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的解析 · 第一章 有關夢的科學文獻(1900年)

弗洛伊德 《夢的解析》
本書將向讀者介紹一種析夢的心理技能。我們運用這項技能進行研究,會發現夢其實是一種富含深意的心理結構,即便清醒時,也在我們的心理意識活動中獨占一隅。而後,我將進一步向讀者闡釋各種詭異奇特夢境的成因,並由此推斷出心理能量的本質,夢正是由這些心理能量相互交錯影響而生。屆時,我的研究將暫告一段落。因為至此,關於夢的問題已上升至另一高度,變得更為複雜,需要搜集更多不同的研究材料才能解答。 我先簡要介紹一下前人對於夢的研究,以及這一課題在當代科學界的地位。這些內容在後面的章節里將不再贅述。幾千年來,人類一直致力於夢的探索工作,但收效甚微。學術界對此都已公認不諱,我不再引證。本書末附有這些著作的索引,讀者可從中發現許多與夢相關的令人欣喜的觀察資料以及大量有趣的研究材料。但能真正觸及夢的本質,並揭開其中奧秘的著作卻寥寥無幾。至於那些潛心鑽研卻不得要領的外行,就更難深入其中了。 早在史前時期,原始人就對夢有了最初的概念。夢影響著史前人類宇宙觀、靈魂觀的形成。這個課題雖然非常有趣,但在此我暫且不作詳述,只推薦一些好的作品,比如約翰·盧波克爵士、赫伯特·斯賓塞和E.B.泰勒等人的著作,讀者可自行參考。還有一點我得補充,只有完成眼下析夢這項任務,我們才能體會這種種問題及推測的重要性。 史前時期所形成的有關夢的概念,奠定了古羅馬人對夢的評價基礎。[1]古羅馬人深信,夢與他們信奉的超自然現象有關,能夠傳遞神的旨意。對於夢者而言,夢還有著特別的含義,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預示未來。由於夢境離奇古怪,變幻莫測,因此很難對其形成統一的定義,也難以根據其價值和可信性進行分類。古代哲學家對夢的評價,自然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當時占卜術的盛行。 亞里士多德曾在兩部著作中提及夢。他認為,夢屬於心理學範疇,並非神諭,也非神賜之物。其源於「惡魔」,本質是「魔」而非神。也就是說,夢不是超自然現象的反映,而是遵循人類的精神法則。當然,人類的精神與所謂神明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由於人在做夢時處於熟睡狀態,因此夢被定義為人在熟睡狀態中所產生的心理意識活動。亞里士多德了解夢某些階段的特徵。例如,他認為,夢境能夠將熟睡狀態中細微的感覺轉化為強烈的感覺(「當一個熟睡中的人身體某部位輕微發熱時,他會夢見自己在火中行走,灼熱難耐。」)。因此,日常生活中一些未被發現的早期病變,能夠在夢中表現出來,並作為初次病症反映給醫生。[2] 正如前文所述,在亞里士多德以前的學者並沒有把夢視為做夢時的心理產物,而是看作神賜的力量。回顧歷史,我們發現,在古代無論哪一時期,對於夢的解釋始終存在著兩種截然相反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夢是真實、有價值的,能夠為夢者指引人生,預示未來;另一種觀點則認為,夢是空洞、毫無價值的,終將貽誤人生,甚至引導夢者走向毀滅。 格魯佩在談及夢的分類時,引用了麥克羅比烏斯和阿爾特米多魯斯的觀點[3]:「夢分為兩類:一類夢只受現在或過去影響,與未來無重要聯繫。其中包括失眠症,即直接再現一個既定概念或其對立面,比如餓和飽。也包括幻覺,即幻想式地擴大某一既定概念,比如噩夢;另一類夢可決定未來,具體包括: 1. 在夢裡接受預言(神諭); 2. 預見未來之事(夢幻); 3. 需要解析的有象徵意義的夢(如夢兆)。 這一理論延續了數百年。」 與夢的各種不同評價緊密相關的問題便是「夢的解析」。人類始終希望從夢裡得到重要的線索,但並非所有夢都易於解析。那些晦澀難懂的夢,也許正預示了重要的信息。因此,人們不懈努力,試圖用容易理解、具有意義的內容,來解釋那些晦澀難懂的夢境。在古代晚期,達爾狄斯的阿爾特米多魯斯被認為是析夢的權威,其大量著作填補了析夢領域的空白。[4]當然,古人關於夢的史前觀點是與當時的宇宙觀相一致的,即膜拜僅存於精神層面的外來體。這種膜拜在很大程度上源自清晨初醒時,留於夢者腦海的夢境殘畫面。夢境與其他心理現象不同,它仿佛來自另一個世界。但如果你認為,夢源於超自然這一學說甚至在現代都缺乏追隨者,那你就錯了。我們遠離的那些忠於神秘現象的虔誠信徒們,他們始終死守著一度占據主流地位的超自然理論余星不放,直到點點余星被科學的真理徹底撲滅。不難發現,這些奇人異士在其他許多方面並無奇思異想。一直以來,他們不過是因為夢境的不可思議,從而信奉超人類精神力量的存在和作用(參見哈夫納的觀點)。而那些對夢境內涵予以肯定的哲學流派——例如謝林學派——則很明顯是古代盛行的夢神性論的殘餘。對於一些思想家而言,有關夢預言能力的討論從未停止過。這是因為目前持科學態度的思想家們,強烈堅持要摒棄封建迷信,但心理學理論又不足以解釋搜集而得的所有夢的材料。 很難將科學界長期以來對夢的研究史做一個完整有力的介紹,因為種種研究雖然在某些層面上具有價值,但對於未來的研究方向卻沒有一個清晰的指引。迄今為止,並沒有哪種權威理論能夠真正為日後的研究奠定堅實基礎,每一位新的研究者都得從頭開始。若要我將該領域所有學者的理念按時間先後順序羅列清楚,恐怕我也無法對學界的研究現狀做一個完整清晰的描述。因此我在研究時,將以自己而非其他學者的理論為基礎,只引用他人著作中關於夢的材料。 有關夢的文獻散見各處,有的還存在於其他學科的著作中,因此我無法做到無一遺漏,懇求讀者諒解。若覺得書中所有涉及基本事實或重要觀點的材料都齊全,就暫且笑納吧。 近來,許多學者傾向於將夢與睡眠問題結合起來研究,通常還會涉及心理病理學這類問題,以及幻覺、幻想等夢類現象。而最近的某些著作傾向於將夢作為一個特別學科獨立出來進行研究。這種轉變讓我愈加覺得,對於夢這一晦澀模糊的課題,只有通過一系列詳盡的研究,才能取得清晰一致的結論。而這種在性質上以心理學為主的詳盡研究,正是本書下面章節所要闡明的內容。但我不會涉及睡眠問題,因為人的精神官能中某些功能的變化雖然也與睡眠狀態有關,但睡眠實屬生理學範疇。 上述對於夢這一現象的科學探討,為我們展開了下列問題。這些問題在一定程度上,相互關聯、交織重疊。 一、夢裡夢外間的聯繫 剛從睡夢中醒來的人常常會天真地認為,就算夢不是來自另一個世界,也是把人帶到了另一個世界。我們該感謝老生理學家布達赫細緻而敏銳的描述。他有這麼一段話被廣為引用:「日常生活中有快樂的事,也有痛苦的事,但無論痛苦快樂,都不會在夢裡重現。相反,夢讓我們超脫於現實。甚至當我們一直為某事心煩,當我們的內心被悲痛吞噬,或是當我們為了解決某個難題而心力交瘁時,夢的內容也完全與這一切無關,或者只體現其中的個別元素,又或者只將現實象徵化,僅僅反映當時的主要情緒。」J.H.費希特也對這種「補充型夢」做過類似的闡釋,將其稱為心靈治療的秘密良劑。L.斯頓培爾在其享有盛譽的著作《論夢的性質和起源》一書中,也表達了同樣的觀點:「夢境背離於清醒意識下的世界」,「在夢裡,幾乎所有清醒意識下有條理的事件和正常行為的記憶都不復存在」,「在夢裡,心靈與日常生活中的所有事件幾乎完全隔絕。」 但絕大多數研究夢的學者都對此持相反觀點。哈夫納認為:「首先,夢是清醒生活的延續。夢通常與剛呈現的意識緊密相聯。仔細觀察便可發現,夢境與夢者頭一天的經歷有關。」韋安特則直接駁斥布達赫的觀點。他認為:「我們通過觀察可以發現,大多數的夢實際上把我們直接帶回到了日常生活中,而不是讓我們脫離日常生活。」莫里用一句精闢的格言表達了這一觀點:「Nous revons de ce que nous avons vu,dit,desire,ou fait.」[5]傑森在其於1855年問世的《論心理學》中表述得更為明確:「夢的內容或多或少取決於夢者的獨特個性、年齡、性別、生活狀態、學歷、生活習性以及過往的人生經歷。」 哲學家J.G.E.馬斯對於這一問題的態度最為明確:「事實證明,我們最常夢見的是我們寄予最大熱情的事。這說明,我們的情感影響著該時期的夢。雄心壯志的人會夢見自己摘取桂冠(可能只是想像),或是為奪冠而努力;戀愛中的人會夢見自己對愛人最熱切的渴望……所有隱藏於心底的肉慾渴望或是厭惡之情一旦被喚醒,都可能與其他相關的想法一起出現於夢中,或是融入當前的夢中。」[6] 夢以日常生活為基礎。在古代也同樣有這種觀點。下面,我將引述拉德斯托克的例證:「波斯帝國國王薛西斯在出征對抗希臘人之前,眾臣勸諫,但他反覆在夢中接受到出征的指引。當地一位年老的析夢智者阿爾塔巴努斯中肯地說,這實際上是日有所思、夜有所夢。」 在盧克萊修的教誨詩《物性論》(Ⅳ,962)中,有下面的文段: 「Et quo quisque fere studio devinctus adhaeret,aut quibus in rebus multum sumus ante morati atque in ea ratione fuit contenta magis mens,in somnis eadem plerumque videmur obire; causidici causas agere et componere leges,induperatores pugnare ac proelia obire,…… etc.,etc.」[7]西賽羅(《預言》,II. LXVII)表述的觀點與幾個世紀後莫里的觀點如出一轍:「Maximeque『reliquiae』rerum earum moventur in animis et agitantur,de quibus vigilantes aut cogitavimus aut egimus.」[8] 以上關於夢裡夢外間聯繫的兩個相互矛盾的觀點,確實難以調和。在此,我將引用F.W.希爾德布朗特(1875)的觀點進行說明。他認為從總體上來說,夢的特徵只能描述為「匯成種種矛盾的一系列對比」。第一組對比是:一方面,夢完全隔絕於現實生活之外;另一方面,夢又與現實相互依存交織。夢與清醒時的現實體驗完全隔絕,可以說是處於真空狀態,與現實間有著不可逾越的鴻溝。夢將我們從現實中脫離出來,抹去關於現實的一切記憶,使我們置身於一個完全不一樣的世界中。希爾德布朗特表示,當你熟睡以後,整個生命體連同其存在的形式,都一併消失在「隱形的暗道門」里。在夢裡,你可以遠航至聖·海倫娜島,與島上的囚犯拿破崙來一筆摩澤爾葡萄酒交易。你將受到這位前國王最熱情的款待。但夢醒後,當一切有趣的情景幻滅時,你也許會大失所望。現在,我們來對比一下夢境與現實:現實中的你從未賣過酒,也沒想過要成為酒商;你從未試過遠航,就算遠航也絕不可能選擇聖·海倫娜島;你並不同情拿破崙,相反,對他還有強烈的民族仇恨感。最重要的一點是,拿破崙死於聖·海倫娜島時,你還沒有出生。可以說,拿破崙與你沒有一丁點兒聯繫。因此,夢境就像是橫亘於前後兩個相關聯時空之間的異度空間。 「儘管上述種種對比言之鑿鑿,」希爾德布朗特表示,「但我認為,夢境與現實在相互隔絕的同時,又存在著最緊密的聯繫。」我們甚至可以說,無論夢境賜予我們什麼,夢中的場景其實都取材於現實生活,是我們體驗現實生活而得的心理感受。無論夢境看起來多麼令人匪夷所思,其實所有的一切都離不開現實世界。那些讓人拍案叫絕或是荒誕不羈的場景,往往都源於我們目睹的現實世界,或是早已在我們腦海中獨占一隅的畫面。也就是說,夢一定來自我們對現實世界客觀或是主觀上的體驗。 二、夢之素材——夢中的記憶 構成夢境的素材或多或少都來源於現實經歷,這些經歷於夢中重現或是被憶起。至少這一點已是不爭的事實。但如果你認為輕易便能從夢與現實的對比中看出二者間的聯繫,那你就錯了。相反,這種聯繫難以察覺。許多夢例可能長期都得不到合理的解釋,原因是夢中的記憶往往離奇怪誕,雖然常被研究,但迄今依舊難以得到解釋,值得我們對其進行深入研究。 首先,我們在睡醒以後,往往覺得夢中的情景並沒有在現實中出現過。有時明明對夢中的某個場景記得非常清楚,卻不確定自己是否真的經歷過,或想不起其出現的具體時間。夢者因而常常懷疑夢的來源,甚至開始相信夢有種特殊的能力。直到許久後,一個新的場景勾起腦海中這段失落的記憶時,夢的來源才被揭示出來。因此,我們不得不承認,一些在現實生活中被遺忘的記憶,能在夢中被尋回。[9] 德爾貝夫就做過這樣一個特別的夢:他曾夢見家中的庭院內鋪滿了皚皚的白雪。雪地里埋著兩隻半僵的小蜥蜴。他非常喜歡小動物,於是把它們撿了起來,用手捂著,給它們溫暖。然後把兩個小傢伙放回牆上的小穴里,還給它們摘了些長在牆上的小蕨類葉子。在夢裡,他知道小傢伙喜歡這種葉子,還知道小蕨類的名字叫「Asplenium ruta muralis」。夢繼續前進,在經過了其他一些場景後,又回到了蜥蜴這裡。令他吃驚的是,這時,又來了兩隻小蜥蜴,正撲向剩下的葉子。他環顧四周,竟看見第五隻、第六隻蜥蜴爬向牆上的小穴。最後,整條路都布滿了蜥蜴。蜥蜴大軍朝同一個方向前進著。 德爾貝夫認識的拉丁文植物名並不多,更不知道何謂「Asplenium」。最令他吃驚的是,現實中竟然真的有這種植物,學名叫作「Asplenium ruta muraria」,與夢裡出現的幾乎完全一樣。這種巧合令人難以置信。但他始終想不明白,自己究竟是在什麼地方學得「Asplenium」這個名字的。 德爾貝夫是在1862年做的這個夢。十六年後,這位哲學家在他一位朋友的家裡,看到了一小本植物標本集,像是瑞士許多地方都有銷售的那種遊客紀念品。回憶突然湧上了心頭:他打開標本集,發現夢中出現過的那株Asplenium赫然在目,下面還有一個手寫的拉丁文植物名。他認得那是自己的筆跡。於是,一切便有跡可循了:1860年,也就是在他做這個夢的兩年前,他朋友的姐姐蜜月旅行時,順道造訪了他家。當時,她就帶著這本標本集,打算送給自己的弟弟做禮物。德爾貝夫還在一位植物學家的口授下,不厭其煩地給每一種植物標上了拉丁文名字。 這一意外的發現賦予了這個夢獨特的價值,也激起了德爾貝夫繼續為夢中其他片段尋找失落源頭的熱情。1877年的一天,他突然翻到一期舊畫刊,其中一幅拍攝整支蜥蜴隊伍的圖片,正是他1862年夢見的畫面。這本畫刊出版於1861年,德爾貝夫記得,自這本畫刊出版首期起,他就一直訂閱。 夢可隨意喚醒在清醒意識下無法憶及的片段,這一特性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因此,我開始關注其他可增強記憶的夢。莫里說,有一段時間,他的腦海里每天都縈繞著「Mussidan」這個詞。他只知道這是一個法國城市的名字,僅此而已。一天夜裡,他夢見自己在和某人談話。那個人說,她來自Mussidan。莫里問她:「Mussidan在哪兒?」她回答說:「Mussidan是多爾多涅省的一個主要城市。」醒來後,莫里對這一說法將信將疑。於是查找了地名詞典,結果發現真的是這樣。這個夢例證實了,夢者在夢裡比夢外具有更多的知識,但無法尋得這些知識被遺忘的源頭。 傑森記錄了一個類似的夢例,時間更為久遠。「我們這裡要說的是老斯卡利格爾的夢。當時,斯卡利格爾寫了一首讚頌維羅納一位名人的詩。夜裡,他夢見了一個叫作布魯洛勒斯的男子,抱怨說那首詩漏了自己的名字。斯卡利格爾怎麼也想不起有這麼個人,但還是馬上補了幾節詩表達自己的敬意。後來,他的兒子發現,歷史上確實存在布魯洛勒斯這個人,他曾是維羅納名噪一時的評論家。」 如第一個夢例中記載的那樣,這類增強記憶的夢能夠喚醒已被塵封的記憶,非常特別。聖·丹尼斯的赫維侯爵也曾做過類似的夢:[10]「我曾夢見一位年輕的金髮美女在與我妹妹閒聊,正給她看一幅刺繡。我覺得這位姑娘很面熟,好像見過許多次了。醒來後,她的面容在我腦海中依舊生動,但我完全想不起來她是誰。接著,我又睡著了。夢仍在繼續,還是剛才那個畫面。這一次,我走上前與金髮美女交談,問她我們以前是不是在哪兒見過。『當然見過,』她回答道,『你忘記波尼克海灘了嗎?』這時,我醒了,想起來確實在那兒見過這張美麗的面孔,甚至連當時的細節也都想起來了。」 赫維[11]還記錄了另外一個故事。一位與他相熟的音樂家曾在夢裡聽到一首陌生的曲子。許多年以後,他竟在一本舊曲集裡發現了這首樂曲。但始終想不起來,自己以前是否真的見過它。 邁爾斯在《心靈研究會記錄匯編》中收錄了這類增強記憶的夢例,但我無緣得到這些材料。我認為,每一位致力於研究夢的人都觀察過這麼一個常見的現象:人在清醒意識下無意識記錄的畫面或者獲取的知識,都會於夢中重現。在對神經質患者的研究分析(以後會慢慢介紹)中,我發現,患者在夢裡對一些引語、惡俗語非常熟悉,並且運用自如,但一回到現實生活中,就忘得一乾二淨。我一周總要解釋許多次,讓他們相信自己曾在夢裡用過這些語句。下面引述一個增強記憶的純粹夢例。在這個夢例中,我們能清楚地看到,這些僅存在於夢中的知識究竟源於何處。 我的一位患者做了一個非常長的夢。在經過一堆雜七雜八的畫面後,他夢見自己在一間咖啡館裡點了kontuszowka。醒來後,他問我kontuszowka是什麼,他從未聽說過這個名字。我告訴他,kontuszowka是一種波蘭烈酒,常常可在廣告裡看到。他不可能在夢中憑空捏造出這個名字。一開始,他並不相信我說的話。但幾天後,夢中的場景出現在他眼前:街角一間餐館的廣告牌上就寫著kontuszowka。這幾個月來,他至少每天經過那裡兩次。 我從自己的夢例中發現,揭示夢中元素的來源,很大程度上出於偶然。幾年前,在我還沒開始考慮寫這本書的時候,一座簡樸的教堂鐘樓影像常常在腦海中浮現,但我怎麼都想不起來在哪兒見過它。後來,我突然認出來了,並且非常肯定,我是在從薩爾茨堡到賴興哈爾間的小站上見過它。我第一次經過那條路線是1886年,而這個夢發生在90年代末。幾年後,當我開始潛心研究夢的時候,又不斷夢見一個特別的地方,令我備受困擾。在夢裡,我看見在自己的某個方向,應該是左側,有一片暗區,許多奇形怪狀的砂岩雕像佇立在那兒。我隱約記得,這是個啤酒窖的入口,但不大確定。我不明白畫面的含義,也不知道究竟在哪兒見過它。1907年,我正好前往帕多亞,這個自我第一次來就一直帶著遺憾的地方。1895年我第一次來到這座美麗的大學城,卻沒能看到聖母大教堂中喬托的壁畫,因而倍感失望:記得當時我正前往教堂,走到半路時,聽說當天教堂不對外開放,於是又中途折返。十二年後,我第二次來到帕多亞。我想,必須彌補當年的遺憾。因此,我到達後的第一件事,就是直奔教堂。在前往教堂的那條路上,到了大約當年折返的地點,我竟在路的左側發現了夢中那處佇立著砂岩雕像的地方。那裡實際上是一個餐館花園的入口。 清醒意識下未被喚醒或利用,而在夢中重現的記憶素材,其來源之一可追溯至童年的記憶。下面我僅引證幾個作家的夢例,以證實這一觀點: 希爾德布朗特:「有一點我們已經明確,即夢具有一種超強的重現力,能將兒時遙遠的,甚至早已忘卻的記憶喚醒。」 斯頓培爾:「當我們看到,夢將塵封於心底、已被逐年堆積的新記憶所湮沒的兒時片段一點一點地拉出來,那些有關故人、故地、舊事的畫面依然完好、一如最初時,析夢的工作則變得更為有趣了。但這類夢不僅僅重現那些令人難忘,或者具有高度心理價值的體驗。相反,夢中記憶所涉及的兒時經歷、人、事、場所,可能既不生動難忘也無任何心理價值。或者本來具有這些特質,但早已消逝了。因而在最初的記憶被揭開以前,這些場景無論在夢中或是現實中,都令人感到陌生奇特。」 沃爾克特:「我們應該特別注意兒時的記憶是如何進入夢中的。那些早已被遺忘,對我們而言早已不再重要的記憶,都被夢一一喚醒。由於夢能重現兒時的畫面,而眾所周知,大多畫面隨著時光的消逝,都已變得模糊不清,因此就出現了有趣的『增強記憶』的夢。」 下面我再舉幾個例子。 莫里憶起小時候,經常從居住地摩埃鎮跑到鄰鎮特里波特玩,因為他父親在那兒督造橋。成年後的一天夜裡,他夢見自己又回到了特里波特鎮,在兒時那條熟悉的街道上玩耍。這時,一位身穿制服的男人走近他。莫里問他叫什麼名字,男人自我介紹說叫C,是個守橋人。莫里醒後,對此半信半疑,於是詢問一位自幼就陪在他身旁的老傭人,是否記得有個叫C的男人。「當然記得,」老用人說,「他過去是個守橋人,守的就是你爸爸督造的那座橋。」 莫里還記錄了另一個夢例,同樣有力地證明了童年回憶確實融入了我們的夢中。F先生小時候住在蒙特爾布里森,離家二十五年後,他決定重返故里看望家人和朋友。在起程前的那天夜裡,他夢見自己回到了家鄉。在離城不遠處,他遇見一位素不相識的男人。男人說自己叫M,是他父親的朋友。F記得小時候確實認識一位叫M的先生。醒來後,卻怎麼也想不起來M先生的樣貌。幾天後,他回到蒙特爾布里森,見到了夢中那個地方。在做夢以前,他並不認識那個地方。在那裡,他遇見了一個人,並且一下子就認出了是夢中的M先生。只是眼前的M先生要比夢中那位年老許多。 我再說說自己的一個夢例。這個夢所回憶的影像不是單一的,而是雙重影像的混合體。在夢裡,我看見一個男人,知道他是我家鄉的一位醫生。但他的樣子模糊不清,與我一位中學老師的臉重疊在一起。記得我畢業後,還遇見過那位老師許多次。醒來後,我怎麼也想不明白,這兩個人之間到底有什麼聯繫。在問了母親有關那位醫生的情況後,我終於明白了。他只有一隻眼睛,而我的中學老師也一樣。三十八年來,我在現實生活中從未見過他,也就下巴那條疤痕算是和他的職業有點聯繫。 許多學者認為,大多數的夢源自最近的生活經歷。這一論點似乎是要平衡那些過分強調兒時經歷對夢的影響的觀點。羅伯特甚至宣稱,普通的夢一般只反映我們最近幾天的生活經歷。他認為,陳舊的記憶會漸漸落下帷幕,最新的片段則被推向台前。這確實說得很對,我通過分析自己的夢例證實了這一觀點。美國作家納爾遜認為,夢中頻頻出現的場景通常源於頭兩天,或頭三天的經歷。而做夢當天的經歷似乎由於時間過近,影像過於清晰,因而無法立即在夢中呈現。 許多不願承認夢裡夢外間存在緊密聯繫的學者,也都驚訝地發現,當某種強烈的情感占據腦海時,相關的影像並不會馬上在夢裡呈現。只有當夢者在一定程度上擺脫了這種情緒後,影像才出現。因此,一般來說,當親人離世後,夢者仍然陷於巨大的悲痛中,因而並不會馬上夢見逝去的親人(德拉格)。但赫拉姆小姐在最新的研究中卻收集了有關這方面的反例。她認為,關於這一問題,存在著心理個別性差異。 夢中記憶的第三個特徵最特別,也最難理解,即對再現素材的選擇。夢用以再現的素材,和清醒意識時不一樣,不僅限於值得回憶的事,還包括了那些最無關緊要、最不值得回憶的小細節。下面我引用幾位學者的話,他們對此現象都表現出強烈的驚奇。 希爾德布朗特:「最特別的是,夢並不會選擇那極為重要的、難以觸及的素材,也不會選擇頭天經歷的具有強烈情感和意願的事。而會選擇一些無關重要的體驗,一些最近發生的,或很久以前經歷過的無謂瑣事。家中親人過世的噩耗令人痛不欲生,深夜難以入睡。但在夢中,卻完全沒有反映。直到醒來的一刻,才又悲從中來。相反,一個前額長疣子的過路人,自其擦身而過以後,我們便再沒有想起過,竟會出現於夢中。」 斯頓培爾:「我們通過分析夢例發現,夢的素材雖然是來自頭天或前天的體驗,卻都是發生後立即被遺忘的、毫無價值的瑣事。像是無意中聽來的談話,別人某個不經意的動作,或是對某人、某事一閃而過的想法以及我們讀過的零星文段,等等。」 赫夫洛克·埃利斯:「我們在清醒意識下最深沉的情感、日思夜想的問題,不會立即出現在夢裡。即便夢見了剛剛發生的事,也都是些最不起眼、剛一出現即被遺忘的生活瑣事。而睡得越沉,心底的畫面也就越容易被喚醒。」 關於夢的記憶特性這一問題,賓茲對於自己曾經支持的觀點提出了新的疑問:「普通的夢都存在以下幾個類似的問題:為什麼我們不會夢見頭天的記憶,而是毫無徵兆地夢見更為久遠,甚至早已忘卻的記憶?為何在夢中重現的總是毫無意義的瑣碎記憶,而受到最強烈衝擊的那部分記憶細胞卻始終沉寂、麻木,直到其於清醒意識下受到新的衝擊時,才會復甦?」 很明顯,夢尤其偏愛日常生活中那些因無關緊要而易被忽略的小細節,這也往往令我們忽略了夢對於現實世界的依賴。或者說,很難通過個別夢例來佐證這種依賴。惠頓·卡爾金斯小姐通過研究分析自己和身邊朋友的夢例後發現,11%的夢都與夢外生活無明顯聯繫。但希爾德布朗特則認為,只要投入足夠多的時間和精力追蹤夢的來源,那麼所有的夢最終都能得到解釋。這一觀點顯然是正確的。當然,他也把這項研究稱為「最乏味、最吃力不討好的工作」。這會讓我們不停地從遙遠塵封的記憶寶庫中,探索出毫無價值的瑣事,並喚醒那些早已沉睡的記憶,讓我們不斷想起種種剛一發生即被拋諸腦後的小事。這位極具洞察力的學者覺得,該項研究毫無前景,並就此止步。對此,我深感遺憾。因為他本可一舉解開夢之謎團,在析夢的道路上揚帆遠航。 對於任意一種記憶理論而言,夢的記憶功能無疑都具有最重要的意義。它使我們懂得,「心裡所擁有的畫面不可能完全遺落」。或如德爾貝夫所言,「toute impression,meme la plus insignificante,laisse une trace inalterable,indifiniment susceptible de reparaitre au jour」。[12]從其他許多精神病理現象中,也可得出這一結論。讓我們姑且記住夢的這種非凡記憶力吧。後文將提及一些夢的理論,即用我們所遺忘的部分記憶,來解析夢的荒謬性和無序性。從這些理論中,我們將愈加強烈地意識到其矛盾性。 我們可將夢歸屬為一種記憶,或將其視為具象的再現,甚至夜裡也不休止。這便是夢的最終目的。此理論與皮爾澤的理論相同。他認為,做夢的時間與夢的內容之間有既定的聯繫。在深度睡眠期,夢會重現屬於遙遠過去的記憶;破曉時分所做的夢,則是近期記憶的再現。但由於夢處理待憶素材的方式不同,因此這一理論從一開始便不成立。斯頓培爾正確地指出了同一段經歷不可能在夢中重複出現。確實,當夢朝著某一方向開始以後,接下來的線索很可能就此中斷,畫面不再繼續,而以其他形式繼續,或被一些全新的畫面所替代。夢只做片段式的重現,這是目前夢理論所依據的準則。但仍然存在例外,某些情節會完整地再現於夢中,與我們最初經歷時一樣。德爾貝夫記錄了他一位同事的夢例。在夢中,重現了他奇蹟般逃過一場驚險車禍的經歷,所有細節都與現實中經歷的完全一致。科林小姐提及的兩個夢,也是完全再現了頭天的經歷。在後面的章節中,我也會描述自己的一個夢例,夢中分毫無差地重現了我兒時的經歷。[13] 三、夢的刺激與來源 常言道:「夢來自腸胃。」這句俗語很好地解釋了何謂夢的刺激與來源。其道出了一個觀點,即夢是睡眠受到外界干擾的產物。我們在睡眠中若沒受到干擾,就不做夢。夢是對干擾的反抗。 在有關夢的文獻中,關於其刺激因素的討論占了很大比重。但顯然,只有當夢成為生物學研究對象後,這一問題才會表現出來。古人視夢為神賜之物,因而無須探尋其刺激因素。對於他們而言,夢源自神諭或魔力。夢的內容是當時人類在其特有知識和意圖下的產物。然而,當夢被納入科學範疇後,立即就出現了一個疑問:夢的刺激因素是單一的,還是多重的?這一疑問引起了人們進一步的思考:夢的解釋究竟屬心理學範疇,還是生理學範疇?多數學者認為,在睡眠中因受到干擾而產生的夢,其誘因是多樣的。生理及心理的刺激都可能成為夢的刺激因素。而在夢的各種刺激因素中,哪些因素更為重要,以及如何根據各因素的重要性進行排序,學界存在著較大的分歧。 一般來說,夢的刺激因素可歸結為以下四種(也可作為夢自身的分類): (1)外在(客觀)感官刺激; (2)內在(主觀)感官刺激; (3)內在(器官)生理刺激; (4)純心理刺激。 1. 外在感官刺激 哲學家斯頓培爾關於夢的著作,一次又一次地成為我們析夢之路上的明燈。其兒子小斯頓培爾出版了一本對一般感覺缺失症患者以及部分高級感官麻痹症患者的著名觀測記錄。小斯頓培爾通過觀測發現,當連接外界僅有的感官通道被關閉時,患者便會沉沉睡去。而在我們即將入睡時,同樣會努力創造出與此相似的狀態:緊閉眼睛這一最重要的感官通道,然後儘可能使其他感官免受外部的刺激。如果外部刺激已經存在,則盡力免受其變化所帶來的影響。即便這一切努力不能盡善,我們也會漸漸入睡。我們無法將感覺器官完全隔絕,也無法完全去除其自身的興奮性。因此,一旦外部的刺激變得更為強烈,我們就會立即驚醒。這一事實說明,「即便在睡眠中,我們的思想仍然與外界保持聯繫」。熟睡中所接受到的感官刺激很容易成為夢的來源。 這類感官刺激大量存在著:從適於睡眠或偶爾適於睡眠的必然刺激,到會令人驚醒的偶然刺激。例如一道射向雙眼的強光,突然傳來的噪聲以及刺鼻的異味。我們熟睡時,一些無意識的小動作可能會讓身體的某個部位暴露在外,因而感覺到寒冷;換個睡姿,可能會產生被壓迫或被碰觸的感覺;夜裡被蚊蟲叮咬時,可能同時刺激著身體的多個感官。研究人員在對一系列夢例進行分析後發現,感官刺激與部分夢境內容竟高度一致,因而可以將這些外部刺激視為夢的來源。 下面我將引述幾個傑森收集到的夢例。這類夢或多或少都源於偶然的客觀感官刺激。我們聽到的每一種模糊的聲音,都會引起相應的夢境:雷鳴讓我們置身戰場,雞啼在夢中會變成恐怖的尖叫,「嘎吱嘎吱」的開門聲讓我們夢見盜賊入屋。夜裡,如果毯子滑落到地上,我們會夢見自己裸身走進水裡,或墜入水裡;斜躺在床上,雙腳伸出床外,會夢見自己站在懸崖邊,或墜入深淵;頭偶爾滑到枕下,會夢見自己頭頂懸著大岩石,眼看要被砸個粉碎;體內的精液若積得太多,則會引起色情之夢;身體某處疼痛,會夢見自己被虐待、惡意攻擊或負傷。 梅爾(哈德,1758,33頁)曾夢見自己被幾個男人摔在了地上,大腳趾和第二趾間插了一根木楔。他驚醒後發現,自己的兩個腳趾間夾了根稻草。根據亨寧斯的記載(魏瑪,1748,258頁),梅爾還記錄過:「如果睡衣太緊勒著脖子,會夢見自己被施以絞刑。霍夫包爾年輕時,有一次夢見自己從一面很高的牆上摔了下來。他醒來後發現,原來床架垮了,自己真的摔到了地上。格雷戈里有一次在腳上放了個熱水瓶子,睡著後夢見自己登上了埃特納火山,在山頂被地面燙得夠嗆。有這麼一個人,頭上被燙起水皰後,夢見自己被一群印第安人剝頭皮。還有一個人,由於身上的衣服不大幹,於是夢見自己被人拽著拖過一條小溪。一位痛風的患者會夢見自己正接受審訊,被嚴刑逼供、受盡折磨(麥克尼什)。」 若對夢者施以系統的官能刺激,並產生與這些刺激相對應的夢,那麼就可以證實,夢的刺激與夢內容之間具有相似性。麥克尼什表示,基隆·德·布沙連格斯已進行過這一實驗:「夜裡,他讓膝蓋外露,於是夢見自己坐郵政車外出。他指出,在這個夢裡,夢者能夠清楚地感受到,在夜晚的車上,自己的膝蓋有多冷。而在另一個實驗裡,他讓自己的後腦勺外露,於是夢見自己參加一個露天的宗教儀式。在他居住的國家裡,人們除了參加露天宗教儀式以外,平時都習慣把頭遮蓋起來。」 莫里對由自己引發的夢進行了新的觀測(其他許多實驗都沒有成功)。 1. 用羽毛輕拂嘴唇和鼻尖——夢見正承受最痛苦的折磨。例如,臉上敷了一層瀝青膜,然後連臉皮一起被撕掉。 2. 聽鉗子磨剪刀的聲音——在夢裡,聽見了鈴聲,接著是人群的騷動聲。夢者被帶回到1848年的革命歲月。 3. 聞古龍水的香味——夢見自己在開羅約翰·瑪麗·法琳娜的店裡,接著出現了許多奇幻的歷程。但睡醒後,什麼都想不起來了。 4. 輕捏脖子——夢見自己起了水皰,還想起了兒時給自己治病的那位醫生。 5. 熱鐵靠近臉部——夢見司爐[14]闖進屋裡,強迫居民把雙腳插入火盆中,搶劫錢財。接著阿布朗特公爵夫人走進屋裡,而自己是她的秘書。 6. 滴一滴水到前額上——夢見自己在義大利,正大汗淋漓地喝著奧維托白酒。 7. 燭光透過一張紅紙照在臉上——夢見天氣悶熱、雷聲轟鳴,接著是一場自己曾在英吉利海峽見過的風暴。 赫維、韋安特及其他許多學者都曾做過自行引發夢境的實驗。 許多學者都注意到夢的這一驚人能力,即把外界突如其來的影響融入其內在的結構中,並逐漸產生一種災難性的結局(希爾德布朗特)。「在少年時代,」希爾德布朗特記載,「我有時會把鬧鐘設在早上某個特定的時間鬧鈴。鬧鈴聲無數次進入我的夢裡。夢很長很長,和鈴聲有聯繫,仿佛專為鈴聲而設。伴隨著鈴聲,夢出現一個適宜且合乎邏輯的高潮,並最終走向一個預定的結局。」 在此,我引述三個這類鬧鐘的夢,分別來自不同的刺激源。 沃爾克特記載:「一位作曲家曾夢見自己在課堂上,正向他的學生講解著什麼。講完後,他問其中一個男孩:『你聽懂了嗎?』男孩大叫著說:『Oh,ja』(『哦—是—的!』)!他聽了後很氣憤,斥責男孩不應該大聲叫嚷。但這時,全班都在大叫『Orja』(『哦——』)!接著大叫『Eurjo』(『啊——』)。最後是『Feuerjo』(『失火啦,救火啊』)。這時,他醒了,聽見街上傳來火警聲。」 加尼爾引述拉德斯托克的記載:拿破崙一世有一次在馬車裡睡著後,被一陣爆破聲驚醒。他跳起來大叫:「我們遭暗算啦!」當時,爆破聲把他帶回到了澳大利亞戰場。他夢見自己正橫渡塔格里蒙托河。 莫里曾做過一個有名的夢:當時,莫里臥病在床,他的母親守在床邊。莫里夢見自己回到了法國大革命時期那段恐怖的歲月。他目睹了一些可怕的殺戮場面,然後被帶上法庭。在法庭上,他見到了羅伯斯比爾、馬拉、富奇丁維勒,以及那段時期里所有的悲劇英雄。莫里得為自己辯護。在經過一些模模糊糊的場景後,他夢見自己被處以死刑:他在人群的簇擁下,被帶到了行刑地點。走上斷頭台後,被劊子手綁在了斷頭砧板上。砧板翹起,鍘刀落下。他感覺到自己屍首分離,在驚恐中醒來。他醒來後發現,床頭板掉了下來,正好打在他的頸部,與夢中鍘刀所落的位置一樣。 這個夢使格洛雷因與埃格爾在《哲學雜誌》上演了一場有趣的爭論:夢者能否以及如何從感知外界刺激到醒來這短暫的瞬間,將如此大量的夢境匯聚到一起? 從上述夢例可以看出,在所有夢源中,客觀刺激源是最穩定的,也是外行人唯一能夠了解的。一位受過教育但對夢領域了解不多的人,當被問及夢的起源時,他必定會列舉那些被解釋為源於可認知的客觀刺激的夢例。但科學並不會就此止步。我們通過進一步的研究觀測發現,在夢中,影響夢境的刺激源並非以其真實的形式出現,而是由某種相關的意象取代。莫里認為,刺激源與夢境間「une affinite quelconque mais qui n'est pas unique et exclusive」。[15]在讀了希爾德布朗特的三個「鬧鐘夢」後,你也許會問為什麼隨意一個刺激源,卻能產生這麼多不同的夢境。而且產生的是這三個,而不是其他別的夢境: 「第一個有關鐘聲的夢:春天一個美好的早晨,我正悠閒地漫步,穿過綠色的草地,一路來到鄰村。在那兒,我看見許多村民穿戴光鮮,臂下夾著一本讚美詩,正趕往教堂。我記得,當天是星期天,教堂馬上要開始做禮拜了。我決定參加,但由於天氣太熱,因此我想,還是待在教堂外的庭院裡,等涼快一些再進去。我正讀著幾篇墓志銘時,看見教堂司事爬上了塔頂,準備敲響上方塔頂的小鍾,禮拜即將開始。小鍾先是一動不動,接著開始搖晃。突然,我聽見鐘聲清脆、響亮地在上空迴蕩。這時,我醒了,發現夢中的鐘聲來自我的鬧鐘。」 「第二個有關鐘聲的夢:一個明朗的冬日,街道鋪了厚厚的積雪,我應約前去滑雪橇。我等了好一陣子,才被告知雪橇就在門邊上,於是準備進雪橇。我穿上了毛皮外套,往雪橇鞋裡塞進了暖腳器,然後坐上座位。但剛要出發,又被耽擱了一陣子。最後,韁繩開始不住地抖動,馬終於跑了起來。雪橇上的鈴鐺使勁晃動著,鈴聲響了起來,演奏著熟悉的樂曲。鈴聲越來越大,突然劃破了輕柔的夢境畫面。我醒過來後,發現又是鬧鐘那刺耳的響聲。」 「第三個有關鐘聲的夢:廚娘捧著一大疊餐碟穿過走道,來到了飯廳。她手上的陶瓷碟子搖搖欲墜,看得我心驚肉跳。『小心!』我大聲喊道,『你別把碟子都打爛了!』得到的自然是『放心吧,我天天這麼捧的』之類的回答。我的目光繼續焦急地追隨著她,緊盯著不放。果然,碟子掉到了門檻上,滾落四處,碎得稀里嘩啦。但我很快發現,這些乒桌球乓的聲音實際上並非碟子打碎的聲音,而是鈴聲。伴隨著陣陣鈴聲,我醒了過來,發現又是那個盡職的鬧鐘。」 對於夢為何會歪曲客觀感官刺激本質這一問題,斯頓培爾和馮特有著相同的看法。他們認為,在睡夢中,內心對於外部刺激的反應是複雜的,並且受幻覺的擾亂。一個感官影像能夠被我們認知,並被我們準確地解析——也就是說,若影像強烈、清晰可辨,並且有充足的時間傳至大腦,那麼其所屬的記憶群就可根據我們早前的經歷,將其劃分為不同的等級。但如果不具備這些條件,我們則無法識別產生影像的客體,從而產生幻覺。「一個人在空曠的原野上行走,放眼望去,覺得遠處隱約有一個物體。他可能首先判斷那是匹馬,再走近些,會覺得那是頭靜止不動的母牛,最後發現,其實是一群人坐在地上。」睡眠時,大腦從外界接受刺激後所產生的影像,就類似這種模糊觀物的情況。當影像產生過多或過少的記憶畫面時,模糊間我們就會出現幻覺,並對畫面產生一定的心理意義。由此,在記憶所有可能的範圍內,會出現相應的畫面,所有相關的聯想、聯繫都被調動起來。再次引用斯頓培爾的話來說,也就是一切皆無定數,任由思想隨意馳騁。 在此,我們面對兩難選擇:一方面,我們承認,事實上無法追蹤夢形成的法則,因而也無須進一步探索,由感官影像所產生的幻覺是否還取決於其他因素;另一方面,我們可以假定,入侵睡眠的客觀感官刺激作為一種夢源,在夢的形成中只起了有限的作用。而其他因素才真正決定了夢喚醒何種記憶影像。在仔細分析了上文詳細引述的莫里實驗後,你們確實可能提出異議,認為莫里的研究只追蹤了夢源中的一個元素,而其他的夢由於內容與此無關,而且過於複雜,因此無法憑藉單一的條件進行解析。也就是說,夢的解析必須與所提及元素相對應。事實上,當我們發現夢中的影像有時候被冠以最離奇、最不著邊際的解釋時,也許會開始懷疑幻覺論以及客觀影像塑造夢的能力。對此,西蒙記錄了一個夢例。在夢裡,他看見幾個巨人[16]坐在飯桌旁,並且清楚地聽見巨人上下頜發出可怕的咔嚓聲,像是在咀嚼食物。醒來以後才知道,原來是馬從窗前奔馳而過時,馬蹄發出的咔嚓聲。在這個夢例中,如果沒有夢者最後的揭曉,那麼對該夢的解釋很可能就是,馬蹄聲把記憶區裡有關《格列佛遊記》的記憶(在巨人國居住的經歷,以及對善良的馬形人的回憶)喚醒。難道記憶區對夢境的選擇不能由客觀刺激源以外的其他因素產生嗎? 2. 內在(主觀)感官刺激 儘管存在許多反對的聲音,但我們還是得承認,客觀的感官刺激作為夢的製造者,其所扮演的角色是不可或缺的。但就其本質及發生頻率而言,這類刺激似乎還不足以解釋所有夢的畫面。這表明,我們應當尋找其他類似的夢源刺激。我不清楚是誰首先提出,應在考慮外在感官刺激的同時,也考慮內在主觀刺激這一觀點。但最近在許多有關夢的病理學原因的討論中,確實或多或少都提到了這一點。「我認為,」馮特說,「清醒意識下我們所熟悉的視覺、聽覺等主觀感覺,都在夢的幻覺中發揮了重要的重用。像是黑暗中看見的一團亮光,耳朵聽到的鈴聲、嗡嗡聲等,尤其是對視網膜的主觀刺激。這解釋了為何夢總是利用大量相似或相同的客體,來矇騙我們的雙眼。因而我們看見眼前展現的,是數不清的小鳥、蝴蝶、五光十色的露珠、花朵,等等。這是在黑暗中,進入我們視覺的光亮塵埃所呈現出的幻象,其所包含的許多小亮點形成了獨立的影像,並嵌入我們的夢中。由於光點具有流動性,因而我們感覺這些影像是活動的。這可能就是夢偏好各種動物影像的原因。由於動物的形體具有多樣性,因而夢能夠充分發揮其主觀的臆想。」 作為夢的來源,主觀感官刺激具有明顯的優勢:它們與客觀刺激不同,完全不受外界事物的影響。可以這麼說,這類夢隨時都可以進行解析。但與客觀刺激相比,其不足之處在於,通過實驗和觀測,能夠確定客觀刺激對夢的引發作用;但要驗證主官刺激對於夢的引發作用,則非常困難,或者說根本無法驗證。要證明主官官能刺激引發夢的能力,最有力的證據即所謂的睡前幻像,約翰·繆勒將其描述為「幻視現象」,即許多人在熟睡以後,常會看見的生動、易變的圖像。這些圖像在人們醒來,睜開雙眼後,依舊能夠在腦海中保留一段時間。莫里經常能看見這種畫面,他在做了系統的研究後發現,幻視現象與夢境有關,或者完全一致。該理論已經得到約翰·繆勒的證實。莫里認為,要產生幻視現象,夢者必須具備一定的心理被動性,處於完全放鬆的狀態,並且全身心投入。一個人無論心情如何,在昏昏欲睡了一段時間後,都會出現幻視。過了一陣子後,可能又會醒過來。這樣反覆多次,直至最終完全熟睡,幻視現象才會終止。莫里認為,如果一個人出現幻視後很快就醒過來,那麼夢中的畫面很可能就是他睡著以前所看見的幻視影像。莫里在一次昏昏欲睡時,看見了一些面部扭曲、毛髮奇特的怪誕影像,在睡著後,影像依舊揮之不去。醒來後他想起,這些影像曾在夢中出現過。另一次,莫里由於節食正餓得發慌,在快睡著的時候,他看見了一個碟子,還有一隻拿著叉的手,正從碟子裡拿吃的。睡著後,他夢見自己坐在擺滿豐盛食物的飯桌旁,還聽到刀叉清脆的撞擊聲。還有一次,莫里在入睡前感覺雙眼又澀又痛,在睡前幻視中,出現了顯微鏡下的小字,他非常努力地逐字辨認。一小時後,他醒過來,記起自己在夢裡費力地看一本翻開的書,書上的字非常小。 不僅存在幻視,還存在幻聽,某些詞語、姓名會出現在睡前幻覺中,而後又出現在夢中,就像歌劇中的序曲一樣。 一位幻視現象的新近研究人員G.特朗布爾·萊德,採用了和約翰·繆勒以及莫里同樣的方法進行研究。通過實驗,他已成功使自己在漸漸入睡2~5分鐘後,突然自我喚醒,但不睜開眼睛。這使得他能夠將逐漸消失的視網膜感覺,與保存在記憶中的夢境進行對比。他表示,每一次實驗都能發現二者間存在著緊密聯繫。可以這麼說,視網膜自主接收的亮點和亮線,成為夢境影像的輪廓。例如,在夢裡,他仔細閱讀面前一行印刷清晰的字,相對應的是視覺感受到與之平行的一行亮點。或者,用他自己的話說,在夢裡清晰可辨的一頁書,醒後隨著視網膜感官的消退,逐漸變成模糊的影像,仿佛透過一張紙上的小洞,看下面書上印刷的字。萊德認為,並非要低估大腦中樞這一核心元素在該現象中的作用,但留在我們記憶中的所有夢境影像,全都是以視網膜刺激這一內在條件為基礎的。這一理論尤其適用於在黑暗的房間裡,剛一入睡就立即做夢的情況。而清晨快醒時所做的夢,則是由室內漸漸亮起的光線刺激雙眼引起的。不斷變化的自發光源刺激視網膜所產生的幻象,正好與我們夢中出現的不穩定影像相對應。如果我們贊同萊德的觀點,就不可能低估主觀刺激源對夢的作用。如我們所知,它是我們夢中可視影像最重要的組成部分。而其他相關的感官,除了聽覺以外,相對而言都不那麼穩定,也沒那麼重要。 3. 內在(器官)感官刺激 如果我們從體內機能組織而非外界追蹤夢源,就會發現,當體內所有器官都處於健康狀態時,我們根本不會感覺到它們的存在。只有當其處於我們稱之為「興奮」或是「疾病」的狀態時,其產生的痛苦感覺才會被我們感知。因此,必須將其與因外界刺激所引起的興奮與疼痛感同等對待。例如,斯頓培爾通過一個我們非常熟悉的例子表明,「睡眠時,心靈對於肉體的感知會比清醒時更深、更廣。心靈被迫接受源自身體各部位及軀體變化刺激所引起的影像,這在清醒時是感覺不到的。」甚至連亞里士多德也認為,夢會讓我們注意到清醒時無法察覺的初期病症(這得多虧夢中出現的影像都被強烈地誇大了。部分醫學專家必然不相信夢的預言性,但就其對疾病的預測而言,至少還是具有一定意義的。)[西蒙及許多早期學者][17]。 古希臘人認為,夢具有神諭的能力,能指引患者獲得康復。患者前往阿波羅或愛斯庫拉皮厄斯神廟進行各種儀式,沐浴淨身、梵香驅邪,調動出亢奮的情緒,然後躺在廟宇里一張祭品公羊皮上。漸漸睡去後,患者會夢見自己正接受治療。當然,在夢中只看見有關治療的最初形式,或是一些象徵性的影像,而後由術士進行解析。 若想進一步了解希臘人有關夢中治療的更多信息,可查閱萊曼、鮑珂萊勒克、赫爾曼、博丁格、瓦特·勞埃德的《磁學和古代催眠術》(倫敦,1877年)以及多林格的《異教和猶太教》。 在當今社會也不乏夢具有診療作用的確鑿例子。下面是蒂茜引述阿蒂古記載的例子(《夢的符號學價值》):一位43歲的婦女,多年來身體都很健康,但最近總做很焦慮的夢。她到醫院檢查後才知道,是心臟病初期。最終,她死於此病。 我們在大量的夢例中發現,內部器官的嚴重錯亂是夢的最明顯誘因。普遍認為,患有心臟病或肺部疾病的人,會頻繁出現焦慮的夢。確實,夢的這一功能已得到許多學者的認可,在此,我也非常樂意再多介紹幾部這方面的文獻:拉德斯托克、斯皮塔、莫里、西蒙、蒂茜的著作。蒂茜甚至認為,不同的患病器官會呈現出各不相同的夢境。心臟病患者的夢通常非常短,夢者在恐懼中驚醒,夢境總是圍繞死亡,充滿恐怖的氛圍。肺病患者會夢見自己窒息、被擠壓或在飛行,他們大都有類似的夢魘。順便提一下,伯納在這方面的實驗已取得成功:他利用嘴和鼻孔在被封閉的狀態下,臉朝下俯臥,從而成功地引發了夢魘。消化功能不良者在夢裡既會出現享用美食的快感,也會有噁心的感覺。最後是性衝動引起的夢,相信大家都很熟悉這一體驗。性夢是「內在器官感官刺激夢」這一理論最有力的證明。 另外,我們在研究了有關夢的文獻後會發現,許多學者(如莫里、韋安特)都是由於自身所患疾病對夢境產生了影響,才投身夢的研究的。 雖然上述事實毋庸置疑,但對於這一夢源的增加,並不如我們想像中的重要。畢竟夢是發生在健康人身上,是每晚發生在每個人身上的一種現象。顯然,患病的器官並非致夢的一個必要條件。而我們要研究的,並不是某些特殊夢的來源,而是普通人日常夢的誘因。 我們只要再前進一步,就能發現比上述更為豐富的夢源,而且取之不盡。如果能夠確定體內患病器官是激發夢的一種來源,並且承認睡眠時,大腦所接收的刺激源能從外界轉移到體內。那麼我們就能夠推斷,體內器官即便不處於疾病狀態,也同樣能接受刺激,並設法轉化為夢境影像,繼而投射入我們的腦中。在清醒狀態下,一般感官的正常感受力是模糊的,只是一種最本能的感受力(醫學人員認為,這是體內機能系統各司其職的結果)。但在夜裡,同一感受力則會發揮更強大威力,並通過其各組成部分所發揮的作用,從而成為激發夢境意象最豐富、最普遍的來源。如果真是這樣,那麼接下來的工作,便是探究體內機能刺激向夢境意象轉化的法則了。 這一理論最受廣大醫學學者的歡迎。我們對人體內在本質(蒂茜稱之為「內臟自我」)認知的模糊性,與對夢來源認知的模糊性極為一致,以致二者間的關係密不可分。「人體內在器官感官對夢起作用」這一理論之所以吸引醫學人員,另一個重要原因是,夢與神經紊亂在臨床表現上具有許多相同點,這有利於將二者結合起來進行病理分析。而且對一般機能大範圍感官變化的研究以及對源自內部器官感官刺激變化的研究,與對精神病誘因的研究一樣,具有深遠意義。無怪乎部分學者把這一理論作為獨立的課題進行研究了。 許多學者都追隨叔本華於1851年的思路。他認為,我們對宇宙萬物的認知,來源於大腦對外界影像在一定時空、因果模式中的再塑。白天,源自內在器官以及交感神經系統的刺激,盡最大努力對我們的心境施展難以察覺的影響。而夜裡,當白天對我們產生巨大影響的外在影像退去時,源自內部的影像則被推至前台。這就像我們在夜裡聽見的潺潺流水聲,白天則湮沒於喧囂嘈雜中。但我們的大腦除了能夠本能地將這些刺激源轉化為占據時空,並遵從因果關係的事物外,還能做出何種反應?——夢便是由此而生。因此,施爾納及後來的沃科爾特,都致力於發掘更多身體感官與夢境圖像間的緊密聯繫。對於這一問題,我們將留在有關夢理論的章節中再詳加論述。 精神病學家克勞斯在進行了一項獨特的邏輯分析後發現,夢的來源與精神錯亂、妄想症的來源可歸為同一因素,即「機能確定感官」。他認為,體內所有的器官都可能成為夢或者妄想的觸發器。機能確定感官「可以劃分為兩類:(1)總體感官——影響整個機體系統;(2)具體感官——存在於營養體內最重要的系統中。又可劃分為五類:①肌肉的;②氣息的;③胃部的;④性的;⑤非重要的外在感官。」 對於夢境源自體內感官這一理論,克勞斯做了如下分析:被喚醒的感官遵循一定的法則,能夠喚起與之相關的意念與圖像,並連同這些意念與圖像,形成一個有機結構。而此時,意識便能一反常態地感覺到其存在。意識雖然無法感知感官的存在,卻能夠完全感知伴隨其而來的意念。這便是長久以來始終無法解釋的誤區。 體內機能刺激夢的形成這一理論已被普遍承認,但對於其所遵循何種法則,卻存在不同的觀點。以軀體刺激理論為基礎對夢進行解釋,夢的起源可回溯至誘發性機能刺激這一問題。我們若不接受施爾納提出的析夢法則,則無法解釋為何體內機能的刺激源只出現在夢中。 然而,對於各式被稱作「典型」的夢,對其所做的解釋還是會出現某種一致性。因為雖然無數人做過這類夢,但夢境內容大致相同。其中最廣為人知的,就是高空墜落,掉牙齒,在空中飛翔以及因裸體、衣著暴露而感覺尷尬的夢。斯頓培爾認為,最後這種情況被認為僅僅是由夢者的感知所引起。夢者睡著後,由於掀開了蓋在身上的被子,因而出現了這個夢境。掉牙齒的夢則被解釋為「牙齒受到刺激」,但不一定指病痛的刺激。斯頓培爾表示,飛行的夢是當胸腔的皮膚感官陷於無知覺狀態時,大腦利用大量的影像詮釋肺葉上升、下沉時所產生的一定量刺激。而肺葉這種上下運動引起的感官則產生了飛行的夢。從高空墜落的夢境被認為是因睡覺時胳膊往下垂,或是本來曲著的膝蓋突然伸直了所引起的。處於無意識狀態的皮膚感官突然受到壓力後,由此轉變為有意識的感官,這種從無意識到有意識的轉變在夢中則表現為墜落(斯頓培爾)。這些貌似非常合理的解析具有其自身缺陷,即這組或那組的機體覺要隨時從心理感知中出現或消失,直到可為夢提供一個合理的解釋為止。在後面的篇章,我會繼續討論這類典型夢例及其來源。 西蒙對比了一系列類似的夢例,試圖找出機體覺對其引發之夢的影響規律。 他認為:「熟睡時,通常在情緒表達時才發揮作用的機體感官,如果由於某種原因進入興奮狀態,那麼夢也會出現包含這一情緒的意象。」另一規律是:「在睡眠時,如果機體感官處於活躍、刺激或是干擾狀態,那麼夢也會出現與之相對應的意象。」 莫里·沃德已著手以單一生理個體作為實驗對象,證明物體感官刺激對夢形成的作用。他通過不斷變化夢者的肢體,來對比每一種變化下所出現的不同夢境。具體記錄如下: (1)夢中肢體的位置與現實中的位置相對應。例如,我們夢見四肢靜止,實際情況也是如此。 (2)夢見四肢在活動,夢中的某個姿勢往往就是現實中的姿勢。 (3)在夢中的姿勢可能由他人造成。 (4)夢見自己受質疑的動作被阻止。 (5)在夢中,任何奇怪的姿勢都可能以動物或是怪獸的形態出現,這往往是一種比擬形態。 (6)在夢中,某個肢體動作會產生與之相關的意象。例如,動動手指,則會夢見自己在數數。 可見,即便體內機能刺激理論也無法完全排除夢對影像選擇的隨意性。[18] 4. 心理刺激源 在研究夢與清醒意識間的關係及夢的起源時,我們發現,古往今來,大多學者都認為,人們夢見的是他們日常生活中所做的事,以及在清醒意識下最感興趣的事。人們從夢外延續到夢中的感興趣之事,不僅是聯繫夢境與生活的心靈紐帶,也是夢的起源,其重要性不可低估。如果將其與睡眠中忽然變得活躍、有趣的刺激源相結合,就足以解釋所有夢境的起源了。但也存在反對的聲音,認為夢境並非夢者白天感興趣之事。我們大多數情況下所夢見的事物在日常生活中從未引起過我們的注意,其刺激源只存在於夢中。因此,在對夢進行分析時,我們得時刻提醒自己,對於所做的結論,要用「通常」「一般來說」「大多數情況下」這樣的措辭,不可否認例外的存在。 如果清醒時感興趣之事,加上熟睡時的內、外刺激源,足以涵括所有的夢因,那麼我們就可對夢中所有元素的起源給予一個滿意的解釋。屆時,夢來源的問題將得以解決,留待我們繼續探索的,只剩下區分在個體夢中,心理因素及肉體刺激所起的不同作用了。但事實上,我們無論如何都仍未探索出這樣一種析夢的完美答案。而所有試圖覓得這一答案的人最終都會發現,總有一些(通常是很大一部分)夢元素的起源是無法追蹤的。作為一種夢的心理來源,白天感興趣之事明顯不具備如此大的影響力,足以讓夢者將清醒時的活動繼續帶入夢中。 迄今仍未發現夢的其他心理來源。因此,在所有析夢的文獻中(施爾納的作品除外,這留待以後討論),每當探究最具特色的夢境影像來源時,都會出現極大的漏洞。面對如此窘境,大多學者都採取儘可能低估心理因素對夢產生所起的刺激作用,因為心理因素最難掌控。但有一點可以肯定,他們將夢因分為兩大類:神經刺激引起的夢以及有關聯想的夢。並認為後者專門負責影像的再現(馮特)。但有一個問題無法忽視:「這些夢的出現是否完全沒有任何來自軀體刺激的因素?」(沃爾克特)。甚至連純粹聯想的夢,其特性也消失了?引述沃爾克特的話:「從嚴格意義上來說,純粹聯想的夢不再有任何來自有機刺激這樣穩定的核心了,就連夢的核心也是鬆散的。想像的畫面已經不受理性與思維的控制,不再與更重要的生理、心理刺激有關,完全喪失了自我控制能力,處於隨意偏離軌跡的狀態。」馮特也儘量降低心理因素對夢的刺激作用。他認為:「夢的幻象被視為純粹的幻覺是不正確的。由於夢中的意象來自細微的感官影像,這些影像即使在睡眠中也不會熄滅。因此,夢中的影象很可能都只是假象。」韋安特對此表示認同,並在其基礎上進行總結。他認為:「所有夢的意象最直接的來源都是感官刺激將其自身依附於再現的聯想上。」而蒂茜又將對心理刺激源理論的壓制提升至另一個高度:「Les reves d'origine absolument psychique n'existent pas.」[19]「Les pensees de nos reves nous viennent de dehors.」[20] 許多學者,例如卓越的哲學家馮特,都採取中庸路線,堅持認為大多數夢是肉體刺激與仍未被認知的以及人們在白天感興趣的心理刺激共同作用的結果。 接下來我們會發現,當所有心理刺激源都被驗證後,夢的成因問題就能得到解決。但同時,對於並非源自心理刺激的其他刺激源影響的過高估計,也不必感到驚訝。因為這些刺激源不但容易發現,通過實驗輕易便能得到驗證,而且夢的肉體刺激理念與現今精神病學界流行的思考模式相一致。腦部掌控軀體機能這一理論,確實被強調得最多。但事實證明,「心理狀況獨立於可論證的有機體變化之外,其表現是自發的」這一理論,對於當代精神病專家來說是一種恐慌,仿佛該理論會把我們帶回自然哲學時代,或者回到心靈本質的形上學時期。精神病學家不相信該理論,可以這麼說,他們嚴格監控心理因素,決不允許其有一點自主表現力。這不過暴露了他們對於「生理與心理因素間,存在著穩定的偶發聯繫」這一事實表現得信心不足。研究表明,心理是表象的主要成因。隨著這一主題的深入研究,總有一天,我們能由此覓得心理因素的有機基礎。雖然就目前有限的知識而言,只能暫時止步,但絕不能因此而否認其存在。 四、為何睡醒後,夢會被遺忘 眾所周知,夢會在早上漸漸退去。當然,夢境是能夠被回憶起的。我們都知道,只有在醒來後,才能夠回憶起夢境。但我們通常會認為,回憶起的夢境並不完整,夜裡夢見的遠比回憶起的要多。我們能夠觀察到,清晨生動的夢境記憶,在一天中如何逐漸消散,只剩下一些毫無意義的記憶碎片。人們往往意識到自己做夢了,卻不知道夢見了什麼。對於夢很容易被遺忘這一事實,我們早就習以為常了。而做了一夜的夢,早上醒來後,卻完全想不起來夢的內容,甚至根本不記得自己做過夢。這看似荒誕,但我們都樂於接受。另一方面,夢隱匿於我們記憶中的能力,往往異常驚人。我曾經分析過部分患者的夢例:他們竟然夢見二十五年前或更早以前的事。我也想起自己曾經夢見至少三十七年以前的事情,而且對它一直記憶猶新。這些例子都非常特別,至今依舊無法解釋。 斯頓培爾對夢的遺忘問題分析得最為透徹。顯然,夢的遺忘現象極為複雜,斯頓培爾認為,其誘因並非單一,而是多重的。 首先,所有在清醒狀態下引發遺忘的因素,也同樣會引發對夢的遺忘。在清醒狀態下,由於許多感覺和想法過於瑣碎,或是根本無法帶動我們的情緒,因此很快就會被遺忘。許多夢的影像也是如此。由於這些影像太過微弱,當周遭更強有力的畫面被記起時,它們就會被遺忘。然而,夢中影像自身的強度,並非畫面能否保存於記憶中的唯一決定因素。斯頓培爾以及其他學者(卡爾金斯)認為,夢中的影像不管多麼栩栩如生,都可能在醒後被迅速遺忘。而殘留於記憶中的影像,可能既模糊又毫無意義。另外,清醒時,我們往往容易遺忘那些只發生過一次的事,而更樂於記住反覆出現的畫面。但多數夢境卻是只出現過一次的獨特經歷[21],這一特性會導致所有的夢全都走向被遺忘的結局。導致夢被遺忘的第三個原因更為重要。感覺、意象、想法這類事物要被牢記,很重要的一點是,它們不能孤立地存在,相互間應該具有一定的關聯性。如果把一首詩里某些詩句的詞打亂,再隨機排序,那麼這首詩就會變得非常難記了。「放置的位置合適,排序具有一定意義,詞與詞之間相互關聯,整首詩就具有意義,輕易便能被記住,並且經久不衰地保存於腦海中。通常,雜亂無序的內容和無意義的內容一樣,都是難以被記住的。」夢在多數情況下都不具意義,也毫無次序可言。就夢的本質而言,是否被記得對其自身結構並無影響。一般來說,夢會隨時消失,因而容易被遺忘。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這些結論與拉德斯托克的觀測並非完全一致。拉德斯托克認為,最容易被記住的夢通常是那些最奇特的夢。 斯頓培爾認為,源於夢與清醒間聯繫的其他因素,進一步促進了我們對夢的遺忘。夢在醒來後被遺忘的現象正是說明了這點。也就是說,夢很難從清醒意識中獲取有次序的記憶,只能搜尋一些記憶的碎片,這就背離了我們清醒時的慣常記憶了。因此,夢這一成分在我們整個心靈中並未占據一席之地,也沒有提供任何記憶輔助元素。「夢以這樣一種方式,從心靈的底層逐漸上升,然後猶如天空中的浮雲般,在心靈間飄蕩。當第一陣甦醒的微風吹來,就立即煙消雲散。」醒來後,五光十色的感官世界立即吸引了我們的全部注意力,幾乎沒有夢的影像能夠抵擋得住。於是,它們猶如不見日光的點點繁星,在旭日初升時,便悄然退去。 最後,我們別忘了,大多數人其實並不關注夢,這也加劇了人們對夢的遺忘。若一個人在一段時間內堅持觀測夢,或是對夢特別感興趣,那麼這段時間,他會比別人做更多的夢,也更經常、更容易記起這些夢。 波拉特列在斯頓培爾理論的基礎上,增加了兩個導致夢被遺忘的因素(班裡尼引述),這上文已經列舉過,即: (1)夢裡夢外一般官感的差異不利於相互的重現; (2)夢中素材的無序排列,使得夢難以解釋。或者說,在清醒意識下難以對夢進行解釋。 因此,根據斯頓培爾的觀測,即便存在上述這些導致夢被遺忘的因素,但對於特別的夢境,依然會保存在人們的記憶中。學者們在這個問題上一直不懈努力,力圖找到夢的記憶法則,但最後都只能承認,夢的記憶仍是一個無法解開的謎團。夢中某些特別的影像,會引起人們遲來的注意。例如,早晨醒來已被遺忘的夢,在一天中的某些時候,當某件事情突然觸碰到已被遺忘的夢境時,這些場景便又會被憶起(拉德斯托克,蒂茜)。但有關夢的記憶理論卻惹來了非議,輿論極大地貶低其價值。他們質疑記憶是否把夢中的許多內容都刪除了,存在腦海中的也許只是假象,而並非夢境。 對於夢境記憶的精確性,斯頓培爾這樣說道:「清醒意識很可能會不自覺地篡改記憶中夢境的許多細節。一個人所回憶起的夢境細節,實際上可能並沒有在夢中出現過。」 傑森也強烈支持這一觀點: 「另外,我們不能忽略一個迄今都不為人所察覺的細節:當我們回憶一個夢的時候,對其所做的觀測和解釋往往都偏離實際。我們會不自覺地填補未被憶起的空白,使整個夢看起來有條理、有邏輯。但實際上,夢很少或者說完全不會像我們所記憶的那樣具有連貫性。甚至連最信奉真理的人在描述夢境時,也免不了會進行一定的誇大,或者添油加醋。人類的大腦總是喜歡對事物進行聯想,因此面對不合邏輯的夢時,總會設法在一定程度上將遺落的線索填補上。」 雖然埃格爾斯肯定是獨立進行研究的,但其觀點卻像是對傑森理論的解說: 「……L'observation des reves a ses difficultes speciales et le seul moyen d'eviter toute erreur en pareille matiere est de confier au papier sans le moindre retard ce que l』on vient d'eprouver et de remarquer; sinon,l'oubli vient vite ou total ou partiel; l'oubli total est sans gravite; mais l'oubli partiel est perfide: car si l』on se met ensuite a raconter ce que l'on n'a pas oublie,on est expose a completer par imagination les fragments incoherents et disjoints fourni par la memoire…… on devient artiste a son insu,et le recit,periodiquement repete s'impose a la creance de son auteur,qui,de bonne foi,le presente comme un fait authentique,dument etabli selon les bonnes methodes……」 斯皮塔也有類似的觀點。他認為,只有嘗試將夢境重現,才有可能重新整合散落四處的夢元素,使其變得連貫有序:「讓相互平行的夢元素變得連貫,填補夢中欠缺的邏輯聯繫。」 既然我們只能依靠客觀依據對記憶的可靠性進行檢測,而夢是我們個人的經歷,因此無法對其進行檢測。但記憶又是再現夢的唯一方法,那麼對夢進行回憶又有什麼價值呢? 五、夢的心理特徵 我們在對夢進行科學觀測時,首先會假設夢是一種心理意識活動現象。但一個完整的夢對我們來說,像是來自另一個世界。我們對其來源了解甚少,只會說「我做夢了」「我夢見……」對夢的這種「心理陌生感」從何而來?根據對夢源的解釋,我們認為,進入夢中的那些素材,並非引發夢的因素。因為無論在夢裡還是夢外,這些素材都是最普通的部分。我們可能會問自己,夢中的影像是否是由夢中心理意識活動的改變引發的?甚至還會認為,這一變化正是夢的心理特質。 費希納對於夢裡夢外基本差異的研究最為透徹,這一點無人能及。其總結出具有深遠意義的理論,相關的研究收錄在其著作《心理物理學綱要》中(第二部分,520頁)。他認為:「無論是沉寂至臨界點以下有意識的心理意識活動,抑或完全不受外界影響的渙散狀態,都不足以解析夢中世界異於夢外世界的種種特徵。」更確切地說,他認為,在我們的腦海中,夢境與現實占據著不同的區域。「如果無論熟睡抑或清醒,心理意識活動在腦海中占據著相同的區域,那麼我認為,夢就只是夢外意念的弱度延續,只能作為夢外素材的形式存在。但顯然,事實並非如此。」 費希納一直沒能夠透徹分析這一心理位置變化的理論,而且據我所知,也沒有其他人願意追隨他的腳步。該理論肯定不是大腦生理定位意義上的解剖學解釋,也不是大腦皮層組織學分層理論。但如果該理論是把夢視為「一系列連貫相關的系統所構成的心理機能」,這一理論則頗具創意,而且定會有所成效。 其他學者都喜歡突出強調夢這樣或者那樣一些顯而易見的特徵,甚至將此作為進一步析夢的起點。 公平地說,夢的這些主要特徵甚至在剛入睡時就會出現,可被定義為睡眠預示現象。希勒爾瑪卡認為,心理意識活動以意念而非影像的形式出現,這是清醒狀態清晰可辨的特徵。但夢卻以可視影像的形式出現,而且值得注意的是,伴隨著睡眠的到來,自主意識會被部分阻礙,以非自主意識的形態出現,後者就屬於這類影像。可自主控制的意識逐漸變弱,與之相關的可視影像漸漸出現——這便是夢的兩個固有特徵。而從心理分析的角度出發,我們得承認,這是夢的兩個基本特徵。至於睡前幻覺,我們已經知道,其在內容上與夢的影像完全一致。[22] 夢以一種壓倒性的優勢,通過視覺影像進行思考。但這並非唯一的形式,夢同時也會利用聽覺影像以及在一個較小範圍內利用其他感官影像。另外,許多事物在夢中與在夢外一樣,只通過簡單的思維或想像表現出來(也可能藉助殘餘的語言形式)。然而夢的特徵只是那些表現得像影像的元素,即更類似感知的非記憶意象。如果拋開幻覺的本質不討論(這一論題對所有心理學家來說,都不陌生),可以說,所有權威的學者都會認為,是夢產生了幻覺。也就是說,夢利用幻覺代替思考。在這點上,視覺影像與聽覺影像的表現完全一樣。研究發現,我們入睡時聽到的音符,會在我們睡著後轉化為同一旋律的幻覺。一旦醒來,這一幻覺便讓位於模糊的、不同性質的記憶意象。而當我們再次打瞌睡時,幻覺便又再出現。 從意念到幻覺的轉化,並非夢境對於或多或少與之相應的清醒思維的唯一背離。在這些意象中,夢創造了一個情景,它代表著某些現實中的事物,用斯皮塔的話說,即夢將意念戲劇化。通常情況下(例外的情況需要特別驗證),我們不承認自己做夢時是在思考,而是覺得在經歷某些場景。也就是說,我們非常相信夢中的幻覺。只有認識到這點,才能夠完全看清夢的這一獨特特徵。有評論認為,我們在夢中並沒有經歷任何事情,只是以「夢」這一獨特的方式進行思考,並且只有當我們醒來後才會想起。正是這一特徵使得真正的夢與白日夢區分開來,因為白日夢從來都不會與現實混淆。 夢的特徵迄今已由布達赫概括如下:「對於夢的特徵,我們認為:(1)由於我們能夠感知幻想的產物,並把它們都視為感官活動。因此,心理的主觀活動便以客觀的形式出現。(2)睡眠終止了我們的自主性活動。因此,入睡在一定程度上陷入了一種被動狀態……當我們的自主意識力逐漸薄弱時,夢中的畫面就出現了。」 接下來要解釋一個問題:我們的大腦為何如此輕易便相信只在自主性活動終止以後才出現的夢幻覺。斯頓培爾稱,關於這一點,心理表現正確無誤,並且與其機制協調一致。夢的元素不僅僅是一種意象,而且是真切的心理體驗,類似清醒意識下的感官體驗。不同的是,在清醒意識下,大腦利用語言或其意象進行思考和想像。而在夢中,則以真實的感知影像進行思考和想像。另外,夢具有空間意識。在夢中與在清醒狀態下一樣,感官與畫面仍與外界來往無礙。因此,我們必須承認,對於夢中的畫面與感知,我們也抱著與清醒時相同的態度。但如果熟睡後的大腦脫離了分辨夢裡夢外感官認知的標準,從而使夢形成了錯誤的畫面和感知,那麼則無法對夢中的影像進行測試,以證實其客觀性。另外,在夢中可任意互換的影像與不可任意互換的影像間的區分被忽略了。造成錯誤的另一個原因是,無法將因果法則運用於夢的內容中。簡單來說,正是心靈對於外部世界的疏遠,導致了其對於主觀的夢中世界的信賴。 德爾貝夫用不同的論證方法得出了同樣的結論。他認為,我們在熟睡時相信夢中畫面的真實性,是因為我們與外界完全隔離了,因而沒有其他畫面作為參照。而並非因為我們在熟睡時,無法驗證那些我們信以為真的幻覺。夢令我們覺得,夢中的一切能夠被驗證——雖然是在做夢,但在夢裡,我們能夠觸摸,能夠開口說話,還能看見鮮紅的玫瑰……一切都是那麼真實。德爾貝夫認為,除非醒過來(這是最好的辦法),否則,並沒有一個衡量是夢是真的有效標準。「當我醒來後,發現自己正赤裸地躺在床上時,就可以肯定,入睡與醒來時所經歷的一切都是虛幻的。在熟睡時,我認為夢中的畫面是真實的。這是因為在未入睡時,我習慣性地假想了一個可對照自我的外部世界。」[23] 如果說脫離外界正是夢的種種最顯著特徵的決定性因素,那麼我們就得停下來,好好考慮一下布達赫的細微觀測了。其研究點燃了睡眠心理狀態及外部世界間的聯繫,同時又使我們不至於過高估計上述推論的重要性。布達赫說:「睡眠只能在大腦不受感官刺激的情況下產生……但感官刺激又不至於低至大腦對其毫無興趣的程度。[24]一些感官影像甚至需要被用來鎮定大腦。例如,磨坊主只有聽著磨坊的咔嗒聲,才能入睡。而習慣夜裡點燈防賊的人,在黑暗中則無法入睡。」 「在睡眠中,心靈與外界相隔絕,並退出與外界的接觸層……儘管如此,二者間的聯繫依然存在。如果一個人在熟睡時,沒有聽覺和感覺,只在醒來後才能聽得見、感覺得到,那麼他肯定永遠不會再醒過來。以下這一事例清楚地說明了何謂感官連續性:喚醒我們力量的並非只是感官影像,還有感官與心靈之間的聯繫。一個無關重要的詞不能喚醒夢者,但如果呼喚夢者的名字,他則會醒過來……因此可以說,甚至在熟睡時,各感官間也存在著心靈差異……一個人可能被已消失的感官刺激喚醒,只要這與意念中重要之事相關即可。在上述例子中,當男人點亮的燈滅了後,他便會醒過來;當磨坊停止轉動時,磨坊主就醒了。也就是說,感官活動的停止致使夢者醒來。並且可以這麼推斷,這些感官活動早已存在於夢者的腦海中,只是其作用微乎其微,或者說讓人放心,因而從未乾擾大腦而已。」 這些反對意見絕非兒戲,即便置之不顧,也必須承認,迄今為止所考慮的夢的特徵,都被認為因脫離了外部世界而無法完整地解析夢的獨特性。否則,就能夠把夢中的幻覺恢復成心理圖像,把夢境恢復成思想,由此完成夢的解釋工作。醒後將記憶中的夢重現,這正是我們目前所做的事。無論夢的重譯工作最終是全部完成,抑或部分完成,夢依舊神秘。 再者,所有的學者都毫不猶豫地認為,夢外的可塑性材料到了夢中,還發生了其他更為深刻的變化。斯頓培爾記錄了其中一種變化:「隨著活躍的感官知覺和正常意識的中止,心靈失去了其感覺、渴望、興趣和活動賴以生存的土壤。感覺、興趣和評價,這些在清醒時總是依附於記憶圖像的心理狀態,此時屈從於難於言明的壓力,最終被中斷了與圖像之間的聯繫。而夢外的人、物、地點、事件以及動作這些感知圖像,都紛紛孤立地再現。但這些感知圖像無一具備心理價值,因此,只能依靠其自身元素,在我們的心中任意飄浮……」 斯頓培爾認為,心理價值因脫離外部世界而泯滅,由此出現的奇異影像被夢用來豐富我們的記憶。 我們發現,人在入睡後會喪失「思維主導力」這樣一種心理意識活動能力。於是我們很自然能夠想到,睡眠狀態會蔓延至各心理機能,某些心理機能可能完全停止運作。在此,我們得考慮,其餘的心理機能在這種環境下能否不受干擾,依然正常運作?我們不免會想,夢的獨特性可能正是由於睡眠時心理意識活動受限引起的,而清醒後對夢的判斷,則有助於證實這一觀點。夢是不連貫的,能夠毫不猶豫地容納所有最矛盾的事物,承認所有不可能之事。它抹殺了夢外世界裡的權威知識,向我們展示了一個顛覆道德倫理的世界。如果一個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所作所為和在夢中一樣,則會被認為精神失常;如果一個人在日常生活中像在夢中那樣說話,或是大談特談夢中發生的事,則會被認為是傻子或白痴。因此,所謂「夢中的心理意識活動水平非常低」,特別是我們常說的「在夢中,高智力機能停止了運作,至少運作力大大減弱了」,似乎不無道理。 對於上述觀點,許多學者的看法驚人一致(例外留待別處說明)。這表明,該理論直接對夢進行了明確的解釋說明。對於夢的心理特徵,我在上文引述了一系列學者(哲學家、醫生等)的觀點,下面是時候一一進行引證了。 萊蒙尼認為,夢的不連貫性是其獨特的本質。 莫里同意其觀點(參見《睡眠》,第163頁):「Il n'y a pas des reves absolument raisonnables et qui ne contiennent quelque incoherence,quelque absurdite.」[25] 據斯皮塔引述了黑格爾的觀點:「夢毫無合理的客觀連續性。」 杜加斯認為:「Les reve,c'est l'anarchie psychique,affective et mentale,c'est le jeu des fonctions livrees a elles-memes et s'exercant sans controle et sans but; dans le reve l'esprit est un automate spiritual.」[26] 沃爾克特雖然不認為夢中的心理意識活動是漫無目的的,但也不得不承認「在清醒意識下,由自我邏輯力凝聚在一起的意念、圖像世界,在夢中也鬆散、分解和混淆不清了。」 對夢境中種種心理聯想荒謬性的表述,言辭最為激烈的莫過於西賽羅(參見《占卜》,II. lxxi):「Nihil tam praepostere,tam incondite,tam monstruose cogitari potest,quod non possimus somniare.」[27] 費希納:「在夢裡,一個正常人的心理意識活動好像被植入進了一個傻子的腦中。」 拉德斯托克:「夢中荒謬的行為確實沒有一個固定的法則。在擺脫了指引我們日常生活中理性思維的嚴格控制力及專注力以後,夢開始瘋狂,陷入無盡混亂的旋渦中。」 希爾德布朗特:「在夢裡,夢者思維的跳躍性令人驚嘆!夢者看見日常最熟悉的事物被黑白顛倒時,竟能如此泰然!在沒有被過於荒唐的夢驚醒以前,夢者竟能容忍社會自然秩序在夢中出現如此荒謬的矛盾和顛覆。在夢裡,我們會天真地認為3×3=20。看見狗念詩給我們聽、看見死人走向墓穴、看見岩石漂浮於水上時,竟然一點也不覺得驚訝。我們莊重地拜訪貝恩堡里的伯爵,到威爾斯列支敦斯登檢閱海軍,在波爾塔瓦之役打響前,參加查理十二世招募的志願軍。」 賓茲在提到由這些夢象所產生的夢理論時說:「夢的內容十之八九都是荒唐的。夢將相互之間毫無聯繫的人或事聚攏起來,接下來千變萬化,隨即捲入變化莫測的旋渦中,重新塑造成比原來更荒誕無理的新組合。昏昏沉沉的大腦不停地玩著花樣,直到我們醒過來,拍拍腦門問自己,腦子裡是否還有正常的想法,還能不能正常思維。」 莫里在《睡眠》中就「夢境與清醒思維間的聯繫」作了對比,並引起了醫學界的特別關註:「La production de ces images que chez l'homme eveille fait le plus souvent naitre la volonte,correspond,pour l'intelligence,a ce que sont pour la motilite certains mouvements que nous offrent la choree et les affections paralytiques.」[28]他進一步認為,夢是「toute une serie de degradations de la faculte pensante et raisonnante.」[29] 對於莫里關於更高級個體心理意識活動的理論,許多學者都反覆重申。在此,就沒有必要一一引述了。 斯頓培爾認為,在夢中(甚至夢仍未出現明顯荒誕性的時候),大腦中所有與思維邏輯相關的功能已經全部謝幕。斯皮塔認為,夢完全脫離了因果法則。拉德斯托克以及其他學者則強調,在夢中,判斷力和推理能力變得虛弱無力。喬德認為,在夢中,整個意識系統對一系列感知缺乏批判力與矯正能力。他還認為:「夢中所有的意識活動都表現為欠完整、受抑制以及彼此孤立的狀態。」對於在夢中,我們的意識所表現出的矛盾性,斯居克爾以及其他學者的解釋是:我們在夢中忘記了事物的本來面目,各種想法間丟失了邏輯聯繫。 總的來說,所有不贊同心理意識活動對夢的作用的學者,還是認同夢留下了一定的心理意識活動殘餘。馮特的學說指引了眾多夢的研究人員,而他也贊同該觀點。我們可能會問,出現在夢中的普通心理意識活動殘餘,其本質和成分是什麼呢?普遍認為是再現能力,即在夢中似乎最不受影響的記憶力。雖然夢中某些荒謬的內容,正是由於夢容易被遺忘造成的,但記憶力在夢裡確實比在夢外更具優勢(見第一章第二節)。斯皮塔認為,正是不受睡眠影響的感性情緒直接導致了夢的出現。他對情感(Gemut[30])作用的理解是:「一連串心情元素正是一個人內心最深處的主觀本質。」 肖爾茨認為,在夢中,心理意識活動表現為對夢中素材進行「比喻性解釋」。西貝克也認為,夢中的心理意識活動是對所有被感知事物的「補充性解釋」。要對意識這一被視為夢的最高級別的心理功能進行評斷,是非常困難的。只有通過意識,我們才能了解有關夢的一切。但毫無疑問,它會一直留在夢裡。斯皮塔認為,留在夢裡的只是意識,而非自我意識。德爾伯夫則認為,兩者並無區別。 與心理圖像緊密聯繫的聯想法則,同時也適用於呈現在夢中的畫面。確實,這些法則在夢中明顯比在夢外更具優勢。斯頓培爾認為:「夢不僅與其純粹的表現法則相一致,還與伴隨該表現形式出現的機能刺激法則相一致。也就是說,夢不受反思、推理、美學品位或道德評判的影響。」在此,我將對一眾學者有關夢形成的觀點進行概述,大致如下:在睡眠時產生作用的所有各類感官刺激源(別處再論),首先會喚醒大量的心理圖像。這些圖像根據前面提過的聯想法則相互結合,表現為幻覺(馮特認為,稱「錯覺」更為準確。因為其既源於外部刺激,也源於內部刺激)。並依照該法則,反過來激起一系列新的表現形式(圖像)。於是,所有夢的素材依靠仍然活躍的記憶殘餘及心理組織機能,被最大程度地進行詮釋(參考馮特和韋安特的論著)。然而迄今為止,沒有人能夠成功地探究出,是什麼力量決定這些並非源自外部刺激的圖像遵循何種特定的聯想法則的。 經過反覆觀測所得,連接夢象與夢象之間的聯想非常獨特,與清醒狀態下的心理意識活動並不相同。因此,沃爾科特認為:「在夢裡,各種意念以其相互間偶然的相似性和難以察覺的聯繫為基礎,相互追趕、結合。所有的夢都通過這種隨意、不受拘束的聯想鋪散開來。」莫里對於夢的意象結合這一特性予以高度評價,因為由此,他可以進一步類推夢與某種精神錯亂之間的聯繫。他認為,精神錯亂有兩個主要的特點: (1)une action spontanee et comme automatique de l'esprit;[31] (2)une association vicieuse et irreguliere des idees.[32] 莫里給我們舉了兩個絕佳的夢例,很好地說明了單憑聲音的相似性就能決定夢境意象間的聯繫。一次,他夢見自己正前往不知道是耶路撒冷還是聖地麥加進行朝聖(pelerinage)。在經歷了一些險境後,他發現化學家佩爾蒂埃(Pelletier)出現在身邊,和他交談了一會兒後,遞給他一把小鏟子(pelle)。後來,小鏟子變成了一把腰刀。在另一個夢裡,他夢見自己正在高速公路上行走。路邊有個標著公里數的路標石(stones)。不一會兒,他發現自己又出現在一間雜貨店裡,店主手裡拿著一副天平(scales)。一個男人想為莫里稱重,於是把幾千斤的秤砣放到天平其中一個秤托(scales)上。店主對莫里說:「你現在不在巴黎,而是在濟羅羅島(Gilolo)上。」接著出現了許多畫面,莫里看見山梗菜花(lobelia),看見洛佩茲(Lopez)將軍。莫里記得,自己確實讀過關於這位將軍之死的記載。最後,出現他玩樂透的場景。這時,他醒了。[33] 我們確實非常清楚地看到,如果夢境中不存在各種看似複雜的矛盾,我們就不會貶低心理意識活動對夢的作用。對夢持貶斥態度的斯皮塔確信,支配著清醒意識的心理法則,同時也支配著夢。另一位學者杜加斯也宣稱:「Le reve n'est pas deraison ni meme irraison pure.」[34]但如果兩位學者不將其觀點與夢所表現出的心理混亂及心理機能喪失相結合進行詮釋,這些觀點就毫無意義可言了。但是,某些學者開始認為,夢的瘋狂表現很可能只是一種手段,一種掩飾,一種戲劇性的幌子。就像在哈姆雷特瘋狂的背後,掩藏著最敏銳的洞悉力。提出這一觀點的學者,必定已學會不單靠表象作判斷。或者說,表象在他們看來,完全是另一回事。 赫夫洛克·埃利斯並未在夢所呈現出的荒謬性上做過多停留,而是視其為「一個充滿豐富情感和不完整思維的遠古世界」,對夢進行研究會把我們帶回到精神世界的初始階段。J.蘇利通過更豐富、準確的語言表達了同一觀點,但他的理論揭示了夢所蘊藏的重大意義,因此比其他心理學家更具優勢,更值得我們關注。他認為:「夢是保存我們記憶中連續性事物的一種手段。當我們熟睡後,便退回至人生的初始狀態。我們開始利用最原始的方式看待事物、感受事物,並受控於曾主導我們的最原始的衝動。」像德爾貝夫這樣的思想者則認為,事實上,面對種種相互矛盾的材料,如果缺乏有力的例證,就不可能進行真正的論證。「Dans le sommeil,hormis la perception,toutes les facultes de l'esprit,intelligence,imagination,memoire,volonte,moralite,restent intactes dans leur essence; seulement,elles s'appliquent a des objets imaginaires et mobiles. Le songeur est un acteur qui joue a volonte les fous et les sages,les bourreaux et les victimes,les nains et les geants,les demons et les anges.」[35]至於馬奎斯·赫維[36]的觀點,縱然我竭盡所能,卻始終無法深得要領。他似乎極為反對低估心理意識對夢的作用這一觀點。莫里則斷然否定了赫維的觀點。他這樣形容赫維:「M. le Marquis Hervey prete a l'intelligence durant le sommeil toute sa liberte d'action et d'attention,et il ne semble faire consister le sommeil que dans l'occlusion des sens,dans leur fermeture au monde exterieur; en sorte que l'homme qui dort ne se distingue guere,selon sa maniere de voir,de l'homme qui laisse vaguer sa pensee en se bouchant les sens; toute la difference qui separe alors la pensee ordinaire du celle du dormeur c'est que,chez celui-ci,l'idee prend une forme visible,objective,et ressemble,a s'y meprendre,a la sensation determinee par les objets exterieurs; le souvenir revet l'apparence du fait present.」[37] 莫里還說:「qu'il y a une difference de plus et capitale a savoir que les facultes intellectuelles de l'homme endormi n'offrent pas l'equilibre qu'elles gardent chez l'homme eveille.」[38] 瓦歇德向我們全面地傳遞了赫維著作的精神,對於夢所表現出的不連貫性,他這樣認為:「L'image du reve est la copie de l'idee. Le principal est l'idee; la vision n'est pas qu'accessoire. Ceci etabli,il faut savoir suivre la marche des idees,il faut savoir analyser le tissu des reves; l'incoherence devient alors comprehensible,les conceptions les plus fantasques deviennent des faits simples et parfaitement logiques.」[39]以及(第147頁):「Les reves les plus bizarres trouvent meme une explication des plus logiques quand on sait les analyser.」[40] J.斯達克曾提及,一位老學者在1799年提出的對「夢不連貫性」的類似解釋引起了我的注意。老學者叫沃爾夫·戴維森,我完全不認識。他在著作中寫道:「在夢中,我們想像力的離奇跳躍性,可從聯想法則中找到原因。但兩者間的聯繫通常存在於心裡,並且非常模糊。因此,我們常常覺得好像看到了這些跳躍的想像,但實際其並未存在。」 各類著作對於夢這一心靈產物的評價參差不齊,並且跨度非常大。從我們所知道的認為「夢具有預測價值,但目前卻完全看不出來」的過分低估派,到認為「夢的能力已超越人在現實中的能力」的過分高估派。希爾德布朗特將夢的心理特徵歸類為三組矛盾體,並在第三組矛盾體中,將上述兩派對立觀點結合起來:「這是一種對比,一方面是一種潛能的增加,常常能達到極致;另一方面是一種決定性的縮減和心靈的衰弱,常常低至非人的水平。」 「根據過往經驗,沒有人會否認前者。我們在夢中會不時地展現出深沉真摯的情感、溫柔的感覺、清晰的論點、微妙細緻的觀測及機敏的才智,而這些都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常常因自謙而否認的特質。夢能夠做出優美的詩篇、貼切的比喻、無可比擬的幽默感以及令人愉悅的諷刺。夢以特別理想化的視覺看待世界,對現實世界有著獨特的理解,並以此將現實中的某些現象加以強化。夢向我們展示了在神聖光輝照耀下的塵世之美,展示了聖者的高尚之情,也展示了駭人的恐怖形象。而夢中的荒謬怪誕則變成了無可名狀的徹底鬧劇。當我們醒來後,有時腦子裡還堆滿這些從未在現實中出現過的夢中畫面。」 有的人可能會覺得:這些極盡貶低和熱情讚美說的真是同一種現象嗎?究竟是其中一部分人忽視了夢的愚昧性,還是另一些人忽視了夢的豐富情感和深刻意義?抑或二者兼具,也就是說,夢同時具備這兩種特質,那麼探究夢的心理特質不就毫無意義了嗎?這不就充分說明了,下至心靈的最底層,上至清醒意識中未知的最頂層,在夢中,一切皆有可能嗎?這麼解釋固然方便,但也存在缺陷:這似乎暗示了,潛心研究夢的學者都默認了這樣一種假設,即夢的某些特性廣泛地存在於夢的本質特性中,而且不存在矛盾性。 毫無疑問,在那個遙遠的由哲學而非自然科學主導思想的年代,人們更熱衷於認識夢的心理能力。比如舒伯特就認為,夢把人的思想從外部的自然界中釋放了出來,將人的靈魂從感知鏈中解放了出來。小費希特[41]和其他一些學者也有類似的觀點。他們認為,人類的思想飛躍至另一個高度,於是產生了夢。這在我們今天看來似乎難以想像。目前,只有神秘主義者和激進分子還推崇這一觀點。[42]科學思維方式的發展也對夢的評價產生了影響。醫學界更傾向於低估夢中的心理意識活動,認為其毫無意義、沒有價值;哲學家和一些非專業的研究人員,比如說業餘心理學家,則對這一課題的研究做出了不容忽視的貢獻。他們中的多數人都贊同時下盛行的觀點,認為夢具有心理價值。而那些傾向於貶低夢的心理意識活動作用的人,自然更贊同夢因來源於生理刺激,而非心理刺激。至於認為夢保存了清醒意識下大部分機能的人,也不否認夢存在自主刺激。 只要認真比較,就不難看出,在所有夢的傑出產物中,記憶是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能夠證明其優越性的例子絕非罕見,前面已經討論過很多。夢的另一個獨特產物很容易被認為是能夠超越時空限制的錯覺,常受到老一輩學者們的推崇。希爾德布朗特則認為,這一優勢只是一種假象。夢無視時空的存在,這不過是類似清醒時大腦的思維。因為夢本身也是一種思維形式。但在時間方面,夢則被認為具有更大的優勢。從另一層意義上來說,夢獨立於時間之外,不會隨時間的推移而發生變化。莫里的「死刑之夢」(見上文)就證明了,夢能將感知內容壓縮進某一段很短的時空中,這遠遠超出了夢外思維的處理能力。然而這一理論也引起過爭議。勒洛林和埃格爾就在論文《論夢的表面持續時間》中,進行過一番長而有趣的討論。但對於這一深刻又細緻的問題,多半還是未能找到最終的解釋。[43] 夢能夠延續白天的精神活動,並將其帶至白天無法企及的一個新高點。在這一新高點,我們得以解決疑難,發現詩歌、樂曲創作的新靈感。從查巴尼克斯所匯編的大量記錄及其收錄的事例來看,這一理論是毫無爭議的。但從更廣泛的範圍看,該解釋依舊受到許多質疑。[44] 最終,所謂夢具有預測能力的理論變成了極具爭議的課題,處於風尖浪口之上,受到來自各方的質疑和申辯。當然,正確的做法是不置可否。因為我們也許很快就能找到純粹以自然心理學為依據的大量例證。 六、夢中的道德觀 由於某種只有在認真思考了我對夢所做的觀測後才能明白的原因,關於清醒意識下的道德觀是否以及在何種程度上延伸至夢中的這一附屬問題,我已將其從夢的心理研究中分離出來,作為一項單獨研究了。學界對於夢中心理意識活動所持的矛盾觀點,將再度令我們震驚。一些學者斷言,夢毫無道德可言;另一些學者則肯定,人類所固有的道德本性會延續至夢中。 我們在夢中的種種經歷毫無疑問證實了前一種觀點的正確性。傑森認為:「一個人不會因為睡著了而變得更好,或者更有道德。相反,良心在夢裡總是緘默不語。由於我們喪失了同情心,因此在夢裡,盜竊、殺人,甚至最嚴重的罪行都變得無足輕重,罪惡感已經泯滅。」 拉德斯托克認為:「值得注意的是,在夢裡,出現了想像及與之相聯合的意念,但這一切完全不受反思、理智、審美觀以及道德標準的影響。在夢裡,判斷力變得極弱,道德冷漠感占據了主導地位。」 沃爾克特這樣認為:「眾所周知,夢對於性事是特別放縱的。在夢裡,夢者毫無羞恥感可言,完全缺乏道德感和判斷力。而且在其眼中,人人如此,甚至連平時最受敬重的人也一樣。對於夢裡所做的一切,在日常生活中,夢者往往連想一想都會臉紅。」 以叔本華為代表的一派學者則認為,在夢裡,每個人的言談舉止都與其日常性格完全一致。這一理論正好與上述觀點相反。費舍爾博士[45]堅稱,主觀感覺、欲望、情感以及情緒,都會在夢中隨意出現。因此,道德觀也會反映在夢中。 哈夫納認為:「幾乎無一例外……一個善良的人在夢裡也同樣是善良的。他在夢裡和在夢外一樣,能夠抵擋誘惑,不仇恨、不嫉妒、不憤怒,沒有任何罪惡。一般來說,有罪之人在夢外的所作所為會在夢中一一呈現。」 肖爾茨認為:「在夢裡,雖然高尚或墮落都被偽裝了起來,但真相依舊存在,我們依然能夠辨認出最真實的自我……真誠的人即便在夢裡,也不可能犯下可恥的罪行。如果真的出現了罪惡的場景,他也會嚇出一身冷汗,感覺那是與自己毫不相干的事。古羅馬皇帝曾夢見自己被一位大臣砍了腦袋,於是將其處以極刑。如果認為,夢中所想所做必定與夢外相同,那麼這位皇帝的做法則不算太離譜。但有一點必須注意,我們常常這麼形容一件自己從未想過的事:『我連做夢也不曾想到過。』」 柏拉圖則認為,在夢中只夢見別人事情的人是最好的人。 普拉夫[46]將一句家喻戶曉的諺語略作改動:「告訴我你這段時間做的夢,我就能解讀你內心深處的秘密。」 希爾德布朗特為數不多的文章已被我多次引用(我認為,其論述是迄今為止我所發現的有關夢的文獻中,表述最為清楚、最有見地的),夢中的道德問題正是其論述的一個核心內容。希爾德布朗特也認為,確實存在著這麼一個規律:生活越單純,夢境就越單純;反之,則相反。 一個人會將其道德本質帶入夢中。「無論出現多麼明顯的計算錯誤、無論面對多麼沒有科學依據的事、無論出現多麼荒謬的景象,我們都依然鎮定、毫不疑慮,依然能夠分辨善與惡、對與錯、正與邪。無論白天有多少事物消失於夢中,康德的絕對命令[47]依然如影隨形地追蹤著我們的步伐,令我們甚至在睡夢中也無法擺脫……這就說明了,道德本質這一構成人類本性的基本元素是如此牢固,並未被夢中由幻想、理智、記憶,及其他機能構成的迷亂世界所蠱惑。」 隨著對這一主題的深入討論,我們發現,上述兩組理論都出現了明顯的漏洞與矛盾。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宣稱「道德在夢中將不復存在」的學者,對不道德夢的研究也應該就此止步。因為他們否認夢者需為自己的夢負責,否認由不道德的夢可推測出夢者的本性亦如此。這相當於他們否認,夢的荒謬性說明了夢者在清醒時也是滿腦子荒唐。另一組學者認為,既然連絕對命令都能延伸進夢裡,那麼應該完全接受「夢者應對不道德的夢全權負責」這一思想。而我們只能默默祈求,他們自己所做的不道德之夢,別讓他們丟棄了對道德價值的信仰。 然而事實上,雖然沒有一個人能十分肯定地說自己有多好,或者有多壞,但誰都不會否認曾做過不道德的夢。既然存在著這樣無可否認的夢,那麼唯一的問題便是:這些夢源於何處?雖然對於夢中的道德觀問題,各方觀點一直爭持不下,但誰都無法解釋不道德之夢的起源。於是,關於究竟是該在普通的心理感官機能中尋找其起源,還是在生理刺激產生的影響中尋找,就又引起了一輪新的爭辯。而事實的本質使得對「道德是否對夢起作用」這一觀點爭論不休的雙方最終達成共識,認為產生不良夢境的是某種特別的心理源。 那些堅稱道德會延續至夢中的人卻否認夢者應該對所做的夢負責。哈夫納認為:「那些為我們生活帶來真實性的基礎,一到夢裡,就從我們的心智中消失了。因此,我們無須對所做的夢負責。夢中的思想和行為並不存在善與惡。」但鑒於不道德的夢是由夢者間接造成的,因此,夢者有責任在睡前清醒時,用道德觀淨化一下自己的心靈。 希爾德布朗特進一步分析了兼具否定與肯定的混合觀。他認為,在考慮夢不道德的表象時,必須考慮夢用以表現其特性的戲劇化手法;夢往往將最複雜的思考過程,壓縮在最簡短的時間裡;夢中的想像元素雜亂無章、令人迷惑。但對於斷然否認「應為夢中所犯下失誤及罪行負責」這一觀點的做法,他極不贊同:「要想決然否認任何對自己不公正的指責,特別是關係到自己的想法和意圖的,我們通常會說:『我做夢都沒想過。』事實上,在這裡,我們一方面認為夢是離日常思想最遠、最不相關的區域,因為夢與真實存在的聯繫是鬆散的、不連貫的,我們不會將其視為自身的一部分;但另一方面,由於我們否認了日常思想在夢中的延續,因而也就間接承認了自己辯護的理據不足。除非我們在做夢時,有想過這個問題。我認為,這句話雖然是無心之談,但卻是一句真理。」 「可以想像,夢在最初其實都曾以一定的形態,例如以願望、欲望或衝動的形式閃過我們腦海。」關於這一初始情緒,我們認為:夢並未發現其存在,只是模擬並延伸了這種情緒。夢不過是將早已存在於我們腦海里的那一點歷史材料,戲劇化地演繹出來。將門徒那句「憎恨自己哥哥的人是兇手」的話帶入腦海。雖然在我們醒來,恢復了道德意識以後,會對這些不道德之夢的複雜情節和巧妙結構付之一笑,但面對形成這一夢境的原始材料,卻怎麼也笑不出來。夢者要對偏離自身軌跡的夢負責,但並非全部,而是其中的某個部分。「簡而言之,從這個意義上說,如果我們所理解的基督箴言『邪念源自內心』是正確的,我們就不免認為,對於夢者所犯下的罪行,至少應該帶一點愧疚。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則無可厚非。」 希爾德布朗特從邪念的蛛絲馬跡中發現了不道德之夢的根源。白天,邪念以精神誘惑的方式進入夢者的腦海,毫不猶豫地將這些不道德的元素,納入夢者的道德評價中。同樣是這些念頭,同樣是對這些念頭的評價,曾經讓各年齡層的虔誠之徒,為自己的帶罪之身懺悔。[48] 毫無疑問,兩種無法調和的思想廣泛地存在於大多數人的腦中,甚至存在於道德範圍以外的區域。但有的時候,也會受到不那麼嚴肅的評斷。斯皮塔引述了A.澤勒一篇相關的文章(參見埃爾斯和格魯伯合編的《科學與藝術綜合大百科全書》中《精神病》一文,第144頁):「思維難以很好地組織各項機能,從而使自己無論時間、季節如何變化,都能自我掌控。在思路清晰時,不被無關重要,甚至怪誕荒唐的意念干擾。最偉大的思想家確實有理由抱怨這些夢幻般、讓人難以忍受、令人痛苦的糟粕思想。這類思想打斷了他們最有深度、最虔誠真摯的沉思。」 希爾德布朗特的進一步觀測為這兩種對立的思想披上了一件心理學外衣,即夢向我們內心的最深處投去了驚鴻一瞥,而這通常是我們在清醒意識下無法做到的。康德在其著作《人類學》中表達了這一觀點。他認為,夢也許並非要揭示出我們現在是什麼樣子,而是要告訴我們,如果接受另一種教育,我們可能成為什麼樣子。拉德斯托克認為,夢披露了那些我們不願承認的事,因此我們會不公正地認為,夢所展示的都是謊言和假象。J.E.埃德曼認為:「夢從不告訴我應該怎樣去評價一個人,但令我感到震驚的是,在夢裡,我不止一次地明白了自己對一個人的真實想法和感受。」J.H.費希特也表達了類似觀點:「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通過自我觀察來了解自己。而夢的特點則是真實地反映出我們自己的本性。」這一說法與班裡尼的觀點相類似。他認為,這類似於當我們面對與道德意識格格不入的情緒時,採取的處理方式。夢利用我們所熟知的這一方式,處理其他特別的素材:「我們心底某些已被淹沒的欲望再度復甦;已被埋葬的古老激情再次被點燃;從未想起過的人和事又重現眼前。」沃爾克特表達了類似的觀點:「那些偷偷潛入我們意識中的念頭,幾乎從未被發現,也無任何明顯跡象引起過我們的注意,卻都被夢喚醒了。」最後,別忘了還有希勒爾瑪卡的理論。他認為,入睡時伴隨而來的,是一些我們不希望出現的「非期望影像」。 我們將所有出現在不道德、荒誕夢中的、讓人驚訝的想像素材都列入「非期望影像」的範疇。「非期望影像」與普通夢境影像最大的不同是,後者只是令我們感到陌生而已,而前者在道德範圍內往往與我們正常的感覺背道而馳。迄今為止,我們仍無法通過更深入的理解,來調和兩者間的差異。問題是,夢中出現的「非期望影像」究竟有何意義?從夜間出現的反道德情緒中,我們能得出什麼有關夢裡夢外的心理學理論?在此,出現了一個不同於以往任何一派的新穎觀點。希爾德布朗特及順延其理論的學派都支持這一觀點。他們認為,這種非道德夢象只能歸因於非道德情緒。這一情緒即使在清醒意識下,也具有潛在的活力,只是受到抑制而沒有表現而已。熟睡後,抑制這一情緒的機能關閉了,於是我們就能感覺到它的存在。 可見,夢揭露了夢者的真實本性——即便稍有遺漏,是讓我們潛入自我內心深處的一種手段。正是在這一假設之下,希爾德布朗特才得以揭示出夢的監測功能。是夢讓我們發現了靈魂深處的神秘惡作劇,就像心理學家能夠看出難以察覺的心理問題一樣。斯皮塔肯定也受了這一理論的影響。他認為,這就像青春期出現的心理躁動。要讓患者知道,只要平日裡嚴於律己,每當邪念出現時,都儘可能抑制,不讓不良念頭滋生成長,進而變為實際行動,那麼一切就都會在掌握之中,心情也會平復下來。根據這一理念,我們可將「非期望影像」定義為「白天被抑制的想法」。我們必須認識到,其出現是一種真正的心理現象。 還有一些學者認為,我們無權下最後結論。傑森表示,夢中的非期望意念及影像和清醒意識下發熱至迷糊狀態一樣,「都具備各機能的自發性活動同時運作或停止時出現的特點。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內在情緒所引發的。」但除非能夠理清夢中意象的內容,否則,根本無法證明非道德之夢與夢者的心理有何聯繫。當然,也無法證實其源於夢者的內在情緒。莫里讓我們懷疑,他是否認為夢並非一種將心理意識活動劃分為各成分,而是毫無目標地將其摧毀的力量。他對跨越道德界限的夢有如下看法:「Ce sont nos penchants qui parlent et qui nous font agir,sans que la conscience nous retienne,bien que parfois elle nous avertisse. J'ai mes defauts et mes penchants vicieux; a l'etat de veille,je tache de lutter contre eux,et il m'arrive assez souvent de n'y pas succomber. Mais dans mes songes j'y succombe toujours,ou pour mieux dire j'agis par leur impulsion,sans crainte et sans remords…… Evidemment les visions qui se deroulent devant ma pensee,et qui constituent le reve,me sont suggerees par les incitations que je ressens et que ma volonte absente ne cherche pas a refouler.」[49](《睡眠》) 夢能夠揭示夢者身上被壓抑和隱匿的、真實存在的非道德性。在所有信奉這一理論的學者中,莫里的表述最為準確:「En reve l'homme se revele donc tout entier a soi-meme dans sa nudite et sa misere natives. Des qu'il suspend l'exercise de sa volonte,il devient le jouet de toutes les passions contre lesquelles,a l'etat de veille,la conscience,le sentiment d'honneur,la crainte nous defendent.」[50]還有一處精彩的表述:「Dans le reve,c'est surtout l'homme instinctif que se revele…… L'homme revient pour ainsi dire l'etat de nature quand il reve; mais moins les idees acquises ont penetre dans son esprit,plus 'les penchants en desaccord' avec elles conservent encore sur lui d'influence dans le rive.」[51]他還提到自己的夢例。在夢裡,他成為了迷信儀式中的祭品。而他曾在自己的作品中,對這種儀式進行過最猛烈的抨擊。 在莫里的夢例中,所有敏銳的觀測都失去了其自身價值。因為在他看來,這些觀測而得的現象不過證明了,夢由自主心理主導。而他認為,這一自主心理與心理意識活動完全相悖。 斯居克爾在《意識的研究》中寫過這樣一段話:「夢並非單純地由幻覺構成。例如,如果一個人在夢中非常懼怕強盜,那麼此時,強盜就是幻象,但懼怕的感覺卻是真實存在的。」在此應該注意,夢中的情感與夢中其餘的內容,不能用同一標準進行評判。於是,問題來了:夢中哪部分心理意識活動是真實的?也就是說,夢中哪部分是屬於清醒意識下的心理意識活動? 七、夢的理論和功能 從某個單一的觀點出發,儘可能對夢已被觀測到的各種特徵進行解釋。同時,把夢包含的各種關係規定在更廣泛的現象區域內,我們稱之為夢的理論。夢的各個理論由被視作基本要素的這樣或那樣的不同特徵以及各自不同的數據和解釋予以區分。我們並不是非要從夢的理論中,推理出一種夢的功能,比如說,夢的特別作用或別的什麼重要能力。但人總是習慣於期待得出某種結論,因而能夠更深入地探索夢功能的理論,必然更受歡迎。 我們已經清楚許多有關夢的概念,從其意義上講,這些概念或多或少都配得上冠以「夢的理論」之名。古人信奉夢是神的旨意,用以指引人的活動。這便是一套完整的夢理論,向我們展示了夢中值得我們了解的一切。而今,夢已成為生物學領域的研究對象,我們也得出了更多的研究理論,但其中的一些理論依然有待完善。 我們並不認為能夠做到列舉無遺,只能根據夢中心理意識活動的模式及其基本的等級概念,將夢的理論大致分為以下幾類: 1. 德爾貝夫等人的理論。該理論認為,清醒意識下的心理意識活動在夢中得以延續。此時,心靈並未入睡,其各項機能依舊完好無損。但睡眠狀態下的環境不同於清醒意識下的環境,普通機能所產生的影響也與清醒意識下的不同。因此,這些理論所要面對的質疑是,能否將睡眠狀態下的夢中思想,與延續至夢中的清醒思想完全區分開來。另外,這一理論未對夢的功能做出解釋,也不清楚做夢的目的何在——為何心理機能在其無法適應的環境中,依然能夠運作。該理論認為,對於夢僅存在兩種目的明確的反應:要麼是無夢的睡眠,要麼因外界干擾而驚醒。 2. 與上述理論相反,第二類理論認為,夢是一種心理意識活動的減弱,是與外界聯繫的鬆懈以及外界可用性素材的貧瘠化。根據這一理論,睡眠被認為是一種心理特徵。這完全不同於德爾貝夫的觀點。睡眠廣泛地入侵夢者的心理世界,不僅將夢者的心理世界與外界隔離,還進入心理機能中,使其停止運轉。若用精神病學理論將這兩類理論作一個比較,我認為,第一類理論將夢解釋為一個偏執狂;而第二類理論則視夢為精神缺陷者,或者說,智障者。 而認為因睡眠引起心理機能癱瘓而產生的影像,只是夢境中一個小片段的理論,是迄今最受醫學界和科學界普遍推崇的。一個對析夢有興趣的外行人,肯定最傾向這一理論。因為很明顯,該理論巧妙地避開了析夢領域最大的暗礁,即夢中所包含的各種矛盾問題。由於該理論認為夢是意識部分覺醒的產物(或者援引赫爾巴特在其著作《夢的心理學》中的一句話,「夢是一種遞進的、部分的,同時又極為反常的覺醒狀態」),因此,其通過夢者逐漸甦醒的一系列狀態,涵蓋了夢的整個過程。即由心理意識活動減弱所表現出的夢境荒謬性,到完全恢復意識的心理意識活動,最後徹底清醒過來。 如果有人認為,生理學依據不可或缺,而且更為科學,那麼可以看看賓茲對於上述理論的描述:「這一混沌狀態會在清晨逐漸結束。腦蛋白中積累起來的疲勞產物漸漸消退、逐步分解,或被不斷流動的血液帶走。這時,散落四處的各個細胞群因被喚醒而得以區分。但環顧其四周,依然是一片混沌。個體細胞群在朦朧的意識下開始獨立工作,但意識仍然無力控制大腦中負責聯想的部分。因此,所出現的聯想畫面大多與不久前的客觀印象一致,相互間以一種狂野的、不受控制的方式結合。隨著腦細胞數量的肆意增加,所引起的夢則相應地減少。」 這一視夢為不完全的部分覺醒狀態的理論及其所產生種種影響,都必然反映在當代生理學家和哲學家的著作中。莫里對這一理論的表述最為完整。他認為,該理論把清醒和睡眠狀態看作從一個解剖區到另一個解剖區的轉移。在他看來,每一個解剖區都與一個既定的心理機能緊密聯繫。在此,我只想說,即便部分覺醒理論能夠得以論證,其內在仍有許多細化的問題,有待我們進一步考慮。 當然,根據這一理論,夢並未顯示出任何功能。賓茲作為這一理論的忠實擁戴者,他始終否認夢的重要性。他認為:「事實如我們所見,夢在任何時候都是毫無作用的心理過程,而且大多情況下,都是絕對的病態。」 關於夢的「生理性」(該詞由作者重點指出),當然遠不止一個意義。首先,指夢的病因學。賓茲在利用藥品研究夢的實驗結果時,對此表現出極大的興趣。病因學總是盡一切可能將夢歸因於生理刺激。該理論以最極端的形式表述如下:我們在毫無外界刺激的狀態下入睡,則無做夢的需要,也無做夢的理由,直到黎明來臨。隨著新刺激的入侵,夢者逐漸甦醒,這些刺激於是以夢象的形態反映出來。但事實上,無法讓我們的睡眠完全免受刺激。就像梅菲斯特所抱怨的生活中充滿了病菌一樣,刺激源從四面八方而來,湧向睡者。有來自外界的,有來自內部的,甚至有來自白天未被察覺的自身軀體的各類刺激。於是,我們的睡眠被打斷,心靈一個個小角落在慢慢被喚醒,清醒的碎片在一個短暫時間內對心靈發生作用,繼而又再一次欣然入睡。可見,夢是睡眠對干擾源的反應,但純粹是一種冗餘反應。 夢始終是一種心理機能活動。要作為一種生理過程對其進行描述,則有著另一層含義,即否定其作為心理機能的身份。「不諳音律者卻恣意搬弄琴鍵」。這一比喻是精密科學學者對夢所做的最佳詮釋。他們認為,夢是無法解釋的。不諳音律者,何以憑十指奏出美妙的樂章? 甚至連一些早期的學者也對部分覺醒理論提出了異議。布達赫曾於1830年寫道:「如果夢是一種部分覺醒意識,那麼首先,無論處於清醒意識狀態還是睡眠狀態,都無法得到解釋。其次,這等於說,夢中的某些心理力量是活躍的,而另一些是休眠的。但這種無規律狀態卻貫穿始終……」 羅伯特於1866年首次提出了一個非常有趣的觀點,該觀點支持把夢視為「生理」過程的盛行理論。其吸引人之處在於,該觀點賦予夢一種功能,或者說,一個有用的結論。羅伯特的觀點建立在兩個客觀事實(我們在討論夢之素材時已提及,參見第一章第二節)基礎上。這兩個客觀事實是: (1)我們通常會夢見一天中最不起眼之事; (2)我們通常不會夢見一天中自己最感興趣之事。 羅伯特認為,那些已經完全解決的問題,絕對不會在夢中出現。只有那些尚未解決的問題,或是偶然閃過腦海的事情,才會引起夢境。這已是不爭的事實。「夢往往難以解釋,其原因在於,夢因通常來自夢者頭一天的感知印象,而這並不足以引起夢者的注意。」因此,日常影像能夠入夢的條件是,這些影像在轉化為深刻印象前,已經受到干擾。或是這些影像過於瑣碎,因而無法轉化為深刻印象。 因此,羅伯特認為,夢是「一個清除的生理過程,我們只有在其心理反應中,才能意識得到。」夢是對那些被扼殺於搖籃中的思想的清除。「一個被剝奪了做夢權利的人,很容易精神失常。因為大量有待解決的問題及無數浮於表面的影像,全都堆積於腦海中。在這種壓力下,一切本應屬於記憶範圍的內容,也被一併掩埋。」夢就像超負荷大腦的安全閥,具有治療和卸除煩憂的能力。 有人也許會問,夢中的意象如何疏導心理負擔?這就誤解了羅伯特。顯然,羅伯特是從夢素材的這兩個獨特性推論出,在睡夢過程中,出現了對無價值影像的清除,這在某種程度上,可視為一種生理過程。但做夢並非一種特殊的心理過程,只是我們接收到了有關清除的信息。另外,清除並非睡眠過程中在腦海中發生的唯一事件。羅伯特還認為,一天中的各種刺激源也會被大腦加工,而「未被消化的思想素材中無法清除的部分,將繼續殘留在腦海中,依據由想像畫面里借來的絲絲線索,聯合成一個整體,並作為無害的幻覺圖像,融入到記憶中」。 羅伯特的夢源理論斷然否決了流行的夢理論。流行理論認為,如果沒有內在和外在感官刺激一次次地喚醒心靈,則不會出現夢。但羅伯特認為,夢的刺激源存在於心靈內部,存在於要求排解的超負荷的大腦中。羅伯特始終認為,在引起夢的眾多因素中,生理因素只是次要條件。如果腦海中沒有來自清醒意識的成夢素材,則不會引起夢。但必須承認,源於心靈深處的幻覺影像會受到神經刺激的影響。因此,羅伯特認為,夢畢竟不是完全依賴於生理元素。做夢不是一種心理過程,其在清醒意識下的心理過程中不占據任何位置,而是心理活動器官中的夜間生理活動過程,而且有保護該器官避免過度疲勞的能力。也就是說,夢能夠洗滌心靈。 另一位學者依福斯·德拉熱也根據夢的這一可感知選擇何種素材的特性,建立了其理論。並依據此特性進一步觀測,意念的微小變化如何使同一事件呈現出現截然不同的夢境。德拉熱在一位至親離世後發現,白天最占據腦海之事並未出現在夢中,即便夢見也是在記憶退卻,或被其他新事物覆蓋以後。他在觀測了其他類似的夢例後,確證了此觀點的普遍性。他所作的有關一對新婚夫婦夢例的評述,尤其值得稱讚。當然,前提是這一評述已經得到確證。「S'ils ont ete fortement epris,presque jamais ils n'ont reve l'un de l'autre avant le mariage ou pendant la lune de miel; et s'ils ont reve d'amour c'est pour etre infideles avec quelque personne indifferente ou odieuse.」[52]那麼我們究竟會夢見什麼呢?德拉熱認為,夢中的素材包括一些零碎的畫面和殘留的影像,二者都來自前幾天或是更早期的記憶。我們一開始都覺得,出現在夢中的這一切畫面都是夢創造出來的。但進一步觀測後便可發現,這些畫面是未被我們注意的記憶的再現,即「無意識記憶」。但這些意象素材都表現出一個共同的特點,即其更多地來源於影響感官而非心靈的影像,或是來源於一出現便立即轉移我們注意力的畫面。總而言之,投入的關注越少,畫面感越強烈的影像,其於我們夢中所扮演的戲份便越重。 在本質上,毫無價值的影像和白天未引起我們注意的影像與羅伯特所強調的大致相同,但卻被德拉熱賦予了另一層含義。他認為,這兩類影像之所以能夠引起夢境,並非因為其毫無價值,而是因為這些影像被我們置之不顧。當然,從某種意義上說,毫無價值的影像也未被完全理會。由於具備新影像的特質,其「autant de ressorts tendus」[53]在睡眠時,便放鬆了下來。而在夢裡,那些偶爾受阻,或被蓄意壓抑的鮮活影像,要比通常不被注意的微弱影像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因此,白天被禁止、壓抑卻不斷積蓄的心理能量,到了夜裡,就變成了夢的主推手。在夢裡,被壓抑的心理素材得到了釋放。[54] 遺憾的是,拉德熱並沒有進一步推進其理論,而只是將夢中最無足輕重的角色歸因於獨立的心理意識活動。於是,其理論又倒退回到大腦部分覺醒這一盛行的學說中:「En somme le reve est le produit de la pensee errante,sans but et sans direction,se fixant successivement sur les souvenirs,qui ont garde assez d'intensite pour se placer sur sa route et l'arreter au passage,etablissant entre eux un lien tantot faible et indecis,tantot plus fort et plus serre,selon que l'activite actuelle du cerveau est plus ou moins abolie par le sommeil.」 (3)第三類理論認為,夢更偏好特殊心理意識活動。雖然這類特殊心理意識活動在清醒意識下,完全或者部分喪失作用,但通常都能為夢帶來實用功能。早期心理學家對夢的評價都傾向於這一理論。在此,我引用布達赫的語句來涵括其觀點:就夢的影響而言,它「是心靈的原始活動,不受個人力量的約束,不以個人意志力為轉移,發展方向不受個人控制,是我們理智中樞肆意奔放的結果。」[55] 布達赫等學者顯然認為,在夢歡暢地自由釋放其能量的過程中,心靈被再次注入了新鮮的血液,並為第二天的工作積蓄能量。這就好比度過了一個身心愉悅的假期。因此,布達赫引用了諾瓦利其對夢的讚美來表達其觀點:「夢是抵禦刻板生活的最好堡壘。在夢裡,我們自由歡暢地隨心幻想。它融匯了生活中的各種影像,以孩子式的快樂打破了成人世界的壓抑。沒有夢,我們必將提前衰老。因此,夢即便不是上天賜予我們的禮物,也是陪伴我們通往天堂的夥伴。」 普金耶對夢洗滌心靈、治療心靈的描述更令人嘆服:「多樣化的夢尤其具有以下功能:在夢裡,我們告別了日常的瑣事,想像力自由馳騁。心靈不願意繼續白天的緊張,希望得到放鬆,恢復元氣。夢首先締造了與白天不同的環境。它用快樂撫平悲傷,用希望和歡樂的影像讓我們忘記煩憂,用愛和友情化解仇恨,用勇氣和信心鼓舞怯弱的內心;用堅定不移的信念平息猜疑,用現實取代空盼。夢治癒了我們心中的痛。在夜裡,為白天暴露在外的心靈創傷披上外衣,以免其再次受傷。時間治療創傷在某種程度上正是依靠於此。」我們都能感覺到夢對心靈的益處,持懷疑態度者也不得不認同一個觀點,即夢是睡眠向我們施益的一種方式。 夢是心靈僅在睡眠狀態中,才自由展現的特殊活動。這是施爾納於1861年對夢所作的最早、最全面的解釋。但施爾納的寫作風格過於華麗和凝重,他對這一課題迸發出過度的激情,以致無法被其吸引的人,必然極為反感。這一著作令其析夢之路苦難重重。哲學家沃爾克簡明扼要的評述,一語道破了施爾納理論的問題所在:「從層層神秘的雲團中,從萬丈耀眼的光芒中,確實閃過一絲看似不祥的黯淡之光,但還不足以照亮這位哲學家前進的道路。」這便是施爾納的一位追隨者對其著作所作的評價。 施爾納並非一個認為心靈能力在夢中永不泯滅的學者。相反,他甚至闡述了自我意識力在夢中如何變得衰弱,認知力、感知力、意志力以及想像力如何因自我意識力的衰退而被轉化,心理能力殘餘如何不再具備真實思維性,而只剩下機械性。另一方面,被視為幻覺的心理意識活動從理智的掌控中釋放出來,不再受到嚴格控制,在夢中擁有至高無上的地位。可以肯定的是,由於白天與黑夜的不同,這些利用從白天記憶中借來的素材所構建成的夢中世界,必然異於清醒世界。夢向我們展示的,不僅是複製,而且是創作。其自身的獨特性也賦予夢中生活以獨特性,展現出對極致、誇大的偏好。由於從受限的思維中掙脫出來,因此更富有靈活性和敏捷性,並愉悅地沉浸於這種轉變中。它對於心靈細微或翻騰洶湧的情感都極為敏感,並能讓我們的內心迅速重塑成外在的可視圖像。由於夢中的幻想無法用語言進行表達,因此只能用視像表述一切。由此一來,意念便不再發揮其抑制功能,只能充分利用一切可視化形象。可見,無論原來運用的語言如何清晰,在夢中都可能變得笨拙、冗長。而難以得到清晰的語言是因為,夢並不喜歡用真實的影像反映客體,而喜歡選擇外來的影像,但後者往往難以描述清楚客體急於表現出來的獨特性。這便是幻象的象徵性表述……另外,夢的幻象並不會再現客體的細節,只是儘可能以最自由的方式再現其輪廓,就像是靈感突發的速寫。但夢的幻象不會止步於僅對客體進行描繪,而是受內心的驅動,在一定程度上將夢中的自我意識與客體相融合,從而產生一個新的事件。例如,夢會描繪出一些金幣散落在大街上的畫面。而自我意識則會讓夢者在夢中撿起這些金幣,然後欣然離去。 施爾納認為,夢幻象施展其藝術創作所依賴的素材,主要來源於白天模糊的機體感官刺激(參照上文)。因此,施爾納的極端幻象理論,與馮特等生理學家過於嚴謹的理論截然相反。但在夢的來源和刺激源的問題上,二者的觀點又極為一致。根據生理學理論,對內在生理刺激所產生的心理反應,會隨著與這一刺激相適應的意念被喚醒而逐漸衰竭(於是這些意念通過聯想,再喚醒其他意念,繼而整條心理進程鏈宣告終止)。施爾納認為,另一方面,生理刺激不過是為心靈提供了實現其想像性目的的素材。而施爾納所認為的夢形成的起點,被其他學者視為終點。 當然,幻象對於生理刺激不能說有什麼目的,只不過是逗它們玩兒,用一種可塑性象徵物來表述夢的機體刺激源。事實上,施爾納認為,總的來說,幻像喜歡將機體組織作為一個整體來象徵,比如視為一座房屋。沃爾克及其他學者則不贊同這一觀點。但幸運的是,幻象並非將自己限定在單一的素材內,而是用一連串的房屋來表現某一個機體器官。例如,一條長街上的所有房屋代表了腸道刺激。在有的夢中,房屋的某些特別部分,實際上代表了身體的某個特定區域。例如,頭痛時夢見的屋頂(在夢中,看見屋頂趴著長得像蟾蜍的噁心蜘蛛)代表頭。 且不說房屋這一象徵物,其他一些合適的客體,也會被用來表現其他引起夢的身體部位。伴著風吼熊熊燃燒的火爐,象徵呼吸著的肺部;空空的櫥櫃和籃子,象徵心臟;圓球狀物體,或是單純的洞狀體,象徵膀胱。在男人的性夢裡,夢者會夢見自己在街上找到一根單簧管的上半段,或是一根菸草管的菸嘴,又或者一張毛皮。在這裡,單簧管和菸草管用近似的形態,象徵了男性性器官,毛皮則象徵了陰毛。在女性的性夢中,緊閉的大腿表現為被房屋環繞的狹小庭院,陰道表現為一個窄滑的柔軟小徑。小徑通向庭院,夢者正在小徑上行走,給一位紳士送信。有一點得特別注意,這種由生理刺激所引起的幻象,最後會卸下面具,將刺激性機體器官及其功能暴露出來。因此,「牙刺激夢」通常會以夢者將牙從口中拔出結束。 夢幻象不僅僅關注機體刺激源的外在形式,同時也對其內在物質進行象徵化。比如說,在腸道刺激引起的夢裡,我們會夢見自己走過泥濘的街道;在膀胱刺激引起的夢裡,會看見吐著泡泡的水。或者可以這麼說,刺激的主體和客體,都被象徵化了。另外,夢中的自我意識也進入了與這些象徵體相關的自我狀態中。例如,在疼痛刺激所引起的夢裡,夢中會看見自己與惡犬或野牛廝殺,或在性夢中被裸男追趕。拋開各種紛擾的夢例,我們可以看出,幻象象徵化活動依舊是每一個夢的核心推動力。沃爾克在他飽含熱情的著作中,試圖更深入地洞悉這些幻象的特性,並讓這些被認知的心理意識活動,在哲學體系中占據一席之地。然而,這對於未接受過哲學思維模式學習的人來說,的確非常難理解。 施爾納認為,夢中的象徵型幻象沒有任何實用性的功用。在夢裡,心靈與其刺激源玩耍,感覺像是惡作劇般。那麼有人可能會問,施爾納夢理論的隨意性,及其對研究規則的背離都是一目了然的,那麼我們詳細研究其理論還有意義嗎?只能這麼說,在對其理論進行深入研究以前就一票否決,顯得過於專橫。施爾納理論以是他自己的夢所產生的影像作為研究基礎的。而他對夢的密切關注度,決定了他定能做好充足準備,親自追蹤這一令人費解的心理現象。另外,雖然該理論所研究的課題,其內容及其中的各種關係都很豐富,卻是幾千年來人類的未解之謎。如所謂「嚴密科學」所說的,目前對於這一課題的研究,除了不斷嘗試否認夢的內涵和重要意義外(這當然非民心所向),似乎別無貢獻。最後,坦白地說,我們在析夢時,似乎總是不能繞開幻象。我們也都記得,有神經節細胞幻象這樣的事。上文也引述過諸如賓茲這種思維縝密的研究者的記錄。他描述了晨曦的覺醒潮水,如何湧向大腦皮層處於休眠狀態的細胞群。這種令人難以置信的想像力,絲毫不亞於施爾納的理論。雖然施爾納所描述的現象還很模糊,而且不具備作為夢理論基礎的普遍性特徵。但我依然希望,其理論能夠構建於真實可靠的基礎之上。而今,對比施爾納和醫學界的夢理論,我們會發現,夢的解析依舊處於在天平的兩端,搖擺不定。 八、夢與精神疾病間的關係 當我們說到夢與精神錯亂間的關係時,指的是以下三種不同關係: (1)病因學與臨床學之間的關係,即夢所表現(引發)的精神病狀態。或者做夢以後,出現的精神病狀態; (2)在精神疾病的狀態下,夢也發生相應的變化; (3)夢與精神疾病之間的內在聯繫。這一類推表明二者間關係密切。 研究這兩種現象間的各類關係,曾經是早期醫學界的最愛。如今,這一課題再次盛行。相關的文獻可參照斯皮塔、拉德斯托克、莫里以及蒂茜的著作。近來,桑特·德·桑克蒂斯已開始關注這一課題。從本書論述的宗旨看,對於這一重要課題,只略提一二,暫不作詳述。[56] 對於夢和精神疾病之間的臨床學關係,以及病理學關係,我將引用以下觀測事例說明:霍赫鮑姆認為(克勞斯引述),精神疾病首次病發,是由極度焦慮的夢引起的,患者主要的妄想都來自該夢。桑特·德·桑克蒂斯列舉了有關妄想症的類似觀測。他表示,有的夢其實是「la vraie cause determinante de la folie」[57]。精神疾病可能會因為一個印象強烈的妄想之夢而一觸即發;也可能會因為夢者不斷糾結於各種夢中的疑慮,而逐漸發病。在桑蒂克斯記錄的一個案例中,一個精神緊張的夢伴隨出現的是癔症的輕微發作,接著才出現抑鬱症狀。費里(蒂茜引述)記錄了一個導致癔症性麻痹的夢。在這裡,夢被視為精神錯亂的病原。雖然我們不能忽略一個事實,即精神錯亂首次發病,是在夢中。也就是說,病症首先是在夢中表現出來的。但在其他病例中,病症是隱藏於夢裡,或者僅限制於夢裡的。因此,托梅爾讓我們注意到,焦慮的夢可被看作癲癇發作。埃里森記錄了夜間精神錯亂的病例(見拉德斯托克):患者在白天表現得非常正常,但夜裡,則規律性地出現幻覺、發瘋等症狀。德·桑科蒂斯和蒂茜還記錄了幾個類似的病例(一個醉鬼在夢中指責妻子不貞,這可視為妄想症的夢)。蒂茜觀測了許多新近的病症(主要是妄想症和強迫症)後發現,這類病症都源於夢中。古斯萊恩記錄了間歇性精神錯亂取代睡眠的情況。 毫無疑問,總有一天,醫學界不僅要對夢進行心理學研究,還會關注夢的精神病理學研究。 在精神疾病康復期,往往可以明顯地看到,在白天,患者的各項機能都正常運作。但夜裡,他們的夢卻依舊籠罩在精神病的陰影之下。格利高里據說是第一個發現此情況的學者(參見克勞斯的著作)。馬卡里奧(蒂茜引述)記錄了這樣一位精神病患者:他被確診完全康復約一周後,在夢裡,再一次出現了思想飄忽、狂躁衝動的病症。 至於慢性精神病患者的夢如何變化,對於這方面的研究,還鮮有學者涉足。另一方面,早期已有學者注意到,夢的表現與精神障礙的病症完全一致,可見,二者間具有緊密聯繫。莫里表示,卡巴尼斯在其《肉體與精神報告》的論著中,首次提到了這一聯繫。繼而是萊盧特、J.摩羅,更特別的是,還有哲學家梅茵·德·比蘭。當然,早就存在夢與精神障礙的對比。拉德斯托克引證了大量觀點,堅稱精神錯亂與夢具有相似性,從而開啟對這一課題研究的篇章。康德曾說過:「瘋子是清醒意識下的夢者。」克勞斯認為:「精神錯亂是感官清醒時做的夢。」叔本華這樣描述:夢是短期的精神錯亂,精神錯亂是長期的夢。哈根認為,精神錯亂是由睡眠,而非疾病引發的夢。馮特在其《生理心理學》一書中寫道:「事實上,我們在精神病院裡所觀察到的所有病症,在夢裡幾乎都能經歷。」 斯皮塔也贊同此觀點,並一步細化了精神錯亂與夢的相同點,具體分類(與莫里的分類非常類似)如下: (1)自我意識終止,或者至少是遲緩,因而對周遭喪失感知力。如缺失驚怕感,無道德意識。 (2)感官感知力的改變。一般來說,感知力在夢中會減少,而在精神錯亂中會大大增加。 (3)意念根據聯想法則和影像再現法則重新結合,形成自發序列。因此,這些意念間的聯結總是有失勻稱,例如影像過於誇大,或者容易出現幻象。 (4)人格變化(例如人格倒置),有時出現怪癖性(或反常行為)。 拉德斯托克增加了一些數據,說明夢素材的本質與精神錯亂之間的相似性:「幻覺通常出現於視覺、聽覺及其他一般感官中。在夢中,極少出現嗅覺及聽覺這兩個元素。發熱時,患者會和夢者一樣,久遠的記憶不斷閃過腦海。清醒意識下和健康狀態中被遺忘的回憶,會重新出現在睡夢中和患病者的腦海中。」夢和精神錯亂間的相似性,只有具體到細微處,甚至像親人間的相似性那樣,細化到個人性格特點和臉部表情,才能充分體現出來。 「承受肉體和精神雙重折磨的人,會夢見現實中所欠缺的才智、健康和幸福。因此,精神病患者會幻想自己擁有幸福、顯赫的地位以及財富。幻想擁有財富,幻想實現美好願望,現實對這一切的否定及摧毀,這一切成為精神錯亂的心理誘因,並構成了精神錯亂的主要內容。失去愛子的婦女,精神錯亂時會歡快地念叨自己懷孕了;破產的人幻想自己擁有無數財富;感情受挫的女孩幻想被愛人溫柔對待。」(拉德斯托克的這段記述,是對格里辛格精闢論述的一個小結。格里辛格用最清楚明了的語言表明,美好願望的實現是夢幻象與精神錯亂幻象所共有的特徵。而我通過研究發現,這正是開啟夢的心理學理論和精神錯亂心理學理論的關鍵所在。) 「夢和精神錯亂有兩個主要的共同特徵,即意念的荒誕結合以及判斷力的低下。」在夢和精神錯亂兩者狀態中,都存在對自我精神力的過高估計,表現為審判能力的荒誕不羈。在夢中,影像飛速流動。相對應地,精神錯亂病者的意象也出現飛速流動的情形。另外,二者都欠缺時間感。夢中出現的人格分裂現象,例如,夢者的意念分配於兩個角色,外在陌生的自我會糾正內在自我的意識,這與幻覺妄想症中聞名的人格分裂症完全一致。與之相同,夢者也能通過外在陌生的聲音,解讀自己的思想。甚至連不斷出現的精神錯亂幻象,也與反覆出現的夢象相類似(參見《迷戀夢境》)。大多數精神錯亂康復後的患者都會認為,發病那段時期對於他們來說,就像做了一個難受的夢。這確實表明,精神錯亂患者發病時,有時會感覺自己只不過在做夢,就像平常睡著後做夢一樣。 由此看來,無怪乎拉德斯托克以及其他學者有如下總結:「精神錯亂作為一種非正常的病症,可以視作普通夢境的常規性強化。」(第228頁) 克勞斯試圖將對夢與精神錯亂間聯繫,建立在二者的病理學基礎上(而不建立在刺激源上)。比起以外在相似性為基礎的研究,這種做法能夠讓二者的聯繫更為緊密。他認為,如我們所知,二者所共同具有的基本要素是:有機條件下的感知,生理刺激感知以及所有器官共同作用產生的一般感知。 不可否認,夢與精神錯亂間的相似性,已經能夠從二者特徵的細節處尋得,這是夢的醫學理論最有力的證據之一。根據該理論,夢可視為一個無用的干擾過程,是心理意識活動逐漸減弱的表現。目前,還不能指望從精神紊亂中得到夢的最終解釋。因為眾所周知,目前,我們對於精神紊亂起源的認識仍然非常不足。但有關夢的新觀念很可能會影響我們對於精神錯亂內在機制的看法。因此,可以說,在我們努力揭開夢的神秘面紗之際,也正朝著精神疾病的研究工作邁進。 * * * [1]以下所述根據畢克森叔茨的論著《夢與古代釋夢》(1868年,柏林)。 [2]希波克拉底在其著作《古代醫學》中談到了夢與疾病之間的關係。 [3]《希臘神話和宗教史》,1906年,第2卷,第930頁。 [4][1914年增注]中世紀近代史上對於夢的解析可參考狄普根的著作,以及M.法爾斯特爾、哥特哈德等人的學術論作。猶太析夢學者有阿莫利、阿姆拉姆以及洛溫格爾。近期,德里克斯爾、F.施瓦爾茨以及傳教士芬克狄基根據勞埃爾的心理分析說,也提出了其析夢理論。研究日本人釋夢的學者有三浦和伊瓦亞,研究中國人釋夢的有賽克爾,研究印度釋夢者則有涅格列恩。 [5]「我們的夢實為我們所見、所說、所欲和所為。」 [6]溫特斯坦引用於《心理學分析文摘》。 [7]「無論畢生追尋的目標是什麼,也無論何種往事盤踞心頭,夢中所出現的場景,往往就是靈魂苦苦追尋的那份渴望。正如申訴者執著於推敲法律,將軍終其一生血灑戰場。」 [8]「尤其是殘留於我們腦海中的那些清醒意識下,思緒行為的余物,總在我們靈魂深處翻騰。」 [9]瓦歇德堅持認為,許多人在夢中說外語比清醒時更為流利、發音更為純正。 [10]瓦歇德引證,第232頁。 [11]瓦歇德引證,第233頁。 [12]「在我們的腦海中,即便最無意義的畫面,也無法被磨滅。終有一天,它將會重現。」 [13]我從後來的經驗中發現,夢重現生活中諸如打包紙箱、在廚房準備食物這些毫不起眼的瑣事並非罕事。只是夢者此時關注的,並非這些回憶的特質,而是其「真實性」——「那天我確實做了這些事」。 [14]司爐是法國大革命時期旺代省的匪幫,他們慣用酷刑。 [15]「的確存在某種聯繫,但這種聯繫並非獨一無二的。」 [16]巨人的夢證實了一個假設,即夢境涵蓋來自夢者童年的片段。順便提一下,把對《格列佛遊記》的回憶作為該夢的解釋,恰恰是析夢的最佳反面教材。析夢者不應把自己的想法凌駕於夢者的意念之上。 [17]在古代,人們除了相信夢具有診斷價值外(見希臘名醫希波克拉底),還認為夢具有治療作用。 [18]該作者出版了兩卷實驗報告,後文將作進一步討論。 [19]「根本不存在純心理來源的夢。」 [20]「夢中的意念來自外界。」 [21]已多次觀測到周期性出現的夢。參見查巴尼克斯收集的材料。 [22]希爾伯勒用絕佳的例子說明了,在入睡狀態中,甚至連抽象思想也能轉化為表達同一思想的塑視形象。對此,我將在後文繼續討論。 [23]哈夫納與德爾貝夫一樣,企圖將夢解釋為「對完整心理機能正常功能的一種非正常入侵。」但他的描述略有不同。他認為,夢的第一個顯著特徵是超越時間、空間的限制。夢的意象不受各事件所處的空間位置以及先後次序的限制。夢第二個基本特徵與此相關,即幻覺、想像以及幻象混合物,與客觀感知相混淆。「所有更高級別的心理功能的總和,特別是其一方面形成了觀念、判斷力以及推理總結力;另一方面則由自由的自我判定力,結合感官幻覺影像,這一切成為夢的基石,隨時為構築夢做準備。這些心理活動也因此參與到夢的無序變化中。這裡之所以說『參與』,是因為我們在熟睡時,判斷力及意志力並不會發生變化。就這些心理活動而言,我們在夢中和夢外一樣,頭腦清醒、思維自由。一個人在夢中不可能打破原有的思維模式,也就是說,不可能因為在夢中,而對某一事物持與夢外相反的意見。在夢裡所期望的,一定是夢外認為好的事(以善的理智方式)。但在夢中,當我們應用這一思考模式與意志力時,會因各種意念的混淆交織而陷入迷茫中。因此在夢中,我們一方面會做出最矛盾的事;另一方面,又會具有最敏銳的判斷力,因而進行最具邏輯的推斷,並做出最神聖的決策。缺乏方向性正是夢中幻象亂飛的根本所在。而缺乏批判性的反思,缺乏來自他人的贊同意見,正是夢中判斷力、期望以及願望過於極端,欠缺考慮的主要根源。」 [24]克拉帕瑞德發現,與此對比,「無興趣」這一元素正是入睡的關鍵。 [25]「不存在絕對合理的夢。所有的夢都存在某種不連貫性和荒謬性。」 [26]「夢是情緒及思維的無政府狀態,是各機能的自我釋放,其運作不受控制、沒有目的。在夢中,心靈是一台精神自動機。」 [27]「沒有一種想像能像夢境那麼荒謬、複雜和不正常了。」 [28]「夢境的產生對於清醒狀態下的人來說,常常會刺激其意志。這等同於舞蹈症和癱瘓病人的某些動作,也受類似意志的控制。」 [29]「一系列思維和推理能力的退化。」 [30]德語,情感。——譯者注 [31]「大腦最自然純真的反應,像是一種無意識狀態。」 [32]「有缺陷、不規則的聯想。」 [33]在這類夢中,充滿了發音相似,或是首個字母相同的詞語。以後我們便會明白這些夢的含義。 [34]「夢既非完全混亂不堪,也非完全喪失理智。」 [35]「睡眠時,除卻感知力以外,所有的心理機能,例如智力、想像力、記憶力、意志力以及道德品行,其本質其實都沒有絲毫改變。只是被想像,以及各種不斷變化的對象利用了。夢者是一個隨意轉化角色的演員,一會兒瘋狂,一會兒理智;一會兒是劊子手,一會兒是受害者;一會兒是侏儒,一會兒是巨人;一會兒是天使,一會兒是魔鬼。」 [36]赫維德·聖·丹尼斯。 [37]「馬奎斯·赫維把睡眠中的思維歸因於夢中動作的隨意性,以及注意力的渙散。他認為,睡眠僅包括感官封閉、與外界隔離,而不包括看待事物的方式。一個熟睡的人與一個感官受阻、思想漫遊的人並無區別。普通人的思想與夢者思想間的差異是,後者具有客觀的、可視的形態。從表面來看,這等於說,感官由外在客觀體決定,而記憶力則是具體事實的表象。」 [38]「還有一點更重要的區別,即夢者的心理機能並不具備清醒時的平衡力。」 [39]「夢境是意念的副本。其主體還是我們內心的想法,夢中的景象不過是附件。這一說法要成立,就得知道如何追隨不斷推進的想法,如何分析夢的結構,那麼夢的不連貫則可以理解。最虛幻的意象也變得簡單,具有很強的邏輯性。」 [40]「當我們知道如何分析夢的時候,最光怪陸離的夢也會得到最合理的解釋。」 [41]參見哈夫納和斯皮塔的著作。 [42]卓越的神秘主義者杜普爾,是為數不多在本書早期的版本中被忽略的作者之一,在此我對其深表歉意。他認為,迄今為止,就人類的思想而言,帶我們通往形上學之路的是夢,而非清醒意識。(見《神秘主義哲學家》,第59頁) [43]讀者若想了解有關這一課題的更多作品以及更多重要的討論,可以查閱托波沃爾斯塔的論著(巴黎,1900年)。 [44]參照赫夫洛克·埃利斯在《夢的世界》中的評論,第268頁。 [45]參見《人類學系統概述》。埃朗根,1850年(斯皮塔引述)。 [46]《夢生活和解析》,1868年(斯皮塔引述,第192頁)。 [47]德國哲學家康德用以表達普遍道德規律和最高行為原則的術語。又譯定言命令。「命令」即支配行為的理性觀念﹐其表述形式有假言和定言兩種。假言命令是有條件的﹐認為善行是達到偏好和利益的手段。定言命令則把善行本身看作目的和應該做的﹐它出自先驗的純粹理性﹐只體現為善良意志﹐與任何利益打算無關﹐因而它是無條件的﹑絕對的。比如做善事是因為在做善事之後會得到嘉獎及名譽,這是假言命令,而定言命令則是指做善事的原因就是覺得這是對的事情,這是人性的準則。康德把絕對命令表述為:「不論做什麼﹐總應該做到使你的意志所遵循的準則永遠同時能夠成為一條普遍的立法原理」(《實踐理性批判》第30頁)。在這裡,康德比較推薦定言命令。康德還推出一條實踐原則﹕你的行動﹐要把你人格中的人性和其他人人格中的人性﹐在任何時候都同樣看作目的﹐永遠不能只看作手段。康德的「絕對命令」在於強調意志自律和道德原則的普遍有效性﹐它體現了康德倫理學的實質。——譯者注 [48]考究一下宗教法庭對這一問題的態度很有意思。在托馬斯·卡倫娜的《宗教法庭論》(1659年,里昂斯編輯)中,有著如下記述:「任何人如在夢中有異端邪說,宗教法庭都會以此作為依據,嚴格審查其日常舉止。因為他們認為,日有所思,必定夜有所夢。」(瑞士,聖·厄爾本,厄尼格爾醫生) [49]「隨性而說,隨心而動,不受意識的控制,即便其有時發出警告。性本惡。清醒時,我會與之抗爭,不屈不撓。但在夢中,則聽之任之。或者說,在夢中,我能夠無所畏懼、毫不愧疚地隨心而動……顯然,腦海中浮現的種種幻象,構成了夢。我們能夠感覺到其刺激源,而我們那顆飄浮的心也並不排斥。」 [50]「在夢裡,一個人的善惡表露無遺,展示了最真實的自我。在日常清醒狀態下,我們受到意識、恐懼感和畏懼感的保護與防衛。但在夢裡,因個人意志停止了運轉,因此所有的情緒都衝破防線,恣意操控我們的心靈。」 [51]「在夢裡,首先展露的是一個人的本性……也就是說,在夢裡,人倒退至初始狀態。外界入侵大腦的意念越少,在夢中,就越容易受其自身「反叛性」的影響。」 [52]「如果兩個人正沉醉愛河,那麼無論是在結婚前,抑或蜜月時,他們都不會夢見對方。出現在他們情慾之夢裡的,或在夢中與其苟且的,往往都是些無關痛癢的人,或是令其反感的人。」 [53]「許多緊繃的弦。」 [54]小說家阿納托爾·法朗士表達了類似的觀點(參見《紅百合》):「Ce que nous voyons la nuit ce sont les restes malheureux que nous avons neglige dans la veille. Le reve est souvent la revanche des choses qu』on meprise ou le reproche des etres abandonnes.」(我們夜裡所夢見的,是白天不悅之事的殘骸。夢常常是對白天鄙夷之事的報復或譴責。) [55]總之,夢是思想漫遊的產物,沒有盡頭,也沒有方向,依次依附於記憶之上。而這些記憶有足夠的強度打斷漫遊的思想,再將被打斷的思想碎片連接起來。這種連接時而微弱、鬆散,時而強烈、緊密,主要看大腦的運作被睡眠抑制了多少。 [56]近來,致力於研究這一課題的學者有:費里、伊德勒、拉塞鳩、皮雄、雷吉斯·維斯帕、吉斯勒、卡佐夫斯基、巴坎托尼等。 [57]「精神錯亂的真正決定性因素。」 附錄 1909年 在此,我要說明一點,從本書第一版面世,至第二版面世的這段時間裡,我並未新增任何夢學文獻的總結。讀者也許對此頗有微詞,但我仍然堅持自己的做法。因為在前文中,對夢學研究文獻的總結,已將我的熱情消耗殆盡。若要繼續這一工作,將會耗費我巨大的精力,而且很可能會徒勞無功。在這間空的九年里,學界並未出現任何關於夢學的新觀點,也沒有任何有價值的材料。在本書出版後面世的大多數著作,都未提及或討論本書。而那些所謂「夢的研究者」給予的關注最少。這就是科學家一向拒絕接受新事物的鮮活例子。阿納托爾·法朗士曾如此諷刺科學家:「Les savants ne sont pas curieux」。[1]如果對於科研也存在打擊報復的話,那麼現在輪到我,對那些文獻不屑一顧了。在科學期刊上對本書屈指可數的那幾篇評論,既不深入也不準確。對於這些評論,我只想說,請你們再讀一讀本書,或者,至少認真讀一遍吧! 運用心理分析治療法的醫學學者們,已經依照本書的指引,在其著作中記錄、解析夢。迄今為止,所有超出我論證範圍的作品,我都已在論述中標出。本書附錄中的參考書目,包括了這些最新出版的重要著作。桑特·德·桑克蒂斯對夢做了綜合性的研究,其著作的德文版與本書同時面世。因此,我們都來不及給對方評論。但我在此不得不抱歉地說,他煞費苦心的著作所表達的觀點過於膚淺,以致讀者無法憑藉其作品,揣測本書所闡述的觀點。 我只想到兩部提及本書理論的作品。一個是年輕哲學家H.斯沃博達的著作。他大膽地將W.費利斯的生物周期理論(23天和28天理論)延伸至心理學領域,創作了一部極富想像力的作品,[2]並依此揭開了夢的神秘面紗。但他的理論貶低了夢的重大意義。他認為,記憶碎片在夢中,第一次,或者第N次偶然地重組成一個完整的生命周期。這解釋了夢的實質內容。一次與該作者的通信,讓我誤以為他不再認真對待這一研究了。但後來,我發現誤會他了:雖然他的論著並未得出令人信服的結論,但日後,我會在其他論著中,記錄下對斯沃博達論著的研究。令我感到高興的是,我偶然在一本著作中發現,其中的某個理念與我的觀點完全一致。而且各項研究數據都表明,其理念並非源於本書的觀點。我之所以歡呼雀躍,是因為在眾多有關夢的研究文獻中,這是唯一一次,出現了明顯表達出我的理論精髓的論著。這部著作於1910年出版,作者是林克斯,題目是「幻想的現實主義者」。 * * * [1]「學而不疑。」 [2]H.斯沃博達的《人類有機體的時機》,1904年。 附錄 1914年 上述自辯寫於1909年。後來,事態發生了變化,我的《夢的解析》不再受冷落。但在新的形勢下,我已無法繼續上述總結。《夢的解析》引發了一系列爭議,各界學者的評論百花齊放。在此,我暫不作討論,待我的理論涉及該內容時再詳述。對於各類最新的文獻,但凡我認為有價值的,我都已儘可能在下文中加以點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