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者的遐想 · 六 善行
如果懂得如何一探究竟,就會發現我們各種行為絕非無緣無故不由自主產生的。昨天,我沿著一條新的大街走到讓蒂伊的比弗爾河畔。我去河邊採集植物,在靠近昂菲爾柵門的地方繞道走了一條右轉彎的路。隨後我偏離道路走進了田野,然後走上了楓丹白露大道,一直抵達小河沿岸的一片高地。這段行程本身沒什麼稀奇,但是想到自己已經好幾次無意識地走過了同一條路線,我便開始思考自己這麼做的原因,而當我想清楚其中緣由之後,不禁笑了出來。
在昂菲爾柵門外的大街上,每天都有一個女人在街角賣水果、草藥茶和小麵包。她帶著一個乖巧但是瘸腿的小男孩,孩子一瘸一拐地拄著拐杖跑來跑去,誠心誠意地向過往的行人請求施捨。我和這個小傢伙從某種程度上說也算相識:每當我經過的時候,他從來不會忘記對我說上幾句奉承話,也總是能從我這裡得到一筆小小饋贈。最初幾次,我很高興看見他,也很願意給他施捨;此後的一段時間裡我也依然願意這麼做,甚至有意鼓動他嘰嘰喳喳地說些好聽話,我聽著心裡也很受用。這種快樂慢慢成了一種習慣,然後不知為何變成了一種義務,很快便讓我覺得不舒服,尤其是他一定要我聽他說完那一套事先準備好的、滔滔不絕的空話。而且他總是喊我盧梭先生,顯得似乎與我很熟悉的樣子,然而給我的感覺卻恰恰相反——他對我的了解除了別人教會他說的那一套之外再無他物。從那以後,我就不太願意從那條路經過了,後來終於無意識地養成了習慣,每當走近那個路口時總是繞道而行。
這是我在思索之後才發現的問題,因為以上種種在此之前從來沒有主動在我腦海中浮現過。這一發現隨後又讓我回憶起了無數類似的事件,讓我確信在我大部分的行為中,最初的動機其實並不像我長期以來一直認為的那樣清楚明白。我不僅心裡明白,而且也切身感受到,行善是人類心靈能夠品嘗到的最為真切的幸福;不過,這種幸福在很久之前就已經不在我的掌控之中了,在如我這般境遇悲慘的人生中,是無法奢望做出哪怕一件出自好心也能成就善果的好事了。掌控我命運的人們最希望看到的,就是一切對我來說只是虛偽而充滿欺騙性的表象,任何道德高尚的動機都只是拋給我的誘餌,好將我引入早已布下天羅地網只等我上鉤的陷阱。我對此瞭然於心。我知道在我能力範圍之內唯一能做的好事,就是克制自己並放棄行動的企圖——我擔心自己在無意識的狀態下和自己渾然不覺的情況下做出壞事。
不過也有幸福的時候:當我順從內心的情感,能夠讓另一顆心靈感到快樂滿足的時刻。每當品嘗到這種愉悅感的時候,覺得它比其他一切快樂都更加甜美。我行善的傾向強烈,真摯,純潔;在我最為隱秘的內心深處從來沒有否認過這一點。然而過去的經歷讓我體會到,在我主動行善之後,隨之而來的便是義務的鎖鏈,讓我不堪重負——快樂消失了,在繼續付出的過程中,我再也找不到當初令我著迷的那種付出關懷的滿足感了,只剩下無法忍受的煩惱。在我短暫的繁榮時期,很多人曾向我尋求幫助,在我力所能及的範圍之內,我從未拒絕過他們的任何要求。可是,從最初發自內心的善舉之中產生了前赴後繼的義務鎖鏈,這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沒有辦法擺脫它的桎梏。我最初給予別人的幫助在受惠者的眼中只不過是一點甜頭罷了,此後理所應當還有更大的好處;而當某些不幸的人接受了我的善意,之後又要向我提出更多要求的時候,事情就變得騎虎難下了。最初出於自由意志的善行,就這樣變成了對需要更多幫助的人所盡的沒完沒了的義務,即使我無能為力,也不能因此免除這項義務。這樣一來,原本無比美好的快樂,後來卻變成了讓我難以承受的束縛。
當我還默默無聞、不為公眾所知的時候,這些鎖鏈還並不顯得十分沉重。可是後來,我的寫作引起了人們對我的注意——這顯然是個嚴重的失誤,我為之付出了十分沉重的代價——從那時起我便成了所有不幸之人(或所謂的不幸之人)和所有尋找獵物的投機分子的求助對象,他們全都打著對我無比信任並委以重託的旗號,其實只是想要以這樣或者那樣的方式利用我,從我這裡奪走某些東西。就這樣,我終於意識到,天性中的所有習性和取向,包括善心在內,如果未加謹慎考慮和審慎斟酌就任其在社會之中發展,那麼其本質便會發生變化,往往是起初有多麼有用,後來就會變得多麼有害。就這樣,數不勝數的殘酷經歷逐漸改變了我最初的想法,或者說將這些想法限制在了一定的範圍之內。這些經歷讓我明白,如果善念只能助長別人的惡意,那麼寧可不要順從自己行善的願望。
但我對這些經歷絲毫沒有後悔之意,因為正是它們為我提供了思考的契機,讓我對自己和自己在各種場合下所採取的行為的真正動機有了新的認識,而過去我還常常在這個問題上自欺欺人。我意識到,要想愉快地做一件善事,這件事必須出自我的自由意志,不受任何束縛或限制;只要一件善行成為義務,便足以讓它失去全部樂趣。也就是說,責任的分量會讓最甜美的享受都變得沉重不堪。就像我在《愛彌兒》中所寫的那樣,按照我的想法,如果我生活在土耳其人當中,在公眾高聲呼喚男人們履行作為丈夫的義務的時刻,我一定會是個最差勁的丈夫。
這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長期以來我對自身品德的看法。順從自己的習性行事並在習性的驅使下享受行善的快樂,這其中並無任何道德可言。但在義務的驅使下,為了完成要求而違逆自身的天性時,這就涉及道德問題了。正是在這一點上,我做得沒有世人那麼好。我生來敏感而善良,心懷悲憫簡直到了軟弱的地步,任何與慷慨慈悲相關的事物都會讓我的靈魂激動不已。我有人情味、樂善好施、樂於助人,這是我的天性,甚至可以說是我的愛好——只要這一切僅僅停留在心靈層面上。如果我能夠成為最強大的人,我一定也會成為人類最優秀、最寬厚的一員;要想熄滅我心中復仇的火焰,只需讓我意識到自己擁有復仇的能力就夠了。我甚至可以無私、公平地處理涉及自身利益的事項,但是對於我所珍視的人的利益,我卻無法做到同樣的不偏不倚。當義務和本心產生矛盾時,除非義務要求我做的僅僅是放棄自己的權利,否則義務很少能獲得勝利。所以在大部分時候,我都是強大的,但是要我去做違背本心的事,永遠都不可能。不管提出這要求的是別人、義務還是迫不得已的事件,只要我的心靈緘口不言,我的意志也會隨之不動聲色,決不會屈服。我能看到災禍在我面前展開威脅,我寧願任由它來傷害我,也不願大費周折去預防準備。有時,我會努力讓自己開始嘗試去改變,但這樣的努力讓我感到疲倦,很快便精疲力竭,無法再繼續下去。在所有想像力之所及的事物當中,不能給我帶來愉悅感的事,很快就不可能再做下去了。
不僅如此。如果我的欲望受到了束縛和限制,很快就會減退,如果這種束縛和限制過於強烈的話,甚至會將欲望轉變為反感乃至憎惡。這就是為什麼他人要求我去做的善事會讓我如此痛苦——即使他們不提出要求我也還是會去做。一件純粹的不求回報的善舉當然是我樂意去做的事。但是,如果受惠者以此作為憑證要求我繼續行善,否則便可能對我產生恨意的話;如果我起初只是因為自己樂意而做了一次好事,受惠者卻藉此規定我必須永遠這樣做的話——行善的愉悅感便會消失不見,取而代之的只有厭倦。當我做出讓步時,從中看不出任何善心,我的所作所為只是軟弱和羞恥的體現。我可不會因為做了這樣的好事而為自己鼓掌叫好,相反,只會因為自己做了違心的事而譴責自己。
我明白,在施惠者和受惠者之間存在某種契約關係,甚至是所有契約中最神聖的一種。雙方彼此之間形成了一種社會關係,比所有人都聯繫在一起的社會關係更加緊密。如果說這種關係默認受惠者有表達感激的義務,那麼施惠者便同樣有義務保持對受惠者的善意——只要對方沒有讓自己變得配不上這種意願——同時還有義務在每一次被要求且力所能及的時候重複相應的善舉。這並不是明文規定的條件,而是雙方心照不宣的自然產物。第一次拒絕向對方提供無償的幫助,並不等於被拒絕的人就擁有了抱怨的權利;在類似的情形下,拒絕向同一個人再次施捨同等的恩惠,卻會打破之前讓對方抱有的希望——他辜負了一份因他的所作所為而產生的期待。不知道為什麼,人們總覺得這樣的拒絕比前一種更加不公平、更加殘酷;然而這樣的拒絕也同樣是心靈所熱愛的獨立自主的產物,這種獨立自主是心靈最難以抗拒的誘惑。當我清償一筆債務,是在履行一項義務;當我給出一筆饋贈,則是在讓自己開心。如果說義務也能夠帶來快樂,那麼只有樹立品德且習慣成自然之後才可以享受這種快樂——天性在我們身上產生的條件反射式的效果無法上升到如此崇高的境界。
在如此之多的悲慘經歷之後,我終於學會了趁早預計自己最初的行為會產生怎樣的後果,於是便會經常放棄一件我有意願並且有能力去做的好事——一想到如果自己不假思索地投身其中,隨後將要承受怎樣的負擔,我便心驚膽戰。我並不總是能夠感覺到這種憂懼,相反,在我年輕時,我很在意自己的善舉,而且我還時常注意到,我幫助過的那些人對我的感情更多的是發自內心的感激而不會轉化成實際的利益回報。但是,自從我不幸降臨,這種情況也和其他一切事物一樣發生了改變。從那時起,我生活在與之前截然不同的一代人中間,我發現人們對我的感情發生了變化,這讓我對他們的感情也不得不做出改變。在這完全不同的兩代人中,我所看見的還是同一群人,他們相互融合,彼此同化。起初真實而坦誠的他們變成了現在的樣子,變得和其他所有人一樣;只此一點便可看出,時代變了,人也就變了。唉!當我發現自己在他們身上看到的一切與當初截然相反時,怎麼可能還對他們懷有與過去一樣的情感呢?我一點也不恨他們,因為我不會恨;但我無法阻止自己對他們產生輕蔑之情,他們只配得上我的輕蔑,同時我也無法克制自己不表現出這一輕蔑。
或許在不經意間,我自身的改變已經超出了應有的限度。具有何種天性的人能夠在我這樣的處境中獨善其身、始終不渝呢?二十年的人生經驗讓我確信,天性賦予我的能夠帶來幸福的稟賦,都已被我的遭遇和改變我際遇的人們變成了對我自己或他人的損害。每當別人對我施以善舉,我無法不將其看作是他人為我布設的陷阱,無法不懷疑其中是否暗藏著某種惡意。我明白,無論結果如何,我的出發點都是無可厚非的。是的,善行的功德毫無疑問是始終存在的,但其中內在的魅力卻再也沒有了,而一旦缺失了這種刺激,我能感受到的便只有發自內心的漠然和冷淡了。我確信自己做不成一件真正有用的事情,只會讓別人的希望落空,這樣一來,因自尊而生的憤慨和因理性而生的否定交織在一起,在我身上引發的情緒只有厭惡和牴觸,儘管在自然的狀態下,我原本會對行善充滿活力和熱情。
有些逆境會讓靈魂升華並讓其變得越發強大,但有的逆境會將靈魂打垮並殺死——我身陷其中的就是後一種逆境。在我的處境中,但凡有一丁點不好的誘因,它都會發酵到過分的地步。這原本會讓我陷入瘋狂,但事實上只是讓我變得毫無價值。我做不了對自己和別人有用的事,於是只好放棄行動;對於這樣的狀態,如果一定要說它無辜,那也只是因為它實屬被逼無奈。這種狀態讓我發現,完全順從於自己的天性且不給自己橫加任何非難,這其中自有美妙之處。或許我有些矯枉過正——我迴避所有行動的機會,甚至對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機會也唯恐避之不及。但我能夠確定的是,人們絕不會輕易讓我看到事物的真相,我不能憑藉人們賦予事物的表象做出判斷。無論他們用什麼東西遮掩真實的行為動機,只要讓我窺見了其中的動機,我就可以拆穿其中的騙局。
天命似乎在我童年時就布下了第一道陷阱,我在之後很長一段時間裡也很容易栽進各種各樣的陷阱。我生來就比一般人更容易相信別人,在過去的整整四十年中,這種信任從來沒有受到過欺騙。可是突然之間,我陷入了另一種人情世故之中,中了成百上千個圈套,卻沒有絲毫察覺,二十年的經歷勉強讓我看清楚了自己的命運。別人對我一本正經地表達慷慨的情感只不過是謊言和偽善的逢場作戲,一旦對這一點確信無疑,我便很快走向了另一個極端。因為一旦我們跳脫出天性的束縛,就再也沒有什麼能夠阻攔我們了。從那時起,我開始對人們感到厭惡,在相互厭惡這一點上,我和他們倒算得上志同道合,厭惡更能讓我對他們敬而遠之。
他們是在白費力氣——這種厭惡永遠不會發展成憎恨。他們對我糾纏不休,是為了讓我也依賴他們——每每想起他們有這樣的想法,我真是很可憐他們。如果我還算不上不幸,那他們才是真正不幸的人。每當我反省的時候,總是對他們心生憐憫。之所以有這樣的看法,或許其中也有傲慢的因素——我自己高高在上,覺得他們還不配讓我恨。我對他們至多也就是輕蔑和鄙視,永遠達不到痛恨的程度。話說回來,我太愛自己,以至於無法去恨任何人或任何事——恨會局限我的存在,而我更希望將自己的生命擴展到無垠宇宙。
我更願意躲開眾人而不是去恨他們。他們的面貌給我的感官造成了強烈的衝擊,又在我心裡激起波瀾,千百道殘酷的目光讓我痛苦不堪;當他們消失不見時,我不舒服的感覺也就立刻停止了。不管我願不願意,我都要與人相處。我是與出現在我眼前的現實存在的人打交道,但永遠不會在記憶中與他們有交集。在我看不見他們的時候,他們對我來說就好像完全不存在一樣。
即使在與我有關的事情上,他們對我來說也是無足輕重的;他們之間的關係倒激起了我的幾分興趣,就像看戲中人物登場一樣讓我有所觸動。必須讓我的道德化為烏有,才能讓我對公正毫不在意。惡毒的、不公正的言行依然會讓我義憤填膺;不誇誇其談也不裝腔作勢的高尚行為始終都使我喜不自勝,甚至令我熱淚盈眶。但前提條件是,我必須從自己的角度去觀察和評判;在我親身經歷了一些事情之後,除非我瘋了,否則我再也不會在任何一件事上聽信眾人的判斷,也不會再聽憑他人一面之詞就相信任何事情。如果我的面貌特點同我的性格和天性一樣完全不為世人所知,那麼我就可以毫不費力地與他們生活在一起;他們的社交甚至能讓我感到愉快——我對他們來說是一位純粹的局外人。如果我能不受拘束地自由抒發我與生俱來的情感,如果他們永遠不來煩擾我的話,我或許還會喜歡他們。我將會向他們施以普世的、毫無私心的善意——我永遠不會對任何個體心生眷戀,不會肩負起任何義務的枷鎖。我將會自由自在地為眾人和我自己做很多事情——所有那些受到種種法則的限制、受到自負的驅使並花費了很多精力去做的事。
倘若我始終自由自在、默默無聞、與世隔絕,那麼我一定會是一個只做好事的人,因為我心中沒有任何害人的種子。如果我能夠像神明一樣隱身且無所不能,那麼我也會像神明一樣慈悲而善良。力量和自由成就了優秀的人,軟弱和奴性永遠只能造出惡毒的人。假如我能擁有裘格斯的指環[1],它將讓我不再受到世人的限制,並讓世人全部處於我的掌控之中。當我暢想各種完全不可能實現的計劃時,我經常琢磨該怎樣發揮這枚指環的作用,人的權力越大,就越有可能禁不住誘惑而濫用指環的力量。如果能夠主宰自己的欲望,不受任何人的欺騙,我還能再渴望什麼呢?只有一件事——所有的心靈都喜悅滿足。看到眾人都幸福是唯一能夠在我心中觸發永恆情感的場景,而為實現這一目標出一份力的熱切願望也是我始終不渝的激情所在。那樣的話,我將始終公正、不偏不倚,始終善良而不軟弱。我將保護自己免受盲目懷疑和深仇大恨的侵擾;當我能夠看到人們的原本面貌並輕鬆讀出他們內心深處的想法時,我發現他們心中幾乎沒有值得我眷戀的東西,也沒有太多能引發我痛恨的醜陋的東西;即便是他們的惡毒也只是讓我對他們萌生了憐憫之情,因為我深知,在萌生害人之心的同時,他們也必然對自己造成了傷害。在我高興的時候,或許我會像孩子一樣創造幾個奇蹟——與我自己的利害完全無關,我所尊奉的法則唯有天性,對於樸實無華的正義行為,我將會賦予它無比的仁慈和公正。作為天意的執行者,作為行使自己的力量去傳播神聖法度的人,我將會創造出比《黃金傳奇》和聖梅達爾的墓前神跡更智慧、更有用的奇蹟。
只有在這件事上,隱身去四處遊蕩的能力對我才構成難以抵禦的誘惑,而一旦步入歧途,我將無法自拔。炫耀自己絲毫不為這種便利所動,或者標榜理性是如何讓我在致命的道路上懸崖勒馬,其實都是對自然和自身缺乏正確認識的表現。在其他任何問題上,我對自己都極有信心,唯獨敗在了這一點。能力高於常人的人同樣需要克服人性中的弱點,否則強大的力量只會讓他低人一等,甚至低於他原本應有的位置。
充分考慮了一切因素之後,我決定趁我還沒來得及做出任何蠢事之前,將神奇的指環丟掉。人們固執地將我看成不真實的我,我的面貌會激起他們對我的不公正態度。為了讓他們眼不見心不煩,我必須與他們保持距離,但我並不是要從他們中間悄悄消失;相反,是他們應該迴避,在我面前收起他們的伎倆,避開朗朗天光,像鼴鼠一樣鑽進深暗的地底。如果他們還能看見我的話,那最好不過了,但這對他們而言是不可能的——他們看見的我永遠是他們印象中的那個讓-雅克,那個人由他們一手造就,他們還在那個人身上盡情發泄仇恨。這樣說來,我真不該為他們看待我的方式而感到痛苦不安——我對此並不負有任何實質上的責任,因為他們眼中所看見的那個人其實根本就不是我。
從上述種種思考中,我得出的結論是:我從來就不適合文明社會,那裡都是煩惱、責任和義務,而特立獨行的天性始終讓我無法承受生活在眾人之中需要承擔的種種束縛和限制。只要我憑自己的心意行事,我就是善良的,而且只會做好事;一旦我感覺到約束,不管是出於形勢所迫還是來自人群的束縛,我就會變得叛逆,或者不如說是倔強,於是也就變得毫無價值了。如果需要做出與我的意願相違背的事情,我決不會做,不論後果如何;我也不會堅持己見去做符合自己意願的事,因為我軟弱。這種時候我什麼都不做,因為我在行動上完全是懦弱的,我的所有力量都無法發揮積極的作用,我所有的罪孽都是因為不作為,而不是因為做壞事。我從來不認為人的自由在於想做什麼就做什麼,而是在於想不做什麼就不做什麼。這才是我所謂的自由,是我始終不渝的追求,也是我時常能夠維持的狀態。我正是因此遭到了同時代人最猛烈的抨擊。他們活躍、躁動、野心勃勃、厭惡他人的自由,只要他們能夠按自己的意願行事,或者說能夠主宰他人的意願,他們就很滿足了。他們終其一生都在做著令自己厭惡反感的事,即使他們有時發號施令也無法改變身受奴役的現實。這樣說來,他們的錯誤並不在於將我當作毫無用處的社會成員,而是錯在將我當作一個有害分子從社會中流放出去——我承認,我幾乎沒做過什麼好事,但是說到做壞事,在我的思想和生活中,我懷疑這世界上沒有任何人能比我做得更少了。
[1]柏拉圖在《理想國》中記述:一位名叫裘格斯的牧羊人偶然發現了一枚指環,戴上指環即可獲得隱身的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