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痕與血跡 · 十二、落網

程小青 《輪痕與血跡》
九月六日星期三上午九點鐘,我帶了一顆迷惆的心到了上海,便趕到霍桑寓里去看他。不料撲了一個空,霍桑已經出去了。據他的舊仆施桂告訴我,他上夜裡趕回上海,原打算和一個姓許的人會面,卻沒有成功。這天一早出去,大概仍舊是去找這姓許的人的。 這一天我沒有會見霍桑。直到晚上七點鐘時,霍桑通一個電話到我的寓所,告訴我他已見過恆豐當鋪的經理許子安。他本希望從許子安身上探聽營紀新夫婦的已往歷史,可惜也沒有結果。據許子安說,他和曹紀新雖屬表親,但好幾年已不通音問。這年春天,曹紀新忽來找他,聲言他已結了婚,正打算找一個靜僻的所在,從事化學的發明。許子安就給他租賃了那宅野雲寄廬。至於他們的夫婦結合的情形和已往的歷史,許子安並不深悉。他只知道曹紀新從日本回來還不到一年。營紀新略微有些遺產,他們的生活就靠這遺產支持。關於那個穿黃色學生裝的陌生客往當鋪里去訪問的一回事,許子安也承認確有其事。許子安並不認識那個人,但瞧他的身材結實和風塵滿面的狀態,好像是一個軍人。那人也操江西口音,分明和曹紀新有些關係。那人當時並不說出他的姓名,只探問曹有福的下落,許子安明知有福是紀新的乳名,猜度那人的來意一定不善,當即回絕不知道,並且否認他自己和姓曹的有什麼親戚關係。但事後許子安曾把這回事告訴過曹紀新。 所以霍桑的希望可算毫無成就。至於我問他這案子究竟何時結束,他又輕描淡寫地只給我『靜待時機』四個字。 三天過去了,我還不曾得到霍桑的結束消息。我的滿懷的疑團還是沒法打破。 在9月9日星期六的晚上。霍桑又給我一個聊以慰藉的消息。據說,那輛圓粒形輪子的自行車已在南翔車站附近的稻田中被人發現。這是戎明德的報告。可見那兇手當時是坐了自行車逃到南翔去的,然後丟了車子,換火車逃走。到了10日的上午,霍桑又給我一個消息,似乎比較重要些。他得到了那負責監視野雲寄廬的王根香報告,在9月8日那天,那女主人戚瑤芳已把那老僕霍兆坤辭歇了;同時伊又曾打發那女僕周碼往法院中去探望那呂志一。因此又重新引起我對於這一女一男的懷疑。 這樣又捱過了一個星期。直到9月那天的傍晚,霍桑才給我一種重要的通告,我的郁想不耐而近於失望的情緒方始重新振作起來。他叫我立刻往火車站去;並說這案子的最後結束就在這天晚上。 我趕到北車站時,6點35分的常滬車將近到站。霍桑已在月台門口等我。他一見我,便悄悄地把我拉進了人叢之中,才低聲問我說話。 他說:「包朗,對不起。我知道你這幾天一定感覺得非常煩想。不過這也是不得已。今天你總可以舒暢一下了!其實我的性急不耐,並不輸你。但這件事的最後結束不能不等候自然的發展,否則『欲速不達』,也許反而會壞大事。」 我道:「那末這『自然的發展』,今夜裡可是真已到了成熟時期? 「是,不但成熟,我敢說馬上就可以結束了。」 「怎樣結束?莫非那兇手——一」 「是啊。兇手立刻就要來哩。你張著眼睛瞧吧。」 我老實說,那兇手是誰,至今還沒頭緒。霍桑顯然早已認識,此刻似乎正在等那兇手從火車上下來。我的「兇手是誰」的問句本已掛在嘴邊,但已沒有說出來的機會。這時候常滬車早已進站。乘客們紛紛下車,聲浪十分喧間,那月台的出口也頓時擁擠起來。 我和霍桑本站在收票的出口附近。乘客雖像潮湧般地從出口處吐出來,卻都逃不掉我們的目光。我只隨便瞧著,因為根本沒有確定的對象。不一會,霍桑拉著我的衣角,低聲說了一聲「來了」,便從人叢中擠軋出去,站到了前排。我也就利用我的目光做一種試驗,向那擁擠在收票處的乘客們中仔細辨別,究竟有沒有可疑的人物。不多一會,果真滿足了我的期望,而且有些驚異。 我瞧見一個穿黑色旗袍的女子正從那出口裡魚貫地走出來。那就是曹紀新的妻子戚瑤芳! 什麼?難道兇手就是這女人?這樣一件慘怖的兇案,竟是一個女子——一個美貌柔娜的少年女子——的成績?這真是匪夷所思了!我在驚異之餘,忽見霍桑也仰起了足尖,運用他的敏銳的眼睛,向著戚瑤芳的前後竭力群察。但他不像有動手阻攔的行動。他的嘴唇微微一動,有一種失望的神氣籠罩了他的面部。 這時戚氏已離開了出口,跟著兩個夫役,指著幾隻皮包箱筐,向著鐵柵欄外面走去。 霍桑忽自言自語地說:「奇怪!伊怎麼竟一個人來?奇怪!……奇怪!」 這句話才解釋了我方才的疑團。兇手並不是這女子,卻還另有其人。我才吐了一口長氣。霍桑向我招一招手,正準備尾隨伊的行蹤,他又回頭一瞧,忽又停步。我也依著他的視線瞧去,有一個戴銅盆帽穿玄色呢飽乾瘦長身材的男子,也急急地從出口裡出來,似在追隨這婦人。霍桑的目光一閃,拉住了我的膀子,趕緊一步,走到那男子的背後,伸出手來,輕輕地在那人的背上拍了一下。我以為這人大概就是兇手了。不料那人旋轉頭來,又使我意外地失望。這個人就是那探目五根香,不過換了服裝,我一時卻辨不出來。 霍桑和王根香附耳交談了幾句,便點點頭仍繼續前進,緊緊追隨那婦人的蹤跡。一會那婦人已出了車站的範圍,踏上馬路,站住了向左右探望;很像一時不知往哪方面進行,又像等候什麼人接應的樣子。我們當然也站住了不走。但我們的全神卻緊張到了高度,目不轉瞬地瞧著伊的周圍。 正在這時,我忽見靠鐵路的附近停著一輛汽車。有一個西裝的男子從汽車中下來,趕過來和那婦人招呼。我一瞧見他們倆招呼的狀態,立刻知道了他們的關係。那男子的身材適中,頭上戴一頂鴨舌帽子,壓覆得很低,模樣兒很像呂志一教授。我的心房又不禁突突地亂跳。果真是他嗎?我們又怎樣對付翁校長?我因走前一步,仔細一瞧,才見那人戴一副黑玻璃眼鏡,面色非常白哲,卻並不是紅棕臉色的呂志一。他的面貌我從前不曾見過,我完全不認識他。我回頭瞧瞧霍桑。 他的臉上卻浮著一種驚喜的神氣。他的眸子在閃動,他的肌肉都緊張,可是他還保持著鎮靜狀態。他的兩手插在衣袋之中,絕不輕舉妄動。王根香也站定在旁邊,一眼不霎地注視著這一男一女。 一分鐘後,那夫役們已把皮包送上了汽車。那男子便開了車廂的門,先讓婦人上車。 接著他自己向汽車夫說了一句,也就彎著腰踏進車廂,準備上車。可是霍桑的變動不測的動作往往出人意外——「靜若處子動如脫兔」的成句,盡可形容他當時的情態。在那男子還沒有把汽車門關上,霍桑早已躍步跳到了車前。 他高聲說:「營有福!——慢些地!」 營有福?奇怪!我又回進了迷陣里去!霍桑繼續地向汽車中的男子說話。 「唉,對不起,我現在應得稱你曹紀新先生了!是不是?唉,曹先生,你不是打算往黃浦碼頭去嗎?對不起,這個不能不掃你們的興了!你如果已經購好了船票,這損失也是免不掉哩!」 當霍桑說這幾句話時,他的一隻手,已經攀住了汽車的門。王根香早也趕到面前制止那汽車夫的動作。我卻站在霍桑的肩後,正想窺探車中人們的神色態度。 我看見那男子的額角上露著青筋,圓睜著雙目,張大了口,露出兩排鑲著血齦的白齒。他的那種驚駭的狀態,正像一頭遇獵抵抗的猩猩。同時他的右手似乎有一種動作,我不由不驚呼起來。 我呼道:「小心!他要開槍了!霍桑,你——」 可是霍桑的舉動比我的聲浪的速度更快。我見他揚一揚右手,鋒的一聲,有一支手槍已從車廂門回落到地上。霍桑彎著腰鎮靜地把手槍從地上拾了起來,回頭交給了王根香。 他說:「根香兄,這個就是正凶。你就乘著這輛汽車一塊兒去吧。這一支手槍,一則可以防身,二則也是案中的要證。這裡人多聲雜,別的話我們再談。」 那曹紀新是案中被害的人,在我的意識之中,當初原沒有絲毫疑義。不料這最後的結果,來了一個大轉變,曹紀新竟是兇手;被害的卻屬另一個人。這當然是完全出我意外的。但霍桑憑著什麼根據,獨能揭破這一幅秘幕?當時我除了驚奇以外,絕對猜想不出。所以我一回到他的愛文路寓所里後,便急急地請他解釋。 據霍桑自己說,他對於換屍的把戲當初也不曾想到。不過他看見了那屍體的狀態曾經移動;那方格條紋的睡衣上面染血不多;和那屍足上的一雙棕色紋皮的拖鞋似乎略嫌短些;因此也曾發生過一些疑影。但這只是一時不可索解的疑影罷了,他也絕不會懷疑到換屍。他的唯一的破案要點卻在那隻獵犬身上。 他解釋道:「這迪克的失蹤問題,我早就認為是全案的中心。我們曾假定迪克的所以被禁,定是曹紀新預先知道有人尋仇,並且準備了對付之策,才將迪克禁閉起來,以免臨時壞事。後來迪克破窗而出,也一定是因著聽得了正屋中的聲音,才發狂地掙扎出來。我們就事實上推想,這犬逃出來時,勢必在的案正在進行或剛才完畢的時候。那時迪克看見主人既已被人打死,那兇手也勢必沒有逃遠,它怎麼竟寧靜著不吠?這是第一個疑點。 「我們對於那碎石路口的血跡,當初很難解釋。我也曾假定這血是犬血。但犬既受傷被殺,怎麼不見犬屍?兇手行兇以後,既不曾毀滅或移匿人屍,當然不會單獨地移匿犬屍。若說它所受的傷很輕微,只略略流些地血,並不足以致命,那末,這傷犬又往哪裡去了?並且那兇手既然存心害犬,那犬怎麼甘心承受,絕不吠叫抵抗?或是假定那犬受傷以後,仍表示它的行獵的本能,追隨那凶人的蹤跡;但就狗的常態而論,追隨時勢必沿途吠叫,決不會默默無聲。可是據調查的結果,又確知迪克不曾高聲吠過。因為如果迪克一吠,勢必要引動遠近的鄰犬的。 「這是第二個疑點。 「還有那自行車的輪痕,來蹤去跡,分走兩路,在情理上也覺反常。此外,那婦人的並無真切的悲容,卻顯著掩藏之態,都使我增加疑團。不過我一時還不能決定方針。 「所以我當時的期望,第一著在查得迪克的蹤跡,它究竟是活是死,和曾否受傷?後來戎明德報告了死犬在真茹車站那邊發現的消息,我的種種疑團才得到一種鑰匙,一個個便都貫通豁露了。」 我很坦白地承認,我覺得這戎警官常有一種炫才賣功的表示,因此不免引起我的厭憎。誰知道全案的方針竟因著他的報告才得確定。那末,他果真是有功可賣了。 霍桑繼續道:「我既知道那犬死在真茹車站的西面,並不是被掩埋在那裡的;又看見了犬身上的槍傷,就特地帶了那個發現的鄉人顧三虎,親自到迪克被發現的地點去察勘。那水溝在公路的一旁,路旁留著不少血跡,顯見迪克是從公路上滾到水溝里去的。 「我將我先前的理解參合了一下,前後的真相便完全明了。我料迪克逃出來時,一定在凶謀成造,兇手剛要離屋的當兒。當它追到碎石路口,便被兇手開了一槍,不過傷在迪克的後腳,只流了些血,故而它仍能繼續追隨。那兇手是騎了自行車往南翔去的。迪克追在他的後面,他以為它已給槍打死,所以起初沒有覺察;直到過了真茹車站,他才覺得那犬還在後面。他為脫身起見,於是又開了一槍,方始將狗打死。這就是我假定的兩槍,而且第一槍一定是打在它的後腳上的。」 我點頭說:「照你的說法,這兩槍果真很合情理。不過那犬既然一度受傷,後來又負傷追隨,怎麼竟始終靜默不吠?這不是你自己也認為矛盾的嗎?」 霍桑微微一笑,點頭說:「是,當然是矛盾的。不過矛盾的極端就會產生改進或轉變。你怎麼不轉過來想一想?那逃走的兇手,如果是迪克的主人,它自然不會吠了啊!」 我常常說,偵查疑案真像幻術家的玩弄手法。無論任何啞謎,在未揭破前總覺疑難幻復,不可究法。可是一語道破,卻又覺得平淡無奇。這犬的問題的解釋,就是一個顯然的例證。 霍桑又說道:「這一個秘鍵既已揭發,其餘的疑問便都——一地合拍。例如那婦人的可疑狀態;獵槍的不見;屍體的移動;拖鞋的太大;屋中並不見曹紀新的照片——流總也看見餐室的壁上有一個鏡架給移去的痕跡;和屍首的皮膚黝黑,不像是伏在化驗室中深居簡出的人物;都可以反證死者不是曹紀新本人。並且死者的致命之傷雖在咽喉,但面部上也中了不少散子,血肉模糊,也很合換屍的條件。因為曹紀新是難得出外的,認識他的人很少。那老僕又是一個近視的人,所以這一出換屍把戲,在他們原以為是於穩萬妥的。」 「但那女僕周媽並不是近視。難道伊是被主人賄通的嗎?」 霍桑道:「即使不曾賄通,那種血肉淋漓的慘狀,誰也不會仔細欣賞。故而破露的危險在當時委實很少可能。第二步,我就打算搜集實在的證據,以便使我的推想得到物質上的佐證。我曾見過那屋子後面的小河灘上,有一個石塊新近被掘的遺蹟。我起初因為沒有淹沉犬屍的理由,有些猶豫不決,後來就假定是壓沉死者的衣物用的。我們撈取的結果,還得到了那支獵槍。於是全案的癥結我便完全明了。 「當時我馬上去和戎明德和王根香接洽,叫他們嚴格監視戚瑤芳的行動。因為紀新既已遠贈,我防伊會連夜出走。接著我又趕回上海來找許子安。結果並不像我所期望的那麼迅速圓滿,那女子也並沒有立即脫身的企圖。我也不得不忍耐地等待。 「後來戎明德在南翔發現了那輛自行車,兇手的蹤跡也有了線路。不過捕凶的步驟,最妥當的,還是利用那婦人做一條引線。你現在總可以明白當時的情勢。 「這條偵緝兇手的引線,雖是早已在我們的掌中,卻不能任意牽動,只能等候自然的發展。否則打草驚蛇,反而要功虧一整。 「隔了幾天,曹紀新覺得外面風聲平穩了,這案子將成懸案,便從蘇州化名寫信,約他的妻子乘日午後的常滬車到上海。這封信被負責監視的王根香從郵局中私行截閱,通知了我,我們就毫不費力地把兇手捉住了。」 我道:「還有一點,你沒有解釋。那血跡旁邊的一塊石上,留著布紋似的痕跡。這究竟是什麼東西印上去的呢?」 霍桑忽笑著說道:「這一點在說明了以後,你也要說不值半文錢的。我已經說過,那犬第一次中槍,一定是在腿部。那時它必曾在那裡蹲踞過一下,撤去那傷口的流血。所以那個布紋痕跡,就是它受傷處的大毛所印。但在沒有揭破以前,誰又想得出呢?」 我靜默了一下,又說:「霍桑,還有一個例外的要點你沒有解釋。這不是我常常問的『兇手是誰』倒是那被害的人我還不知道是誰。」 霍桑搖頭道:「唉,包朗,對不起。這個人我還不知道,他們間的關係和這凶謀的動機,我也還不大清楚。我不是賣關子,委實不能答覆。請你再耐性些等幾天吧。」 一星期後,這案子經過了兩度審訊,它消經過的情由,也完全披露。呂志一教授因無罪並釋,戎警官又曾向翁校長和自教授謝過罪,我們的責任總算已圓滿告卸。曹紀新行兇的證據——那在槍的物證——是從翁老師那裡提交法院的。他已不再抵賴,把案情的經過完全供認了。 那被害的人,喚做邱宗英,本是四十六旅的團長。他在三年前和戚瑤芳正式結婚。 那時戚瑤芳的父親戚彥平也在軍隊中當參謀。所以這婚姻出於父命,原是不自由的。瑤芳和紀新從小同學,感情本來很密切。這事邱宗英本也知道,但他到底利用了彥平的父權,訂成了這件不自然的婚姻。當瑤芳和宗英結婚的當兒,紀新因著失戀而往日本去。 後來伊的父親彥平因戰事陣亡,邱宗英又離家出征。在這當兒,曹究新留學回來。瑤芳既感婚姻的不滿,曾紀新也舊情重熾。於是這兩個人在情不自禁的狀態下,便悄悄地離了本鄉。 他們到真茹鎮去,原是帶著秘密性質的。不料那邱宗英回家以後,多方探訪,知道了紀新的表兄許於安在真茹,終於尋到真茹來。他訪問許子安的結果,雖不得要領,但他仍不死心,在真茹鎮上往來了好幾次,到底查明了他的逃委的下落。 當9月4日的早上,曹紀新曾在樓窗口中瞧見宗英在他們的竹籬外面徘徊窺探。 他便知道他們的秘密確已被宗英破露,不能不另謀對付的方策。他料想邱宗英若來尋仇,決不敢白晝動手。因此他到了晚上,就特地準備,一面把女僕遣開,一面又將獵犬禁閉。這種種準備,他絕對守著秘密,連他的妻子都不知道。 4日晚上10點10分鐘時,邱宗英破窗入屋,紀新完全聽得。他就悄悄地下樓,備好獵槍,伏在梯腳。等到宗英在暗中摸索,他就乘機開槍,立刻將宗英打倒。 那時瑤芳聞聲下樓。他方始說明原委,禁止伊聲張。起初他還想移屍滅跡,後來覺得這事繁重難辦,又瞧見宗英的高度長發,和所傷的又在面部,他本人又不常出外,認識他的人不多,便想到換屍的計劃。於是他就把衣服換好,移去了壁上的自己的照片。等一切布置妥善,他就將宗英的衣服,鞋帽,和行兇的獵槍等綑紮好了,拿到屋子外面去,利用了一塊石頭,沉在屋後的河中。宗英本是帶著手槍去的。紀新就將這槍留在自己的袋中。 當紀新行兇和安排的時候,除了他妻子以外,沒有第二個人知道,連後面的迪克也還不曾破窗出來。但在沉衣的當兒,圍著距離後屋較近,迪克再按耐不住,終於撞破了玻璃。當紀新騎了自行車走上那碎石徑時,忽見迪克限在後面。他既要逃避,又沒法制止那大,就不得不忍痛犧牲愛犬,向迪克開了一槍。後來他過了車站,又向迪克放射第二槍,也完全符合霍桑的所料。這案子如此結束,我對於那戚瑤芳的遭遇,不免覺得可憐。關於這一點,霍桑曾向我表示過一句深堪玩味的說話。 他說道:「包朗,這問題用不著你過慮。在現在的時代,像這樣一個美慧的女子,既有使男子們捨命以爭的魔力,那就決不致終於落花無主!別的莫說,我們的翁老師的手下,就有一位關心慰籍伊的人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