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黑社會 · 報界騙子
報界騙子行騙,在民國時期,也不是什麼稀罕事。大體有兩條門徑:一條門徑是利用社會新聞來行騙。比如,舊上海洋場,每天奇事怪聞是不少的。像20年代初期閻瑞生和妓女黃蓮英的故事,黃慧如小姐和汽車司機陸根榮主僕戀愛的故事,都曾轟動一時。其他如財產糾紛、妻妾艷聞、拐款潛逃等,都是社會新聞的原料。讀者是會有興趣、急於知道下文的,而當事人則最怕見報。
於是,一些騙子主筆就可以大顯身手了。大體是先寫好一個新聞梗概,由一位記者去找到那位當事人,關切地說:「這是我報剛收到的新聞,不知是否準確,被我『扣』了一下,請你過目,有沒有可補充的?」
自然,看的人滿頭大汗。於是講條件,討價還價,最後視其事體之大小,當事人家資之厚薄,拿出一筆錢來,少則數百,多達數千。特大「新聞」也有上萬的,條件自然是「不見報」。像這樣的事件幾乎每日都有,收入是十分可觀的。
此外,還有以奸徒惡棍為詐騙對象的。大凡奸徒皆惡言其奸,惡棍則諱道其惡。報界騙子乃利用這一點,每遇奸徒惡棍作惡為非,則必詳加採訪筆錄。然後暗中使人把他們招至報館,把新聞稿給他們看。佯言「有人投來,特向您核實」。奸徒惡棍必然請求不要登報。於是報界騙子乘機敲詐:「此稿已上了版面,如欲刪去,必須重補一篇,重補需費時間,這就會影響到本報明日的出版了,可是事關本館之信譽呀。再說謄寫上版,均用藥水,所費不小,實在難以刪去。」
必待當事人出錢若干,才允許不登,少則十數元,多則上百元。其他如官員收賄、奸徒敲詐,一旦被這些報界騙子得知,他們是斷不能獨享的。
報界騙子行騙的另一條門徑則是以讀者為行騙對象。民國五六年間,上海有一家「商務報」,專以欺騙讀者為業。起初是編髮說明書,盛稱本報之佳,又分函全國紳商學界人士,勸其訂閱全年報紙,並附「福利券」一張。券中有「等獎」字樣,而於「等」字前面空一格。旁註:若以火烘券,於「等」字前現出「一」字者,即為一等獎。不可多得,得之者須以全年報費10元郵寄本社,本社除照發全年報紙外,附送金表一枚。
一時受其愚弄者,不可勝數,原來大家都烘得一等獎券,爭先恐後地把錢寄往報社。結果,誰也沒有得到金表。該報社主任王某是個無賴,猶不以此為滿足,又創設招考編輯之法,大登廣告,聲稱有人投考被取者,第一、第二名保送日本大學學習新聞專科,費用由報社支付。第三名以下,為本社學習編輯,亦可得月薪數十元。
於是全國失業之士,及少年學子慕報館職業者,紛紛報考。投考者須先報名,繳報名費三元,不取者發還。兩月之內,報名者達8000餘人,王某遂坐得2萬餘元。及開試,用通信法郵寄試卷。榜發,第一、第二名實際上並無其人,其餘均為備取,為「候補編輯」,既沒有月俸,又不得收回報名費。眾人漸悟其奸,紛紛投書指責,王某置之不答。公眾更加憤怒,竟有人投書至商務印書館大罵,商務印書館不得已,登各報聲明,商務報雖與本館名稱相似,但並非本館分部云云。
自商務報王某開贈彩騙錢之先例以後,各報紛紛仿效。先是有家「滬報」以贈彩之法,使訂數增至於余,收入9000餘元。主筆開印刷所,置田園,居然小康。接踵而起者有「民魂報」、「小說日報」、「新共和報」、「民達報」、「大聲報」等,但西洋景均被一一拆穿,報紙於是威信掃地了。
後來,有一些報界騙子,租小屋一間,掛「某某報」招牌一塊,就算報館成立。再向印刷所印日報數張,其新聞無非取材於各大報,因而費資甚少。印就之後,每張附以贈品彩券一張,專門寄往市外各機關、各商店。其章程仍為得一等獎者,交訂閱一年之報費,贈金表一隻。有人信以為真,持彩券專程往報館領獎。該館接待人員大為驚訝,原來此券專寄外埠,不寄本地,以防親身領彩之時,無以對付。若由郵局領取,則可以不答了之。見有外埠人親到,接待員只得說:「先訂閱一年報紙再說。」
領獎者道:「先拿金表來,再將一年報費奉上。」
接待員則支吾道:「請先訂報,至於金表,因向外洋批購,貨尚未到,請遲幾天來取。」
於是,領獎者皆洞見其奸,誰還訂報?皆譏諷斥責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