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制女官考

黃百家 · 歷史傳記
清黃百家撰。黃百家,明末大家黃宗羲之子。所書一卷,排列明初女官的諸局職守等情況。明代女官在宮中為皇帝服務,但與妃嬪不同。洪武五年 (1372) 制訂六局品秩,二十二年授宮官勅,形成一套完整的宮廷女官制度。其六尚局為: ①尚官局,對各局出納文書冊籍簽署印章,需到宮外征辦的,則為其請旨。②尚儀局,掌管宮內禮儀起居。③尚服局,負責供應服用采章等。④尚食局,掌管皇帝膳食。⑤尚寢局,掌管皇帝晏寢。⑥尚功局,掌管女紅的工作。六局之外另有宮正司,負責糾察宮闈戒令、謫罰之事。是書除記述六局職守外,還介紹了女官的品秩,人數、下屬司,有的並列具體要求。比如尚食局,介紹有執掌二人,正五品。下設司膳 (掌割烹煎和之事。有司膳、典膳、掌膳、女史各四人),司醖 [執掌(略) 分工 (略) 人數(略)],司藥 [執掌 (略) 分工(略) 人數 (略)] 司 [執掌 (略) 分工 (略)人數 (略),並規定「凡以飲食進御,尚食先嘗之」。這些記載簡明、具體,與卷末說明: 「服勞多者,或五載六載,得歸於父母,聽婚嫁。年高者許歸,願留者聽。見受職者,家給與祿。」使人們對明初女官制度有了粗略了解。尤其是永樂以後,除尚寶數司之外,女官職掌盡歸宦官,是書提供的這些資料就更具歷史價值。清蟲天子輯的 《香艷叢書》收有此書。為宣統國學扶輪社排印本。另 《檀幾叢書·余集》也收有此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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