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 卷五十一
譯文
南京宗人府,經歷司,經歷一人。 直立官員品級祿秩,全都如同北京。 吏部,尚書一人,右侍郎一人。 六部侍郎,至墊塗以後開始專設右侍郎。 萬曆蘭年全都革除。 十一年恢復設置。 玉登年間,每部增加侍郎一名。 崇禎年問革除。 它的下屬,司務廳,司務一人。 文選、考功、驗封、稽勛四個清吏司,各有郎中一人,主事一人。 驗封、稽助二司主事,後來一併革除。 所有南京官員,每六年考察一次,由考功掌管,不由北京吏部掌管。 戶部,尚書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務一人,照磨一人。 十三司,郎中十三人,員外郎九人,浙江、江西、湖廣、廑束、廣西、福建、山西、陝西、雲南九司各一人,嘉靖三十七年,革除山西、陝西二司員外郎各一人,隆慶年間,又革除瘇西、耋直二司員外郎各一人。 主事十七人,旦酉、廣東、廣酉、重南四司各二人,隆慶三年革除庭立司主事一人。 管轄有,寶鈔提舉司,提舉一人。 廣積庫、承運庫、髒罰庫、甲乙丙丁戊五字庫、寶鈔廣惠庫、軍儲倉,各有大使一人。 長安門倉、東安門倉、西安門倉、北安門倉各有副使一人。 龍江鹽倉檢校批驗所,有大使一人。 隆慶三年革除實鈔司提舉、軍儲倉大使。 總督糧儲一人。 嘉靖以前,特設都御史。 二十六年革除,以盧部右侍郎加都御史街兼任此職。 禮部,尚書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務一人。 儀制、祠祭、主客、精膳四司,各有郎中一人。 儀制、祠祭二司,各有主事一人。 管轄有,鑄印局,副使一人。 教坊司,右韶舞一人,左、右司樂各一人。 兵部,尚書參贊機務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務一人。 武選、職方、車駕、武庫四司,郎中四人,員外郎二人,武選、武庫無員外郎,主事五人,車駕司主事二人。 管轄有,典牧所,提領一人,正八品。 會同館、大勝關,各有大使一人。 按參贊機務,從宣德八年黃福開始。 成化二十三年開始奉敕諭,專門以本部尚書參贊機務,會同內外守備官操練軍馬,撫恤人民,查禁緝拿盜賊,整頓各種軍務,因此他的職責與其它五部相比尤為重要。 刑部,尚書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務、照磨各一人。 十三司郎中十三人,員外郎五人,只有浙江、江西、河南、陝西、廣東五司設有。 主事十四人,廣東司二人。 分別掌管南京各司,以及公、侯、伯、五府、京衛所的訴訟事務。 司獄二人。 工部,尚書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務一人。 營繕、虞衡、都水、屯田四司,郎中四人,員外郎二人,營繕司一人,都水司一人,塞靖三十七年,革除都水員外郎。 主事八,人,營繕司三人,屯田司一人,其餘二司各二人。 所管轄,營繕所,所正、所副、所丞各一人。 龍江、清江二提舉司,各有提舉一人,副提舉後來革除。 文思院、寶源局、軍器局、織染所、龍江抽分竹木局、瓦屑壩抽分竹木局,各有大使一人,嘉靖三十七年革除文思院大使。 都察院,右都御史一人,右副都御史一人,右愈都御史一人,司務、經歷、都事、照磨各一人,司獄二人。 嘉靖三十七年革除司獄一人。 隆慶四年革除都事。 浙江、江西、河南、山東、山西、陝西、四川、雲南、貴州九道,各有御史二人。 福建、湖塵、鏖束、廣西四道,各有御史三人。 塾壺後不全設,常以一人兼任數道。 凡是複查案卷、巡視倉場、巡察江防、巡視城池、屯田、印馬、巡察儲糧、監收糧斛、點查軍士、管理京營、查驗兵器,都依次派遣。 清查軍隊,就偕同兵部、兵科。 核察後湖黃冊,就偕同戶部、戶科。 提督操江一人,以副愈都御史擔任,負責i江、下江肪事務。 通政使司,通政使一人,右通政一人,右參議一人,掌管接受訟狀,交付刑部審理。 經歷一人。 大理寺,卿一人,右寺丞一人,司務一人,左、右寺正各一人,左、右評事各三人。 隆慶三年革除左、右評事各一人。 詹事府,主簿一人。 翰林院,學士一人,不常設,以翰林坊、局官員代理職務。 孔目一人。 園子監,祭酒一人,司業一人,監丞一人,典簿一人,博士三人,助教六人,學正五人,學錄二人,典籍一人,掌僎一人。 嘉靖三十七年,革除助教二人及掌鎂。 隆慶四年,革除博士一人,學正一人。 太常寺,卿一人,少卿一人,典簿一人,博士一人,協律郎二人,贊禮郎七人,嘉靖年間,革除贊禮郎一人。 司樂二人。 各祠祭署合計奉祀八人,祀丞七人。 天、地壇奉祀一人、祀丞一人。 山川壇、藉田奉祀一人。 祖陵奉祀、祀丞各一人。 皇陵奉祀、祀丞各二人。 孝陵、揚王墳、徐王墳各有奉祀一人,祀丞一人。 嘉靖以後,革除天地壇、祖陵、揚王墳三個祠祭署的祀丞。 光祿寺,卿一人,少卿一人,隆慶四年革除少卿。 典簿一人。 大官、珍羞、良醞、掌醢四署,各有署正一人,署丞一人。 嘉靖年間,革除良醞、掌醢二署署丞。 萬曆年間,革除珍羞署署丞。 太僕寺,卿一人,少卿二人,寺丞二人,隆慶年間,革除少卿一人,寺丞一人。 主簿一入。 鴻臚寺,卿一人,主簿一人。 司儀、司賓二署,各有署丞一人,鳴贊四人,序班九人。 尚寶司,卿一人。 吏、戶、禮、兵,刑、工六科。 給事中六人。 又戶科給事中一人,管理後湖黃冊。 行人司,左司副一人。 天監,監正一人,監副一人,主簿一人。 五官正一人,五官靈台郎二人,五官監候一人,五官司歷一人。 太醫院,院判一人,吏目一人。 惠民藥局、生藥庫,各有大使一人。 五城兵馬司,指揮各一人,副指揮各三人,吏目各一人。 萬曆年間,革除副指揮每城各二人。 應天府,府尹一人,府丞一人,治中一人,通判二人,推官一人,經歷、知事、照磨、檢校各一人。 儒學教授一人,訓導六人。 所管轄,上元、江寧二縣,各有知縣一人,縣丞一人,主簿一人,典史一人。 司獄司,司獄一人。 織染局,大使一人,左、右副使各一人。 都稅司、宣課司,總共四個,龍江、江柬、聚寅門、立王至弓,稅課局,總共兩個,龍江、壟翌,各有大使一人,副使有的一人,有的二人。 龍江遞運所,大使、副使各一人。 批驗所,大使一人。 河泊所,官一人。 龍江關、石灰山關,各有大使一人,副使四人。 洪武三年,改應天府知府為府尹,品級正三品,賜銀印。 十三年開始立儒學。 南京官,自從永樂四年成祖遷往北京,設置行部尚書,備辦行在九卿印以相從。 那時候,皇太子監國,大小各種政務全都委任於他。 只有封爵、判死罪、授予三品以上文武官職,便由六科都給事中上奏,政權根本原來還在南方。 十八年,官僚全都遷往北方,南京六部所存留的只有禮、刑、工三部,各有一侍郎,留在南方的官員加「南京」字樣在官街上。 仁宗時補設官職,除去「南京」字樣。 正統六年定下制度又如同永樂年間。 王府長史司,左、右長史各一人,正五品。 他的下屬,典簿一人,正九品。 所管轄,審理所,審理正一人,正六品,副一人,正七品。 典膳所,典膳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從八品。 奉祠所,奉祠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從八品,典樂一人,正九品。 典寶所,典寶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從八品。 紀善所,紀善二人,正八品。 良醫所,良醫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從八品。 典儀所,典儀正一人,正九品,副一人,從丸品。 工正所,工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從八品。 以上各所副官,嘉墮四十四年一併革除。 伴讀四人,從九品,後來只設一人,教授沒有固定人數,從九品。 引禮舍人三人,後來革除二人。 倉大使、副使各一人,庫大使、副使各一人。 倉、庫副使後來全都革除。 郡王府,教授一人,從九品,典膳一人,正八品。 鎮國將軍,教授一人,從九品。 長史掌管王府的政令,輔佐規勸諷諫,從而匡正王的過失,率領府中僚屬各自供奉職事,並總管各種事務。 凡是奏請賜名、賜封、賜婚、賜恩以及道謝、進獻表章、疏奏,長史代替王上奏。 如若王有過失,就責問長史。 曾經犯迥錯誤的人,不得選任此職。 審理掌管偵訊案件,禁止橫暴,不干涉國家法紀。 典膳掌管祭祀、宴請賓客,王或者王妃的膳食。 奉祠掌管祭祀樂舞。 典寶掌管王府寶印符牌。 紀善掌管諷喻引導禮法,開導諭告古義,以及國家恩澤仁義大節,以告誡王向善。 良醫掌管醫療。 典儀掌管陳列儀式。 工正掌管營建修葺王府府邸、宮邸。 伴讀掌管侍從起居,陳說經史書籍。 教授掌管以道德仁義啟迪王,校勘經史書籍。 所有皇族年滿十歲以上,進入宗學,教授與紀善擔任他們的老師。 引禮掌管接待賓客,贊唱導引禮儀。 洪武三年,設置王相府,左、右相各一人,正二品,左、右傅各一人,從二品。 參軍府,參軍一人,正五品,錄事二人,正七品,紀善一人,正匕品。 各自按照自己的品級列於朝官之後。 又設置典簽司、咨議官。 不久因為王府武相都是功勳之臣,下令位居文相之上,王相府官員仍舊與朝官互相更換授官。 這一年設置王府教授。 四年,復位官制。 左、右相,正二品,文武傅,從二品,參軍,從五晶,錄事,正七品,審理正,正六品,副,正七品,紀善,正七品,各署典祠正、典寶正、典儀正、典膳正、典服正、工正、醫正,都為正七品,副,都為從七品,牧正,正八品,副,從八品,引禮舍人,省略記載。 九年,改參軍為長史,廢除王傅府及典簽司、咨議官,增設伴讀四人,選拔為人老成,明習經義,行為謹慎的士人擔任,侍讀四人,收藏掌管文書簿籍,文籍少就空缺。 不久改王相府所屬奉祠、典寶、典膳、良醫、工正各所正及紀善都為正八品,副,從八品。 十三年,一併廢除王相府,升長史司馬正五品,設置左、右長史各一人,典簿一人。 確定王府孳牲所、倉庫等官全都是雜職。 二十八年,設置靖江王府咨議所,咨議、記室、教授各一人。 建文年問,增設親王賓輔二人,伴讀、伴講、伴書各一人,長史三人。 郡王賓友二人,教授一人,記室二人,直史一人,左、右直史各一人,吏目一人,典印、典祠、典禮、典餓、典藥五署官各一人,典儀二人,引禮舍人二人,儀仗司,吏目一人。 其中賓輔、三伴、賓友、教授進見時,陪坐,自稱名而不稱臣,禮節如同賓客師友。 成祖初年,恢復舊制,改靖江王府咨議所為長史司。 萬曆年問,周府設宗正一人。 後來各府也漸次增設。 郡王府增設教授一人。 又洪武七年,公主府設家令一人,正七品,司丞一人,正八品,錄事一人,正九品。 二十三年,改家令司馬中使司,用內使擔任。 承宣布政使司,左、右布政使各一人,從二品,左、右參政,從三品,左、右參議,沒有固定人數,從四品。 參政、參議因事添設,各省不等,諍見各道。 經歷司,經歷一人,從六品,都事一人,從七品。 照磨所,照磨一人,從八品,檢校一人,正九品。 理問所,理問一人,從六品,副理問一人,從七品,提控案牘一人。 司獄司,司獄一人,從九品。 庫大使一人,從九品,副使一人。 倉大使一人,從九品,副使一人。 雜造局、軍器局、寶泉局、織染局,各有大使一人,從九品,副使一人。 所轄衙門各省不同,詳見雜職。 布政使掌管一省的政務,朝廷有恩賞、禁令,秉承旨意宣布傳播,下達到有關部門。 凡是所屬官員任職期滿,訪查稱職、不稱職,上上下下查證明自,報告巡撫、巡按以傳達於吏部、都察院。 每三年,率領治下府州縣正官,到京師朝見,以聽從考察。 每十年,會合戶口籍冊以清查百姓人數、田畝數。 向朝廷推舉人才,會集全省的讀書人選拔調用。 皇族、官吏、師生、軍人,按時發放他們的俸祿、麇糧。 祭祀神只,謹慎按時祭祀。 百姓有孤老無依的人要供養他們,有孝順友愛貞烈之人要表彰他們。 遇上水旱災害瘟疫,便奏請皇上憐憫免稅賑濟。 所有上貢賦稅徭役,視府州縣土地肥瘠人民多少的情況來平衡數目。 凡是有重大的施行革除舉措及各種政務,會同都御史、』按察使商議,經過謀劃商定就向巡撫、巡按或者總督請示。 國家有喜慶或喪事,派遣輔佐官到京城朝賀或弔祭。 天子即位,便由左布政使親自前往。 參政、參議分守各道,以及派遣管理儲糧、屯田、清軍、驛站、水利、安撫百姓等事,一併以分司協助管理京郊地區。 兩京不設布、按,沒有參政、參議、副使、愈事,因此由鄰近布、按分司帶管,詳見各道職官。 經歷、都事,掌管收發公文,審察巡按、巡鹽御史文書,使用經歷印章。 照磨、檢校掌管校勘清理卷宗。 理問掌管訴訟案件。 起初,太祖攻克集慶,親自兼領江南行中書省。 戊戌年,在婺州設置中書分省。 後來每攻克一地,就設置行省,官員從平章政事以下,大致與中書省相同。 設行省平章政事,從一品,左、右丞,正二品,參知政事,從二品。 左、右司,郎中,從五品,員外郎,從六品,都事、檢校,從七品,照麼、管勾,從八品。 理問所,正理問,正四品,副理問,正五品,知事,從八品。 不久改知事焉提控案牘,省略記載。 洪武九年,改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廣西、四川、山東、廣東、河南、陝西、湖廣、山西各行省都為承宣布政使司,廢除行省平章政事,左、右丞等官,改參知政事為布政使,品級正二品,左、右參政,從二品,改左、右司為經歷司。 十三年,改布政使,正三品,參政,從三品。 十四年,增設左、右參議,正四品,不久增設左、右布政使各一人。 十五年,設置雲南布政司。 二十二年,定品級為從二品。 建文年間,升為正二品,裁革一人。 成祖恢復舊制。 永樂元年,以北平布政司為北京。 五年,設置交肚布政司。 十一年,設置貴州布政司。 只設布政使一人,其它官員如同各布政司。 宣德三年,廢除交肚布政司,除兩京以外,定為十三布政司。 開始設置藩司,與六部並重。 布政使入朝任尚書、侍郎,副都御史常常出任布政使。 宣德、正統年間仍然如此,從那以後就沒有了。 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一人,正三品,副使,正四品,愈事沒有固定人數,正五品。 詳見各道。 經歷司,經歷一人,正七品,知事一人,正八品。 照磨所,照磨一人,正九品,檢校一人,從九品。 司獄司,司獄一人,從九品。 按察使掌管一省訴訟糾察的事務。 糾察貪官污吏,緝捕奸惡強暴,平允訴訟案件,昭雪冤獄錯案,從而振奮風紀,澄清吏治。 大案會同都御史、布政二司共同商議,報告巡撫、巡按,聽從刑部、都察院。 所有朝拜覲見慶賀弔祭的禮儀,都如同布政司。 副使、愈事,分道巡察,兵備、提學、撫民、巡海、清軍、驛傳、水利、屯田、招募訓練、監軍,各設專人分管,並分人巡察京郊地區。 明代初年,設置提刑按察司。 昊元年,設置各道按察司,設按察使,正三品,副使,正四品,愈事,正五品。 十三年,改按察使品級為正四品,不久廢除。 十四年,重叉設置,並設置各道按察分司。 十五年,又設置天下府州縣按察分司。 以儒士王存中等五百三十一人為試愈事,每人巡察兩縣。 所有官吏賢能與否、軍隊民間的利弊,都可以查問檢舉。 十六年,完全廢除試愈事,改按察使為從三品,副使二人,從四品,愈事,從五品,人員多少配合各分道的數目。 二十二年,又定按察使為正三品。 二十九年,改設按察分司馬四十一道。 直隸六道:為淮西道、淮東道、蘇松道、建安徽寧道、常鎮道、京畿道。 逝江二道:為浙東道、浙西道。 四川三道:為川東道、川西道、黔南道。 山東三道:為濟南道、海右道、遼海東寧道。 河南二道:為河南道、河劍墮。 韭王二道:為燕南道、燕北道。 陝西五道:為關內道、關南道、河西道、壟右道、西寧道。 山西三道:為冀寧道、冀北道、河東道。 江西三道:為嶺北道、兩江道、湖束道。 廣東三道:為嶺南道、海南道、海北道。 廣西三道:為桂林蒼梧道、左江道、右婆道。 塑婆:二道:為建寧道、福寧道。 湖廣四道:為武昌道、荊南道、湖南道、湖北道。 三十年,開始設置雲南按察司。 此前,命令布政司兼管。 建文年問,改為十三道肅政按察司。 成祖初年,恢復舊制。 永樂五年,設置交阻按察司,又增設各按察司愈事。 因為督察軍衛屯糧,增設浙a、遼旦、廣東、廣西、湖廣、河南、雲南、璺叢各一人,墮墮、福建、山東、山西各二人。 這是增設監司的開始。 十二年,設置貴州按察司。 宣德五年,廢除交肚按察司。 除兩京不設,共十三個按察司。 正統三年,增設理倉副使、愈事,又設愈事與布政司參議各一員於甘肅,監收倉糧。 八年,增設愈事,專閂管理屯田。 景泰二年,增設巡河食事。 從逭以後,各省因事添設,有時設置有時革除,不可勝記。 現在總述布、按二司所分各道詳列於左。 布政司參政、參議分管各道。 督糧道,十三布政司各有一人,都駐節省城。 督冊道,江西、陝西等問或設置。 分守道:浙江杭嘉湖道,寧紹台道,都駐節省城。 江西南瑞道,駐節省城,湖柬道,駐節廣信,湖西道,駐節臨江,鍾南九江道,駐節九江,贛南道,駐節南塞。 山東濟南道,束兗道,海右道,都駐節省城。 山西冀寧道,駐節省城,河東道,駐節蒲州,冀北道,駐節大同,冀南道,駐節汾州。 陝西關內道,駐節省城,關西道,駐節鳳翔,西寧道,駐節涼州,關南道,駐節興安,河西道,駐節慶陽,隴右道,駐節聖旦。 河南大梁道,駐節省城,河南道,駐節迎壺,汝南道,駐節南陽,河北道,駐節懷慶。 湖廣武昌道,下劑南道,駐節鄙陽,上劑南道,兼兵備,駐節塗州,劑西道,兼兵備,駐節安陸,上湖南道,下湖南道,上江防道,有時駐節劑州、垂叢,下江防道。 福建興泉道,駐節泉州,福寧道,駐節興化,漳南道,駐節漳州,建南道,駐節延平,汀漳道,駐節上蘊遜。 廣東嶺束道,駐節潮州,嶺西道,駐節高州,羅定道,兼兵備,駐節羅定州,嶺北道,嵌南道,駐節南雄。 四川川西道,川北道,駐節保寧,上下川束道,駐節涪州,上川南道,雅州、嘉定二署,下川南道,叔州、濾州二署。 廣西桂平道,駐節省城,蒼梧道,駐節梧州,左江道,.駐節潯州,右江道,駐節柳州。 貴州安平道,貴寧道,駐節省城,新鎮道,駐節平越,思仁道,駐節思南。 雲南臨安道,騰衝道,瀾滄道。 以上有的是參政,有的是參議。 按察司副使、愈事分營各道。 提督學道,清軍道,驛傳道,十三布政司全都各有一人,只有湖廣提學有兩人,浙江、山西、陝西、福建、廣西、貴州清軍兼管驛傳,江西右布政使兼管清軍。 分巡道:浙江杭嚴道,寧紹道,嘉湖道,金衢道。 江西饒南九江道,駐節饒州,湖西道,駐節吉安,南昌道,湖束道,嶺北道。 山東充州道,駐節沂州,濟寧道,青州海防道,濟南道,移駐德州,海右道,駐節省城,海道,駐節萊州,登萊道,遼海道。 山西冀寧道,冀南道,駐節潞安,雁門道。 陝西關內道,駐節合州,關西道,駐節平涼,隴右道,駐節秦州,河西道,駐節墉州,西寧道。 河南大梁道,汝南道,駐節信匿坦,河南道,駐節汝州,河北道,駐節磁州。 湖廣武昌道,劑西道,駐節沔墜,_劑南道,下劑南道,湖北道,上湖南道,下湖南道,沅靖道。 福建巡海道,兼管糧儲,福寧道,興泉道,駐節泉州,建南道,駐節建寧,武平道,漳南道,駐節上塑暨,建寧道,海道,駐節漳州,汀漳道。 廣東嶺束道,駐節惠州,嶺西道,駐節肇慶,嶺南道,駐節省城,海北道,駐節雷州,海南道,駐節瓊州。 四川上束道,駐節重慶,下束道,駐節達州,川西道,川北道,駐節保寧,下川南道,上川南道。 廣西府江兵巡道,駐節平樂,桂林兵巡道,駐節省城,蒼梧兵巡道,駐節梧州,移駐鬱林州,左江兵巡道,駐節南寧,右江兵巡道,駐節賓州。 以上五道都兼領兵備。 貴州貴寧道,思石道,駐節錮仨,壑清道,兼理兵備,駐節都勻。 雲南安普道,臨沅道,洱海道,金滄道。 整飭兵備道:浙江寧紹道,嘉興道,溫處道,台海道。 江西南瑞道,廣建道,駐節建昌。 山東臨清道,武德道,駐節武定州,曹濮道,駐節曹州,沂州道,遼東道。 山西雁北道,駐節代州,大同道,兩人,一個駐節大同,一個駐節朔州,陽和道,潞安道,岢嵐道。 陝西肅州道,固原道,臨洮道,駐節蘭州,洮岷道,駐節亟盟,靖遠道,榆林中路道,榆林東路道,駐節神木縣,寧夏河西道,駐節寧夏,寧夏河東兵糧道,駐節花馬池,莊浪道,漠羌道,潼關道。 湖廣辰沅道。 河南睢束道。 福建兵備道,巡海道。 廣東南韶道,南雄道。 四川松潘道,威茂道,建昌道,重夔道,安綿道,叔瀘道。 廣西,分巡兼管兵備。 五道都參見分巡道。 貴州威清道,駐節安順,畢節道。 雲南曲靖道。 另外又有協堂道,副使,河南、浙江間或設置,水利道,浙壟,屯田道,婆耍、河南、旦址三省屯田兼理驛傳,管河道,河南,鹽法道,撫治道,陝西撫治商盜道,湖廣又有撫民、撫苗道,監軍道,因事而不常設,招練道,L韭棰有時設置。 北直隸的道掛靠在山東的,便是密雲道,大名道,天津道,霸州道;掛靠在山西的,便是易州道,口北道,昌平道,井陘道,薊州、永平等道。 南直隸的道掛靠在山東的有,太倉道,穎州道,徐州道;掛靠浙江、江西、湖廣的有,藍銼道,漕儲道,常鎮道,廬鳳道,邀奎池太道,淮揚道。 按照明朝初年制度,擔心郡守縣令等行政長官貪髒枉法,因此在直隸府州縣設置巡按御史,各布政司所轄地區設置試愈事。 廢除試愈事之後,改為按察分司四十一道,這是分巡的開始。 分守開始於永樂年問,常常命令職能部門官員巡視民間疾苦。 後來就定下右參政、右參議分守各自管轄的府州縣。 兵道的設置,仿照試行於洪熙年間,因為武將文墨粗疏,便派遣參政副使沈固、劉紹等前往各總兵處整理文書,商量機密事務,自身不曾親領軍務。 到弘治年間,兵部尚書馬文升顧慮武職不整治,提議增設副愈事一名進行整飭。 從此兵備官員充盈天下。 兩京不設布、按二司,因此用御史督學。 後來添設的守、巡各類官員無從轄屬,就掛靠在鄰近行省布、按司官處。 行太僕寺,卿一人,從三晶,少卿一人,正四品,寺丞沒有固定人數,正六品。 它的下屬,主簿一人,從七品。 掌管各邊防衛所營堡的馬政,聽命於兵部。 凡是軍用馬匹烙印、分發、釘掌、繁殖,按時監督視察。 每年春秋雨季,檢查馬匹增減、馬齡,每三年考核一次,布、按二司不得干預。 有瘦弱損失,便聽從兵部彈劾處罰。 苑馬寺也如此。 洪武三十年,設置行太僕寺于山西、北平、陝西、甘肅、遼東。 山西、北平、陝西,每寺設少卿一人,丞三人;甘肅、遼東,每寺設少卿、丞各一人,選擇退休的指揮、千戶或百戶擔任。 永樂四年,允許寺官懲辦處理治所管轄的衛所鎮撫首領官員。 十八年,以北京行太僕寺為太僕寺。 宣德七年,發配死囚犯應當充軍的,到陝西行太僕寺養馬。 弘治十年,選拔向來有才能名望的人補任本寺官,比照太僕寺官提拔。 嘉靖三年,聽從御史陳講請求,增設陝西、甘肅二寺各少卿一人,分管延綏、寧夏。 二十九年,命令寺官遇皇上生日,輪流每年進貢表文。 苑馬寺,卿一人,從三品,少卿一人,正四品,寺丞沒有固定人數,正六品。 他的下屬,主簿一人,從七品。 各牧監,監正一人,正九品,監副一人,從九品,錄事一人。 各苑,圉長一人,從九品。 掌管六監二十四苑的馬政,聽命於兵部。 所有馬苑,視大小分為三等:上等苑牧馬萬匹,中等苑七千匹,下等苑四千匹。 所有放牧之地,為草場、荒地、熟地,嚴格禁令並劃界作標記。 所有牧人,為恩軍、隊軍、改編之軍、充發之軍、招募之軍、抽選之軍,都登記並且供養他們。 所有馬駒,每年登記牧養的數目,上報兵部,便於聽從考核。 監正、副掌管監苑的放牧事務,圉長率領群長養殪馬匹。 永樂四年,設置苑馬寺共四個:北直隸、遼東、平涼、甘肅。 五年,增設北直隸苑馬寺六監二十四苑。 嫗董、長查、咸和、馴良四苑,隸屬清河監。 水州、隆萃、大牧、遂寧,隸屬金台監。 沂池、鹿鳴、龍河、量墨,隸屬涿鹿監。 童陽、龍山、萬安、蕃昌,隸屬盧龍監。 清流、廣蕃、龍泉、松林,隸屬香山監。 邇塑、崇義、興寧、永成,隸屬逼叢監。 六年,增設甘肅、平涼二寺監。 每寺各六監二十四苑。 十八年,革除北京苑馬寺,併入太僕寺。 正統四年,革除甘肅苑馬寺,改調牧恩軍到黑水口,隸屬長樂監。 弘治二年,革除平瓊寺丞一人。 十七年,都御史楊一清奏請行太僕、苑馬二寺人員缺乏,選拔有才能名望的參政、副使補升為卿,參議、愈事補升為少卿,以振興馬政。 十八年,又奏請添設寺中人員。 嘉靖三十二年,以遼東寺卿張思兼管金、復、蓋州三衛軍民。 四十二年,又命兼理兵備事。 都轉運鹽使司,都轉運使一人,從三品,同知一人,從四品,副使一人,從五品,判官沒有固定人數,從六品。 他的下屬,經歷司,經歷一人,從七品,知事一人,從八品,庫大使、副使各一人。 所管轄,各場鹽課司大使、副使,各鹽倉大使、副使,各批驗所大使、副使,都只有一人,都沒有入流。 都轉運使掌管鹽監之事。 同知、副判分掌其職。 都轉運鹽使司共六個:為兩淮、兩浙、長蘆、河東、山東、福建。 分司十四個:泰州、淮安、通州隸屬兩淮,嘉興、松江、寧紹、溫台隸屬兩浙,滄州、青州隸屬長蘆,膠萊、濱樂隸屬山東,解鹽束場、西場、中場隸屬河東。 分副使或者副判臨任,督管各場倉鹽課司,總屬於都轉運使,共同奉守巡鹽御史或鹽法道臣的政令。 福建、山塞沒有巡鹽御史,其它詳見《食貨志,鹽法》中。 鹽課提舉司,提舉一人,從五品,同提舉一人,從六品,副提舉沒有固定人數,從七品。 它的下屬,吏目一人,從九品,庫大使、副使一人。 所管轄,各鹽倉大使、副使,各場、各井鹽課司大使、副使,都只有一人。 提舉司共七個:為四川、廣東海北、廉州,黑鹽井、楚雄,白鹽井、姚安,安寧、五井、全理,察罕腦兒。 又有遼東煎鹽提舉司。 提舉,正七品,同提舉,正八品,副提舉,正九品。 它的職責全都如同都轉運司。 明朝初年,在兩淮設置都轉運司。 昊元年,在杭州設置兩浙都轉運司,定都轉運使品級為正三品,設同知,正四品,副使,正五品,運判,正六品,經歷,正七品,知事,正八品,照磨、綱官,正九品。 鹽場設司令,從七品,司丞,從八品,百夫長,省略記載。 洪武二年,設置長蘆、河東二都轉運司,及廣東海北鹽課提舉司,不久又設置山東、福建二都轉運司。 三年,又在陝西察罕腦兒的地方,設置鹽課提舉司,後來逐漸增加到各地。 建文年間,改廣東提舉為都轉運司。 永樂初年恢復如故。 十四年,初命御史巡鹽。 景泰三年,廢除長蘆、兩淮巡鹽御史,命令撫、按官兼管。 後來恢復派遣御史,那些沒有御史的,由分按察司兼管。 又洪武年間,在四川設置茶鹽都轉運司,蘇重五年設置,設官如同都轉運鹽使司。 十年廢除。 納溪、白渡二鹽馬司,洪武五年設置,以常任官為司令,內使為司丞。 十三年廢除,不久恢復。 十五年,改設大使、副使各一人。 後來一併革除。 又有順龍鹽馬司,也革除。 市舶提舉司,提舉一人,從五品,副提舉二人,徒六品。 它的下屬,吏目一人,從九品。 掌管海外各番國朝貢貿易的事務,辨識使者表文符契的真偽,禁絕與外番往來,征繳走私品,平衡交易,防衛進出並且恭敬地接待他們。 昊元年,設置市舶提舉司。 洪武三年,廢除太倉、黃渡市舶司。 七年,廢除福建的泉州、浙江的明州、廣東的廣州三個市舶司。 永樂元年恢復設置,設官如同洪武初年制度,不久命令內臣提督管理。 嘉靖元年,給事中夏言奏報倭寇之禍起於市舶,於是就革除福建、浙江兩個市舶司,祇留下廣東市舶司。 茶馬司,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從九品。 掌管馬匹交易的事務。 洪武年間,設置洮州、秦州、河州三個茶馬司,設司令、司丞。 十五年,改設大使、副使各一人,不久廢除洮州茶馬司,以河州茶馬司兼管。 三十年,改秦州茶馬司為西寧茶馬司。 又洪武年間,設置四川永寧茶馬司,後來革除,又設置雅州碉門茶馬司。 又在廣西設置慶速裕民司,洪武七年設置,設大使一人,從八品,副使一人,正九品。 主管八番溪洞的馬匹貿易,後來也革除。 府,知府一人,正四品,同知,正五品,通判沒有固定人數,正六品,推官一人,正-匕品。 它的下屬,經歷司,經歷一人,正八品,知事一人,正九品。 照磨所,照磨一人,從九品,檢校一人。 司獄司,司獄一人。 所轄屬見別處。 知府掌管一府的政事,宣揚教化,公平訴訟案件,平均賦稅徭役,教育生養百姓。 每三年,考察下屬官吏賢能與否,考核業績的上下等級,稟報行省,上呈吏部。 凡是朝賀、弔祭,比照布政使司,直隸府可以特許直達朝廷。 所育詔令赦書、律例法令、勘合札子到達,恭敬小心收下,下發所屬部門實行。 下屬部門的政務,都受到府的管束,權衡輕重而下令,大事請示巡撫、巡按、布政使、按察使,商議許可纔能進行。 所有推舉賢才、科舉考試、管理安排學校、整飭昭明祭祀典禮的事,都要掌管。 至於帳冊、軍匠、驛傳郵遞、馬牧、盜賊、倉庫、河渠、溝防、道路之事,即使有專門的官員,都要總領並且考核。 同知、通判分別掌管清軍、巡捕、管糧、治農、水利、屯田、牧馬等事。 沒有一定的職責,各府所掌管不同,如璽塞、延堡同知又兼管民事,其它不能全部記載。 沒有固定人數。 邊疆府同知有多達六、七人的。 推官主管訴訟,輔助管理簿冊。 各府推官,洪武三年開始設置。 經歷、照磨、檢校收發上下公文,校勘六房卷宗檔案。 明朝初年,改各路為府。 洪武六年,分天下的府為三等:交納糧二十萬石以上為上府,知府,品級從三品;交納二十萬石以下為中府,知府,正四品;交納十萬石以下馬下府,知府,從四品。 後來都為正四品。 七年,滅去北方府州縣官三百零八人。 十三年,選拔園子監學生二十四人為府州縣官。 六月,罷除各府照磨。 二十七年恢復設置。 自宣德三年廢除交趾布政司,總計天下的府共一百五十九個。 州,知州一人,從五品,同知,從六品,判官沒有固定人數,從七品。 一百一十家為一里,州中里敷未滿三十,沒有屬縣,裁減同知、判官。 有屬縣,裁減同知。 它的下屬,吏目一人,從九品。 所管轄見他處。 知州掌管一州的政治。 所有的州都祇分兩種:屬州,直隸州。 屬州等同於縣,直隸州等同於府,並且官品相同。 同知、判官,都依據本州島事務繁簡,各司其職。 總計天下州共二百三十四個。 縣,知縣一人,正七品,縣丞一人,正八品,主簿一人,正九品。 它的下屬,典史一人。 所管轄見他處。 知縣掌管一縣的政務。 所有賦稅徭役,每年計算寅際徵收,每十年修造黃冊一次,按人丁田產有所差別。 賦稅有錢糧、布帛和各種貨物的稅收,徭役有力役、雇役、暫時借用的不固定勞役,都依據氣候的好壤,地產的豐富損耗,人力的貧困富裕,調劑而平均分配。 年成歉收就稟告府衙或行省請求減免。 凡是贍養孤老、祭祀神只、選舉人才、宣讀法令、表彰良善、撫恤窮困貧乏、稽查保甲、嚴格緝捕、聽訟斷獄,都要親自處理,勤勉謹慎從政。 如果山川林澤有特產,可以貢獻給國家使用,就按照登記簿冊納貢。 縣丞、主簿分別掌管糧馬、巡捕的事務。 典史負責收發公文。 如果沒有縣丞,或沒有主簿,則分別兼管縣丞、主簿的事務。 縣丞、主簿,設置革除不統一。 如果編入戶籍的平民達不到二十個里的都裁革。 昊元年,確定縣為三等:交納糧十萬石以下為上縣,知縣為從六品;交納六萬石以下為中縣,知縣為正七品;交納三萬石以下馬下縣,知縣為從七品。 不久,都為正七品。 ,所有新任命的郡縣官,發給路費。 洪武元年,徵召天下賢才任府州縣官職,敕命豐厚賞賜,以此勉勵他們廉潔奉公恥於貪私,又再三告諭他們。 三十七年,規定府州縣條例八條,頒布告示天下,永遠遵守。 這時,天下府州縣官有廉潔賢能正直的,必定派遣行人奉敕前往慰勞,提升品級賞賜財物。 仁宗、宣宗時期依然如此,英宗、憲宗之後日漸稀少。 此後更是看重京城官員而輕視地方官員,這種風氣就絕跡了。 總計天下的縣共一千一百七十一個。 儒學:府,教授一人,從九品,訓導四人。 州,學正一人,訓導三人。 縣,教諭一人,訓導二人。 教授、學正、教諭,掌管教誨所管轄的生員,訓導輔佐他們。 所有麇膳生員、增廣生員,府學四十人,州學三十人,縣學二+人,附學生員沒有固定人數。 儒學官每月考試生員的學業而獎勵他們。 所有學政遵守臥碑所刻條例,都要聽從提學憲臣提調,府聽從於府,州聽從於州,縣聽從於縣。 政績的好壞要根據鄉試中舉人數的有無多少來確定。 明朝初年,設置儒學提舉司。 洪武二年,詔令天下府州縣都設立儒學。 十三年,改各州學正品級為未入流品。 此前是從九品。 二十四年,確定儒學訓導位於雜職之上。 三十一年,詔令天下學官改授旁郡州縣之官。 正統元年,開始設置提督學校官,又有都司儒學,洪武十七年設置,從遼塞開始。 行都司儒學,洪武二十三年設置,從北平開始。 衛{需學,洪武十七年設置,岷瞳,二十三年設置,從左寧等衛開始。 用以教導武臣子弟。 都設教授一人,訓導二人。 河東又設都轉運司儒學,制度如同府。 後來宣慰、安撫等土官,都設置儒學。 巡檢司,巡檢、副巡檢,都為從九品,主管緝捕盜賊,盤查奸邪偽詐之徒。 凡是在京外各府州縣關隘渡口等要害處都設立,使他們率領兵士役夫警戒防備不測。 起初,洪武二年,因為廣西地理上連接瑤、僮地區,開始在關口險隘要衝之處設巡檢司,以便警戒奸人盜賊,後來就增設到各地。 十三年二月,特別賜給敕命訓諭,不久改為離職。 驛丞掌管郵遞、迎送官員的事務。 所有車船、人力馬匹、公家提供的糧食、被子床帳,根據使客的品級,僕夫的多少,而恭敬供給接待。 向府或州縣領取費用,並登記收支情況。 巡檢、驛丞,各府州縣的有無多少不同。 稅課司,府稱司,縣稱局。 大使一人,從九品,主官稅收事務。 所有商人、屠夫、雜市,都有常規稅收,按時徵稅上交於府或縣。 凡是民間買賣土地房屋,必須把契約拿去蓋印章,纔能夠遇戶,就徵收價錢的百分之三的稅。 明代初年,改在京的官店為宣課司,府州縣官店為通課司,後來改通課司為稅課司、局。 倉,大使一人,府從九品,州縣沒有入流品,副使一人,庫大使一人。 州縣設。 織染雜造局設大使一人,從九品,州織染局役有入流品。 副使一人。 河泊所官掌管徵收魚稅;閘官、壩官,掌管開啟關閉閘壩、蓄水泄水。 洪武十五年,確定天下河泊所共二百五十二個。 每年徵收稅糧五千石以上至萬石的,設官三人;干石以上設二人;三百石以上設一人。 批驗所,大使一人,副使一人,掌管驗證茶鹽銷售憑照。 遞運所,大使一人,副使一人,掌管運送糧草物資。 洪武九年開始設置。 此前,京城以外大多派衛所戍守軍士押送軍因,太祖因為這樣做妨礙練兵守御,於是命兵部增設各處遞運所,以便押運遞送。 設大使、副使各一人,視人夫多少,設百夫長統領。 後來汰除副使,革除百夫長。 鐵冶所,大使一人,副使一人。 洪武七年開始設置。 共十三個所,每所設置大使、副使各一人。 起初,大使,正八品,副使,正九品,後來都沒有入流品。 醫學:府,正科一人,從九品。 州,典科一人。 縣,訓科一人。 洪武十七年設置,設官職不發給俸祿。 陰陽學:府,正術一人,從九品。 州,典術一人。 縣,訓術一人。 也是洪武十七年設置,設官,不發給俸祿。 府僧綱司,都綱一人,從九品,副都綱一人。 州僧正司,僧正一人。 縣僧會司,僧會一人。 府道紀司,都紀一人,從九品,副都紀一人。 州道正司,道正一人。 縣道會司,道會一人。 都是洪武十五年設置,設官不發給俸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