。 事理俱障 苦集障道滅。道是事。滅屬理。餘二准知。 論事之人 事。側吏切。置也。或作剚。所以從刀者。以刃置肉中也。或作事者。非字正體。故云托跋。乃會意之字耳。儢。力莒切。心不欲為善之義。 面牆 尚書雲。譬猶正面牆而立。 藥病俱轉 如慳用屍忍等五。名藥轉。若慳因屍忍等五而轉者。名病轉。又屍用檀忍等藥病轉。准說之。 是轉非對 慳不轉而續起破戒等五蔽。破戒不轉而續起慳等。名是轉非對。 若超雜等 如慳起已。復起愚痴名超。或起二三。前後不定名雜。 若至五度名轉名具。不得具名者。乃至具則兼俱 搜要雲。若轉至四名轉名兼。若轉至五名轉名具。不得具名者。由法轉故。若具六。方乃名具。若轉至五。不名具者。轉則單轉。具則同時。 度別四句 六度各四。謂對.兼.具.第一義。 一病中轉用藏教五 如治慳用屍等五。並通.別.圓各六。成二十三。 俱轉名對 藥病俱轉名對治。四教合論有一百三十八。 及亦名轉 但藥轉亦一百三十八。 或七或八 通人從空出假或七。有願智則或八也。藏人以祇為道種智或七。能起神通願用或八也。更詳。 語業命三。實體但二 此三為二者。正語屬口。正業屬身。正命離五邪。通屬身口。故但二耳。未暇撿文。且作此注。 及正方便 已生惡方便斷除。未生惡方便遮止。未生善方便修習。已生善方便增長。 度品六句料簡 六度道品有事理相破.相修.相即。 殺身成人 人應作仁。論語云。君子殺身以成仁。無求生以害仁。 垛 徒果切。 通體別體 檀等五度非精進不滿。此通也。若別者。則以誦經為體。前文雲。且寄誦經策勤其心。晝夜不虧乃得滑利。 論。乍懸至或冷 母飢則子在倒懸。母飽則子在石壓。母飲湯則子熱鑊。母啜水則子在寒水。 一一句下。皆雲未得欲得。未獲欲獲。未證欲證。由此八故皆不成就。故名懈怠 經雲。何謂懈怠。比丘乞食不得。便作是念。我今日乞食不得。身體疲極。不能坐禪經行。不肯精勤。未得欲得。未獲欲獲。未證欲證。是為懈怠。意若精勤欲得等。是精進也。 論。黮瘀 黮。徒感切。黑貌。 華首選擇長者 華首經中。長者有妻。名曰妙色。面貌端嚴。居士愛著煩惱熾盛。佛知居士貪垢情深。即化作一婦人。端正淨潔。居士見之。我妻何緣來入此會。佛以神力。令此婦人糞汗其衣。使此居士不堪臭處。以手掩鼻。難陀問曰。何故掩鼻。答曰。是處臭穢。難陀雲。汝貪其妻。如坐糞穢。居士即生厭心。後得法眼淨。 於下生苦乃至於下五盛苦 下生。下老。下病。下死。下愛別離。下求不得。下怨憎會。下五盛陰。如是等苦亦應有樂。世尊。下生者所謂三惡趣。中生者。所謂人中。上生者。所謂天上。若復有人作如是問。若於下樂生於苦根。於中樂生無苦樂想。於上樂生於樂想。當云何答。世尊。若下苦中生樂想者。夫見有人當受千罰。初一下時。已生樂想。若不生者。云何說言於下苦中而生樂想。乃至三受三苦。 以缾喻同 同應作因。 若下劣心。唯有於作則無無作 論雲。受戒時若輕浮心。體是無記。不發無作。 不相行有十四種 前文已箋。今文無想者。謂無想果。二定者。無想定。滅盡定。 命相 相應作根。 擇滅非得 非得者。非擇滅也。 諺顏氏家訓往往引之 顏氏。即梁黃門侍郎之推也。彼家訓雲。陳梁之時。讀書為官者少。諺雲。上車不落即著作。體中何如即秘書也。 若披在地 披恐是死字耳。 二縛 子果。 呦 音幽。鹿鳴詩云。呦呦鹿鳴。食我澗萃。 論。六百劫以小起之 法華論中無文。不知大師所引。 論黃龍湯 屎汁。 四諦因緣有無等 相破者。無作因緣破生滅四諦。無作四諦破生滅因緣。相修可解。相即者。取開權之義。體同故即。 論。廣歷一切法 如妙玄大與妙文句中。方便與善權。光明空品中。空與非有非無之類。 是故當教亦有相修相即 常途六是偏圓對辨。今雲。當教者。如藏人修道品有益。是道品破六度。修六度有益。是六度破道品。相破句也。若先修道品不入。次修六度即便破蔽。或修度不入。因蔽漸伏而修道品即便有益。相修句也。度品一法。體本相攝。相即句也。例記說。 更對六作 行中六度四教合論二十四。行中道品合論亦二十四。 乃成度品各四十八 行住坐臥語默等。一一皆爾。故各四十八。 其殺千人 其應作期。 土作四釋 土應作上。 乃至無著亦須料簡 三教無著異。 名迦旃延子所說 前記引大論。斥其所說處處失。 但闕十一  既雲此六已列在文。則但闕五耳。今畫為圖。使讀文易曉。 隨何等通。指入何教 通名慧性。若生滅慧指入藏教。乃至無作之慧指入圓教。 大論十三。初以一施生三十七品。次以一施而為相因 文在十一。文雲。布施時生相似八正道。信布施果得正見。正見不亂得正思惟。清淨說故得正語。淨身得故得正業。不求報故得正命。懃心施故得正方便。念施不痴得正命。心住不散故得正定。如是等相似三十七品善心中生。複次。布施是三十二相因緣。所以者何。施時其心堅固。得足下安立相。布施時五事圍繞。受者是眷屬業因緣故。得足下輪相。乃至有求乞者。意欲與時。柔軟字語必與不虛。故得廣長舌相.梵音聲相。施時不瞋不著。等心視故。得青眼相.眼睫如牛玉相。 相業 相業是同。如此卷末引注。 論棘援 援者以棘外匝而援衛也。謝靈運有南園植援詩云。插槿當列墉。謂插木以代周牆。 二十七賢聖 學人十八。謂信法二行。信解見得。身證。家家。一種子。四向。初二三果。五那含。無學有九。謂退。護。思。住。達。不動。不退。慧解脫。俱解脫。 孱 鋤山切。 十中之一意 下文雲。十乘次位一意。 用附文意 附教文帖釋論五重等文。使次第不廣不略等。 或開或合宜盈宜縮 玄文雲。漸頓二法。三道四果不合。今則合。若小不聞大。大一向是頓。大不用小。小一向是漸。此乃縮也。若以大破小。是漸頓並陳。若帶小明大。是漸頓相資。此乃盈也。 論[璅-土+上]析 [璅-土+上]。玉篇不出。或是盪字耳。左傳雲。王河盪析。更詳之。 義兼大小 如觀無量壽佛經是圓。而頻婆娑羅先證阿那含之類。 時節 如金光明屬方等部。而在般若前。 因果 如法華經說文殊昔劫為釋尊九代祖。今日釋尊為文殊師兩處師資。孰前孰後。 一義多名 如中道理。華嚴名法界。方等名法性。乃至涅盤名佛師。 多義一名 如涅盤一名有百句解脫之義。如真俗二諦有七二諦之義。 或離或合 離者。如實相生二法三道四果。無量義也。又如圓覺經大陀羅尼中流出一切真如涅盤等。合者。又雲此經唯顯諸佛境界。亦攝漸修。又粗言及軟語皆歸第一義之類。 言義相乖 如阿含有中道之言。大乘有無常之說。皆相乖。 一多違諍 說一則違多。談多則違一。 破立不同 如華嚴立二而破二。又雲。此經不入二乘之手等。方等立四而破二三。般若立三而破通別等。 亶 音尾。 法華徧破立 施則徧立一切法權。開則徧破一切法實。 橫豎並沓 且如十妙從因至果。後起用是豎也。又如境妙則有七科諦境。智則二十番不同。乃至利益妙十番各別。是橫也。又境境從因至果攝無不徧。是並沓也。 總別離合 如總至一念。離為四諦。三諦。二諦。一諦。無諦。 須附次第 橫豎之義。更宜引文作證。令人生信。 將釋般若持缽之名。終不可也 未審本宗如何釋耶。疏雲。有二意。若佛意表者。持缽示受分段身。乞食求可化機。若觀行表者。持缽即受法之器。乞食求涅盤味。洗足忘定慧之用。 觀心銷經隨經部 若隨法華觀心銷經。須取開權意。若隨般若。須取三般若即空假中意。 占察不須更加發願。以其四悔皆是願故 經四悔之中皆有願字。如雲。願我及一切眾生。速得除滅無量劫來十惡四重等罪。願十方一切成正覺者。常住在世。轉正法輪。不入涅盤。願我及一切眾生。畢竟永舍嫉妬之心。三世一切剎土所有修學功德。皆悉隨喜。願我所修一切功德。資益一切諸眾生等。同趣佛智至涅盤城。 若如是等長悔之文。亦五悔義足。初如是下。即懺悔也 兩撿十住婆沙除業品第十。有五悔文甚詳。亦生起前後次第不亂。即不見今文所指。未知記主指何處文耶。 徒勞贊者 或勞有音盲者。唱懺悔文。使悔罪人聽之而心中改過。或贊字誤。恐是懺字耳。更詳。 不見不得 一切法空不可見。以不可見故無所得。 發十大願 一孝順父母師僧。二願得好師。三願得勝友同學。四願教我大乘經律。五願解十發趣。六願解十長養。七願解十金剛。八願解十地。九願如法修行。十願堅持佛戒。 無智遠處 論中不見文。今詳無智遠處是二義耳。論雲。新發意菩薩先教取相隨喜。後乃能行無相隨喜。譬如鳥子羽翼未成。未能遠飛。羽翼備則能遠飛也。無智有相。遠處無相。或可以無所得故至於寂滅。故云遠處。 婆沙四悔 懺悔者偈雲。十方無量佛。所知無不盡。我今悉於前。發露諸黑惡。三三合九種(身口意惡。現生後報。自作教他。見作隨喜)。從三煩惱起(欲色無色界系助貪助嗔助痴之三)。今身若先身。是罪悉懺悔。於三惡道中。若應受業報。願得今身償。不入惡道受○勸請者偈雲。十方一切佛。現在成道者。我請轉法輪。安樂諸眾生。十方一切佛。若欲舍壽命。我今頭面禮。勸請令久住○隨喜者偈雲。所有布施福。持戒修禪行。從身口意生。未來今所有。習行三乘人。具足三乘者。一切凡夫福。皆隨而歡喜○回向者偈雲。我所有福德。一切皆和合。為諸眾生故。正回向佛道。 願文在大涅盤 偈雲。願諸眾生等。悉發菩提心。繫心常思念。十方一切佛。復願諸眾生。永破諸煩惱。了了見佛性。猶如文殊等。 正行儀中註解 三捲成文。永徽二年季夏制。今人未見。或有指方等懺者是。 兩處隨喜文義大同。故今互引 釋論滅後五品。而引現在四信文來。以初品初信文義同故。搜要雲。雖現未不同。二處義等。 四念處中以此五品擬五停心 隨喜是慈停心。讀誦是數息停心。說法是因緣停心。兼行六度是不淨停心。正行六度是念佛停心。如備檢和會。 除於事相 相應作障。搜要雲。除於事障。以四品事理未融。至五品中事不妨理。故云除事。 但以戒定二行 引大經雲。菩薩作是思惟。出家閒曠。猶若虛空。一切善法因之增長。在家逼迫。猶如牢獄。一切惡法因之而生。即求出家學無上道。受持禁戒如秉浮囊。具五支戒為道之根源。故以戒為停也。又雲。菩薩雖信佛法常住之理。內解分明猶多覺觀。更學定聖行停心也。先修數息。次不淨觀。乃至大小不淨練熏修等。故以定為停心。 論。為十信五品 法華文句中。每一品開為二。以對於十。 帆令 帆。去聲。如帆之使風。 隱隱轟轟 轟。呼庚切。隱轟並群車聲。文選雲。轟轟隱隱。 若此時不出 出則賊無如之何。不字似多。 捍 音汗。 蠍 胡葛切。爾雅雲。蠍蛣。木中蠧蟲。 論。屠粉 屠割粉飾。以喻違順。 在次位之初 在四方次位之初。 埤蒼 上音[日*卑]。字書雲。魏張揖撰三卷文曰埤蒼。謂埤於蒼頡也。 覆冠曰綖 冠下更合有衣字。 論。釘鑷 下女輙切。車綦也。以物匝其車令固。 三聚 南山諸經要集中引經。佛自釋雲。知三聚名如來。注云。善聚。惡聚。無記聚。 不來相而來。不見相而見 疏釋雲。若以來相而來則非善來也。圓人知四不可說。即不見相而能觀中道。無緣大慈化法界眾生同來寂光。是為不來相而來。問。來與見何殊。答。來是三智。見是五眼。圓教從初發心住。知四不可說。得一心三智。五眼將果望因。心心寂滅。自然流入妙覺大海。故言不來相而來。五眼轉明。至果位時圓見法界。故云不見相而見。 一切世間皆為似塵。識之所成色心之法 論偈雲。實無有外塵。似塵識生故。猶如翳眼人。見毛二月等。論釋雲。大乘中立義。外塵實無。若爾。云何見有外塵。為證此義。故言似塵識生。由識似塵現故。眾生於無塵見塵。故以眼病於無物中見毛月為喻也。是故三界實無外塵。識轉似塵。顯三性同無性也。以一切法從唯識生。似色中塵等。故言似塵也。 三無性等 今依論釋雲。一依他性。謂心心所變現。眾緣生故。如幻等事。非有似有。誑惑愚夫。一切皆名依他性。二遍計性。謂愚夫於此橫執我法有無一異。如空華等。性相都無。一切皆名遍計性所執依他起故。三圓成性。上所妄執我法俱空。此空所顯識真性。名圓成也。此三不離心等空故(已上正文)。昔賢有頌曰。白曰看繩繩是麻。夜裡看繩繩是蛇。麻上生繩猶是妄。那堪繩上更生蛇。有人釋此頌雲。日裡看繩繩是麻。日喻智火。麻喻圓成。夜裡看繩繩是蛇。夜喻愚暗。蛇喻遍計。麻上生繩猶是妄。此依他也。那堪繩上更生蛇。此遍計也。言遍計者。謂周遍起計也。既妄計我。故受輪轉。如於繩上妄起蛇怖。此喻圓成實性也。凡夫執我。正喻執繩為蛇。是知麻喻圓成。繩喻依他。蛇喻遍計。法苑中釋雲。起蛇覺時。遣於蛇覺。繩非蛇故。此喻依他起。所執覺者謂依他起。故是依繩起蛇覺。若見繩眾分是麻。麻眾分者遣於蛇覺。以麻非是繩故。此喻圓成遣依他覺也。此遣蛇覺與繩覺也。皆依他起故。以三性旨深。故釋之耳。 分於二色 一分別色。二無分別色。 通一切教理行位 依教明理。依理起行。依行入位。教則破心微塵。理則三千性相。行則如來之行。攝一切行。位則前阿後茶。前後相攝。皆無出於心。 幬帳 上音儔。單帳曰幬。 戈擊 上音亦。此乃戈射耳。恐誤。應作戈。謂以戈擊兵則衝突。通道之義也。 論。脯柈 上甫。下盤。 現 音逆。 止觀輔行傳弘決第十三 所起煩惱乃至四弘 非發來之煩惱。乃至非發來之菩薩。 三陰所攝 煩惱業魔諸見上慢穢污陰攝。病患果報陰攝。禪定二乘菩薩善五陰攝。 蟹類 蟹八腳。前兩俱首。大者曰螯。荀子曰。蟹六跪而二螯。注云。跪。足也。螯者。蟹首上如鉞者是也。 論。利鈍之名通於見思 十使本是見惑。今以十中五利屬見。五鈍屬思。則八十八使中有五十二思。三十六見。非迷事思。 超越三昧。從滅定起。入散心中 少取法界次第釋之。一超入三昧。二超出三昧。言超入者。從初禪起。超入非有想非無想處。言超出者。從滅受想起。入散心中。散心中起。入滅受想定。滅受想定起。還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非有想非無想處。廣如彼文。 以三止觀結髮心中說 前文約十種發心中廣四教論惑智界內外權實等法。中判思議不思議。後用漸次不定圓頓止觀結。 句數多少 前對治中。若以度治蔽。此對治也。對治非宜。如用檀治慳不去。則轉用餘五度治之。餘五度亦如是。則成三十六句。此多也。今治四分。各有轉治粗具等。治則妙也。 今對治中十二 外貪以不淨助。內貪以背舍助。內外貪以八勝處助。瞋痴亦各三助。第四明覺數息助。沉昏覺觀息助。半沉半明覺隨息助。 即指親想以之為淨 修不淨觀有二義。或於己起貪。或於他起貪。若於他起貪者。修不淨觀治他不去。宜於他起親想。轉修慈悲觀以治之。又轉修不淨。 未來四句 外道本功本見未見。未見本劫本見。第三有四句者。一神及世間有邊。二無邊。三上下有邊四方無邊。四以捷疾智說。 四藥互轉為十二句 如治貪。轉用息用慈用智等三。余治瞋。轉用不淨等三治之。三四成十二句。 如上隨自意中觀貪慾等 彼觀貪慾中。歷四運推撿。欲心起滅不可得者。空也。欲中具河沙佛法者。假也。塵勞之儔是如來種者。中也。 師資之失 如雲。准河有行大乘空人無禁捉蛇。此人於善法作觀。經久不入。放心向惡作觀。薄生空解。後不達佛法意。純將此法一向教他。令他造惡。放舍禁戒。罪積山獄。毒氣深入。 不住觀察名不住不調 搜要雲。夫食果者。存核留種。果甘核苦。碎已俱失。背佛方便如失果。縱而不觀如失核。 第一第二句失 住調伏是空。第一句也。住不調伏是假。第二句也。 第三第四句失 迷第四非調伏非不調伏之句。而行第三句亦調伏不調伏之義。空假相帶。於義成失。 論我修無相則非修無相 則非下修無相一句。驗是斥上句邪空之人。 從第三第四句生 知於雙非。不礙雙注。便住調伏不調伏。 是故相違 初心若斷貪慾是住調伏。調伏是漸。既雲非圓非漸。是住亦調伏亦不調伏。 宇文邕 毀廢佛教。由於衛元嵩魔業。此乃滅佛法之妖害。 隨順方便教意 住調伏。 及迷法者 迷不住調伏之義。廣行非法。謂之無礙。 居是言 是應作土。 瞋他順理 我三業不清淨。嫌他清淨。故瞋。 瞋他違理 他三業不清淨。我清淨。故瞋。 善惡業成各為一念 光明空品疏引經示相。華嚴經雲。十二因緣在一念心中。大集雲。十二因緣一人一念悉皆具足。如眼見色。不了名無明。生愛惡名行。是中心意識色共識行名名色。六處生貪名六入。色與眼作對名觸。領納名受。於色纏綿名愛。想色相已名取。念色心起名有。心生名生。心滅名死。乃至意思法亦如是。一日一夜凡織幾許十二因緣輪網以自纏回。 法界次第釋名義 彼雲。是十二法展轉。能感果故名因。互相由藉而有謂之緣。因緣相續則生死往還無際。 分位 識名色六入。胎位也。觸受等。出胎位。 即是出入各作根本 搜要雲。須兩根本者。若作兩本者。應雲不斷煩惱。不入涅盤。不斷煩惱不出涅盤。乃至非不斷煩惱非不入涅盤。非不斷煩惱非不出涅盤。今論但先列斷。後方列出。 柝體無學恐文誤耳 准記。五意斷入是柝無學。不斷入是體無學。 文殊傳旨問果疾竟 經中文殊問曰。居士是疾。寧可忍不。療治有捐。不至增乎。世尊殷懃致問無量。此問界疾也。 拆小彈偏嘆大褒圓 折三藏小。嘆三教大。彈三教偏。褒於圓教。具如箋難引文。 三觀拆伏已如前說 前助覽中亦引文已。 純陀請住。與文殊往復已開常宗 經中純陀雲。我今欲令如來久住於世。不入涅盤等。文殊言。汝今不應發如是言。欲令如來常住於世。當觀諸行性相。如是觀行具足三昧。欲求正法。應如是學。純陀問文殊言。如來最尊最勝。是天中天。壽命更促不滿百年等。文殊因此廣說如來常住不變易法。壽命無量等。 諸弟子等說毗伽羅論 毗伽羅論。河西雲。是天竺字本。經中以論喻大乘也。記中連書。小大難曉。今引經中本文開說之。經雲。我為諸弟子說於半字九部經已。次為演說毗伽羅論。所謂如來常存不變。 三牛十四象乃至後後十十增較十住一節 迦葉白佛言。世有病者。四大增損。互不調適。羸瘦乏極。是故不能隨意坐起。臥著床蓐。如來四大無不和適。身力具足。亦無羸損。世尊。如十小牛力不如一大牛力。十大牛力不如一青牛力(三牛)。十青牛力不如一凡象力。十凡象力不如一野象力。十野象力不如一二牙象力。十二牙象力不如一四牙象力。十四牙象力不如雪山一白象力。十雪山白象力不如一香象力。十香象力不如一青象力。十青象力不如一黃象力。十黃象力不如一赤象力。十赤象力不如一白象力。十白象力不如一山象力。十山象力不如一優缽羅象力。十優缽羅象力不如一拘物頭象力。十拘物頭象力不如一分陀利象力(十四象)。十分陀利象力不如人中一力士力。十人中力士力不如一缽建提力。十缽建提力不如一八臂那羅延力。十那羅延力不如一十住菩薩一節之力。乃至雲十住菩薩諸節骨蟠龍交結。是故其力最大。 論。徙倚 文選中注云。徙。移也。倚。立也。今文謂或行或立。時多懈怠。 從魚至貫名為尺澤。即大拇指後大橫文前。名之為魚大橫。文後名之為貫。貫後三寸名為寸口  貫之一字及貫後三寸名為寸口者。未見所出。尺澤等今示圖。 尺後寸前名為關陽 凡脈。一手中各有三部。謂上部寸口。中部關上。下部尺中。應雲寸後尺前名為關陽。 左腎為命門。右腎為命根 黃帝難經曰。藏各有一耳。腎獨有兩者。何也。然腎非皆腎也。其者為腎。右者為命門。命門者。諸精神之所舍。原氣之所系也。故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故知腎有一也。 如順撿葉 難經作如循揄葉。又據徐氏撰黃帝脈經雲○春肝木王其脈。弦細而長者。其脈平也。脈乃綽綽如弦。反得微澀而短者。肺之乘肝。金之刻木。為賊邪大逆。十死不治○夏心火王其脈。浮大而散。是平脈也。反得沉濡而短者。是腎乘心。水刻火。為賊邪大逆。十死不治○中宮土脾脈王大。阿阿而緩者。是平脈也。反得弦細而長者。是肝之乘脾。木來刻土。為賊邪大逆。十死不治○秋肺金王其脈。微浮而短濇是平脈也。其狀浮而輕。如微風吹鳥背之毛也。反得浮大而洪者。是心乘肺。火刻金。為賊邪大逆。十死不治○冬腎水王其脈。沉濡而滑或牢而實。滴滴如屋漏石上者。是平脈也。反得大而緩者。是脾乘腎。土之刻水。為賊邪。十死不治。 脾脈來時。何何如綖曰平 何何字誤。應作阿阿。王叔和脈訣雲。阿阿。緩若春揚柳。此是脾家居四季。 論[病-丙+習] 思習切。小痛也。 擊攊 律音指歸雲。以手於人腋下捵弄。令人懼癢而笑。 師子[豸*童] [豸*童]誤。應作[泳-永+董]。即乳汁也。 譬如釀酒滓濁為糞 釀酒是喻。滓濁下八字是法。糟喻糞。酒喻尿。 論。若發重觸而數出入 入息順地而重。若出入相違故病。 其帝太暤 音浩。此則伏犧氏也。 句茫 上古喉切。太暤之子。 炎帝 神農氏。 祝融 乃重黎也。佐帝譽有功。光融天下。帝譽命曰祝融。祝融明也。 少暤 金天氏。黃帝之子。 蓐收 少暤之子。 顓頊 高陽氏。 玄冥 少暤之二子。曰修。曰熙。 黃帝 軒轅氏。 后土 顓頊之子曰黎。為土官也。上[土*頁]五帝五臣。並著德立功於堯之前。今之有天下者祀以為神。 論齶 五各切。應作齶。謂土齶。 應作症 論元作征。 不得衝突於一上坐 上是掌反。俗謂坐一上是也。息若粗。是衝突也。 鼻中補 鼻中清涼安和是補。 息有四 聲。氣。喘。三伴也。非三是主。 布置骨解 解應作節。 籠籠 應作朧。謂朦朧。 驚擲 驚躍之義。擲未詳。 壁[書-曰+皿]蛇影 晉書樂彥輔有親客。久不來。問其故。答曰。前在坐。蒙賜酒。方欲飲。且見杯中有蛇。意甚惡之。既飲而疾。輔曰。於時河南廳壁上有角弓。弓邊漆[書-曰+皿]作蛇。彥輔意杯中蛇即角弓影也。復置酒於前處。謂客曰。酒中復有見不。客曰。所見如初。彥輔告其所以。客豁然意解。沉痾頓愈。 藥草 藥與樵同。 治噦 於月切。氣逆也。 暴汝 蒲木切。謂暴露也。以犬牙埋於陽地已。咒雲。不瘥當暴露汝。 匠伯輟釿於郢人 釿當作斤。介斧也。郢人多巧。 和者必寡 宋玉對楚王曰。客有歌於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國中屬而和者數千人。其為陽阿薤露。國中屬而和者數百人。其為陽春白雪。國中屬而和者數十人而已。引商刻羽雜以流徵。國中屬而和者不過數人。是以其曲彌高。其和彌寡。 論。得汗為度 專精其志。如患者得汗。明病癒。 琴[弓*互] [弓*互]應作弦。 勿[口*豸*句]說 [口*豸*句]應作[言*暴]。謂噪[言*暴]也。 眾障峰起 障高如眾峰之起。或只是鋒字耳。如刀鋒起。文選雲。是非鋒起。 榜治 步行切。漢書郭舍人謂漢帝曰。臣願令東方朔覆射。朔中之。臣榜百。顏師古注云。榜。擊也。 亦遮 遮應作邀。 要君者無上 要音邀。無上者。謂不尊於上也。左傳僖二十八年冬。晉文公召天子會於溫。使諸侯朝之。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訓。書曰。天王狩干河陽。此晉侯之譎也。 俱舍雲。能作及俱有 前第二卷已引俱舍疏釋畢。記主既雲習佛法不可全迷。請更檢前注。 十一徧使名為徧因 苦下五見及疑。無明集下邪見。見取。無明。疑。無明即痴也。故有十一耳。 論衣裳藍縷 應作襤褸。 縛切 謂緊切。 間構 間。去聲。謂斗構使離間。 漸染 漸音尖。浸漬之義。 十法往驗 在下文。 覘 丑廉切。 未舍失來任運恆有 律中舍戒者。用口傳心。棄本受體。應具儀對首雲。我比丘某甲。舍三寶戒律。和尚闍梨學事。一說。其體即無。失戒者。發邪見。失帶佩男女二根。失法滅失。若未舍未失已前。戒體常在。此乃善無作也。言惡無作者。如畜殺具等。雖未殺畜。惡罪常在。亦相續常有。 作俱無作 成論雲。作時具作無作者。此是作俱無作。並是戒因。至第三羯磨竟。其業滿足。是二戒俱圓。故云作俱無作。不妨形俱無作。仍後生也。又多論雲。如作善惡二業。與作方便齊生。 後時違教 破戒。 及違本要 要。平聲。謂要其盡形。 禪門 禪波羅蜜中。 游邏 邏。去聲。巡也。 掌山澤之官 今之虞部郎是也。 法門佛 八萬四千陀羅尼為發。第一義諦為髻。種智為頭。慈悲為眼。無漏為鼻。四辨為口。四十不共法為齒。二智為手。如來藏為腹。三三昧為腰。 若本緣理。不能治惡 詳此二似如義勢未足。若加一句雲。須應報俱觀。方義顯也。故搜要雲。法門之言。義兼色報。 不名菩薩。皆名魔事 總結上文。謂若說惡魔化作佛等像壞六度者。不名菩薩。 餘四通者如前通釋 如菩提。法。智。魔。通二乘及菩薩。 與界內四名同者 即一五六並二三四並。合為界內四魔。 [怡-台+追]愓 [怡-台+追]。篇韻不出。昔人皆作堆。音愓。音逖。小止觀中作推剔。 啾暩 千結切。 金薄薄之 下薄恐應作傳字。如傅粉。 種種非時漿 過午乃非時也。佛聽飲漿。謂甘蔗漿。蒲萄漿等。 伏翼 編蝙。 貉 下各切。正應作貈。似孤。善睡獸也。 獪[狂-王+吏] 音決使。搜要雲。今江東呼貔為獪[狂-王+吏]。貔。音毗。猛獸也。虎狗之屬。 雌者曰[豸*(止/(止*止))] 搜要雲。乃步切。 貙 音樞。虎之大者。 [豸*契]貐 上烏八切。下音羽。爾雅雲。[豸*契]。貐類。貙。虎爪。食人。迅走。 止觀輔行傳弘決第十四 初地乃至十住 魔不能說圓。言初地等者。乃指別地圓住。余文只雲說別地前。 論狡擲 擲恐是猾字耳。 通教見位同三藏伏 見本斷位。未詳。或寫誤。 論。前四分觀 多貪不淨觀乃至慈心觀。 文殊問經三十六垢 經有兩卷。上卷只明三十六使是欲界苦下十使。集滅各七。道下二使。加四思惟為三十六使。經無垢名。恐是此耳。垢使義同。故得引用。 九禪中通有事理。但約自行化他而分大小 理者。如雲菩薩聞思前行。世間出世間善。一心安位。或止或觀。離一切妄想。身心止息。第一寂滅(云云)。事者如利益眾生。禪中菩薩依布施眾生。所作以義饒益。皆與同事。為除眾苦。所應說知恩報恩。護諸恐怖離諸憂苦等(云云)。九禪並是菩薩不共之禪。二乘尚不聞其名。今以自行為小。化他為大。 通八地前亦復如是 若八地後下根受接入中者。此乃無緣慈耳。 論。自行十二門化他。贊法贊者 十二門禪。或自行。或勸人修也。贊法者。贊支林功德法也。贊者者。贊十二門。贊禪者也。 五輪禪後方始驗於善惡相性 又雲。今明因止證五輪。一地輪。因止出生初禪功德。如地生萬物。二水輪。於地輪中若證水輪三昧。即發諸禪功德。三風輪。三昧即相似無漏。解發即入十信。四金沙輪。是菩薩即入三賢十聖位中。破塵沙煩惱。五金剛輪。三昧斷一切結使。菩薩心中破無明細惑。言驗善惡根性者。五輪之後。文雲驗善惡根性有四。一善法章門。二善根發相。三虛實。四揀簡。 及以性等 外道世性。 九雙 前文中次第不次第。雜不雜。乃至更不更等。 故全不列 九雙中全不列作意。 修發相對合為一十六句 前第七記中已箋。 今止觀文則無事修理髮事發十二句。但有非事非理修事發四句 事修理髮。事修事發。事修雙亦發。事修雙非發。理修亦四句。雙亦修亦四句。今止觀中無此十二句也。但有非事非理修事發。乃至非事非理修非事非理髮。 論[明/心]然明淨 [明/心]字無出。只恐是匆字耳。 [怡-台+龍]悷 上力董切。下音厲。多惡也。 有人具久 欲久未到久。 節節邪正如修證中 如根本禪中有八觸。觸中邪相有十雙。一觸體。二定亂。三空有。四明暗。五憂喜。六苦樂。七善惡。八愚智。九縛脫。十強軟。正相者。一觸相如法。二定相。三空相。四明相。五喜相。六樂相。七善相。八智相。九解脫。十心調。十皆如法。一禪既爾。諸禪亦然。 欲界淨色在諸根上 勝義根在浮塵根上。 料亂 料應作繚。 熱[榷-木+月] 黑各切。肉羹也。 鯖 音征。煮魚肉也。亦作[月*正]。 相承釋四欲界 四應作雲。 落漠 無分齊冥昧義。 實體唯十。初一二三禪同一樂故。不應別說 一二三同一樂支。則不應開為十八與十一。 一修方便。二證中間證相。六初禪發相 釋雲。行者於未到地中證十六種成就。即初禪發相。十六者。謂動。癢。涼。暖。輕。重。澀。滑。又掉。猗。冷。熱。浮。沉。堅。軟。 二支義 支離為義。如因樹根根莖則有支條。 三因果體用 因果者。內外方便及未到地為因。感得初禪為果。又五支為因。第六默然定體為果。體用者。還以默然心為定體。從默然觸至初發起。五支為用。從體起用。用則在後。又默然果起五支之法。此就默然為體。五支為用。 四明淺深 佛弟子修諸禪時。有下中上。離此三品。故有九品。若細而論。應有無量品。 五進退 證初禪時。有四種人。根性不同。謂退。住。進。達分。若退分者。若人得初禪時。或有因緣。或無因緣而便退失。住分者。不退失。進分者。或不加功。任運自進。或勤修乃進。達分者。有人得初禪時。即發無漏。達到涅盤。 六功德 得離淫火則獲清涼。得離過善。心正行二善。二禪三禪四禪證相。皆有此六義。 禪門明觸有一十六。四大各四。地大重沉堅澀。水大涼軟滑冷。火大暖熱猗癢 釋雲。如熱是火。體兼水故有暖。兼風故癢。兼地故猗。餘三各兼。類此。 風大動調輕浮者四大 者應作問。 次以三禪對中十界五陰名 應雲以三禪對四禪。文脫四禪兩字。又多中十界五陰名六字。 為對五欲名為五支。若對善法名為五法 修證中釋雲。若對不善法。即破五欲五蓋。若對善法。即對行五法。故釋論雲。離五蓋。行五法。具五支。 初禪八觸四大。體用各別 輕暖冷重是體。動癢澀滑是用。 論。經論出之或前或後 如成論明五支次第者。舍念智受樂一心。阿毗曇明次第者。慧念樂舍一念。大集次第者。念舍慧安定。瓔珞經中次第者。樂護念智一心。釋論次第。文則不定。 論雲。緣少許識。若爾即是無所有處。亦是不用處 禪門中問雲。有人言修無所有。取少識緣之入定。此事云何。答。不然。應舍一切。但念無所法。故名無所有處。而言少識者。但意根對無所有法塵。生於少識。非是緣少識也。入定名少處也。 肪 普防切。脂也。 三事通修 身。息。心。 大論。如旋師旋師弟子。知繩長短 旋。論中作旋。論雲。譬如旋師。若旋師弟子。繩長知長。繩短知短(云云)。旋者。圓轆轤也。轆轤運轉須以繩。 黃淡癊 淡應作痰。 [狦-(狂-王)+月] 先安切。脂肪也。 有八複次。皆自結喻。除一闡提 菩薩品雲。譬如良醫善解八術。所謂吐。下。塗身。灌鼻。若熏。若服。若丸。若散。而貧窮人不肯服之。經中喻意藥除諸病。如大涅盤能除無量煩惱。犯四重禁五無間罪者。悉令發心。除一闡提。經有八複次。即八法。喻意大同。 勝處一切處。合在背舍中明之 勝處中內有色相外觀色少。內無色相外觀色多。並一切處青黃赤白地水火風等。同合在八背舍中內有色相外觀色並內無色相外觀色中明之。 阿羅漢退 約六羅漢說有退不退。一退法。最是鈍根。才遇少緣便退學位。二思法。於所得果恐有所失。恆思自害。三護法。於所得果恆自守護。既得之又患失之。四安住法。於所得法能自安住。五堪達法。謂堪能修練根達不動。六不動法。最為利根。不為煩惱所動。更無有退。前之五種是鈍根者。隨信行性。名時解脫。要得好衣。好食。好臥具。好房舍。好同學。好說法人。於此六中但隨得一方得解脫。若第六不動法人。從前隨法行。見至性生。名不時解脫也。又此六種有退不退及果退與性。且第一退法者唯有果退。無性退。第六不動法。性果俱不退。中間四類有退不退。若果退者。退歸學位。若性退者。但退種性不失無學。若至學位中。本是思種性。今至無學。從思上練成。護.住.堪達。此三容有。是一道所成故。若思種性。即定不退。以是二道所成。故論雲。四從種性退。五從果非先。言非先者。非學位中根性也。又四句分別。一退果不退性。第一退法者是也。二退性不退果。即從思法上練成者。但退此練成種性耳。三性果俱退。謂退法上練成種性。四俱不退。謂二道所成種性及不動種性。已上為約第四果說也。若通約四果論者。三宗不同。有部中說。初果不許有退。以斷迷理惑。定無漏故。從三果斷事惑。證得事相浮偽。故許有退。二大眾部說。前三果皆許有退。以斷惑未盡故。唯第四果不退。斷惑盡故。三經部說。初後果不許有退。定是無漏道證故。中間二果容許有退。若無漏道證不許有退。若有漏道證即許有退。問。經部若不許第四果有退者。何故教中說有退果等六。答。但約現法樂住說有退不退。謂退此靜慮名退法。思此靜慮名護法等。故通明退不退等。今記中雲。並依世道用欣厭斷者。即彼文雲。有漏道乃世禪六行觀。 作初果人所作事 非婦不淫。墾地不天。 黮 徒感切。又他感切。黑貌。 [泳-永+柴] 時介切。 黵 丁感切。大污垢黑也。 [(鼬-臼+((巢-果)/(ㄇ@人)))-由+皮][(大/目)*皮] 上臘。下都恰反。 拽 音曳。 大小別故 下文雲。就聲聞法。謂言如此。於菩薩法。禪禪轉變。何得無耶。 大經十三迦葉難佛。如是思惟無有實利 文在第十四。因佛說四無量心雲。初住菩薩修大慈時。於一闡提心無差別。不見其過。故不生瞋。以是義故得名大慈。善男子。為諸眾生除無利益。是名大慈。欲與眾生無量利樂。是名大悲。於諸眾生心生歡喜。是名大喜。無所擁護名為大舍。乃至雲因世無量得出世無量。迦葉白佛言。世尊。除無利益與利樂者。實無所為。如是思惟即是虛觀。無有實利。世尊。譬如比丘觀不淨時。見所著衣悉是皮想。而實非皮。所可食啖皆作蟲想。而實非蟲等。 肉瓨 瓨恐誤。只是瓫字。 第三背舍中卻觀前二 二者謂內有色相外觀色少。若好若丑。又內有色相外觀色多。 作前四也 謂二背舍。二勝處。 次於此後成余勝處 淨背舍後。成於余勝處中內無色相外觀色少等。 聞說不淨觀法。自謂已作所作。後往犍馱羅國見於女人 經只有十卷。第十中雲。以不淨觀折伏煩惱。令不得起。其男子謂言。已依所作不復精進。笈多言。善男子。汝當精進。勿作放逸。答。我已作所作。得阿羅漢已(云云)。今記中巳字應作已。謂已作所作者。乃增上慢之類。 依正二報得勝知見。如別教四念處中說 文雲。依正俱丑。骨人所放八色為好。此兩俱不淨者而為好醜。此為勝處初禪攝。若內無色外觀色若多少若好若丑勝知見二禪攝。雖無骨人而外有八色。勝知見者了此心。於色不為色縛。心能轉色。故言勝知勝見。 光勢 八色流光未成。 怨親各三中人一品 於親有三者。上品親。與己法交者。中品親。與財法交者。下品親。與財交者。怨亦三品。上品怨。殺我父母者。中品怨。殺我兄弟者。下品怨。損我朋友者。處中不怨不親自為一品。今修此觀。普作拔苦與樂之心。還有三品。謂上中下。七度行三種慈。合三七二一番。如是行時。怨親平等。上品親為第一。中品親為第二。下品親為第三。處中境為第四。下品怨為第五。中品怨為第六。上品怨為第七。環坐一處。初起觀時。上品親次第行遍可智。第二以中品親為頭。行上品樂與中品親。中下品樂與下品親。下品樂與處中境。第三以上品樂與下品親。中品樂與處中境。下品樂與下品怨。第四以上品樂與處中境。中品樂與下品怨。下品樂與中品怨。第五以上品樂與下品怨。中品樂與中品怨。下品樂與上品怨。第六上品樂與中品怨。中品樂與上品怨。前來上品親但得上品樂。今轉頭將下品樂與上品親。第七以上品樂與上品怨。中品樂回頭與上品親。下品樂與中品親。如是七度行慈與樂。不揀怨親。每人皆得上中下三品樂。此俱舍釋文。小乘位中引。若禪門中亦明修法。謂初修時令上親人得下樂。次修令上親得中樂。中親得下樂。次修令上親得上樂。中親得中樂。下親得下樂。次修令中親得上樂。下親得中樂。中人得下樂。次修令下親得上樂。中人得中樂。下怨得下樂。次修令中人得上樂。下怨得中樂。次修令下怨得中樂。中怨得下樂。次修令下怨得上樂。中怨得中樂。上怨得下樂。次修令中怨得上樂。上怨得中樂。次修令上怨得上樂。今記文似難曉。引文注之或煩。 十二時等 玄文雲。無明是過去諸結時。行是過去諸行時。識是相續心及眷屬時。 即內宮中 內音納。 若五陰愛生故然 經中以然火為喻。經雲。若有無常色乃至無常識。因愛故然。然者即受二十五有。若愛滅則二十五有果報不然。 破染染品等 論中問曰。經說貪慾瞋恚愚痴是世間根本。貪慾有種種名。初名愛。次名著。次名染。次名淫慾。次名貪慾。有如是等名字。此是結使。依止眾生。眾生名染者。貪慾名染法。有染法染者故則有貪慾。餘二亦如是。有瞋則有瞋者。有痴則有痴者。以此三毒因緣起三業。三業因緣起三界。是故有一切法。答曰。經雖說有三毒名字。求實不可得。何以故。 若離於染法  先自有染者  因是染欲者  應生於染法  若無有染者  云何當有染  若有苦無染  染者亦如是 立因緣品及邪見品。申於三藏二乘觀法。故立六因四緣用救小宗 破十二因緣品問曰。汝以摩訶演說第一義道。我今欲聞說聲聞法入第一義道。答曰。凡夫為無明所盲。故以身口意業為後身。起六趣諸行。隨所起行者。有上中下識。入六趣。隨行受身。以識著因緣成有名色集。名色集故有六入。有六入因緣故有六觸。六觸因緣故有三受。三受因緣故生渴愛。生渴愛因緣故有四取。取四取時以身口意業起罪福。令後三有相續。從有而有生。從生有老死。從老死有憂悲苦惱種種眾患。但有大苦陰集。是故知凡夫無智起此生死諸行。根本智者所不起。但以如實見故則無明滅。無明滅故諸行亦滅。以因滅故果亦滅。如是修習觀十二因緣生滅智故。是二事滅。是事滅故乃至老死憂悲大苦陰皆如實正滅。正滅者畢竟滅是十二因緣。生滅義如阿毗曇修妬路中廣說。破邪見品。我於過去世為有為。無為。亦有亦無為。非有非無。即名常等諸見依過去世。我於未來世為作為。不作為。亦作亦不作為。非作非不作。是為邊無邊等諸邪見依未來世。如是等諸邪見。何因緣故名為邪見。是事今當說。然論中破因緣及破邪見兩品之中。且無六因四緣之名。況復六因四緣本是小宗之義。今詳之。以由外道計無因緣及與斷常。若佛教談六因四緣。是生死之本及破斷常者。正抉小宗也。學者更詳。 多少皆爾 語一界為少。說三教為多。並為十界中之一。 轉行有為六度 搜要雲。應雲五度。但通說六耳。 止觀輔行傳弘決第十五 論五種涅盤 五陰滅。 第三卷。初地即是初住 釋偏圓中雲。別教若破無明登初地時。即是圓家初住。非復別教初地。 第四卷。以思議釋不思議 文雲。思議境者。小乘亦說心生六道因果。大乘亦明心生一切法。謂十法界也。 第五卷。不思議初明一心任運具於三千 文雲。一念具十法界為作意具。為任運具。答。法性自爾。非作所成。如一微塵具十方分。 及下約十禪修觀中。行人觀法極至正助 文中對治助開畢乃結雲。行人觀治極至於此。若不悟者是大鈍根。大障罪。恐因罪障更造過失。故重下三種意耳。 魔境後明陰入十乘度曲入別 文雲。通用一意為觀者。行人根鈍。先解通意。度曲入別。中論品品別意而俱會無生。通別互舉。得意相成也。 墮世 四肢落謝故也。 可不誤哉 諸部雖異。別圓無異。何必曰過。又以華嚴為頓頓。法華為漸頓。亦異計也。 或見是諸佛境界 諸佛境界可見。故四明談寂光有相。 若七生初果 或斷欲惑上上。或上中上下等。斷未盡者。值無佛世。例名為小。 不斷惱 脫煩字。 自護止作 止作者。律鈔雲。方便正念。護本所受。防禁身口。不造諸惡。目之曰止。止而無違。戒體光潔。順本所受。稱之曰持。惡既已離。事須修善。必以策勤三業。修習戒行。有善起護。名之為作。 虧點 應作玷。玉之瑕也。 眾法作行或當稍緩 有眾別兩法。若對首者是別法。四僧行羯磨事是眾法。稍緩者。或預十師受戒。或行結戒等事。雖是善行。恐亂禪觀。故少緩。 又止持中雙持雙犯事必須具 持犯事細。亦難以明。今且明身口雙持犯。身二持者。鈔雲。離殺盜等過名身止持。受食食等名身作持。口二持者。離口四過名止持。知淨語等名作持。身口各二。犯者反上應知。又如淫戒。依教防禁即止持也。作蛇口等想。縱為境逼三時無樂。即作持也。違作即止犯。違止即作犯。此一既爾。余戒亦然。 單持別犯作中無止。或當未具 謂作持行中不具雙持犯也。以由善事善法聖多製作。作則成持。止則成犯。豈有不作而成止持耶。所以作中無止。但單持犯耳。故曰或也。既有或字。此亦一往之義耳。若委辨者。作中亦有雙持犯也。且如三衣。佛令備具。不敢違侮。名為止持。如教策修。順行不犯。名為作持。違此二持便成兩犯。此一既爾。余可准知。 又止作中自行從制事必不廢 自護止作。必無所犯。 為物從開或可未具 為他作行猶未能也。 事理不二 白四單曰眾別兩行平等事。不妨理觀。 若性若譏 夷罪名性。余篇名譏。 住於俗諦名為不卒暴 疏雲。安於俗諦。忍眾機緣。稱適機宜。體忍違從。故心不驚。 論以智慧有無明愛取故 如經雲。若有讚嘆便生歡喜。若復誹謗便生憎嫉。 如是相好從此功德生 此言相業也。涅盤經雲。菩薩修習三十二相業因緣者。若持戒不動。施心不移。安住實語。以是業緣得足下平如奩底相。若於父母和尚師長乃至畜生以如法財供養供給。以是因緣得足下千輻輪相。不殺不盜。於父母師長常生歡喜。得成三相。一手指纖長。二足跟長。三身方直。乃至不隱他德稱揚其善。得白毫相等。報恩經言相因者。即是相業。 相體 前記雲。別圓真因所證理體而為相體。 非謂報身不思議海 今念佛發禪。乃是五品人觀境。且見應佛相耳。若報身相海。是十信人所見相也。 所得神通不共二乘 經雲。二乘所作神通變化。一心作一。不得眾多。菩薩不爾。於一心中則能具足現五趣身。又雲。菩薩化身猶如三千大千世界。以此大身入一塵身。其心爾時亦不隨小。二乘雖能化身令如三千大千世界。而不能以如此大身入微塵身等。 經中廣明修通之相 經雲。先取聲相。所謂象聲馬聲車聲人聲貝鼓簫笛歌笑等聲而修習之。以修習故。能聞無量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地獄音聲。復轉修習得異耳根。異於二乘天耳。乃至雲菩薩能聞無量無邊恆河沙等世界音聲。記主雲。雖非正亦欲略知。 彼經本斥菩薩住禪 維摩經雲。貪著禪味是菩薩縛。以方便生是菩薩解。 五行文末雖復重釋第一功德 如備檢中。 稍似未齊 論引諸禪發無漏以例禪已見發。或禪見俱發。見已禪發則少。文中例已卻釋雲。未到少六。九地發多。故記雲未齊也。若雲得無漏已。發禪例發。見已禪發者始可齊耳。 細歷四見 總說只是計一。若細歷者。或身與神異。亦一異。非一異。乃成四見也。 相與分等 相者謂神與相一。神與相異。亦一異。非一異。分者謂分與有分一。分與有分異。亦一異。非一異。 三四兩句 三計一異。四計非一異者。亦各計四見。 如何以母顯子 富蘭那迦葉本是六師之名。付師雲。迦葉母姓。富蘭那母字。是以母顯子。 約於五眾成十二耳 更加五眾。即是人人。即是五眾方成二十。 不以數緣為第四句 三無為中只以虛空無為為第四句。必不用數緣也。數緣者。謂擇滅無為也。非擇滅中非數緣者。心緣五塵。若專緣色塵者。則但眼識起耳。余塵余識不起。 楞伽宗於大乘文中處處破外破小 楞伽正宗決。廣辨六七八識而開為多門。謂二藏。二空。五法。三自性。二無我。四智。三身。三有性。三無性等。言處處者。指此也。言破外者。如雲一切心性悉是無相。非壞事名無相也。若壞事名無相者。不異外道。若外道無相者。壞事作空。如抽葉拔柱。廓爾無處。乃是外道無相也。破小者。如雲一人無我。謂陰入界。二法無我。謂真如法。此二無我者屬二乘行等。又引經雲。如來藏者是法界。是法身。是自性清淨。不同外道所說之我。二乘之人迷於自性。不覺藏識。起於妄想等。 觜參 上音茲。 角亢 亢音剛。亢則喉也。故古之烈士有扼亢而死者。乃扼亢也。 圓教三者。性謂觀十界色 文中性念處中三諦有雙非共。念處中有雙照。緣念處中言身受心法從義便也。亦互顯也。 九念處 藏三因大異故三。通三因大同故一。別地前三登地一。圓教一共九念處。在此論末。 保弱 老雲。柔弱生之徒。剛強者死之徒。 論常無欲以觀其妙 老子語。 莊雲皇帝問道德 莊子在宥篇雲。皇帝立為天子十九年。令行天下。聞廣成子在空同之上。故往問曰。吾聞子達於至道。敢問至道之精。吾佐五穀以養民。官陰陽。遂群生。廣成子曰。所問者物之質。欲官者物之殘。皇帝又問。治身柰何而可長久。廣成子曰。無視無聽。抱神以靜。形將自正必靜必清。無勞汝形無搖汝精。乃可以長生。 跨企 [企-止+上]應作跂。老子云。跂者不立。跨者不進。解見備撿第三引疏注。 守雌 老雲。知雄守雌。可以為天下溪。 兩為雲 兩當作雨。莊子曰。云為雨乎。雨為云乎。為去聲呼。注云。二者俱不能相為。各自爾也。 孰降施是 降。莊子天運篇作隆施。施。式氏切。與弛義同。意謂凡外物。或隆盛。或弛廢。無人使然。皆自爾耳。 莊子雖防小盜。不意大盜揭仁義而謀國 記主斥諸侯如田子成殺君之類是也。老莊之教使人絕聖棄智歸乎淳樸。果用聖智乃大盜也。貴難得之貨。乃小盜也。外篇胠篋曰。世俗所謂智者。有不為大盜積者乎。所謂聖者。有不為大盜守者乎。何以知其然。昔者齊國鄰邑相望。四境之內立宗廟社稷。治邑屋。州閭曷嘗不法聖人哉。然而田子成一且殺齊君而盜其國。故絕聖棄智大盜乃止。謂去其所資則未禁而自止也。擿玉毀珠。小盜不起。謂賤其所寶。則不如形而自息也。莊子祿之以天下尚不顧。又何時祿國耶。恐學者誤記主之意。故繁此注也。 負建鼓而求亡子 莊子曰。仁義先王之蘧廬。止可一宿而不可久處。又曰。孔子見老聃而語仁義。老聃曰。夫播糠眯目則天地四方易位。蚊虻[口*替]膚則通昔不寐。夫仁義[怡-台+(替-曰+貝)]然乃憤吾心。亂莫大焉。君子使天下無失其朴。又奚傑然。若負建鼓而求亡子者乎。郭象注云。揭仁義以趨道德之卿。其猶擊鼓而求逃者。無由得也。 數緣滅處尚自非真 數緣者。釋擇滅無為也。滅八十一品惑數。此但能滅。故曰非真。 證位非數 由佛冥證不生之理。理亦非數故也。俱舍雲。所言滅者。一擇滅。二非擇滅。論雲。一切種冥滅者。是非擇滅也。由世尊斷一切種冥。證不生之法。名非擇滅。所言證者。是不染污無知。勝緣關位得非擇滅。故名為證。若擇滅數量。如三界九地煩惱八十一品惑。證一擇滅。是則證八十一品擇滅也。並俱舍正文。 此二尚非 擇滅非擇滅之二。 況復餘一 指虛空無為也。當知虛空亦破外道。執虛空為是。亦非矣。 拌 普庚切。恐應作烹。 論。名啖人狗 法華經雲。有諸惡鬼。首如牛頭。或食人肉。或復啖狗。著見之人撥無因果。撥出世因果。如食人肉。撥世間因果。如啖狗肉。 見心乃飽 經雲。夜叉競來爭取食之。食之既飽。噁心轉熾。既飽者。見心成就也。噁心熾者。見心增廣也。 啀喍嗥吠 經譬發言論決是非之理如吠。 [虛*ㄆ] 經作揸。經中斗淨揸掣。譬疑使猶豫二邊。名疑未決。是非斗諍。意謂為是。名掣。復謂為非。名揸。 九十六道三順佛法 常塗九十六中一是小乘。以大斥之。義同外道。今文雲三。未詳。或三字誤。只是一字。 蟲字應作蟲 論中舊誤作蟲。故記指雲。蟲應作蠱。今記又寫誤作蟲。 翰珠 論作干。非。 薏苡子 苡音以。即車前子。 亦可治螝 胡對切。此乃蠶蛹耳。應作蛔。音回。人腹中長蟲也。 雷者陰陽盪動 莊子云。陰與陽錯行。則天地大絯於是有雷。若以斗秤欺人震死者。非無神也。 [豸*爪]獠 今字從豸作者。玉篇不出。[豸*爪]應作狐。獠應作獠。力吊切。乃夷狄人也。[豸*巢]字非。 矛槊 矛。兵器。長二丈許。槊。本作槊。亦矛類。長一丈八尺。 八不淨物 經雲。比丘不應畜養奴婢牛羊非法之物。若有比丘畜養如是等不淨之物。應當治之。某甲國王如法治之。驅令還俗。 大經通明 謂通明佛性也。善根人有。闡提人無。闡提人有。善根人無。二人俱有。有二人俱無。 以不造新故能所故畢 所。舊記作使。謂惑為能使。果為所使。今能使畢。 負河圖 河洛出圖。文曰。靈龜負書。丹甲青文。 在耆叢出 蓍。式之切。草名也。其草出蔡州。若地上有蓍草。必下有靈龜。 攝龜 音輙。腹甲能自張閒。好食蛇。 十時總明三藏三乘方等通教 上諸文中。言聲聞與緣覺則通明兩教。言菩薩則通示三教。至此思議境中明三藏。三藏三乘畢方別示通教二乘與菩薩。搜要雲。總別隨便。不可一準。 更於二外別立疣贅 他人二頓。文雲。若漸頓者。初住已前四住先除。若頓頓者。初住已前圓伏五住。登住已去。圓破五住。荊溪斥雲。初住已前四住先除。引證屬圓處處皆爾。乃至登住圓破。即顯住前五住全在。又雲頓頓。如法華六根清淨。不雲先斷見思之是頓頓。漸頓如仁王長別苦輪海。即是先除見思。又斥雲。自言相違。法華無漏意根。仁王長別苦海。無漏與別但有因果之殊耳。 白瑛 瑛應作英。與下紫英同。 合觀蠲忿 觀應作歡。草名。服之去人瞋忿故名也。生西川益州山谷中。葉似皂莢。 萱草忘憂 萱音暄。即鹿蔥也。服之者除人憂。此二句出嵇康養生論。與張華博物志其說同。 重婁 婁應作樓。 故如三車 如應作知。 正證空見 正應作引。 止觀輔行傳弘決助覽卷第四(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