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史 · 第一卷 關於諸國王(片斷)
I. 輯自《福提阿斯》
1. 阿庇安所著的歷史從加彼斯的孫子、安基西斯 [1] 的兒子伊尼阿斯開始;在特洛耶戰爭時,伊尼阿斯正當壯年。特洛耶失陷後,他出逃,流蕩很久之後, [2] 他到了義大利海濱一個叫做勞林敦的地方;他在那裡露營的地方,現在還可以看得見,因為他的緣故,那個海岸至今還叫做特洛耶海濱。當時義大利這個地區的土著居民是在馬斯 [3] 的兒子福那斯統治之下,福那斯把他的女兒拉文尼阿嫁給伊尼阿斯,同時也給他方圓四百斯塔狄亞 [4] 的土地。他在此地建立了一個小鎮,他命名為拉文尼阿姆,以紀念他的妻子。三年之後,當福那斯死了的時候,他因為婚姻的關係,繼承了這個王國,他稱當時的土著居民為拉丁人,以紀念他的岳父拉丁那斯·福那斯。再過三年之後,伊尼阿斯在和一個塔斯康部落盧都利人的戰爭中被殺死了,因為他的妻子拉文尼阿原先是和盧都利族人的國王訂了婚的,戰爭由此而起。伊尼阿斯和普賴阿姆 [5] 的女兒克利攸薩(他們是過去在特洛耶結婚的)所生的兒子攸里利昂(別號阿斯卡尼阿斯)繼位為王。但是有些人說,繼位為王的阿斯卡尼阿斯是伊尼阿斯和拉文尼阿所生的兒子。
2. 阿斯卡尼阿斯也建立了一個城市,命名為亞爾巴,他從拉丁尼阿姆帶來了一個移民團,定居在那裡;亞爾巴建立之後四年,阿斯卡尼阿斯死了,西爾維阿斯繼承了王位。他們說,這個西爾維阿斯有一個兒子,名叫伊尼阿斯·西爾維阿斯;伊尼阿斯·西爾繼阿斯有一個兒子,名叫拉丁那斯·西爾維阿斯;拉丁那斯·西爾維阿斯有一個兒子,名叫加彼斯;加彼斯有一個兒子,名叫加彼都斯;加彼都斯有一個兒子,名叫提比利那斯;提比利那斯有一個兒子,名叫阿格里巴,阿格里巴是羅慕路的父親;羅慕路觸電而死,遺下了一個兒子亞文丁那斯,亞文丁那斯是普羅卡斯的父親。所有這些人都以西爾維阿斯為姓。普羅卡斯有兩個兒子,長子名叫努米托,幼子名叫阿穆略。當他們的父親死後,長子繼承王位的時候,幼子以武力奪取了王位。他又殺死了他哥哥的兒子厄基斯都,他強迫他哥哥的女兒利阿·西爾維亞做維斯塔神廟的女祭司, [6] 使她不能生男育女。雖然有一個陰謀想殺害努米托的生命,但是因為努米托的性格溫和寬厚,他本人得救了。西爾維亞違反法律,身懷有孕之後,阿穆略把她投入牢獄,以示懲罰;當她生了兩個兒子的時候,他把兩個嬰孩交給一些牧人,命令他們投入附近的台伯河中。這兩個小孩是羅慕路和勒莫。 [7] 在他們的母系方面,他們是伊尼阿斯的後裔,而他們的父系家譜則沒有人知道。 [8]
II. 同上
我的著作第一卷中包括羅馬七個國王的事跡。這七個國王是:羅慕路、 [9] 紐馬·潘彼略、 [10] 安卡斯·霍斯提略 [11] 、安卡斯·馬喜阿斯 [12] (紐馬的後裔)、塔魁尼阿斯、 [13] 塞維阿·圖利阿斯 [14] 和琉喜阿斯·塔魁尼阿斯 [15] (另一個塔魁尼阿斯的兒子)。第一個國王是羅馬城的創立者和建設者,雖然他的統治像一個父親而不像一個絕對的君主, [16] 但是他還是被殺害了,或者如有些人所認為的,升天了。第二個國王,比第一個國王更像一個國王的樣子,享壽……歲時死亡了。第三個國王觸電而死。第四個國王是病死的。第五個國王被一些牧人所殺害。第六個國王也是被人謀殺的。第七個國王因犯法而被逐出羅馬城和羅馬王國,從那時候起,國王的統治終結,政府的管理權力轉移到執政官手裡了。
III. 輯自《修伊達斯》
在注意防範她的父親歸來之後,她(塔彼亞)答應塔喜阿斯出賣駐軍。 [17]
IV. 同上
他們一聽到塔喜阿斯的命令,就把黃金向那個女人 [18] 投去,直到她受傷而死,埋葬在黃金堆下為止。
V. 輯自《使節》
當塔喜阿斯對羅慕路作戰 [19] 的時候,羅馬人的妻子為他們進行調停,因為羅馬人的妻子是薩賓人的女兒。她們向父親們的營幕前進的時候,向他們伸出她們的手,把她們替她們的丈夫們所生的嬰孩給他們看,證明她們的丈夫們沒有虐待她們。她們懇求薩賓人憐惜他們自己、他們的女婿們、他們的外孫們和他們的女兒們,懇求他們,如果不停止這個親戚間的不神聖的戰爭,就首先把她們殺死,因為戰爭是因為她們而引起的。她們的父親們,一則因為他們自己的困難,一則因為對這些婦女們的憐惜,並且看到羅馬人之所以這樣做,不是由於色情,而是由於需要,所以跟羅馬人議和了。為了這個目的,羅慕路跟塔喜阿斯在一條大路上晤談(這條大路因此命名為聖路 ),承認了下列的條件:羅慕路和塔喜阿斯兩人都為國王;當時在塔喜阿斯軍隊里服務的薩賓人和其他願意來羅馬住的薩賓人都可以跟羅馬人自己一樣,在同樣的條件下,按照同樣的法律,在羅馬居住。 [20]
VI. 輯自《修伊達斯》
這位將軍從他的一個私人朋友那裡知道這件事實之後,馬上把這個事情告訴了霍斯提略。
VII. 同上
有人責難他[圖拉斯·霍斯提略],因為他把他的一切的賭注錯壓在三個人(荷累喜阿斯兄弟)的勇武上。 [21]
VIII. 同上
[羅馬人認為][塔魁尼阿斯]可以根據加俾愛人所認為公平的條件,訂立和約。 [22]
IX. 輯自一個無名氏的文法家
[塔魁尼阿斯]以先前她所請求九卷的代價,[從西俾爾女巫手中]購買那三卷。 [23]
X. 輯自《修伊達斯》
荷累喜阿斯[科克利斯] [24] 是一個跛子。因為他的跛足,無論在戰時或平時,他都沒有取得執政官的職位。
XI. 同上
執政官們宣誓[以約束他們自己],說他們寧願放棄一切,不願接回塔魁尼阿斯。 [25]
XII. 輯自《美德與惡行》
塔魁尼阿斯煽動薩賓人反對羅馬人民。 [26] 累基拉斯鎮中一個有勢力的薩賓人克勞狄反對破壞和約;因為這個行為而被判罪之後,他帶著他的親族、朋友和奴隸,人數達五千之多,逃往羅馬。對於這些人,羅馬人都給以住所、耕地和公民權。因為他反對薩賓人的光輝功績,他被選為元老院的元老,一個新部落,即克勞狄部落,因他而得名。
XIII. 輯自《修伊達斯》
拉丁人雖然和羅馬人訂有同盟條約,但是他們向羅馬人開戰。他們責難羅馬人,說羅馬人雖然跟他們建立了同盟,並且血統相同,但是羅馬人藐視他們。
* * *
[1] 特洛耶盟國達達那斯的國王。——譯者
[2] 伊尼阿斯背著他的父親,從特洛耶的火陷中逃出,先到迦太基,女王狄多戀著他,後來他到了利大利。參閱維吉爾的《伊尼依特》。——譯者
[3] 戰神。——譯者
[4] 一斯塔狄亞約合185公尺,四百斯塔狄亞相當於74公里。——譯者
[5] 特洛耶最後一個國王。——譯者
[6] 根據法律,服侍女灶神維斯塔的女祭司是不得結婚的。——譯者
[7] 傳說,這兩個小孩漂流到一個沙灘上,為一母狼哺乳,後為一牧人撫養成人,最後為其外祖父恢復王國。以後母狼一直為羅馬人所崇拜,是為羅馬原始社會之圖騰。——譯者
[8] 這說明當時還是母系氏族社會。——譯者
[9] (前753-前715年),傳說羅馬城的建立者。羅馬史學家發羅推定羅馬城的建立是在公元前754-前753年。以後羅馬人即以此紀年。——譯者
[10] (前715-前673年),羅馬紀典的創立者。——譯者
[11] 安卡斯顯然是圖拉斯之誤(前673-前641年)。——譯者
[12] (前641-前616年)。前面四個國王在歷史上都是不可信的。——譯者
[13] (前616-前578年)。——譯者
[14] (前578-前534年)進行政治改革,按財產分公民為五個等級,建立百人隊會議,使羅馬國家初步形成。——譯者
[15] (前534-前510年),推翻前王的許多政治改革,進行殘暴的統治。前510年貴族驅逐國王,建立貴族共和。最後三個國王都來自伊達拉里亞,可見當時羅馬實際是伊達拉里亞人統治的。——譯者
[16] 羅馬王政時期是氏族社會末期,國王由選舉產生,沒有絕對權力,像希臘荷馬時代的軍事領袖。——譯者
[17] 傳說薩賓王塔喜阿斯進攻羅馬時,以黃金賄賂羅馬城的守將塔彼阿斯的女兒塔彼亞,引敵軍入城。敵軍入城後,以黃金盾牌擲之,使之致死。戰爭的結果見下面片斷(V)。——譯者
[18] 即塔彼亞。——譯者
[19] 羅馬人搶劫薩賓婦女為妻,戰爭因此而起。這是群婚與母權制的遺蹟。——譯者
[20] 羅馬人從開始就是拉丁人、薩賓人和伊達拉里亞人的混合,不是如反動資產階級所說的純粹種族。——譯者
[21] 羅馬和亞爾巴發生戰爭,兩國國王約定,由雙方各派代表三人來決鬥,以決定戰爭的勝負。羅馬方面的代表是荷累喜阿斯孿生兄弟三人,其中兩人已被殺。最後一人佯敗逃跑,亞爾巴代表追逐之,他乘機反撲,各個擊破,盡殺之。被殺的三人中,有一人是他妹妹的未婚夫。凱旋時,其妹哭之。他把妹妹殺掉。他說:「羅馬的婦女為羅馬的仇敵而哭泣者,應當死亡!」——譯者
[22] 拉丁諸城中唯加俾愛城不服。羅馬攻之,長久不下。最後國王用詭計攻陷之,訂立和約,使羅馬人可以做加俾愛公民,加俾愛人可以做羅馬公民,兩國聯成一個國家。——譯者
[23] 根據索維《羅馬史》的記載,邱米的西俾爾女巫出售《聖書》九卷,索價甚昂,國王嫌貴,拒絕了她,女巫焚毀三卷,一年後她又以剩下的六卷出售,索價如故。國王又拒絕了她。她又焚毀了三卷。一年之後,她又以剩下的三卷出售,索價照舊。國王購買之。藏於卡彼托爾朱比特神廟地下石盒中。聖書載有各種神諭,國家發生危難事情時,元老院即查閱〈聖書〉,以求解決方法。該書於公元64年羅馬大火時被焚毀。——譯者
[24] 他以勇敢地保衛羅馬木橋,阻止塔魁尼阿斯引導敵人攻入羅馬而著名。——譯者
[25] 公元前510年羅馬貴族驅逐塔魁尼阿斯,建立共和。——譯者
[26] 塔魁尼阿斯的復辟活動。——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