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美國的民主 · 第十三章 平等怎樣自然而然地將美國人分成許多私人小團體

托克維爾 《論美國的民主》
人們可能認為,民主制度的最終結果和必然效果,是使全體公民在私人生活方面也象在政治生活方面那樣融合起來,並強制他們全都過同樣的生活。 這樣,將會對民主所產生的平等作出極其粗淺和極其蠻橫的解釋。 任何社會情況和任何法制,都不可能使人們相似得在教育、財產和愛好方面沒有一點差別;即使不同的人有時候可能發現齊心協力去做同一件事對他們有利,但是你也得承認,他們決不會從其中發現樂趣。因此,他們無論如何要逃避立法者規定的限制,並在逃脫立法者試圖限制他們的活動而為他們規定的某種範圍時,就建立起一些因條件、習慣或品德相似而結成的私人小團體,與大的政治團體並存。 在美國,凡是公民,誰也不比誰高人一等;他們既不需要彼此服從,又不需要相互尊敬;他們共同執法,共同治國,總之,就是大家合在一起去處理對共同的命運發生影響的事務。但是,我從來沒聽說有人主張大家以同樣方式去消遣,或使男女混雜在同一場所遊樂。 在政治集會和司法審判的大廳里那樣經常混在一起的美國人,在私人生活方面卻審慎地將自己分成為許多很不同的小團體,以便在那裡享受私人生活方面的樂趣。每個公民都樂意承認全體同胞一律平等,但只認為其中的極少數人是他的朋友和客人。 我認為這是很自然的。公共生活的圈子越大,私人關係的範圍就要縮小。我不但想像不出新社會的公民最後會在生活上一模一樣,反而覺得他們可能形成許多小圈子。 在貴族制國家,每個階級都象一座大城市,本階級的成員不得出來,其他階級的成員不得進去。各個階級之間不相往來,但在每個階級內部,人們是一定要往來的。即使他們的天性並不相同,但身分的基本一致要使他們接近。 而當法律和習慣都沒有規定在某些人之間建立頻繁的和經常的關係時,則觀點和思想傾向的偶然一致,可能對建立這種關係發生作用。因此,私人組成的團體各有各的特點。 在民主制度下,公民永遠相差無幾,自然感到互相接近得隨時都可能融合為一體,所以便人為地和隨意地制定出許多小圈子,而每個人則試圖依靠這種小圈子拒他人而遠之,唯恐身不由己地與眾人合流。 這種情況將永遠存在下去,因為人們可以改變自己創造的制度,但不能改變自己本身。無論社會怎樣竭盡全力去使公民平等和相同,個人的自傲心總要試圖阻止人們走上同一水平,希望在某一方面造成對己有利的局面。 在貴族制度下,人們被不可逾越的高高壁壘所隔開;在民主制度下,人們被許許多多細得幾乎看不見的線所隔開,人們雖然隨時都可以沖斷這些線,但這些線也可以不斷移動位置而重新連結起來。 因此,無論平等發展到多麼高的地步,在民主國家裡總要形成大量的私人小團體,讓它們分布在大的政治社會的汪洋大海之中。但是,這些小團體的成員沒有一個在儀表上跟領導貴族國家的上等階級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