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平等 · 第三章
古代不存在平等。亞里士多德的《政治學》所作的論證
人與人之間的平等,公民之間的平等,這是一個概念的兩個不同側面。如果在概念上把這兩個不可分割的側面割裂開來,那就等於是扼殺這一概念。假如你們只要求在城邦內實現平等,這樣的平等就受到了限制,失去了普遍性,就不成其為原則,而變為一種利害關係。這就不再是平等了,因為這既是平等,又是不平等。一部分人享有權利,另一部分人卻沒有權利,這是一種特權制度,這樣就確立了人的兩種截然不同的種類和狀況,並由此會派生出一系列別的種類和狀況,它必然形成城邦內外人們之間的等級和差異,城邦外的人喪失一切權利,城邦內的人卻能享受一切權利,從這些等級中的某一等級升到另一等級,並使自己進入城邦之內,這就成為人類活動的目的。因此,引起了種種革命。外邦人、敵人若要進入城邦,需要經過受奴役,當奴隸,被解放這幾個階段。特權多少不等的各個階層,彼此重疊,一個壓在一個上面,它們時時企圖推翻高於自己的階層,而且為了其自身利益,也時時刻刻壓迫低於它的階層。這就產生了城邦內外的戰爭;各種各樣的鬥爭,形形色色的對抗,這就是這一時期人類中間出現的景象。對於人們追求的這種「平等」,究竟應該如何理解呢?這不是人們追求的真正的平等,而只是跟上層人的競爭,對下層人的統治。平等如此受到限制,實際上它成為一種沒有價值的概念,它只能適用於人類的孩提時代。事物發生如此演變的那個世紀並不是一個平等的世紀,而是只有少數人獲得自由的世紀。所謂自由,也不過是名為平等,實際上追求的卻是一種個人的自私自利的權利而已。
古時候,人們尚不認識其他事物;人們熱愛過自由,但沒有追求過平等。古人也常常談到平等,但是對他們來說,平等還遠遠不能成為一種理論;相反,它卻成為某些人為謀求自由而不惜損害他們大批同胞的一種手段。一個人可以抹殺他同胞的性格,歧視其形象,壓制其本性,使其倍受折磨,但這一切發展到了何等程度,你們知道嗎?請打開古代最嚴肅的政治書籍,從中取出亞里士多德的著作,這無疑是最真實的典型,堪稱整個古代的崇高典型。
我真不知道經過多少難以想像的迷惘,才使當代的一位作家嚴肅地建議普遍推廣亞里士多德的著作,把它喻為「無愧於時代」的政治福音書,到處加以宣傳,使之家喻戶曉。在政治道德方面,今天,沒有一個無產者能夠超過亞里士多德。
亞里士多德的全部政治觀點已在他的著作的第一句話中加以說明和概括。他認為社會的基礎不是權利,而是利益。他說:「我們見到每一個城邦(城市)都是某一種類的社會團體,一切社會團體的建立,其目的總是為了完成某些善業——所有人類的某一種作為,在他們自己看來,其本意總是在求取某一善果。既然一切社會團體都以善業為目的,那麼我們也可說社會團體中最高而包含最廣的一種,它所求的善業也一定是最高而最廣的:這種至高而廣涵的社會團體就是所謂「城邦」,即政治社團。」①
①見亞里士多德:《政治學》,商務印書館1981年版,卷一章一,第3頁。——譯者
霍布斯早對亞里士多德進行過仔細研究,並得出結論說:人類的自然社會是一種戰爭和對抗狀態,並認為唯有法律和統治才能奠定他們之間的權利。他這話錯了嗎?在這裡,他只是解釋亞里士多德;當他指責他的老師給人下的定義,說人是一種社會動物,仿佛人與人之間彼此存在著某種同情心似的的時候,霍布斯也只對是亞里士多德進行了修正,使他回到自身的原則上。
然而,在亞里士多德生活的世界上,一個自由人也就意味存在著三十九個奴隸;亞里士多德認為這種情況既正常又合法。因而他把利益作為社會的基礎,於是首先就得在四十個人中把三十九個人的利益完全抹殺。
為此,他要進行什麼詭辯,才使他的理由站穩腳跟?這些詭辯術,大家都熟悉:誰沒有讀過他關於奴隸制的著名論述,或聽說過與此有關的論斷呢?奴隸是在城邦之外的人,不享有任何權利;他們沒有任何權利,是因為他們天生屬於低等人。
可是怎麼啦!難道這種低等人不能提高、完善和改變嗎?如果可以,為什麼你們不肯給他們一種可能的權利,一種應有的生存權利,一種現在看來是局限的、有限制的,而在未來必定會實現的權利呢?不,亞里士多德對於奴隸,什麼都不想給。他本人,也就是說整個古代、希臘人、羅馬人一致決定:奴隸永遠是奴隸,奴隸永遠與動物為伍,不同於人類,永遠是低等人;他們宣布把蠻族和奴隸永遠摒除出去……但願上蒼的正義得以實現,但願有一天奴隸和蠻族反過來打垮這些高傲的公民吧!
蠻族人和奴隸推翻了希臘城邦,推翻了羅馬帝國,推翻了那時代的文明。人們探索這順乎天意的理由。人們感到驚訝,人們抱怨,人們控訴神聖的正義,那種正義只是黑暗和神秘,對此人們完全否認這裡有什麼進步,有什麼改進。是的,好些人深信,古代文明成為絆腳石,就應推翻。有人說,你們高談進步,為什麼會出現中世紀?為什麼又會有蠻族的勝利?如此壯觀的大變動豈不成為你們學說上的一大難題嗎?然而,事實真是如此。反之,要是看不到這種推翻的必要性和正義性,那他就是瞎子。你們要問:為什麼希臘—羅馬文明會在奴隸們的起義和蠻族人的打擊下消失。對此我們的回答是,因為存在著天意,如同它的正義性一樣正確的天意。你們問我罪惡在哪裡,下面就是:
亞里士多德代表了整個古代,提出在奴隸和他們的主人之間不存在什麼協定,提出在自由人之間任何協定都建立在利害基礎上:這真是對人的本性的雙重侮辱!下面是亞里士多德的幾段話;讀讀吧,看看永恆的正義是否能忍受這類訓導,被詆毀的權利是否本來就不應該推翻一個世界,並由此得出如下教導:
亞里士多德代表希臘—羅馬的文明說:「非常明顯,世上有些人天賦有自由的本性,另一些人則自然地成為奴隸,對於後者,奴役既屬有益,而且也是正當的。」(《政治學》第1卷第2章)對於上述論點,永恆真理宣布它是虛偽的,而且是非正義的。蠻族和奴隸回答亞里士多德時引證了《創世紀》中的一句話:神按照自己的形象造就了人,而我們大家都來自亞當。
亞里士多德還說:「人類的分別若符合於身體和靈魂,或人和獸的分別,——例如在專用體力的職務而且只有在體力方面顯示優勝的人們,就顯然有這種分別,——那麼,凡是這種只有體力的卑下的這一級就自然地應該成為奴隸,而且按照上述原則,能夠被統治於一位主人,對於他實際上較為合宜,而且有益。所以,凡自己缺乏理智,僅能感應別人的理智的,就可以成為而且確實成為別人的財產(用品),這種人就天然是奴隸。」(同上)①亞里士多德藉口理性,這裡卻對理性進行了最大的侮辱。因為理性告訴我們世界上沒有與相類似的人,既然每個人都跟我們一樣,都具有智慧、感情和知覺,他們在生活中並不只是使用體力。您的奴隸不如您智力強,這完全可能,但是您是否就絕頂聰明到他的智力不能對您有所幫助,在某些地方為您拾遺補闕,彌補您的疏漏不足呢?只要您承認他具有一點點智慧的火花,您就不能否定他,如果您完全否定他,那就象他完全否定您一樣,是不公平的。這正是永恆的理性(被亞里士多德如此胡亂地加以引用)所反對的。它指出這些否定他們的奴隸具有理性的主人們在理性方面的缺陷和短處。這些自命不凡的主人,他們不懂得每個人的理性都來自眾人的理性。阻撓理性發展,不讓它在人類的大多數的身上顯示出來,就是限制理性的海洋,而在這個海洋里,我們所有人都可以享受到陽光。上帝希望奴隸們的理性能夠擴大其領域,讓這些高傲的人在其中汲取他們的理性,同時要使這些奴隸和蠻族創造出暴君的才幹所臆測不到的東西。
①亞里士多德:《政治學》,商務印書館1981年版,卷一章五,第15頁。——譯者
此外,亞里士多德這位古人,在這一點上也背棄了自己;因為,在涉及到教育問題時,他反對給奴隸以教育,他說:「美德對於奴隸來說,只是在不讓他由於縱慾和懶惰而忽略他的勞動這個狹隘職責範圍內,才是十分必再的。」(同上,章五),這話說得真是非常可憐,而且揭示了主人的自私自利。對於亞里士多德來說,要是為了使他的論點名副其實,應該提倡奴隸不必接受教育和學習美德才是。
大家知道,我在這裡指責的不是亞里士多德這位天才,我指責的是古代人。在許多觀點上,我們可以看到亞里士多德的天才是與當時的現實有矛盾的。許多奴隸揭穿了他的理論,而不少自由人也用他們的道德敗壞和卑鄙下流同樣戳穿了他的理論。遺憾的是,造物主沒有從身體體形和面部表情上更好地標出兩者性質上的差別。然而偏見占了上風,亞里士多德仍然到處在他的原則中頑固堅持「主人的權力是絕對的,至高無上的」。(同上,章五)——「奴隸已完全喪失意志」。(同上)奴隸和主人雖是兩個不同的人身,但從主奴體系上說,奴隸就成為從屬於主人的一個部分。(同上,章二)①「奴隸是財產的一部分」。(同上,章三)②——最後,談到攫取財富時,他甚至這樣說:「這樣,戰爭在某種程度上還是攫取的一種自然方式,既然戰爭包括追逐野獸,也包括進攻那些生來應該服從而又拒絕服從的人們;這是自然界本身所進行的合法戰爭」。(同上,章三)亞里士多德的徒子徒孫們,當土耳其人抓住你們的兒女去當他們的宮娥的時候,你們該如何回答呢?因為,如同上帝秉持正義進行神機妙算那樣,當希臘人被最強悍的蠻族人任意蹂躪的時候,降臨到他們頭上的奴隸制要比對其他任何種族的都更加殘酷。
①亞里士多德:《政治學》,商務印書館1981年版,卷一章五。——譯者
②同上書,卷一章八。——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