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學指南 · 吏學指南序

徐元瑞 《吏學指南》
吏人以法律為師,非法律則吏無所守。然律之名義,不學則不知也。不知則冥行而索途,奚可哉!我本府同知公穆虎彬,慮吏輩之不知也,乃刻徐氏所編《吏學指南》以示之,俾熟此可以知厥名義,而進於法律,以為政焉。此吾儒大學,所以欲明明德於天下,必先之以致知格物,以為脩齊治平之本,顧不美歟!雖然《漢史》為循吏作傳,不為能吏作傳,《禹范》雲好德為福,不雲好才為福,此又為吏者之所當講,亦我同知公之刻書美意。□能乎此,則庶乎非鞅、斯厝之□名,則駸駸然入於皋陶、稷、契之德化矣。致君澤民,孰有加於此者。斯時也,回視此書,特□兔之□,讀者其致思焉。 承事郎、雲夢縣尹山後石抹允敬為之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