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詩定體

王士禎 · 詩詞戲曲
一卷。清代王士禎撰。王士禎論詩雖主神韻,但也很重視音節與格律。《律詩定體》選錄五、七言律詩各四首,字旁標平仄符號,概括地說明唐人律格。王士禎解釋說:五律、凡雙句二四應平仄者,第一字必用平,斷不可雜以仄聲,以平平止有二字相連,不可令單也。其二四應仄平者,第一字平仄皆可用,以仄仄仄三字相連,換以平韻無妨也。大約仄可換平,平斷不可換仄,第三字同此。若單句第一字,可勿論。此論頗合漢語詩律中二音步的規律。此書丁福保跋記謂覓得新城王化家塾舊抄本。郭紹虞認為頗可懷疑,不符事實。此書最早之刊本為清嘉慶間雪北山樵所輯《花熏閣詩述》,其中有《漁洋答問》一卷即已收入之。後來,同、光間王懿榮刊《天壤閣叢書》中之《聲調諧彙刊》亦收此書。常見者則為 《清詩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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