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 · 第十四節

佚名 《孟子》
孟子曰:「求也為季氏宰,無能改於其德,而賦粟倍他日。孔子曰:『求非我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由此觀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棄於孔子者也。況於為之強戰?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此所謂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於死。故善戰者服上刑,連諸侯者次之,辟草萊、任土地者次之。」

譯文

孟子說:「冉求做了季氏的家臣,沒有能力改變季氏執政的規律,卻把田賦增加了一倍。孔子說:『冉求已經不是我的弟子了,弟子們可以大張旗鼓的去攻擊他了。』由此看來,國君不施行愛民政策而斂財致富的人,都是被孔子所厭棄的,更何況是還要替他賣力打仗的人呢?為爭奪地盤而戰,屍橫遍野;為掠奪城鎮而戰,往往殺人滿城;這就是所謂的為了土地而吃人肉,這些人真是死不足惜。所以善於征服的人以歸服為最上等的典範,能夠連結諸侯而不打仗的人次之,開闢荒野來成為土地的人又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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