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縣鄉土志 · 商務雜述四(輸出貨)

鄭祖庚 《閩縣鄉土志》
輸出貨 八閩物產,以茶、木、紙為大宗,皆非產自福州也。然巨商大賈,其營運所集,必以福州為的。故出南門數里,則轉移之眾,已肩屬於道。江潮一漲,其待輸運之艦帆檣尤林立焉。雖不足較量川蜀之旺,而亦一大商場也。惜夫,年來茶業寖衰,計學不講,製造乏術,遂令優劣回判,難以競爭於商戰之時代,悉數而出之,吾邦人有志於商業者,其亦蹶然興哉! 茶 業 運往外洋者,據海關報告,光緒二十六年,二十六萬五千九百擔,三十年,十七萬九千五百擔。又處⑴商家報告,光緒二十三年,二十三萬零九百二十七擔,工夫十五萬八千七百六十擔,小種二萬九千五百八十擔,烏龍三萬六千三百八十擔,白毫二千二百三十二擔,花香三千九百七十五擔。得銀五百九十三萬元。三十年、十六萬九千二百七十四擔,工夫九萬三千八百七十擔、小種三萬五千七百擔、烏龍三萬三千一百六十擔、白毫二千四百四十八擔、花香四千一百四十擔。得銀四百六十七萬圓。運往外省者,據海關報告,光緒二十六年,一萬九千三百擔。三十年,七萬六千四百擔,往外省者每年繼長增高,出洋反是。至三十一年僅得銀二百三十四萬兩有奇。因偽茶挽雜,以至滯銷。 木 業 業此者分四種;植木者曰山主,又曰木主。入山購木者曰山客,又曰木客。代客轉售者曰木行,即木牙,浙寧商幫向行購買運銷出口者曰木幫。即木商。近年約得銀一百七十餘萬兩。 紙 業 據商家報告,光緒二十一年,出口二萬餘擔。三十二年增至五萬餘擔,得銀二百二十七萬兩有奇。本境所出,有目紅紙,每簍一千二百張,年約二千三百簍,價銀四兩餘至五兩餘,年約一萬一千餘兩,海運銷售上海、天津、牛莊、膠州等處。若上游運來毛邊紙,大小海紙、大小廣紙,川連撈紙,毛泰方高花箋,南屏代白連泗,松扣雙合,中包節、包福紙、簍紙,草紙,名目不一,均從本境轉輸出口。 雜 貸 均水運或輪船,或帆船。出口,閩海關歲收輪船、帆船。稅,六十九萬有奇,四萬兩有奇。 福 桔年約出三百餘萬斤。 桂 圓 年約出三千箱。 青 果 年約出百餘萬斤。 荔枝幹年約出十餘萬斤。 筍 干年約值銀四十餘萬兩。 楊 梅年約值銀數千兩。 桑 葉年約十餘萬斤。 菸 葉每年多寡不定。 紅 糖年得銀數千兩。 錫 箔年約三萬箱多行銷江漢各處。 紙 傘年約十萬三千餘枝,多行銷南洋各島。 蠶 絲年約值銀二三千兩。 藤漆器 多寡無定。 其轉運他往關稅五千兩。 校 注 ⑴原文作「又處商家報告」,「處」字誤,應為「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