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趣史 · ◎金香爐

李定夷 《民國趣史》
寧垣地方審判廳,本系洪楊時之駙馬府。當失敗時,曾將金器若干,窖諸花園荷花池內。有蔡綏年其人者,雲其祖某曾充藏埋之工人。特具圖說,及保證金五千元,稟請軍民兩署,准其開挖。當奉督軍省長批准,限期十日竣事。期滿卒未見效,惟忽發現金質香爐一隻,重十二兩。已由監視員某送諸省庫存亦當時所藏之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