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張廷玉 · 歷史傳記
紀傳體史書。清代明史館纂修。署名張廷玉撰,三百三十二卷。創修於順治二年(1645),再修於康熙四年(1665),無進展;重修於康熙十八年(1679),以徐文元為監修,張玉書、王鴻緒、張廷玉及萬斯同等人編撰,萬斯同以布衣身份參加,用力最多。歷時二十年,於康熙三十八年(1699)編成《明史稿》四百六十卷。後被王鴻緒刪為三百十卷,於康熙五十三年(1714)定稿。至雍正元年(1723)又對王稿進行刪改,由張廷玉主編,雍正十三年(1735)最後定本,乾隆四年(1739)刊行。本書共經四次修改,歷時整90年,是官修正史中費時最長的一部。記敘範圍上起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下至明思宗崇禎十七年(1644),共276年的史事。多取材於《明實錄》、檔案、文集、奏議、志書、邸報、私史等。資料可靠,取材廣泛,編訂嚴謹,考證較精,文字簡潔,有較高的參考價值,是研究明史的基本資料。尤其是《土司傳》、《外國傳》、《西域傳》等史料,十分珍貴。本書最大缺點是凡不利於清統治的史事均被刪除。有武英殿原刻本,1974年中華書局校點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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