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趣聞 · ◎某警長之屈膝裁判

吳虞公 《民國趣聞》
武人不識一丁,今古同輒。有某警務長者,巡警學堂畢業生也。某日晚巡固細故拘一少年入署,警長立命升堂審訊,少年亦健者性殊倔強,警長遽命之跪下。少年頗識法理,非徒不從並毅然責問警長曰:「民國成立,法律文明而貴長乃高坐唐皇,儼然長官模樣,請問跪訊之條出於何律?」警長老羞成怒大聲曰:「予今執行屈膝裁判,汝焉敢強項不聽命令。」少年大笑曰:「缺席裁判者被告避席不到案,問官按原案之請求而判決之謂也。汝乃誤為屈膝裁判乎?」如是可見一斑已,言迄掉首而出,警官面紅耳赤,無如之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