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趣史 · ◎江西之斯巴達

李定夷 《民國趣史》
江西械鬥之風,以贛南之贛州、南安寧都及贛北之饒州、南康各屬為最盛。值此鼎新之時,尊重人道,此種惡習,萬不可不剔除之。凡械鬥之原因,初不過鼠牙雀角之爭,無如官多漠視,民隱壅蔽。訴訟一起,往往斷結無期,而人民恆性,以為與其屈抑難堪,不若尋毆為快。釁端既開,則死者流血被野,擄者慘毒備極。每一次之斗死傷恆數十百人,而仇讎相尋尚未有艾其結仇最深。戰局最烈者,尤以贛北樂平之南東鄉王葉兩姓為著。故其尚勇之風,亦頗不減於當日之斯巴達。此篇即專述樂平械鬥之狀況。 王葉兩姓之械鬥,由來已久。其仇已不止九世,幾如不共戴天,禍機永伏,一觸即發,往往不數年即有一次大血戰。斗局既成,雖僑居他邑之人,亦皆黑夜馳歸赴戰。余嘗問之樂人:「既不在家,何必強與危險?」則咸謂:「祖若父為某次陣亡,或謂兄若弟為某次死難,今日斗局已成,是吾報仇機會,安肯失之耶?」其敵愾之壯,可想見矣。 王葉兩姓仇讎既深,已無聯姻之事,其習尚亦頗注重勇武。觀其學習拳術,鍛煉青年,從不稍忽。遇有誕子之家,族人皆以該戶得添一刀之語為最上賀詞。蓋男子滿十五歲,即有荷戈之義務,該戶即當添置一刀,甚至有醵鐵以為賀儀者。苟欲調查該處人口,入門而數其刀,即可得最確之數。以釁端之開,從無一定,即無一日不在戒嚴之中,不得不時時戒備之。 軍器除刀矛外,亦有舊式大炮,以備抵禦衝鋒。每次臨陣,必有一二捨身劫炮之人,於兩軍相近之時,沖入敵陣,以移動其射擊之方向。該陣陡失抵禦之力,而衝鋒掩至,安得不敗耶?故其戰時,往往借一二之生命,以制全勝也。得勝之後,對於敗北者,不徒待之如俘虜,尤必襲入該村,殺其婦孺,毀其廬舍,填塞其井,鏟盡其苗。偶或敗北,則全村為墟,故械鬥之先,非將婦孺子女及動產預遷鄰村不可,其慘無人理,可謂極矣。 戰鬥終局,縣官例應下鄉檢驗,勒交真兇。村人則待判定論抵幾人,乃至祠中招人替罪,替罪人之撫恤,例定三百元。村中無業之人,無不爭先投報,往往有限於定額,不克遂願。而扼腕不置者,蓋該鄉勇武既相習成風,自然輕視生命,謂慷慨替死榮名也。三百元之撫恤,厚利也。泰山歟,鴻毛歟,彼固自有軒輊矣。 歷來戰鬥,往往王勝葉敗,而鄉音讀王如羊,以葉為植物之葉。羊當以葉為食,故葉恆不能勝王,不知王姓實處最險之地。王村周圍,除葉姓人,其他各姓,亦多與王不睦。王姓適居各村之中央,一朝失敗,勢必楚歌四面,適成眾矢之的。不如葉姓地處邊陬,事後尚可行動自由,不假他村為門戶,又可徐圖恢復。故王姓實以必敗之勢,作沉舟之計。勝敗之機,安得謂非天擇耶? 對於陣亡之人,除享有家祠之祀外,尤必謀取各人戰時血衣書記名號及死亡之時日,藏之祠中,俟其遺族或子若孫稍長,於伏臘之際指示之,並說明其致死之慘狀,以鼓勵其報仇之心,故其殺敵之思想,已養之有素,自然一發不能遏抑也。 自光緒三十年間一戰之後,葉村被毀,至今猶結茅為居,元氣大傷,已失反動之能力,故王姓至今亦未能一逞其凶鋒。年內忽遇風災,葉姓茅屋,多被吹坍,觸景傷情,痛定思痛,恨不能背城一雪之。王姓又因大雨屋漏,軍器戰衣,均已潮濕,取曝於曬場。斯時適有徐姓,因竊斫王柴,被獲二人,徐乃間諜於葉,謂王姓戰器,均已排出,以從來戰爭,從未休歇如此其久,故急欲一試之。葉正以倒屋之痛恨未雪,戰志遂決,幸為縣知事所知,即行邀集各鄉正紳馳赴兩姓再四開導,一面電請軍隊來鄉彈壓,始克和平了結。否則一場惡戰,又不知死亡幾許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