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溪筆談 · 故事一
譯文
皇上親臨南郊,參加祭天、太廟祭祖的典禮,寫在典冊上的禱祝文字都稱「恭薦歲事」。先到景靈宮薦享,稱之為「朝獻」;然後到太廟行祭,稱之為「朝饗」;最後才到南郊祭天。我在編集《南郊式》時,曾參與討論,每每懷疑這三項典禮的次序:如果以先祀者為尊,則祭天的郊祀不應在祭祖的廟祀之後;如果以後祀者為尊,則景靈宮之祀又不應在太廟之前。考察這種次序的由來,它原是有所因襲的。按唐朝的舊制,凡是祭祀上天,則對眾多神廟都預先派遣使者祭告,只有太清宮、太廟的祭祀,皇帝才親自參加。所有典冊禱祝文字都稱:「定於某月某日,到某處行祭,不敢不禱告於神靈。」太清宮、太廟的祭祀稱為「奏告」,其餘諸神廟稱為「祭告」,只有南郊之祀才是按規定進行的正式大典禮。至天寶九載,卻又下詔說:「所謂『告』,本是在上位者對下屬談話的用詞。今後太清宮的祭禮應該稱為『朝獻』,太廟的祭禮稱為『朝饗』。」自此以後,「奏告」的名目就不用了,太清宮、太廟的典冊祝文遂皆與按規定進行的郊祀大禮無別。 正衙的法座,是由香木製成,再用黃金裝飾,四條腿,圓角,它的前部略為凹陷,座面上覆蓋著藤織物。每當皇帝出巡,就讓一個老太監在馬上抱著它,稱為「駕頭」。皇上車駕後的曲蓋稱為「筤」,左右兩柄扇子夾著筤,總稱為「扇筤」。扇和筤上都繡有花紋,有的扇筤所繡的花紋還是用金線繡的,這就是古代的「華蓋」。 唐代翰林院設置在皇宮內,是皇帝平日的休閒之所,浴堂殿、承明殿、金鑾殿都在翰林院的附近。所有在翰林院供職的官員,自學士以下,以及各技藝部門的人隸屬本院的,都可稱為翰林,就好比現在的翰林醫官、翰林待詔之類都是。只有翰林茶酒司,現在只稱翰林司,大約是因為習俗相沿而省略的。唐朝制度,自宰相以下官員,新任命時都沒有皇帝傳旨入使就職的禮節,唯獨會宣召學士。這是由於學士院地處皇宮內,除非皇帝派宦官傳旨召入,否則就不能入內任職。所以學士院門另設有旁門,也是為了以此門連通皇帝居住的殿庭。學士院又開有北門,是因為該院在浴堂之南,便於應召。現在新任命的學士,由東華門進入,到左承天門下馬聽命,然後由院中兩吏人一前一後引至東上閤門下,這也是用唐代舊制的典故。不過唐代傳旨召學士而由東門進入,是因為那時學士院在西掖門內,所以要從翰林院東門赴召,這個東門並非如現在的東華門。至於唐代學士院設置鈴索的故事,也因為該院在皇宮內,即使是院中吏人也只在本院正廳的門外活動,則本院森嚴禁密的程度可知。如今學士院在皇宮之外,與朝廷各機構無異,而也設置鈴索,都不過是徒具形式的文飾故事而已。 學士院玉堂,太宗皇帝曾親自臨視,至今只有學士上任之日才被允許坐到大堂的正座上,其他日子都不敢擅自坐上去。根據舊例,堂上有起草文件用的台子,學士每起草詔制,即穿戴好官服端坐於台前。現在不再這樣做,就只剩一個空台子了。玉堂東面翰林學士承旨的閤子,窗格上有一塊被火燒灼過的地方。太宗曾夜間來到玉堂,蘇易簡為學士,已經睡下而匆忙起床,無燭火照明穿戴官服,隨從太宗的宮女就從窗格子裡伸進蠟燭給他照明。至今學士院不打算更換這扇被燒灼過的窗子,以為它代表了玉堂的一件盛事。 東、西頭供奉官,原本是唐代從官的名號。自永徽年間以後,皇上常居住在大明宮,在大明宮另外設置從官,稱為「東頭供奉官」。而西邊大內的原有從官也不廢除,稱為「西頭供奉官」。 唐代制度,中書、門下兩省的供奉官東西對立,稱作「蛾眉班」。本朝初年,供奉官在百官之前橫列。王溥由宰相改任太子太保時,一品班在供奉班的後面,朝廷於是下令供奉班依舊東西對立。慶曆年間,賈昌朝擔任中丞時,他認為東西班互相作揖不符合禮法,朝廷又下令供奉官橫列。現今供奉官在殿外初敘班的時候,東西分立;百官上殿重新排好班次後,供奉官又改為橫列;參拜皇帝完畢後,供奉官又重新東西分立;百官分班退出大殿後,供奉官才出殿。這種方式是參用了以前的制度。 中國的衣冠服飾,自北齊以來,便全用北方少數民族的服制。袖子窄瘦、或紅或綠的短上衣、長筒靴、帶有裝飾蹀躞的腰帶,這些都是北方少數民族的服飾。袖子窄瘦便於馳射,短上衣、長筒靴都方便跋涉草地。北方少數民族喜歡茂盛的草地,經常居處其間,我出使遼國時都曾親眼看到,即使他們的王庭也在深草之中。我到遼國王庭時,正碰上剛下過雨,此時過草地,衣褲都沾濕了,只有遼人都無沾濕。他們腰帶上所綴的蹀躞,大概是為了佩帶弓劍、手巾、算袋、刀子和磨石之類東西的。後來雖然去掉了蹀躞,而仍然保存著蹀躞的環。這種環是用來銜著蹀躞的,就像馬車上絡馬股的革帶上的套環,也就是現在腰帶上的銙。天子的腰帶必以十三環作為分節的裝飾,唐初武德、貞觀年間也還是這樣。開元年間以後,雖然因襲了舊的習俗,而腰帶變得稍稍寬大起來。但帶鉤還是在腰帶前端穿孔固定的,而本朝添加分等級的撻尾,表示禮制文明的意味就更濃厚了。幞頭,又叫「四腳」,就是四條帶子。兩條帶子系在腦後下垂;另兩條帶子由下巴頦下折返,繫於頭頂上,所以幞頭又叫「折上巾」。唐朝制度,只有人主的幞頭能用金屬線支撐的硬腳。晚唐時,地方鎮守官專擅權力,開始僭越本分而用硬腳。本朝的幞頭,有叫做直腳、局腳、交腳、朝天、順風的五種,只有直腳的一種是不論貴賤都通行服用的。又老百姓所戴的頭巾,唐人也稱之為「四腳」。大抵兩條帶子繫於腦後,兩條帶子繫於下巴頦下,是為了在勞作時幞頭不致脫落;若無事時,則都反繫於頭頂上。今人通行直腳而不復繫於下巴頦下,則前面的兩條帶子都成為無用的設置。 我剛兼任史館檢討時,參與討論樞密院札子所問宣頭文件的來歷。我考察唐代舊事,中書舍人職掌起草詔誥,都寫成四份,其中一份為底本,一份為宣本。這個「宣」本指由宮廷頒行出來,在初並未用作文件的名稱。晚唐樞密使自宮廷中領受皇帝旨意,出而交付中書省,即稱之為「宣」。中書省承受之後,抄錄一份於文件簿,就稱之為「宣底」。現在史館中還保存有《梁宣底》二卷,就像現在的「聖語簿」。後梁初置崇政院,專掌傳達皇帝的機密詔命;至後唐莊宗恢復樞密院,使郭崇韜、安重誨為樞密使,樞密院才開始分領軍政大權。當時樞密院傳達皇帝旨意的文件不經由中書省,而直接頒行於下級部門的,就稱為「宣」,如同中書省所頒行的「敕」;至於較小的事體,則由樞密院發頭子,中書省擬堂帖。至今樞密院仍用宣及頭子。本朝樞密院也用札子,但中書省的札子,宰相的簽名畫押在上面,名次在後的宰相及參知政事(副宰相)的簽名畫押依次向下排列;樞密院的札子,則長官的簽名畫押在下面,副長官的簽名畫押依次向上排列,以此與中書省的札子相區別。樞密院的頭子,只在供給驛馬之類的小事情上使用。 朝廷百官拜見宰相於中書省,凡各部門長官以下的官員,待中書省吏人高喊一聲「屈躬」,即小碎步趨前進入。宰相向來者作揖並上茶水,司儀都高唱口號,稱為「屈揖」(來者屈身還揖)。有待制以上銜名的高級官員來見,則吏人只傳「請某官」,更不行屈揖之禮,而直到會見結束前還不斷上茶。會見時,宰相都在座席的南面橫向設置百官的座位,來者若為升朝官則坐,若為京官以下官員則站立。皇帝在後殿接見臣僚,凡有待制以上銜名的官員都自報官職姓名並行拜舞之禮;其餘眾官則但行拜見禮,既不自報官職姓名,也不舞蹈。百官在中書省見宰相禮儀較簡,略顯得受到尊重,這是表示同為朝廷官員的身份是平等的;在皇帝面前則禮儀較繁,身份略顯得低微,這是根據禮制規定而降低等次的做法。 唐代的舊制,丞郎拜官後,要到籠門答謝。現今三司副使以上的官員拜官,就在子階上跪拜、舞蹈;這以下的官員拜官後,就在子階下跪拜,但不舞蹈。這也是沿用唐代籠門謝恩的舊制。 翰林學士院的第三廳,因為學士閤子的正前面有一棵巨大的槐樹,一向號稱「槐廳」。舊時相傳住過此閤的學士後來多至入為宰相,所以諸學士爭槐廳,以致有到任即強行搬出前任者的行李而占據此閣的。我做翰林學士時,曾親眼看到過這樣的事。 《集賢院記》記載:「開元間的舊制,凡校書官都可稱為『學士』」。現在擔任三館職事者都被稱為「學士」,用的還是唐開元間的舊制。 館閣校書重新繕寫謄清的定本,遇有書寫錯誤的地方,即以雌黃塗抹誤字。我曾考察比較改字的方法,用刀刮削擦拭則容易傷紙破損,用紙貼住誤字則又容易脫落;用鉛粉塗抹則不容易蓋住誤字,要塗好幾遍才能使誤字漫滅。只有用雌黃塗抹,則一塗即能漫滅誤字,且所塗久不脫落。古人以其與鉛粉並稱「鉛黃」,可見雌黃的使用是久有來歷的。 我在擔任鄜延經略使時,新建了一處辦事機構,叫做五司廳。延州府的正廳是都督廳,治理延州的事務;五司廳治理鄜延路的軍務,有如唐代的節度使等機構。所謂「五司」,指的是經略司、安撫司、總管司、節度司、觀察司。唐代制度,凡方鎮長官皆帶節度使、觀察使、處置使的職名。現在節度使的職權多歸於總管司,觀察使的職權歸於安撫司,處置使的職權歸於經略司。其中節度、觀察兩個機構及其所屬的幕職支掌官、推官、判官,如今都僅僅治理州事而已。經略司、安撫司不設置副職,是因為地方的軍事統領之權不可不專擅。都總管、副總管、鈐轄、都監雖共同簽署軍事文書,卻都受經略使的節制。 銀台司兼管門下省的封駁事務,這是給事中的職責,所以銀台司應當隸屬門下省,然而舊制卻隸屬樞密院。銀台司行文到寺監都採用札子,寺監向它行文則用申狀,即使三司向它行文也稱「上銀台」。銀台司的主管不論官品高低,初冬時朝廷都要賞賜他翠毛錦袍。如果任主管的是學士以上的官員,那麼就根據他原來的官品進行賞賜。處理公務時如果使用的是樞密院非主要官署的官員,則主管按樞密院的級別發給伙食補助,實際上是樞密院的下屬機構。 前代國家藏書,都隸屬於幾個地方,這是為了防止因水、火災害而散亡。現在三館、秘閣的藏書共有四處,然而都在崇文院中。其間國家圖書多被人盜竊,士大夫之家往往可以得到。嘉祐年間,朝廷置編校書籍官八員,以四館之書互相校讎,並配給書寫吏等百餘人,將所校之書全部以黃紙繕寫裝訂成大冊的書本,從此私家才不敢擅自收藏。不過這次校讎持續了好幾年,僅能校完昭文館一館的書籍就停止了。 舊時翰林學士地位清貴親近,都不兼任其他事務。文館的職任,自校理以上,都有貼職錢,只有內外兩制官不添給。楊大年久為學士,家境清貧,請求外任地方官,其章表達千餘言。其中有兩聯文字說到:「空占著甘泉宮侍從之臣的職位,最終卻成為像若敖氏一樣的餓鬼;孔子的隨從弟子們病餓得不能起,東方朔也漸漸飢餓得要死。」京師百官上任之日,只有翰林學士奉旨設宴可以用樂舞,其他官員,即使是宰相,也沒有這種禮儀。宴會所用的樂工和歌舞藝人,都由開封府指定招集。陳和叔復為翰林學士,當時他權知開封府事,遂不用歌舞女藝人。學士院奉旨設宴不用女藝人,自和叔開始。禮部貢院考試進士之日,在階前設置香案,主持貢舉的官員與參加考試的舉人對拜,這也是唐朝舊制。舉人所坐的考位,一應物品的供給陳設甚為排場,有關部門還給準備茶水和飲料。至於學究科的考試,則帳幕氈席之類的用品全都撤去,也沒有茶水,考生渴了就喝研墨用的水,以致人人都染黑了嘴巴。這並不是要故意與考生為難,而是為了防止有人利用氈幕和送水的人私下傳遞所考的經義。因為以往曾有這樣做而敗露的,所以現在要事事為之防備。歐陽文忠曾有詩說:「焚香禮進士,徹幕待經生。」以為對待二者禮數上的輕重如此懸殊,其實這中間自有原因。 嘉祐年間,貢院奏上進士名冊後,尚未殿試,京師已妄傳王俊民將為狀元。這種傳言不知是從哪裡來的,人們也不知道王俊民為何人。等到殿試時,王荊公當時為知制誥,與天章閣待制楊樂道二人同為詳定官。按以往的制度,殿試舉人設初考官先閱試卷,確定合格者的等次;再封彌試卷,送覆考官審核,進一步確定等次;然後才交付詳定官,拆封看初考官所定的等次,以與覆考官所定的等次對照,如果二者相同就不再變動,如果不同就再詳閱不同者的試卷,或從初考官所定,或從覆考官所定,均不得另外確定等次。其時王荊公以為初考、覆考所定的第一人都不允當,欲從名冊上另外取一人為狀頭;楊樂道堅持舊有的法規,不同意這樣做。二人的爭議還沒有結果,太常少卿朱從道這時為封彌官,聞知此事,就對同掌封彌的人說:「二公何必要力爭,我在十天前就已聽說王俊民為狀元。其事必然是預先定下來的,二公只不過自尋煩惱罷了。」稍後二人各以自己的意見進呈稟奏皇上,而皇上詔令採取荊公的意見。等到發榜,狀元果然是王俊民。詳定官得以另立進士名次由這次開始,後來遂成為定例。 選人不能乘馬入宮門。天聖年間,以選人擔任館職,始於歐陽修、黃鑒等人,他們都自左掖門下馬入館,當時稱他們為「步行學士」。嘉祐年間,在崇文院設置編校局,校官都允許乘馬至院門。後來中書五房設置習學公事官,他們也按慣例可以乘馬到官署。 皇上的車駕出行時,隊伍的前驅,即古代的清道。其次是衛仗。衛仗,對照闌入宮門法,就是古代的外仗。隊伍的中間部分稱為禁圍,就是殿中仗。《周禮·天官·掌舍》說:「沒有宮殿,就讓人站立著代表門。」今天這樣的人稱為「殿門天武官」,從天下挑選八名個子最高的人。皇上到前殿坐朝時,這八個人就持鉞站立在紫宸門下;皇上出行的時候,他們就站立在禁衛門下,他們行走在儀仗、馬隊的前面。還有衡門十人,隊長一人,挑選武藝超群的人擔任。皇上往後殿聽政時,他們執撾東西對立在殿前,這就是古代稱為虎賁、人門的人了。 我曾經購買過後唐閔帝應順元年時期的一通檔案,乃是除授宰相劉昫兼任三司堂的檔案。檔案前面還有擬好的奏狀說:「具官劉昫。右,拜伏奏上,以劉昫有治國的才能,輔佐帝王的心意真切,正逢陛下登基而應該效仿天地建立功德時,實際上也依賴於他初始的謀劃經營。陛下應該厚重於他,委任他監管三司事並掌管財政,期待國家可以逐步富裕起來,永遠輔佐聖明的天子治理天下。臣等商議,希望可以依照劉昫舊職中書侍郎拜授,併兼任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充集賢殿大學士,兼管三司的事宜,其勳爵俸祿等都和之前一樣,不知道適當與否?如果蒙恩被允許,希望即刻付翰林學士院編撰進制書施行,謹錄這個奏摺以奏聞陛下。」之後還有制書說:「宰臣劉昫,右,可以兼任三司事宜,應該讓中書門下依此來施行。付中書門下,准此。四月十日。」制書使用的是唐閔帝登基之後新鑄的印璽,和現在政府頒布的制書稍微有些不同。 本朝重要的事宜要面對面地奏稟皇帝,平常的一些事情則是擬好奏狀送進去,皇帝認可後就可以施行,稱為「熟狀」。等不及上奏的事情,就可以先讓部下實施,然後再擬好奏狀稟報皇帝,稱為「進草」。熟狀要使用白紙書寫,宰相畫押簽字,其他的執政官則是一起簽名。進草則使用黃紙書寫,宰相、執政大臣都需要在奏狀的背面簽字畫押。對於政事堂的檔案,宰相、執政大臣都不需要畫押,只需要宰相的屬官在檔案背面簽上日期,其他的主管人員一起署名並蓋上政事堂的印。我買到的這一通檔案上面有駢體文詞,宰相在文件上畫押簽字而不使用政事堂的印章,這是和一般擬狀所不同的地方。大概唐人的風俗,上至朝廷下至郡縣,決斷事情的時候都會使用駢體文詞,此稱為「判詞」,也就是書判科考試時所使用的文體。這通檔案中押字的有兩個人,便是宰相馮道和李愚。檔案是瀛王馮道的親筆,有很多處改動、勾抹。根據《舊五代史》記載:應順元年四月九日己卯,「鄂王薨。庚辰,以宰相劉昫判三司。」所寫的日期正好是四月十日,和這通檔案沒什麼出入。宋次道曾經記載《開元宰相奏請》以及鄭畋《鳳池稿草》《擬狀注制集》等都用了很多四六文字,都是宰相親自起草的。而今的這封擬狀,乃是馮道親筆所寫,看來也是沿襲了舊制的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