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宗實錄 · 卷一百三十八
永樂十一年三月庚辰朔
○癸未應天府言新河圩岸為風濤沖齧四十餘丈 皇太子命工部修築
○乙酉 車駕次濟寧魯王肇煇來朝賜鈔幣並米一千石
○敕四川都指揮李敬比威州蠻為寇已調官軍剿捕須嚴戒約無俾誤傷善良
○己丑巡按河南監察御史李琳言鞏縣饑民九百五十餘戶男婦二千八百餘口已給官糧賑濟又言軍夫修築河岸者今河水日長難於用力況東作正興請暫停止俟秋收水落用工 皇太子從之
○乙未 命駙馬都尉西寧侯宋琥修 皇陵殿 己亥遼王植第十子生賜名貴火曷
○甲辰 皇太子命賑濟浙江烏程等五縣饑民計戶萬二千八百一十三給粟三萬七千六百石
○丙午六科給事中言比以京城多盜命五城兵馬捕之今月余不獲一人請治其罪 皇太子曰給事中言是但初未有期限今限二十日不獲停俸又二十日不獲罪之遂召五軍都督及各衛官諭之近獲劫盜多是軍校及功臣家人皆爾等不鈐束之過後再有犯罪當隨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