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心寶鑑 · 順命篇 第三 凡十六條
子夏曰:「死生有命,富貴在天。」
孟子曰:「行或使之,止或尼之,行止非人所能也。」
一飲一啄,事皆前定。
萬事分已定,浮生空自忙。
萬事不由人計較,一生都是命安排。
《景行錄》云:「凡不可著力處,便是命也。」
會不如命,智不如福。
《景行錄》云:「禍不可以免,福不可再求。」
《素書》云:「見嫌而不苟免,見利而不苟得。」重刊本中此處還有一句:福至不可苟求,禍至不可苟免。
《曲禮》曰:「臨財毋苟得,臨難毋苟免。」
子曰:「知命之人,見利不動,臨死不怨。」
得一日過一日,得一時過一時。
緊行慢行,前程只有許多路。
時來風送滕王閣,運去雷轟薦福碑。
《列子》曰:「痴聾瘖瘂家豪富,智慧聰明卻受貧。年月日時該載定,算來由命不由人。」
命里有終須有,命里無莫強求。
先儒曰:「世味非不濃艷,可以淡然處之。若富貴貧窮由我力取,則造物無權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