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評傳 · 二十五 文藝觀
孫伏園氏,說到魯迅思想,受託爾斯泰、尼采的影響(上文已提及),「這兩種學說,內容原有很大的不同,而魯迅卻同受他們的影響;這在現在看來,魯迅確不像一個哲學家那樣,也不像一個領導者那樣,為別人了解與服從起見,一定要將學說組成一個系統,有意地避免種種的矛盾,不使有一點罅隙;所以他只是一個作家、學者,乃至思想家或批評家。」所以,一定要把魯迅算得是什麼主義的信徒,好似他的主張,沒有一點不依循這一範疇,這是多餘的。馬克思學說之進入他的思想界,依然和「托尼學說」並存,他並不如一般思想家那麼入主出奴的。
依我看來,他的思想體系中,最成熟的還是他的文藝觀。五四運動以後,胡適的文藝理論,雖是一顆彗星似的,光芒萬丈,要說是字斟句酌,老吏斷獄似的下筆有分寸,還是魯迅。他的《中國小說史略》,便是傳世之作。(魯迅曾語筆者:《中國小說史略》,從搜集材料到成書,先後在十年以上。其書取材博而選材精,現代學人中,唯王國維、陳寅恪、周作人足與相併。)他的短論雜感,也是以談論文藝為多。筆者且來談他的文藝論。——不是文藝理論而是文藝批評。
我們再回到魯迅晚年所寫的一篇短論《門外文談》上去。首先,他提出他的文藝起源論。我們聽慣了一件東西,總是古時候一位聖賢所造的故事,字是倉頡造的。然而作《易經》的人,卻比較聰明,他說:「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他不說倉頡,只說後世聖人,不說創造,只說掉換,真是謹慎得很,也許他無意中就不相信古代會有一獨自造出許多文字來的人的了,所以,就只是這麼含含糊糊地來一句。但是,用書契來代結繩的人,又是什麼角色呢?文學家,的確首先就要想到他,然而並不是的。有史以前的人們,雖然勞動也唱歌,求愛也唱歌,他卻並不起草,或者留稿子,文字毫無用處。據有些學者告訴我們的話來看,這在文字上用了一番功夫的,想來該是史官了。原始社會裡,大約先前只有巫,待到漸次進化,事情繁複了,有些事情,如祭祀、狩獵、戰爭之類,漸有記注的必要,巫就只好在他那本職的「降神」之外,一面也想法子來記事,這就是「史」的開頭。況且「升中於天」,他在本職上,也得將記載酋長和他的治下的大事冊子,燒給上帝看,因此一樣的要做文章,雖然這大約是後起的事。再後來,職掌分得更清楚了,於是就有專門記事的史官。文字就是史官的工具,古人說:「倉頡,黃帝史。」第一句未可信,但指出了文字和史的關係,卻是很有意思的。
魯迅探求到文字的來源,是這麼說的:照《易經》說,書契之前,明明是結繩;我們那裡的鄉下人,碰到明天要做一件緊要事,怕得忘記時,也常常說:「褲帶上打一個結。」那麼,我們的古聖人,是否也用一條長繩,有一件事,就打一個結呢?恐怕是不行的。或者那正是伏羲皇的八卦之流,三條繩一組,都不打結是乾,中間各打一結是坤罷?恐怕也不對。八組尚可,六十四組就難記,何況還會有五百二十組呢!只有在秘魯還有存留的「打結字」,用一條橫繩,掛上許多直繩,拉來拉去的結起來,網不像網,倒似還可以表現較多的意思。我們上古的結繩,恐怕也是如此的罷。現在我們能在實物上看見的最古的文字,只有商朝的甲骨和鐘鼎文。但這些,都已經很進步了,幾乎找不出一個原始形態。只在銅器上,有時,還可以看見一點寫實的圖形,如鹿如象。而這些圖形上,又能發現和文字相關的線索:中國文字的基礎是「象形」。在古代社會裡,倉頡也不止一個,有的在刀柄上刻一點圖,有的在門口下畫一些畫,心心相印,口口相傳,文字就多起來,史官一採集,便可以敷衍記事了。中國文字的由來,恐怕也逃不出這例子的。自然,後來還該有不斷的增補,這是史官自己可以辦到的,新字夾在熟字中,又是象形,別人也容易推測到那字的意義。直到現在,中國還不時生出新字來。
魯迅從文字進化的軌跡,看到拼音文字的必然趨向。首先,他先說些和象形有關的東西。象形,「近取諸身,遠取諸物」。就是畫一隻眼睛是「目」,畫一個圓圈,放幾條毫光是「日」,那自然很明白、便當的。但有時要碰壁,譬如要畫刀口,怎麼辦呢?不畫刀背,也顯不出刀口來,這時就只好別出心裁,在刀口上加一條短棍,算是指明「這個地方」的意思,造了「刃」。這已經頗有些辦事棘手的模樣了。何況還有無形可象的事件,於是只得「象事」,也叫作「會意」;一隻手放在樹上,是「采」;一顆心放在屋子和飯碗之間,是「寍」,有吃有住,安寧了。但要寫「寧可」的「寧」,卻又得在碗下面放一條線,表明這不過是用了「寍」的聲音的意思。「會意」比「象形」更麻煩,它至少要畫兩樣。如「寶」字,至少要畫一個屋頂,一串玉,一個缶,一個貝,計四樣。我看「缶」字還是杵臼兩形合成的,那麼一共有五樣,單單為了「寶」這一個字,就很要破費些工夫。不過還是走不通,因為有些事物是畫不出,有些事物是畫不來,譬如松柏,葉樣不同,原可以分出來的,但文字究竟是文字,不能像繪畫那樣精工,到底還是硬挺不下去。來打開這僵局的是諧聲,意義和形象離開了關係,這已經是「記音」了。所以有人說,這是中國文字上的進步。不錯,也可以說是進步,然而那基礎也還是畫畫。但古人並不是愚蠢的,他們早就將形象改得簡單,遠離了事實。篆字圓折,還有圖畫的余痕,從隸書到現在的楷書,和形象就天差地遠,不過那基礎還未改變,天差地遠之後,就成為不象形的象形字,寫起來雖然比較的簡單,認起來卻非常困難了,要憑空一個個的記住。而且有些字,也至今並不簡單,例如「鸞」或「鑿」,去叫孩子寫,非練習半年六月,是很難寫在半寸見方的格子裡面的。還有一層,是「諧聲」字,也因為古今字音的變遷,很有些和「聲」不大諧的了。他指出今日的中國文字,已成了不象形的象形字,不十分諧聲的諧聲字了。我們知道魯迅是章太炎的弟子,太炎先生是清代經學家,以治文字著稱的,而清代文字的研究,雖有從「形義」著手的,但他們最主要的成就,還在聲韻這一方面,太炎師弟中,如黃侃、錢玄同,都專攻音韻之學,魯迅在這方面,不僅有所感染,而且有所專攻的。所以,他的話雖是很通俗,卻是先深入而後淺出的。
他對於古代言文是否一致的問題,提出特出的論斷。他說,對於這問題,現在的學者們(指胡適之派)雖然並沒有分明的結論,但聽他口氣,好像大概是以為一致的;越古,就越一致。不過我卻很有些懷疑,因為文字愈容易寫,就愈容易寫得和口語一致,但中國卻是那麼難畫的象形字,也許我們的古人,向來就將不關重要的詞摘去了的。書經有那麼難讀,似乎正可作照寫口語的證據,但商周人的的確確的口語,到現在還沒有研究出,還要繁也說不定的。至於周秦古書,雖然作者也用一點他本地的方言,而文字大致相類,即使和口語學相近罷,用的也是周秦白話,並非周秦大眾語,漢朝更不必說了,雖是肯將書經里難懂的字眼,翻成今字的司馬遷,也不過在特別情形下,採用一點俗語,例如陳涉的老朋友看見他為王,驚異道:「伙頤!涉之為王沉沉者。」而其中的「涉之為王」四個字,我還疑心太史公加過修剪的。那麼,古書里採錄的童謠、諺語、民歌,該是那時的老牌俗語罷。我看也難說;中國的文學家是頗有愛好別人的文章的脾氣的,他的推測,是以為中國的言文,一向就並不一致的,大原因便是字難寫,只好節省些。當時的口語的摘要,是古人的文;古代的口語的摘要,是後人的古文。所以我們的做古文,是在用了已經並不象形的象形字,未必一定諧聲的諧聲字,在紙上描出今人誰也不說,懂的也不多的,古人的口語的摘要來。你想,這難不難呢?
魯迅指出文字這一工具,被統治階級所獨占,於是文章成為奇貨,可以說是他的社會文藝觀。他說,文字在人民間萌芽,後來卻一定為特權者所收攬。據《易經》的作者所推測,「上古結繩而治」,則連結繩就已是治人者的東西。特別落在巫史的手裡的時候,更不必說了,他們都是酋長之下,萬民之上的人。社會改變下去,學習文字的人們的範圍也擴大起來,但大抵限於特權者。到於平民,那是不識字的,並非缺少學費,只因為限於資格,他不配。而且書籍也看不見。中國在刻版還未發達的時候,有一部好書,往往是「藏之秘閣,副在三館」,連做了士子,也還是不知道寫著什麼的。因為文字是特權者的東西,所以它就有了尊嚴性,並且有了神秘性。中國的字,到現在還很尊嚴,我們在牆壁上,就常常看見掛著寫上「敬惜字紙」的簍子;至於符的驅邪治病,那就靠了它的神秘性的。文字既然含著尊嚴性,那麼,知道文字,這人也就連帶的尊嚴起來了。新的尊嚴者日出不窮,對於舊的尊嚴者就不利,而且知道文字的人們一多,也會損傷神秘性的。符的威力,也就因為這好像是字的東西,除道士以外,誰也不認識的緣故。所以,對於文字,他們一定是要把持。歐洲中世,文章學問,都在道院裡,克羅蒂亞(Kroatia) 是到了19世紀,識字的還只有教士的,人民的口語,退步到對於舊生活剛夠用。他們革新的時候,就只好從外國借進許多新語來。我們中國的文字,對於大眾,除了身份、經濟這些限制之外,卻還要加上一條高門檻。單是這條門檻,倘不費他十來年工夫,就不容易跨過,跨過了的,就是士大夫;而這些士大夫,又竭力地要使文字更加難起來,因為這可以使他特別的尊嚴,超出別的一切平常的士大夫之上。漢朝揚雄的喜歡奇字,就有這毛病的,劉歆想借他的《方言》稿子,他幾乎要跳河。唐朝呢,樊宗師的文章做到別人點不斷,李賀的詩做到別人看不懂,也都為了這緣故。還有一種方法是將字寫得別人不認識,下焉者,是從《康熙字典》上查出幾個古字來,夾進文章裡面去;上焉者,是錢坫的用篆文來寫劉熙的《釋名》,最近還有錢玄同先生的照《說文》字樣給太炎先生抄《小學答問》。文字難,文章難,這還是原來的;這些上面,又加以士大夫的故意特製的難,卻還想和大眾有緣,怎麼辦得到。但士大夫們也正願其如此,如果文字易識,大家都會,文字就不尊嚴,他也跟著不尊嚴了。說白話不如文言的人,就從這裡出發的。
不過,魯迅指出文學存在於有文字之前,古代文學乃是不識字的作家所創作的。他說,文學的存在條件,首先要會寫字,那麼,不識字的文盲群里,當然不會有文學家的了。然而作家卻有的。你們不要太早地笑他,他還有話說。他想,人類是在未有文字之前,就有了創作的,可惜沒有人記下,也沒有法子記下。我們的祖先的原始人,原是連話也不會說的,為了共同勞作,必須發表意見,才漸漸地練出複雜的聲音來,假如那時大家抬木頭,都覺得吃力了,卻想不到發表的,其中有一個叫道「杭育杭育」,那麼,這就是創作;大家也要佩服,應用的,這就等於出版;倘若用什麼記號留存下來,這就是文學,他當然就是作家,也是文學家,是杭育杭育派。不要笑,這作品確也幼稚得很,但是古人不及今人的地方是很多的,這正是其一。就是《詩經》的「國風」的東西,有許多也是不識字的無名氏作品,因為比較的優秀,大家口口相傳的。王官們檢出它可作行政上參考的記錄了下來,此外消滅的正不知有多少。東晉到齊陳的《子夜歌》和《讀曲歌》之類,唐朝的《竹枝詞》和《柳枝詞》之類,原都是無名氏的創作,從文人的採錄和潤色之後,留傳下來的。這一潤色,留傳固然留傳了,但可惜的是一定失去了許多本來面目。到現在,到處還有民謠、山歌、漁歌等,這就是不識字的詩人的作品;他傳述著童話和故事,這就是不識字的小說家的作品;他們,就都是不識字的作家。他提出一句有力的結論:「要這樣的作品為大家所共有,首先也就是要這作家能寫字,同時也還要讀者們能識字以至能寫字,一句話:將文字交給一切人。」
魯迅也和其他進步的文藝批評家一般,相信每一種新的文藝思潮,都由汲取民眾的文藝新作風而起的。他說,不識字的作家,因為沒有記錄作品的東西,又很容易消滅,流傳的範圍也不能很廣大,知道的人們也就很少了。偶有一點為文人所見,往往倒吃驚,吸入自己的作品中,作為新的養料。舊文學衰頹時,因為攝取民間文學或外國文學而起一個新的轉變,這例子是常見於文學史上的。不識字的作家,雖然不及文人的細膩,但也剛健清新。
這樣,他就對於大眾語問題有所交代了。他說到了「專化呢?還是普遍化呢?」的問題。他說,中國的言語,各處很不同,單給一個粗枝大葉的區別,就有北方話、江浙話、兩湖川貴話、福建話、廣東話這五種,而這五種中,還有小區別。現在用拉丁字來寫,寫普通話,還是寫土話呢?要寫普通話,人們不會;倘寫土話,別處的人們就看不懂,反而隔閡起來,不及全國通行的漢字了。這是一大弊病!他的意思是:在開首的啟蒙時期,各地方各寫它的土話,用不著顧到和別的地方意思不相通。我們的不識字的人們,原沒有用漢字互通著聲氣,所以新添的壞處是一點也沒有的。倒有新的益處,至少是在同一語言的區域裡,可以彼此交換意見,吸收智識了——那當然,一面也得有人寫些有益的書。問題倒在這各處的大眾語文,將來究竟要它專化呢,還是普遍化?
他說,方言土話里,很有些意味深長的話。他們那裡(指浙江紹興)叫「煉話」,用起來是很有意思的,恰如文言的用古典,聽者也覺得趣味津津。各就各處的方言,將語法和詞彙,更加提煉,使他們發達上去的,就是專化。這於文學,是很有益處的。它可以做得比僅用泛泛的話頭的文章更加有意思。但專化又有專化的危險。言語學我不知道,看生物是一到專化,往往要滅亡的。未有人類以前的許多動植物,就因為太專化了,失其可變性,環境一改,無法應付,只好滅亡。幸而我們人類還不算專化的動物,請你們不要愁。大眾是有文學的,要文學的,但絕不該為文學做犧牲;要不然,他的荒謬和為了保存漢字,要十分之八的中國人做文盲來殉難的活聖賢就並無兩樣。所以我想,啟蒙時候用方言,但一面又要漸漸加入普通的語法和詞彙去。先用固有的,是一地方的語文的大眾化,加入新的去,是全國的語文的大眾化。
他說:幾個讀書人在書房裡商量出來的方案,固然大抵行不通,但一切都聽其自然,卻也不是好辦法。現在在碼頭上,公共機關中,大學校里,確已有著一種好像普通話模樣的東西,大家說話,既非國語,又不是官話,各各帶著鄉音鄉調,卻又不是方言,即使說得吃力聽得吃力,然而總歸說得出聽得懂。如果加以整理,幫它發展,也是大眾語中的一支,說不定將來還簡直是主力。他說要在方言裡加入新的去,那「新的」來源就在這地方。待到這一種出於自然,又加人工的話一普遍,我們的大眾語文,就算大致統一了。(魯迅一生遊歷的地方不多,他並不知道若干省與省的接境邊區,如福建的浦城,江西的玉山,浙江的江山,就流行一種近於國語的普通話,而王陽明所教育出來的贛州話,更是標準的普通話。抗戰時期,在西南大後方,也就因為五方雜處,產生了新的普通話,更是替他的作品作註解的。)他說:「此後當然還要做。年深月久之後,語文更加一致,和『煉話』一樣好,比『古典』還要活的東西,也漸漸地形成,文學,就更加精彩了。」
魯迅對於大眾自己創作這一點,也有他的獨到的見解。(開首,不消說,先要覺悟的讀書人來做,後來就由大眾自己來動手。)他嘲笑有人怕大眾如果都會讀寫,就大家都變成文學家了。這是怕天掉下來的好人。他說:在不識字的大眾里,是一向有作家的。先前是,農民還有一點餘閒,譬如乘涼,就有人講故事。不過這講者,大抵是特定的人;他比較的見識多,說話巧,能夠使人聽下去,懂明白,並且覺得有趣。這就是作家,抄出他的話來,也就是作品。倘有語言無味,偏愛多嘴的人,大家是不要聽的,還要送給他許多冷語、諷刺。我們弄了幾千年文言,十來年白話,凡是能寫的人,何嘗個個是文學家呢?即使都變成文學家,又不是軍閥或土匪,於大眾也並無害處的,不過彼此互看作品而已。還有一種是怕文學的低落。大眾並無舊文學的修養,比起士大夫文學的細緻來,或者會顯得所謂低落的,但也未染舊文學的痼疾,所以它又剛健清新。無名氏文學如《子夜歌》之流,會給舊文學一種新力量,他先前已經說過。現在也有人介紹了許多民歌和故事,還有戲劇。他舉了他在《朝花夕拾》所引《目蓮救母》里的無常鬼自傳為例,說是因為同情一個鬼魂,暫放還陽半日,不料被閻羅責罰,從此不再寬縱了。「哪怕你銅牆鐵壁,哪怕你皇親國戚……」何等有人情,又何等知過,何等守法,又何等果決,我們的文學家做得出來麼?這是真的農民和手工業工人的作品,由他們閒中扮演。借目蓮的巡行來貫串許多故事,除「小尼姑下山」外,和刻本的《目蓮救母記》是完全不同的,其中有一段「武松打虎」,是甲乙兩人,一強一弱,扮著戲玩。先是甲扮武松,乙扮老虎,被甲打得要命,乙埋怨他了,甲道:「你是老虎,不打,不是給你咬死了?」乙只得要求互換,卻又被甲咬得要命,乙說怨話,甲便道:「你是武松,不咬,不是給你打死了?」他說,比起希臘的伊索、俄國的梭羅古勃的寓言來,這是毫無遜色的。他主張到全國各處去收集,一定有很好的作品可以找到的。
他又指出大眾並不如讀書人所想像的愚蠢。(若干錯誤的看法,他們不但看輕了大眾,也看輕了自己,仍舊犯了古之讀書人的老毛病。)他說:「讀書人常常看輕別人,以為較新較難的字句,自己能懂,大眾卻不能懂,所以為大眾計,是必須徹底掃蕩的;說話作文,越俗就越好。這意見發展開來,他就要不自覺地成為新國粹派。或則希圖大眾語文在大眾中推行得快,主張什麼都要配大眾的胃口,甚至於說要迎合大眾,故意多罵幾句,以博大眾的歡心。這當然自有他的苦心孤詣,但這樣下去,可以成為大眾的新幫閒的。說起大眾來,界限寬泛得很,其中包括著各式各樣的人,但即使『目不識丁』的文盲,由我看來,其實也並不如讀書人所推想的那麼愚蠢。他們是要智識,要新的智識,要學習,能攝取的。當然,如果滿口新語法、新名詞,他們是什麼也不懂;但逐漸地揀必要的灌輸進去,他們卻會接受;那消化的力量,也許還賽過成見更多的讀書人。初生的孩子,都是文盲,但到兩歲,就懂許多話,能說許多話了。這在他,全部是新名詞、新語法,他哪裡是從《馬氏文通》或《辭源》里查來的呢,也沒有教師給他解釋,他是聽過幾回之後,從比較而明白了意義的。大眾的會攝取新詞彙和語法,也就是這樣子,他們會這樣的前進。所以,新國粹派的主張,雖然好像為大眾設想,實際上倒盡了拖住的任務。不過也不能聽大眾的自然,因為有些見識,他們究竟還在覺悟的讀書人之下,如果不給他們隨時揀選,也許會誤拿了無益的,甚而至於有害的東西。所以,迎合大眾的新幫閒,是絕對的要不得的。」
他鄭重地說:「由歷史所指示,凡有改革,最初,總是覺悟的智識者的任務。但這些智識者,卻必須有研究,能思索,有決斷,而且有毅力。他也用權,卻不是騙人,他利導,卻並非迎合。他不看輕自己,以為是大家的戲子,也不看輕別人,當作自己的嘍囉。他只是大眾中的一個人,我想,這才可以做大眾的事業。」 他所指示的途徑,比上文所引的他寫給我的信,更具體更積極些,也指示了那以後的文藝路向。
筆者有一回,在同濟大學的文藝研究會講演魯迅的文藝觀。我說:魯迅的雜感不可以呆看,那是因人因地而發的,時地不同,批評的對象也不同,他的說法也就不同了。正如孔子的《論語》,其中弟子問仁,他對每一個弟子有每一種的答案,並不拘於一說的。魯迅雖曾說過從古語中借用成語的話,但當時人提倡整理國故,讀古書古文,要從莊子文選找詞彙的時候,他就提出了異議。周氏兄弟,他們對於中國古書古文的研究,可以說是已經修煉成仙,吐納天地之精華,脫胎換骨的了。魯迅的文章,從莊子、楚辭中來,但他是消化了諸子百家的文辭,並不為屈原、莊周所拘束,所以他並不要青年們步他的後塵的。
周作人曾在講演中國近代文學的源流的結尾上說:「向來還有一種誤解,以為寫古文難,寫白話容易。據我的經驗,卻不如是,寫古文,較之寫白話容易得多,而寫白話實有時是自討苦吃,白話文的難處,是必須有感情或思想作內容,古文中可以沒有這東西,而白話文缺少了內容便作不成。白話文有如口袋裝什麼東西進去都可以,但不能任何東西不裝。而且無論裝進什麼,原物的形狀都可以顯現出來。古文有如一隻箱子,只能裝方的東西,圓的東西則盛不下,而最好還是讓它空著,任何東西都不裝。大抵在無話可講而又非講不可時,古文是最有用的,譬如遠道接得一位親屬寫來的信,覺得對他講什麼都不好,然而又必須回答,在這樣的時候,若寫白話,簡單的幾句便可完事,當然不相宜的,若用古文,則可以套用舊調,雖則空洞無物,但八行書准可寫滿。」
他又說:「因為思想上有了很大的變動,所以須用白話。假如思想還和以前相同,則可仍用古文寫作,文章的形式是沒有改革的必要的。現在呢,由於西洋思想的輸入,人們對於政治、經濟、道德等的觀念,和對於人生、社會的見解,都和從前不同了。應用這新的觀點去觀察一切,遂對一切問題,又都有了新的意見要說要寫。然而舊的皮囊盛不下新的東西,新的思想必須用新的文體以傳達出來,因而便非用白話不可。」這些通達的見解,我們可以說是他們所共同的。(周氏兄弟的文言文,都是寫得很好的;但他們所以成為文學家,並不由於熟讀古書精於古文之故,所以他們並不要青年們開倒車。)
魯迅有一篇題為《作文秘訣》的短論是講這個道理的。他說:「那麼,作文真就毫無秘訣麼?卻也並不。我曾經講過幾句做古文的秘訣,是要通篇都有來歷,而非古人的成文;也就是通篇是自己做的,而又全非自己所做,個人其實並沒有說什麼;也就是『事出有因』,而又『查無實據』。到這樣,便『庶幾乎免於大過也矣』了。……這是說內容。至於修辭,也有一點秘訣:一要朦朧,二要難懂。那方法,是:縮短句子,多用難字。譬如罷,作文論秦朝事,寫一句『秦始皇乃始燒書』,是不算好文章的,必須翻譯一下,使它不容易一目了然才好。這時,就用得著《爾雅》《文選》了,……到得改成『政俶燔典』,那就簡直有了班馬氣,雖然跟著也令人不大看得懂。……我們的古之文學大師,就常常玩著這一手。班固先生的『紫色鼃帶,余分閏位』,就將四句長句,縮成八字的;揚雄先生的『蠢迪檢柙』,也將『動由規矩』這四個平常字,翻成難字的。《綠野仙蹤》記塾師詠『花』,有句云:『媳釵俏矣兒書廢,哥罐聞焉嫂棒傷。』自說意思,是兒婦折花為釵,雖然俏麗,但恐兒子因而廢讀;下聯較費解,是他的哥哥折了花來,沒有花瓶,就插在瓦罐里,以嗅花香,他嫂嫂為防微杜漸起見,竟用棒子連花和罐子一起打壞了。這算是對於冬烘先生的嘲笑。然而他的作法,其實是和楊班並無不合的,錯只在他不用古典而用新典。這一個所謂『錯』,就使《文選》之類在遺老遺少們心眼裡保住了威靈。……不懂當然也好的。好在哪裡呢?即好在『不懂』中。」 他們兄弟兩人的說法,是相互發揮的,所以魯迅也說:「(白話文的)『白描』,卻並沒有秘訣。如果要說有,也不過是和障眼法反一調:有真意,去粉飾,少做作,勿賣弄而已。」
1933年,那正是林語堂提倡閒適情調之年;魯迅曾寫了《重三感舊》的雜感文,這篇雜文所激起的波瀾是很廣大的。他所說的「感舊」,乃是回憶清光緒末年的事。他說:「所謂過去的人,是指光緒末年的所謂『新黨』,民國初年,就叫他們『老新黨』。甲午戰敗,他們自以為覺悟了,於是要『維新』,便是三四十歲的中年人,也看《學算筆談》,看《化學鑒原》;還要學英文,學日文,硬著舌頭,怪聲怪氣地朗誦著,對人毫無愧色,那目的是要看『洋書』,看洋書的緣故是要給中國圖『富強』,現在的舊書攤上,還偶有『富強叢書』出現,就如目下的『描寫字典』『基本英語』一樣,正是那時應運而生的東西。連八股出身的張之洞,他托繆荃孫代做的《書目答問》也竭力添進各種譯本去,可見這『維新』風潮之烈了。然而現在是別一種現象了。有些新青年,境遇正和『老新黨』相反,八股毒是絲毫沒有染過的,出身又是學校,也並非國學的專家,但是,學起篆字來了,填起詞來了,勸人看《莊子》《文選》了,信封也有自刻的印版了,新詩也寫成方塊了,除掉做新詩的嗜好之外,簡直就如光緒初年的雅人一樣,所不同者,缺少辮子和有時穿洋服而已。」 (「老新黨」們的見識雖然淺陋,但是有一個目的,圖富強,所以他們堅決切實。學洋話雖然怪聲怪氣,但是有一個目的,求富強之術,所以他們認真熱心。現在是我們又有了新的企圖,要以「古雅」立足於天地之間了。)
當時,魯迅所諷刺的,乃是一般文人的風尚,有林語堂、施蜇存在內,當然也有周作人。當時,施蟄存的說法是這樣(他寫給《大晚報》編輯的答案,是介紹《莊子》《文選》為青年文學修養之助):「第一,我應當說明我為什麼希望青年人讀《莊子》和《文選》。近數年來,我的生活,從國文教師轉到編雜誌,與青年人的文章接觸的機會實在太多了。我總感覺到這些青年人的文章太拙直,字彙太少,所以在《大晚報》編輯寄來的狹狹的行格里推薦了這兩部書。我以為從這兩部書中可以參悟一點做文章的方法,同時也可以擴大一點字彙(雖然其中有許多字是已死了的)。但是我當然並不希望青年人都去做《莊子》《文選》一類的古文。第二,我應當說明我只是希望有志於文學的青年,能夠讀一讀這兩部書。我以為每一個文學者必須要有所藉助於他上代的文學,我不懂得『新文學』和『舊文學』這中間究竟以何者為分界的。在文學上,我以為『舊瓶裝新酒』與『新瓶裝舊酒』這譬喻是不對的。倘若我們把一個人的文學修養比之為酒,那麼我們可以這樣說:酒瓶的新舊沒有關係,但這酒必須是釀造出來的。我勸文學青年讀《莊子》與《文選》,目的在要他們釀造。」他又舉了魯迅為例證。(魯迅乃是以「豐之餘」的筆名寫那篇雜文的。)「像魯迅先生那樣的新文學家,似乎可以算是十足的新瓶了。但是他的酒呢?純粹的白蘭地嗎?我就不能相信。沒有經過古文學的修養,魯迅先生的新文章,絕不會寫到現在那樣好。所以我敢說,在魯迅先生那樣的瓶子裡,也免不了有許多五加皮或紹興老酒的成分」。
筆者當時是牽入這一場論爭之中的,我當時寫給施蟄存的信中,是說對青年推薦這兩部書是不一定對青年語文學習有什麼益處的,而且在一般文士正在鑽牛角尖之際,這樣的提倡,容易變成開倒車的。魯迅在《「感舊」以後》中也說:「施先生說我用瓶和酒來比『文學修養』是不對的,但我並未這麼比方過,我是說有些新青年可以有舊思想,有些舊形式可以藏新內容。我也以為『新文學』和『舊文學』這中間不能有截然的分界,然而有蛻變,有比較的偏向,而且正因為不能有『何者為分界』,所以也沒有了『第三種人』的立場。」 這場論爭,後來雙方有點近於意氣之爭,但魯迅反對開倒車的意向是很明顯的。
魯迅和施蟄存,關於推薦《莊子》與《文選》的論爭,因為雙方都在用反語來相諷刺,倒把本意隱晦掉了。其實,魯迅並非不懂得從古書中汲取詞彙的益處,但以復古的態度來愛好古書,則害多而利少。他在《難得糊塗》那篇雜文中,有著很尖銳的批判。他說:「對於人生的倦怠並不糊塗!活的生活已經那麼『窮乏』,要請青年在『佛家報應之說』,在『《文選》《莊子》《論語》《孟子》』里去求得修養。後來,修養又不見了,只剩得字彙。『自然景物,個人情感,宮室建築,……之類,還不妨從《文選》之類的書中去找來用。』從前嚴幾道從什麼古書里——大概也是《莊子》罷——找著了『么匿』兩個字來譯Unit,又古雅,又音義雙關的。但是後來通行的卻是『單位』。嚴老先生的這類『字彙』很多,大抵無法復活轉來。現在卻有人以為『漢以後的詞,秦以前的字,西方文化所帶來的字和詞,可以拼成功我們的光芒的新文學』。這光芒要是只在字和詞,那大概像古墓里的貴婦人似的,滿身都是珠光寶氣了。人生卻不在拼湊,而在創造,幾千百萬的活人在創造。」 (還有一篇雜文,題為《古書中尋活字彙》,也是發揮這一方面的意見的。)當時,他所批判的,不僅是施蟄存那一種主張,而是對著林語堂「《人間世》派」正在標榜公安竟陵派的小品,奉袁中郎為祖師的復古空氣來加以掃蕩的。
五四運動以後,許多反對新文學運動的「遺老遺少」,一向有幾種有趣的論調:一種是說:「要做白話由於文言做不通」。又一種是說:「要白話做好,先須文言弄通。」(魯迅也常被用作例證,說是:他的新文藝作品所以那麼傑出,就因為他的古文做得很好的緣故。)後來章太炎先生又有一種說法:「你們說文言難,白話更難。理由是現在的口頭語,有許多是古語,非深通《小學》就不知道現在口頭語的某音,就是古代的某音,不知道就是古代的某字,就要寫錯。」魯迅說:「太炎先生的話是極不錯的。現在的口頭語,並非一朝一夕,從天而降的語言,裡面當然有許多是古語,既有古語,當然會有許多曾見於古書,如果做白話的人,要每字都到《說文解字》里去找本字,那的確比做任用借字的文言要難到不知多少倍。然而自從提倡白話以來,主張者卻沒有一個以為寫白話的主旨,是在從『小學』里尋出本字來的,我們就用約定俗成的借字。誠然,如太炎先生說:『乍見熟人而相寒暄曰「好呀」,「呀」即「乎」字;應人之稱曰「是唉」,「唉」即「也」字。』但我們即使知道了這兩字,也不用『好乎』或『是也』,還是用『好呀』或『是唉』。因為白話是寫給現代的人們看,並非寫給商周秦漢的鬼看的,起古人於地下,看了不懂,我們也毫不畏縮。所以太炎先生的第三道策,其實是文不對題的。這緣故,是因為先生把他所專長的小學,用得範圍太廣了。」 (讓專家去研究文字源流是一件事,而提倡口頭語來普及教育,又是一件事,章先生的話,本來不切實際的。)魯迅又說:「太炎先生是革命的先覺,小學的大師,倘談文獻,講《說文》,當然娓娓可聽,但一到攻擊現在的白話,便牛頭不對馬嘴。……還有江亢虎博士,是先前以講社會主義出名的名人,他的社會主義到底怎麼樣呢,我不知道。只是今年忘其所以,談到小學,說『「德」之古字為「悳」,從「直」從「心」,「 」即直覺之意』,卻真不知道悖到哪裡去了,他竟連那上半並不是曲直的直字這一點都不明白。這種解釋,卻須聽太炎先生了。」 其實專門家除了他的專長之外,許多見識是往往不及博識家或常識者的。
魯迅在另外一篇題為《古書與白話》的雜文中,有一段正面的話:「用老手段的自然不會長進,到現在仍是說非『讀破幾百卷書者』,即做不出好白話文,於是硬拉吳稚暉先生為例。……其實吳先生的『用講話體為文』,即『其貌』也何嘗與『黃口小兒所作若同』。不是『縱筆所之,輒萬數千言』麼?其中自然有古典,為『黃口小兒』所不知,尤有新典,為『束髮小生』所不曉。清光緒末,我初到日本東京時,這位吳稚暉先生已在和公使蔡鈞大戰了,其戰史就有這麼長,則見聞之多,自然非現在的『黃口小兒』所能企及。所以他的遣辭用典,有許多地方是惟獨熟於大小故事的人物才能夠瞭然,從青年看來,第一是驚異於那文辭的滂沛。這或者就是名流學者們所認為長處的罷,但是,那生命卻不在於此。甚至於竟和名流學者們所拉攏恭維的相反,而在自己並不故意顯出長處,也無法滅去名流學者們的所謂長處;只將所說所寫,作為改革道中的橋樑,或者竟並不想到作為改革道中的橋樑。」
筆者曾經說過,魯迅的雜感文,都是反映當時當地的實際問題的。他的雜文中,談論文藝問題以及牽涉文壇人物的,和筆者有關的,就有那麼多,我每翻讀他晚年那十多本雜感集,不禁感慨系之。
那幾年間,以《自由談》《言林》《文學》《太白》《芒種》《現代》《人間世》這些報刊為中心,所討論的問題,如「京派與海派」「第三種人」「文人相輕」,魯迅都發表了他的意見。關於「文人相輕」,他首先引了筆者在《自由談》所說的話:「曹丕之所謂『文人相輕』者,是『文非一體,鮮能備善,是以各以所長,相輕所短』。凡所指摘,僅限於製作的範圍。」他接著就說:「一切別的攻擊形體,籍貫,誣賴,造謠,以至施蟄存先生式的『他自己也是這樣的呀』,或魏金枝先生式的『他的親戚也和我一樣了呀』之類,都不在內。倘把這些都作為曹丕所說的『文人相輕』,是混淆黑白,真理雖然大哭,倒增加了文壇的黑暗的。」 他的本意,就在另外一段話中提出:「我們現在所處的並非漢魏之際,也不必恰如那時的文人,一定要『各以所長,相輕所短』。凡批評家的對於文人,或文人們的互相評論,各各『指其所短,揚其所長』固可,即『掩其所短,稱其所長』亦無不可。然而那一面一定得有『所長』,這一面一定得有明確的是非,有熱烈的好惡。假使被今年新出的『文人相輕』這一個模模糊糊的惡名所嚇昏,對於充風流的富兒,裝古雅的惡少,銷淫書的癟三,無不『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一律拱手低眉,不敢說或不屑說,那麼,這是怎樣的批評家或文人呢?——他先就非被「輕』不可的!」 他是主張「一定得有明確的是非,有熱烈的好惡」的。這是他的文藝批評觀。
他的論《文人相輕》,一直引申到「七論」才完結。他首先指出今之所謂「文人相輕」,不但是混淆黑白的口號,掩護著文壇的昏暗,也在給有一些人「掛著羊頭賣狗肉」的。「真的各以所長,相輕所短」的能有多少呢?我們在近幾年所遇見的,有的是「以其所短,輕人所短」。例如白話文中,有些是佶屈難讀的,確是一種「短」,於是有人提了小品或語錄,向這一點昂然進攻了;但不久就露出尾巴來,暴露了他連對於自己所提倡的文章,也常常點著破句,「短」得很。有的卻簡直是「以其所短,輕人所長」了。例如輕蔑雜文的人,不但他所用的也是「雜文」,而他的「雜文」,比起他所輕蔑的別的雜文來,還拙劣到不能相提並論。那些高談闊論,不過是契訶夫所指出的登了不識羞的頂巔,傲視著一切,被輕者是無福與他們比較的,更從什麼地方「相」起?他的三、四論,就在和魏金枝的論辯中(魏氏曾在筆者主編的《芒種》半月刊,和魯迅互相論難)發揮「分明的是非和熱烈的好惡」之意,此不具引。
到了他的五、六、七三論中,魯迅批評了文人相輕的卑劣手法。他說:「『輕』之術很不少。粗糙地說,大略有三種。一種是自卑,自己先躺在垃圾里,然後來拖敵人,就是『我是畜生,但是我叫你爹爹,你既是畜生的爹爹,可見你也是畜生了』的法子。這形容自然未免過火一點,然而較文雅的現象,文壇上卻並不怎麼少見的。埋伏之法,是甲乙兩人的作品,思想和技術,分明不同,甚而至於相反的,某乙卻偏要設法說明,說惟獨自己的作品乃是某甲的嫡派;補救之法,是某乙的缺點倘被某甲所指摘,他就說這些事情不是某甲所具備,而且自己也正從某甲那裡學了來的。此外,已經把別人評得一錢不值了,臨末卻又很謙虛地聲明自己並非批評家,凡有所說,也許全等於放屁之類,也屬於這一派。一種是最正式的,就是自高,一面把不利自己的批評,統統謂之『謾罵』,一面又竭力宣揚自己的好處,準備跨過別人。……還有一種是自己連名字也並不拋頭露面,只用匿名或由『朋友』給敵人以『批評』——要時髦些,就可以說是『批判』。尤其要緊的是給與一個名稱,像一般的『諢名』一樣。……現在卻大抵只是漫然地抓了一時之所謂惡名,摔了過去:或『封建餘孽』,或『布爾喬亞』,或「破鑼』,或『無政府主義者』,或『利己主義者』……;而且怕一個不夠致命,又連用些什麼『無政府主義封建餘孽』,或『布爾喬亞破鑼利己主義者』;怕一人說沒有力,約朋友各給他一個;怕說一回還太少,一年內連給他幾個;時時改換,個個不同。」 這些話,我們再參看魯迅那幾種雜文集的前言後記,就格外可以瞭然了。
魯迅在各種文字中,表示對於文藝批評的蔑視,他要青年作家無視批評家的議論。他在「文人相輕」的六——《二賣》、七——《兩傷》兩論做最尖刻的反擊。有人說他「倚老賣老」。(魯迅的文章,真是鋒利無比,很少人敢和他交手的,卻也有對他作諷刺的,如太陽社幾位青年作家,《人間世》談閒適的夥友,以及一些所謂的民族主義文人,就從「老」字上做文章。)他反擊說:「其實呢,罪是並不在『老』,而在於『賣』的,假使他在叉麻將,念彌陀,一字不寫,就決不會惹青年作家的口誅筆伐。如果這推測並不錯,文壇上可又要增添各樣的罪人了。」 「『老作家』的『老』字,就是一宗罪案,這法律在文壇上已經好幾年了,不過或者指為落伍,或者說是把持,……總沒有指出明白的壞處。這回才由上海的青年作家揭發了要點,是在『賣』他的『老』。那就不足慮了,很容易掃蕩。中國各業,多老牌子,文壇卻並不然,創作了幾年,就或者做官,或者改業,或者教書,或者捲逃,或者經商,或者造反,或者送命……不見了。『老』在那裡的原已寥寥無幾,真有些像耆英會裡的一百多歲的老太婆,居然會活到現在,連『民之父母』也覺得稀奇古怪。」 他所說的都是反語,我們體會其微意,也就可以知道中國文壇之寂寞了。
他的《兩傷》篇,對於若干文人的旁觀看熱鬧的袖手態度加以冷酷的抨擊。那是由於天津《大公報·小公園》的炯之的《談談上海的刊物》的報道文字而起。炯之文中是這麼說的:
說到這種爭鬥,使我們記起《太白》《文學》《論語》《人間世》幾年來的爭鬥成績。這成績就是凡罵人的與被罵的人一股腦兒變成丑角,等於木偶戲的互相揪打或以頭互碰,除了讀者養成一種「看熱鬧」的情趣以外,別無所有。把讀者養成歡喜看「戲」而不歡喜看「書」的習氣,「文壇消息」的多少,成為刊物銷路多少的主要原因。爭鬥的延長,無結果的延長,實在要說是中國讀者的大不幸。我們是不是還有什麼方法可以使這種「私罵」占篇幅少一些?一個時代的代表作,結起賬來,若只是這些精巧的對罵,這文壇,未免太可憐了。
魯迅是主張有明白的是非的,所以對炯之所持的鄉愿式調停兩可的說法,不予贊同。(這種鬥爭,炯之曾作一界說,即是「向異己者用一種瑣碎方法,加以無憐憫、不節制的辱罵」。此語也刺痛了魯迅的心。)他諷刺著:「前清有成例,知縣老爺出巡,路遇兩人相打,不問青紅皂白,誰是誰非,各打屁股五百完事。不相輕的文人們縱有『肅靜』『迴避』牌,卻無小板子,打是自然不至於的,他還是用『筆伐』,說兩面都不是好東西。……於是乎這位炯之先生便以憐憫之心,節制之筆,定兩造為丑角,覺文壇之可憐了,雖然『我們記起《太白》《文學》《論語》《人間世》幾年來』,似乎不但並不以『文壇消息的多少,成為刊物銷路多少的主要原因』,而且簡直不登什麼『文壇消息』。不過『罵』是有的;只『看熱鬧』的讀者,大約也一定有的。試看路上兩人相打,他們何嘗沒有是非曲直之分,但旁觀者往往只覺得有趣;就是綁出法場去,也是不問罪狀,單看熱鬧的居多。由這情形,推而廣之以至於文壇,真令人有不如逆來順受,唾面自乾之感。到這裡來一個『然而』罷,轉過來是旁觀者或讀者,其實又並不全如炯之先生所擬定的混沌,有些是自有各人自己的判斷的。所以昔者古典主義和羅曼主義者相罵,甚而至於相打,他們並不都成為丑角,左拉遭了劇烈的文字和圖畫的嘲罵,終於不成為丑角;連生前身敗名裂的王爾德,現在也不算是丑角。」 他的結論是這樣:「至於文人,則不但要以熱烈的憎,向『異己』者進攻,還得以熱烈的憎,向『死的說教者』抗戰。在現在這『可憐』的時代,能殺才能生,能憎才能愛,能生與愛,才能文。」 筆者在這兒整理魯迅的史料,可說十分小心,不敢帶一點主觀的成分,只怕歪曲了魯迅的本來觀點。我們也曾討論過魯迅的政治主張,他只能說是自由主義者,正義感很強烈,不一定是社會主義的前驅戰士。假使大革命來了,他也只是同路人,不一定參加什麼政團的。因此,筆者重新把先前所筆錄的《文藝與政治的歧途》,重新翻讀一遍,加以引證與註解。
照魯迅那回在暨南大學的演講來看,他是說他每每覺得文藝和政治時時在衝突之中;文藝和革命不是相反的,兩者之間,倒有不安於現狀的同一。唯政治是維持現狀,自然和不安於現狀的文藝處在不同的方向。不過,不滿意現狀的文藝,直到19世紀以後才興起來,只有一段短短歷史。政治家最不喜歡人家反抗他的意見,最不喜歡人家要想,要開口。而從前的社會也的確沒有人想過什麼,又沒有什麼人開過口,在部落里,他們有一個酋長,他們跟著酋長走,酋長的吩咐,就是他們的標準。酋長要他們死,也只好去死。那時沒有什麼文藝,即使有,也不過讚美上帝(還沒有後人所謂GOD那麼玄妙)罷了!哪裡會有自由思想?後來,一個部落一個部落你吃我吞,漸漸擴大起來,所謂大國,就是吞吃那多多少少的小部落;一到了大國,內部情形就複雜得多,夾著許多不同的思想,許多不同的問題。這時,文藝也起來了,和政治不斷地衝突,政治想維繫現狀使它統一,文藝催促社會進化使它漸漸分離;文藝雖使社會分裂,但是社會這樣才進步起來。文藝既是政治家的眼中釘,那就不免被擠出去。外國許多文學家,在本國站不住腳,相率亡命到別個國度去;這個方法,就是逃。要是逃不掉,那就被殺掉,割掉他的頭;割掉頭那是最好的方法,既不會開口,又不會想了。俄國許多文學家,受到這個結果,還有許多充軍到冰雪的西伯利亞去。他的說法,從人類思想史的往跡來看,可說是十分正確的。(英國柏雷教授J.P.Bury的《思想自由史》,也是這麼說的。)筆者的筆錄,有沒有誤解他的本意加以歪曲呢?這篇文章,曾經經過魯迅自己的校閱,編入《集外集》去的,可見他生前並沒有否定他自己的觀點的。
而最有力的旁證,是魯迅回答冬芬的信,冬芬是看看我的筆錄才寫信給他的。魯迅的回信中,對於冬芬所提到的《文藝與革命的歧途》,並不加以任何解釋。他只說:「我是不相信文藝的旋乾轉坤的力量的,但倘有人要在別的方面應用他,我以為也可以,譬如『宣傳』就是。美國的辛克來兒 說:一切文藝是宣傳。我們的革命的文學者曾經當作寶貝,用大字印出過,而嚴肅的批評家又說他是『淺薄的社會主義者』。但我——也淺薄——相信辛克來兒的話。一切文藝,是宣傳,只要你一給人看。即使個人主義的作品,一寫出,就有宣傳的可能,除非你不作文,不開口。那麼,用於革命,作為工具的一種,自然也可以的。但我以為當先求內容的充實和技巧的上達,不必忙於掛招牌。『稻香村』『陸稿薦』,已經不能打動人心了,『皇太后鞋店』的顧客,我看也並不比『皇后鞋店』里的多。一說『技巧』,革命文學家是又要討厭的。但我以為一切文藝固是宣傳,而一切宣傳卻並非全是文藝,這正如一切花皆有色(我將白也算作色),而凡顏色未必都是花一樣。革命之所以於口號、標語、布告、電報、教科書……之外,要用文藝者,就因為它是文藝。」 這話就說得很明白了,政治宣傳可以用文藝為工具,但文藝並非一定要成為政治的工具,而宣傳文字,又不一定是文藝。所以我們說魯迅是自由主義者,一點也不帶附會的成分的。
他在那回講演中還有一段深刻的話:「文藝家的話其實還是社會的話,他不過感覺靈敏,早感到早說出來。(有時,他說得太早,連社會也反對他,也排軋他。)……政治家認定文學家是社會擾亂的煽動者,心想殺掉他,社會就可平安。殊不知殺了文學家,社會還是要革命;……文學家生前大概不能得到社會的同情,潦倒地過了一生,直到死後四五十年,才為社會所認識,大家大鬧起來。政治家因此更厭惡文學家,以為文學家早就種下大禍根。」「革命成功以後……這時,也許有感覺靈敏的文學家,又感到現狀的不滿意,又要出來開口。從前文藝家的話,政治革命家原是贊同過;直到革命成功,政治家把從前所反對那些人用過的老法子重新採用起來,在文藝家仍不免於不滿意,又非被排軋出去不可。」 這話說得太明白了,要歪曲也不可能的呢!
魯迅的文章,有時候要因時因地因人,從各種不同的角度去看。他對於「革命」並不覺得怎樣樂觀的。(這道理,上文已經說過。)對於革命文學,也不覺得有多大的意義的。(事後,要替他附會起來,好似他早就是革命文學的前驅,也可不必。他對於文學的作用,也並不十分看重的。)他從北京南下,在廈門住了半年,又在革命策源地的廣州住了九個月,對於所謂「革命」與「革命文學」,更看得透了。
因此,魯迅替「革命」與「革命文學」書出了這麼兩幅圖畫:他說:「歡喜維持文藝的人們,每在革命地方,便愛說『文藝是革命的先驅』。我覺得這很可疑。或許外國是如此的罷;中國自有其特別國情,應該在例外。現在妄加編排,以質同志——(一)革命軍。先要有軍,才能革命,凡已經革命的地方,都是軍隊先到的:這是先驅。大軍官們或許到得遲一點,但自然也是先驅,無須多說。(這之前,有時恐怕也有青年潛入宣傳,工人起來暗助,但這些人們大抵已經死掉,或則無從查考了,置之不論。)(二)人民代表。軍官們一到,便有人民代表群集車站歡迎,手執國旗,嘴喊口號,『革命空氣,非常濃厚』:這是第二先驅。(三)文學家。於是什麼革命文學,民眾文學,同情文學,飛騰文學都出來了,偉大光明的名稱的期刊也出來了,來指導青年的:這是——可惜得很,但也不要緊——第三先驅。外國是革命軍興以前,就有被迫出國的盧梭,流放極邊的珂羅連珂。」 這當然是諷刺文學,然而使我體會到他所見的國民革命,正是辛亥革命的翻版,「走狗教不會新把戲」的。
而「革命文學」這一概念的模糊,他看了覺得十分可笑。他會舉了如此的事實:「最近,廣州的日報上還有一篇文章指示我們,叫我們應該以四位革命文學家為師法:義大利的唐南遮 ,德國的霍普德曼,西班牙的伊本納茲 ,中國的吳稚暉。兩位帝國主義者,一位本國政府的叛徒,一位國民黨救護的發起者,都應該作為革命文學的師法,於是革命文學便莫名其妙了,因為這實在是至難之業。於是不得已,世間往往誤以兩種文學為革命文學:一是在一方的指揮刀的掩護之下,斥罵他的敵手的;一是紙面上寫著許多『打,打』,『殺,殺』或『血,血』的。如果這是『革命文學』,則做『革命文學家』,實在是最痛快而安全的事。從指揮刀下罵出去,從裁判席上罵下去,從官營的報上罵開去,真是偉哉一世之雄,妙在被罵者不敢開口。而又有人說,這不敢開口,又何其怯也?對於無『殺身成仁』之勇,是第二條罪狀,斯愈足以顯革命文學家之英雄。所可惜者只在這文學並非對於強暴者的革命,而是對於失敗者的革命。……我以為根本問題是在作者可是一個『革命人』,倘是的,則無論寫的是什麼事件,用的是什麼材料,即都是『革命文學』。從噴泉里出來的都是水,從血管里出來的都是血。『賦得革命,五言八韻』,是只能騙騙盲試官的。」 他的文章,經過許多歲月,還是值得重看一回的。
魯迅對於當時的「革命文學」不做過多的期待,直到他回到上海以後,還是如此。他曾在答冬芬的信中說:「現在所號稱革命文學家者,是鬥爭和所謂超時代。超時代其實就是逃避,倘自己沒有正視現實的勇氣,又要掛革命的招牌,便自覺地或不自覺地必然要走入那一條路的。身在現世,怎麼離去?這是和說自己用手提著耳朵,就可以離開地球者一樣地欺人。社會停滯著,文藝決不能獨自飛躍。」 他是要投入現實社會去的。
時下若干現代文學史中,把1933年在上海所開展文藝自由論爭,作為魯迅所領導的方向之一。那次論爭是由胡秋原所開始的:他發表了藝術非「至下」論,認為「藝術雖然不是至上,然而絕不是至下的東西。將藝術墮落到一種政治的留聲機,那是藝術的叛徒。」「文化與藝術之發展,全靠各種意見互相競爭,才有萬華繚亂之趣;中國與歐洲文化,發達於自由表現的先秦與希臘時代,而僵化於中心意識形成之時。用一種中心意識獨裁文壇,結果只有奴才奉命執筆而已。」接著發表了錢杏邨(阿英)理論之清算,喊著要求文學的自由,其中引用了普列漢諾夫的理論。另外,當時一位青年作家杜衡(蘇汶)他發表《關於「文學與胡秋原的文藝論辯」》攻擊「左聯」是目前主義,只有策略,不要真理,說:「在知識階級的自由人和不自由的、有黨派的階級鬥爭著的文壇的時候,最吃苦的卻是這兩種之外的第三種人,這第三種人便是所謂作者之群。作者,老實說,是多少帶點我前面所說起的死抱住文學不肯放手的氣味的,終於,文學不再是文學了,變為連環圖書之類,而作者也不再是作者了,變為煽動家之類。死抱住文學不放手的作者們是終於只能放手了。然而你說他們捨得放手嗎?他們還在戀戀不捨地要藝術的價值。」當時,蘇汶曾輯有《文藝自由論集》,其中有瞿秋白(易嘉)的《文藝的自由與文學家的不自由》,周起應的《到底是誰不要真理、不要文藝?》,都是替「左聯」在辯護。魯迅也發表了《論第三種人》說:「左翼作家並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神兵,或國外殺進的仇敵,他不但要那同走幾步的『同路人』,還要招致那站在路旁看看的看客也一同前進。」 他的用意,還是和後來主張組織文藝界的統一戰線是相同的,也和他當年參加新青年的新文藝運動是一樣的。筆者回想當年魯迅的議論以及他在論文中,對於革命文學的批判,他也不一定主張「文學」成為「政治工具」,要「文學家」去奉侍「政治」集團的。但文學家並不能遺世獨立,我們生在這個時代環境,對黑暗的政治統治,不能不鬥爭,對外來的日本軍閥的侵略,不能不反抗,文學不能不用為「鬥爭」與「反抗」的工具。魯迅心目中,自己也只是革命的同路人,只是愈來愈和中共相接近就是了。因為從魯迅答覆徐懋庸的信來看,他對於「左聯」的宗派主義也不一定十分贊同,幾乎可以說是不贊同的。他的一生,無論對辛亥革命、五四運動以及後來的解放運動,都只是革命的同路人。所以,他參加了「左聯」,並不加入共產黨。胡秋原最近發表了關於這一論爭的回憶文字,他當時從莫斯科參加共產國際的文化聯合戰線回來,他和杜衡所謂「第三種人」,假使不標新立異的話,也還是革命戰線的同路人。這些地方,筆者希望讀者不要從文章表面接受它的價值。
魯迅關於文藝自由論爭,發表過兩篇短論,他說:「我相信(蘇汶的)這種預感是會有的,而以『第三種人』自命的作家,也愈加容易有。我也相信作者所說,現在很有懂得理論,而感情難變的作家。然而感情不變,則懂得理論的度數,就不免和感情已變或略變者有些不同,而看法也就因此兩樣。蘇汶先生的看法,由我看來,是並不正確的。……生在有階級的社會裡而要做超階級的作家,生在戰鬥的時代而要離開戰鬥而獨立,生在現在而要做給與將來的作品,這樣的人,實在也是一個心造的幻影,在現實世界上是沒有的。要做這樣的人,恰如用自己的手拔著頭髮,要離開地球一樣,他離不開,焦躁著,然而非因為有人搖了搖頭,使他不敢拔了的緣故。……這確是一種苦境。但這種苦境,是因為幻影不能成為實有而來的。即使沒有左翼文壇作梗,也不會有這『第三種人』,何況作品。但蘇汶先生卻又心造了一個橫暴的左翼文壇的幻影,將『第三種人』的幻影不能出現,以致將來的文藝不能發生的罪孽,都推給它了。……總括起來說,蘇汶先生是主張『第三種人』與其欺騙,與其做冒牌貨,倒不如努力去創作,這是極不錯的。」 他的意見是很明白的,時代環境如此,我們是離不開的,唯一的辦法,便是努力去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