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 卷二百一十二

張廷玉等 《明史》
◎外國五 ○占城(賓童龍) 真臘 暹羅 爪哇(闍婆 蘇吉丹 碟里 日羅夏治)三佛齊 占城居南海中,自瓊州航海順風一晝夜可至,自福州西南行十晝夜可至,即周越裳地。秦為林邑,漢為象林縣。後漢末,區連據其地,始稱林邑王。自晉至隋仍之。唐時,或稱占不勞,或稱占婆,其王所居曰占城。至德後,改國號曰環。迄周、宋,遂以占城為號,朝貢不替。元世祖惡其阻命,大舉兵擊破之,亦不能定。 洪武二年,太祖遣官以即位詔諭其國。其王阿荅阿者先已遣使奉表來朝,貢象虎方物。帝喜,即遣官齎璽書、《大統歷》、文綺、紗羅,偕其使者往賜,其王復遣使來貢。自後或比歲貢,或間歲,或一歲再貢。未幾,命中書省管勾甘桓、會同館副使路景賢齎詔,封阿荅阿者為占城國王,賜彩幣四十、《大統歷》三千。三年遣使往祀其山川,尋頒科舉詔於其國。 初,安南與占城構兵,天子遣使諭解,而安南復相侵。四年,其王奉金葉表來朝,長尺余,廣五寸,刻本國字。館人譯之,其意曰:「大明皇帝登大寶位,撫有四海,如天地覆載,日月照臨。阿荅阿者譬一草木爾,欽蒙遣使,以金印封為國王,感戴忻悅,倍萬恆情。惟是安南用兵,侵擾疆域,殺掠吏民。伏願皇帝垂慈,賜以兵器及樂器、樂人,俾安南知我占城乃聲教所被,輸貢之地,庶不敢欺陵。」帝命禮部諭之曰:「占城、安南並事朝廷,同奉正朔,乃擅自構兵,毒害生靈,既失事君之禮,又乖交鄰之道。已咨安南國王,令即日罷兵。本國亦宜講信修睦,各保疆土。所請兵器,於王何吝,但兩國互構而賜占城,是助爾相攻,甚非撫安之義。樂器、樂人,語音殊異,難以遣發。爾國有曉華言者,其選擇以來,當令肄習。」因命福建省臣勿徵其稅,示懷柔之意。 六年,貢使言:「海寇張汝厚、林福等自稱元帥,剽劫海上。國主擊破之,賊魁溺死,獲其舟二十艘、蘇木七萬斤,謹奉獻。」帝嘉之,命給賜加等。冬,遣使獻安南之捷。帝謂省臣曰:「去冬,安南言占城犯境;今年,占城謂安南擾邊,未審曲直。可遣人往諭,各罷兵息民,毋相侵擾。」十年與安南王陳煓大戰,煓敗死。十二年,貢使至都,中書不以時奏。帝切責丞相胡惟庸、汪廣洋,二人遂獲罪。遣官賜王《大統歷》及衣幣,令與安南修好罷兵。 十三年遣使賀萬壽節。帝聞其與安南水戰不利,賜敕諭曰:「曩者安南兵出,敗於占城。占城乘勝入安南,安南之辱已甚。王能保境息民,則福可長享;如必驅兵苦戰,勝負不可知,而鷸蚌相持,漁人得利,他日悔之,不亦晚乎?」十六年貢象牙二百枝及方物。遣官賜以勘合、文冊及織金文綺三十二、磁器萬九千。十九年遣子寶部領詩那日忽來朝,賀萬壽節,獻象五十四,皇太子亦有獻。帝嘉其誠,賜賚優渥,命中官送還。明年復貢象五十一及伽南、犀角諸物,帝加宴賚。還至廣東,復命中官宴餞,給道里費。 真臘貢象,占城王奪其四之一,其他失德事甚多。帝聞之,怒。二十一年夏,命行人董紹敕責之。紹未至,而其貢使抵京。尋復遣使謝罪,乃命宴賜如制。 時阿荅阿者失道,大臣閣勝懷不軌謀,二十三年弒王自立。明年遣太師奉表來貢,帝惡其悖逆,卻之。三十年後,復連入貢。 成祖即位,詔諭其國。永樂元年,其王占巴的賴奉金葉表朝貢,且告安南侵掠,請降敕戒諭。帝可之,遣行人蔣賓興、王樞使其國,賜以絨、錦、織金文綺、紗羅。明年,以安南王胡牴奏,詔戢兵,遣官諭占城王。而王遣使奏:「安南不遵詔旨,以舟師來侵,朝貢人回,賜物悉遭奪掠。又畀臣冠服、印章,俾為臣屬。且已據臣沙離牙諸地,更侵掠未已,臣恐不能自存。乞隸版圖,遣官往治。」帝怒,敕責胡牴,而賜占城王鈔幣。 四年貢白象方物,復告安南之難。帝大發兵往討,敕占城嚴兵境上,遏其越逸,獲者即送京師。五年攻取安南所侵地,獲賊黨胡烈、潘麻休等獻俘闕下,貢方物謝恩。帝嘉其助兵討逆,遣中官王貴通齎敕及銀幣賜之。 六年,鄭和使其國。王遣其孫舍楊該貢象及方物謝恩。十年,其貢使乞冠帶,予之。復命鄭和使其國。 十三年,王師方征陳季擴,命占城助兵。尚書陳洽言:「其王陰懷二心,愆期不進,反以金帛、戰象資季擴,季擴以黎蒼女遺之。復約季擴舅陳翁挺侵升華府所轄四州十一縣地。厥罪維均,宜遣兵致討。」帝以交址初平,不欲勞師,但賜敕切責,俾還侵地,王即遣使謝罪。十六年,遣其孫舍那挫來朝。命中官林貴、行人倪俊送歸,有賜。 宣德元年,行人黃原昌往頒正朔,繩其王不恪,卻所酬金幣以歸,擢戶部員外郎。 正統元年,瓊州知府程瑩言:「占城比年一貢,勞費實多。乞如暹羅諸國例,三年一貢。」帝是之,敕其使如瑩言,賜王及妃彩幣。然番人利中國市易,雖有此令,迄不遵。 六年,王占巴的賴卒,其孫摩訶賁該以遺命遣王孫述提昆來朝貢,且乞嗣位。乃遣給事中管曈、行人吳惠齎詔,封為王,新王及妃並有賜。七年春,述提昆卒於途,帝憫之,遣官賜祭。八年遣從子且揚樂催貢舞牌旗黑象。 十一年,敕諭摩訶賁該曰:「邇者,安南王黎浚遣使奏王欺其孤幼,曩已侵升、華、思、義四州,今又屢攻化州,掠其人畜財物。二國俱受朝命,各有分疆,豈可興兵構怨,乖睦鄰保境之義。王宜祗循禮分,嚴飭邊臣,毋恣肆侵軼,貽禍生靈。」並諭安南嚴行備御,毋挾私報復。先是,定三年一貢之例,其國不遵。及詰其使者,則云:「先王已逝,前敕無存,故不知此令。」是歲,貢使復至,再敕王遵制,賜王及妃彩幣。冬復遣使來貢。 十二年,王與安南戰,大敗被執。故王占巴的賴侄摩訶貴來遣使奏:「先王抱疾,曾以臣為世子,欲令嗣位。臣時年幼,遜位於舅氏摩訶賁該。後屢興兵伐安南,致敵兵入舊州古壘等處,殺掠人畜殆盡,王亦被擒。國人以臣先王之侄,且有遺命,請臣代位。辭之再三,不得已始於府前治事。臣不敢自專,伏候朝命。」乃遣給事中陳誼、行人薛干封為王,諭以保國交鄰,並諭國中臣民共相輔翼。十三年敕安南送摩訶賁該還國,不奉命。 景泰三年遣使來貢,且告王訃。命給事中潘本愚、行人邊永封其弟摩訶貴由為王。 天順元年入貢,賜其正副使鈒花金帶。二年,王摩訶槃羅悅新立,遣使奉表朝貢。四年復貢,自正使以下賜紗帽及金銀角帶有差。使者訴安南見侵,因敕諭安南王。九月,使來,告王喪。命給事中黃汝霖、行人劉恕封王弟槃羅茶全為王。 八年入貢。憲宗嗣位,應頒賜蕃國錦幣,禮官請付使臣齎回,從之。使者復訴安南見侵,求索白象。乞如永樂時,遣官安撫,建立界牌石,以杜侵陵。兵部以兩國方爭,不便遣使,乞令使臣歸諭國王,務循禮法,固封疆,捍外侮,毋輕構禍,從之。 成化五年入貢。時安南索占城犀象、寶貨,令以事天朝之禮事之。占城不從,大舉往伐。七年破其國,執王槃羅茶全及家屬五十餘人,劫印符,大肆焚掠,遂據其地。王弟槃羅茶悅逃山中,遣使告難。兵部言:「安南吞併與國,若不為處分,非惟失占城歸附之心,抑恐啟安南跋扈之志。宜遣官齎敕宣諭,還其國王及眷屬。」帝慮安逆命,令俟貢使至日,賜敕責之。 八年,以槃羅茶悅請封,命給事中陳峻、行人李珊持節往。峻等至新州港,守者拒之,知其國已為安南所據,改為交南州,乃不敢入。十年冬還朝。 安南既破占城,復遣兵執槃羅茶悅,立前王孫齋亞麻弗菴為王,以國南邊地予之。十四年,遣使朝貢請封,命給事中馮義、行人張瑾往封之。義等多攜私物,既至廣東,聞齋亞麻弗菴已死,其弟古來遣使乞封。義等慮空還失利,亟至占城。占城人言,王孫請封之後,即為古來所殺,安南以偽敕立其國人提婆苔為王。義等不俟奏報,輒以印幣授提婆苔封之,得所賂黃金百餘兩,又往滿剌加國盡貨其私物以歸。義至海洋病死。瑾具其事,並上偽敕於朝。 十七年,古來遣使朝貢,言:「安南破臣國時,故王弟槃羅茶悅逃居佛靈山。比天使齎封誥至,已為賊人執去,臣與兄齋亞麻弗菴潛竄山谷。後賊人畏懼天威,遣人訪覓臣兄,還以故地。然自邦都郎至占臘止五處,臣兄權國未幾,遽爾隕歿。臣當嗣立,不敢自專,仰望天恩,賜之冊印。臣國所有土地本二十七處,四府、一州、二十二縣。東至海,南至占臘,西至黎人山,北至阿本喇補,凡三千五百餘里。乞特諭交人,盡還本國。」章下廷議,英國公張懋等請特遣近臣有威望者二人往使。時安南貢使方歸,即賜敕詰責黎灝,令速還地,毋抗朝命。禮官乃劾瑾擅封,執下詔獄,具得其情,論死。時古來所遣使臣在館,召問之,云:「古來實王弟,其王病死,非弒。提婆苔不知何人。」乃命使臣暫歸廣東,俟提婆苔使至,審誠偽處之。使臣候命經年,提婆苔使者不至,乃令還國。 二十,年敕古來撫諭提婆苔,使納原降國王印,宥其受偽封之罪,仍為頭目。提婆苔不受命,乃遣給事中李孟暘、行人葉應冊封古來為國王。孟暘等言:「占城險遠,安南構兵未已,提婆苔又竊據其地,稍或不慎,反損國威。宜令來使傳諭古來,詣廣東受封,並敕安南悔禍。」從之。古來乃自寮國挈家赴崖州,孟暘竣封事而返。古來又欲躬詣闕廷,奏安南之罪。二十三年,總督宋旻以聞。廷議遣大臣一人往勞,檄安南存亡繼絕,迎古來返占城。帝報可,命南京右都御史屠滽往。至廣東,即傳檄安南,宣示禍福。募健卒二千人,駕海舟二十艘,護古來還國。安南以滽大臣奉特遣,不敢抗,古來乃得入。 明年,弘治改元,遣使入貢。二年遣弟卜古良赴廣東,言:「安南仍肆侵陵,乞如永樂時遣將督兵守護。」總督秦紘等以聞。兵部言:「安南、占城皆《祖訓》所載不征之國。永樂間命將出師,乃正黎賊弒逆之罪,非以鄰境交惡之故。今黎灝修貢惟謹,古來膚受之醖,容有過情,不可信其單詞,勞師不征之國。宜令守臣回咨,言近交人殺害王子古蘇麻,王即率眾敗之,仇恥已雪。王宜自強修政,撫颻國人,保固疆圉,仍與安南敦睦修好。其餘嫌細故,悉宜捐除。倘不能自強,專藉朝廷發兵渡海,代王守國,古無是理。」帝如其言。三年遣使謝恩。其國自殘破後,民物蕭條,貢使漸稀。 十二,年遣使奏:「本國新州港之地,仍為安南侵奪,患方未息。臣年已老,請及臣未死,命長子沙古卜洛襲封,庶他日可保國土。」廷議:「安南為占城患,已非一日。朝廷嘗因占城之醖,累降璽書,曲垂誨諭。安南前後奏報,皆言祗承朝命,土地人民,悉已退還。然安南辨釋之語方至,而占城控訴之詞又聞,恐真有不獲已之情。宜仍令守臣切諭安南,毋貪人土地,自貽禍殃,否則議遣偏師往問其罪。至占城王長子,無父在襲封之理。請令先立為世子攝國事,俟他日當襲位時,如例請封。」帝報允。尋遣王孫沙不登古魯來貢。 十八年,古來卒。子沙古卜洛遣使來貢,不告父喪,但乞命大臣往其國,仍以新州港諸地封之。別有占奪方輿之奏,微及父卒事。給事中任良弼等言:「占城前因國土削弱,假貢乞封,仰仗天威,讋伏鄰國。其實國王之立不立,不系朝廷之封不封也。今稱古來已歿,虛實難知。萬一我使至彼,古來尚存,將遂封其子乎?抑義不可而已乎?迫脅之間,事極難處。如往時科臣林霄之使滿剌加,不肯北面屈膝,幽餓而死,迄不能問其罪。君命國威,不可不慎。大都海外諸蕃,無事則廢朝貢而自立,有事則假朝貢而請封。今者貢使之來,豈急於求封,不過欲復安南之侵地,還粵東之逃人耳。夫安南侵地,璽書屢諭歸還,占據如故。今若再諭,彼將玩視之,天威褻矣。倘我使往封占城,羈留不遣,求為處分,朝廷將何以應?又或拘我使者,令索逃人,是以天朝之貴臣,質于海外之蠻邦。宜如往年古來就封廣東事,令其領敕歸國,於計為便。」禮部亦以古來存亡未明,請令廣東守臣移文占城勘報,從之,既而封事久不行。 正德五年,沙古卜洛遣叔父沙系把麻入貢,因請封。命給事中李貫、行人劉廷瑞往。貫抵廣東憚行,請如往年古來故事,令其使臣領封。廷議:「遣官已二年,今若中止,非興滅繼絕義。倘其使不願領封,或領歸而受非其人,重起事端,益傷國體,宜令貫等亟往。」貫終憚行,以乏通事、火長為詞。廷議令廣東守臣採訪其人,如終不得,則如舊例行。貫復設詞言:「臣奉命五載,似憚風波之險,殊不知占城自古來被逐後,竄居赤坎邦都郎,國非舊疆,勢不可往。況古來乃前王齋亞麻弗菴之頭目,殺王而奪其位。王有三子,其一尚存,義又不可。律以《春秋》之法,雖不興問罪之師,亦必絕朝貢之使。奈何又為採訪之議,徒延歲月,於事無益。」廣東巡按丁楷亦附會具奏,廷議從之。十年令其使臣齎敕往,自是遂為故事,其國貢使亦不常至。 嘉靖二十二年遣王叔沙不登古魯來貢,訴數為安南侵擾,道阻難歸。乞遣官護送還國,報可。 其國無霜雪,四時皆似夏,草木常青。民以漁為業,無二麥,力穡者少,故收穫薄。國人皆食檳榔,終日不離口。不解朔望,但以月生為初,月晦為盡,不置閏。分晝夜為十更,非日中不起,非夜分不臥,見月則飲酒、歌舞為樂。無紙筆,用羊皮槌薄燻黑,削細竹蘸白灰為字,狀若蚯蚓。有城郭甲兵,人性狠而狡,貿易多不平。戶皆北向,民居悉覆茅檐,高不得過三尺。部領分差等,門高卑亦有限。飲食穢污,魚非腐爛不食,釀不生蛆不為美。人體黑,男蓬頭,女椎結,俱跣足。 王,瑣里人,崇釋教。歲時采生人膽入酒中,與家人同飲,且以浴身,曰「通身是膽」。其國人采以獻王,又以洗象目。每伺人於道,出不意急殺之,取膽以去。若其人驚覺,則膽已先裂,不足用矣。置眾膽於器,華人膽輒居上,故尤貴之。五六月間,商人出,必戒備。王在位三十年,則避位入深山,以兄弟子侄代,而己持齋受戒,告於天曰:「我為君無道,願狼虎食我,或病死。」居一年無恙,則復位如初。國中呼為「昔嚟馬哈剌」,乃至尊至聖之稱也。 國不甚富,惟犀象最多。烏木、降香,樵以為薪。棋柟香獨產其地一山,酋長遣人守之,民不得采,犯者至斷手。 有鱷魚潭,獄疑不決者,令兩造騎牛過其旁,曲者,魚輒躍而食之,直者,即數往返,不食也。有屍頭蠻者,一名屍致魚,本婦人,惟無瞳神為異。夜中與人同寢,忽飛頭食人穢物,來即復活。若人知而封其頸,或移之他所,其婦即死。國設厲禁,有而不告者,罪及一家。 賓童龍國,與占城接壤。或言如來入舍衛國乞食,即其地。氣候、草木、人物、風土,大類占城,惟遭喪能持服,葬以僻地,設齋禮佛,婚姻偶合。酋出入乘象或馬,從者百餘人,前後贊唱。民編茅覆屋。貨用金、銀、花布。 有崑崙山,節然大海中,與占城及東、西竺鼎峙相望。其山方廣而高,其海即曰崑崙洋。諸往西洋者,必待順風,七晝夜始得過,故舟人為之諺曰:「上怕七州,下怕崑崙,針迷舵失,人船莫存。」此山無異產。 人皆穴居巢處,食果實魚蝦,無室廬井灶。 真臘,在占城南,順風三晝夜可至。隋、唐及宋皆朝貢。宋慶元中,滅占城而並其地,因改國名曰占臘。元時仍稱真臘。 洪武三年,遣使臣郭徵等齎詔撫諭其國。四年,其國巴山王忽爾那遣使進表,貢方物,賀明年正旦。詔賜《大統歷》及彩幣,使者亦給賜有差。六年進貢。十二年,王參答甘武者持達志遣使來貢,宴賜如前。十三年復貢。十六年遣使齎勘合文冊賜其王。凡國中使至,勘合不符者,即屬矯偽,許縶縛以聞。復遣使賜織金文綺三十二、磁器萬九千。其王遣使來貢。十九年遣行人劉敏、唐敬偕中官齎磁器往賜。明年,敬等還,王遣使貢象五十九、香六萬斤。尋遣使賜其王鍍金銀印,王及妃皆有賜。其王參烈實毗邪甘菩者遣使貢象及方物。明年復貢象二十八、象奴三十四人、番奴四十五人,謝賜印之恩。二十二年三貢。明年復貢。 永樂元年,遣行人蔣賓興、王樞以即位詔諭其國。明年,王參烈婆毗牙遣使來朝,貢方物。初,中官使真臘,有部卒三人潛遁,索之不得,王以其國三人代之,至是引見。帝曰:「華人自逃,於彼何預而責償?且語言不通,風土不習,吾焉用之?」命賜衣服及道里費,遣還。三年遣使來貢,告故王之喪。命鴻臚序班王孜致祭,給事中畢進、中官王琮齎詔封其嗣子參烈昭平牙為王。進等還,嗣王遣使偕來謝恩。六年、十二年再入貢。使者以其國數被占城侵擾,久留不去。帝遣中官送之還,並敕占城王罷兵修好。十五年、十七年併入貢。宣德、景泰中,亦遣使入貢。自後不常至。 其國城隍周七十餘里,幅員廣數千里。國中有金塔、金橋、殿宇三十餘所。王歲時一會,羅列玉猿、孔雀、白象、犀牛於前,名曰百塔洲。盛食以金盤、金碗,故有「富貴真臘」之諺。民俗富饒。天時常熱,不識霜雪,禾一歲數稔。男女椎結,穿短衫,圍梢布。刑有劓、刖、刺配,盜則去手足。番人殺唐人罪死;唐人殺番人則罰金,無金則鬻身贖罪。唐人者,諸番呼華人之稱也,凡海外諸國盡然。婚嫁,兩家俱八日不出門,晝夜燃燈。人死置於野,任烏鳶食,俄頃食盡者,謂為福報。居喪,但髡其發,女子則額上剪髮如錢大,曰用此報親。文字以麂鹿雜皮染黑,用粉為小條畫於上,永不脫落。以十月為歲首,閏悉用九月。夜分四更。亦有曉天文者,能算日月薄蝕。其地謂儒為班詰,僧為苧姑,道為八思。班詰不知讀何書,由此入仕者為華貫。先時項掛一白線以自別,既貴曳白如故。俗尚釋教,僧皆食魚、肉,或以供佛,惟不飲酒。其國自稱甘孛智,後訛為甘破蔗,萬曆後又改為柬埔寨。 暹羅,在占城西南,順風十晝夜可至,即隋、唐赤土國。後分為羅斛、暹二國。暹土瘠不宜稼,羅斛地平衍,種多獲,暹仰給焉。元時,暹常入貢。其後,羅斛強,並有暹地,遂稱暹羅斛國。 洪武三年,命使臣呂宗俊等齎詔諭其國。四年,其王參烈昭毗牙遣使奉表,與宗俊等偕來,貢馴象、六足龜及方物,詔賜其王錦綺及使者幣帛有差。已,復遣使賀明年正旦,詔賜《大統歷》及彩幣。五年貢黑熊、白猿及方物。明年復來貢。其王之姊參烈思寧別遣使進金葉表,貢方物於中宮,卻之。已而其姊復遣使來貢,帝仍卻之,而宴賚其使。時其王懦而不武,國人推其伯父參烈寶毗邪〈口思〉〈口裡〉哆囉祿主國事,遣使來告,貢方物,宴賚如制。已而新王遣使來貢、謝恩,其使者亦有獻,帝不納。已,遣使賀明年正旦,貢方物,且獻本國地圖。 七年,使臣沙里拔來貢。言去年舟次烏豬洋,遭風壞舟,飄至海南,賴官司救護,尚存飄余兜羅綿、降香、蘇木諸物進獻,廣東省臣以聞。帝怪其無表,既言舟覆,而方物乃有存者,疑其為番商,命卻之。諭中書及禮部臣曰:「古諸侯於天子,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九州之外,則每世一朝,所貢方物,表誠敬而已。惟高麗頗知禮樂,故令三年一貢。他遠國,如占城、安南、西洋瑣里、爪哇、浡泥、三佛齊、暹羅斛、真臘諸國,入貢既頻,勞費太甚。今不必復爾,其移牒諸國俾知之。」然而來者不止。其世子蘇門邦王昭祿群膺亦遣使上箋於皇太子,貢方物。命引其使朝東宮,宴賚遣之。八年再入貢。其舊明台王世子昭孛羅局亦遣使奉表朝貢,宴賚如王使。 十年,昭祿群膺承其父命來朝。帝喜,命禮部員外郎王恆等齎詔及印賜之,文曰「暹羅國王之印」,並賜世子衣幣及道里費。自是,其國遵朝命,始稱暹羅;比年一貢,或一年兩貢。至正統後,或數年一貢雲。 十六年,賜勘合文冊及文綺、磁器,與真臘等。二十年貢胡椒一萬斤、蘇木一萬斤。帝遣官厚報之。時溫州民有市其沉香諸物者,所司坐以通番,當棄市。帝曰:「溫州乃暹羅必經之地,因其往來而市之,非通番也。」乃獲宥。二十一,年貢象三十、番奴六十。二十二年,世子昭祿群膺遣使來貢。二十三,年貢蘇木、胡椒、降香十七萬斤。 二十八年,昭祿群膺遣使朝貢,且告父喪。命中官趙達等往祭,敕世子嗣王位,賜賚有加。諭曰:「朕自即位以來,命使出疆,周於四維,足履其境者三十六,聲聞於耳者三十一,風殊俗異。大國十有八,小國百四十九,較之於今,暹羅最近。邇者使至,知爾先王已逝。王紹先三之緒,有道於邦家,臣民懽懌。茲特遣人錫命,王其罔失法度,罔淫於樂,以光前烈。欽哉。」成祖即位,詔諭其國。永樂元年賜其王昭祿群膺哆囉諦剌駝紐鍍金銀印,其王即遣使謝恩。六月,以上高皇帝尊諡,遣官頒詔,有賜。八月復命給事中王哲、行人成務賜其王錦綺。九月命中官李興等齎敕,勞賜其王,其文武諸臣並有賜。 二年有番船飄至福建海岸,詰之,乃暹羅與琉球通好者。所司籍其貨以聞,帝曰:「二國修好,乃甚美事,不幸遭風,正宜憐惜,豈可因以為利。所司其治舟給粟,俟風便遣赴琉球。」是月,其王以帝降璽書勞賜,遣使來謝,貢方物。賜齎有加,並賜《列女傳》百冊。使者請頒量衡為國永式,從之。 先是,占城貢使返,風飄其舟至彭亨,暹羅索取其使,羈留不遣。蘇門答剌及滿剌加又訴暹羅恃強發兵奪天朝所賜印誥。帝降敕責之曰:「占城、蘇門答剌、滿剌加與爾俱受朝命,安得逞威拘其貢使,奪其誥印。天有顯道,福善禍淫,安南黎賊可為鑑戒。其即返占城使者,還蘇門答剌、滿剌加印誥。自今奉法循理,保境睦鄰,庶永享太平之福。」時暹羅所遣貢使,失風飄至安南,盡為黎賊所殺,止余孛黑一人。後官軍征安南,獲之以歸。帝憫之,六年八月命中官張原送還國,賜王幣帛,令厚恤被殺者之家。九月,中官鄭和使其國,其王遣使貢方物,謝前罪。 七年,使來祭仁孝皇后,命中官告之几筵。時奸民何八觀等逃入暹羅,帝命使者還告其主,毋納逋逃。其王即奉命遣使貢馬及方物,並送八觀等還,命張原齎敕幣獎之。十年命中官洪保等往賜幣。 十四年,王子三賴波羅摩剌劄的賴遣使告父之喪。命中官郭文往祭,別遣官齎詔封其子為王,賜以素錦、素羅,隨遣使謝恩。十七年命中官楊敏等護歸。以暹羅侵滿剌加,遣使責令輯睦,王復遣使謝罪。宣德八年,王悉里麻哈賴遣使朝貢。 初,其國陪臣柰三鐸等貢舟次占城新州港,盡為其國人所掠。正統元年,柰三鐸潛附小舟來京,訴占城劫掠狀。帝命召占城使者與相質。使者無以對,乃敕占城王,令盡還所掠人物。已,占城移咨禮部言:「本國前歲遣使往須文達那,亦為暹羅賊人掠去,必暹羅先還所掠,本國不敢不還。」三年,暹羅貢使又至,賜敕曉以此意,令亟還占城人物。十一年,王思利波羅麻那惹智剌遣使入貢。 景泰四年,命給事中劉洙、行人劉泰祭其故王波羅摩剌劄的賴,封其嗣子把羅蘭米孫剌為王。天順元年賜其貢使鈒花金帶。六年,王孛剌藍羅者直波智遣使朝貢。 成化九年,貢使言天順元年所頒勘合,為蟲所蝕,乞改給,從之。十七年,貢使還,至中途竊買子女,且多載私鹽,命遣官戒諭諸番。先是,汀州人謝文彬,以販鹽下海,飄入其國,仕至坤岳,猶天朝學士也。後充使來朝,貿易禁物,事覺下吏。 十八年遣使朝貢,且告父喪,命給事中林霄、行人姚隆往封其子國隆勃剌略坤息剌尤地為王。弘治十年入貢。時四夷館無暹羅譯字官,閣臣徐溥等請移牒廣東,訪取能通彼國言語文字者,赴京備用,從之。正德四年,暹羅船有飄至廣東者,市舶中官熊宣與守臣議,稅其物供軍需。事聞,詔斥宣妄攬事柄,撤還南京。十年進金葉表朝貢,館中無識其字者。閣臣梁儲等請選留其使一二人入館肄習,報可。嘉靖元年,暹羅、占城貨船至廣東。市舶中官牛榮縱家人私市,論死如律。三十二年遣使貢白象及方物,象死於途,使者以珠寶飾其牙,盛以金盤,並尾來獻。帝嘉其意,厚遣之。 隆慶中,其鄰國東蠻牛求婚不得,慚怒,大發兵攻破其國。王自經,擄其世子及天朝所賜印以歸。次子嗣位,奉表請印,予之。自是為東蠻牛所制,嗣王勵志復仇。萬曆間,敵兵復至,王整兵奮擊,大破之,殺其子,餘眾宵遁,暹羅由是雄海上。移兵攻破真臘,降其王。從此歲歲用兵,遂霸諸國。 六年遣使入貢。二十年,日本破朝鮮,暹羅請潛師直搗日本,牽其後。中樞石星議從之,兩廣督臣蕭彥持不可,乃已。其後,奉貢不替。崇禎十六年猶入貢。 其國,周千里,風俗勁悍,習於水戰。大將用聖鐵裹身,刀矢不能入。聖鐵者,人腦骨也。王,瑣里人。官分十等。自王至庶民,有事皆決於其婦。其婦人志量,實出男子上。婦私華人,則夫置酒同飲,恬不為怪,曰:「我婦美,而為華人所悅也。」崇信釋教,男女多為僧尼,亦居菴寺,持齋受戒。衣服頗類中國。富貴者,尤敬佛,百金之產,即以其半施之。氣候不正,或寒或熱,地卑濕,人皆樓居。男女椎結,以白布裹首。富貴者死,用水銀灌其口而葬之。貧者則移置海濱,即有群鴉飛啄,俄頃而盡,家人拾其骨號泣而棄之于海,謂之鳥葬。亦延僧設齋禮佛。交易用海〈貝八〉。是年不用〈貝八〉,則國必大疫。其貢物,有象、象牙、犀角、孔雀尾、翠羽、龜筒、六足龜、寶石、珊瑚、片腦、米腦、糠腦、腦油、腦柴、薔薇水、碗石、丁皮、阿魏、紫梗、藤竭、藤黃、硫黃、沒藥、烏爹泥、安息香、羅斛香、速香、檀香、黃熟香、降真香、乳香、樹香、木香、丁香、烏香、胡椒、蘇木、肉豆蔻、白豆蔻、蓽茇、烏木、大楓子及撒哈剌、西洋諸布。其國有三寶廟,祀中官鄭和。 爪哇在占城西南。元世祖時,遣使臣孟琪往,黥其面。世祖大舉兵伐之,破其國而還。 洪武二年,太祖遣使以即位詔諭其國。其使臣先奉貢於元,還至福建而元亡,因入居京師。太祖復遣使送之還,且賜以《大統歷》。三年以平定沙漠頒詔曰:「自古為天下主者,視天地所覆載,日月所照臨,若遠若近,生人之類,莫不欲其安土而樂生。然必中國安,而後四方萬國順附。邇元君妥懽帖木兒,荒淫昏弱,志不在民。天下英雄,分裂疆宇。朕憫生民之塗炭,興舉義兵,攘除亂略。天下軍民共尊朕居帝位,國號大明,建元洪武。前年克取元都,四方底定。占城、安南、高麗諸國,俱來朝貢。今年遣將北征,始知元君已沒,獲其孫買的里八刺,封為崇禮侯。朕仿前代帝王,治理天下,惟欲中外人民,各安其所。又慮諸蕃僻在遠方,未悉朕意,故遣使者往諭,咸使聞知。」九月,其王昔里八達剌蒲遣使奉金葉表來朝,貢方物,宴賚如禮。 五年又遣使隨朝使常克敬來貢,上元所授宣敕三道。八年又貢。十年,王八達那巴那務遣使朝貢。其國又有東、西二王,東蕃王勿院勞網結,西蕃王勿勞波務,各遣使朝貢。天子以其禮意不誠,詔留其使,已而釋還之。十二年,王八達那巴那務遣使朝貢。明年又貢。時遣使賜三佛齊王印綬,爪哇誘而殺之。天子怒,留其使月余,將加罪,已,遣還,賜敕責之。十四年遣使貢黑奴三百人及他方物。明年又貢黑奴男女百人、大珠八顆、胡椒七萬五千斤。二十六年再貢。明年又貢。 成祖即位,詔諭其國。永樂元年又遣副使聞良輔、行人甯善,賜其王絨、綿、織金文綺、紗羅。使者既行,其西王都馬板遣使入賀,復命中官馬彬等賜以鍍金銀印。西王遣使謝賜印,貢方物。而東王孛令達哈亦遣使朝貢,請印,命遣官賜之。自後,二王並貢。 三年遣中官鄭和使其國。明年,西王與東王構兵,東王戰敗,國被滅。適朝使經東王地,部卒入市,西王國人殺之,凡百七十人。西王懼,遣使謝罪。帝賜敕切責之,命輸黃金六萬兩以贖。六年再遣鄭和使其國。西王獻黃金萬兩,禮官以輸數不足,請下其使於獄。帝曰:「朕於遠人,欲其畏罪而已,寧利其金耶?」悉捐之。自後,比年一貢,或間歲一貢,或一歲數貢。中官吳賓、鄭和先後使其國。時舊港地有為爪哇侵據者,滿剌加國王矯朝命索之。帝乃賜敕曰:「前中官尹慶還,言王恭待敕使,有加無替。比聞滿剌加國索舊港之地,王甚疑懼。朕推誠待人,若果許之,必有敕諭,王何疑焉。小人浮詞,慎勿輕聽。」十三年,其王改名揚惟西沙,遣使謝恩,貢方物。時朝使所攜卒有遭風飄至班卒兒國者,爪哇人珍班聞之,用金贖還,歸之王所。十六年,王遣使朝貢,因送還諸卒。帝嘉之,賜敕獎王,並優賜珍班。自是,朝貢使臣大率每歲一至。 正統元年,使臣馬用良言:「先任八諦來朝,蒙恩賜銀帶。今為亞烈,秩四品,乞賜金帶。」從之。閏六月遣古里、蘇門答剌、錫蘭山、柯枝、天方、加異勒、阿丹、忽魯謨斯、祖法兒、甘巴里、真臘使臣偕爪哇使臣郭信等同往。賜爪哇敕曰:「王自我先朝,修職勿怠。朕今嗣服,復遣使來朝,意誠具悉。宣德時,有古里等十一國來貢,今因王使者歸,令諸使同往。王其加意撫颻,分遣還國,副朕懷遠之忱。」五年,使臣回,遭風溺死五十六人,存者八十三人,仍返廣東。命所司廩給,俟便舟附歸。 八年,廣東參政張琰言:「爪哇朝貢頻數,供億費煩,敝中國以事遠人,非計。」帝納之。其使還,賜敕曰:「海外諸邦,並三年一貢。王亦宜體恤軍民,一遵此制。」十一年復三貢,後乃漸稀。 景泰三年,王巴剌武遣使朝貢。天順四年,王都馬班遣使入貢。使者還至安慶,酗酒,與入貢番僧斗,僧死者六人。禮官請治伴送行人罪,使者敕國王自治,從之。成化元年入貢。弘治十二年,貢使遭風舟壞,止通事一舟達廣東。禮官請敕所司,量予賜賚遣還,其貢物仍進京師,制可。自是貢使鮮有至者。 其國近占城,二十晝夜可至。元師西征,以至元二十九年十二月發泉州,明年正月即抵其國,相去止月余。宣德七年入貢,表書「一千三百七十六年」,蓋漢宣帝元康元年,乃其建國之始也。地廣人稠。性兇悍,男子無少長貴賤皆佩刀,稍忤輒相賊,故其甲兵為諸蕃之最。字類瑣里,無紙筆,刻於茭曌葉。氣候常似夏,稻歲二稔。無几榻匕箸。人有三種:華人流寓者,服食鮮華;他國賈人居久者,亦尚雅潔;其本國人最污穢,好啖蛇蟻蟲蚓,與犬同寢食,狀黝黑,猱頭赤腳。崇信鬼道。殺人者避之三日即免罪。父母死,舁至野,縱犬食之;不盡,則大戚,燔其餘。妻妾多燔以殉。 其國一名莆家龍,又曰下港,曰順塔。萬曆時,紅毛番築土庫於大澗東,佛郎機築於大澗西,歲歲互市。中國商旅亦往來不絕。其國有新村,最號饒富。中華及諸番商舶,輻輳其地,寶貨填溢。其村主即廣東人,永樂九年自遣使表貢方物。 闍婆,古曰闍婆達。宋元嘉時,始朝中國。唐曰訶陵,又曰社婆,其王居闍婆城,宋曰闍婆,皆入貢。洪武十一年,其王摩那駝喃遣使奉表,貢方物,其後不復至。或曰爪哇即闍婆。然《元史爪哇傳》不言,且曰:「其風俗、物產無所考。」太祖時,兩國並時入貢,其王之名不同。或本為二國,其後為爪哇所滅,然不可考。 蘇吉丹,爪哇屬國,後訛為思吉港。國在山中,止數聚落。酋居吉力石。其水潏,舟不可泊。商船但往饒洞,其地平衍,國人皆就此貿易。其與國有思魯瓦及豬蠻。豬蠻多盜,華人鮮至。 碟里,近爪哇。永樂三年遣使附其使臣來貢。其地尚釋教,俗淳少訟,物產甚薄。 日羅夏治,近爪哇。永樂三年遣使附其使臣入貢。國小,知種藝,無盜賊。亦尚釋教,所產止蘇木、胡椒。 三佛齊,古名干陀利。劉宋孝武帝時,常遣使奉貢。梁武帝時數至。宋名三佛齊,修貢不絕。 洪武三年,太祖遣行人趙述詔諭其國。明年,其王馬哈剌札八剌卜遣使奉金葉表,隨入貢黑熊、火雞、孔雀、五色鸚鵡、諸香、苾布、兜羅被諸物。詔賜《大統歷》及錦綺有差。戶部言其貨舶至泉州,宜徵稅,命勿徵。 六年,王怛麻沙那阿者遣使朝貢,又一表賀明年正旦。時其國有三王。七年,王麻那哈寶林邦遣使來貢。八年正月復貢。九月,王僧伽烈宇蘭遣使,隨招諭拂菻國朝使入貢。 九年,怛麻沙那阿者卒,子麻那者巫里嗣。明年遣使貢犀牛、黑熊、火雞、白猴、紅緣鸚鵡、龜筒及丁香、米腦諸物。使者言:「嗣子不敢擅立,請命於朝。」天子嘉其義,命使臣齎印,敕封為三佛齊國王。時爪哇強,已威服三佛齊而役屬之,聞天朝封為國王與己埒,則大怒,遣人誘朝使邀殺之。天子亦不能問罪,其國益衰,貢使遂絕。 三十年,禮官以諸蕃久缺貢,奏聞。帝曰:「洪武初,諸蕃貢使不絕。邇者安南、占城、真臘、暹羅、爪哇、大琉球、三佛齊、浡泥、彭亨、百花、蘇門答剌、西洋等三十國,以胡惟庸作亂,三佛齊乃生間諜,紿我使臣至彼。爪哇王聞知,遣人戒飭,禮送還朝。由是商旅阻遏,諸國之意不通。惟安南、占城、真臘、暹羅、大琉球朝貢如故,大琉球且遣子弟入學。凡諸蕃國使臣來者,皆以禮待之。我視諸國不薄,未知諸國心若何。今欲遣使爪哇,恐三佛齊中途沮之。聞三佛齊本爪哇屬國,可述朕意,移咨暹羅,俾轉達爪哇。」於是部臣移牒曰:「自有天地以來,即有君臣上下之分,中國四裔之防。我朝混一之初,海外諸蕃,莫不來享。豈意胡惟庸謀亂,三佛齊遂生異心,紿我信使,肆行巧詐。我聖天子一以仁義待諸蕃,何諸蕃敢背大恩,失君臣之禮。倘天子震怒,遣一偏將將十萬之師,恭行天罰,易如覆手,爾諸蕃何不思之甚。我聖天子嘗曰:『安南、占城、真臘、暹羅、大琉球皆修臣職,惟三佛齊梗我聲教。彼以蕞爾之國,敢倔強不服,自取滅亡。』爾暹羅恪守臣節,天朝眷禮有加,可轉達爪哇,令以大義告諭三佛齊,誠能省愆從善,則禮待如初。」時爪哇已破三佛齊,據其國,改其名曰舊港,三佛齊遂亡。國中大亂,爪哇亦不能盡有其地,華人流寓者往往起而據之。有梁道明者,廣州南海縣人,久居其國,『閩、粵軍民泛海從之者數千家,推道明為首,雄視一方。會指揮孫鉉使海外,遇其子,挾與俱來。 永樂三年,成祖以行人譚勝受與道明同邑,命偕千戶楊信等齎敕招之。道明及其黨鄭伯可隨入朝,貢方物,受賜而還。 四年,舊港頭目陳祖義遣子士良,道明遣從子觀政並來朝。祖義,亦廣東人,雖朝貢,而為盜海上,貢使往來者苦之。五年,鄭和自西洋還,遣人招諭之。祖義詐降,潛謀邀劫。有施進卿者,告於和。祖義來襲被擒,獻於朝,伏誅。時進卿適遣婿丘彥誠朝貢,命設舊港宣慰司,以進卿為使,錫誥印及冠帶。自是,屢入貢。然進卿雖受朝命,猶服屬爪哇,其地狹小,非故時三佛齊比也。二十二年,進卿子濟孫告父訃,乞嗣職,許之。洪熙元年遣使入貢,訴舊印為火毀,帝命重給。其後,朝貢漸稀。 嘉靖末,廣東大盜張璉作亂,官軍已報克獲。萬曆五年商人詣舊港者,見璉列肆為蕃舶長,漳、泉人多附之,猶中國市舶官雲。 其地為諸蕃要會,在爪哇之西,順風八晝夜可至。轄十五洲,土沃宜稼。語云:「一年種穀,三年生金。」言收穫盛而貿金多也。俗富好淫。習於水戰,鄰國畏之。地多水,惟部領陸居,庶民皆水居。編筏築室,系之於樁。水漲則筏浮,無沉溺患。欲徙則拔樁去之,不費財力。下稱其上曰詹卑,猶國君也。後大酋所居,即號詹卑國,改故都為舊港。初本富饒,自爪哇破滅,後漸致蕭索,商舶鮮至。其他風俗、物產,具詳《宋史》。

譯文

琉球,位於東南方的大海之中,自古與中國不相往來。元世祖時派官員前去招諭他們,他們也不來。洪武初年,琉球國有三個王,分別是中山王、山南王和山北王,他們都姓尚,其中中山王最為強大。五年(1372)正月朝廷派行人楊載持皇帝即位建元的詔令諭召其國,琉球國的中山王察度便派其弟泰期等人隨楊載一起進京,向朝廷貢獻土特產品。皇帝很高興,按等級給泰期等人賞賜《大統歷》和文綺、紗羅等禮品。七年(1374)冬天,泰期又來獻貢,並給皇太子呈上一份奏箋。朝廷命令刑部侍郎李浩給他賞賜文綺、陶器和鐵器,並讓李浩帶上陶器七萬件、鐵器一千件到琉球國中去買馬。九年(1376)夏天,泰期又隨李浩前來獻貢,朝廷得馬四十匹。李浩說琉球國不以紈綺為貴,只重磁器和鐵釜,從此朝廷給他們的賞賜多是磁器和鐵釜。第二年琉球派使臣向明朝廷祝賀正旦,獻貢馬十六匹、硫磺一千斤。過了一年又來上貢。山南王承察度也派使者向明朝廷獻貢,朝廷按中山王的例子禮賜山南王的使臣。十五年(1382)春天,中山王派使者前來獻貢,朝廷派宦官將其使者送回國。第二年中山王與山南王一起來向朝廷獻貢,皇帝下詔給二王賜予鍍金銀印。此時二王與山北王相互爭雄作戰,皇帝派內史監丞梁民給他們賜敕令,讓他們各自罷兵息戰,三位王都遵奉皇帝的敕命。山北王怕尼芝即派使者偕同中山王和山南王的使者一起前來向朝廷獻貢。十八年(1385)他們又來上貢,朝廷給山北王賞賜一枚鍍金銀印,而給另二位王賞賜海船各一艘。從此,三位王屢次派使者向朝廷進貢,其中中山王次數最多。二十三年(1390),中山王的使者前來獻貢,他們的通事私自攜帶了乳香十斤、胡椒三百斤,進入都城時被守門者繳獲,按理應當上交官庫。皇帝下詔將繳獲的私物歸還他們,並賞賜錢鈔。 二十五年(1392)夏天,中山王的獻貢使者帶著中山王的次子和寨官的兒子一起來到京城,請求讓他們在國子監就學。皇帝同意,給他們賞賜衣巾靴襪和一襲夏衣。該年冬天,山南王也派自己的次子和寨官的兒子進國子監學習,皇帝也按前例給予賞賜。從此,每年給他們賞賜冬衣、夏衣成為常事。第二年,中山王兩次派人獻貢,又派寨官的兒子進國子監學習。此時,國法嚴明,中山王所派的學生和山南王所派的學生中有人非議皇帝的詔書。皇帝知道後,將非議者處死,但對其國卻依然如故。山北王怕尼芝此時已經去世,繼承王位的是攀安知。二十九年(1396)春天攀安知派人來朝貢。朝廷讓山南王派來的到國子監學習的學生全部回國省親,到冬天再來。中山王也派寨官的兒子二人和女官生姑、魯妹二人先後來國子監學習,其感慕中華之風竟達如此程度。中山王又派使者到朝廷請求皇帝賜冠帶,皇帝命令禮部給他們繪圖,讓他們回去自己製造。中山王堅持自己的請求,皇帝便給中山王賞賜冠帶,還給中山王的下屬大臣賞賜冠服。皇帝又認為中山王修貢述職很勤,嘉獎他福建的船工三十六戶,以便於他們朝貢的使者往來。惠帝即位時,派官以登極的詔令諭告琉球國,琉球國的三位王也對新皇帝奉貢不絕。 成祖即皇帝位時,也像前任皇帝一樣下詔書諭告他們。永樂元年(1403)春,三位王一起來京城朝貢。山北王請求皇帝賞賜冠帶,皇帝下詔按中山王的前例給予賞賜。朝廷還派行人邊信、劉元持敕出使琉球的三個王國,給他們賜以絨錦、文綺和紗羅。第二年二月,中山王的世子武寧派使者來朝廷訃告父喪,朝廷命令禮部派官員前去諭祭,並資以布帛協助武寧辦喪事,任命武寧繼承中山王的王位。四月,山南王的第二個弟弟汪應祖也派使者來朝廷訃告山南王承察度的喪訊,說承察度沒有兒子,王位已傳給汪應祖,請求朝廷加以任命,並賞賜冠帶。皇帝都同意了他的要求,於是派官員前去冊封。這時山南王的使臣私自帶白金到處州去買磁器,此事被揭發後,按法應當治罪。皇帝說:「遠方來的人,只知道求利罷了,怎麼會知道這是禁令不可為的事呢!」於是全寬恕了他們。三年(1405),山南王派遣寨官的兒子進入國子監學習。第二年,中山王亦派寨官的兒子六人進入國子監學習,並向朝廷獻上閹孩數名。皇帝說「:他們也是人家的兒子,沒犯罪而對他們施行閹割,怎麼忍心呢?」讓禮部將閹孩送還其國。禮部大臣說「:送還他們,怕會阻礙他們歸化中國之心,請皇上只賜敕令,制止他們再進獻閹孩。」皇帝說:「以空話諭告他們,還不如以實事明示他們為好。現今若不將閹孩送還回去,他們想向朝廷獻媚,必然會再繼續進獻。生長萬物是天地之心,作為帝王我怎麼能絕人類之後呢?」最終將閹孩送還回去。五年(1407)四月,中山王的世子思紹派使者到朝廷訃告其父的喪訊,皇帝派官諭祭,像前次那樣資助他們辦喪事並冊封思紹為中山王。 八年(1410),山南王派遣三名官生到國子監學習,皇帝給他們賜予巾服靴絛和衾褥帷帳,他們回去之後皇帝對他們還頻有所賜。一天,皇帝與群臣談到此事。禮部尚書呂震說「:以前唐太宗建立學校,新羅、百濟等國也一起派弟子來學習。那時朝廷僅供給他們飯菜,不像今天對他們照顧得那麼周全。」皇帝說:「蠻夷族的子弟是仰慕我們中國的仁義而來學習的,必須讓他們衣食充足,才能嚮往和學習我們的仁義。這是我們太祖皇帝立下的美好願望,我怎能違反呢?」第二年,中山王派其國相的兒子到國子監學習,並上奏說:「右長史王茂輔佐我有些年頭了,請求朝廷允許我將他提升為國相。左長史朱復,原本是江西的饒州人,輔佐我的祖父察度四十多年,絲毫沒有懈怠之處。現今他年過八十,請求朝廷允許我讓他辭官還鄉。」皇帝同意,於是中山王便任命朱復、王茂一併為國相,朱復以國相兼左長史的身份辭官回家,王茂以國相兼右長史的身份處理本職事務。十一年(1413),中山王又派寨官的兒子十三人進入國子監學習。此時山南王汪應祖被其兄達勃斯所殺,諸寨都起來討伐並誘殺了達勃斯,推舉汪應祖的兒子他魯每為國主,在十三年(1415)三月請求朝廷予以冊封。皇帝命令行人陳季若等人前往琉球的山南王國冊封他魯每為山南王,並賞賜給他誥命、冠服和一萬五千錠寶鈔。 琉球分為三個王國,只有山北王國勢力最弱,所以其對朝廷的貢獻也最稀少。從永樂三年(1405)向朝廷進貢以後,到這一年(1415)四月才來獻貢。後來,山北王國竟然被中山王和山南王瓜分了,這樣中山王就更為強大,仗著其國家富有,常常向朝廷一年獻貢二次三次。明朝廷雖然對其頻繁的獻貢感到厭倦,但也無法推卻。該年冬天,中山王的獻貢使者回國時途經福建,擅自搶奪海船,殺死官軍,並打傷宦官,搶走他的衣物。此事傳到朝廷後,朝廷派人殺死為首的鬧事者,其餘的六十七人交付給中山王自己處理。第二年中山王派使者向朝廷謝罪,皇帝像原先那樣禮待他們,他們給朝廷獻貢也就更加慎重小心。二十二年(1424)春天,中山王的世子尚巴志向朝廷訃告其父的喪訊,皇帝像以往那樣給予諭祭和賞賜錢財資助其辦喪事。 仁宗接皇帝位後,派行人方彝持詔令諭告中山王國。洪熙元年(1425)皇帝派宦官持敕令冊封尚巴志為中山王。宣德元年(1426),中山王因朝廷未賜予為王的冠服,特地派使者來請求,皇帝下令製造皮弁服賞賜給他。三年(1428)八月,皇帝認為中山王向朝廷朝貢又勤又小心,便派官員持敕令前去慰勞,並給他賞賜羅錦等物品。 山南王自從在四年(1429)獻了兩次貢品後,直到宣德皇帝逝世都沒有再來,後亦被中山王國所吞併了。從此,只有中山王國向朝廷進貢不絕。 正統元年(1436),中山王的使者上奏說「:當初進入福建時,我只上報了所攜帶的貢品,而我私人所攜帶的海貝巴、螺殼因未向當地官府申報,結果全被當地有關官府沒收,致使我來往時資金缺乏,請求皇上垂憫我們,賜還被沒收之物。」皇帝下令按前例依其貨物的價值給錢。第二年,其朝貢的使者到達浙江,主持市舶事務的官員又請求朝廷沒收其使者私自攜帶的物品,皇帝說:「番人通過貿易來獲取利益,他們所私帶的兩種東西沒收來也沒什麼用,還是全還給他們,作為命令傳下去。」中山王的使者上奏說「:我國陪臣的冠服,都是建國之初由朝廷所賜給的,現在因年久已破舊損壞,請朝廷再給予賞賜。」又說「:我們小國都遵奉朝廷所頒的曆法,由於海道又危險又遠,接受曆法的使者有的半年有的甚至一年才能返回去,因此常常害怕趕不上季節。」皇帝說「:冠服,由你們本國自己製造就可以了。《大統歷》,由福建的布政司交給你們。」七年(1442)正月,中山王的世子尚忠前來訃告其父去世的消息,皇帝讓給事中余忭、行人劉遜前去冊封尚忠為中山王。皇帝派給事中做使者,就是從這裡開始的。余忭等人回國時,接受了中山王尚忠所贈送的黃金、沉香和倭扇等物,被偵探發覺,將他們全逮捕後交給有關官吏處理。有關官吏將他們實行杖罰後釋放了他們。十二年(1447)二月,中山王的世子尚思達來朝廷訃告其父的死訊,皇帝命給事中陳傅、行人萬祥二人前去冊封尚思達為中山王。 景泰二年(1451),尚思達去世,沒有留下子嗣,尚思達的叔父金福攝理國事,派使者向朝廷告喪。朝廷派給事中喬毅、行人童守宏冊封金福為中山王。五年(1454)二月,金福的弟弟泰久上奏說:「我的長兄金福去世,次兄布里與長兄的兒子志魯爭奪王位,在兩敗俱傷之後兩人都已去世,朝廷所賜的王印亦遭毀壞。現本國的臣民推舉我暫時攝理國事,請求朝廷再頒賜王印以便鎮撫遠方的藩國。」皇帝同意。第二年四月,朝廷派給事中嚴誠、行人劉儉前往中山王國冊封泰久為中山王。天順六年(1462)三月,中山王的世子尚德來朝廷訃告其父去世的消息,朝廷派給事中潘榮、行人蔡哲冊封尚德為中山王。 成化五年(1469),中山王派來上貢的使者蔡瞡說「:我的祖父本是福建南安人氏,在琉球做事,傳到我蔡瞡時,被提升為長史。請求朝廷如制度賜誥命贈封我的父母。」皇帝將該奏章交禮官處理,禮官認為這無前例可循而制止了這個請求。第二年,福建按察司上奏說:「琉球的上貢使者程鵬到福州,與指揮劉玉私通貨物收受賄賂,應將他們一起治罪。」朝廷下令將劉玉治罪而寬免程鵬。七年(1471)三月,中山王的世子尚圓來朝廷訃告其父的喪訊,朝廷派給事中丘弘、行人韓文前去冊封尚圓為中山王。丘弘行到山東時病逝,朝廷便派給事中官榮代替丘弘。十年(1474),琉球使者到福建時,殺死了懷安一對百姓夫婦,焚燒了他們的房屋,搶劫了財物,官府沒有追捕到兇手。第二年琉球使者又來獻貢,禮部官員便請求皇帝下令,讓他們兩年獻貢一次,獻貢使者隨行人員不得超出一百人,使者不能附帶私物,不得騷擾所經道途中的百姓。皇帝同意這個提議,頒賜敕令將此意轉達給中山王。中山王的使者請求皇帝按祖先的慣制,一年獻一次貢,皇帝沒答應。又過了一年,琉球使者到達京城,正好碰上冊立太子,其使者請求朝廷像對待朝鮮、安南等國一樣,給他們頒賜詔令讓他們帶回國去。禮部官員認為琉球與日本、占城一樣都處於海外,按慣例是不頒詔令的,於是皇帝便降敕令給中山王及王妃賞賜文錦和彩幣。十三年(1477),琉球的使臣來後,又請求朝廷允許他們一年獻貢一次,皇帝沒答應。第二年四月,中山王去世,其世子尚真來朝廷告喪,請求朝廷允許他繼承王位,並請求讓他們一年獻貢一次。禮部官員上奏說,這個國家接連上奏章請求一年獻一次貢,目的不過是想在交易中獲利。該國近年來所派遣來的使者,大多系福建的在逃罪犯,他們殺人放火,奸詐無比,專門買賣中國貨物,為外蕃之國謀利,所以不可答應他們的請求。皇帝於是便派給事中董..、行人張祥前去冊封尚真為中山王,但對他的其他請求沒有答應。十六年(1480),該國使者來到京城,又引述《祖訓》中的有關章節條文,請求允許他們連年獻貢,皇帝賜予敕令戒約他們。十八年(1482),他們的使者又來獻貢,又提上述要求,皇帝的答覆還是原樣。使者帶了他們國內陪臣的兒子五人前來學習,皇帝讓他們到南京的國子監去學。二十二年(1486),琉球的獻貢使者來到京城,攜帶其王的咨文移交給禮部,請禮部將五位陪臣的兒子送回國省親,朝廷同意。 弘治元年(1488)七月,琉球的獻貢使者從浙江來到京城。禮部官員說琉球向朝廷獻貢的道路向來都是從福建過來的,這次他們走的不是正道,而且現在又不是獻貢的日期,所以應該拒絕他們的貢品,皇帝下詔同意這麼做。琉球使者又拿出其國王給禮部的咨文,說是去年得知太子冊封王妃,所以派使者前來祝賀,並不是故意違反朝貢制度。禮部官員這才請求皇帝接納他們的禮品,而對使者侍從的賞賜稍有減少,以表示他們的侍從太多應作減少的意思。三年(1490),琉球使者到京城,向朝廷上奏說近年朝廷只允許二十五名獻貢使者進入京城,物多人少,怕會有所疏損。皇帝下詔給他們進京的使者增加五人;其留在福建的侍從,朝廷給他們增加二十個人的糧食,即為一百七十人。此時獻貢使者所帶的土特產品,與福建人互相交易時,遭到奸商的勒索,有關官府又從中侵削他們的利益。使者將此情況上訴到朝廷,皇帝下詔禁止這種行為。十七年(1504)琉球派使者補獻貢品,聲稱他們小國所獻的貢品經常是從滿剌加買的,因遭風暴的襲擊以致耽誤了按期獻貢。皇帝命令設宴款待如以前一樣。正德二年(1507),琉球使者來到京城,請求允許他們一年獻一次貢。禮部官員認為不能答應,而此時正是劉瑾把持朝政,特別允許了他們。五年(1510)琉球派遣官生蔡進等五人進南京國子監學習。 嘉靖二年(1523)皇帝聽從禮部官員的建議,敕令琉球像以前一樣兩年獻一次貢,獻貢人數不得超過一百五十人。五年(1526),尚真去世,琉球國世子尚清在六年(1527)派使者向朝廷獻貢,並報告其父的訃聞。其使者回國時行到海中溺死。九年(1530)尚清派其他使者又來獻貢,並請求給予冊封。皇帝命令福建的守衛大臣將情況調查審核後上報朝廷。十一年(1532),世子尚清向朝廷上交其國中臣民擁戴他的狀文,皇帝便派給事中陳侃、行人高澄持符節前去冊封尚清為王。陳侃等人回國時,推辭了他們所給的贈品。十四年(1535),琉球上貢的使者到達京城,仍把贈送給陳侃等人的黃金四十兩進獻到朝廷,皇帝乃敕令陳侃等人接受。二十九年(1550),琉球使者前來獻貢,帶陪臣的兒子五人進國子監學習。 三十六年(1557),琉球獻貢的使者到達京城,向朝廷報告了尚清的喪訊。此前,倭寇從浙江敗退後回去,抵達琉球境內。琉球的世子尚元派兵邀擊倭寇,將其大部分殲滅,繳獲被倭寇擄掠去的中國人六名,這次也送還回來了。皇帝對尚元的忠順之心深為嘉獎,除加以賞賜外,這次即派給事中郭汝霖、行人李際春前去冊封尚元為王。郭汝霖等人到達福建時,因大風所阻未能成行。三十九年(1560),琉球的朝貢使臣也到達福建,聲稱自己接受了世子尚元的命令,因海中風急濤大變幻莫測,況且倭寇又出沒無常,怕朝廷所派的使者遭遇危險,因此請求朝廷像正德年間冊封占城國王的事例那樣,由琉球國派人代替該使者向朝廷進獻表文和土特產品,而由該使者偕同本國的長史一起將冊封尚元為中山王的封冊帶回去,不用勞動朝廷的使者遠臨琉球了。巡按御史樊獻科將此上報朝廷,禮部官員上奏說:「派遣使臣前去冊封,是祖宗所定的制度。現今其使者想遙受冊命,這是將君主的恩賜當成草芥,這是第一條不可行的理由。使者本身就是在奉表文向朝廷獻貢,卻要求另派官員代他進獻表文和土特產品,是該使者放棄世子專門派遣他來京城的使命,這是第二條不可行的理由。以前正德年間,占城王因受安南的侵略,逃竄到其他地方居住,所以讓其使者將皇帝的敕命帶回去,這是出於一時的權宜之計。現今該使者援引別人的失國之例來擬比自己本國的君王,這是第三條不可行的理由。海上通航道路,大多暢通無阻。該使者以倭寇為亂、風濤兇險做藉口,不知別人在運送收納珍寶賦稅和使臣往來時,是何以安然無恙的?這是第四條不可行的理由。昔日占城國雖然接受遙封,其國王還懇求朝廷派使者去冊封,現今該使者不是世子當面任命的,又沒有琉球國的印信和咨文。假若輕信他的話,若琉球世子以朝廷派遣使臣去當面冊封為至榮,認為遙拜是非禮,不肯接受遙封,又上書朝廷請求派使臣去當面冊封,這將是誰的過錯?這是第五條不可行的理由。請求皇上命令福建的守衛大臣仍按前番所下的詔令行事。至於還未受封就先謝恩,也不是以前就有的。因此對琉球使者,應該只聽其前來進貢,而其謝恩的表文,等世子受封為王之後再派使者來進獻表文,以全中國的大體禮儀。」皇帝同意禮部官員的提議。四十一年(1562)夏,琉球國派使者前來獻貢並向皇帝謝恩。第二年及四十四年(1565)又來獻貢。隆慶年間,共獻貢三次,將飄流到琉球的中國人都送了回來。皇帝對琉球中山王的忠誠頗為嘉賞,賜敕予以獎勵,並賞賜銀幣。 萬曆元年(1573)冬天,琉球國世子尚永派使者到朝廷訃告其父的喪訊,並請求繼承王位。皇帝將其奏章交到禮部,讓福建的守衛大臣將情況核實後上奏朝廷。第二年琉球世子派使者到朝廷祝賀萬曆皇帝登基。三年(1575)向朝廷進貢。四年(1576)春天,又來進貢。七月,皇帝任命戶科給事中蕭崇業、行人謝杰帶敕令和皮弁冠服、玉王圭等物,前去冊封尚永為中山王。第二年冬天,蕭崇業等人還未到,世子又派使者前來獻貢。此後,他們對朝廷像以前那樣按常儀獻貢。八年(1580)冬,中山王派陪臣的兒子三人到南京的國子監學習。十九年(1591)派使者來獻貢,不久中山王尚永去世。禮部官員認為此時日本正在侵噬鄰國,琉球不能沒有王,請求朝廷讓琉球世子速向朝廷請求繼承王位,以便鎮守其國。皇帝同意禮部官員的這個意見。 二十三年(1595),琉球世子尚寧派人來向朝廷請求繼承王位。福建巡撫許孚遠認為倭寇未平,根據以前琉球的大臣鄭曉關於領封的提議,請求朝廷派官員一名帶著敕命到福建,聽任琉球的陪臣當面冊封敕命領受回國,或者派遣習於航海的武臣一人,偕同陪臣同往琉球也可。禮部官員范謙建議朝廷按許孚遠的建議行事,並請求朝廷等到世子的表文到達後才答應冊封之事。二十八年(1600),世子的表文到達京城,琉球的陪臣請求朝廷按先前的制度派遣官員前去冊封。禮部官員余繼登說「:以前各朝冊封琉球時,要伐木造船,動輒幾年才能完成。這樣,使者有蹈風濤的危險,而其小國也有花資供奉使者的煩苦。應像許孚遠等人所建議的那樣行事為好。」皇帝同意,下令今後冊封時,只派廉勇的武官一人偕同請求冊封的陪臣一道前往其國。至於其祭弔前王、冊封新王的禮儀,一如舊章的規定仍等其國的大臣結下狀文送達朝廷才能進行。第二年秋天,琉球的獻貢使者將狀文送到朝廷,仍然請求朝廷派遣文官前去行冊封禮。朝廷便任命給事中洪瞻祖、行人王士禎前往琉球,並命令他們等到海盜停息後再渡海過去辦事。不久洪瞻祖因擔憂而去職,朝廷改而任命給事中夏子陽代替洪瞻祖,他們在三十一年(1603)二月抵達福建。巡按大臣方元彥又以海上多事,盜賊頻繁為由,會同巡撫大臣徐學聚上疏朝廷仍只派武官前往琉球。夏子陽、王士禎則認為對待給屬國許下的諾言不能爽約,作為使臣義當有終,請求朝廷堅定已做的成命以撫慰遠方之人。方元彥和夏子陽兩方的奏章都沒有上報給皇帝,禮部侍郎李廷機說:「應按領封遙拜的初旨行事,連武臣都不必派遣。」於是御史錢桓、給事中蕭近高等人交相上疏認為不能按李廷機的話去做,說:「這樣的話,只能在皇帝的欽命還未決定之前說,不應當在冊封使者已經派出之後說,所以應當敕令有關官府迅速完成海船,不要耽誤今年的渡海日期。等到冊封完畢、回來復命時,再定一個統一的規定,先以文書的方式通告他們,讓他們在海上領受冊封,讓他們永遠遵守。」皇帝接受這個提議。三十三年(1605)七月,皇帝便命令夏子陽等人快速渡海到琉球去完成冊封之事。 當此之時,日本正強盛,有吞滅琉球國之意。琉球對外抵禦強鄰的侵略,對內則向朝廷修貢不絕。四十年(1612),日本果然派精兵三千侵入琉球,擄走中山王,將王室的宗器遷移到日本,經大肆劫掠後才離去。浙江總兵官楊宗業將此事上報給朝廷,請求嚴飭海上的軍備,皇帝同意。不久琉球的中山王被釋放回國,他又派遣使者向朝廷修貢,但是琉球國經日本劫掠之後已殘破不堪,禮部官員便讓他們每十年獻一次貢。第二年琉球又依舊獻貢如故。又過了一年琉球又來獻貢,福建守衛大臣遵照朝廷的命令拒絕並歸還了他們的貢品,其使者怏怏不樂地回去了。四十四年(1616),日本圖謀奪取雞籠山,其地名稱台灣,離福建很近,尚寧派使者將此情報上奏朝廷,皇帝下詔令海上守軍加強警備。 天啟三年(1623),尚寧已經去世,琉球的世子尚豐派使者向朝廷請求獻貢和冊封。禮部官員說:「按以前的制度,琉球是兩年獻一次貢,後來其國被倭寇所侵略,改為十年獻一次貢。現今其國休養生息時間未久,暫時擬定讓他們五年獻一次貢,等新王冊封以後再商議此事。」皇帝同意。五年(1625)琉球派使者向朝廷進貢並請求給世子冊封為王。六年(1626)再次向明朝廷進貢。此時中國自身多戰亂,而科臣充當的使者也怕出使到琉球,所以對琉球世子的冊封典禮便長期擱置起來。 崇禎二年(1629),琉球的獻貢使者又到京城,請求朝廷派官前去冊封,皇帝同意。禮部官員何如寵又以海上危險、花費糜多為由,請求皇帝讓琉球的陪臣領封遙拜即可。皇帝不同意,便任命戶科給事中杜三策、行人楊掄前往琉球,完成冊封典禮後才回國。四年(1631)秋,琉球派使者向朝廷祝賀冊立太子。從此,直到崇禎末年,琉球都按儀規向朝廷進貢。後來北京、南京相繼失陷,唐王在福建立足,琉球還派使者向唐王獻貢。他們對待明朝廷,是所有外藩國家中最忠順虔誠的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