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靈魂 · 第一卷
【1】我們認為所有知識都是高尚而有價值的。就知識的確切性而言,或就知識對象的崇高和精美而言,有的知識更富有價值。就這兩方面來說,我們有理由把研究靈魂的學問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上。而且這門研究似乎對全部真理的認識,特別是對自然的研究大有裨益;因為在某種意義上說靈魂就是生命的本原。所以我們首先來尋求解釋和研究靈魂的本性和實質,然後研究靈魂的屬性[1]。有些似乎是靈魂特有的性質一,另些似乎屬於擁有靈魂的生物[2]。但是要獲得有關這方面的任何確實知識乃是一件最為艱難困苦的工作。這門研究,我是指涉及靈魂的實質與「所以是的是」的研究,與許多其他研究是共同的,而且可能有人認為,存在著某種可以運用到所有其實質正是我們所希望認識的事物之上的單一方法,正如論證可以應用到它所有的屬性上一樣。如果是這樣,我們就必須找到這種方法;如果並不存在某種發現事物本性的共同方法,我們的工作就會變得更加艱難。因此我們必須在每個個別的領域找到合適的方法,即使我們清楚了正確的方法,或者是論證,或者是劃分,或者其他方法,但我們應從什麼事情上開始著手研究,仍然有許多困難和疑惑;因為問題不同,其出發點也不同;例如,算術與平面幾何。
也許我們有必要首先來確定靈魂隸屬於哪一個種以及它是什麼,我的意思是說,它是某個東西和實體呢,還是性質或數量或我們所指出過的某一別的範疇呢?此外,還要進一步確定靈魂是潛在的還是現實的。這種區分十分重要。其次,我們必須考察靈魂是有部分還是沒有部分,所有靈魂是同類還是不同類;如果不同類,其區別是在屬上還是在種上。迄今為止,那些談論靈魂的人及其研究者似乎只是將靈魂局限在人的範圍內。我們必須認真考慮靈魂是不是只有一個定義,就像生物的定義一樣,或每一個別的事物都有不同的定義呢?如馬、狗、人、神的定義。作為共項的生物或者什麼都不是,或者是在後的東西,這也同樣適合於作為共項的其他名稱。而且,如果除了靈魂擁有多個部分外並不存在多種靈魂,我是先研究作為整體的靈魂,還是靈魂的多個部分?此外,問題的困難還在於,何以靈魂的不同部分在本性上不同,以及我是先研究靈魂的各個部分,還是靈魂各部分的功能,例如,是先研究思維還是先研究理智,是先研究感覺還是先研究進行感覺的部分。相對於靈魂的其他部分也是這樣。如果先研究靈魂的功能,問題本身就會進一步提出,在考察各部分之前是否應當考察與它們相應的對象呢?例如,感覺者所感覺的東西,理智所思維的東西。認識了一事物是什麼會有助於認識實體偶性的原因,如在數學中,知道了直和曲以及線段和平面的本質就有助於認識兩直角等於三角形內角之和。反之亦然,認識了事物的偶性也能有效地促進我們對事物本質的認識。我們一旦能夠詳盡地說明我們面前事物的全部偶性或多數偶性,我們也就能完全說明該事物的本質。因此,一切證明的出發點都是事物的本質定義,那種無助於認識事物的偶性,甚至無助於對它們加以推論的定義,完全是徒託空言、於事無補的。
關於靈魂的屬性還有這樣的疑難,所有屬性是為靈魂所有者共有呢,抑或任一屬性都為靈魂自身所獨有?這個問題是不可迴避的,但解決卻非易事。在多數情況下,無論是主動的還是被動的屬性似乎都不能脫離軀體而存在,例如忿怒、勇敢、欲望以及一般的感覺。思維有可能例外,但如若它也是一種想像,或者至少它依賴於想像,那麼它也不能脫離軀體而存在。如果靈魂的功能或屬性中有某種獨特的東西,它就能與軀體分離而存在,但如若對靈魂來說並沒有什麼獨特的東西,那它就不能脫離軀體而存在。這就像作為直的直有許多偶性,例如,一直線在某點上與一銅球相切,如若它們是分離的,那麼直線就無法和圓球相切。只要它和某一物體始終相聯結,分離就不可能。靈魂的所有屬性似乎都和軀體相聯結,忿怒、溫和、恐懼、憐憫、勇敢、喜悅,還有友愛和憎恨;當這些現象出現時軀體就要受到影響。有事實可以證明,有時,雖然某種事情強烈地發生,人們並沒有感到激動或恐懼,但有時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卻使人受到極大刺激,身體變得和緊張、發怒時一樣。以下的事例更加顯然:任何可怕的事情都沒有發生,人們卻有受驚的感覺。如果是這樣,那麼很顯然,這說明靈魂的屬性依存於質料。所以它們的定義必定會與此吻合,例如,忿怒是某個身體的運動,或者是某個部分的運動,或者是由於某種原因和目的所造成的某種狀態下的身體的功能。由於這個原因,研究靈魂,無論是研究所有靈魂還是某一類靈魂,乃是自然哲學家的事情。自然哲學家和辯證學家們所下的定義完全不同,如,忿怒是什麼,後者認為忿怒是對於報復的欲望抑或諸如此類的事情,而前者則把忿怒看作是血液的沸騰,或心臟周圍溫度的升高。一個回答的是質料,一個回答的是形式和原理。如果事物存在著原理,那麼它一定是存在於相應的質料中,例如將房屋定義為免遭風吹雨淋日曬的掩體;而另一種則將房屋說成是石頭、磚塊和木料;還有的用為了達到這些目的並存在於這些質料中的形式來定義。自然哲學家屬於哪一種人呢?是只關心質料而忽略定義的人,還是只關心定義的人?抑或兩者兼而有之呢?其他的又是什麼人呢?的確並不存在這樣的人,只關心質料的屬性的不可與質料分離性,或把屬性看作是不能與質料分離的。自然哲學家所研究的是這種軀體或這類質料的所有功能和屬性,其他屬性,則是別人的研究範圍。有些是技師的對象,也許是木匠,也許是醫生。有一些屬性本來是不可分離的,通過抽象而被當作不屬於個別物體了,這是數學家的領域,第一哲學則研究那些被完全當作分離的東西的屬性。
但我們必須回到正題上來。我們說過,靈魂的屬性和生物的自然質料不能分離,它們的本性即存在於質料之中,如忿怒和恐懼就是如此,就像直線和平面一樣是不可分離的。
【2】在我們論及靈魂的研究中,我們必須要提出那些所要解決的問題,在這個過程中,我們要將自己的理論和前人的意見放在一起進行比較,以便吸收那些較好的說法,而對那些不能令人滿意的東西予以駁斥。我們的研究應當從那些在本性上似乎最確實屬於靈魂的東西開始。有靈魂的和無靈魂的東西似乎有兩個最大的差別,這就是運動和感覺。我們實際上已經從前人那裡接受了關於靈魂的這兩個特點的說法。有些人說,運動是靈魂最顯著的第一的特點,他們相信自身不能運動的東西絕不可能產生運動,所以他們認為靈魂是某種能運動的東西。德謨克里特據此說靈魂是某種火和熱;由於形狀和原子是無限的,他便說球形的原子是火和靈魂,它們就像空中浮動的塵埃,在穿越窗戶的陽光照射下被顯現出來,他就把這種微粒的集合體叫做整個自然物所由以構成的元素。留基波也持有同樣的觀點。他們把這種球形的原子叫做靈魂,因為這種形狀最容易穿過任何物體,並且由於它們自身的運動而引起他物運動,他們認為是靈魂將運動賦予生物的。他們還認為呼吸是生命最本質的東西,因為四周的空氣對軀體施加壓力,擠壓出在生物中產生運動的原子,因為它們自身從來就沒有靜止過,當其他同樣的原子進入呼吸時,所引起的不足就從外面得到補充;通過阻止周圍空氣的凝固和僵化,它們防止了存在於肉體中的原子的溢出;動物有了這種能力就能生存。畢達戈拉斯學派所闡述的理論似乎比這種說法更詳細,因為他們有些人聲稱靈魂與空氣中的塵埃是同一的,而另外一些人則認為靈魂是使塵埃運動的東西。於是這些微粒便在這一理論中找到了它們的位置,因為即使在空氣完全寂靜時我們仍然能看到它們處在不斷的運動之中。那些認為靈魂能自我運動的人也傾向於這種觀點,因為他們似乎全都認為,運動是靈魂的顯著特點,而且所有其他事物的運動都是由於靈魂,這種運動出於自身,而自身不能運動的東西也不能產生運動。
同樣,阿那克薩戈拉說靈魂是產生運動的東西(其他認為心靈[3]引起所有事物運動的人也是如此),雖然他所說的和德謨克里特所說的很不相同。因為阿那克薩戈拉實際上把靈魂和心靈等同起來了,他認為真理是主觀的。所以他認為荷馬把赫克托爾的神魂顛倒描寫成「躺在那裡胡思亂想」乃是極為精確的。他並沒有用「心靈」這個詞表示相關於真理的能力,而認為靈魂和心靈是同一的。
阿那克薩戈拉在談論這個問題時不太確切,在很多情況下他都說理智掌管著正確與錯誤,但有時又說這是靈魂的事情。他認為理智存在於一切生物中,無論是大的還是小的,無論是高貴的還是卑微的。但是在思維[4]的意義上心靈或理智似乎並不為所有同類的生物所擁有,甚至也不為所有的人擁有。
那些在運動的意義上解釋靈魂的人,認為靈魂是最能產生運動的東西;而那些在認識和感覺的意義上來解釋靈魂的人則認為靈魂是事物的本原,有些人認為這本原是眾多的,有些人則認為是單一的。例如恩培多克勒認為靈魂是由所有元素構成的,甚至每種元素都是某一靈魂,他說:
通過土我們看見土,通過水而認識水,
通過氣認識神聖的氣,通過火認識毀滅一切的火,
通過友愛認識友愛,通過爭吵認識爭吵。
同樣柏拉圖在《蒂邁歐》中也提出靈魂是由元素構成,因為我們是通過「同」而認識「同」,事物是由這些本原構成的。他還在《論哲學》一文中下過同樣的定義,認為生物是從「一」的理念和最初的長寬高衍化而來,其他事物也同樣如此。但他還有另一種說明,即理智是一,知識是二(因為兩點之間只有一條直線),而平面的數目是意見,立體的數目是感覺[5];因為他認為那些數目、形式和本原是同一的,它們都是由元素構成的。感性事物有時是通過理智來認識的,有時是通過知識,有時是通過意見,有時是通過感覺;而這些數目就是感性事物的形式。
由於靈魂似乎能產生運動和知識,故而有些人認為靈魂是由這兩者構成的,把靈魂解釋為自身運動的數。但是關於事物的本原,無論是就它們的本性還是就它們的數量來說,人們的看法大相徑庭,特別是認為本原是物質性的人和認為本原是非物質的人,其觀點完全不同,而把這兩者結合起來並把本原說成是兩者的混合物的人和上述兩類人的觀點又不相同。另外他們對數目的觀點也不一樣,有些人認為只有一,有些人則認為存在多,他們對靈魂所作的說明都是從結論中得出來的。認為本性上能運動的事物乃是第一實在,這並不是沒有道理的。因此有些人認為靈魂是火;因為火是最完美的,最接近於非物質性的元素,它的首要特點就是運動並使他物運動。德謨克里特在解釋它們每一種的原因時說得更為確切,他認為靈魂和心靈是同一的,它是最初的不可分割的物體,由於微小的部分和形狀而運動,他認為這種球形乃是最容易運動的形狀,而心靈和火就是這個樣子。
如前所說阿那克薩戈拉似乎認為靈魂和心靈不同,但他宣稱這兩者是一種自然物,此外他認為心靈是所有事物的最根本的本原,說它是唯一簡單的未被混合的純粹的存在。他把認識能力和運動能力這兩者都歸結到同一本原上,並認為心靈使得所有事物運動。根據記載,泰勒士似乎認為靈魂是能運動的東西,因為他說磁鐵有靈魂,它能使鐵運動。第歐根尼和其他一些人認為靈魂是氣,氣是最完美的事物,它是本原;由於這個原因靈魂能進行認識並引起運動,靈魂是作為第一的東西,其他一切都是從靈魂而來,作為最精細的東西它能進行認識並產生運動。赫拉克利特也說過靈魂是本原,認為它是一種熱散發,其他事物都是由此而來;它是最無物質性的東西而且總是不斷地變化著;而且運動只能通過運動來認識;所有的存在物都處在運動之中。阿爾克邁翁關於靈魂的看法似乎和這些觀點有些相似,因為他說,由於靈魂類似不朽的事物,所以它是永恆的,它具有這個特性是因為它永遠在運動著;所有神聖的事物,月亮、太陽、星辰,以及整個天體都在不停地運動著。還有些人說得不夠確切,如希波,認為靈魂是水。這種觀點似乎是根源於這樣的事實:所有的種子都是濕潤的;他反駁了那些認為靈魂是血液的人,種子並不是血液;種子乃是第一靈魂。其他認為靈魂是血液的人,如克利底亞斯,認為感覺是最類似於靈魂的,而感覺的產生便是由於血液的本性。除了土以外,所有的元素都被用來解釋過靈魂,誰也沒有提議過用土,雖然有人[6]曾說過靈魂是由所有元素構成並和所有元素同一的。
幾乎所有的人都用運動、感覺和非物質性這三個特點來限定靈魂;它們每一個特點都是和本原相關的。那些用認識能力來說明靈魂的人認為靈魂是元素或由元素構成,並和有的人[7]爭論(某些相同的觀點除外);因為他們說過我們是通過「同」而認識「同」;由於所有事物都是通過靈魂來認識,所以他們認為靈魂是由所有的本原構成。那些聲稱只存在一種原因和元素的人,把靈魂也變成了一種元素,如火或氣;而那些認為本原是眾多的人認為靈魂也是眾多的。阿那克薩戈拉是唯一認為心靈是不能承受作用的人,它和其他任何東西毫無共同之處。但是,作為被構成的東西,心靈是怎樣進行認識的,以及是因為什麼原因,他都沒有加以解釋,而且他的觀點也表述得不清楚。認為相反者雙方存在於它們的本原之中的人也認為靈魂是由相反者雙方構成;認為本原是相反者中的某一方的人,如熱,或者冷,或其他諸如此類的事物,同樣也認為靈魂是相反者中的某一方。所以他們也求助於辭源學,那些把靈魂和熱等同起來的人認為「生命」一詞是從「沸騰」[8]一詞變化而來,那些把靈魂和冷等同起來的人則認為「靈魂」這個詞的寫法和與呼吸相關的「冷卻」[9]一詞的寫法相近。這些就是過去人們有關靈魂的觀點以及用來說明它們的理由。
【3】我們必須首先來研究有關運動的問題;這也許並不是沒有道理的,即靈魂的本質正如那些人所描述的,靈魂能運動或自身生成運動;但是把運動看作是靈魂的特點則是完全不可能的。我們以前說過,能夠產生運動的東西並不一定自身運動。所有的運動是在兩種意義上說的(或由於他物或由於自身,所謂由於他物的運動我們是說,事物的運動是由於處在某一運動著的事物之中,如船上的乘客;因為他們運動和船的運動並不是在同一個意義上說的;船的運動是由於自身,而人的運動則只是因為處在運動著的事物中。我們來看看身體各部分的運動就會更清楚;腿的運動是行走,它是人的運動,而船上的乘客並沒有展示這類運動),所以說運動具有兩種不同的意義,我們現在要研究的是,靈魂是否具有由於自身的運動以及分有運動。
運動有四種,位置的變化,狀態的改變,消滅和生成。靈魂的運動或者是其中之一,或者是其中的幾種,或者是其全部。如果靈魂的運動不是由於偶性,那麼它一定是自身即具有運動,如果是這樣,它就會在某個地方;因為所說到的所有運動都存在於某個地方。如果靈魂的本質是自身運動,那麼靈魂就不會是在偶性的意義上具有運動;如白或三肘長就是偶性;因為這些事物易於被運動,但它們是在偶性的意義上,而且這僅僅是因為它們所屬於的身體被運動。因此它們並不存在於某個位置上。如果靈魂在本性上即分有運動的話,就應當有空間位置。
而且如果靈魂的運動是出自本性,那麼它也能夠憑藉外力而運動;如果它能憑藉外力而運動,它也能在本性上運動。相對於靜止也同樣如此;因為在本性上被運動的東西同時在本性上也能靜止;同樣,由於外力而運動的事物同時也能憑藉外力而靜止。但是關於靈魂的這種被迫的運動和被迫的靜止,即使我們絞盡腦汁也難解釋清楚。而且如果靈魂是向上運動,它就會是火,如果向下運動,那就會是土;因為這兩種運動正是屬於這兩種物體,同樣的定義也可以應用到中間運動[10]。
既然靈魂使物體運動是顯而易見的,那麼就有理由認為靈魂將它自身所具有的同樣的運動傳遞給了肉體;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反過來說靈魂有同肉體一樣的運動也是正確的。肉體的運動是一種位置變化,那麼靈魂也應當用和肉體同樣的方式改變著位置,或者是整個改變,或者是部分改變。如果這是可能的,那麼靈魂就有可能離開一個肉體再進入另一個肉體;這樣就會得出已死的動物還可能再次復活的結論。
偶性的運動可能是由其他事物的運動所引起,生物可能會由於外力而被推動。作為在靈魂的本性中即具有自身運動的東西,不應該會被任何別的東西所推動,除非是由於偶然。正如自身為善或由於自身而為善的事物不會因為他物或由於別的目的而成為善的。如果靈魂是被推動的,那麼它最可能的是被感覺對象所推動。
而且,如果靈魂是自身運動,那麼它自身也會被推動,這樣,如果所有的運動都是被運動的東西作為被運動東西的一種位移的話,那麼靈魂就一定背離它的本性;如果靈魂自身的運動並不是由於偶性,那麼運動就會是出自於它自身的本性。
有人說,靈魂推動著肉體正如它自身被推動一樣,例如德謨克里特,他的話和喜劇作家菲力普的口氣十分相似,他說,代達羅斯[11]通過灌注水銀而使木製的阿芙洛狄忒[12]活動起來。德謨克里特也說過相同口氣的話,他說,球形的原子拖拽著整個物體運動,原子運動是因為它們的本性即是永無靜止。我們將要詢問,這同樣的原子是否也能生成靜止呢?它們又怎麼能夠這樣呢?所以很難這樣說,甚至不可能這樣說。總的說來生物似乎並不是由靈魂來推動,而是由於某種意志和心靈。
同樣,柏拉圖在《蒂邁歐》中也對靈魂推動肉體的問題作了一個自然式的說明;他認為,由於靈魂和肉體具有內在的相互聯繫,所以靈魂通過自身的運動而使肉體運動;造物主首先用全部元素來塑造它,並根據和諧的數目對它加以分割,以使其對和諧具有內在的感覺,而且宇宙萬物都是伴隨著和諧的運動而運動;然後他將直線彎曲成圓形,把圓分割成兩部分,這樣就會有兩個交點,然後再將其中的一部分分為七段。這樣柏拉圖就把靈魂的運動和天體的空間變化等同起來了。
首先,說靈魂具有廣延是不正確的;因為他所說的「萬物之靈魂」很顯然是指某種類似所謂心靈的東西;它既不同於感覺能力,也不同於欲望能力;因為它的運動並不是循環的。但是心靈是單一的連續的,如同思維一樣;思維包含了多個思想,但思想的結合則是連續的,正如數目的結合一樣。相反,廣延的聯結並不是連續的。除非心靈或者沒有部分,或者作為廣延是不連續的,否則心靈在這種意義上也是不連續的。如果理智有廣延,那它又如何思維呢?它又如何用它的任何一個毫不相關的部分來思想呢?這些部分要麼被看作是廣延,要麼被看作是點,如果可以把點也叫做部分的話。如果是點,它們就會是無限的,那麼很顯然心靈就不能窮盡它們,如果是廣延,心靈就會多次或無數次思維同一思想。但是心靈顯然也能在僅有的一次思維某一思想。其次,如果它滿足於和它的任何一個部分接觸的話,它為什麼要做圓周運動呢?抑或為什麼要有廣延呢?但如果心靈必須和整個圓周相接觸時才能思維,那麼它的各部分的接觸又意味著什麼呢?再次,它如何用沒有部分的東西去思維有部分的東西,或用有部分的東西去思維沒有部分的東西呢?心靈必須和這個圓是同一的;因為心靈的運動是思維,圓的運動是循環。如果思維也是循環,其循環屬於這一類的圓必然是心靈,那麼理智總是在思維著的東西又是什麼呢?因為如果這種循環是永恆不息的,就一定會存在這種東西。所有現實的思想都是有限的(因為它總是在思考某一對象),思辨也是有所限制的,就像用來表達它的語句一樣。所有的語句或是定義,或是論證。論證不僅要有一個出發點,還要有一個結尾,即推論結果或結論。即使沒有得出結論,也不必再回到出發點,而是依靠增加的中詞一直向前推。但循環一定會再退回到它的出發點。所有定義都是有限的。另外,如果同一循環多次重複,心靈也一定會多次思維同一對象。再次,與其說心靈像運動,還不如說它更像靜止或躊躇不前的狀態。對於演繹推理也是如此。再次,自身難以運動而又被迫運動的事物是不會幸福的;如果靈魂的運動是非本質的,它將會以不自然的方式被推動。再次,靈魂與肉體無法逃避的聯繫將會是令人厭惡的;如果就像時常所說的並且被廣泛接受的觀點那樣,靈魂脫離肉體更好,那麼這種觀點便會被擯棄。最後,天體做圓周運動的原因並不清楚;因為靈魂的本質並不是圓周運動的原因——它只是偶然地作這種運動;肉體也不是原因;相反靈魂是引起肉體運動的原因。沒有任何跡象說明這種圓周運動更好;然而,因為這個原因神確實應當讓靈魂做圓周運動,而且這種運動也因此而比靜止好,同時也比其他運動要好。但是,更確切地說,這種探索屬於其他的研究範圍,所以我們現在就撇開這個話題吧。
但無論是在這個論證中還是在大多數有關靈魂的論證中,都存在著一種荒謬的觀點;人們把靈魂和肉體聯繫起來,並把它放進肉體裡,但不去說明這是由於什麼原因,以及肉體是如何受到制約的;然而這看起來又是十分必要的。因為正是通過這種聯繫,一個作用,另一個被作用,一個運動,另一個被運動;這種相互關係並不是在一個任意的聯合體中發生的。但是,這些思想家們只想解釋靈魂的本質是什麼,而對於接受靈魂的肉體卻隻字未提;甚至這也是可能的:任何靈魂都可以隨意進入任一肉體,如畢達戈拉斯學派所編造的故事那樣;這簡直是荒唐可笑的。因為任何肉體顯然都有著它自身獨特的形狀或形式。這種說法就好像說木工技術也可以使它自身在長笛中得到體現;每一行業的手藝人都必須有他們各自的工具,每一靈魂也都具有並使用自己特有的軀體。
【4】關於靈魂還存在著另一種說法,很多人都認為這是流行的說法中最可信的一種,而且它已經得到公眾意見的讚許。他們把靈魂說成是某種和諧;因為和諧是各相反者的混合,而且肉體是由相反者混合而成的。
但是,首先,和諧是一種確定的比例或混雜成分的混合,而靈魂兩者都不是。其次,和諧並不能引起運動,然而,幾乎所有的人都認為這是靈魂最基本的特徵。再次,把和諧與健康聯繫起來或和身體好的狀況相聯繫,要比把和諧與靈魂聯繫起來更為合適,如果有人把靈魂的屬性和功能歸屬到某種和諧上,這就會變得十分明顯,因為人們難以使它們相互吻合。再次,和諧是在兩種意義上被述說的,最嚴格的意義是在廣延上指那些具有運動和位置的事物的緊密結合,它們結合得如此緊密以至於任何同質的東西也不可能插入進來;在引申的意義上是指各種構成成分相混合的比例。
以上關於靈魂意義的說法沒有一種是有道理的。認為靈魂是肉體各部分的結合的觀點也不值一駁,因為這樣就會有許多結合的部分和多種被混合的東西。哪一部分是結合的呢,是心靈,還是感覺能力抑或欲望能力呢?又怎樣來實現這種結合呢?認為靈魂是混合物的比例也一樣是荒唐的。因為那些產生肌肉的混合元素與那些產生骨頭的混合元素,其比率是不同的,這將得出,有多個靈魂布遍了整個肉體,因為它的所有部分都是由這種元素混合而成的,每一種混合物的比率都是和諧和靈魂。有人也許會對恩培多克勒提出這樣的問題,因為他說過,肉體的每一個部分,其特有本質都是由於其混合物的比率,既然如此,那麼這種比率是不是靈魂呢?或者這種靈魂會不會是某種在各部分中生長起來的別的東西呢?再有,他的「友愛」是任意混合物的原因呢,還是按照比率的混合物的原因?「友愛」是這種比率呢,還是某種不同於這種比率的其他東西?這些問題乃是這些說法所面臨的難題;如果靈魂不同於混合物,那它為什麼會和構成肌肉的東西以及生物的其他部分同時被毀滅呢?此外,如果每一個部分都沒有靈魂的話,如果靈魂並不是混合物的比率,那麼在靈魂離開肉體之後,那消失了的東西又是什麼呢?
根據我們所說的,靈魂顯然不是和諧,也不可能做圓周運動。但如前所述,它可能偶然被運動,甚至也能自身運動,例如靈魂存在於其中的東西被運動,而這物體則被靈魂所運動;但靈魂不可能作位置移動。
以下意見對靈魂運動說提出了更為合理的批評。我們說,靈魂有悲哀、喜悅、勇敢、恐懼,而且還能產生忿怒、感覺和思維,這一切似乎都是運動。所以有人也許會認為靈魂被運動;但這個結論並不是必然推出的。我們先姑且承認悲哀、喜悅以及思維都是運動,而且每一個都被運動,接下來我們進一步承認被運動是由靈魂所引起,例如忿怒、恐懼是心臟的特殊運動,而思維是這種或其他器官的運動(這些運動或是由於某些部分的位置變化,或是由於性質的改變,至於部分的特殊本性和變化的特殊方式現在則沒有必要加以考慮)。然而,說靈魂在忿怒正如說靈魂在編織羅網或建築房子一樣荒唐可笑。也許這樣說更為恰當,並非靈魂憐憫或學習或思維,而毋寧說人們在做這些時要仰仗於靈魂。運動並非發生在靈魂中,但有時會直達靈魂,有時又是從靈魂出發。例如,感覺就是從個別對象出發並抵達靈魂,回憶則是從靈魂出發而延伸到運動或感官上的那些不動的點。
但心靈或理智似乎是生成於我們之中的獨立實體,而且是不滅的。如果它會消亡最大的可能便是由於年老虛弱,事實上,感官也發生著同樣的事情;如果一位老人重新獲得明亮的眼睛,他也會同青年人的視力一樣好。所以老年人的無能並不是由於靈魂的影響,而是由於受到靈魂所依存的事物的影響,正如在醉酒和疾病時的情況一樣。所以思維和思辨能力的衰微乃是因為內部某些別的東西腐敗了,而它自身並沒有受到影響。思維、愛、恨並不是心靈的表現,而是擁有心靈的個別事物的表現,一旦這事物消亡了,記憶和愛也就不復存在了;因為它們並不屬於心靈,而是屬於整個已經消亡了的事物。心靈無疑是某種更為神聖的事物,而且它不會承受作用。由此可見,靈魂不可能被運動;如果它根本不能被運動,它顯然也不會被它自身所推動。
最為荒謬的是聲稱靈魂是自身運動的數,這一理論包含著內在的不可能性,首先它把靈魂看作是被運動的,其次,特別不可能的是把靈魂稱為數;因為,首先,人們怎樣去思維運動著的一呢?是什麼導致它運動呢?運動又如何被歸附到沒有部分沒有差別性的東西上去呢?如果一既運動又被運動,那它就應當存在差別。其次,既然他們說運動著的線生成面,運動著的點生成線,那麼一的運動就一定是線,因為點不過是有位置的一;照此靈魂的數就會在某處並且有位置。再次,如果有人從一個數里減去某個數或一,還會剩下另一個數。而植物和許多動物能夠在被切斷後繼續生存,這些殘體似乎仍具有和以前一樣的靈魂。說一或說微小的物體似乎沒有什麼不同;因為如果德謨克里特的球形原子變成了點,而且除了它們量的性質外別無所有,那麼在它們每一個中都將存在著運動物和被運動物,正如在連續性事物中的情況一樣。因為我們已提到過的東西與原子的大小沒有任何關係,而只是因為它們具有數量的特性。所以,一定存在著將運動給予一的某物。如果在動物中產生運動的是靈魂,那麼它也是相對於數目是這樣,所以,靈魂不可能既是生成運動的東西又是被運動的東西,而只是生成運動的東西。但這又怎麼可能是一呢?這樣的一必定在本性上不同於其他一。那麼作為點的一和另外的一除了位置的差別外又能顯示出什麼不同來呢?如果內在於肉體的心靈的一與肉體的點不同,一與點將都處於同樣位置,因為它們都占據著點的位置。如果兩個一能處於同一位置,為什麼就不能存在一個無限數呢?因為占據一個不可分割位置的東西,自身也是不可分割的。但是,如果肉體的點與靈魂數目的那些一是同一的,或者說,如果肉體點的數目是靈魂,那為什麼並非所有肉體都有靈魂呢?因為在它們所有之中似乎存在著無數的點。再者,如果線不能被分割成點的話,這些點又怎麼可能游離於肉體之外並使它們和肉體分離呢?
【5】事實上,正如我們所說,這一說法和把靈魂看作是精細物體的觀點是一致的,正如德謨克里特所說的肉體是由靈魂所推動,都是極其荒謬的。因為如果靈魂存在於所有有感覺能力的肉體之中,那就一定會在同一處存在著兩個肉體,如果靈魂便是肉體的話。說靈魂是數目的那些人一定會相信,在一個點上存在著多個點,或者所有肉體都有靈魂,除非靈魂是一種和依存於肉體的點完全不同的其他的數目。我們還可以由此推出另一個結論,動物是由數目所推動,正如我們已說過的,德謨克里特也是這樣說明動物運動的,因為無論是我們把它們叫做小球體,還是叫做大的一,抑或是一般的運動的一,那又有什麼不同呢?因為無論在哪一種情況下,我們都只能用這些微粒的運動來說明動物的運動。
把運動和數目結合起來的觀點存在著這些困難和許多別的困難。因為這種結合不僅不是靈魂的定義,而且也不可能是靈魂的屬性。如果他試圖對這種理論從靈魂的屬性和功能上進行解釋,這就會顯得很清楚,諸如計算、感覺、快樂、痛苦以及其他屬性;如前所說,要在這兩方面假設某種解釋並不是很容易的。
這就是以前人們定義靈魂的三種方法。有些人認為靈魂是最具有運動特性的,因為它能夠自身運動;另外的人則認為靈魂是最精細的物體,或者說是最沒有物質性的東西。我們已經詳盡地列舉了這兩種定義所面臨的難題和矛盾。現在剩下要做的是考察這種說法是什麼意思,即靈魂是由元素構成的。這一說法是想說明靈魂為什麼能感覺並且能認識所存在的一切事物,但這種說法必然包含了多種不可能性。他們假定,同只能通過同來認識,似乎他們要把靈魂和靈魂所認識的事物等同起來;但是這些元素並不是唯一的,還存在著許多其他事物,更確切地說,存在著無數由元素構成的事物。即使靈魂能認識並感覺到一切事物所由以構成的元素,然而,靈魂是依靠什麼來感覺並認識整個組合物的呢?例如,神、人、肌肉、骨骼是什麼呢?對於其他的整個複合物也是如此;因為這樣的整體並不是由單純的元素所構成,而是按照一定比率結合而成,正如恩培多克勒談論骨頭時所說的那樣:
在寬闊環抱的空谷中溫和的土得到了八分之二的清淨的水和四份火,於是白色的骨頭就生成了。
認為元素存在於靈魂之中也是無用的,除非元素的比率和結合原則也存在於靈魂之中;因為每一種元素都認識它的同類,但是在靈魂中絕沒有什麼東西能認識骨骼或人,除非骨骼和人也存在於靈魂之中。我們毫無必要去說這是不可能的。因為又有誰會去詢問靈魂中是否存在著石頭和人呢?同樣的論證也可以應用於善和非善。相對其他事物也是如此。
再者,「存在」一詞有多種意義(它可以表示實體[13]、數量、性質,或我們曾作過區分的其他一些範疇)。那麼靈魂是不是由它們全部來構成的呢?這些範疇似乎不可能有共同的元素,那麼靈魂是不是僅僅由那些構成實體的元素構成呢?那它又如何去認識其他範疇呢?他們是不是堅持認為,所有的種都具有獨特的元素和本原,而且靈魂是由它們結合而成的呢?這樣靈魂就將是數量、性質,以及實體。但是由數量元素所構成的事物不可能只是實體而非數量。那些說靈魂是由所有這些元素構成的人面臨著這樣的和其他類似的難題。這些說法都是毫無道理的,即,一方面說同不能被同所作用,另一方面又說,通過同而感覺同,通過同而認識同。但是他們認為感覺是被作用和被運動,而且對於思維和認識也是如此。
這種言論還有許多晦暗不明之處和疑難,如恩培多克勒,他認為每一種事物只能通過其物質元素才能被認識,而且只與相同的事物有關,這個新論證提供了進一步的證據,因為在所有動物的軀體中,那些由土簡單構成的部分,諸如骨骼、筋、肉、頭髮,似乎根本就沒有感覺,所以就不可能感覺到它們的相同物;可他們就是這麼認為的。再有,在每一本原中,更多的將是無知而非理解;因為每一個都知道一事物,而對多數卻是一無所知,按照恩培多克勒的觀點,至少可以推出,神必定是最無知的;因為有一種元素他不知道,即「鬥爭」;而有死的生物則知道所有一切;因為一切個別物都是由全部元素構成的。總之,是什麼原因不讓所有存在物都有靈魂呢?既然所有事物都是某一元素,或者是由一種元素、或者由多種元素、或者由全部元素結合而成,它們每一種都必然知道某一事物或一些事物或全部事物。有人可能要問,將元素和靈魂聯結起來的東西是什麼呢?因為元素是與質料符合一致的,無論把元素聯結起來的力量是什麼,它都會是至高無上的;但是不可能任何東西都先於並且制約著靈魂,對於理智則更不可能;因為理智本性上就是最原初的而且具有支配力量,這種看法是有道理的。但他們說,元素是一切存在物中最先的東西。
所有認為靈魂是由元素結合而成的人(因為元素能認識和感覺存在物),和所有聲稱靈魂是最能運動的事物的人,都無法對所有靈魂進行說明。因為並非所有有感覺的事物都能運動,例如有些生物顯然在空間位置上是不動的,然而,這又似乎是靈魂能給予生物的唯一運動。那些認為心靈和感覺能力是由元素構成的人也面臨著同樣的困境;因為植物顯然沒有位移和感覺而擁有生命,而且許多動物都沒有思維能力。但是,即使我們對這種觀點置之不理,假定心靈就是靈魂的部分,而相對於感覺能力也一樣,他們也仍然無法對所有靈魂、或一個靈魂的整體作出恰當的說明。在奧菲斯詩歌中所表達的觀點也面臨著同樣的困境;因為這種理論宣稱,靈魂為風所生,當動物呼吸時,靈魂便從宇宙進入到動物體內。這對於植物來說是根本不可能的,對於有些動物也是不可能的,因為它們根本不呼吸;這一點卻沒有被那些支持這一說法的人所注意到。如果我們要用元素來構造靈魂,並沒有必要用所有元素;在一對相反者中的一方就足以使它認識元素自身和它的相反者。通過直線我們既可以認識直線自身,也可以認識曲線。木匠的曲尺可以對兩者進行檢驗。但是曲線卻無法幫助我們認識它自身和直線。有些人認為,靈魂瀰漫於整個宇宙,由此我們可以看看泰勒士的觀點,他認為,宇宙萬物都充滿了神。但這種說法有一些困難;因為當靈魂在氣中或在火中時,它為什麼不變成一個動物呢?而只是在它進入元素的混合物中時才這樣呢?雖然在前一種情況下靈魂似乎存在於更純淨的形式之中。有人可能還會問,為什麼在氣中的靈魂要比在生物體中的靈魂更純淨更永久呢?無論是哪一種情況,其結論都是荒謬的、不合理的;因為把火或氣描繪成生物乃是極為不合理的,然而,如果在火和氣中存在著靈魂,而又不把它們叫做生物,那也是荒謬的。認為元素之中有靈魂的觀點似乎源於這樣一種觀點,即整體必須與其部分是同類的;如果動物有靈魂是因為周圍的氣被隔斷並被關在動物體內,那他們就不得不說,靈魂也是與其部分同類的。如果被吸入的氣是同類的,而靈魂不同類,很顯然,雖然靈魂的某部分將存在於這氣之中,但另一部分並不存在於其中。所以,靈魂或者是同樣的一些部分,或者靈魂並不存在於宇宙的任何部分之中。
由此可見,認識能力並不屬於靈魂,因為它是由元素結合而成。說靈魂被運動既不正確也不實在。但是,既然認識、感覺、意見,以及欲求、願望和一般的慾念,是屬於靈魂,還有,既然動物的位移、生長、成熟、衰老都是由靈魂產生,那麼我們一定要問,它們各自是否在整體上屬於靈魂呢?即,是否仰仗著整個靈魂,我們才思想、感覺、並對其他所有事物作用或被作用呢?它們是否屬於不同的部分呢?相對於生命也是如此;它是依賴於靈魂的某一部分,還是依賴於多個部分或全部呢?或者還是具有某種完全不同的原因呢?有些人說,靈魂有部分,某一部分進行思維,某一部分產生欲望,如果是這樣,如果靈魂生來就是由部分所構成,那麼把它們結合起來的東西又是什麼呢?當然不可能是肉體;相反,似乎更應當是靈魂將肉體結合在一起的,無論如何,只要靈魂一旦完結,肉體就會在空氣中消散並腐敗。如果是別的什麼使得靈魂聯結在一起,這只可能是靈魂。但我們還必須進一步詢問,它是單一的還是有著多個部分呢?如果它是單一的,那為什麼不直接說靈魂是單一呢?如果它有部分,論證仍然要求我們知道結合原則是什麼,這樣我們就會導致無窮後退。關於靈魂的部分可能還存在著某些令人疑惑不解的地方,如肉體中某一部分的功能是什麼?因為如果整個靈魂將肉體整個地結合在一起,很自然地就會推出,它是由靈魂的每一個部分將肉體的每一部分結合在一起。但這似乎是不可能的;因為心靈將什麼部分結合在一起,或者如何結合,這都是難以想像的事情。而且,植物在被分割成段後顯然仍然活著,有些昆蟲也是這樣,這意味著在每一段殘體裡都有著一個在種上相同的靈魂,雖然在數目上並不相同;因為每一段殘體在一定時間裡都有感覺並能進行位移,即使它們不能這樣做也毫無奇怪之處;因為它們沒有必要的器官來維護它們的自然狀態。但是,靈魂的所有部分仍然存在於每一段殘體中,而且這些靈魂在相互間以及和整體都是同類的;這就意味著,雖然靈魂的各部分無法相互分離,但整體的靈魂可以被分割。植物的本原似乎也是某種靈魂,因為這種本原對於動物和植物都是共同的。它能夠不依賴於感覺本原而存在,而任何東西卻不能沒有它而具有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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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1] pathee,原義指由於承受作用而表現出來的東西,在本文中主要譯為「屬性」,有時根據前後文也譯作「現象」、「影響」、「遭受」等。
[2] 即靈魂與軀體的結合物。
[3] nous,在其他語境中,在作為思想功能時,均譯「理智」。在泛指兩個方面時,譯作「心靈」或「理智」。
[4] phronesis,在倫理學的應用上譯為「明智」。
[5] 平面的數目指3,立體的數目指4。
[6] 指恩培多克勒。
[7] 指阿那克薩戈拉。
[8] 「生命」和「沸騰」兩個詞分別是zeen和zein。
[9] 「靈魂」和「冷卻」兩個詞分別為psukhee和katapsuksis。
[10] 即指在向上和向下之間的運動。
[11] 代達羅斯(Daedalus),希臘傳說中的建築師和藝術家,相傳為細木工技藝、刨子、吊線和膠水的發明者。
[12] 阿芙洛狄忒(Aphroditee),希臘神話中宙斯與大海神女之一的狄俄涅之女,愛與美的女神,因生成於aphros(海上泡沫)而得名。
[13] to tode ti,意即「這個」,指某一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