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史 · 第二章 最早遷入義大利的移民

蒙森 《羅馬史》
義大利的原始民族 關於最早遷入義大利的移民,我們一無所知,甚至沒有傳說可考。古人們普遍認為,義大利與其他地區一樣,最早的居民都是原住民。至於不同種族的起源以及氣候對種族多樣性的影響,這些問題當然要留給博物學家去解答。從歷史的觀點來看,確定一國最早見於記載的居民究竟是原住民還是移民,這既不可能,也沒有任何意義。但對於史學研究者來說,揭示各國人民如何陸續分化是他們義不容辭的責任,以便從儘可能久遠的時代起,追溯文明的形式如何漸趨完美,以及無力發展文化或文化較落後的民族如何被文化較發達的民族所壓迫。 義大利非常缺乏原始時代遺留下來的古物,在這一方面,它與其他文明地區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根據德意志考古學研究所得出的結論,在印度日耳曼族還未在英格蘭、法蘭西、德意志北部和斯堪的納維亞定居之前,有一個民族,也許屬於蒙古人種[1],曾在這些地區居住過,或更確切地說是漫遊過。他們靠打獵和捕魚為生,用石頭、陶土或骨頭製造工具,並以動物的牙齒和琥珀加以裝飾,但不會耕作及使用金屬。同樣的,在印度日耳曼族人定居印度之前,也有一群不甚開化的黑色人種居住在那裡。但是在義大利,我們不僅沒有發現被驅趕民族的痕跡,如凱爾特—日耳曼人領域中的芬蘭人和拉普人,以及印度山區中的黑色人種;而且迄今為止仍沒有發現已經滅絕的原始人留下的任何遺物遺址,如同從德意志所謂的石器時代遺留下來的異樣骸骨、聚會場所和古墓所昭示的那樣。有人推測,在人類學會耕作和冶煉金屬之前,就有人在義大利居住,但至今仍未發現任何證據以證實這一推測。如果人類確實曾在義大利境內進入了文化的原始階段,即我們通常所說的野蠻狀態,那麼這一事實早已無跡可尋。 各個民族是構成最古老歷史的要素。後來在義大利定居的民族,有些是外來移民,例如希臘人;有些是同化的異族,例如布雷提人和薩賓地區的居民,他們都得到了歷史的證實。除了這兩類外,還有一些民族,他們的移民過程已不能憑史料來加以證明,而只能靠演繹和推測。並且,他們的民族性是否由於外來因素而發生了劇變,也不得而知。確定這些民族的個性是我們探究的首要目標。在此次研究中,如果我們只依靠紛繁複雜的民族名稱和雜亂無章的所謂的歷史傳說,那麼我們很可能會認為這一研究毫無希望,並宣告放棄。其實這些號稱史實的傳說,不過是有文化的遊客寫的一些有用的遊記,以及大量毫無價值的傳聞。這些傳聞通常是由不懂歷史和傳說的人拼湊起來的。但是,傳說的另一個來源是可供我們參考的,從這一來源獲得的信息雖然殘缺不全,但卻真實可靠,那就是自古以來居住在義大利的各民族的本土語言。這些語言隨著民族的發展而發展,並已經被深深印上了發展的痕跡,以至於後來的文化沒有將其完全磨滅。雖然義大利的語言為我們所熟知的只有一種,但其他幾種語言遺留下來的殘跡足以為我們研究各種語言和各個民族的存在,以及他們之間的親緣關係,提供一個根據。 這樣,通過語言學的研究,我們可以分清三個原始的義大利語系:耶皮基語,埃特魯斯坎語,以及我們所謂的義大利語。義大利語又分為兩大支,一支為拉丁語,另一支則是翁布里亞人、馬爾西人、沃爾西人和薩莫奈人說的方言所屬的語言。 耶皮基人 關於耶皮基人,我們知之甚少。在義大利東南端的梅薩皮亞或卡拉布里亞半島,人們發現了大量用一種已經絕跡的特殊文字[2]刻寫的銘文。毫無疑問,這是耶皮基人使用的方言所留下的遺蹟,流傳下來的資料很明確地將他們與拉丁人和薩莫奈人區分開來。根據可信的陳述和種種跡象,我們得出了以下結論:這種語言是阿普利亞的本土語言,這個民族是阿普利亞的土著民族。我們如今對這一民族所掌握的資料足以證明,他們與其他義大利人有所不同,但並不足以斷定他們及其語言在人類歷史上應占據何種地位。銘文還沒有被破解,也幾乎不太可能有破解的一日。所有格的形式aihi和ihi與梵文的asya和希臘文的oio相當,說明這種方言屬於印度日耳曼語族。除此之外還有其他跡象,如使用送氣的輔音時,不用字母m和t作尾音,表明耶皮基語不同於義大利語,而在某些方面與希臘方言相符。在耶皮基銘文中出現了許多希臘神明的名字。耶皮基人比較容易希臘化,他們在這一方面與其他義大利民族的遲疑形成了鮮明對比,這些都進一步印證了耶皮基人與希臘人關係非常密切這一推斷。在蒂邁歐時代(羅馬紀元400年即公元前354年),阿普利亞仍被描述成蠻荒之地。到了羅馬紀元第六世紀,雖然希臘人並未直接在這裡定居,但此地已經完全希臘化了,甚至野蠻的梅薩皮亞人也在許多方面出現了類似的傾向。我們已經知道了耶皮基人與希臘人存在一般的親緣關係或特殊的親密關係,但這並不足以斷定耶皮基語是一種粗俗的希臘方言。在得出更明確、更可靠的結果之前,我們的研究至少在現時必須告一段落了[3]。資料的匱乏並不是十分嚴重的問題,因為這個民族在我們歷史的起始階段就已經開始走向沒落,我們看見的只有它的退縮和消逝。無力奮起抵抗的耶皮基人很容易被其他民族吞併,有人假設這個民族是義大利最早的移民,或是在義大利土生土長的原住民。他們居住地的地理位置增加了這一假設的可信度,其民族性又恰好與假設相符。毋庸置疑,各民族的遷移最初都是在陸地上進行,向義大利的遷移更是如此。由於只有技藝精湛的水手才能航行至義大利的海岸,因此,希臘人在荷馬時代仍然對義大利一無所知。但是,如果早期的移民曾越過亞平寧山來到這裡,那麼,歷史學家就能像地質學家根據山峰的層次來推斷其起源一樣,大膽猜測南行最遠的民族是義大利最早的居民,並且我們就是在義大利的東南端發現耶皮基人的。 義大利人 我們根據可靠的傳說儘可能地向前追溯,就能看到這個半島的中部居住著兩個民族,更確切地說,是同一民族的兩個分支。他們在印度日耳曼族中的地位比耶皮基人的地位更加明確。可能將這個民族稱為義大利人比較恰當,因為它承載著這個半島的歷史意義。這個民族分為兩支——拉丁人和翁布里亞人,後者還包括其南部分支,即馬爾西人和薩莫奈人,以及薩莫奈人在古代分出的移民。對這些民族的本土語言所作的語言學分析表明,他們所說的語言共同構成了印度日耳曼語系中的一環,並且後來到了比較晚的時期,它們仍然是一個整體。在這幾種語言的發音體系中,都有特殊的摩擦音f,它的用法與埃特魯斯坎語相同,但卻與尚未開化的希臘族的語言和梵語截然不同。希臘人始終保留著送氣音,埃特魯斯坎人也保留了更為刺耳的送氣音。而義大利語中本來就沒有這種音,於是便用這些音中的一個成分來代替,或用帶聲破裂輔音,或用單送氣的f或h。希臘人儘可能多地省掉了s、w、j等輕摩擦音,義大利語卻幾乎原封不動地將其保留了下來,且在許多情況下加以發展。義大利人和一些希臘人、埃特魯斯坎人所使用的語言中,都有重音後移的現象,從而導致了語尾遭到破壞。但在義大利人中,這一現象涉及的範圍比在希臘人中要大,而比在埃特魯斯坎人中要小。翁布里亞語的語尾非常混亂,這與語言的固有本質當然並無關係,而是後來在演變過程中出現偏差所造成的結果,這種趨勢也同樣出現在了羅馬,只是沒有那麼明顯罷了。因此,在義大利語中,尾音的短元音通常被省略,長元音也多被省去。然而,在拉丁語中,結尾的輔音被堅持保留了下來,在薩莫奈語中則更是如此,但翁布里亞語連這種音都省略了。由此我們發現,動態在義大利語中只留下了些許痕跡,並終被加r構成的特殊被動語態所代替,而且大多數語態都是與詞根es和fu組合而成。而希臘語的語尾更為豐富,增音的方式使其能在很大程度上省去助動詞。義大利語與伊歐里斯方言一樣,都省略了雙數詞,但普遍保留了希臘語省去的奪格,方位格也基本保留了下來。義大利人的邏輯十分嚴謹,似乎並不贊同將複數的概念分為雙數和多數,但他們仍非常精確地用詞形變化來表示各詞的關係。義大利語具有一個特徵,這是在梵語中不曾出現的,那就是變動詞為動名詞,使動詞有名詞的性質,這種變化在義大利語中的體現比在其他任何語言中都更加徹底。 義大利人與希臘人的關係 這些從大量類似現象中選出的例證足以確立義大利語的獨特個性,並將它與印度日耳曼語族的其他語系區分開來,同時表明,義大利語與希臘語在語言學上關係最為密切,正如義大利與希臘在地理上是親近的鄰邦一樣。希臘人和義大利人是至親兄弟,凱爾特人、德意志人和斯拉夫人則是他們的堂兄弟。義大利和希臘這兩大民族早已清楚地意識到,所有義大利的語言和種族與所有希臘的語言和種族一樣,在本質上都是一致的。因為我們在羅馬的語言中發現了一個令人費解的古文詞彙Graius或Graicus,這個字是用來表示所有希臘人的。同樣,在希臘語中也有類似的稱呼Opikos,用來表示希臘人在早期所見到的拉丁人和薩莫奈人,但絕不會用在耶皮基人或埃特魯斯坎人身上。 拉丁人與翁布里亞—薩莫奈人的關係 在義大利語系中,拉丁語與翁布里亞—薩莫奈方言對比明顯。的確,在這三種語言中,我們只對其中兩種——翁布里亞方言和薩莫奈方言或奧斯坎方言,有一定程度上的了解,而且這種了解還只是基於極其不完備和不確定的資料之上。其餘的一些方言,如馬爾西語和沃爾西語,保留下來的唯有隻言片語,我們根本無法據此了解它們的特徵,或準確篤定地將各種方言分門別類。而還有一些語言,如薩賓語,除了作為方言特色在地方拉丁語中留下了些許痕跡之外,如今已經完全銷聲匿跡了。然而,綜合語言和史實的具體情況來看,以上所有方言無疑都屬於義大利語族中的翁布里亞—薩莫奈分支。雖然這個分支與拉丁語的關係比與希臘語的關係要親近得多,但它與拉丁語還是存在非常明顯的差異。遇到代詞和其他情況時,羅馬語用q的地方,薩莫奈語和翁布里亞語通常用p,如用pis表示quis,這正是聯繫密切的語言之間存在的差異。例如,p是布列塔尼和威爾斯地區的凱爾特語所特有的,而K是蓋爾語和愛爾蘭語所特有的。在拉丁語和多數北方方言中,雙元音被大量省去,而在南義大利方言中,這一情況則比較少見。因此,在構詞中,羅馬人弱化了嚴格保留下來的語根元音,這種變更在同類語族中從未出現過。在這個語族中,以a結尾的詞的所有格與希臘語一樣,都是以as結尾,在發展成熟的羅馬語裡,則以ae結尾;以us結尾的詞的所有格,在薩莫奈語中以eis結尾,在翁布里亞語中以es結尾,在羅馬語中則以ei結尾;方位格越來越多地從羅馬語中消失,但在其他義大利方言中卻依然運用廣泛;以bus結尾的間接受事格的複數形式如今只見於拉丁語。翁布里亞—薩莫奈語中以um結尾的不定式在羅馬語中很少見,奧斯坎—翁布里亞語仿照希臘語,用es作詞根所組成的將來時態已經差不多從拉丁語中消失了,可能已完全不見其蹤跡,取而代之的是簡單動詞的祈願語態或類似的fuo(amabo)構造。然而,在許多此類例子中,兩種語言只有在完全成形後才會存在差異,它們在初始階段則是一致的。因此,雖然義大利語獨立於希臘語而存在,但其分支中的拉丁方言與翁布里亞—薩莫奈語的關係,有點類似於伊奧尼亞語與多利安語的關係,它與奧斯坎語、翁布里亞語和同類方言之間的差異,也可與西西里和斯巴達兩地的多利安語之間的差異進行比較。 以上所有的語言現象都是歷史所導致的結果,也是證明其存在的依據。這些現象使我們確定無疑地得出一個結論:在人類和語言共同的發祥地,孕育了一個種族,其中包括希臘人和義大利人的祖先;之後,義大利人從這個種族中分離出來,然後分成了東、西兩個分支,再後來,東支又細分為翁布里亞人和奧斯坎人。 這些分裂到底發生於何時何地,我們當然無法從語言中找到答案;在這些巨變中,最早的一次無疑發生在義大利人的祖先越過亞平寧山進行遷移之前,至於其經過,我們不敢妄加揣測。但是,如果我們對這些民族的語言進行準確謹慎的比較,就能大致了解在民族發生分裂之時,他們的文化已經達到了何種程度,我們藉此就會明白,歷史的開端只不過是文明的發展而已。因為語言——尤其在其形成時期——是反映文化發展程度的真實寫照和表達工具;它像檔案庫一樣,保存著藝術和風俗發生的巨大變革;有了它的記錄,關於那些毫無直接傳說可考的時代,我們一定能從中找到信息和資料。 印度日耳曼族的文化 當如今已四分五裂的印度日耳曼民族還是一個說著同種語言的統一整體時,他們已經達到了某種文化程度,並擁有與之對應的詞彙。許多民族將這些詞彙作為共同財產一代代地傳承下去,並以此為基礎,按照約定俗成的原則加以運用,進一步發展完善其結構。在這些詞彙中,我們不僅發現了表示存在、動作和直覺的最簡單詞彙,如sum、do、pater,它們都是對外部世界在人腦中形成印象的原始反映;還發現了一些表示文化的詞語,這些詞語無論從詞根還是從約定俗成的形式來看都是文化的代名詞,它們是印度日耳曼族的共同財產,既不能用一致發展的原則加以解釋,也不能用後來的相互借鑑進行說明。於是,我們通過固定不變的家畜名稱,獲得了遠古時代畜牧生活發展的證據:牛在梵語中作gaus,在拉丁語中作bos,在希臘語中作bous;羊在梵語中作avis,在拉丁語中作ovis,在希臘語中作ois;馬在梵語中作asvas,在拉丁語中作equus,在希臘語中作ippos;鵝在梵語中作hansas,在拉丁語中作anser,在希臘語中作chein;鴨在梵語中作atis,在拉丁語中作anas,在希臘語中作neissa;同樣地,pecus(牲畜)、sus(豬)、porcus(豕)、taurus(雄牛)、canis(犬)都是梵語詞彙。從荷馬時代直至今日,人類智力所賴以發展的那個民族,早在遠古時代就已經超越了文明的最低階段,即漁獵時期,並且至少有了相對穩定的住所。另一方面,關於這一時期是否存在農業,我們還沒有確鑿的證據加以證明。在這一問題上,語言更偏向於持否定的觀點。拉丁語和希臘語中的穀物名稱都沒有出現在梵語中,只有zea一詞除外,它在語言學上表示梵語中的yavas,但在印度語中表示大麥,在希臘語中則表示赤小麥。與家畜名稱的一致性截然不同,作物的名稱具有豐富的多樣性,我們必須承認,這種多樣性絕對無法讓我們排除存在共同的原始農業這一推測。在原始時代,植物的運送和對環境的適應性較動物更加困難;印度人的稻穀種植,希臘人和羅馬人的小麥、赤小麥種植,以及德意志人和凱爾特人的黑麥、燕麥種植,都可以追溯到一種共同的原始農耕體系。然而,一種穀物在希臘語和印度語中名稱相同,最多只能證明印度日耳曼族在分裂之前,收割和食用的是生長在美索不達米亞的野生大麥和赤小麥[4],而不能證明他們已經開始種植穀物了。雖然我們由此並沒有得出任何確定的結果,但這一問題通過觀察研究還是取得了進展:我們發現,許多與這個文化領域相關的重要詞彙都出現在了梵語中,但其指代的都是一般意義。在印度語中,agras泛指平地;kurnu表示磨碎了的東西;aritram表示槳和船;venas泛指令人愉悅的東西,尤其指備受青睞的飲品。這些都是非常古老的詞彙,但在民族最早發生分裂之時,它們還未更確切地運用於田地(ager),運用於有待磨碎的穀物(granum),運用於像破浪的船一樣在土地上開鑿溝渠的工具(aratrum),運用於葡萄汁(vinum),所以它們的意義在後來被引申到不同的情況中也就不足為奇了。例如,有待磨碎的穀物和用來碾磨的磨(在哥特語中作quairinus,在立陶宛語中作girnos),它們的名稱都是源自梵語中的kurnu一詞。由此我們可以推斷,原始的印度日耳曼族還不知道農業,即使知道,農業在其經濟中也僅居非常次要的地位。因為,如果農業當時占據的地位與後來在希臘人和羅馬人中占據的地位同等重要,那麼它在語言中一定會留下更深的印記。 另外,印度日耳曼族的房屋和茅舍建築在以下名稱中得到了證實:在梵語中作dam(as),在拉丁語中作domus,在希臘語中作domos;在梵語中作vesas,在拉丁語中作vicus,在希臘語中作oikos;在梵語中作dvaras,在拉丁語中作fores,在希臘語中作thura;而且,帶槳小船的建造有小船的名稱為證:在梵語中作naus,在拉丁語中作navis,在希臘語中作naus;槳的名稱,在梵語中作aritram,在希臘語中作eretmos,在拉丁語中作remus,tri-res-mis;用車和動物拉車運物,在梵語中作akshas(車軸和車),在拉丁語中作axis,在希臘語中作axon,am-axa;在梵語中作iugam,在拉丁語中作iugum,在希臘語中作zugon。表示衣物的詞,在梵語中作vastra,在拉丁語中作vestis,在希臘語中作esthes;還有表示縫補和紡紗的詞,在梵語中作siv,在拉丁語中作suo;在梵語中作nah,在拉丁語中作neo,在希臘語中作netho,這些詞在印度日耳曼族的所有語言中都是相似的。然而,對於更高層次的技藝——織布,就不能如此斷言了[5]。學會用火烹製食物和用鹽調味,是印度日耳曼族從原始時代傳承下來的方法;同樣,人們最早用金屬製造器具或裝飾品的技藝也是如此。至少在梵語中出現了銅(aes)和銀(argentum),或許還有金的名稱,在人類懂得提煉和使用礦石之前,這些名稱是不可能出現的;梵語中的asis和拉丁語中的ensis實際上都顯示了,人類在原始時代已開始使用金屬武器。 我們還發現,印度日耳曼族各國最終所賴以發展的基本觀念也可追溯到這個時期,如夫妻的相對地位,氏族制度,家長的祭司制度,獨特的祭司等級以及各種姓的劃分的缺失,奴隸制度的合法化,每逢新月和月圓之時公開舉行的審案日。另一方面,積極組建政體,解決君主與地方之間、王室貴族世襲特權與公民在法律上的絕對平等之間存在的爭議,都是後來才開始的。 科學和宗教的一些要素甚至也有同源的痕跡。數字從一到一百都是相同的(在梵語中作satam,ekasatam,在拉丁語中作centum,在希臘語中作e-katon,在哥特語中作hund);月亮在所有語言中的名稱都是由於人們靠它計時而得來的(mensis)。神的概念本身(在梵語中作devas,在拉丁語中作deus,在希臘語中作theos)與許多最古老的宗教和自然象徵概念一樣,都屬於各民族繼承的共同遺產。例如,人們將天奉為萬物之父,將地奉為萬物之母;諸神在節慶日乘坐自己的戰車,沿著平坦的道路在各地巡視;認為人死後,靈魂會繼續存在於世上,這些都是印度、希臘和羅馬神話的基本觀念。恆河上的一些神靈的名稱甚至與伊利索斯河和台伯河信奉的神靈相同:希臘人的烏拉諾斯(Uranus)就是伐樓拿[6](Varunas),他們的宙斯(Zeus)就是約維斯·巴特(Jovis Pater),狄斯匹特(Diespiter)就是《吠陀經》[7]中的朱斯庇達(Djauspita)。近期對古印度神靈的研究,意外地使人們對希臘神話中錯綜複雜的形象有了一定了解。頭髮灰白、充滿神秘色彩的復仇女神(Erinnyes)[8]並非由希臘人創造,而是隨著最古老的移民從東方傳播過來的。神聖的印度獵犬薩羅摩(Sarama)為天神守衛著金色的群星和陽光,並替他把天牛,即滋養萬物的雨雲聚集起來擠奶,它還忠實地帶領去世的虔誠信徒前往極樂世界。這個神靈在希臘人那裡卻變成了薩羅摩的兒子薩羅梅耶(Sarameyas),也就是赫爾梅耶(Hermeias);那個令人費解的盜竊太陽神(Helios)神牛的希臘故事,毫無疑問與關於卡庫斯的羅馬傳說有關,如今,我們可以將這個再也不會為人們所理解的傳說,看作是充滿幻想、意義深遠的古老自然觀的最後一聲迴響。 希臘—義大利族的文化 無論如何,確定印度日耳曼族的文化在民族分裂之前達到了何種程度的任務,應該屬於上古世界通史。而義大利史的特殊任務就是,儘可能弄清在希臘人和義大利人分道揚鑣之時,希臘—義大利民族處於何種狀況。這一任務並不是多餘之舉;藉助這項研究,我們可以找到義大利文明的開端,也就是義大利史的起點。 農業 印度日耳曼人可能過著畜牧生活,只知道野生穀物。所有的跡象都表明,希臘—義大利民族當時已經掌握了種植穀物的方法,甚至懂得種植葡萄。支持這個結論的證據並不僅僅在於兩個民族都掌握了農耕的技巧,因為總的來說,我們不能由於這兩個民族都從事農業就斷言他們同宗同源。印度日耳曼族的農業與中國人、阿拉米人和埃及人的農業之間存在歷史聯繫,這是毋庸置疑的;然而這些民族要麼與印度日耳曼族毫無關係,要麼就是在人類知曉農業之前就與印度日耳曼族劃清界限了。事實上,在古代比較發達的民族與在現代一樣,經常會彼此交換工具和農作物;中國的編年史將中國農業的起源歸功於某位帝王於某年引進五穀,這種說法至少從總體上來看,準確描述了遠古文化時期存在的種種關係。兩個民族有共同的農耕方式,就像有共同的字母、戰車、領導階層以及其他工具和裝飾品一樣,這更能證實兩個民族在古代交往密切的推斷,但並不能證明他們是同宗同源。而談到希臘人和義大利人,我們對這兩個民族彼此間的關係相對比較了解,有人推測義大利的農業、文字和錢幣最初是由希臘人傳過來的,這種說法完全是不可信的。另外,要證明兩個國家的農業是否存在最密切的關係,可以看它們在農業方面是否有相同的古老用語:ager與agros;aro aratrum與aroo arotron;ligo與lachaino並存;hortus與chortos;hordeum與krithei;milium與melinei;rapa與raphanis;malva與malachei;vinum與oinos。同樣,希臘和義大利在農業方面具備的許多共同點,也證明了這兩個民族在農業上關係十分密切。例如,從刻在古阿提卡和古羅馬遺蹟上的犁的圖案來看,其形狀完全相同;兩個民族選擇的最古老的穀物都是粟、大麥和赤小麥;他們都習慣用鐮刀割麥穗,然後將麥穗鋪在光滑的打穀場上,用牲口將穀粒踩出來;最後,兩個民族做飯的方式也相同:puls poltos,pinso ptisso,mola mulei;由於很久以後才發明出烘烤的方法,所以在羅馬的祭祀中,通常用生麵團或麵糊,而非麵包。義大利有「酒國」(Oinotria)之稱,這一名稱可追溯到希臘的航海者最早到達義大利之時,這也證明了義大利在第一批希臘移民到來之前就開始種植葡萄了。因此,一定是在印度人離開各民族共同的發祥地之後,在希臘人與義大利人解除舊有關係之前,印度日耳曼族才從畜牧生活過渡到了農耕生活,或更確切地說,是將農業與之前的畜牧業結合起來了。而且,在農業的肇始時期,希臘人與義大利人似乎不僅彼此聯合成了一個整體,而且與這個大家庭的其他成員也聯合了起來;以下至少是事實:最重要的農耕用語並未出現在亞洲的印度日耳曼語系中,但為羅馬人、希臘人、凱爾特人、德意志人、斯拉夫人和立陶宛等民族所共有[9]。 在風俗和語言方面,各民族繼承的共同遺產以及後來各自所取得的成果之間,遠不能依據其細節和層次的不同來進行區分。目前幾乎還未從這一角度研究過語言,對原始時代的歷史研究主要不是取材於豐富的語言寶庫,而是需要從浩如煙海但大部分都毫無價值的傳說中去搜尋。因此,我們目前雖然只能指出,印度日耳曼族聚居時代的文化與希臘—義大利族尚且和平共處時代的文化之間所存在的差異,但這已經足夠了。將歐洲的印度日耳曼各族所共有而亞洲的印度日耳曼族所沒有的文化成就,與歐洲一些族群,如希臘—義大利族群和德意志—斯拉夫族群為了自身發展而創造的文化成就區分開來,這一任務如果真有可能完成,也只能等到語言學和歷史學研究取得更大進步之後。毫無疑問,對於希臘—義大利民族和其他所有民族而言,農業成為了民族生活和人民個人生活的萌芽和核心,而且這一觀念一直深植於這些人民的心中。農夫建造房屋和固定的爐灶,以取代牧人的簡陋茅舍和經常移動的火爐,這在精神領域有所體現,並在女神維斯塔(Vesta或Estia)的身上得以理想化,維斯塔女神是唯一一位不為印度日耳曼族所共有的神靈,她一開始就為希臘和義大利兩個民族所共有。義大利民族最古老的傳說之一就是該族人民從畜牧生活到農耕生活的過渡,這一轉變要歸功於國王意大盧斯(Italus),或者如義大利人曾經說過的,維大盧斯(Vitalus)或維圖盧斯(Vitulus),並巧妙地將他與最初創立義大利法制一事聯繫起來。除此之外還有另外一種說法:薩莫奈民族的傳說將一頭公牛當作他們原始聚居地的領袖,在最古老的拉丁民族的名稱中,這個民族被稱為「刈穀人」(Siculi,亦作Sicani)或「耕田夫」(Opsci)。所謂的羅馬起始時期的傳說將一個漁獵民族描述成一座城市的締造者,這與神話並不相符。義大利與希臘的傳說和信仰、法律和風俗,從始至終都與農業息息相關[10]。 不經過任何測量,即使是非常粗略的測量就進行耕種是難以想像的。與農業一樣,兩個民族測量土地面積和劃分地界的方式也建立在同樣的基礎之上。奧斯坎人和翁布里亞人以一百平方英尺為一佛蘇(vorsus),正好與希臘人的普列特隆(plethron)相同。他們劃分地界的原則也是相同的。測量土地的人根據一個基點調節方位,然後先畫兩條線,一條自北向南,另一條自東向西,他就站在這兩條線的交叉點(templum)上;接著按固定距離畫幾條與那兩條交叉線平行的線,這樣就將土地分成了若干個矩形,再把界樁(termini,在西西里的銘文中寫作termones,通常作oroi)立在這些矩形的四角上作為標記。埃特魯斯坎人可能也使用這種劃分土地的方法,但他們並不是創始者。我們發現羅馬人、翁布里亞人和薩莫奈人都使用這種方法,在塔蘭托的席哈克略特人的遠古記載中也出現了這一方法,這既不可能是席哈克略特人從義大利人那裡借鑑的,也不可能是義大利人從席哈克略特人那裡引進過來的,而是各族自古就共同擁有的。另一方面,羅馬人具備一個獨有的特色,他們嚴格實行正方形原則,即使有的地方有海岸和河流作為天然界線,他們也不會以此為界,分配土地時,最後一塊也必須是正方形。 希臘與義大利經濟的其他特徵 希臘人與義大利人極為親密的關係不僅體現在農業方面,在人類其他的早期活動中也有所體現。根據荷馬的描述,希臘人的房屋與義大利一直保持的建築模式相差無幾。拉丁人的房屋中,最初用來居住的整個內房是其主要部分,叫做atrium,也就是「黑室」的意思,擺放有家族祭壇、婚床、餐桌和灶台;這些與荷馬史詩中所描述的megaron正好相同,裡面也有家族祭壇、灶台和被煙燻黑了的天花板。然而,兩個民族在造船方面就不盡相同了。帶槳的小船為古印度日耳曼族所共有,但發展至帆船並加以應用不太可能是希臘—義大利時期所發生的事,因為我們發現除了印度日耳曼族共有的航海用語之外,希臘人和義大利人根本沒有任何相同的航海用語。另外,義大利人在原始時代有共進午餐的習慣,神話將這一習慣的起源與農業的引進聯繫起來,亞里士多德則把它與克里特島人的共餐制(syssitia)相比較;在用餐習慣方面,古羅馬人還與克里特島人和拉科尼亞人相同,他們是坐著吃飯,而不像這兩個民族後來那樣斜倚著長榻吃飯。用兩塊不同類的木頭相互摩擦來生火的方法是各族人民通用的,但兩片取火木在希臘語和義大利語中的名稱是相同的,這絕非偶然:「磨木」作trypanon,terebra,「墊木」作storeus eschara,tabula(可能是從tendere,tetamai演變而來的)。同樣,兩個民族的服裝也基本相同,tunica與chiton完全相同,fuller只不過是一件比較肥大的himation。這兩個民族在戰爭中所使用的武器,雖然在不斷變化改進,但至少他們主要的進攻武器都是標槍和弓箭;就羅馬而言,這一點明確地表現在最古老的戰士名稱(pilumni-arquites)之中[11],而且這些武器適合於最古老的作戰方式,但並不適於近距離戰鬥。因此,在希臘人和義大利人的語言和風俗中,所有與人類生存的物質基礎有關的事物,都可以追溯到相同的基本要素;當這兩個民族還是一個統一的民族時,他們就已經共同解決了世界對人類提出的最古老的問題。 義大利人與希臘人的性格差異 在精神領域,情況就另當別論了。人類面臨的一個大問題就是,如何有意識地與自身、與同類、與同屬一個整體的人和諧共處,這個問題的解決方法之多,不亞於古代帝國的郡縣數量;人與人之間,民族與民族之間在性格上的差異都表現在這裡,而不是物質方面。造成這種本質差異的原因,在希臘—義大利時代肯定還未顯露,直到希臘人和義大利人分離,這種根深蒂固的精神差異才顯現出來,並且其影響一直持續到現在。在義大利和希臘,家庭、國家、宗教和藝術在各自的發展過程中,特色如此鮮明,民族性如此徹底,以至於這兩個民族在這些方面所依靠的共同基礎猶如藤蔓爬滿牆壁,幾乎被完全覆蓋,不為我們所見。希臘人的性格特點是:為個人犧牲全體,為城鎮犧牲國家,為公民犧牲城鎮;他們所追求的人生理想是善和美,但又經常安於怠惰;其政治通過加強各地區原有的地方獨立性而取得了發展,但最終導致了地方政權的內部瓦解;其宗教觀念最初使神靈具有人性,後來又否認神的存在;他們允許青年人赤身裸體地運動,充分伸展四肢,使其最宏偉、最可怕的思想得以自由發揮。羅馬人的性格特點是:嚴格規定子敬父、臣敬君、人敬神;除了卓有成效的行為之外,他們別無所求,也不尊重任何東西,並敦促所有公民在其短暫的一生中無休止地勞動;男孩有責任蔽體遮羞;他們認為企圖表現得與眾不同的公民都絕非良民;國家是至高無上的,擴張國家領土的欲望是唯一不會遭到譴責的崇高理想。誰能想到這些對比鮮明的思想差異,溯其源頭,竟然是始於最初的統一。兩個民族的統一為其發展鋪平了道路,並最終使其成為獨立的個體。妄想完全揭開他們的面紗,實在是有些荒誕愚昧;我們只需盡力概述義大利民族的起源以及他們與古代的聯繫,以便為獨具慧眼的讀者指引思考的方向,而不是將自己的判斷強加給讀者。 家族與國家 在希臘和義大利,國內所有可以被稱作家長制的要素都建立在同樣的基礎之上。其中主要包括社會生活中道德上和禮儀尊卑上的安排[12],即丈夫必須遵守一夫一妻制,妻子如不恪守婦道則會受到重罰,母親享有很高的家庭地位,以彰顯男女平等和婚姻神聖。另一方面,不顧人類與生俱來的自然權利而粗暴地擴展夫權,尤其是父權的現象在希臘從未出現,它是義大利所特有的;道德上的服從唯獨在義大利轉變成了合法的奴隸制。同樣,羅馬人無情地堅持著一個原則,即完全剝奪奴隸的合法權利,這一原則涉及到了奴隸制的本質,羅馬人還把奴隸製造成的一切後果加以發揮;然而在希臘,減少奴隸制殘酷性的措施早已在實踐和立法中得到了實施,例如承認奴隸婚姻的合法性。 家族是氏族的基礎,氏族即同一祖先繁衍的子孫後代的共同體;在希臘和義大利,國家產生於氏族。但由於希臘政治的發展十分薄弱,氏族在很長時期以來,一直擁有與國家政權相對立的民社勢力;義大利的政權在誕生之初就已經非常完備,因此在國家權威面前,氏族完全失去了作用,國家是公民的集合,而不是氏族的集合。相反地,希臘人在氏族面前獲得的精神獨立和個人發展自由,相較於羅馬要更早且更為徹底,這一事實十分明顯地體現在希臘和羅馬的人名上,兩族的人名起初非常相似,後來卻漸漸相差甚遠。在希臘較早期的人名中,氏族的姓氏通常是以形容詞的形式加在個人的名字之後;而與此相反,羅馬的學者發現他們的祖先最初只有一個名字,就是後來的個人名字。雖然在希臘,作形容詞用的氏族姓氏早就消失了,但後來在羅馬和義大利,氏族的姓氏成為了人名的主要部分,個人的名字卻成為了它的附屬。與希臘人豐富而饒有詩意的名字相比較,義大利人尤其是羅馬人的個人名字卻毫無意義且數量在不斷減少,這種現象似乎表明,後者的特點是將所有人民的個性都泯滅了,而前者的特點是促進個性的自由發展。我們可以設想,在希臘—義大利時代,家族共同體在族長的領導下聯合在一起,這可能與後來義大利和希臘的政體大不相同,但一定已經包含了兩個民族未來法律的萌芽。在亞里士多德時期仍然實施的「意大盧斯王的法制」可以說明,這兩個民族的制度大致相同。這些立法必定包括共同體內部秩序的維持和司法的執行,應對外敵的軍事組織和軍事管制,族長的統治,元老會議,徵召善戰的自由公民以及某種憲法。審判(crimen,krinein)、贖罪(poena,poinei)、報復(talio,talao tleinai)都是希臘—義大利時期的概念。嚴苛的債務法規定,債務人要以其人身對自己所欠的債務負責,這是義大利人和諸如塔蘭托的席哈克略特人都要遵守的法律。羅馬憲法的基本思想——國王、元老院[13]以及僅有權批准或駁回國王、元老院提案的全民大會——都沒有像亞里士多德在論述克里特古代憲法一文中那樣表達得如此透徹。幾個之前獨立存在的民族(symmachy,synoikismos)在政治上友好交往甚至是合併為較大聯盟的萌芽,同樣是兩個民族所共有的。對於希臘和義大利政治的相同基礎,應該引起更大重視,因為它沒有蔓延到其他印度日耳曼各族;例如,德意志的地方組織絕不像希臘和羅馬那樣始於選舉君主政體。但在義大利和希臘,建立在這個共同基礎之上的政體到底有多大區別,兩個民族政治發展的全過程又如何完全為各自所獨有[14],這些在下文將會予以說明。 宗教 宗教方面也是如此。在義大利和在希臘一樣,蘊藏於同一象徵與寓言寶庫中的自然觀是民眾信仰的共同基礎;因此羅馬與希臘的神鬼和精神世界大致相似,這將在後來的發展階段中變得非常重要。在許多特有的概念中,在之前提及的宙斯—狄奧維斯(Zeus-Diovis)和赫斯提亞—維斯塔(Hestia-Vesta)的形象中,在神殿(temenos,templum)的概念中,以及在各種祭祀和慶典中,可以看出兩個民族的敬神方式一致,這絕非偶然。然而,在希臘和在義大利一樣,敬神的方式採取的是一種極具民族性且非常獨特的形式,以至於保存下來的極少數古代共同遺產至今仍然依稀可辨,其中大部分還被人們所誤解或根本完全無法理解。情況也只能是如此,因為正如兩個民族本身存在的巨大差異,這種差異在希臘—義大利時期並未得到發展,但在民族分裂後卻明顯地開始發展演進,因此在他們的宗教觀念里,概念和形象也發生了分歧,而在那之前,它們在精神世界中都是一體的。當雲朵從空中飄過時,地里的農夫會將這一現象解釋為是諸神的獵犬在把一群受驚的母牛趕到一起。希臘人忘了,母牛其實就是雲朵,但卻將僅僅為了某個目的而設想出來的諸神獵狗之子,變成了隨時聽候諸神差遣的機靈使者。當雷聲響徹山谷時,他仿佛看見宙斯在奧林匹斯山上揮舞著雷神之錘;當蔚藍的天空再次放晴時,他似乎注視著宙斯之女雅典娜明亮的眼睛;他自己創造的形象對其造成的影響非常之深,以至於他很快便把它們都看作了被自然之力的光輝所籠罩和照耀的人類,並根據美的規律隨意地對它們進行塑造和改進。義大利民族用另一種方式表達了深植於自己心中的宗教觀念,這種表達方式也同樣十分強烈,他們堅守概念,且不能忍受任何形象來掩蓋概念。希臘人獻祭時會抬頭望天,而羅馬人卻用紗布蓋頭,因為前者的祈禱是瞻仰,後者的祈禱是沉思。在整個自然界中,他崇拜的是精神的普遍存在。靈魂存在於世間萬物,不管是人類、樹木、國家還是倉廩,從其誕生到其滅亡,靈魂始終都伴隨著它們而存在,成為自然現象在精神領域的反映。男子有陽性的保護神(Genius),女子有陰性的保護神朱諾(Juno),疆界有界神(Terminus),森林有林神(Silvanus),周而復始的年歲有歲神(Vertumnus),依此類推,萬物皆有其主宰。在行動和辦事時,每個步驟都被神化了。例如,在為農夫祈禱時被召喚的神靈有休耕神、犁田神、犁溝神、播種神、覆土神、耙掘神,以至收運神、貯藏神及開倉神等。同樣,結婚、生育和其他所有自然事件都被賦予了神聖的生命。抽象概念所包含的範圍越大,神靈的地位就越高,人類對神也愈加敬畏。朱庇特和朱諾代表抽象的男性和女性;荻雅女神(Dea Dia)或刻瑞斯(Ceres)代表創造力;密涅瓦(Minerva)代表記憶力;玻娜女神(Dea Bona)或薩莫奈人的居普羅女神(Dea Cupra)代表仁慈。對於希臘人來說,一切事物都有具體的形態,而羅馬人卻只能運用清晰明了的抽象規則;希臘人在極大程度上拋棄了原始時代的神話寶庫,因為這些神話將概念表達得太明顯了;羅馬人保留下來的神話則更少,因為神聖的概念即使被蒙上最薄的寓言之紗,他們都覺得過於隱晦了。在羅馬人當中,就連最古老、最普遍的神話都已經無跡可尋,如在印度人、希臘人,甚至是閃米特人中頗為流行的關於從洪水中倖存下來的人類共同祖先的故事[15],在羅馬人中已經找不到任何蹤跡。羅馬人尊崇的神靈不像希臘人的那樣可以結婚生子,它們不能隱形匿跡於凡人之中,也不需要瓊漿玉液。但是,它們的靈性——對於理解力不強的人來說雖然平淡無奇——對人類的思想卻具有很大的影響力,其影響力可能超過了希臘人依據人類形象創造出的神靈;歷史雖未對此進行說明,但羅馬人表示信仰的Religlo一詞可以為證,Religlo意為「約束」,這個詞和類似的概念都是希臘所沒有的。正如印度和伊朗雖擁有相同的文化遺產,但前者發展出了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神聖史詩,而後者卻發展出玄妙的波斯古經《阿維斯塔》[16](Zend-Avesta);因此,希臘神話以人為主,羅馬神話以概念為主,前者重自由,後者重必然。 藝術 最後,適用於真實生活的事物,也同樣適用於玩笑和遊戲所捏造的生活,無處不在的玩笑和遊戲,尤其是生活非常豐富而又樸素的遠古時代的玩笑和遊戲,並不排斥莊重的成分,只是進行掩飾而已。在拉丁姆和希臘,最簡單的藝術元素是完全相同的:威嚴的戰士舞蹈;「跳躍」(triumpus,thriambos,dithyrambos);「飽食者」(satyroi,satura)的化裝舞會。他們披著綿羊皮和山羊皮,以玩樂的方式作為節慶日的結束;最後是笛子用合適的旋律來為肅穆或歡樂的舞蹈伴奏和調節氣氛。希臘和義大利之間極為親密的關係大概在這一方面表現得最為明顯,但兩個民族在發展過程中,從未在其他方面出現如此大的分歧。拉丁姆的青年教育僅僅局限於非常有限的家庭教育;然而在希臘,人們渴望形式多樣而又能協調地鍛煉身心的教育方式,於是創造出了健身術和教育學這兩門學科,國家和個人對此十分重視,並將之視為最高福祉。藝術發展欠缺的拉丁姆幾乎處於未開化民族的水平;希臘卻飛速地從其宗教概念中發展出了神話以及尊崇的神靈,並從這些事物中開拓出一個詩歌與雕刻的奇妙世界,歷史中再未出現過類似的奇妙世界。在拉丁姆,對於公共和私人生活而言,除了智慧、財富和權勢之外,沒有任何東西能對其產生影響;只有希臘人才會去感受那令人愉悅的美的魅力,以似有情慾又似有理想的熱忱去侍候孌童情侶,高唱神聖的戰歌以重振頹喪的士氣。 古文明在這兩個民族中都達到了頂峰。兩個民族雖屬同宗,但發展卻大相徑庭。希臘人勝於義大利人的地方是更能為人們所普遍了解,並且其光輝更為明亮燦爛;但是,義大利人深知每一個個體都是整體的一部分,具備為了公共利益犧牲自己的獻身精神,對自己尊崇的神靈篤信不疑,這些都是義大利民族豐富的珍寶。兩個民族都獲得了片面的發展,各自得以完成其發展歷程;因雅典人不知道如何像法比氏(Fabii)和瓦勒里氏(Valerii)那樣建國而去責備雅典人,或者因羅馬人不會像菲狄亞斯(Pheidias)[17]那樣精於雕刻和像阿里斯托芬(Aristophanes)[18]那樣善於作詩而去責備羅馬人,這都是狹隘之見。事實上,正是由於希臘人具備獨特的優良品質,所以如果他們不同時將自己的政體改為專制政體,就不可能從民族統一發展至政治統一。美的理想世界對於希臘人來說是至關重要的,並在一定程度上補償了他們在現實世界中所缺乏的東西。希臘各地出現的民族統一傾向都不是直接建立在政治因素的基礎之上,而是建立在競技與藝術之上:奧林匹亞的競技比賽、荷馬的詩歌和歐里庇得斯的悲劇是使希臘人團結起來的唯一紐帶。另一方面,義大利人為了自由毅然放棄個人的意願,並學會聽從父命,這樣才會知道如何服從國家。在服從的過程中,個人發展可能會受到阻礙,最美好的人性之花的幼苗可能會夭折,但義大利人從中獲得了強烈的愛國情感,這種情感是希臘人從未有過的。而且,在古代所有的文明民族之中,只有義大利人在自治的基礎上建立了政體並實現了民族統一。義大利統一後,不僅把四分五裂的希臘民族的統治權,而且把全世界的統治權都最終掌握在了義大利人的手中。 * * * [1]蒙古人種,又稱黃種人、亞美人種或蒙古利亞人種,是歷史上人類分類學說里的一種人種,一般以多地起源說為基礎。由於科技和社會的發展,人類學界已放棄了必須為人類分類的觀念。人種特性現多被認為具有連續性。蒙古人種主要分布於東亞、中亞和東南亞,以及美洲與大洋洲。——譯者注 [2]我們可由一些墓志銘來推知它的發音,例如theotoras artahiaihi bennarrihino和dasiihonas platorrihi bollihi。 [3]有人假定耶皮基語與現代阿爾巴尼亞語有著密切的聯繫,但是比較語言所依據的論點無論如何都是不夠的,且對於如此重要的事實更是絕對不夠的。如果這種密切聯繫能夠得到證實,並且由於阿爾巴尼亞人也屬於印度日耳曼族,與希臘人和義大利人同輩,希臘半開化民族的遺蹟遍布整個希臘,尤其是北部各省。因此,如果從另一方面來說,阿爾巴尼亞人是希臘半開化民族的殘餘,那麼,我們就可以證朋先於希臘人的民族就是先於義大利人的民族。但我們目前仍不能據此推斷耶皮基人曾渡亞得里亞海遷移至義大利。 [4]大麥、小麥和赤小麥都野生於幼發拉底河右岸的阿那哈西北部(阿爾封斯·康多爾,《分類植物地理學》卷2,934頁)。巴比倫歷史學家貝魯蘇斯也提到過,大麥和小麥都野生於美索不達米亞。 [5]如果說拉丁語中的vieo,vimen與德語中的weben及其他與之相近的詞來源相同,那麼,當希臘人與義大利人分離時,該詞必定仍有一般的「編織」之意。這一含義直到後來可能在互不相屬的地區才轉變成「織」的含義。亞麻的種植雖然由來已久,但還不能上溯到這一時期,因為印第安人雖然熟知亞麻種植,但直到現在仍只用它來做亞麻油。義大利人知道大麻可能比知道亞麻更晚,至少cannabis一詞看起來很像是一個以後借來的詞。 [6]伐樓拿(Varunas),印度教吠陀時代神話中的神靈,象徵神權。他是天界的統治者。維持宇宙法則和道德律法,領導眾阿底梯耶(Aditya)行使這種職權。——譯者注 [7]《吠陀經》是印度教的著名經典。在印度傳統中,有關宇宙的神秘知識稱為吠陀(韋達),意思相當於知識、知道、智慧、智力、思想和看到真理的人。印度那些記述了吠陀知識精華的聖書,都稱為《吠陀經》。《吠陀經》中包含了戲劇、歷史、深奧的哲學,以及有關禮儀的簡單課程、軍事禮節的介紹和樂器的用法。——譯者注 [8]Erinnyes(厄里倪厄斯)復仇女神(古希臘語:,字面意思為「憤怒」),是希臘神話中的復仇女神。在古典時代的阿提卡地區,人們舉行祭祀儀式時從不直接提到這些女神的名字,而使用其別名歐墨尼得斯(,意為「善良」)。在羅馬神話中,厄里倪厄斯的對應者是孚里埃(Furiæ,「憤怒」)。——譯者注 [9]因此,aro,aratrum又見於古德意志語的aran(犁耕,土語作eren),erida,斯拉夫語的orati,oradlo,立陶宛語的arti,arimnas,凱爾特語的ar,aradar。所以,拉丁語中的ligo相當於德語中的rechen,拉丁語中的hortus相當於德語中的garten,拉丁語中的mola相當於德語中的muhle,斯拉夫語中的mlyn,立陶宛語中的malunas,凱爾特語中的malin。在這些事實面前,我們不能斷定,居住在希臘各地區的希臘人單單以畜牧為生。在希臘和義大利,人們都以牲畜的數量,而非土地的大小作為衡量一切私有財產的基礎和標準。這並不是因為農業引進得比較晚,而是由於農業最初實行的是土地公有制。當然,在希臘人與義大利人分離之前,任何地方都不存在純粹的農業經濟,而是畜牧業與農業相結合(孰多孰少因地而異),其範圍比後來要廣闊得多。 [10]在這一方面,最具重要意義的莫過於在最古文化時期,農業與婚姻及城市的建立都有密切的聯繫。所以,在義大利,與婚姻有直接關係的神是凱雷斯和泰盧斯,在希臘是得墨忒爾。古希臘的套語中稱得子為arotos(收穫)。的確,羅馬最古老的婚禮形式confarreatio(獻麥餅),其名稱和儀式都來源於穀物的種植。在建立城市時使用犁,這是眾所周知的。 [11]在雙方最古老的武器名稱中,幾乎都沒有肯定地顯示出其相互聯繫,雖然義大利語中的lancea毫無疑問與logchei相關,但該詞在羅馬語中出現得較晚,可能是從義大利語或西班牙語中借用過來的。 [12]甚至在細節上也表現出這種一致性,如合法婚姻被稱為「為生育合法子女而締結的婚姻」(gauos epi paidon gneision aroto,matrimonium liberorum quaerendorum causa)。 [13]羅馬元老院(拉丁文,senatus)是一個審議的團體,它在羅馬共和國與羅馬帝國的政府中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元老院運作,像百人會議與部族會議,但有別於平民會議,是受到宗教約束的。它只能在獻祭的神殿開會,通常在霍斯提里烏斯會所(新年第一天的慶典,是在邱比德神殿,戰爭會議則在柏洛娜神殿召開),之後會議只能在祈禱禮、獻祭、占卜舉行之後進行。元老院每天只能在日出與日落之間開會,而且不能在其他會議進行時開會。——譯者注 [14]我們當然不能忘記,在任何地方,相似的既有條件往往導致相似的制度。例如,羅馬的平民階級是在羅馬國家的內部成長起來的,這一點毋庸置疑。然而,他們發現無論何處,只要有居民團與市民團同時發展起來,就會有與羅馬相似的制度。當然,機遇對此也起到了促進作用。 [15]即諾亞方舟的傳說,在基督教聖經的《創世記》和亞伯拉罕諸教中,諾亞方舟相傳是一艘根據上帝的指示而建造的大船,其建造的目的是為了讓諾亞與他的家人,以及世界上的各種陸上生物能夠躲避一場上帝因故而造的大洪水災難,記載中諾亞方舟花了120年才建成,這段故事分別被記錄在《創世記》(包括《舊約聖經》和《希伯來聖經》)以及伊斯蘭教的《古蘭經》第6章。——譯者注 [16]《阿維斯塔》文獻現包括用帕拉維文撰寫的詩歌文集《阿維斯塔》和其他一些宗教典籍,它是波斯最古老的詩歌文集,也是波斯神話傳說最集中的作品。該書內容廣泛,涉及歷史、政治、宗教、文學,特別是有關神話傳說的內容豐富,只因許多散失,現神話傳說的作品主要保存在《亞什特》全部和《萬迪達德》的一部分中。——譯者注 [17]菲狄亞斯(古希臘文:,英語:Pheidias)被公認為最偉大的古典雕刻家。雅典人,其著名作品為世界七大奇蹟之一的宙斯巨像和巴特農神殿的雅典娜巨像。——譯者注 [18]阿里斯托芬(Aristophanes,約公元前446—前385年)古希臘早期喜劇代表作家,雅典公民,生於阿提卡的庫達特奈昂,一生大部分時間在雅典度過,同哲學家蘇格拉底、柏拉圖有交往。相傳寫有四十四部喜劇,現存《阿卡奈人》、《騎士》、《和平》、《鳥》、《蛙》等十一部。有「喜劇之父」之稱。——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