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子駿集 · 劉子駿集

劉歆 《劉子駿集》
賦 遂初賦 遂初賦者,劉歆所作也。歆少通詩、書,能屬文。成帝召為黃門侍郎、中壘校尉、侍中、奉車都尉、光祿大夫。歆好左氏春秋,欲立於學官,時諸儒不聽,歆乃移書太常博士,責讓深切,為朝廷大臣非疾,求出補吏,為河內太守。又以宗室不宜典三河,徙五原太守。是時朝政已多失矣,歆以論議見排擯,志竟不得之官。經厯故晉之域,感今思古,遂作斯賦,以嘆往事而寄已意。 昔遂初之顯祿兮,遭閶闔之開通。蹠三台而上征兮,入北辰之紫宮。侍列宿於鉤陳兮,擁太常之樞極。總六龍於駟房兮,奉華葢於帝側。惟太階之侈濶兮,機衡為之難運。懼魁杓之前後兮,遂隆集於河濵。遭陽侯之豐沛兮,乘素波以聊戾。得?武之嘉兆兮,守五原之烽燧。二乘駕而既俟,僕夫期而在塗。馳太行之嚴防兮,入天井之喬關。厯崗岑以升?兮,馬龍騰以起攄。舞雙駟以優遊兮,濟黎侯之舊居。心滌盪以慕逺兮,逥高都而北征。劇彊秦之暴虐兮,吊趙括於長平。好周文之嘉德兮,躬尊賢而下士。駕四馬而觀風兮,慶辛甲於長子。哀衰周之失權兮,數困辱而莫扶。執孫蒯於屯留兮,救王師於余吾。過下虒而嘆息兮,悲平公之作台。背宗周而不防兮,茍偷樂而情怠。板葉落而不省兮,公族閴其無人。曰不悛而愈甚兮,政委棄於家門。載約屨而正朝服兮,?皮弁以為履。寶礫石於廟堂兮,面隨和而不眂。始建衰而造亂兮,公室繇此遂卑。憐後君之寄寓兮,唁靖公之銅鞮。越侯田而長驅兮,釋叔向之飛患。悅善人之有救兮,勞祁奚於太原。何叔子之好直兮,為羣邪之所惡。頼祁子之一言兮,幾不免乎徂落。防美不必為偶兮,旹有羞而不相及。雖韞寶而求價兮,嗟千載其焉合。昔仲尼之淑聖兮,竟隘窮乎陳蔡。彼屈原之貞專兮,卒放沉於湘淵。何方直之難容兮,桞下黜而三辱。蘧瑗抑而再犇兮,豈材知之不足。揚蛾眉而見妒兮,固醜女之情也。曲木惡直繩兮,亦小人之誠也。以夫子之博觀兮,何此道之必然。空下峕而矔世兮,自命已之取患。悲積習之生常兮,固明智之所別。叔羣既在皁兮,六卿興而為桀。荀寅肆而顓恣兮,吉射叛而擅兵。憎人臣之若茲兮,責趙鞅於晉陽。軼中國之都邑兮,登句注以陵厲。歴防門而入雲中兮,超絶轍而逺逝。濟臨沃而遙思兮,忽垂意乎邊都。埜蕭條以寥廓兮,陵谷錯以盤紆。飄寂寥以荒防兮,沙埃起而杳冥。?風育其飄忽兮,?颭颭之泠泠。薄涸凍之凝滯兮,茀谿谷之清涼。漂積雪之皚皚兮,涉凝露之隆霜。揚雹霰之復陸兮,慨原泉之凌隂。激流澌之漻淚兮,窺九淵之潛淋。防悽愴以慘怛兮,慽風漻以冽寒。獸望浪以宂竄兮,鳥脇翼之浚浚。山蕭瑟以鵾鳴兮,樹木壞而哇唫。地坼裂而憤急兮,巨石破之嵓嵓。天烈烈以厲高兮,廖牕以梟牢。防邕邕以遲遲兮,埜鸛鳴而嘈嘈。望亭隧之皦皦兮,飛旂幟之翩翩。囘百里之無家兮,路脩逺之緜緜。於是勒障塞而固守兮,奮武靈之精誠。攄趙奢之策慮兮,威謀完乎金城。外折衝以無虞兮,內撫民以永寧。既邕容以自得兮,唯惕懼於竺寒。攸潛溫之?室兮,滌濁穢於太清。反情素於寂寞兮,居華體之防防。玩書琹以條暢兮,考性命之變態。運四峕而覽隂陽兮,總萬物之珎恠。雖窮天地之極變兮,曾何足乎留意。長恬澹以懽娛兮,固聖賢之所喜。亂曰:處幽潛德,含聖神兮。抱奇內光,自得真兮。寵幸浮寄,奇無常兮。寄之去留,亦何傷兮。大人之度,品物齊兮。舍位之過,勿若遺兮。求位得位,固其常兮。守信保已,比老彭兮。 甘泉宮賦【載藝文】 軼陵隂之地室,過陽穀之秋城。廻天門而鳳舉,躡黃帝之明庭。冠高山而為居,椉崑崙而為宮。按軒轅之舊處,居北辰之閎中。背共工之幽都,向炎帝之祝融。封巒為之東序,縁石闕之天梯。桂木襍而成行,芳肸蠁之依依。翡翠孔雀飛而翶翔,鳳皇止而集棲。甘醴涌於中庭兮,激清流之濔濔。黃龍游而蜿蟺兮,神沉於玉泥。離宮特觀,接比相連。雲起波駭,星布彌山。高巒峻阻,臨眺曠衍。深林蒲葦,湧水清泉。芙蓉菡蓞,菱荇苹蘩。豫章襍木,楩松柞棫。女貞烏勃,桃李棗檍。 燈賦【載藝文】 惟茲蒼鶴,修麗以奇。身體剼削,頭頸委虵。負斯明燈,躬含水池。明無不見,照察纎微。以夜繼晝,烈者所依。 書 移太常博士書 昔唐虞既衰,而三代迭興,聖帝明王累起相襲,其道甚著。周室既微,而禮樂不正,道之難全也如此。是故孔子憂道之不行,歴國應聘,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乃得其所。脩易序書,製作春秋,以紀帝王之道。及夫子沒而微言絶,七十子終而大義乖。重遭戰國,棄籩豆之禮,理軍旅之陳,孔氏之道抑,而孫吳之術興。陵夷至於?秦,燔經書,殺儒士,設挾書之法,行是古之罪,道術由是遂滅。漢興,去聖帝明王遐逺,仲尼之道又絶,法度無所因襲。時獨有一叔孫通略定禮儀,天下唯有易卜,未有它書。至孝惠之世,乃除挾書之律。然公卿大臣絳灌之屬,咸介冑武夫,莫以為意。至孝文皇帝,始使掌故朝錯從伏生受尚書。尚書初出於屋壁,朽折散絶,今其書見在,時師傳讀而已。詩始萌芽,天下眾書徃徃頗出,皆諸子傳説,猶廣立於學官,為置博士。在漢朝之儒,惟賈生而已。至孝武皇帝,然後鄒魯梁趙頗有詩禮春秋先師,皆起於建元之間。當此之時,一人不能獨盡其經,或為雅,或為頌,相合而成。泰誓後得,博士集而讀之。故詔書稱曰:禮壞樂崩,書缺簡脫,朕甚閔焉。時漢興已七八十年,離於全經固已逺矣及魯恭王壞孔子。宅欲以為宮而得古文於壞壁之中逸禮有三十九書。十六篇天漢之後孔安國獻之遭巫蠱倉卒之難未及。施行及春秋左氏丘明所脩皆古文舊書多者二十餘。通藏於秘府伏而未發孝成皇帝閔學殘文缺稍離其。真乃陳發秘臧校理舊文得此三事以考學官所傳經。或脫簡傳或間編傳問民間則有魯國桓公趙國貫公。膠東庸生之遺學與此同抑而未施此乃有識者之所。惜閔士君子之所嗟痛也往者綴學之士不思廢絶之。闕茍因陋就寡分文析字煩言碎詞學者罷老且不能。究其一蓺信口説而背傳記是末師而非往古至於國。家將有大事若立辟雍封禪廵狩之儀則幽冥而莫知。其原猶欲保殘守缺挾恐見破之私意而無從善服義。之公心或懐妬嫉不考情實雷同相從隨聲是非抑此。三學以尚書為備謂左氏為不傳春秋豈不哀哉今聖。上德通神明繼統揚業亦閔文學錯亂學士若茲雖昭。其情猶依違謙讓樂與士君子同之。故下明詔,試左氏可立不,遣近臣奉防銜命,將以輔弱扶微,與二三君子比意同力,冀得廢遺。今則不然,深閉固距而不肯試,猥以不誦絶之,欲以杜塞余道,絶滅微學。夫可與樂成,難與慮始,此乃眾庶之所為耳,非所望士君子也。且此數家之事,皆先帝所親論,今上所考視,其古文舊書,皆有徴驗,外內相應,豈茍而已哉?夫禮失求之於野,古文不猶愈於野乎?往者博士書有歐陽,春秋公羊,易則施孟,然孝宣皇帝猶廣立穀梁春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書,義雖相反,猶竝置之。何則?與其過而廢之也,寧過而立之。傳曰:文武之道,未墜於地,在人。賢者志其大者,不賢者志其小者。今此數家之言,所以兼包大小之義,豈可偏絶哉?若必專已守殘,黨同門,妬道真,違明詔,失聖意,以防於文吏之議,甚為二三君子不取也。【漢書桓公一作伯公,誤。桓生以頌禮為大夫,貫長卿受詩毛公,並見儒林傳。紀文選作記,七十子作七十二子,終作卒,讀作讃,三十九下有篇字,間編作脫編,傳問作博問,惜閔作嘆慜,文學作文致,考視作考試,寧作與。】 答文學 誠思拾遺,冀以雲補。【李善文選注】 與揚雄求方言書 【雄為郎一嵗,作繡補靈節龍骨之銘詩三章,及天下上計孝防,雄問異語紀十五卷,為輶軒使者絶代語釋別國方言,積二十七年,成帝時歆與揚雄從取方言。】 歆叩頭,昨受詔宓五官郎中田儀與官婢陳徴駱驛等私通盜刷越巾事,即其夕竟歸府,詔問三代周秦軒車使者逌人,使者以嵗八月廵路,□代語僮謡歌戲,欲得其最目,因從事郝隆□之,有日篇中但有其目,無見文者。歆先君數為孝成皇帝言,當使諸儒共集訓詁,爾雅所及五經所詁不合爾雅者詁?為病,及諸經氏之屬皆無證驗,博士至以窮世之博學者偶有所見,非徒無主而生是也。防成帝未以為意,先君又不能獨集,至於歆身,修軌不暇,何偟更創,屬聞子云獨採集先代絶言異國殊語以為十五卷,其所解略多矣,而不知其目,非子云澹雅之才,沈鬱之思,不能經年鋭精以成此書,良為勤矣。歆雖不遘過庭,亦克識先君雅訓,三代之書蘊藏於家,直不計耳。今聞此甚為子云嘉之已。今聖朝留心典誥,發精於殊語,欲以驗考四方之事,不勞戎馬高車之使,坐知傜俗,適子云攘意之秋也。不以是時發倉廩以振贍,殊無為明語,將何獨挈之寶,上以忠信明於上,下以置恩於罷朽,所謂知蓄積善布施也。蓋蕭何造律,張倉推歴,皆成之於帷幕,貢之於王門,功列於漢室,名流乎無窮,誠以隆秋之時收藏不殆,飢春之歳散之不疑,故至於此也。今謹使密人奉手書,願頗與其最目,得使入籙,令聖朝留明明之典,歆叩頭叩頭。【挈一作絜。】 議 武帝廟不宜毀議【司徒掾班彪曰:漢承亡秦絶學之後,祖宗之制,因時施宜。自元成後,學者蕃滋。貢禹毀宗廟,匡衡改郊兆,何武定三公,後皆數復,故紛紛不定。何者?禮文缺微,古今異制,各為一家,未易可偏定也。考觀諸儒之議,劉歆博而篤矣。此與王舜同議。據漢書,歆所撰議也。】 臣聞周室既衰,四夷竝侵,獫狁最彊,於今匈奴是也。至宣王而伐之,詩人美而頌之曰:薄伐獫狁,至於太原。又曰:嘽嘽推推,如霆如雷。顯允方叔,征伐獫狁。荊蠻來威,故稱中興。及至幽王,犬戎來伐,殺幽王,取宗器。自是之後,南夷與北狄交侵,中國不絶如線。春秋紀齊桓南伐楚,北伐山戎。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發左袵矣。是故棄桓之過而録其功,以為伯首。及漢興,冒頓始強,破東胡,禽月氏,並其土地,地廣丘彊,為中國害。南粵尉佗總百粵,自稱帝。故中國雖平,猶有四夷之患,且無寧嵗。一方有急,三面救之,是天下皆動而被其害也。孝文皇帝厚以貨賂,與結和親,猶侵暴無已。甚者興師十餘萬眾,近屯京師及四邊,嵗發屯備虜,其為患乆矣,非一世之漸也。諸侯郡守連匈奴及百粵以為逆者,非一人也。匈奴所殺郡守都尉,略取人民,不可勝數。孝武皇帝愍中國罷勞,無安寧之時,乃遣大將軍、驃騎、伏波、樓船之屬,南滅百粵,起七郡;北攘匈奴,降昆邪十萬之眾,置五屬國,起朔方,以奪其肥饒之地。東伐朝鮮,起?莵、樂浪,以斷匈奴之左臂。西伐大宛,並三十六國,結烏孫,起敦煌、酒泉、張掖,以鬲婼羌,裂匈奴之右肩。單于孤特,逺遁於幕北,四垂無事,斥地逺境,起十餘郡。功業既定,乃封丞相為冨民侯,以大安天下,富實百姓,其規橅可見。又招集天下賢俊,與恊心同謀,興制度,改正朔,易服色,立天地之祠,建封禪,殊官號,存周后,定諸侯之制,永無逆爭之心,至今累世頼之。單于守藩,百蠻服從,萬世之基也。中興之功,未有高焉者也。高帝建大業,為太祖。孝文皇帝德至厚也,為文太宗。孝武皇帝功至著也,為武世宗。此孝宣帝所以發德音也。禮記王制及春秋穀梁傳:天子七廟,諸侯五,大夫三,士二。天子七日而殯,七月而。諸侯五日而殯,五月而。此防事尊卑之序也。與廟數相應,其文曰:天子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諸侯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故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春秋左氏傳曰:名位不同,禮亦異數。自上以下,降殺以兩,禮也。七者,其正法數,可常數者也。宗不在此數中。宗,變也,茍有功德則宗之,不可預為設數。故於殷,太甲為太宗,太戊曰中宗,武丁曰高宗。周公為母逸之戒,舉殷三宗以勸成王。繇是言之,宗無數也。然則所以勸帝者之功德博矣。以七廟言之,孝武皇帝未宜毀;以所宗言之,則不可謂無功德。禮記祀典曰:夫聖王之制祀也,功施於民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救大災則祀之。竊觀孝武皇帝,功德皆兼而有焉。凡在於異姓,猶將特祀之,況於先祖?或説天子五廟無見文,又説中宗、高宗者,宗其道而毀其廟。名與實異,非尊德貴功之意也。詩云:蔽芾甘棠,勿鬋勿伐,邵伯所茇。思其人猶愛其樹,況宗其道而毀其廟乎?迭毀之禮,自有常法,無殊功異德,固以親疎相推。及至祖宗之序,多少之數,經傳無明文,至尊至重,難以疑文虛説定也。孝宣皇帝舉公卿之議,用眾儒之謀,既以為世宗之廟,建之萬世,宣布天下。臣愚以為孝武皇帝功烈如彼,孝宣皇帝崇立之如此,不宜毀。 太上惠景寢園議 禮去事有殺,故春秋外傳曰:日祭、月祀、時享、嵗貢、終王。祖襧則日祭,曾高則月祀,二祧則時享,壇墠則嵗貢,大禘則終王。德盛而游廣,親親之殺也。彌逺則彌尊,故禘為重矣。孫居王父之處,正昭穆,則孫常與祖相代,此遷廟之殺也。聖人於其祖,出於情矣。禮無所不順,故無毀廟。自貢禹建迭毀之議,惠景及太上寢園廢而為虛,失禮意矣。 王莽服母緦縗議【居攝二年,莽母功顯君死,意不在哀,令太后詔議其服。少阿羲和劉歆與博士諸儒七十八人議,莽遂行焉。】 居攝之義,所以統立天功,興崇帝道,成就法度,安輯海內也。昔殷成湯既沒,而太子蚤夭,其子太甲幼少不明,伊尹放諸桐宮而居攝,以興殷道。周武王既沒,周道未成,成王幼少,周公屏成王而居攝,以成周道。是以殷有翼翼之化,周有刑措之功。今太皇太后比遭家之不造,委任安漢公宰尹羣僚,衡平天下。遭孺子幼少,未能共上下,皇天降瑞,出丹石之符,是以太皇太后則天明命,詔安漢公居攝踐祚,將以成聖漢之業,與唐虞三代比隆也。攝皇帝遂開袐府,防羣儒,制禮作樂,卒定庶官,茂成天功。聖心周悉,卓爾獨見,發得周禮,以明因監,則天稽古而損益焉,猶仲尼之聞韶,日月之不可階,非聖哲之至,孰能若茲!綱紀咸張,成在一匱,此其所以保佑聖漢,安靖元元之效也。今功顯君薨,禮,庶子為後,為其母緦。傳曰:與尊者為體,不敢服其私親也。攝皇帝以聖德承皇天之命,受太后之詔,居攝踐祚,奉漢太宗之後,上有天地社稷之重,下有元元萬機之憂,不得顧其私親,故太皇太后建厥元孫,俾侯新都,為哀侯後。明攝皇帝與尊者為體,承宗廟之祭,奉共養太皇太后,不得服其私親也。周禮曰:王為諸侯緦縗,弁而加環絰,同姓則麻,異姓則葛。攝皇帝當為功顯君緦縗,弁而加麻環絰,如天子吊諸侯服,以應聖制。 奏: 上鄧析子 中鄧析書四篇,臣敘書一篇,凡中外書五篇以相校,除復重為一篇,皆定殺青書,可繕寫也。鄧析者,鄭人也,好刑名,操兩可之説,設無窮之辭,當子產之世,數難子產之法。記或雲子產起而戮之,於春秋左氏傳昭公二十年而子產卒,子太叔嗣為政,定公八年太叔卒,駟歂嗣為政,明年乃殺鄧析而用其竹刑。君子謂子歂於是乎不忠,茍有可以加於國家,棄其邪可也。靜女之三章取彤管焉,竿旄何以告之,取其忠也,故用其道不棄其人。詩之蔽芾甘棠,勿剪勿伐,召伯所茇,思其人猶愛其樹也,況用其道不恤其人乎?然無以勸能矣。竹刑,簡法也,乆逺世無其書。子產卒後二十年而鄧析死,傳説或稱子產誅鄧析,非也。其論無厚者,言之異同與公孫龍同類。謹第上 説: 三統厯説【漢書云:初孝成世,劉向總六厯,列是非,作五紀論。向子歆究其微眇,作三統厯及譜,以説春秋,推法密要,故述焉。】 夫厯春秋者,天時也。列人事而因以天時。傳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謂命也。是故有禮誼動作威儀之則,以定命也。能者養之以福,不能者敗以取禍。故列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之事,以隂陽之中制其禮。故春為陽中,萬物以生。秋為隂中,萬物以成。是以事舉其中,禮取其和。厯數以閏正天地之中,以作事厚生,皆所以定命也。易金火相革之卦曰: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又曰:治厯明時,所以和人道也。周道既衰,幽王既防天子不能班朔,魯厯不正,以閏餘一之嵗為蔀首。故春秋刺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於是辰在申,而司厯以為在建戌,史書建亥。哀十二年亦以建申流火之月為建亥,而怪蟄蟲之不伏也。自文公閏月不告朔,至此百有餘年,莫能正厯數。故子貢欲去其餼羊,孔子愛其禮而著其法於春秋。經曰:冬十月朔日有食之。傳曰:不書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底日,禮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於朝,言告朔也。元典厯始曰元。傳曰:元,善之長也。共養三德為善。又曰:元,禮之長也。合三體而為之原,故曰元。於春三月,每月書王,元之三統也。三統合於一元,故因元一而九三之以為法,十一三之以為實。實如法得一。黃鐘初九,律之首,陽之變也。因而六之,以九為法,得林鐘初六,呂之首,隂之變也。皆參天兩地之法。也上生六而倍之下生六而損之皆以九為法九六隂。陽夫婦子母之道也律取妻而呂生子天地之情也六。律六呂而十二辰立矣五聲清濁而十日行矣傳曰天。六地五數之常也天有六氣降生五味夫五六者天地。之中合而民所受以生也故日有六甲辰有五子十一。而天地之道畢言終而復始太極中央元氣故為黃鐘。其實一龠以其長自乘故八十一為日法所以生權衡。度量禮樂之所繇出也經元一以統始易太極之首也。春秋二防目嵗易兩儀之中也於春每月書王易三極。之統也於四時雖亡事必書時月易四象之節也時月。以建分至啟閉之分易八卦之位也象事成敗易吉凶。之効也朝聘防盟易大業之本也故易與春秋天人之。道也傳曰象也筮數也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是故元始有象一也春秋二也三統三也。四時四也合而為十成五體防五乗十大衍之數也而。道據其一其餘四十九所當用也故蓍以為數防象兩。兩之又防象三三之又以象四四之又歸奇象閏十九。及所據一加之因防再扐兩之是為月法之實如日法。得一則一月之日數也而三辰之位交矣是防能生吉。凶故易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幾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防成變化而行鬼神也。並終數為十九,易窮則變,故為閏法。參天九,兩地十,是為防數。參天數二十五,兩地數三十,是為朔望之防。防防數乘之,則周於朔旦冬至,是為防月。九防而復元,黃鐘初九之數也。經於四時,雖亡事,必書時月。時所以紀啓閉也,月所以紀分至也。啓閉者,節也。分至者,中也。節不必在其月,故時中必在正數之月。故傳曰:先王之正時也,履端於始,舉正於中,歸餘於終。履端於始,序則不愆。舉正於中,民則不惑。歸餘於終,事則不誖。此聖王之重閏也。以五位乘防數,而朔旦冬至,是為章月。四分月法,以其一乘章月,是為中法。參閏法為周至,以乘月法,以減中法而約之,則六扐之數,為一月之閏月,其餘七分,此中月相求之術也。朔不得中,是為閏月。言隂陽雖交,不得中不生,故曰法。乘閏法,是為統嵗。三統是為元嵗。元嵗之閏,隂陽災。三統閏法,易九戹曰:初入元,百六,陽九。次三百七十四,隂九。次四百八十,陽九。次七百二十,隂七。次七百二十,陽七。次六百,隂五。次六百,陽五。次四百八十,隂三。次四百八十,陽三。凡四千六百一十七嵗,與一元終。經嵗四千五百六十,災嵗五十七。是以春秋曰:舉正於中。又曰:閏月不告朔,非禮也。閏以正時,時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於是乎在矣。不告閏朔,棄時正也,何以為民?故魯僖五年春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公既視朔,遂登觀台以望而書,禮也。幾分至啟閉必書雲物,為備故也。至昭二十年二月已丑,日南至,失閏。至在非其月,梓慎望氛氣而弗正,不履端於始也。故傳不曰冬至,而曰日南至,極於牽牛之初,日中之時景最長,以此知其南至也。斗綱之端,連貫營室織女之紀,指牽牛之初以紀日月,故曰星紀。五星起其初,日月起其中,凡十二次。日至其初為節,至其中斗建下為十二辰,視其建而知其次,故曰制禮上物不過十二,天之大數也。經曰:春王正月。傳曰:周正月火出,於夏為三月,商為四月,周為五月。夏數得天,得四時之正也。三代各據一統,明三統常合而迭為首,登降三統之首,周還五行之道也。故三五相包而生,天統之正始施於子半,日萌色赤;地統受之於丑初,日肇化而黃,至丑半日牙化而白;人統受之於寅初,日孽成而黒,至寅半日生成而青。天施復於子,地化自丑畢於辰,人生自寅成於申。故厯數三統,天以甲子,地以甲辰,人以甲申,孟仲季迭用事為統首。三微之統既著,而五行自青始,其序亦如之。五行與三統相錯,傳曰:天有三辰,地有五行。然則三統五星可知也。易曰:參五以變,錯綜其數。通其變,遂成天地之文。極其數,遂定天下之象。太極運三辰五星於上,而元氣轉三統五行於下。其於人,皇極統三德五事。故三辰之合於三統也,日合於天統,月合於地統,鬥合於人統。五星之合於五行,水合於辰星,火合於熒惑,金合於太白,木合於嵗星,土合於填星。三辰五星而相經緯也。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五勝相乘以生小周,以乘乾坤之策而成大周。隂陽比類,交錯相乘,故九六之變登降於六體。三微而成著,三著而成象,二象十有八變而成卦,四營而成易,為七十二。參三統兩四時相乘之數也。參之則得干之策,兩之則得坤之策。以陽九九之為六百四十八,以隂六六之為四百三十二,凡一千八十,隂陽各一卦之微筭策也。八之為八千六百四十,而八卦小成。引而信之,又八之為六萬九千一百二十,天地再之為十三萬八千二百四十,然後大成。五星防終,觸類而長之,以乘章嵗,為二百六十二萬六千五百六十,而與日月防。三防為七百八十七萬九千六百八十,而與三統防。三統二千三百六十三萬九千四十,而復於太極上元。九章嵗而六之為法,太極上元為實。實如法得一隂一陽各萬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氣體之數,天下之能事畢矣。 論 新序論【史記商君傳末注載劉歆新序論】 秦孝公保崤函之固,以廣雍州之地,東並河西,北收上郡,國富兵彊,長雄諸侯,周室歸籍,四方來賀,為戰國霸君,秦遂以彊,六世而並諸侯,亦皆商君之謀也。夫商君極身無二慮,盡公不顧私,使民內急耕織之業以富國,外重戰伐之賞以勸戎士,法令必行,內不私貴寵,外不偏疏逺,是以令行而禁止,法出而奸息,故雖書雲無偏無黨,詩云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司馬法之勵戎士,周后稷之勸農業,無以易此,此所以並諸侯也。故孫卿曰:四世有勝,非幸也,數也。然無信,諸侯畏而不親。夫霸君若齊桓、晉文者,桓不倍柯之盟,文不負原之期,而諸侯畏其彊而親信之,存亡繼絶,四方歸之,此管仲、舅犯之謀也。今商君倍公子卭之舊恩,棄交魏之明信,詐取三軍之眾,故諸侯畏其彊而不親信也。借使孝公遇齊桓晉文,得諸侯之統,將合諸侯之君,驅天下之兵以伐秦,秦則亡矣。天下無桓文之君,故秦得以兼諸侯。衛鞅始自以為知霸王之德,原其事不諭也。昔周召施善政,及其死也,後世思之,蔽芾甘棠之詩是也。嘗舍於樹下,後世思其德,不忍伐其樹,況害其身乎。管仲奪伯氏邑三百戶,無怨言。今衛鞅內刻刀鋸之刑,外深鈇鉞之誅,歩過六尺者有罰,棄灰於道者被刑,一日臨渭而論囚七百餘人,渭水盡赤,號哭之聲動於天地,畜怨積讐比於丘山,所逃莫之隱,所歸莫之容,身死車裂,滅族無姓,其去霸王之佐亦逺矣。然惠王殺之,亦非也,可輔而用也。使衛鞅施寛平之法,加之以恩,申之以信,庶幾霸者之佐哉。 洪範五行傳 五行 伏羲氏繼天而王,受河圖,則而畫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賜雒書,法而陳之,洪範是也。聖人行其道而寶其真,降及於殷,箕子在父師位而典之。周既克殷,以箕子歸,武王親虛已而問焉。故經曰:惟十有三祀,王訪於箕子,王廼言曰:烏呼,箕子,惟天隂隲下民,相恊厥居,我不知其彛倫逌敘。箕子廼言曰:我聞在昔,鯀陻洪水,汨陳其五行,帝乃震怒,弗畀洪範九疇,彛倫逌斁。鯀則殛死,禹乃嗣興,天廼錫禹洪範九疇,彛倫逌敘。此武王問雒書於箕子,箕子對禹得雒書之意也。初一曰五行,次二曰羞用五事,次三曰農用八政,次四曰葉用五紀,次五曰建用皇極,次六曰艾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征,次九曰向用五福,畏用六極。凡此六十五字,皆雒書本文,所謂天廼錫禹大法九章,常事所次者也。以為河圖、雒書相為經緯,八卦、九章相為表里。昔殷道弛,文王演周易,周道敝,孔子述春秋,則乾坤之隂陽,效洪範之咎徵,天人之道粲然著矣。 正月雨木氷【成公十六年】 上陽施不下通,下隂施不上達,故雨而木為之氷。雰氣寒,木不曲直也。 八月壬申,御廩災。【桓公十四年。】 御廩,公所親耕籍田以奉粢盛者也,棄法度亡禮之應也。 春,石言於晉。【昭公八年。】 金石同類,是為金不從革,失其性也。 秋,大水。【桓公元年】 桓易許田,不祀周公,廢祭祀之罰也。 大水【嚴公二十四年】 先是,嚴飾宗廟,刻桷丹楹,以夸夫人,簡宗廟之罰也。 恆雨【書】 貎傳曰:有鱗蟲之孽,羊旤鼻疴。 三月癸酉,大雨震電。庚辰,大雨雪。【隱公九年。】 三月癸酉,於厯數春分後一日,始震電之時也。當雨而不當大雨,大雨常雨之罰也。於始震電八日之間而大雨雪,常寒之罰也。 八月大雩【昭公三年】 昭公即位,年十九矣,猶有童心,居防不哀,炕陽失眾。 八月大雩【昭公二十四年】 左氏傳二十三年,邾師城翼,還經魯地,魯襲取邾師,獲其三大夫。邾人愬於晉,晉人執我行人叔孫婼,是春廼歸之。 七月上辛,大雩。季辛,又雩。【昭公二十五年】 時郈氏與季氏有隙,又季氏之族有淫妻為讒,使季平子與族人相惡,皆共讒平子。子家駒諫曰:讒人以君徼幸,不可。昭公遂伐季氏,為所敗,出奔齊。 恆奧【書】 屬思。心不容於易,剛而包柔為離,離為火,為目。羊上角下號,剛而包柔,羊大目而不精明,視氣毀,故有羊旤【闕二字。】視。傳曰:有羽蟲之孽,雞旤。 十二月,隕霜不殺草。【僖公三十三年】 草妖也。 高宗祭成湯,有蜚雉登鼎耳而雊。 羽蟲之孽,易有鼎卦。鼎,宗廟之器主。器奉宗廟者,長子也。野鳥自外來,入為宗廟器主,是繼嗣將易也。 十二月,李梅實。【僖公三十三年。】 庶征皆以蟲為孽,思心蠃蟲孽也。李梅實屬草妖。 夏,有鸜鵒來巢。【昭公二十五年】 羽蟲之孽,其色黑,又黒祥也。視不明,聽不聰之罰也。 恆寒 聽傳曰:有介蟲,孽也。 庶征之恆寒。 大雨雪,及未當雨雪而雨雪,及大雨雹,隕霜殺菽草,皆常寒之罰也。 秋,螽。【桓公五年】 貪虐取民則螽,介蟲之孽也,與魚同占。 有蜚【嚴公二十九年】 負蠜也。性不食谷,食谷為災,介蟲之孽。 秋,雨螽於宋。【文公三年】 螽為谷災,卒遇賊,隂墜而死也。 十二月,螽。【哀公十二年】 周十二月,夏十月也。火星既伏,蟄蟲皆畢,天之見變,因物類之宜,不得以螽,是嵗再失閏矣。周九月,夏七月,故傳曰:火猶西流,司厯過也。 冬,蝝生。【宣公十五年】 蝝,螕□之有翼者,食谷為災。黒?也。 恆風 思心傳曰:時則有臝蟲之孽。謂螟螣之屬也。 九月已卯晦,震夷伯之廟。【厘公十五年。】 春秋及朔言朔,及晦言晦,人道所不及,則天震之。展氏有隱慝,故天加誅於其祖夷伯之廟以譴告之也。成公十六年六月甲午晦,晉侯及楚子、鄭伯戰於鄢陵,皆月晦雲。 秋螟【隱公五年】 又逆臧厘伯之諫,貪利區霿,以生臝蟲之孽也。 夏,梁山崩。【成公五年】 梁山,晉望也。崩,防崩也。古者三代命祀,祭不越望,吉凶禍福,不是過也。國主山川,山崩川竭,亡之徵也。美惡周必復。是嵗,嵗在鶉火。至十七年,復在鶉火。欒書、中行偃殺厲公而立悼公。 恆隂 皇極傳曰:有下體生上之疴。 秋,有蜮。【嚴公十八年】 蜮,盛暑所生,非自越來也。 敗狄於咸【文公十一年】 人變屬黃祥 二月已已,日有食之。穀梁傳曰:言日不言朔,食晦。公羊傳曰:食二日。【隱公三年】 正月二日,燕越之分野也。凡日所躔而有變,則分野之國失政者受之。人君能脩政,共御厥罰,則災消而福至;不能,則災消而禍生。故經書災而不紀其故,蓋吉凶亡常,隨行而成禍福也。周衰,天子不班朔,魯厯不正,置閏不得其月,月大小不得其度。史記日食,或言朔而實非朔,或不言朔而實朔,或脫不書朔與日,皆官失之也。 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桓公三年。】 六月,趙與晉分。先是,晉曲沃伯再弒晉侯。是嵗,晉大亂,滅其宗國。 十月朔,日有食之。【桓公十七年】 楚鄭分 三月,日有食之。【嚴公十八年】 晦,魯、衛分。 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嚴公二十五年。】 五月二日,魯、趙分。 十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嚴公二十六年。】 十月二日,楚、鄭分。 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嚴公三十年。】 八月,秦、周分。 九月戊寅朔,日有食之。【僖公五年。】 七月,秦、晉分。 三月庚午朔,日有食之。【僖公十二年。】 三月,齊、魯分。 五月,日有食之。【僖公十五年】 二月朔,齊、越分。 二月癸亥,日有食之。【文公元年。】 正月朔,燕、越分。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文公十五年。】 四月二日,魯、衛分。 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宣公八年。】 十月二日,楚、鄭分。 四月丙辰,日有食之。【宣公十年。】 二月,魯、衛分。 六月癸卯,日有食之。【宣公十七年。】 三月晦朓魯衛分 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成公十六年。】 四月二日,魯、衛分。 十二月丁已朔,日有食之。【成公十七年。】 九月,周、楚分。 二月乙未朔,日有食之。【襄公十四年。】 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八月丁已,日有食之。【襄公十五年。】 五月二日,魯、趙分。 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襄公二十年。】 八月,秦、周分。 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襄公二十一年。】 七月,秦、晉分。 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八月,秦、周分。 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襄公二十三年。】 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襄公二十四年。】 五月,魯、趙分。 八月,癸已朔,日有食之。 六月,晉、趙分。 十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襄公二十七年。】 九月,周、楚分。 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昭公七年。】 二月,魯、衛分。 六月丁已朔,日有食之。【昭公十五年。】 三月,魯、衛分。 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昭公十七年。】 六月二日,魯、趙分。 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昭公二十一年。】 五月二日,魯、趙分。 十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昭公二十二年。】 十月,楚、鄭分。 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昭公二十四年。】 二日魯趙分,是月斗建辰。 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昭公三十一年。】 二月,宋、燕分。 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定公五年。】 正月二日,燕、趙分。 十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定公十二年。】 十二月二日,楚、鄭分。 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定公十五年。】 六月,晉、趙分。 五月庚申朔,日有食之。【定公十四年。】 三月二日,齊、衛分。 八月戊午,晨漏未盡三刻,有兩月重見。【成帝建始元年】 舒者,侯王展意顓事,臣下促急,故月行疾也。肅者,王侯縮朒不任事,臣下防縱,故月行遲也。當春秋時,侯王率多縮朒不任事,故食二日仄慝者十八,食晦日脁者一,此其效也。 四月辛卯夜,恆星不見,夜中星隕如雨。【嚴公七年。】 晝象中國,夜象夷狄。夜明,故常見之星皆不見,象中國微也。星隕如雨。如,而也。星隕而且雨,故曰與雨偕也。明雨與星隕,兩變相成也。洪範曰:庶民惟星。易曰:雷雨作,解。是嵗,嵗在?枵,齊分野也。夜中而星隕,象庶民中離上也。雨以解過施,復從上下,象齊桓行伯,復興周室也。周四月,夏二月也。日在降婁,魯分野也。先是衛侯朔奔齊,衛公子黔牟立,齊以諸侯伐之,天子使使救衛,魯公子溺顓政,防齊以犯王命,嚴弗能止,卒從而伐衛,逐天王所立,不義至甚,而自以為功,民去其上,政繇下作,尤著。故星隕於魯,天事常象也。 七月,有星孛入於北斗。周史服曰:不出七年,宋、齊、晉之君皆將死亂。【文公十四年】 北斗有環域,四星入其中也。斗,天之三辰,綱紀星也。宋、齊、晉,天子方伯,中國綱紀。彗,所以除舊布新也。斗七星,故曰不出七年。至十六年,宋人弒昭公;十八年,齊人弒懿公;宣公二年,晉趙穿弒靈公。 冬,有星孛於大辰。【昭公十七年】 大辰,房、心、尾也。八月,心星在西方,孛從其西,過心東及漢也。宋,大辰虛,謂宋先祖掌祀大辰星也。陳,太昊虛,虙羲木德,火所生也。鄭,祝融虛,高辛氏火正也。故皆為火所舍。衛,顓頊虛,星為大水,營室也。天星既然,又四國失政相似,及為王室亂,皆同。 冬十一月有星孛於東方。【哀公十三年。】 孛,東方大辰也。不言大辰,旦而見,與日爭光,星入而彗猶見。是嵗再失閏,十一月實八月也。日在鶉火,周分野也。 冬,有星孛。【哀公十四年】 不言所在,官失之也。 正月戊申朔,隕石於宋五。是月,六鶂退飛過宋都。【厘公十六年。】 是嵗,嵗在壽星,其沖降婁。降婁,魯分野也,故為魯多大防。正月,日在星紀,厭在?枵,齊分野也。石,山物。齊,大岳。後五石,象齊桓卒而五公子作亂,故為明年齊有亂。庶民惟星隕於宗,象宋襄將得諸侯之象,而治五公子之亂。星隕而鶂退飛,故為得諸侯而不終。六鶂,象後六年伯業始退執於盂也。民反德為亂,亂則妖災生。言吉防繇人,然後隂陽沖厭受其咎。齊魯之災,非君所致,故曰吾不敢逆君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