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槍之謎 · 終篇 關於色譜的分析
「最終,」埃勒里·奎因說,「次要的顏色都從我們想像的色輪上消失了,留下了什麼呢?一道色調均勻的彩暈,嚴整地概括了全案的始末。」
「你這隱喻也太不著邊際了,」我有些氣急敗壞了,「叫人越聽越糊塗。我承認,這對我平庸的悟性來說,的確有點高深莫測。現在我也了解了那些事實,可我就是知其然不知所以然。」
埃勒里笑了。此時已是霍恩案件結案的幾個星期之後了;轟動的餘波已經在這個罪孽橫生的世界上漸漸衰減下去。事件本身的費解與離奇也只有警界的專業人士還有幾分興趣。
出於某些原因,我無法探究在案件明朗化之後那些專事刨根問底的新聞媒體何以如此惜言如金——寥寥數語,一帶而過,並不曾大肆發揮。巴克·霍恩神機妙算、手法高超地連傷二命,其中原委不得而知,眾多疑問無從探究。而且其間涉及的偵破過程也不見披露。總之,報刊雜誌似乎一概不予關注。而憑我自己的腦袋,根本找不出答案。
「到底是什麼讓你如此費解?」埃勒里低聲問道。
「整個事件!我尤其不明白的是:你是怎麼猜破這個謎的。還有,」我帶有幾分惡意地說,「就算你找對了兩個答案,也是瞎矇上的。比如說吧,那兩起兇殺中用的手槍是怎麼瞞天過海的?」
埃勒里呵呵地笑著吐出一口煙霧:「哦,又來了,JJ.你那麼了解我,竟還會對本人的專業技巧懷疑到這種程度。當然,我知道核心答案——人物的調換——出現第一個死屍幾小時後我就明白了……」
「什麼!」
「哦,是的。那確實是一系列推理的結果,而且我的同事們的遲鈍和盲目令我驚訝萬分。」
他嘆了口氣:「可憐的老爸!他可算是個出色的老偵探了,可是這次他表現得既無洞察力也無想像力。這件案子尤其需要想像力。」說著他聳了一下肩膀,讓自己舒服地靠在沙發上。迪居那端著一罐咖啡進來了,托盤裡還帶來一些噴香的小點心。
「我想那就……」埃勒里說,「從開頭講起吧,你看啊,且不論現場有成千上萬的人——即便每個人都有可能是兇手;也不論犯罪本身的形式簡單還是複雜;我現在只談『霍恩』命案——其中有六個突出的事實……」
「六個?」我說,「似乎過多了,埃勒里。」
「是的,這個案子提供的線索是有些龐雜。就像我說的,在第一夜的調查中那六個事實就已經躍然而出了。其中兩個——一個是有形的,另一個是心理的——共同使我在相應調查中獨自悟出了端倪。依照我推理的順序,把參照的事實像磚頭一樣一塊塊堆砌起來,就能看出我推理出的惟一可能的思路了。」
他盯著爐火,嘴角顯出一絲神秘的微笑:「第一,死者褲子上的皮帶。有趣的是,竟然是它揭穿了謎底!那條皮帶上一共有五個扣眼,其中第二個和第三個扣眼邊上因為經常使用而有明顯磨損和很深的勒痕。而當時吉特·霍恩——可憐的姑娘!——曾經告訴我說,巴克近期身體欠佳,事實上體重已經下降了。注愈這一點!
「體重下降——腰帶上的扣眼。這兩件事放到一起就很有意思了,不是嗎?這一點立刻引起了我的注意。霍恩的體重下降與這兩個扣眼究竟有什麼關係?很自然:平時霍恩經常使用的顯然是第二個扣眼,這從扣眼邊上最深的勒痕就能看出來;最近他消瘦下來,於是就把皮帶勒在第三個扣眼上——如此縮小皮帶圈以適應腰圍的減小。可是,案發當晚我們看到了什麼呢?這條皮帶鬆緊適度地系在死者腰上,而皮帶鉤針穿在第一個扣眼上!」
他停下來,重新點燃一支香菸;而我本人一如既往,暗中嘆服他那極為敏銳的觀察力。這是一個多麼微小的細節!我相信那次我肯定對此大加讚嘆來著。
「哼,」他微微皺起眉毛說,「毫無疑問,皮帶孔的事情微不足道,而且不僅是看上去無關緊要,其實也不具備重大的意義。它只能作為一種提示,無法證明什麼。但是它導出了一條思路。
「我剛剛說過,霍恩平時系皮帶時只用第二個扣眼,瘦下來之後改用第三個;但是我們發現那個死者把皮帶扣在第一個扣眼上了。這是件有違常理的事情。什麼原因使死者一下子跨過第二、第三兩個扣眼,把皮帶扣在第一個從未使用過的扣眼上呢?何況,這樣扣法兒,皮帶在死者的腰上並不顯得松。這裡面就有問題了,怎麼解釋霍恩這種反常的舉動呢?有什麼必要一下子把皮帶放鬆足足兩個尺碼?想想看,一個人什麼時候才會放鬆腰帶?你也許會說:吃得過飽,嗯?」
「我正好這麼想呢,」我承認道,「儘管我無法想像在活動劇烈的演出前會有人吃那麼多;而且即便吃得很多,也不至於一下子放鬆兩個扣眼吧。」
「我同意。但是邏輯上這種可能性還是存在的。所以我還是採取了符合邏輯的思路。我請求驗屍官波迪醫生注意驗看死者胃裡的存留物。而他在屍檢報告中指出死者的胃是空的;顯然,他說,死者遇害前至少有六個小時沒有進食。因此,無法從這個角度解釋皮帶放鬆兩碼的疑問。
「那麼還有其他的可能嗎?只有一點了;你盡可以否認它:一開始我迫使自己假設當晚死者所系的皮帶不是他自己的。啊,但那確實是巴克·霍恩的皮帶;那上面不可磨滅地刻印著他名字的縮寫字母,而且格蘭特——他最親密的老友——也證實那是他的。然而看看,這個結論把我們引向了何處!假如說,巴克·霍恩的皮帶系在並非它的主人的身上,那麼繫著那條皮帶的人就不是巴克·霍恩。而眼前繫著那條皮帶的人死了,那麼死者就不是巴克·霍恩!還有比這更簡單的嗎,JJ?
「你就憑這知道了全部案情?」我嘀咕道,「這聽起來多少顯得牽強,也缺乏說服力。」
「牽強嗎,不,」埃勒里笑了,「缺乏說服力倒是真的。因為人類的頭腦不習慣接受從微小的事物中引導出陣容龐大的結論。可是迄今為止科學上的重大進步難道不都是來自對微不足道的事物的細緻觀察,不正是藉助於類似的歸納過程嗎?我得承認,當時我也未能倖免於頭腦怯懦的從俗意識。因為那結論著實顯得匪夷所思。故此我迴避了判斷的角色。我不敢確認那種可能性,它已經超越了常理的層面。然而,還有其他的可能嗎?」
埃勒里若有所思地盯著爐火:「況且當時的確存在著別的因素使我更加疑惑。出事當晚有人曾遇到過霍恩——即便是一掠而過,像牛仔們供稱的那樣——很晚才衝進運動場。而且,自從那個被認為是霍恩的騎手遇害之後,吉特——霍恩的養女,想必在從死者身上揭開毯子的時候看到了他的臉;至於格蘭特,霍恩半世的老朋友也應該辨認得清楚。何況那張臉並未遭到很大破壞,JJ——只是頭骨和肢體損傷嚴重。這些事實更使我的結論——即死者不是霍恩本人的想法顯得站不住腳。但我並沒有放棄這一思路,或許別人在同等情形下會那麼做。相反,我對自己說:」無論可不可信,關鍵一點是:假定死者不是霍恩,就像我的第一個設想,那麼死者肯定是跟霍恩相貌、身材都極為相像的什麼人。『這是不可避免的推論,JJ,如果你接受我第一個假設的話。無論怎麼說,我都不能滿意這種判斷,因為總覺得不很踏實。我四處搜集支持這種假設的證據。我幾乎當即就找到了需要的證據,而且它把我引向了另外六條線索——就是我剛才提到的那些。「
「究竟是什麼確認了你的假設——死者不是霍恩?」我茫然地問,「我這輩子恐怕也想不出來……」
「不要隨便拿生命作賭注,JJ,」埃勒里笑道,「真是簡單得難以置信啊。握在死者右手——記住,是右手——中的槍柄上的象牙鑲片泄露了天機。後來我在巴克的旅館房間裡找到了那對左輪槍中的另一支。
「現在我們得知那一對槍伴隨了霍恩多年。吉特說它們是她養父最喜歡的武器。格蘭特和柯利也證實了這一點。這再一次說明了物證的歸屬關係,請注意這一點。槍柄上的縮寫字母是吉特與格蘭特父子一眼就辨認出來的。所以毫無疑問,槍是霍恩的;至少這點我可以肯定了。
「那麼還有其他的暗示嗎?第一支槍死者一直握在手裡——右手——甚至在他從馬上墜落以後。我本人親眼看見他是從右側的槍套里抽出的那支槍,而且當他指揮馬隊狂奔時他也是用右手握槍並對天射擊的;新聞紀錄片也證實了這一觀察無誤。但是當我查看那把左輪槍的時候我注意到一個極為怪異的現象。」他輕輕晃了一下頭,「你聽仔細。槍把,或說槍柄,或隨便什麼專門的稱呼——兩面都有象牙鑲片,因年代久遠而變得發黃,只有右側的一小塊地方不同。當我把槍握在左手,那塊發白的地方正好與我指掌間的空隙吻合。那天後半夜,我把新找到的另一支槍握在我的右手,注意到與第一支槍完全相同的情形,只不過兩者是對稱存在的。這一切說明了什麼?第二支槍——旅館房間裡找到的槍——是巴克·霍恩習慣握在右手的,這從槍柄左面的白色痕跡可以判斷出來。而另一支槍——第一支,死者握在右手的,實際上是霍恩多年來一直用在左手的。」
他深吸了一口氣:「換句話說,最簡單的敘述形式應該是:巴克·霍恩是個雙槍漢,總是左右手各持一槍;而且從不調換。因為如果他輪換使用左右手的槍支,那兩把槍的手柄上就不可能對稱地留下因不曾磨損而導致的白色空隙。記住這個。
「再者,霍恩無疑是個敏感的槍手。從槍支的磨損狀況、總體外觀以及槍柄上的握痕來看,他使用那兩把槍的頻率相同——也就是說,左右手的槍經常同時使用。而且,他左右手固定地各用其中一把槍,這一點後來通過一個小小的檢側得以確定——我請求諾爾斯中尉稱量了每把槍的重量,發現其中一把槍比另一把輕上兩盎司。顯然每支槍都是根據主人手上的力氣、特別的手感和握槍的習慣而特別配重打造的。
「那麼現在,回到重要的疑問上來。被殺害的人用右手握著巴克·霍恩一貫左手使用的槍。因為巴克從不混用左右手的槍,所以這一點一下子給了我提示。而且……」
「不過,」我反對說,「或許他那一晚趕著去運動場之前由於匆忙,碰巧帶錯了槍呢?」
「即便如此,對我的分析也無大礙;藉助積習帶來的敏感,憑著手感和重量,他拿起槍的一瞬間就能察覺到那是左手的槍;他會自動把它插到左側的槍套中去,並且在表演時用左手握槍。請記住,那天晚上並沒有規定他必須用右手持槍射擊;他只不過用左手提著韁繩,或是偶爾揮舞一下帽子;這些簡單的小動作隨便哪只手都能應付。
「所以!因為死者用右手握著霍恩的左手槍,甚至還曾把槍插進右側的槍套,而若是霍恩則會左手持槍並把它插在左側的槍套里……這就有力地證明了那天晚上被槍殺的根本不是巴克·霍恩!」
他停下來喝了一點咖啡。這件事經他一解釋竟那麼簡單!
「現在,」他沉穩地繼續他的講述,「我已經有了兩個相互連接或說是相互補充的根據,藉以質疑死者的身份;而每一點都可以獨立地形成不僅僅是假設的判斷基礎;兩點結合起來便在我的心裡形成了不可動搖的定論。死者不是巴克·霍恩。這個結論像往日其他類似的情形一樣令我不安,但我不得不接受它。
「既然那天夜裡躺在跑道上的屍體不是巴克·霍恩的,我問自己:那麼這個屍體又是誰的?哦,就像我曾暗示過的那樣,顯然那是一個形體、相貌均與霍恩驚人相似的人,當然他的腰圍略粗;此人還必須像霍恩一樣能騎善射,甚至能模仿霍恩的嗓音;不過這一點倒在其次,那天晚上聲音並沒有多大的用場,因為這位假冒的霍恩很晚才到達運動場,只是朝招呼他的人揮了揮手;據格蘭特回憶,他匆忙地直奔化妝室,很快就騎著『若海』上場了;這期間他很可能沒有跟任何人講過話。即便開口,也只會是含糊地支吾。」
「到此為止,」我贊同道,「思路都很清晰,埃勒里。但是,我說過,有些事我還是搞不懂。比如說,我最終是從報紙上看到消息,得知死者的確切身份的;可是你怎麼會在案件的早期就搞清楚了呢?」
「那個呀,」埃勒里深陷在沙發里喃喃地說,「你還真觸到了陰謀的核心。當時我並不知道,或說,不確切地知道。但是隨著推理向縱深發展,我漸漸清楚了。我接著說下去,你自會明白的。」
「我自然要問自己:這個人——這個死人——能是誰呢,竟會跟霍恩如此相像?本能告訴我那有可能是孿生兄弟;但是吉特·霍恩和格蘭特都證明說巴克沒有活在世上的血親了。那麼,分析了一下霍恩的背景,我突然產生了一種猜測。有一種做法幾乎跟人類的歷史一樣古老,正是它可以把巴克·霍恩——前電影明星,與一個默默無聞的普通人聯繫起來。因為巴克·霍恩是一個專事西部片的特型演員,出演的片子大多都有室外險峻之處的驚險動作或高難度特技——比如看過西部片的人都見到過劇中人物從樓上破窗而下,一躍跨到馬鞍上去的場面,或是縱馬飛躍懸崖峭壁的精彩鏡頭;但是如果製片公司考慮到演員做不到那些令人生畏的特技表演,或者出於保護演員安全的目的——西部明星可謂價值連城啊——往往採用一種百試不爽的手段——使用替身演員。看過電影雜誌的人恐怕對此概念並不陌生。」
我出氣兒都緊了,埃勒里又笑了,「閉上嘴巴,JJ你怎麼像條離開了水的魚……到底有什麼讓你如此驚訝?這是一條合乎邏輯的思路呀。實際上它與事實完全吻合。製片商採用替身去做一些危險動作,而那些替身演員也要具備兩方面的資格:第一,形貌上要與他替代的明星演員相像;第二,他們必須既能做明星演員做不到的事情,又能做到明星們能做的事情,而且可能更多。因為他們必須能體現具有震撼力的驚險刺激。以西部片為例,替身演員無疑必須能騎善射、繩技嫻熟、甚至是個神槍手。現在,大多數情形下,相貌的酷似倒不是絕對的條件了,因為可以通過攝影角度的調節避開人物的面孔;但也有一些片子除了強調高難度動作,也要求替身的臉面與明星極為相似……是啊,我越想越認定那個被殺死在運動場上的人就是霍恩的替身演員。為確認這一點,我特地給洛杉磯的機密部門發了電報,請對方幫助查詢那裡是否存在這樣一個替身演員。幾天後我收到對方答覆的電文,證明我的判斷是對的[奎因先生再次強調,發電報到好萊塢出於他自己的思考;因此他在給讀者的挑戰書中聲明,該電報的目的只是確認他的判斷,對情節而言並非必不可少。——JJ注]。那裡確曾有過這樣一個替身演員,但自從巴克三四年前拍過最後一部片子之後,製片商就再沒有與他聯繫過,也無從知曉哪裡能找到他。他們提供的姓名顯然是那個替身演員的藝名,對我沒有意義。但是,即便我沒有向好萊塢查詢,這個思路也不會錯——死者的身份肯定是巴克·霍恩的替身演員。」
我攤開兩手,做了個怪相。
「要我停下來嗎?」埃勒里問。
「千萬別停!我只不過對推理之神表示一下敬畏。你若是停下來我非敲開你的腦殼不可。天哪,快接著說呀。」
他顯得有點尷尬:「我得停一下,」他正色說,「你要是再這麼胡扯……我講到哪兒了?對啦!下一個問題是不可迴避的,為什麼巴克·霍恩重新請回他昔日的替身演員代替他去做馬術團的表演卻要瞞著格蘭特和吉特呢?——在出事現場格蘭特與吉特見到屍體後的震驚和哀傷都不是能造做出來的,可見兩人都不知情。那麼,可能的原因有兩個:其一,巴克突然生病了,或者更嚴重,他不希望讓觀眾失望,而且也不好意思對女兒吉特、好友格蘭特以及熱心的贊助人馬斯等人承認他已不如從前;或是第二種可能,他的表演將有很多過於激烈驚險的內容而他無法勝任。但是,巴克並沒有突然患病;當天早晨隨團醫生曾為他檢查,結果是他的身體狀況良好;這點吉特和醫生都曾有陳述。那麼,在檢查身體之後與演出開始之前的時段里他是否有可能突然生病呢?那會意味著他必須在極短的時間裡為自己找個替身。
「然而種種事實顯示,那個替身並不是演出當天臨時找來的,而是在前一天。事實一,前一天晚上曾有一個神秘人物到旅館探訪過他;事實二,前一天他從銀行提出了大部分存款。因而這件事顯得相當明朗:他在演出開幕前一天晚上招來了昔日的替身,把自己兩把槍中的一支交給他並預付給他代為演出的酬勞——就是霍恩當天取來的三千美元現金的全部或一部分。還有演出服,也給了他。這完全可能——記得格蘭特說過,開幕式前最後一次彩排是全副武裝進行的,惟獨巴克一人沒有穿戲裝……事實上,一切都是在隨團醫生為他查體之前——至少一天之前就安排好了的。這就推翻了身體欠佳而臨時招來替身的設想。」
「聽起來滿合理的。」我咕噥著說。
「根本就是合理的。現在來探討第二種可能,即巴克的演出難度過大而無法勝任——這種設想也站不住腳。演出當天下午舉行的最後一次彩排,霍恩是親自參加了的。那麼,為什麼我認定參加彩排的是他本人而非替身?是這樣,那天下午的彩排前後,霍恩實際上跟許多人說過話,包括伍迪、格蘭特、吉特等人——語音上無論別人模仿得怎麼惟妙惟肖,熟悉他的親人或朋友都會辨別出來的。另外,就在彩排結束後,格蘭特給了他一些現金,而他開給格蘭特一張支票,而且是當著他的面簽署的。調查證實,那張支票已經轉入銀行,換言之,支票上的簽字是巴克本人的筆跡,不會有錯。所有這些都能證明:出席彩排的是巴克本人。彩排與真實演出在內容上毫無二致,而霍恩又是順利無誤地走完了全部過場——格蘭特與柯利都曾證實這點,那麼顯然該演出中並不存在霍恩無力勝任的項目。
「到此,如果巴克既沒有突然患病,也沒有他勝任不了或是望而生畏的表演項目,那為什麼要不惜重金雇用過去的替身演員替他出場?甚至接下來,為什麼當他的替身演員遭到槍殺之後,霍恩並未走出來說明一切,對警方解釋清楚呢?假如他在這件命案中是無辜的,他應該意識到自己有義務站出來。
「那麼,霍恩沒有走出來證實自己的無辜,我想可能有兩種解釋。第一,他可能早就意識到有仇家向他索命,於是雇來替身做自己的替死鬼;那樣的話,謀殺發生後他會害怕因露面而向對方揭示自己仍然活著,從而招致進一步的追殺。只要對方認為霍恩已死,那麼他就是安全的。但在這種情況下,他又何必要對女兒與好友隱瞞?也正是這點提示我在隨後的偵查中強調對格蘭特與吉特進行全方位全天候的監視——行動要跟蹤、電話要竊聽、通信要拆閱……但是一無所獲——沒有來自霍恩的任何信息,至少在最大刑偵能力範疇內是這樣。這一結果使我放棄了那種假設——霍恩因怕人追殺而設法逃避,故此無法與女兒和朋友聯繫;
「這也暗示了另外一種可能性——開幕式的當晚霍恩遭到綁架,而他的角色被一個事先潛入、居心叵測的人物冒名頂替;但這個冒名頂替者被霍恩的同夥或是朋友覺察並擊斃。但這種推側過於牽強,無法自圓其說;一件小事就可使它不攻自破:沒有任何來自綁架者的聲明——例如綁架動機(如果旨在向他女兒或朋友勒索錢財,更應指出數額才是)——故此,儘管我對放棄這一假設心存疑慮,也只好把注意力轉移到可能性更大的疑點上去。同時,這些假設都不足以使我披露我所知道的關於死者的一切;在時機未成熟之前而且其他事實也無定論的時候就揭開這個秘密,顯然存在許多弊端。因為我意識到如果我的推測是錯的,很可能導致霍恩真的喪命。伍迪的死是我沒有預見到的;當然,我也不可能預見得到。」
他沉默良久,從他緊鎖的眉頭上我可以看出伍迪命案使他內心百味俱生。我知道他一向深惡痛絕的就是某些偵探小說家把筆下的人物描寫成在別人的災難面前沒心沒肺、心境超然、輕鬆詼諧的那種態度。
他嘆了口氣:「在這種情形下,我想到一個相關的問題:由於無法解釋霍恩的失蹤,而殺害他替身的人又鬼影不見,那麼有沒有可能霍恩本人就是兇手?這時我開始思考其他四個線索,也就是案發當晚調查中發現的疑點。他們不僅縮小了各種可能性的範圍,而且限定了兇手的特定條件,如果霍恩就是兇手,那他必須滿足那兩個條件才有可能。
「前兩條線索涉及體育館內的場地特點以及死者槍傷的特點。表演場在碗形體育館裡位里最低,這很自然。即便是第一排觀眾席和包廂也都高於場地平面十英尺以上。在兩起命案中,根據波迪醫生的屍檢報告,子彈都是自上而下穿入受害者胸膛的;從表面上看這說明兩案的子彈都是從高處射下來的;也就是說是從觀眾台上開的槍。當所有人都把這條報告當做真實發生的狀況加以接受的時候,我認為有個問題必須在我們斷言兇手從高處射擊之前搞清楚。那就是:當子彈飛向受害者的時候,他身體的確切位置是怎樣的?如果最終結論真是那樣——子彈是從高處打來的,那麼受害者當時的體位必須是完全垂直於地面的;也就是說,騎手與地面成直角地正坐馬上而不是朝其他方向傾斜。」
我皺了皺眉毛:「等一下,我有點跟不上了。」
「看這裡,我畫個圖解釋一下。迪居那,行個好,給我拿些紙和鉛筆來。」
一直坐在旁邊瞪著兩隻眼睛聽得入迷的迪居那跳起身來,急匆匆地取來了紙和筆。埃勒里飛快地在紙上勾畫了一會兒,接著抬起頭來:「看啊,就像我說的,如果我們沒有弄清楚子彈擊中人體時他的準確位置,射擊角度是根本無法斷定的。放大了的攝影相片顯示,兩個受害者在被子彈擊中的瞬間身體都處於向右側傾斜出與垂線成三十度角的狀態(從受害者而不是觀察者或攝像鏡頭的視點來看,應該是向左側傾斜。為避免造成混亂,我就繼續從觀察者的角度敘述,說他們是『向右傾斜』的)。現在來看這些示意圖。」
我站起來湊到他的身旁,他已經畫好了四個小圖形,看上去大致是下面模仿的樣子:「第一個圖,」他講解道,「表示的是,受害者的身軀處於正常的直立狀態,這是波迪醫生判斷的根據。人物心臟位置上的小箭頭代表子彈穿入身體的路徑。波迪醫生說那是一條自上而下、與地平面成三十度角的線路。第二個圖,表示人體依然處於直立狀態,也就是說,他的軀幹與馬背恰好成直角;從箭頭延伸開去的虛線清楚地體現了射擊的角度。這條線路的確是自上而下的,如你所見,而且似乎可以支持那種槍
「解釋得有點兒複雜,」埃勒里笑道,「但是完全正確。至此,當我弄清這一點後,便排除了對兩部分人的懷疑——那可真是如風捲殘雲般大規模的排除!第一部分,是觀眾席上所有的人,甚至包括第一排坐位上的人和各個包廂里的人;因為包廂的底面距表演場地也有十英尺以上的距離,況且再計入坐在裡面的人的高度,就算在這裡射擊,開槍的高度也在距地面十三英尺以上。從這一高度射出的子彈若擊中一個原已偏斜出三十度角的軀體,只會在胸腔內造成更大的彈道角度,很可能形成自上而下的、與地面成六十度角的(按照波迪醫生思維的邏輯)貫穿彈道。如果你數學還行的話,就不難推出這一點;那麼,依六十度角的相應射擊高度,兇手非得爬到房頂上去開槍不可!第二組可以被排除在外的人是那些平台上的攝影記者和工作人員,因為平台距場地表面也有十英尺的高度;而且從平面位置上來看,從這個地點開槍,子彈只能迎面飛去,擊中騎馬者身體的正前面而不是側面。攝影機拍攝下來的影片可以清楚地證實這一點,還有,由此射出的子彈同樣會造成大於三十度的彈道。
「但是,子彈是沿著平行於地面的路徑飛來的,就像我圖上畫的那樣。那麼,兇手要射中目標人物的心臟,同時子彈又是平行於地面飛過去,他自己必須也是個騎在馬背上的人才行!你跟得上嗎?」
「難道我是個白痴嗎?」我抗議道。
他露齒一笑:「別那麼敏感嘛。我也沒把握這種解釋是否能讓人立刻理解。然而,這確是一個條理清晰的推斷。假如兇手隻身站立在表演場地上,那麼他開槍射出的子彈會造成微微向上傾斜的彈道。假如兇手是在觀眾席上開的槍,又會明顯地造成大角度向下穿入的彈道。所以兇手只能在與射擊目標同一高度的位置上開槍才會造成我們得知的那種彈道角度。但是被害者是個騎馬的人,所以兇手也必定騎在馬上,在與他自己胸口高度相同的位置上端槍射擊。
「於是,我立刻明白了,惟一合乎邏輯的涉嫌人物必定是場上牛仔馬隊里的一員,兩個案子的情況都是這樣。只有一個人騎在馬上但不在隊伍里:瘋狂比爾·格蘭特。但是格蘭特不可能開槍殺人——因為兩次謀殺發生時他都站在場地的中央。攝影機迎面拍下了受害者中彈時的鏡頭,這說明依當時受害者的方位,兇手必須是在他的右側,也就是從馬斯包廂的方向開槍向他射擊的。子彈飛來的路徑幾乎與受害者前進的方向垂直。但是格蘭特當時看起來大致處於迎面於受害者的位置,相對角度與攝影機的相似。所以那不可能是他開的槍。然而,兇殺發生的那個時刻,整個馬隊恰好行進於馬斯包廂之下。這一點更印證了我的設想——兇手就是馬隊里的一員。從方位到角度,那種推論都能成立。」
「這點我是明白了,」我說,「可是我搞不懂的是:既然如此,你為什麼還要默許對兩萬無辜的人進行大搜查呢?弄得大家一整夜既尷尬又惱火地逐個等著搜身,而你明明知道兇手並不在他們中間!」
埃勒里出神地盯著爐火說:「又來了,JJ,又落入妄下定論的俗套了吧。攜帶武器的人不一定就是兇手本人,這種案例並不少見,知道嗎?那樣做有可能相對容易些:在案發後的混亂中,兇手把槍丟給觀眾席上的同謀——而那個人可能就在離他不遠的欄杆上方。而且,找出謀殺的兇器在我們的破案過程中是勢在必行的。所以那場聲勢浩大的全員清查是不可省卻的。
「可是,如果兇手是場上牛仔中的一員,那麼霍恩——假設他就是兇手——就必須以牛仔的面貌出現在隊列中!他又是怎麼處理的呢?很簡單。我問過自己:現在他不是霍恩了,那他會是誰?他可以化妝,叫人辨認不出來。這對做過多年演員的他來說一點不難。那麼霍恩究竟是什麼樣兒?據我所知,他有一頭銀白色的頭髮。那麼顯然,如果他想讓人認不出來,肯定要染髮。然後,藉助服飾的改變、姿勢、動作、聲音的微小變化,他會輕易地騙過對他不很熟悉的一、只有大概印象的人們。然而他竟然還貼上了可怕的傷疤,足見此人的精明詭濡。那覆蓋半個臉的醜陋疤痕既能迅速捕捉起注視他的視線,從而使人忽略對他其他相貌特徵的注意。而且還有一點,依我的觀點,人們都有一種潛在的意識,即,對相貌醜陋或可怕的人不予久視,以免引起對方的羞慚或不快。我真得為霍恩的精明鼓掌了。」
「等一下,」我叫道,「我想我能指出你的一個重大失誤了;我希望你不至於否認自己故意為之。既然你如此肯定霍恩就在牛仔群中,你為什麼不把他揪出來,卻給了他再次作案的機會,嗯?」
「問得相當有道理,」埃勒里贊同道,「但是答案也很有道理。我沒有揭露他的身份是因為顯然霍恩在實施某種計劃。像他這樣殺了人還留在原地晃蕩的情況並不多見。那他為什麼這麼幹?如果他只是想謀殺什麼人,何必選擇這種複雜的環境和奇特的手段?在一條晦暗、隱蔽的巷子裡一槍就能解決問題——用尋常的手段除掉目標,對他來說那是容易得多的做法。但是他選擇了如此艱難的途徑,為什麼?我很有興趣尋求答案。我想給他足夠的空間去展開行動。實際上,他還必須等待。他還有不得不做的事情——幹掉伍迪。我很快就會對你解釋的。」
「另外,」埃勒里皺起了眉頭繼續講述,「有幾件事的確對我的好奇心和我自以為擁有的智慧形成挑戰。除了作案動機——對我仍然是個謎——以外,那把見鬼的自動手槍到底跑到哪兒去了?這道題著實費解。況且在那時候,整個案情都很模糊——如果我揭落了霍恩而他大緘其口——我們也未必能圓滿對他的指控。」
「所以我遲遲沒有披露霍恩的真相,但我怎麼也沒想到——也沒有道理會預見到——另一起謀殺案的相繼發生。」他嘆了口氣,「那件事一直讓我耿耿於懷。同時,我竭力裝出惘然無知的樣子開始在牛仔們的周邊活動——試圖在不會引起懷疑的情況下監視霍恩。可是我沒有成功。他們是一個排外、戒備、敏感的群落,我從中得不到任何信息。霍恩消隱在他們之中了。於是我開始在社交圈與吉特頻繁接觸,以期探出霍恩前來與她聯繫。
「但是就在伍迪被殺之後——緊接其後的第二天——有一個牛仔失蹤了。那是個自稱為班傑明·米勒的人。他不僅在演出開幕前一天受到雇用——那是距今一個多月前霍恩本人書面推薦的!而且那個人,至少從表面上看,如果忽略其頭髮的顏色和臉上的疤痕,與巴克·霍恩極其相似。那個人——後來證明這是個關鍵——竟得到霍恩的『特許』乘騎那匹『英瓊』;居然不忌憚會有違常理,因為『霍恩』沒有道理在隆重的開幕式上不騎自己心愛的馬。從這些事實我可以肯定:那個失蹤了的米勒就是巴克·霍恩本人。從而這個巴克·霍恩也能滿足我對兇手加以判定的第一個條件:兩起命案中,他都騎著馬出現在表演場上。」
我長出了一口氣。
「第二個作案條件是從我對關鍵的幾條線索中的第五和第六條進行推導而得出的。第五條線索是我憑偵探的直覺得到的,而且也被科比少校新聞攝製部拍下的影片以及諾爾斯中尉的彈道報告所證實。在案發當晚,當格蘭特發令馬隊狂奔的時候,我記得整個馬隊跟著『霍恩』眾槍齊射。
「那之後幾秒鐘內被害者就墜落在跑道上了——這段時間如此之短,不可能有人來得及在所有槍一同射擊之後又單獨開槍殺人,何況隨即馬隊就開始狂奔。全體牛仔表演中只有一次同時對天鳴槍,這個事實是無可爭辯的:為印證這點我們查驗了所有上場牛仔的槍支,它們無一例外地只發射過一顆子彈。
「第六個,也是最後一件事實是這樣的:所有的槍支,包括『霍恩』屍體手裡的、格蘭特的以及小瘋子泰迪·萊恩斯身上的槍都不可能射出過那顆奪命的子彈;諾爾斯中尉曾不容置疑地說唯獨點二五口徑的自動式手槍能發射出那種子彈。但是從場上人群中搜查出的槍支統統是點三八以上口徑的。彈道實驗室的檢測結果顯示:萊恩斯的那把點二五口徑自動式手槍也不是殺了人的兇器。
「這兩個事實並列在一起,說明什麼?你看,它足以說明:如果兇手就是場上的牛仔之一,而所有牛仔的槍又都沒射出過殺人的子彈,那麼兇手用的就是另外一支我們尚未找到的手槍。但這怎麼可能呢?你會問。你還會說,『所有人都被徹底搜了身,也沒找到武器呀。』我的回答則是:兇手把作案兇器另處藏匿了。我花點功夫分析了一下:關鍵點是——兇器是一把點二五的手槍,而且場上只出現過一次亂槍齊射的機會;所以他肯定是利用這個機會,即當所有牛仔朝天鳴槍的時候使用那把槍射出了置人死地的子彈。換句話說,兇手身上另外帶著一把槍,裝的是實彈,並且在與其他人一道用左輪槍對天鳴放空槍的同時用第二把槍殺了人。也就是說,他的兩隻手同時持槍射擊。那麼,我問自己,這種情形暗示著什麼?——兇手須是個雙槍客吧?」
「我看未必,」我反對道,「你憑什麼如此肯定他一定是同時放了兩槍呢?牛仔們亂槍齊射,肯定不會那麼同步地只發出一個聲響,你不是也這麼說嗎?」
「是的。但是請記住,牛仔們是舉起手臂朝天放的槍。我想,兇手為避免引起懷疑,肯定也會隨之舉起一隻手臂朝天放空槍,正如我們所有人都看見的那樣。而且,這一陣亂槍響過之後再沒有其他槍聲出現過,由此我推斷出他在對天射擊的同時用另外一支手槍朝目標人物射出了致命的子彈。
「現在回到關於雙槍客這個奇特的小問題上去。這可能嗎?當然可能,儘管不是必要條件。而正是由於這種可能性,那麼線索再一次被導向了巴克·霍恩。眾所周知,他多年來一直佩帶並使用兩把槍,而同時使用兩把槍的人,在西部被稱為雙槍客。巴克不僅在邏輯上符合其他作案條件,而且還滿足了作為此案兇手的兩個新的特別條件:他是雙槍客,同時他還是神槍手——這點有供詞為證。兇手是個神槍手——這就無須朝目標多次射擊以求奪命;而在眾人亂槍齊射的共鳴消失之前射出彈艙里所有的子彈,對他來說也不困難。可能性與事實再次吻合。
「但是,他是如何巧妙地處理第二件武器,從而避過了所有的清查呢?兇器的缺失是兩案偵破中最令人苦惱的難題。」他停頓了一下,接著說道,「我也是在獨臂伍迪遇害之後才洞察了這個秘密。」
「這也是我迷惑不解的一點,」我急切地說,「據我所知,媒體方面對此隻字未提。他到底是怎麼幹的?難道你不是到了最後才弄明白的?」
「我在伍迪被殺當天才解開這個謎。」他陰鬱地回答,「我們不妨回到當時的情境中去。已經明朗化的是,兩件兇案是一人所為:兩案具有共同特點,尤其是在兇器的缺失上——任憑搜查何等嚴密和徹底,就是不見蹤影。這說明兇手藏匿兇器用的是同一種手法。伍迪命案中武器的缺失合理地印證了我們所面對的是同一個兇手。
「那麼,霍恩為什麼要在逃跑前殺掉伍迪?只用他們職業上的爭奪很難解釋這一點。單從這個角度出發,那麼伍迪倒是更有理由殺掉霍恩,因為是後者占據了他的位
一萬美金。「
「那跟兇殺有什麼關係?」我不解地問。
「是這樣。對被撬的鐵匣所做的觀察明確了一點:錢並不是伍迪偷的。啊,我聽見你嘀咕了——結論下得太輕率了吧?不,一點不輕率。鐵匣子兩面的鎖環被同時扯斷,而且是朝同一個方向——匣子的後方——扭開的。現在你明白了?」
「不明白。」我老實地承認。
「這很好解釋,」埃勒里略帶沮喪地說,「若是一般人所為,通常的習慣是用一隻手(得力的手)逐一扭開每個鎖環,而且是朝著同一個方向用力,從鐵匣子的角度來看,兩個鎖環被扭動的方向應該是一前一後;以上說的是正常人。而伍迪,總共只有一隻手,假若他想打開鐵匣,無疑只能先扭開一個鎖環,轉過來再扭開另一個;所以鎖環被扭彎的方向也應該是一前一後。然而我們在現場看到的情形是:兩個鎖環被扭彎的方向都是向後的。這說明它是被某人用兩隻手同時向後用力扭斷的。所以這不是伍迪乾的,進而可知錢不是伍迪偷的。
「假設伍迪是偷了錢,難道他會把那捆錢幣隨便朝抽屜里一丟,連鎖都獺得鎖,以致最不經意的巡視都能發現?這只能解釋為:假如錢是伍迪放在抽屜里的,那麼他絕不知道那是偷來的錢;假如錢不是他本人放在那兒的,那就說明有人栽贓於他。」
「再回到被撬的鐵匣。那上面的鎖鼻(鎖環)是被朝同一個方向扭斷的,這說明有人同時用兩隻手扭開了它。啊,我們看看得到了什麼提示?兩隻同樣有力的手!錢匣是鐵的,儘管很薄,也總歸是金屬打造的;即便是常人,用得力的右手(或左手)扭開它也需幾分力氣;然而這個小偷居然用兩隻手同時扭開了它。這說明什麼?當然,那個小偷是個左右手同樣靈活有力的人!是的,是的!我知道,」他瞥了一眼我的嘴唇,似乎想看看有什麼反應,接著飛快地繼續說下去,「我知道你又要說了——這個結論並不是無懈可擊的。也許是這樣。所以我稱它為『提示』,這麼說,你總不會有意見了吧?如果那個賊是個雙手同樣靈活的人,而謀殺案的兇手——巴克·霍恩也是個雙槍客……顯然是個驚人的巧合,嗯?我完全有理由推斷:正是霍恩偷了柯利·格蘭特的錢。
「但是霍恩——或說是米勒或隨便你管他叫什麼——幹什麼要這麼做——偷他好朋友的兒子的錢?是迫不得已嗎?有急需嗎?貪婪占了友情的上風?但是看看,如果是霍恩偷了錢,怎麼會當天又從伍迪的抽屜里冒出來了呢?所以無論怎麼解釋,霍恩偷錢不是出於貪婪;我想,當時的情形可以很簡單地構想出來:伍迪察覺出米勒其實就是霍恩——也許還揭穿了他的偽裝——並以此相要挾。像伍迪那樣一個人在這種情況下還會怎樣?」
「當然是敲詐勒索——藉以撈上一筆錢。」我說。
「沒錯。所以霍恩必須先穩住伍迪然後再設法讓他永遠閉嘴。他抓住了柯利·格蘭特生日慶典上獲得遺產的機會,偷了柯利的錢並把它給了伍迪。後者根本沒有來得及考慮錢會是從柯利那兒偷來的,所以沒理由藏起它來,就隨隨便便放在化妝檯的抽屜里了。霍恩知道,等到錢財失竊被發現的時候伍迪已經沒命了,而那筆錢無疑會被找回去還給柯利。這樣做,除了伍迪,誰也不會受到傷害。霍恩多精明!假如他用自己的錢去堵伍迪的嘴,那麼即便那筆錢同樣被發現於伍迪的抽屜之中,他本人也無法再收回去,因為身為『米勒』,那筆錢與他必定無關。可是,暫時利用柯利的錢,他本人無須承擔任何風險,柯利也不會真的蒙受損失……一切佐證統統指向一個結論——霍恩是惟一的嫌犯。邏輯上他天衣無縫地滿足了所有涉案條件。」
「儘管如此,他冒的風險也大得可怕,不是嗎?」我說著,打了個冷戰,「萬一他被人識破身份,那該怎麼辦?」
「很難說。」埃勒里思索著說,「但是風險並不像你想像的那麼大得可怕。除了伍迪,其實只有兩個人有可能認出他來——吉特和格蘭特——因為他們對他太熟悉了。然而就是吉特——她很久不在養父身邊且常年難得一見,這是她親口對我說的——也未必認得出;況且即便被她識破,霍恩對女兒的忠誠也完全不必擔心。同樣,他也可以信賴老友格蘭特出於半生的友情也會守口如瓶。事實上我懷疑格蘭特在第一樁謀殺發生後不久就對此有所察覺,他也是個詭得成精的人物呢。伍迪被殺那天的下午,他就似乎因為看見了什麼人而變顏變色的,活像撞了鬼。我堅信他是看見了米勒的臉,從而意識到米勒就是巴克·霍恩。」
埃勒里重新點燃一支香菸,緩緩地吞雲吐霧:「正是兩人之間這種深厚而牢固的友情提供給我們一個機會——讓已經逃脫在外的米勒,也就是巴克·霍恩,自動現身。我知道惟有一件事能把他拉回來:他的好友格蘭特或女兒吉特因他的罪行而遭遇危機。」他停了一下,接著說,「我知道這是個邪惡的招數,可是我別無良策。我選擇了格蘭特,理由是不言而喻的:霍恩他們那一代人把忠誠和友情視為最基本的美德,他不會容許自己坐視無辜的老友成為他的替罪羊。那麼,製造什麼樣的圈套才顯得有理由把格蘭特作為兩案的嫌犯公然捕起呢?惟一能促成對他迅速逮捕的因素就是『有確鑿的證據』,而最有力的證據莫過於在他的私人處所搜出兇器。雖然事實上他根本不可能是兇手——起碼案發時他正站在不符合射擊角度的場地中央;但這並不會影響對他的栽贓,因為顯然沒有任何人正確分析出射擊的方向和角度。我想,一旦抓起格蘭特,局面會飛速改變。
「無論如何我必須找到那把槍。而我真的找到了——你會說,那是運氣使然。其實也並不全仗運氣。可以告訴你我的思路。米勒為什麼會突然潛逃?當然,他的謀殺計劃完成了,必須撤出去尋找未來的出路了。可是米勒並非米勒,而是巴克·霍恩。米勒只是一個虛擬的姓名,代表著一個為特殊目的製造的臨時身份。我可憐的老爸還一直為查不出米勒的身世背景而百思不得其解!殊不知根本就不存在什麼背景。我從霍恩的角度設想過:如果米勒失蹤了,警方會通緝誰呢?顯然是米勒。所以他接下去要做的是:讓米勒永遠消失——也就是從此不用這個姓名、埋葬這一身份。而警方則永遠要尋找這個永遠找不到的人。但是如果再加上一點創意——讓警方認為米勒就是槍殺了霍恩和伍迪的兇手,從而致力於永遠徒勞無益的搜尋,這樣做不僅無害於什麼人,對自己也非常有利。米勒的消失再伴之以兇器的出現,就足夠令警方信服。所以,我估計到米勒,或說是霍恩,一定會把那把槍放在警方發現米勒失蹤後必定最先搜查的地方。哪兒?兩個地方——他旅館裡的房間或者體育館內的化妝室。我先搜查了化妝室,不出所料,槍果然在那兒。
「找到槍之後,就在當天晚上,我親自——別用那種眼光盯著我!其實我也不自在——我親自把那支槍悄悄放在格蘭特的房間裡去了,當然是確知他不在的時候。剩下的事情你都知道了。我把警長領了去,結果發現了兇器,結果格蘭特被捕,結果媒體就開始大肆宣張這一消息,結果——霍恩就現身了,和我估計的一樣,只為了不讓朋友蒙冤替罪。他重現在我們面前的時候特意還原成米勒的裝扮,為的是讓我們領悟他曾經就是米勒。到此結案。」說到這裡,埃勒里苦笑了一下,「一個絕美的結局,不是嗎?」,迪居那給杯子斟滿咖啡,我們默默吸飲著,許久無言。
「是很美,」後來我說,「的確驚世駭俗。可是不夠完整。你還沒有破解開霍恩絕妙的藏槍之謎。」
埃勒里像是被猝然驚醒似的看著我說,「哦,那個呀!」他做了個致歉的手勢,「原想放到最後再解釋,結果忘了說了。當然,這是個很有意思的情節。但終歸只是幼稚的把戲。」
我不滿地哼了一聲。
「哦,真的,JJ,說出來你就明白了,那真的很簡單。最簡單的謎往往最難破解。我們的老朋友切斯特頓對此所做的心理分析可謂精闢之至!而布朗神父竟然不能在座——真是遺憾……」他笑得前仰後合,「好啦,問題是什麼呢?那支涉及兩樁命案的手槍一直藏在哪兒?米勒,或者說霍恩,究竟是怎麼辦到這一點的——警方窮其全力兩次大規模清查都不能找出那玩意兒?
「伍迪的案子即出,我第二次拜訪了科比少校的放映間,發現了一個重要的枝節:我第一次看到的那捲關於霍恩出事當晚現場錄製的新聞片原來並不是全部的紀錄,而只是按固定規格剪接後的成品片,是供劇院放映的『藝術品』。
「當科比少校把剪裁掉的紀錄片申接起來放給我看的時候,我才得知原來還有許多細節是我們沒有看到過的。
當然以我們有限的精力和能力也不可能毫無遺漏地捕捉到所有細節。但我還是看到了一個蹊蹺的場面:案發後現場各處紛亂的場景中有一組鏡頭拍下了醉醺醺的小個子牛仔布恩把那些跑得大汗淋漓的馬匹牽到場地一角的水槽邊飲水。但有一匹馬特別倔,死活不肯喝水。布恩可能因為酒醉致混,採用了通常忌諱的手段——拚命鞭打那匹馬進而強迫它去喝水;這時,突然從牛仔群中跑出一個牛仔,徑直闖入了鏡頭畫面,從布恩手裡搶過了皮鞭,接著毫不費力地把那匹馬撫順下來。我從布恩口裡探出,那個氣勢洶洶奪走他鞭子又輕而易舉安撫了那匹馬的牛仔不是別人,正是我們那位朋友——米勒。而那匹馬,正是那匹閱歷不凡、價值連城、大名鼎鼎的『英瓊』。誰又是『英瓊』?巴克·霍恩的愛馬!你意識到其中的涵義了嗎?你看,其一,米勒獨有其能地迅速使那匹躁動不安的馬平靜下來,而那匹馬又是霍恩的,這就印證了米勒即霍恩的設想;另外,是那匹馬與眾不同的反應——當所有的馬都因劇烈奔跑而饑渴得大喝其水的時候,它卻拒絕喝水,這也使我覺得反常。那麼,那個牛仔『米勒』從場子上直衝過來,究竟想阻止布恩做什麼?JJ?「
「不讓他再打那匹馬。」我說。
「不對。是想阻止他強迫那匹馬喝水。」埃勒里看著我不解的神情笑了,「那把手槍,記得嗎,還沒有找到。整個體育館從房頂到地下每一寸都搜遍了,所有場內的人從演員到觀眾都被搜身搞得幾乎要嘔吐。就連馬身上的套具也全都檢查過了,還是一無所獲。這不是很奇怪嗎?假如說還有什麼地方沒搜到,那就是那些馬本身了。」他停了下來。
我的腦筋受不了了:「我恐怕,」我終於承認,「真的跟不上你的思路了。」
他輕鬆地擺了擺手:「太不可思議了,嗯?我們來看看這點。那把自動手槍到底會藏在哪兒,有可能不在馬的身上,而會在馬的體內嗎?」
我完全愣住了,朝他大睜著兩眼。
「是的,」他咧開嘴笑著說,「其實你已經猜到了。我記得,『英瓊』不是匹尋常的馬。哦,絕對不是。布恩,還有吉特,都曾提到過,英瓊是巴克活躍在銀幕上的時代就伴著他的坐騎。現在,正是這匹『英瓊』拒絕喝水。這頓時讓我想起——那隻無影無蹤的兇器,那支極為小巧、僅有四英寸長的手槍,有可能就含在它的嘴裡。」
「哦,我可想不出這個。」我驚呼道。
「你會明白的,」埃勒里咕噥著說,「從這一結論構想真實的情況其實非常簡單。霍恩在殺了他的替身之後,只需稍微欠身,就可以把槍塞到英瓊的嘴裡。哦,英瓊無疑知道是誰正騎在它的背上!——那人臉上塗的些許化妝色、染過的頭髮、變換了的服飾,統統瞞不過感官敏銳得驚人的老馬。霍恩要做的,只不過是等待大搜查的結束。因為他確信,英瓊會一直含著那支槍,絕不會張嘴。等大隊人馬回到位於第十大道的馬場,他就能從英瓊的嘴裡取出他的槍。這一招果然奏效,所以在第二次殺人之前他毫不猶豫地再次採用了這一手段——還用那支槍、還用同樣的藏槍方法。」
「可是,如果英瓊含槍過久,累得再也叼不住它,又會如何?」我問道,「想想看,如果它在眾目睽睽之下把槍吐出來,那是多麼可怕的情境!」
「我估計不會。如果霍恩已經決定這種藏槍的辦法,他肯定有把握英瓊不會讓槍掉出來。這個結論還來自另一個自然而然的聯想——英瓊是霍恩一手調教出來的,肯定接受過許多特殊的訓練,包括含住東西絕不鬆口的本事。不管霍恩把什麼東西放在他的嘴裡,沒有霍恩本人的命令它是不會張開嘴的。這也使我恍然大悟——為什麼霍恩有違於多年的習慣,選擇了那麼一把點二五口徑的小槍作為殺人武器:他需要一件體積最小、重量最輕、又最有殺傷力的手槍。它必須小到可以放進馬的口腔。」
埃勒里站起來伸展了一下四肢,打了個呵欠。我仍然疑雲繚繞地坐在壁爐前,他低下頭來笑嘻嘻地看著我:「又怎麼了,愁眉苦臉的?」他問道,「還有事兒讓你這麼想不通?」
「太多啦。每件事兒都玄而又玄,虛無飄渺似的。」我抱怨道,「我是說——報紙上的報道只是空洞的經過敘述,對細節緣由似乎無人知曉。我記得幾個星期之前才傳出了一點消息,那是在——霍恩自殺之後……」
「就在這間屋子裡,」埃勒里眼神傷感地輕聲說道,「好傢夥,真是可怕的時刻!我們可憐的迪居那聽到消息昏過去了!迪居那,往後還願不願意拚命追趕血腥暴力的時髦啦,孩子?」
迪居那的臉有點發白了,他害羞地一笑,走出了房間。
「我想說的是,」我繼續亢奮地纏著他,「我到處搜羅消息,可是找不到關於兇殺動機的說辭。」
「啊,動機呀。」埃勒里若有所思地應了一聲。接著他快步走到書桌前停住,皺著眉低頭望著桌面。
「是啊,動機,」我固執地重複說,「這一切都是為了什麼?為什麼霍恩非得殺掉那個與他合作多年的可憐的替身演員?總得有個理由吧?一個人不會因為覺著好玩兒就費那麼大勁謀劃一個那麼複雜的殺人計劃,而且又冒著險實施那個計劃吧?何況據我所知,霍恩也不是瘋子。」
「瘋子?哦,不,他不瘋。」埃勒里突然顯得有點難於表達自己的想法了,「啊——你看,既然他非得殺什麼人不可,那麼就會有方法和途徑的問題。難道他會公然殺掉替身,接著就坐等自己被捉拿歸案、接受審訊以至服刑償命嗎?自衛的本能和避免女兒蒙受羞辱的意識使他必然選擇相反的做法。他應該殺掉替身後就自殺嗎?不會,理由同上。所以他也不能做此打算,最終絞盡腦汁設計了一條曲折的途徑。你可能會說……」
「我是要說。」我狠狠地打斷他。
「你要說——他這個計劃最終會使他失去作為霍恩的真實身份,這不是很傻嗎?但實際上這是否真的很傻?他會損失掉什麼——他的錢?他早就把錢從銀行里取出來帶在身邊了;他的事業功名?啊,但那已經是昨日黃花,無疑,他對此也看透、服輸了;一個多年來執拗地不肯向歲月低頭、拒絕臣服於衰老的必然命運的老人,現在終於看到了自身的盡頭和希望的滅絕,承認自己已經是棵沒用的朽木了。格蘭特不惜重金協助他東山再起,也只能是一種友好的姿態,於事無補。這裡我必須重複一下:他作為巴克·霍恩在公眾眼前最後一次出現,然後一閃就乾脆地消失——這在他有什麼損失呢?」
「就算沒什麼損失,可有什麼好處呢?」我露骨地問。
「好處多了,從他的立場來看是這樣。他會得到平和的心境;會享受他不可能再失去的頂峰榮譽;會因他的消失給吉特帶來豐厚的收益。吉特曾對奎因警官和我說過——霍恩投了十萬美元的人壽保險,而吉特是惟一的受益者。現在再看這個事實:他曾經在亨特的賭場受到誘惑,因小試牛刀而債台高築——欠下四萬兩千塊錢!他如何償還得起?可是他又必須償還。他也是個有頭有臉的明星嘛。然而事業上財源已盡,手頭積蓄又杯水車薪,惟一的可能是賣掉牧場了。但是我估計他捨不得,那牧場他要留給吉特。總而言之,他無法脫離這個困境。到了這一步,對他來說真可謂『生不如死』了——死了比活著值錢得多!所以他讓霍恩的面目消失掉,他那十萬美元的人壽保險就生效了,既夠還清賭債(他深信吉特的為人必會使她為他還債),餘下的,他知道,還能讓吉特得到一個小有保障的明天。如果你相信他面前擺著如許的難題和意願他還會苟活世上那就錯了。霍恩就是霍恩,他必須死掉——而藉助他的替身實現自己的死亡;的確有的是難題要做。」
「是的,是的,」我不耐煩地說,「那些都會是真的,但是你繞開了一個最重要的問題,把話題兜出這麼老遠,你這傢伙!你先前說過,『既然他非得殺什麼人不可……』這我可不能苟同!他為什麼非得殺什麼人?尤其是,為什麼非得殺掉他的替身?」
「哦,我想這一定是有原因的。」埃勒裡頭也沒回地說道。
「你想?」我叫道,「你到底知不知道?」
埃勒里轉過臉來,我看到他那雙眼睛裡有種傷感而冷硬的神情:「是的,我知道。但在霍恩親口告訴我和奎因警官之前,我也一直猜不透……」
「可是那天傍晚,霍恩小姐和柯利也在呀。」我說。
「霍恩讓他們迴避了,」他又停了下來,「他是在朝自己開槍之前說出來的。」
「格蘭特知道嗎?」我困惑地問,「老格蘭特?」
他把菸捲在手指上彈了彈:「格蘭特知道。」
我嘀咕著說:「他讓女兒避開……哼,我想,她對他來說意味著一切,而他會不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