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田隨筆 · 第八章 論父子情 致徳·埃斯蒂薩克夫人
夫人,若不是遇上新奇的事(事情也往往因其新奇而有了價值),我不會輕易放下手中這件工作[1]。但是這件工作那麼奇異,又與慣常的做法迥然不同,我就樂此不疲了。
幾年來我陷入了因孤獨壓抑而形成的一種憂鬱情緒,這種情緒跟我的天性是非常敵對的;首先在我心中滋生寫作的欲望。然而,實在缺乏題材,我就把自己作為論辯的對象和文章的主題。這樣一部書在體裁上獨樹一幟,表現上也不免驚世駭俗。這部作品會因新異而引人注目;因為這樣一個主題如此不著邊際,瑣碎,世界上最高明的巧手也無法綴合成文,值得大家一讀。
於是,夫人,為了生動地描繪我自己,我若不提到我對您的品德所抱的敬意,我就忘了生活中的重要一面。我願意在本文開頭就這樣做,因為在您的許多美德中,您對孩子的愛心尤其突出。您的丈夫德·埃斯蒂薩克先生使您早年守寡;像您這樣地位的法國貴夫人,自有許多豪門望族向您提親;您守身如玉毫不動心,多少年來含辛茹苦,在法國四處奔波照料孩子,至今還使您難以脫身。由於您的謹慎或者說福分,生活中一切順利;知道上述這些事的人,必然會像我這樣說,我們這個時代的母愛楷模非您莫屬。
我要讚美上帝,夫人,您的母愛得到了那麼好的報應;因為您的兒子德·埃斯蒂薩克先生顯出前途無量,完全可以保證當他自立之時,您會得到一個傑出的兒子的服從和感激。但是,他尚年幼,還不能體會您對他無微不至的關懷。當我無力和無言向他陳述這一切時,這篇文章總有一天會落入他的手中,我願意他從我這裡得到這份真實的見證;若蒙上帝垂顧,會在他的心中引起更大的激情。法國還沒有一位貴族像他那麼得益於母親的教導,他今後除了以自身的善良和品德以外,也無法對您表示更深切的眷念。
如果有什麼真正的自然規律,也就是說普遍和永久存在於動物和人中間的某種本能(這點不是沒有爭議的),以我的看法來說,每個動物在自我保護和逃避危險的意識以後,接下來的感情便是對自己後代的關心。這仿佛是大自然為人間萬物繁衍和延續對我們所作的囑咐。若回頭來看,孩子對父輩的愛不是那麼深也就不奇怪了。
此外,還有一種是亞里士多德的看法,那就是真心相待的人,付出的愛總比得到的愛要多;賜惠於人的人總比受惠的人愛得深;作品若有靈性的話,也不會愛作者勝過作者愛作品。尤其我們都很珍惜自身,自身又是行動與工作組成的;由此每個人多少存在於自己的作品中。賜惠的人完成了一件美好和誠實的工作,而受惠的人只是得益而已。得益遠遠不及誠實可愛。誠實是穩定的,長存的,做事誠實的人心裡永遠感到滿足。得益很容易消失;留下的回憶也不是新鮮和溫柔的。愈需要我們付出代價的東西,對我們來說愈親切;賜惠要比受惠難。
既然上帝賜給我們理智,為了我們不像動物那樣盲目接受一般規律的束縛,而是以自由意志和判斷力去適應情況,我們應該向自然的權威作出讓步,但是不是聽任自己受自然專橫的擺布。唯有理智才可以指導我們的天性。
我本人對於不經過理性判斷而在內心產生的這些意向,表示格外的淡漠。因為,在我所談的那個問題上,有人抱著初生嬰兒充滿熱情,而我對這個心靈既沒有活動、形體還未定型也就談不上可愛的小東西,決不會產生感情。我也不樂意有人在我面前給他們餵奶。隨著我們對他們有了認識,才會有一種真正的合宜的感情產生和發展;他們若值得愛,天性和理智相互推進,那時才會以一種真正的父愛愛他們。他們若不值得愛,儘管有天性我們還是以理智作為準則。
經常,事情是逆向而行的;我們對孩子的喧鬧、遊戲和稚拙,仍然較之他們長大後循規蹈矩的行為更感到興趣,仿佛我們愛他們只是把他們當作消遣,當作小猴,而不是當作人。有的父親在他們童年時不惜花錢買玩具,對他們成長後所需的費用卻很吝嗇。甚至可以這麼說,當我們即將離開塵世的時候,看到他們成家立業享受人生會產生一種妒意,使我們對他們錙銖必較。他們跟在我們後面,好像催促我們讓道,我們會感到生氣。因為,說實在的,他們能夠存在和生活,會損及我們的存在和生活,這是無可奈何的事物規律;如果我們對此害怕,那就不應該當父親。
我自己則認為,當他們有能力時不讓他們分享和過問我們的財富,掌管我們的家務,這都是殘酷和不公正的,既然我們養育他們是為了他們很好生活,而又無須節衣縮食去滿足他們的需要。
一個年邁衰老、奄奄一息的父親,坐在火爐旁獨自享受足夠好幾個孩子培育之用的財產;而孩子苦於經濟拮据而虛度青春年華,無法為大眾服務又不能閱歷人生,這是很不公正的。因此,他們陷入絕望,通過各種方法——即使是不公正的——也要滿足自己的需要。我就見過許多好人家出身的青年,偷竊成性,任何懲罰都無法挽救他們。我認識一名青年,還跟我沾親帶故,我應他的兄弟——一位非常正直自尊的貴族——的要求為此跟他談過一次。他向我坦誠承認他走上這條邪路,完全是父親的刻板和吝嗇,但是他已深陷其中不能自拔,那時,他跟其他人一起在早晨訪問一位貴夫人,偷竊她的指環時被人逮住。
這使我想起另一位貴族的故事。他青年時代沉溺在這項不光彩的行當;日後他有了家產,決定洗面革心,然而,每當他經過一家商店,裡面有他需要的東西,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行竊的欲望,寧可以後派人再去付錢。我也認識好幾個積習難返的人,平時甚至偷同伴的東西,然後又去歸還原主。
我是加斯科涅人,對這一種惡習也最不能理解。我在感情上感到厭惡,要多於從理智上去譴責;只是我從來沒想過從誰那兒去偷東西。說真的,這個地區比法國其他地區更加斥責偷竊行為;可是我們現時好幾次看到其他鄉鎮的良家子弟犯下可怕的偷竊罪落入了法網。我覺得這類不軌行為中,父親的惡習難辭其咎。
如果有人對我說,有一天一位明白事理的貴族守著自己的財產,不是為了別的,僅僅以此讓兒輩尊重他和對他有所求;當歲月剝奪了他的其他一切力量時,這是他唯一掌握的手段讓自己在家庭內保持威嚴,不遭人唾棄(其實,亞里士多德說過,不但是老年,一切方面的軟弱,都會使人吝嗇)。這確是一個問題;但是這也是一種藥,治療一種我們必須避免的病痛。
一個父親只是因為孩子對他有所求而愛他——若這也稱為愛的話——也是夠慘的了。
應該以自己的美德、樂天知命、慈愛和善而受人尊敬。貴重物質成了灰也有其價值,德高者的遺骸我們一向對之敬重異常。一個人一生光明磊落,到了晚年也不會成為真正的老朽,他依然受到尊敬,尤其受到他的兒輩的尊敬,要他們的內心不忘責任,只有通過理智來教導,而不是以物質相誘惑,也不能以粗暴相要挾。
他以為建立在暴力上的權威,比與愛心相連的權威,更受人尊敬,更牢固;至少以我來說,這樣的人大錯特錯[2]。
——泰倫斯
訓練一顆溫柔的心靈嚮往榮譽和自由,我反對在教育中有任何粗暴對待。在強制性行為中總有一種我說不出的奴役意味;我的看法是:不能用理智、謹慎和計謀來完成的事,也無法用強力來完成。
我是在這樣的教育中長大的。他們告訴我小時候只挨過兩次鞭打,都是輕輕的。我對自己的孩子也是如此;他們還在襁褓中就死去了。唯有我的女兒萊奧諾逃過這個厄運,她已六歲多,無論教育她還是懲罰她的童年錯誤,母親都輕聲輕氣諄諄教導。當我感到失望時,總是其他許多原因失誤,而不能怪罪於我的教育方法,我相信我的方法是正確和合乎天性的。
我對男孩的教育還要細緻,男孩天性不易屈居人下,更加追求豪放;我喜歡他們頭腦機靈,心地坦誠。我看到鞭打是產生不了效果的,不是使心靈更加孱弱便是更加冥頑不化。
我們不是願意得到孩子的愛嗎?我們不是願意他們不要祈禱我們早死嗎?(當然這種可惡的祈禱在任何場合下都是不正確的和不可原諒的:「任何罪惡都不是建立在理性上的[3]。」)那麼在我們力能所及的範圍內理性地協助他們的生活。為了做到這些,我們不能結婚太早,使我們的年齡與他們的年齡相差不大。因為這個弊病會使我們遇到許多困難。這話特別是針對貴族而言的,貴族悠閒自在,——像大家說的——靠年金過日子。其他社會階層的生活依靠收入,家庭需要許多的子女維持,子女也是發財致富的新工具和手段。
我在三十三歲時結婚,我同意三十五歲最佳,據說這是亞里士多德的意見。柏拉圖不主張在三十歲前結婚;他也有理由嘲笑那些在五十五歲後才想到結婚的人;認為他們的子女不值得糟蹋糧食,不配生活。
泰利斯提出真正的限制年齡,他的母親催他成親,他還年輕時回答說還不到時候;他到了年紀時又說過了時候。對一樁不適當的事總找不到適當的時間。古代高盧人[4]認為,在二十歲以前跟女人發生關係是絕對要譴責的,還特地囑咐男人,他們是為戰爭而培育的,在成年以前要保持童貞,尤其跟女人睡覺會消蝕勇氣和變得心猿意馬。
那時他與年輕妻子結合,高高興興生兒育女,他當父親,當丈夫,喪失了昔日的勇氣[5]。
——塔索
希臘歷史記載,耶唐·塔桑丁、克里索、阿斯蒂呂斯、狄奧蓬布斯和其他人為了保存體力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角力場競技和其他鍛煉,他們在整個時期避免一切房事。
突尼西亞國王穆萊·哈桑,是由查理五世皇帝扶上王位的,他責怪父親念念不忘他的妻妾,說他是懦夫,女人腔,生育機器。
在西班牙印第安人的某些國家裡,男人要到四十歲才允許結婚,而女人在十歲就可以成親。
一位貴族到了三十五歲,還沒到時間把位子讓給二十歲的兒子,他自己還要隨軍出征和侍奉朝廷。他需要財產,應該留下一部分,不能因別人而忘了自己。父親們平時嘴上常掛了這句話,用在這樣的人身上是很得體的:「我不願意在躺下以前給人剝光了衣服。」
但是一個年邁多病的父親,虛弱不堪,已不參加社交,空自守著一大筆財富不放,對自己對家裡人都是不利的。他若明白事理,應該適時脫了衣服去躺下:他不要脫到襯衣,可以留下一件溫暖的睡袍;其餘一切用不著的浮財,要心甘情願地分送給按血緣情分應該占有的人。
他讓他們占有大自然剝奪他享用的東西,這是應該的;不然無疑會引起惡意和嫉妒。查理五世平生最得人心的一件事,就是他從古代國王那裡懂得了這個道理:當皇袍壓在身上太重而妨礙行動時,就要聽從理智脫下來;當兩腿搬不動時,就要躺下來。當他感到內心缺乏決斷和力量,已不能像全盛時代那樣處理國事時,他就把他的治國方略、威望和權力轉交給他的兒子。
你若是一個明智的人,及時取下你那匹老馬的籠頭,不要跑到後來馬失前蹄,跌倒在地,成為笑柄[6]。
——賀拉斯
不及早有自知之明,不感到歲月不饒人,會使身體與靈魂兩方面都受到極度的摧殘(靈魂與身體是對等的,有時靈魂更占一半以上),這樣的錯誤使世上多少偉人身敗名裂。我從前見過,還熟悉一些有聲望的人物,他們在美好的年代聲名遠播,然而曾幾何時英名迅速殞落。為了他們的榮譽,我多麼願意向他們進一言,文治武功已不是他們所能參與的時候,還不如及早退隱享受清福。
從前我經常出入一家貴族門第,他晚年喪偶,但是並不老態龍鍾。他有好幾個待嫁的女兒,一個將要踏進社會的兒子;他家有許多意外的支出和訪客,他對此很少感興趣,不但要考慮節省開支,還因年歲的關係要過一種與我們相差很遠的生活。有一天我像平常那樣大膽跟他說不妨給年輕人讓位,把他的住宅(他也只有這幢房子宜於居住)留給他的兒子,自己搬到附近的莊園去安身,那兒沒有人來攪亂他的休息;鑒於他的孩子的情況,不這樣他無法不受大家的打擾。他後來聽從我的話,一直過得很好。
這並不是說作出這樣的允諾後就不可收回。現在我巳垂垂老矣,讓我的子女享用我的房屋和財產,但是一且他們讓我有理由反悔的話,我有這樣做的自由。我讓他們使用我的房屋,因為這對我已不必要,但是我對總的事務——只要我樂意——還保留一種權威;因為提攜子女管理家務,在有生之年督促他們的行為,根據自身的經驗提出勸告和意見,親眼目睹他的後人如何繼承家門的光榮和傳統,對他們未來的作為寄予希望,這對一位老父來說是多麼大的慰藉。
也鑒於如此,我不願離開我的子女,我願意就近觀察他們,根據健康的情況分享他們的歡樂和節日。我若不生活在他們中間(比如我年高多愁,疾病纏身,不可能不使大家掃興,也影響和改變我自己的生活起居規律),至少借我的房子的一角,住在他們附近,一切不必講究,但求實惠。不像我在前幾年見到的普瓦蒂埃的聖希萊爾教長,生了抑鬱症感到極度孤獨,我去過他的房間,他已有二十二年沒有走出門檻一步;其實除了風濕病影響他的胃以外,行動完全自由和正常。每星期僅一次他允許別人進去看他,他總是把自己獨自關在房裡,除了一個僕人一天一次帶食物給他,進來出去也從不作逗留。他的生活就是室內散步和閱讀(因為他還懂得文學),一心一意要悄悄地離開人世,不久以後的確也是這樣死去的。
我跟孩子有過一次溫和的談話,試圖在他們心中培育一種對我坦誠的情誼——這對本性善良的人是不難做到的;當然我們這個世紀不乏兇猛的野獸,如果人成了那個樣子,也只能像對待兇猛的野獸那樣憎恨和避開他們。
還有一種習俗我也不敢苟同,就是不許孩子叫父親,而用另一種奇怪的更為尊敬的稱呼,仿佛這種自然的稱呼不足以表示我們的權威;我們稱上帝為至高無上的天父,卻鄙視孩子對我們用父親這個稱呼。不許長大的孩子跟父親懷有親密的感情,要大人保持一種嚴肅高高在上的態度,以為這樣可使他們敬畏服從,這也是不正確的和沒有理性的。因為這簡直是一場無意義的鬧劇,在孩子眼裡看來他們是討厭的、甚至是可笑的父親。他們青春煥發,精力充沛,享有人生的機遇和賜予;對一個心臟和血管內已沒有多少熱血,還擺出一副傲慢暴戾的神氣,若大麻田裡的稻草人,他們只會嗤之以鼻。在我能夠令人敬畏的時候,我還是願意叫人愛戴。
人到老年有那麼多的缺點,又_麼無能為力;他容易受人唾棄,他熊得到的最好的報償是兒輩的溫情和愛,頤指氣使、以勢壓人再也不能成為武器。
我見到一個人,他在青年時代盛氣凌人。當他上了年紀,雖則過得儘可能地理智,他還是打人,咬人,賭咒,簡直是脾氣最急躁的法國大老爺;他時時處處窺探四周,非常警覺,然而這一切只是一齣喜劇。他的一家串通一氣瞞著他;儘管他把鑰匙放在兜里,須臾不離,看得比眼睛還貴重,別人照樣任意取用他的糧倉、庫房、甚至錢櫃裡的東西,他自奉甚儉,三餐簡單,可是他家的其他房間裡花天酒地,吆五喝六,把他的怒氣和小氣作為笑柄。人人都望風防著他。如果哪個膽小怕事的僕人向他打小報告,他只會懷疑他;這是老年人常犯的通病。他多少次在我面前誇耀他對家裡人訂下各種規矩,家裡人對他如何順從和尊敬;他看事情多麼眼明心亮。
唯有他一人蒙在鼓裡[7]。
——泰倫斯
我不認識還有誰比他有過更高的天賦和才學,善於自持,卻又一蹶不振地回到了孩提時代。這說明我為什麼在許多同類故事中選擇這個故事作為典型來敘述。
他是否可以不致如此或者成為另外一個樣,這可以作為學術研究的資料。在他的面前,大家什麼事都讓著他。沒有人違背他,都讓他的權威得到虛妄的滿足。大家相信他,大家怕他,大家全心全意尊敬他。他辭退一名僕人,僕人卷了鋪蓋走;但只是走出他的視線而巳。老人的腿腳不靈,神志不清;不會發覺那名僕人依然長期生活在大院內當差。然後時機來到,從遠地方發來幾封信,僕人低聲下氣,苦苦哀求,口口聲聲答應以後好好干,這樣他又得到他的寬恕。
老爺要做一件事或發一封信,凡不合別人心意的就被扣住,然後編造許多理由,不是說傳遞出了問題,就是得不到回音。外界的信沒有一封是由他先看的,他只能看到別人認為他看了無礙的信。有的信湊巧先落到他的手裡,他習慣交給別人給他念,別人就隨口胡編,有人在信里罵他,也說成是向他求情。到了後來他看到關於自己的事無一不是虛假的,事前布置的;為了不引起他的煩惱和憤怒一切都叫他稱心如意。
我看到許多家庭成年累月搬演這類喜劇,形式不同,效果是相似的。
妻子跟丈夫意見相左,司空見慣。她們決不會放過機會去對付他們;任何藉口都可作為她們駁不倒的辯護。我見過一位夫人從丈夫那裡騙了大量錢財,只為了——據她說一向懺悔師獻上更多的施捨。你們能相信這一筆虔誠的消費麼,凡是丈夫同意的讓步,她們都覺得不夠稱心,非得狡黯或自負地,然而總是不正當地耍些花招,這樣得來的東西才有意思和刺激。在我提到的這件事上,她們是以孩子的名義去反對一位可憐的老人,她們以此作為招牌,公然為自己的私利打算;仿佛她們都是受奴役的人,奮起反抗她們的奴隸主和官府。如果那些男孩長大成人,他們也會不加節制地恩威並施,去收買總管、帳房和其他人。
無妻無兒的老人遭到此種不幸,較為少見,然而也更殘酷更喪失尊嚴。老加圖在他的時代說過,多少僕人就是多少敵人。如果把那時代的風俗淳樸與今日相比較,豈不是在警告我們妻子、兒女、僕人個個都是敵人麼。幸而,人到了老朽,耳聾眼花,麻木不仁,任人欺侮而不知,這也是天賜之福。如果我們斤斤計較,在這個時代法官可以用錢收買,判斷是非經常站在年輕人的立場,我們會得到些什麼呢?
我即使看不到這類欺騙行為,至少我不會看不到我是非常容易受欺騙的。人家不厭其煩地說朋友是多麼可貴,而家庭關係完全是另一碼事。我看到動物中間這種純潔的關係,多麼肅然起敬!
如果有人欺騙我,至少我不欺騙自己說自己是不會受騙的,也不絞盡腦汁去這樣做。我只有依靠自己逃過這樣的背叛,不是疑神疑鬼擔心不安,而且抱定決心不以為然。
當我聽到某人的事,我關心的不是他;而是回過頭來想到自己的處境。他遇到的一切都與我有關。他的遭遇是對我的警告,也促使我清醒。如果我們知道回顧自己和擴大思路,每天每時每刻談論其他人,其實也是在談論我們自己。
有許多作家,當他們魯莽地勇往直前攻擊他人的事業,殊不知這也是在損害自己的事業,這些攻擊也可被敵人利用進行反擊。
已故的德·蒙呂克元帥,有一個兒子,是一位正直、年輕有為的貴族,不幸死於馬德拉島上。元帥喪子以後向我透露,他有許多遺憾,其中最令他痛心的是他覺得從未與兒子有過內心的交流。他擺出父親的威嚴,使他永遠失去體會和了解兒子的心意的機會,向他表示自己對他深沉的愛和對他的品德的欽佩之情。他說:「這個可憐的孩於在我臉上看到的只是皺緊眉頭,充滿輕蔑的表情,始終認為我既不知道愛他也不知道正確評估他的才能。我心裡對他懷著這種異常的感情,我還要留著給誰去發現呢?知道了又是喜歡又是感激的還不是他麼?而我壓抑和限制自己卻去擺出這張假裝尊嚴的臉。我失去了跟他交談、對他表示愛的樂趣,他對我也必然非常冷淡,既然他從我這裡得到的只是嚴峻的態度,感到我的態度猶如一名暴君。」
我覺得他的怨恨是有根據和有道理的。因為我從自身的經驗來說,當我們失去朋友時,最大的安慰莫過於我們不曾忘記對他傾情相訴,跟他們有過一次推心置腹的交流。
我對家裡人開誠布公,樂意向他們說出我的意願,我對他們以及對任何其他人的看法。我坦陳心曲唯恐落後,因為我不願意人家對我有任何誤解。
在凱撒提到古代高盧的奇風異俗中,有一條是孩子不許見自己的父親,也不敢與父親一起出現在大庭廣眾之前,這要等到他們開始扛起武器,仿佛以此說明,那個時候父親才能親切地跟他們來往。
我還發現我們這個時代還有一種不適當的做法,父親不但過完漫長的一生前剝奪孩子享有的財富,還在身後把處置遺物的權利交給妻子,由她們隨心所欲地支配。我還認識一位貴人,還是王國最高將領之一。他從繼承權來說每年可以有五萬埃居的年金,然而在五十多歲逝世時債台高築,貧困潦倒;而他的母親風燭殘年,卻在享用他的父親八十高齡壽終時遺贈的全部財產。我覺得這點毫無理性可言。
所以在我看來,一個事業順利發展的人,再去追求一個會帶來巨大嫁妝的女人,這對事情並無幫助。俗語說:外債最會令人傾家蕩產。我們的祖先一致遵守這句箴言,我也是如此。
但是有人勸我們不要娶有錢人家的女兒,怕這樣的妻子嬌貴,不好侍候,這完全是為了一個不足為信的猜測而失去一個真正的機緣,他們這樣說是不對的。對一個不通情理的女人來說,任何一條理由都是說服不了她的。她們愈輸理的時候愈是自我欣賞。她們就是愛歪理;而賢淑的女人,她們以自己的品行為榮,她們愈富有愈願意做好事,就像愈美麗的女人愈要保持貞節。
根據法律,孩子沒有到達成年自立以前,由母親管理家務,這是很有道理的。但是女性有女性的弱點,父親不能期望孩子成年時在智慧和能力上超過他的妻子,這就是父親管教不嚴了。可是,讓母親完全遵照孩子的性情行事,這更有違於天性。女性必須享有更好的物質條件,按照她們的門第和年齡去維持她們的地位,尤其拮据和匱乏對女性比對男性來說更難忍受得多。所以負擔應該落在兒子身上,而不是母親身上。
總的來說,我覺得人在臨終時對遺產最正當的安排是遺贈給家鄉。法律比我們想得更周到,就是選擇不當,由法律來承擔,也比由我們在匆忙中貿然承擔為佳。財產到頭來不是我們的,既然從民法來說,在我們死後財產必須留給後人。雖然我們尚有自由支配的權利,我認為必須有十分明顯的重要理由,才能剝奪一個人按照出身和一般情理應該享有的繼承權。隨心所欲和任意安排,這是違情悖理,濫用自由。
叨天之幸,我一生中還沒遇到過這樣的時刻,誘使我的愛心違背法律和常情。我善於識人,知道跟誰是犯不上長期真心對待的!說錯一句話,使十年恩情前功盡棄。誰能在最後時刻對他們曲意奉承,這算是他做到了家,關鍵是做得恰到好處;不是最經常、最善意的關心,而是最近期、最實在的關心才會功德圓滿。
有的人利用遺囑,如同一手拿蘋果,一手拿藤條,對於意欲染指的人每個行動都在其賞罰之中。繼承是一件事關重大的、後果深遠的行為,不能隨時間的變換,出爾反爾。在這件事上,賢人一旦根據理智和大眾意見作出決定後不再更改。
我們太看重男性繼承權,企圖讓自己的姓氏永留人間,未免可笑;我們也愛對天真的孩子的未來妄加猜測。無論在知識還是在體育課程方面,我當年不但在兄弟中間,也在全省少年中間,是最笨、最遲鈍、最無精打采的一個,如果從而把我排斥在我的圈子以外,那就有欠公平。我們作出這些往往不準確的猜測並信以為真,據此作出事關重大的選擇,這是瘋狂的行為。如果我們要打破這條規則,糾正我們的繼承者受命運安排的命運,首先可從外表來考慮,排斥那些重大的生理缺陷,這是永久不可改變的瑕疵,在我們這些欣賞美的人來看,也是嚴重有害的。
柏拉圖的立法官和他的公民們有一段有趣的對話,轉述如下:他們說:「我們感到末日來臨時,為什麼不能把屬於我們自己的東西遺留給我們喜歡的人呢?在我們的病榻邊,在我們年老力衰時,在我們的事務中,我們的親人曾經給過我們不同程度的幫助,我們不能根據自己的意思或多或少地分贈給他,哦,神啊,這是多麼殘酷!」立法官對此作出下面的回答:「我的朋友,你們無疑將不久於人世,根據德爾法城阿波羅神諭,你們很難了解自己,很難了解屬於你們的東西。我是立法官,認為你們不屬於你們,你們享有的東西也不屬於你們。你們的財物和你們,不論過去與未來都是屬於你們的家庭的。還可以說你們的家庭和你們的財物是屬於集體的。如果阿諛奉承的人趁你們年老多病,或者趁你們自己一時熱情,唆使你們不恰當地立下一張不公正的遺囑,我會加以阻止的。但是為了城邦的公眾利益和你們的家庭利益,我會訂下法律,讓大家合情合理地感到個人的財產應該歸於集體。你們悄悄地、心甘情願地去到人類需要你們去的地方。而由我,對事物一視同仁,儘可能從大眾利益出發照應你們的遺物。」
回到我的話題。我不知道為什麼,總覺得女人在一切方面不應該控制男人,除非從天然的母性一面來說,去懲罰那些脾氣暴躁,又樂意聽候她發落的人。但是這不涉及我們正在討論的老年婦女的問題。顯然出於這樣的考慮,我們才那麼樂意制訂和實施這條剝奪女人繼承王位權利的法律,然而這條法律我們誰也沒有見過。世界上沒有一塊領地像這裡一樣,不得到類似理智的批准而援引這條法律的。但是命運賦予它的權威性則是各地不同的。
把繼承權交給母親分配,並由她們對孩子作出選擇,這充滿了風險。她們的選擇常常懷有私心,變幻不定。因為懷孕期喜怒無常的病態心理,時時出現在她們的心靈上。一般常見的是她們偏愛最儒弱、最魯鈍或者——若有的話——那些還摟在懷裡的孩子。因為她們沒有足夠的智慧,實事求是地對待事物,她們就聽任感覺和印象的擺布;就像動物,只認識掛在奶頭上的小崽。
總之,從歷來的經驗也不難看出,這種天生的熱情沒有深厚的根基,雖然我們對此非常鄭重其事。我們可以用小小一筆錢叫做母親的天天拋下自己的孩子,來養育我們的孩子。我們要她們把自己的孩子託付給我們不願託付的體弱的保姆,或者由一頭奶羊餵養。不管他們的孩子會遇到什麼危險,就是不許她們餵他們,還不許她們照看他們,要全心全意為我們的孩子服務。這樣在大多數情況下,我們看到久而久之會產生一種私生的感情,這種感情比天生的感情更強烈更操心。要保存人家的孩子甚於保存自家的孩子。我提到奶羊,這是因為在我家附近的村婦,在不能餵養自己的孩子時習慣上用羊奶餵養。我還有兩名僕人,餵母奶都沒有超過一周。這些奶羊訓練有素,當嬰兒啼叫時,認得出他們的聲音,趕過來餵他們。如果換了另一個嬰兒,它們就不肯餵;嬰兒換了一頭奶羊也會不肯吃。從前我還見到一個嬰兒不肯吃另一頭奶羊的奶而餓死,因為原來那頭奶羊是他的父親向鄰居借來的。牲畜跟我們一樣,天生的感情也會衰退,讓位於私生的感情。
希羅多德提到利比亞有一個區域,男人與女人雜居一起,孩子到了會走路的年紀,靠了天性的指引,會走到人群中找出自己的父親,我相信經常會出錯。
只因為孩子是我們生育的,我們愛他們,把他們稱為另一個自己;那麼另有一樣東西也是來自我們的,其重要性並不亞於孩子。這就是我們的心靈產物,它們是我們的智慧、勇氣和才幹孕育的,比肉體孕育的更加高尚,更可以說是我們的孩子;我們在孕育它們時既當父親又當母親;這些產物叫我們花更大的代價,如果是有益的話,也給我們帶來更大的光榮。因為我們其他孩子的價值更多來自他們自己,而不是來自我們;我們在其中的作用是微不足道的;但是第二類孩子的一切美、典雅和價值都來自我們,因而,它們比其他的一切更能代表我們自己,使我們激動。
柏拉圖還說,這是一些不朽的孩子,使它們的父親名留青史,甚至被奉為神明,如在米諾斯一樣。
史書上充滿父輩熱愛孩子的模範事跡,我覺得在此引述一則也不算是題外之言。赫里奧道魯斯是特里加的善良的主教,他寧可失去令人尊敬的神職帶來的尊嚴、收入和虔誠,也不願失去他的女兒[8];他的女兒至今還活著,非常溫柔,然而作為神職人員的女兒來說打扮得花枝招展,過於妖冶。
在羅馬有一人名叫拉別紐斯,勇武威嚴,有許多優點,還精通各種文學,我相信他是老拉別紐斯的兒子,老拉別紐斯是凱撒手下的第一大將,隨他參加高盧戰役,後來參加大龐培一黨,對大龐培忠心耿耿,直至在西班牙被凱撒擊潰。我談的那個拉別紐斯品德高超,招來許多人的嫉妒,當時皇帝的寵臣好像還對他恨之入骨,因為他心直口快,還繼承父志對專制政體進行抨擊,這從他寫的書籍文章中可以看出。他的政敵上告羅馬法庭,勝訴後把他的許多著作付之一炬。這種焚書的新刑法肇始於此時,後來又在羅馬發生了好幾起把書籍判處死刑的做法。我們沒有其他方法和行為來表示自己的殘酷時,就遷怒於這些被大自然剝奪了感情和痛苦的東西,如我們的聲譽和我們的智慧產物;就針對繆斯的教導和錦繡文章大開殺戒。
可是拉別紐斯不能忍受這場損失,不能在失去他的愛子後苟且偷安;他叫人把自己抬進祖先的墓穴,活活埋在裡面,進行自殺和自我埋葬。再也找不到比這個更好的例子來表示深厚的父愛了。他的密友卡西烏斯·西維勒斯是一位能言善辯之士,看到他的書焚毀,大聲叫喊說這同一條判決也可以把他燒死,因為他已把那些書的內容都銘記在心裡了。
格倫蒂厄斯·科爾杜斯也遭遇到同樣的事,他被指控在著作中讚揚布魯圖和卡西烏斯。這個卑鄙、奴性十足,腐敗的議會決定焚毀他的書籍。他很高興伴隨它們同歸於盡,絕食自殺。
好人柳肯到了晚年,被暴君尼祿判處死刑。他叫自己的醫生切開雙臂上的血管自殺,大部分的血已經放光,四肢的末梢發冷,立刻要影響到他的致命部位,他最後記得的是他的關於法爾塞勒斯戰爭一書中的若干詩句,於是背誦起來,死時嘴裡還是念念有詞。這不就是父親給孩子的溫柔的告別?就像我們臨死時向家人表示永別和緊緊擁抱;這也是一種天性,在這最後時刻回憶起一生中有過的最親密的東西。
伊壁鳩魯臨終時——像他說的——深受腹瀉的劇痛,他聊以自慰的是他的美好學說留在人世,我們不是可以這樣認為,他創作了一大批內容豐富的著作,猶如養育了一大群有教養的孩子。兩者使他得到同樣的滿足?如果他可以選擇在身後留下一個愚頑醜惡的孩子或是一部滿篇胡言的壞書,他寧可選擇第一樁不幸而不選擇第二樁不幸,我看不但是他,就是任何這樣的賢人,都會這樣做的。
再舉一個對聖奧古斯丁大不敬的例子,如果有人向他提出要麼銷毀他的著作(這促進我們的宗教厥功甚偉),要麼埋葬他的孩子(假定他有的話),恐怕他還是願意埋葬他的孩子。
我不知道我是寧可跟繆斯,還是跟妻子生一個十全十美的孩子。
以手頭這部書來說,我能奉獻給它的,都是不折不扣、不思圖報的奉獻,就像人家奉獻給肉體的孩子一樣。我給這部書作出的微薄貢獻,也不再受制於我。它可以知道許多我不再知道的事,它保留許多我已不再保留的事,我若有需要,只能像陌生人那樣向它借貸。雖然我比它聰明,但是它比我豐富。
熱愛詩歌的人,很少不為自己能做上《埃涅阿斯紀》[9]的父親,比做上羅馬最美少年的父親還感到慶幸,不為失去這部作品比失去最美少年還難過。因為據亞里士多德和一切藝術家的說法,最迷戀本人作品的人是詩人。
伊巴密農達自誇給後世留下了女兒,有朝一日會光宗耀祖(這裡指他打敗斯巴達人的兩場戰役中的輝煌勝利),有人說他很樂意用它們去交換全希臘最有文采的女兒;還說亞歷山大和凱撒也表示過同樣的心愿,寧可不要那些顯赫、還是十全十美的戰功,也願意有孩子和繼承者,這話叫人難以置信。我也同樣懷疑菲迪亞斯或哪一位傑出的雕塑家,喜愛跟自己的親生子女交談和相處,不亞於喜愛他按照藝術法則長時期精心製作的傑出形像。
至於這些邪惡瘋狂的情慾,煽動父親愛上女兒或煽動母親愛上兒子,在另一種親情中也可找到相似的情慾;傳說中的皮格馬利翁就是例證,他雕塑了一尊國色天香的美女像,發瘋地愛上了自己的作品,神給雕像有了生命,更迷得他神魂顛倒。
他接觸的象牙由硬變軟,在他的手指下慢慢有了彈性[10]。
——奧維徳
[1] 指《散文集》。
[2] 原文為拉丁語。
[3] 原文為拉丁語。泰特斯·里維厄斯語。
[4] 據法國原版書注釋,引自凱撒的著作,但凱撒說的是日耳曼人,不是高盧人。
[5] 原文為拉丁語。
[6] 原文為拉丁語。
[7] 原文為拉丁語。
[8] 指他撰寫的《衣索比亞史》。他不願聽從教會的命令把它焚毀而失去神職。
[9] 維吉爾的詩篇。
[10] 原文為拉丁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