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辯注敘 · 墨辯注敘

魯勝 《墨辯注敘》
墨辯注敘 名者所以別同異,明是非,道義之門,政化①之準繩也。孔子曰:「必也正名,名不正則事不成。」墨子著書,作《辯經》以立名本,惠施、公孫龍祖述其學,以正別名顯於世。孟子非墨子,其辯言②正辭③則與墨同。荀卿、莊周等皆非毀名家,而不能易其論也。 名必有形,察形莫如別色,故有堅白之辯。名必有分明,分明莫如有無,故有無序之辯。是有不是,可有不可,是名兩可。同而有異,異而有同,是之謂辯同異。至同無不同,至異無不異,是謂辯同辯異。同異生是非,是非生吉凶,取辯於一物而原極④天下之汙隆⑤,名之至也。 自鄧析至秦時名家者,世有篇籍,率頗難知,後學莫復傳習,於今五百餘歲,遂亡絕。《墨辯》有上下《經》,《經》各有《說》,凡四篇,與其書眾篇連第,故獨存。今引說就經,各附其章,疑者闕之。又采諸眾雜集為《刑名》二篇,略解指歸⑥,以俟⑦君子。其或興微繼絕者,亦有樂乎此也! 〔注釋〕 ① 政化:政事與教化。 ② 辯言:論證。 ③ 正辭:準確地判斷。 ④ 原極:推求本源。 ⑤ 汙隆:汙即「污」,汙隆指世風的盛衰。 ⑥ 指歸:主旨。 ⑦ 俟:等待。 〔鑑賞〕 近人譚戒甫在其《墨辯發微》中,曾經這麼評價魯勝及其《墨辯注》:「蓋墨子雅言善談……遂開華夏二千年獨到之辯學,但未嘗揭『辯』之名以總名其書也,其以『墨辯』名其書則自魯勝始。魯勝僅注《經說》四篇名為《墨辯》,固已揭其指要矣。」這是對魯勝及其貢獻極為中肯的評價。可惜魯勝所著《墨辯注》後因遭亂世,已亡佚,現僅存其敘近300字於《晉書·隱逸傳》中。但管中窺豹,亦可略見一斑。 先秦之際是墨學發展的高峰,與儒學並稱為「顯學」,孟子就曾經指出過「天下之言,不歸楊即歸墨」,可見在當時,墨家學說是相當流行的。然而,「一代有一代之學術」,由於秦漢以降,社會狀況較先秦之際有了根本的改變,入漢以來,黃老之術和儒學相繼成為官學。而墨學則不為世人所重,因而也就逐漸衰微,以至於在司馬遷寫《史記》時對於墨子的生平及其著作都不甚了解了;及至編定《漢書·藝文志》之際,班固雖然記述了「墨子七十一篇」,但是,在當時,漢儒已是很難看得到《墨子》的。同時,即便是有些人注意到了《墨子》,他們也只是對於其中有關政論的部分感興趣而已,對於其中與名辯、刑名相關的《經》、《經說》等代表了墨學邏輯思想精髓的諸篇目卻並不重視。於是乎,「自鄧析至秦時名家者,世有篇籍,率頗難知,後學莫復傳習,於今五百餘歲,遂亡絕」。正是因為如此,魯勝希望自己的《墨辯注》乃是「興微繼絕」之書。 任何時代的思想都是離不開當時的社會現實的,都是對當時的社會現實的某種程度的反映,魯勝的《墨辯注》也是如此。一方面固然是為了「興微繼絕」,但更重要的還是與當時盛行的「名理」之學分不開的。成於漢末的清談發展至魏晉之際,已經逐漸由對具體人物的品評轉向了抽象的辯名析理,「近者魏文侯好法術,而天下貴刑名」(《晉書·傅玄傳》)。「名理」之學在魏晉逐漸流行起來,成為名士清談的品題之一。正是在這種情況下,魯勝更加注重的是對《墨子》一書中關於名學的論述,認為「墨子著書,依辯經以立名為本」。於是,魯勝將《墨子》中的《經》上下、《經說》上下、《大取》、《小取》等六篇稱之為《墨辯》,並為之注。正如作者在其敘一開始所說的那樣,「名者所以別同異,明是非,道義之門,教化之準繩也。」辯名析理,是魯勝注《墨辯》的直接動機。 在敘文中,魯勝敘述了先秦名學發展的淵源和師承,認為名學乃是濫觴於孔子的正名,墨子「作辯經以立名為本」,然後惠施和公孫龍子繼其衣缽。接著作者以簡練精到的語言對名家中所涉及的基本論題,如堅白之辯、有無之辯、兩可之說、異同之論。「略解指歸,以俟君子」,作者的作注實際上包含著對於當時的社會思潮——名理之學——的關注和響應。同時,作者對自己注的本身也是不無欣慰和期待的,「其或興微繼絕者,亦有樂乎此也!」全文至此而止,一氣呵成,言簡意豐,回味深遠。 「蓋《墨子》以墨子為本,名學為用,善啟其端;三墨繼之。日益發舒,終於體用圓融,創成完之辯學,無論四篇、六篇,總曰《墨辯》,魯氏可謂千古卓識矣。」(譚戒甫《墨辯發微》)這是一個相當中肯的評價。魯氏對於當時名理之學的影響,遠遠不如其「興微繼絕」的意義。今天,雖然《墨辯注》原文已亡佚,但其敘仍然是研究中國邏輯史的寶貴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