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呂新論
二卷。清江永(1681—1762)撰。江永字慎修,安徽婺源(今屬江西)人。一生著錄甚多,有《周禮疑義舉要》等書。是書上卷首論蔡元定的律書,次論五聲、黃鐘之宮、黃鐘之長、黃鐘之積、十二律、三分損益、二變聲、變律。下卷首論琴,次論四清聲、旋宮、樂調、造律、候氣,最後為律呂餘論。該書大旨以琴音立說。古人都以管定律、漢代的京房作準定數,由十二律生成六十律,後又生成三百六十律,這是以弦求聲之開端。江永之說大約便根源於此。然而管音弦音在生聲取律上稍有不同,所以難免有點牽強。然而其論黃鐘之積、論宋儒算術之錯誤、論律生於歷諸條都能自出新意。江永深精算法,所以對律度都能推算精確。至於定黃鐘之宮,則根據蔡邕之《月令》中的章句以校定《呂氏春秋》的訛誤,並糾正《漢書·藝文志》刪削的錯誤。江永能發前人所未發,所以其說可以作為一家之學。是書有《四庫全書》本、《守山閣叢書》本、《叢書集成初編·藝術類》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