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 卷四十九
譯文
都察院,設有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食都御史,正四品。 它的下屬,經歷司,經歷一人,正六品,都事一人,正七品。 司務廳,司務二人,從九品。 起初設四人,後來革除二人。 照磨所,照磨,正八品,檢校,正九品,司獄司,司獄,從九品。 起初設六人,後來革除五人。 各一人。 十三道監察御史一百一十人,正七品。 浙江、江西、河南、山東各十人,福建、廣東、廣西、四川、貴州各七人,陝西、湖廣、山西各八人,雲南十一人。 那些在外加都御史或副、余都御史頭銜的,有總督,有提督,有巡撫.有總督兼巡撫,提督兼巡撫,以及經略、總理、贊理、巡視、撫治等官員。 巡撫的名稱,產生於懿文太子巡撫陝西。 永樂十九年,派遣尚書蹇義等二十六人巡行天下,安撫軍民。 以後不論尚書、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事情完畢後復命,即或停止派遣。 起初稱巡撫,或稱鎮守,後來因為鎮守侍郎與巡按御史不相統轄隸屬,公文來往有妨礙,定為都御史。 巡撫兼理軍務的加稱提督,有總領軍隊的地方加稱讚理或參贊,所管轄多、責任重大的加稱總督。 其它如整飭、撫治、巡治、總理等項,都因情況特別設立。 那些以尚書、侍郎任總督軍務的,都兼任都御史,以便行事。 都御史職責專屬糾察彈劾百官,辨明冤枉,提督各道,是天子耳目風紀的部門。 所有大臣奸邪、小人結黨、作威作福擾亂政令的,便彈劾他。 所有百官卑劣貪鄙敗壞官紀的,便彈劾他。 所有學術不正統、上書進言變亂現成章法、企圖進用的,便彈劾他。 遇上朝覲、考察,會同吏部主管確認賢能與否以及官職升降。 大案件重囚犯在外朝會審,偕同刑部、大理公平判決。 此官奉敕內地,安撫外地,各自專奉敕命行事。 十三道監察御史,主掌察糾內外百司的官邪,有的明章面奏彈劾,有的密封奏章彈劾。 在內兩京清查獄訟案件的審理有無拖延枉曲,巡梘京都軍營,監督鄉試、會試以及武舉考試,巡梘光祿,巡視倉場,巡視內庫、皇城、五城,輪流值班登聞鼓。 後來改為科員。 在外巡撫按察,北直隸二人,直童隸三人,童左一人,遼塞一人,甘肅一人,十三省各一人。 清理軍隊,提督學校,兩京各一人,蔓蜃末年,南京增設一人。 巡視鹽政,兩淮一入,雨逝一人,量蘆一人,璽塞一人。 茶馬互市,陝西。 巡梘漕運,巡視關稅,宣德四年設立鈔關御史,至巫筮十年開始派遣主事。 催運,監督烙馬印,屯田。 軍隊出征便監軍記錄功勞,各自按照他的事務專門監察。 而巡按則代替天子巡狩,按察藩服大臣、府州縣官等各方面的考察,舉報彈劾尤其專門,大事上奏請求皇帝裁定,小事立即裁斷。 巡行所至之地,必定先審察甄別罪囚,調看訟獄案卷,有事實出入的依理辨明。 各祭祀壇場,審視它的牆壁房屋祭器。 體恤孤苦老人,巡視倉庫,清查錢糧,勉勵學校,表彰善良的人,剪除豪強敗類,以此匡正風俗,振揚綱紀。 凡是朝會要糾正禮儀,祭祀要監督儀程。 大凡政事得失,軍民利弊,都要直言不諱。 有重大政事,聚集在朝廷參與謀議。 大概六部至關重要,然而各有專屬政務,而都察院總理憲章綱紀,只要有所見聞便予糾察。 各御史糾察彈劾,務必明確寫清楚事實證據,開寫年月,不得用空話隨意詆毀,挑剔細枝末節。 出外巡按後復命,都御史複查他稱職與否然後上奏。 凡是御史犯罪,加罪三等,有贓物從重論處。 十三道各協助管理兩京、直隸衙門;而都察院衙門分屬河南道,獨自專管各種內外考察。 浙江道協管中軍都督府,在京府軍左、金吾左、金吾右、金吾前、留守中、神策、應天、和陽、廣洋、武功中、武功後、茂陵十二衛,牧馬千戶所,以及直隸廬州府,廬州、六安二衛。 江西道協管前軍都督府,在京府軍前、燕山左、龍江左、龍江右、龍膿、豹韜、天策、寬河八衛,以及直隸淮安府,淮安、大邇、邳、九江、武清、龍門各衛。 福建道協管盧部,寶鈔提舉司,鈔紙、印鈔二局,承運、廣惠、廣積、廣盈、贓罰、甲乙丙丁戊字、天財、軍儲、供用、行用各庫,茌京金吾後、武成中、飛熊、武功左、武功右、武功前、獻陵、景陵、裕陵、泰陵十衛,以及直隸常州、池州二府,定邊、開平中屯二衛,美峪千戶所。 型,|道協管工部,營繕所,文思院,御用、司設、神宮、尚衣、都知等監,惜薪司,兵仗、銀作、巾帽、針工、器皿、盔甲、軍器、寅源、皮作、鞍轡、織染、柴炭、抽分竹木各局,僧、道錄司,在京府軍、壇叢、大寧前、蔚州左、永清左五衛,蕃牧千盧所,以及直隸松江府、廣德州,金山、懷安、堡壅各衛,神木千戶所,播州宣慰司,石矽、酉陽等宣撫司,天全六番招討司。 陝西道協管後軍都督府,大理寺,行人司,在京府軍後、鷹揚、興武、義勇右、橫海、江陰、康陵、昭陵八衛,敢勇、報效二營,韓、奎、麈、安化四府,以及直隸和州,保定左右中前四衛。 雲南道協管順天府,廣備庫,在京羽林前、通州二衛,以及直隸永平、廣平二府,通州左、通州右、涿鹿、涿鹿左、涿鹿中、密雲中、密雲後、永平、山海、盧龍、撫寧、束勝左、束勝右、大同中屯、營州五屯、延慶、延慶左、延慶右、萬全左、萬全右各衛,居庸關、黃花鎮、寬河、武定各千盧所。 河南道協管禮部,都察院,翰林院,國子監,太常寺,光祿寺,鴻臚寺,尚實司,中書舍人,欽天監,太醫院,司禮、尚膳、尚寶、直殿等監,酒醋面局,鐘鼓司,教坊司,在京羽林左、留守前、留守後、神武左、神武前、彭城六衛,伊、唐、周、鄭四府,以及兩淮鹽運司,直隸揚州、大名二府,揚州、高郵、儀真、歸德、寧山、潼關、神武右各衛,泰州、逼業、汝寧各千盧既。 廣西道協管通政司,六科,在京燕山右、燕山前、大興左、騰駿左、騰壤右、武駿左、鎮南、瀋陽左、會州、富峪、忠義前、忠義後十二衛,及直隸安慶、徽州、保定、真定四府,安慶、新安、鎮武、真走各衛,紫荊關、倒馬關、廣昌各干戶所。 廣東道協管刑部,應天府,在京虎賁左、濟陽、武壤右、瀋陽右、武功左、武功右、孝陵、長陵八衛,以及直隸延慶州,開平中屯衛。 山西道協管左軍都督府,在京錦衣、府軍右、留守左、驍騎左、驍騎右、龍虎、龍虎左、大寧中、義勇前、義勇後、英武、水軍左十二衛,晉府長史司,以及直隸鎮江、太平二府,鎮江、建陽、瀋陽中屯各衛,平定、蒲州二千戶所。 山東道協管宗人府,兵部,會同館,御馬監,典牧所,大通關,在京羽林右、永清右、濟川三衛,以及中都留守司,遼東都司,直隸鳳陽府,徐、滁二州,中都留守左、留守中、鳳陽、鳳陽中、鳳陽右、皇陵、長淮、懷遠、徐州、滁州、泗州、壽州、宿州、武平、沂州、德州、德州左、保定後、瀋陽中各衛,洪塘千戶所。 湖廣道協管右軍都督府,五城兵馬司,在京留守右、武德、忠義右、虎賁右、廣武、水軍右、江淮、永陵八衛,遼、梁、岷、吉、華陽五府,『劑、襄、楚三府長史司,以及興都留守司,直隸寧國府,寧國、宣州、神武中、定州、茂山各衛。 貴州道協管吏部,太僕寺,上林苑監,內官、印綬二監,在京旗手衛,以及長蘆鹽運司,大寧都司,萬全都司,直隸蘇州、河間、順德三府,保安州、藍叢、太倉、鎮海、薊州、遵化、鎮朔、興州五屯,忠義中、河間、天津、天津左、天津右、宣府前、宣府左、宣府右、開平、保安右、蔚州、永寧各衛,嘉興、昊淞江、梁城、滄州、興和、長安、龍門各千盧所。 起初,昊元年設置御史台,設左、右御史大夫,從一品,御史中丞,正二品,侍御史,從二品,治書侍御史,正三品,殿中侍御史,正五品,察院監察御史,正七品,經歷,從五品,都事,正七品,照磨、管勾,正八品。 以鄧愈、湯和任御史大夫,劉基、章溢任御史中丞,告諭他們說:「國家設立三大府,中書總攬政事,都督掌管軍旅,御史掌管糾察。 朝廷綱紀完全儂靠於這三大府,而御史台糾察一職尤為顯貴重要。 卿等應當端正自己以統領屬下,忠心勤勉以侍奉皇上,不要委靡不振因循守舊而縱容奸邪,不要假公濟私而損害他人。」洪武九年,革除侍御史以及治書、殿中侍御史。 十年七月,下詔命令派遣監察御史巡按州縣。 十三年,專設左、右中丞,正二品,左、右侍御史,正四品。 不久罷除御史台。 十五年,更替為都察院,設監察都御史八人,官秩正七品。 分監察御史為浙江、河南、山東、北平、山西、陝西、湖廣、福建、江西、廣東、廣西、四川十二道,各道設置御史有的五人有的三、四人,官秩正九品。 每道鑄印二枚,一枚交御史中長久留任的掌管,一枚收藏在內府,有事受印而出,事情完畢後交納,印文稱「繩愆糾繆」。 以秀才李原名、詹徽等為都御史,昊荃等為試監察御史。 試御史,一年後寅授。 又有理刑進士、理刑知縣,理都察院刑獄,半年後實授。 正德年間革除。 十六年,升都察院為正三品,設左、右都御史各一人,正三品,左、右副都御史各一人,正四品,左、右愈都御史各二人,正五品,經歷一人,正七品,知事一人,正八品。 十七年,升都御史為正二品,副都御史正三品,衾都御史正四品,十二道監察御史正七品。 二十三年,左副都御史袁泰說,「各道印信篆文相同,顧慮有詐偽」,於是重新鑄監察御史印刻「某道監察御史印」,其巡按印刻「巡按某處監察御史印」。 建文元年,改設都御史一人,革除食都御史。 二年,改為御史府,設御史大夫,改十二道為左、右兩院,只設御史二十八人。 成祖恢復舊制。 永樂元年,改北平道為北京道。 十八年,廢除北京道,增設貴州、雲南、交肚三道。 洪熙元年,稱行在都察院,與六部等立。 又定巡按在八月出巡。 宣德十年,廢除交趾道,開始定為十三道。 正統年間,去「行在」字樣。 嘉靖年間,因為清屯,增加副都御史三人,不久罷除。 隆慶年間,因為提督京營,增加右都御史三人,不久也罷除。 總督漕運兼提督軍務巡撫鳳陽等處兼管河道一員。 太祖時,曾經設置京畿都漕運司,設漕運使。 送莖元年,設置漕運使,正四品,知事,正八品,提控案牘,從九品,屬官監運,正九品,都綱,省注。 十四年罷除.永樂年問,設漕運總兵官,以平江伯陳管治理漕運。 宣德年間,又派遣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員督察漕運。 至景泰二年,因漕運中斷,開始命令副都御史王茲總督,因而兼任巡撫淮、揚、廬、鳳四府,徐、和、滁三州,治所在淮安。 成化八年,分設巡撫、總漕各一員。 九年,恢復舊制。 正德十三年,又分別設置。 十六年,又恢復舊制。 嘉靖三十六年,因為倭寇警報,添設提督軍務巡撫鳳陽都御史。 四十年,合併,改為總督漕運兼提督軍務。 萬曆七年,加兼管河道。 總督薊遼、保定等處軍務兼理糧餉一員。 嘉靖二十九年設置。 在此之前,薊、遼有敵情,間或派遣重要大臣巡梘,或稱提督。 到這時候因為邊境敵患日益嚴重,開始設置總督,開建府署於密雲,管轄順天、保定、遼東三巡撫,兼管糧餉。 萬曆九年,加兼管巡撫順天等處。 十一年恢復舊制。 天啟元年,設置遼東經略。 經略的名稱,開始於蔓歷二十年宋應昌和後來的楊鎬。 到天啟元年,又以內閣孫承宗督師經略山海關,稱為樞輔。 崇禎四年併入總督。 十一年,又在保定增設總督。 總督宣大、山西等處軍務兼理糧餉一員。 正統元年,開始派遣愈都御史巡撫宣大。 景泰二年,宣府、大同各設巡撫,派遣尚書石璞總管軍務。 成化、弘治年間,有敵情就派遣。 正德八年設總制。 嘉靖初年,兼管轄偏、保。 二十九年,去掉偏、保,定設總督宣大、山西等處官銜。 三十八年,命令為防備秋季敵人入侵而長駐宣府。 四十三年,移駐懷來。 隆慶四年,移駐陽和。 總督陝西三邊軍務一員。 弘治十年,火篩敵寇入侵,商議派遣重臣總督陝西+甘肅、延綏、寧夏軍務,於是起用左都御史王越擔任此職。 十五年以後,時設時罷。 到嘉靖四年,開始決定設置,起初稱提督軍務。 七年,改稱總制。 十九年,避諱制字,改為總督,開建府署於固原,防備秋季敵人進攻駐守花馬池。 總督兩廣軍務兼管糧餉帶管鹽法兼巡撫廣東地方一員。 永樂二年,派遣給事中雷填巡撫廣西。 十九年,派遣郭管、艾廣巡撫廣東。 景泰三年,苗寇興起,因為雨廣應當協助支持,於是設置總督。 成化元年,兼理巡撫事務,駐紮梧州。 正德十四年,改總督為總制,不久改提督。 嘉靖四十五年,另設廣東巡撫,改提督為總督,祇兼理巡撫廣西,駐紮肇慶。 隆慶三年,又設廣西巡撫,革除兼職。 四年,革除廣東巡撫,改為提督兩廣軍務兼理糧餉,巡撫廣東。 萬曆三年,仍舊改為總督,加帶管鹽法。 總督四川、陝西、河南、湖廣等處軍務一員。 正德五年設置,不久罷除。 嘉靖二十七年,因為苗地兵患,又設總督四川、湖廣、貴州、雲南等處軍務。 四十二年罷除。 天啟元年,因為土官奢崇明反叛,又設四川、湖廣、雲南、貴州、廣西五省總督。 四年,兼巡撫貴州。 總督浙江、福建、江南兼制江西軍務一員。 嘉靖三十三年,因為倭寇侵犯杭州而設置。 四十一年革除。 總督陝西、山西、河南、湖廣、四川五省軍務一員。 崇禎七年設置,有時兼七省。 崇禎十二年後,都以內閣大臣督師。 總督鳳陽地方兼制河南、湖廣軍務一員。 崇禎十四年設置。 總督保定地方軍務一員。 崇禎十一年設置。 總督河南、湖廣軍務兼巡撫河南一員。 崇禎十六年設置。 總督九江地方兼制江西、湖廣軍務一員。 崇禎十六年設置。 總理南直隸、河南、山東、湖廣、四川軍務一員。 崇禎八年設置,以盧象升擔任此職,與總督有時分關有時合併。 總理河漕兼提督軍務一員。 永樂九年派遣尚書治理河道,從此後問或派遣侍郎、都御史。 成化以後,開始稱總督河道。 正德四年,決定設都御史。 嘉靖二十年,以都御史加授工部職銜,提督河南、山東、直隸河道。 隆慶四年,加提督軍務。 萬曆五年,改總理河漕兼提督軍務。 八年革除。 總理糧儲提督軍務兼巡撫應天等府一員。 宣德五年初命侍郎總督糧儲兼巡撫。 景泰四年,決定派遣都御史。 嘉靖三十三年因為海防敵警,加提督軍務,駐蘇州。 萬曆年問,移駐句容,隨後復駐蘇州。 巡撫浙江等處地方兼提督軍務一員。 永樂初年,派遣尚書治理兩浙農業事務。 以後有時巡察有時督辦官鹽,有事便派遣。 嘉靖二十六年,因為海上有敵情,開始命令都御史巡撫浙江,兼管福建福、興、建寧、漳、泉海道地方,提督軍務。 二十七年,改巡撫為巡梘。 二十八年罷除。 三十一年又設置。 巡撫福建地方兼提督軍務一員。 嘉靖二十六年,設浙江巡撫兼管轄福、興、漳、泉等地以後,三十五年因閩、浙道路遙遠,又設置提督軍務兼巡撫福、興、漳、泉、福寧海道都御史。 後來改巡撫福建,統轄全省。 巡撫順天等府地方兼整頓薊州等處邊境防備一員。 成化二年開始專設都御史協助管理軍務,巡撫順天、永平二府,不久兼撫河問、真定、保定,共計五府。 七年,兼理八府。 八年,因為京郊地區範圍寬廣,從居庸關中分,設兩個巡撫,它的束面為巡撫順天、永平二府,駐紮遵化。 塞禎二年,又於永平分殼巡撫兼提督山海軍務,從前的巡撫只管轄順天。 巡撫保定等府提督紫劑等關兼管河道一員。 成化八年,分居庸關以西,另設巡撫保定、真-—bh定、河間、順德、大名、廣平六府,提督紫荊、倒馬、龍泉等關,駐真定。 萬曆七年,兼管河道。 巡撫河南等處地方兼管河道提督軍務一員。 宣德五年派遣兵部侍郎于謙巡撫山西、河南。 正統十四年,以左副都御史王來巡撫湖廣、河南。 景泰元年,開始專設河南巡撫。 萬曆七年,兼管河道。 八年,加提督軍務。 巡撫山西地方兼提督雁門等關軍務一員。 宣德五年,以侍郎巡撫河南、山西。 正統十三年,開始命令都御史專門巡撫山西,鎮守雁門。 天順、成化年問短時間革除,不久恢復設置。 巡撫山東等處地方督理營田兼管河道提督軍務一員。 正統五年,開始設巡撫。 十三年,決定派遣都御史。 嘉靖四十二年,加督理營田。 萬曆七年,兼管河道。 八年,加提督軍務。 巡撫遼東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正統元年設立,從前駐遼陽,後來地方日漸緊迫,移駐廣寧,駐山海關,後來又駐寧遠。 巡撫宣府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正統元年,命都御史出巡塞北,因而上奏設巡撫兼理左旦。 量泰二年,另設大同巡撫,後來又合二為一。 成化十年,又分設。 十四年,加贊理軍務。 巡撫大同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起初與宣府共派一個巡撫,後來時而分時而並。 成化十年,又專設,加贊理軍務。 巡撫延綏等處贊理軍務一員。 宣德十年,派遣都御史出巡鎮守。 景泰元年,專設巡撫加參贊軍務。 成化九年,移鎮榆林。 隆慶六年,改贊理軍務。 巡撫寧夏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正統元年,縱右愈都御史郭智鎮撫寧夏,參贊軍務。 天順元年罷除。 二年恢復設置,去除參贊。 隆慶六年,加贊理軍務。 巡撫甘肅等處贊理軍務一員。 宣德十年,命令侍郎鎮守。 正統元年,甘、涼用兵,命侍郎參贊軍務。 景泰元年,確定設巡撫都御史。 隆慶六年改贊理軍務。 巡撫陝西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宣德初年,派遣尚書、侍郎出巡鎮守。 正統年問,命令右都御史陳鎰、王文等出入更替。 景泰初年,耿九疇以刑部侍郎出巡鎮守,公文不能直接下達到按察司,特意改為都御史巡撫。 成化二年,加提督軍務,後改贊理,駐西安,防止敵寇秋天進攻駐固原。 巡撫四川等處地方兼提督軍務一員。 宣德五年命令都御史鎮撫,後來停止派遣。 正統十四年,開始設巡撫。 萬曆十一年,加提督軍務。 巡撫湖廣等處地方兼贊理軍務一員。 正統三年,命令都御史賈諒鎮守,以後或侍郎或大理卿出京鎮撫。 景泰元年,確定設巡撫都御史兼贊理軍務。 萬曆八年,改為提督軍務。 十二年,仍舊焉贊理。 巡撫江西地方兼理軍務一員。 永樂以後,問或設巡撫鎮守。 成化以後,確定為巡撫,間或有時不派遣。 嘉靖六年,開始確定設置。 四十年,加兼理軍務。 巡撫南贛汀韶等處地方提督軍務一員。 弘治十年,開始設巡撫。 正德十一年,改提督軍務。 嘉靖四十五年,確定巡撫職銜,管轄南安、贛州、南雄、韶州、汀州並郴州地方,,駐贛州。 巡撫廣東地方兼贊理軍務一員。 永樂年間,設置巡撫,後來以總督兼理巡撫事務,於是罷除不設。 嘉靖四十五年,又另設巡撫,加贊理軍務。 隆慶四年又罷除。 巡撫廣西地方一員。 廣西從前有巡撫,有時循例設置,有時革除,無定製。 隆慶三年,恢復專諼。 巡撫雲南兼建昌、畢節等處地方贊理軍務兼督川、貴糧餉一員。 正統九年,命侍郎協理軍務。 十年,設鎮撫。 天順元年罷除。 成化十二年,恢復設置。 塞垣三十年,加兼理軍務。 四十三年,改贊理。 隆慶二年,兼撫建昌、畢節等處。 巡撫貴州兼督理湖北、州束等處地方提督軍務一員。 正統十四年,因為苗人叛亂置總督,鎮守貴州、湖北、川東等處。 景泰元年,另設貴州巡撫。 成化八年罷除。 十一年恢復設置。 正德二年又罷除。 五年又恢復設置。 嘉靖四十二年,裁革總督,命令巡撫兼理湖北、川束等處提督軍務。 巡撫天津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萬曆二十五年,因為倭攻陷朝鮮,短時間設置,不久成為確定製度。 巡撫登萊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天啟元年設置。 崇禎二年罷除。 三年,恢復設置。 巡撫安廬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崇禎十年設置,以史可法擔任此職。 十六年,又增設安、太、池、廬四府巡撫。 巡撫偏沅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萬曆二十七年,因為征討播暫時設置,不久罷除。 天啟二年後,時而設置時而罷除。 崇禎二年確定設置。 巡撫密雲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崇禎十一年設置。 巡撫淮揚地方贊理軍務一員。 崇禎十一年設置。 巡撫承天贊理軍務一員。 崇禎十六年設置。 撫治鄙陽等處地方兼提督軍務一員。 成化十二年,因鄙、襄流亡人民多次叛亂,派遣都御史安撫,於是奏請設官撫治這裡。 萬曆二年,因為撫治辦事權力不集中,添加提督軍務兼撫治職銜。 九年裁革,十一年恢復設置。 贊理松潘地方軍務一員。 正統四年以王翱擔任此職。 即通政使司,設有通政使一人,正三品,左、有通政各一人,謄黃右通政一人,正,四品,左、右參議各一人,正五品。 它的下屬,經歷司,經歷一人,正七品,知事一人,正八品。 通政使掌管接受內外奏章上疏陳述進奏封還駁正的事務。 所有各地陳述事情進獻對策,申訴冤情積滯幽隱案件,或上告不守法律的人或事等事務,從底簿中謄寫申訴上告原委,具狀上奏報告。 凡是天下大臣平民密封入遞,立刻在公廳上開啟審看,節錄焉副本,然後上奏報告。 即使五軍、六部、都察院等衙門,有事關機密重大事件的,他們入奏仍用本司印章。 所有各司公文、勘合辨明驗證妥當,編號註明記錄,公文用「日照之記」,勘合用「驗正之記」加蓋印章。 所有朝廷以外官員的題奏、奏本,京官的奏本,一併接受,在早朝時匯集並且進呈。 有徑直密封上奏的則參酌駁正。 午朝則摘引上奏大臣平民的議政言論,有機密便隨時入奏。 有違背錯誤便登記下來匯總請示裁定。 所有抄錄發送、駁正各司公文以及符契、訴狀、拘捕件數、服役人員,月終類集上奏,歲終匯總上奏。 凡是討論政治大事、大案以及聚集推薦文武大臣。 一定參加。 起初,洪武三年設置察言司,-設置司令二人,掌管接受各地奏章,不久廢除。 十年,設置通政使司,以曾秉正為通政使,劉仁為左通政,告諭他們說:「政事如同水,希望它常常暢通,因此以『通政』命名官職。 你們要審察命令以端正各政府部門,通達幽深隱微以通暢各種政務。 應當上奏的不要忌憚避諱,應當駁正的不要附和從眾,應當闡明的不要隱瞞,應當引見的不要阻礙非難。」十二年,調撥承敕監給事中、殿廷儀禮司、九關通事使為它的下屬。 建文年問,改司為寺,通政使為通政卿,通政參議為少卿,寺丞增設左、右補闕,左、右拾遺各一人。 成祖恢復舊有制度。 成化二年設置提督謄黃右通政,不辦理本司政務,登錄武官黃衛所承襲替代的緣故,以徵選事務。 萬曆九年革除。 大理寺,卿一人,正三品,左、右少卿各一人,正四品,左、右寺丞各一人,正五品。 它的下屬,司務廳,司務二人,從九品。 左、右二寺,各有寺正一人,正六品,寺副二人,從六品,後來革除右寺副一人。 評事四人,正七品。 起初設右評事八人,後來革除四人。 卿掌管審訊平反刑獄的政令。 少卿、寺丞輔助他。 左、右寺分別負責京城地區、十三布政司刑法的事務。 凡是刑部、都察院、五軍斷事官所提審案件,都要移交提審記錄,引送囚犯,到大理寺詳細審訊。 左、右寺寺正,各自依照所管轄的複審。 已經按照法律條文,必須複查其條款罪證,情理公允罪證符合,纔呈交公堂准許擬定上奏。 不符合便駁正下令改擬,稱為照駁。 三次擬文不恰當,便督責審訊官,稱為參駁。 有不符合法律輕罪重判或不當判而判刑的,調其它部門再審,稱為番異。 仍然不滿意,便奏請下發九卿會同審理,稱為圓審。 已經審訊允當而招供原因不明,移交再審,稱為追駁。 多次追駁不相符合,便奏請下旨發藩,稱為制決。 所有案件已經結案,未經本寺評審允當,各部門不得發配送遣。 有誤便糾正。 起初,昊元年,設置大理司卿,官秩正三品。 洪武元年革除。 三年,設置磨勘司,所有各司刑法、財政,有冤枉隱瞞不報的,審查他的功過上奏。 不久也革除。 洪亟三年設置磨勘司,設司令、司丞。 七年,增設司令一人,司丞五人,首領官五人,分為四科。 十年革除。 十四年恢復設置磨勘司,設司令一人,左、右司丞各一人,左、右司副各一人。 二十年又罷除。 十四年,恢復設置大理寺,改卿的官秩為正五品,左、右少卿從五品,左、右寺丞正六品。 它的下屬,左、右寺正各一人,寺副各二人,左評事四人,右評事八人。 又設置審刑司,共同審斷各種案件。 凡是大理寺所辦理的案件,審刑司再詳細審議。 審刑司設左、右審刑各一人,正六品;左、右詳議各三人,正七品。 十七年,在太平門外改建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審刑司、五軍斷事官官署,命名那個地方稱作貫城。 十九年,罷除審刑司。 二十二年恢復,卿官秩正三品。 少卿二人,正四品,丞三人,正五品。 它的左、右寺官和過去一樣。 二十九年,又罷除,完全移交案卷於後湖。 建文初年恢復設置,改左、右寺為司,寺正為都評事,寺副為副都評事,司務為都典簿。 司務,洪武二十六年設置。 成祖初年,仍舊設置大理寺,它的左、右寺設官,恢復如同洪武時。 又因左、右二寺評事多少不一,所管理事務也繁簡不均,以二寺評事均分,左、右各六人,如同刑部、都察院十二司道,各自帶管直接轄屬地方審錄。 起初,盡墾設左評事四員,分管在京各司以及直隸衛所、府州縣刑法。 右評事八員,分管在外十三布政司、都司、衛所、府州縣刑法。 永樂二年仍恢復舊制。 後來定都北京,又改分寺屬。 兩京、五府、六部、京衛等衙門刑法,屬於左寺。 )I蛙垂、塵玉二府,南北直隸衛所、府州縣並在外浙江等布政司、都司、衛所刑法,屬於右寺。 弘治元年,裁減右評事四人。 當時天T罪囚,大都不解押審問,右寺事務比左寺簡單。 萬曆九年,重新確定左、右寺分別處理天下刑獄。 浙江、福建、山東、盧東、四川、貴州六司道,由左寺掌管。 江西、陝西、河南、山西、湖廣、廣西、雲南七司道,由右寺掌管。 以能按法律定罪的為稱職。 大理寺的設立,為了謹慎用刑。 三個法律部門會審,初審,刑部、都察院為主,複審,本寺為主。 明朝初年,仍然設置刑具、牢獄。 墊塑以後,只查閱案卷,囚犯都不到寺。 司務掌管收發公文。 詹事府,詹事一人,正三品,少詹事二人,正四品,府丞二人,正六品。 主簿廳,主簿一人,從七品,錄事二人,正九品,通事舍人二人。 左春坊,大學士,正五品,左庶子,正五品,左論德,從五品,各一人,左中允,正六品,左贊善,從六品,左司直郎,從六品,後不常設,各二人,左清紀郎一人,從八品,不常設,左司諫二人,從九品,不常設。 右春坊,也如此。 司經局,洗馬一人,從五品,校書,正九品,正字,從九品,各二人。 詹事掌管府、坊、局的政事,以輔佐教導太子。 少詹事輔助他。 凡是入宮服侍太子,與坊、局翰林官輪流當值進講《尚書》、《春秋》、《資治通鑑》、《大學衍義》、《貞觀政要》各書。 提前編輯成章進奉,然後到文華殿講讀。 講讀完畢,率領他的同僚下屬,以朝廷所處理的軍政大事以及安撫告諭各蕃國恩義,向太子陳述。 凡是朝賀,必定先奏明朝廷,然後準備奏本進見。 所有府僚及坊、局官與翰林院職務互相兼任,考試士子、修撰國書都參加進去。 通事舍人掌管束宮朝見、告辭拜見的禮儀,傳令慰問的事務,凡是朝廷大臣朝賀、進箋、進春、進歷於太子,便引領進入並奉舉盤案。 春坊大學士掌管太子上奏請,下啟箋以及講讀的事務,都謹慎小心並監督省察。 庶子、諭德、中允、贊善各自奉守職務而相從。 凡是太子監國、撫軍、出外巡狩,以及朝會出入,回復書函,簽章,必定審查簽署而移交詹事。 各種吉祥和災禍必定報告。 內外各種政務可以作為規諫鑑戒的,依據事情而曉諭。 伶人、仆御有改變新樂、引導逢迎不符合禮儀的,便陳述古義,申明典制,糾正並請求排斥遠離他們。 司值、清紀郎掌管彈劾東宮僚屬,糾察舉報辦事人員。 文華殿講讀完畢,眾臣退班,有單獨留下奏事以及私下謁見的,便共同糾劾他。 司諫掌管箴勸教誨借鑑告誠,以拾遺補過。 凡是有向東官通報事情,與司直、清紀執筆記錄旨意,規勸匡正那些錯誤不妥的。 洗馬掌管經史子集、制典、圖書刊刻編輯的事務。 設立正本、副本、貯本以預備進奉閱覽。 凡是天下圖書籍冊進獻束宮的,都接受並收藏。 校書、正字掌管繕寫裝潢,說明書中的錯誤而調和其音韻反切,以輔助洗馬。 在此之前,洪武初年,設置大本堂,在那裡放置古今圖冊典籍,召各地著名儒士訓導太子、親王。 各儒士專門講授一經,分班輪換值夜。 隨後,太子住在文華堂,各儒師更替侍從,又挑選才能傑出之士入宮充當伴讀,常常賜宴、賦詩,商討古今大事,評論文章才學。 這時,東宮官員,除太子少師、少傅、少保、賓客之外,便有左、右詹事,同知詹事院事,副詹事,詹事丞,左、右率府使,同知左、右率府事,左、右率府副使,諭德,贊善大夫,都以有功勳的老臣兼任其職。 又有文學、中舍、正字、侍正、洗馬、庶子以及贊讀等官。 十五年,重新確定左、右春坊官,各設庶子、諭德、中允、贊善、司直郎,又各設大學士。 不久確定司經局官,設洗馬、校書、正字。 二十二年,因為官職牽連沒有統率,開始設置詹事院。 二十五年,改院為府,定詹事官階正三晶,春坊大學士正五品,司經局洗馬從五品。 雖然各有印章,而政事總攬於詹事府。 二十九年,增設左、右春坊清紀郎、司諫、通事舍人。 建文年間,增設少卿、寺丞各一人,賓客二人。 又設置資德院資德一人,資善二人。 它的下屬,贊讀、贊書、著作郎各二人,掌管典籍各一人。 成祖恢復舊制。 英宗初年,命令大學士提調講讀官。 按詹事府多由其它官員兼任。 天順以前,或尚書、侍郎、都御史,成化以後,大都以禮部尚書、侍郎由翰林出身的兼任此職。 它的協理的人沒有常任官員。 春坊大學士,景泰年問,倪謙、劉定之以後,祇有楊廷和擔任一次,後來不再設置。 它的司直、司諫、清紀郎也不常設。 只有嘉.靖十八年以陸深焉詹事,崔銑為少詹事,王教、羅洪先、華察等為諭德、贊善、洗馬,皇甫漳、唐順之等焉司直、司諫,都是天下名儒。 從明初宋濂等人之後,束官僚屬沒有比這時更興盛的了。 從此,太子出閣講讀,常常點調別的官員,本府坊局只是翰林官遷轉的過渡。 翰林院,學士一人,正五品,侍讀學士、侍講學士各二人,都是從五品,侍讀、侍講各二人,都是正六品,《五經》博士九人,正八品,都是世襲,見他處。 典籍二人,從八品,侍書二人,正九品,後來不常設。 待詔六人,從九品,不常設。 孔目一人,沒有入流。 史官修撰,從六品,編修,正七品,檢討,從七品,庶吉士,沒有固定的額員。 學士掌管制策誥令、史冊、文章的事務,以考訂評議制度,詳細訂正文書,預備天子詢問。 凡是御前講席每天講習經史纂修實錄、宗室譜牒、史志等各種書,編纂六曹奏章,都奉敕令而總領辦理。 誥敕,以學士一人兼領。 正統年間,王直、玉墓以禮部侍郎兼學士,專門負責誥敕,後來罷除。 墊塗七年,恢復設置。 :垂婆年間,自鈸、費宏等由禮部尚書進入塞揚,專門掌管誥敕。 塞墮大年又罷除,以講、讀、編、檢等官管理。 大政事、大典禮,聚集群臣會同商議,則與各部門參議決定其可否。 皇上臨幸太學聽講,所有郊祀慶賀成功等各種宴會,則學士侍坐於四品京卿以上。 侍讀、侍講掌管講讀經史。 《五經》博士;起初設置五人,各自負責專門一經講讀大義,後來特別賜予聖賢先儒的後世子孫世襲,不管理院中事務。 史官掌管修纂國史。 凡是天文、地理、皇室宗族、禮樂、兵刑各種大政事,以及詔敕、書信檄文,批答王言,都登記並謄錄,以預備編纂實錄。 國家有纂修著作書籍,便分別掌管考證輯補寫作的事務。 御前講席充當展卷官,鄉試充當考試官,會試充當同考官,殿試充當收卷官。 凡是記錄帝王日常生活,編纂六曹奏章,謄寫黃籍冊封等都充任。 庶吉士在翰林院讀書,以學士一人教導他們。 侍書掌管以六書供奉侍候。 待詔負責應對。 孔目掌管公文。 呈元年,剛設置翰林院,官階正三品,設學士,正三品,侍講學士,正四品,直學士,正五品,修撰、典簿,正七品,編修,正八品。 洪武二年,設置學士承旨,正三品,改學士,從三品。 侍講學士,正四品,侍讀學士,從四品,修撰,正六品。 增設待制,從五品,應奉,正七品,典籍從八品,等官。 十三年,增設檢閱,從九品。 十四年,確定學士焉正五品,革除承旨、直學士、待制、應奉、檢閱、典簿,設孔目、《五經》博士、侍書、待詔、檢討。 命令編修、檢討、典籍同左春坊左司直郎、正字、贊讀考察駁正各司奏章,平正允當便簽署其職銜為「翰林院兼平駁諸司文章事某官某」,署上自己姓名。 十八年,重新確定官品人數,如網上文所列,祇是沒有庶吉士,把侍讀提到侍講之前。 建文時期,仍舊設承旨,改侍讀、侍講兩學士焉文學博士,設立文翰、文史二館,文翰館居處侍讀、侍講、侍書、《五經》博士、典籍、待詔,文史館居處修撰、編修、檢討。 改孔目為典簿,改中書舍人為侍書,而隸屬翰林院。 又設文淵閣待詔以及拾遺、補闕等官。 成祖初年恢復舊制。 那年九月,特別選拔講、讀、編、檢等官參與機要事務,選用沒有定員,稱之為內閣。 因而解縉、胡廣等已值班文淵閣,還是相繼署理院事。 到洪熙以後,楊士奇等加官至師保,禮儀超過百官,纔不再署理院事。 正統七年,翰林院落成,學士錢習禮不設楊士奇、楊溥的座位,說「這不是三公府」,二楊上報皇帝。 於是命工部準備桌椅,禮部定位列次序,以內閣本來就是翰林職位。 台墮、墜鏖以前,公文稱呼,還稱翰林院,以後則直接稱內閣。 它在六部,自成化時期,周洪謨以後,禮部尚書、侍郎必定來自翰林院,吏部兩侍郎必有一個來自翰林院。 那些來自翰林院的,尚書便兼學士,六部都是這樣,侍郎便兼侍讀、侍講學士。 那些在詹事府以及坊、局官員,視其品級,必定帶翰林院官街。 詹事、少詹事帶學士街,春坊大學士不常設,庶子、諭德、中允、贊善、洗馬等則帶講、讀學士以下至編、檢官街。 史官,從洪武十四年設置修撰三人,編修、檢討各四人。 此後由一甲進士任職及庶吉士留館任職,往往超編,沒有定員。 嘉靖八年,又確定講、讀、修撰各三人,編修、檢討各六人,都從吏部推舉替補,如同各司的條例。 然而不久,就因為侍從人員少,詔令選拔端正有學問的人以充當人選,因此改御史胡經、員外郎陳束、主事唐順之等七人都為編修。 以後仍舊因循舊例,由庶吉士授官,最終無定員。 崇禎七年,又考試選拔推官、知縣等為編修、檢討,然而也是創舉,不是常制。 庶吉士從洪武初年有六科庶吉士。 十八年,以進士在翰林院、承敕監等近侍的人,都稱庶吉士。 永樂二年,開始定為翰林院庶吉士,選拔進士中文章優等以及擅長書法的人擔任。 三年考試他們。 那些留用的,二甲授官編修,三甲授官檢討;不能留下的,便焉給事中、御史,或出京任州縣官。 宣德五年,闋始命學士教導學習。 萬曆以後,掌管教導的,專門用吏、禮二部侍郎二人。 明朝初年,曾經設置弘文館學士,洪武三年設置,以胡鉉為學士,又命令劉基、危素、王本中、睢稼都兼弘文館學士,不久罷除。 宣德年間,恢復設弘文閣于思善門右,以翰林學士楊溥執掌閣印,不久併入文淵閣。 秘書監,洪武三年設置,官階正六品,任命監丞一人,直長二人,不久決定設令一人,丞、直長各二人,掌管內府書籍。 十三年,併入翰林院典籍。 起居注,甲辰年設置。 昊元年定官秩正五品。 洪武四年,改定正七品。 六年,升從六品。 九年,定起居注二人,後來革除。 十四年,恢復設置,官階從七品,不能罷除。 至萬曆年間,命令翰林院官兼任此職。 不久又罷除。 不久都罷除。 國子監,祭酒一人,從四品,司業一人,正六品。 它的下屬,繩愆廳,監丞一人,正八品。 博士廳,《五經》博士五人,從八品。 率性、修道、誠心、正義、崇志、廣業六堂,助教十五人,從八品,學正十人,正九品,學錄七人,從九品。 典簿廳,典簿一人,從八品。 典籍廳,典籍一人,從九品。 掌仆廳,掌撰二人,沒有入流。 祭酒、司業,掌管國學諸生訓導的政令。 所有舉人、貢生、官生、恩生、功生、例生、土官、外國生、功勳之臣及功勳外戚大臣年幼子弟進入學監的,奉監規而訓導教育督促他們,以明白事體通達實用的學問造就他們,以孝悌、禮義、忠信、廉恥為他們的根本,以六經、諸史作為他們的學業,務必各個朔望以敦厚善良,敬業樂群,以修習發揚古代樂正、成均之學的師道。 有不遵從教導的,用荊條鞭打他,不悔改,貶謫驅逐他。 那些遵從教導的,有升堂積分破格錄用的方法。 督課學業摹寫文字,每季呈翰林院考核,文冊在年終奏上。 每年仲春仲秋上丁日,派遣大臣祭祀先師孔子,便總領祭祀的禮儀。 皇上駕臨國學,便手持經書坐講。 新進士登科,便坐而接受拜謁。 監丞掌管繩愆廳的事,以參與管理監中事務,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各位師生有遇錯以及供應的膳食不潔淨,一併糾察懲罰,並且把它記錄在記載過錯的集愆冊上。 博士掌管分經講授,並時常考查。 凡是經書,用《易》、《詩》、《書》、《春秋》、《禮記》,每人專講一經,《大學》、《中庸》、《論語》、《孟子》兼研習。 助教、學正、學錄掌管六堂的訓誨,學生在本堂修習學業,便為他們講說經義文字,用規矩引導規範他們。 典簿掌管公文、金錢出納收支。 典籍掌管書籍。 掌僎掌管飲食。 塑朝初年,便已設置國子學。 乙巳年九月設置國子學,以過去的集慶路學充當。 邀亟十四年改建國子學於整墜山下。 設博士、助教、學正、學錄、典樂、典書、典膳等官。 昊元年,制定園子學官制,增設祭酒、司業、典簿。 祭酒,正四品,司業,正五品,博士,正七品,典簿,正八品,助教,從八品,學正,正九品,學錄,從九品,典膳,省注。 洪武八年,又設置中都園子學,官秩正四品,命令國子學分派官員擔任。 十三年,改典膳焉掌僎。 十五年,改為國子監,官階從四品,設祭酒一人,司業一人,監丞、典簿各一人,博士三人,助教十六人,學正、學錄各三人,掌僎一人。 各官品級,如上文所列。 4塑園子監製度也如此。 十六年,以宋訥為祭酒,敕令告諭他說:「太學是天下賢闐,禮義從那裡生出,人才從那裡興起。 您學問深厚德行高潔,故特別任命為祭酒。 希望體察我立儒教的願望,使眾儒生有所成就,士林習氣大變,國家將有依賴。」又命曹國公李文忠領監事,皇上時常臨幸。 因為這個緣故監官不得在中鹿設座,從中門出入。 二十四年,重新制定國子監品級、人數。 都如上文所列。 中都園子監設祭酒、司業、監丞、典簿、博士、學正、學錄、掌鏷各一人,助教二人,品級與在京城的相同。 二十六年,罷除中都國子監。 建文年問,升監丞焉堂上官,革除學正、學錄。 成祖恢復舊有制度。 永樂元年設置園子監於北京,設祭酒、司業、監丞、典簿、博士、學正、學錄、掌僎各一人,助教二人。 後來增設沒有常數,助教至十五人,學正至十一人,學錄至七人。 後來革除助教二人,學正四人,學錄二人。 蔓歷九年,又革除助教四人,學錄一人。 宣德九年撤銷司業。 弘治十五年恢復設置。 明朝初年,祭酒、司業,挑選有學問品行的人擔任,後來都由翰林院官員轉遷。 衍聖公,孔氏世襲,正二品。 袍帶、誥命、朝班一品。 洪武元年,授予孔子五十六代孫孔希學襲封。 他的下屬有,掌書、典籍、司樂、知印、奏差、書寫各一人,都以非世襲的官充當。 曲阜知縣,孔氏世襲職位。 洪武元年,授予孔子後裔子孫孔希大為曲阜世襲知縣。 翰林院世襲《五經》博士,正八品,孔氏二人,正德元年,授予孔子五十九世孫孔彥繩主持衢州廟祀。 宋孑L端友跟隨高宗南渡,住家殷衢州,這是丑且南宗。 正德二年,授予孔聞禮奉祀子思廟祀。 顏氏一人,景泰三年,授予顏子五十九世孫顏希惠。 曾氏一人,嘉靖十八年,授予曾子六十代孫曾質粹。 仲氏一人,萬曆十五年,授予子路後裔子孫仲呂。 孟氏一人,景泰三年,授予孟子後裔子孫孟希文。 周氏一人,景查七年,授予先儒周敦頤後裔子孫周冕。 程氏二人,景泰六年,授予先儒程頤後裔子孫程克仁。 崇楨三年,授予先儒程顥後裔子琢程接道。 邵氏一人,崇塑三年,授予先儒邵雍後裔子孫邵繼祖。 張氏一人,玉壁二年,授予先儒張載後裔子孫張文運為博士。 朱氏二人,景泰六年,授予先儒朱熹後裔子孫朱梃。 嘉靖二年,又授予釜墅為博士,主持婺源廟祀。 劉氏一人,景泰七年,授予誠意伯劉基七世孫劉橡,後來革除。 教授司,教授,從九品,學錄、學司,都沒有入流,孔、顏、曾、孟四氏,各一人。 又尼山、洙泗兩個書院,各有學錄一人。 在此之前,元代封孑L子後裔為衍聖公,賜三品官印。 洪武元年,太祖讓孔希學襲封為衍聖公之後,因此對禮臣說:「孔子是萬代帝王之師,對待他的後裔,官階只有三品,稱不上褒獎尊崇,授予孔希學官階二品,賜以銀印。」又命令免除孔、顏、孟三家子孫徭役。 十八年,敕令工部詢問,凡是有聖賢子孫因犯罪判服勞役的,釋放他們。 永樂二十二年,在京城賜給衍聖公宅院,加一品金織衣。 正統元年,下詔免去所有聖賢子孫的差役,選拔周、程、張、朱各先儒子孫聰明俊秀可教育培養的,不局限人數,送到所在儒學讀書,仍舊給予麇生飯食。 成化元年,給予孔、顏、孟三氏學印,令每三年貢奉有學問品行的人一名,入國子監學習。 六年,命衍聖公開始襲封的在監學讀書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