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代念佛授手印
一卷。也稱為「授手印」。聖光撰。五重傳法的第二重、三卷書之一。他是記述法然傳授的念佛往生的教誨,用手印作為證明的秘書。聖光在《授手印》的背書中作為近代人的義,列舉了「幸西一念義」、「證空弘願義」、「行空寂光土義」三人的義,並以此為邪義。因此,聖光在《授手印》序中撰述的理由是:「上人往生後,諍其義於水火,致其論於蘭菊,還失念佛之行,空廢淨土之業。……這裡貧道齡已達七旬,余命又不幾。……依此,在肥州白川河邊、往生院內,結二十有眾徒,限定四十八日夜,修法如淨。」拜佛。在這期間,為徒們失去稱名之行而煩惱,為空虛地廢除正行的工作而悲傷…弟子聽憑過去的傳聞,沙門根據相傳,將其記錄下來,留下並贈送給向後。為了決定末代的懷疑,為了準備未來的證明,以手印為證明,就像筆記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