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壯肅公奏議 · 咨吏部履歷

光緒十六年十月初八日,准貴部咨考功司案呈前事等因,內開:恭查乾隆二十四年二月二十日,奉上諭:向來內外文武三品以上大員,遇京察軍政之年,援例自陳文具,相沿無裨實政,曾經降旨停罷。第念伊等薦陟崇階,並有特簡,其人賢否優劣,雖已均在洞鑒,然其間亦不乏旅進旅退、持祿戀棧之人,若以平時既無大過,足干例議,又不按例甄核,任其迴翔,日久必致職業不振,甚非澄敘官方之道。嗣後吏部於京察時,將在京之尚書、侍郎以下至三品京堂以上,在外之總督、巡撫,分列為二本;兵部於軍政時,將在京之都統、副都統,在外之駐防將軍、都統、副都統,各省之提督、總兵官,分列為三本,繕具簡明履歷清單進呈,候朕鑒裁,以重考績大典。著為令。欽此。茲屆光緒辛卯年京察之期,相應移咨等因到本爵部院。准此。 竊本爵部院劉銘傳,年五十五歲,安徽合肥縣人。由軍功:咸豐九年辦理本鄉團練,屢勝發、捻,由前安徽巡撫福濟保獎千總,並五品頂戴。 咸豐十年,自備糧餉,帶練勇五千救援壽州,經前兩江總督曾國藩查明保奏;同治元年三月,奉上諭:『千總劉銘傳著以游擊補用。欽此』。 是年五月,應募管帶「銘」字營,隨前江蘇巡撫李鴻章駐紮上海,克復南匯縣,保奏;奉上諭:『以游擊補用,並賞戴花翎。欽此』。 又連克奉賢縣、川沙廳、金山衛各城,浦東肅清,保奏;奉上諭:『以參將儘先補用,並賞給「驃勇巴圖魯」名號。欽此』。 旋因游勇滋事,鎗斃奉賢縣,經前江蘇巡撫李鴻章奏參失察革職。 是年十一月,奉調統領銘、樹等營,戰敗四江口大股賊匪,殺賊數萬,保奏;奉上諭:『開復原官,以副將儘先補用。欽此』。 同治二年正月,奉調統領銘軍,救援常熟縣,解圍;奉上諭:『以總兵補用。欽此』。旋署江蘇狼山鎮總兵。 是年五月,克復江陰,保奏;奉上諭:『著以提督記名簡放。欽此』。 又於克復無錫案內,奉上諭:『著賞給頭品頂戴。欽此』。 同治三年三月,克復常州,保奏;奉上諭:『著賞穿黃馬褂。欽此』。 六月,收復廣德等城,奉上諭:『劉銘傳著補授直隸提督。欽此』。 十一月,奉調隨前兩江總督曾國藩統軍剿捻,行抵安徽六安州,僧親王在山東曹州府剿捻陣亡,奉上諭:『劉銘傳著一併革職。欽此』。 同治四年,克復湖北黃陂縣城,保奏開復原官。 同治六年,在江蘇贛榆縣克復大股捻逆,擊斃捻首任柱;十一月初三日,奉上諭:『劉銘傳忠勇耐勞,追賊迅速,著加恩賞給白玉柄小刀一把、火鐮一件、大荷包一對、小荷包兩個。欽此』。 又于山東壽光地方剿平劉、賴大股捻逆,東豫、皖、鄂一律肅清案內,十二月二十二日奉上諭:『劉銘傳著加恩賞給三等輕車都尉世職。欽此』。 七年,奉調統領各軍于山東荏平地方剿平張總愚大股捻匪,直東肅清;七月初十日奉上諭:『提督劉銘傳著由三等輕車都尉晉為一等男。欽此』。 是年,因病請假。 八年,呈經直隸總督李鴻章奏請開缺,奉上諭:『劉銘傳著准其開缺。欽此』。 九年,天津教案,經直隸總督李鴻章奏調,奉上諭:『劉銘傳著即赴天津。欽此』。 十月,奏請陛見;初四日奉上諭:『前任直隸提督劉銘傳,著督辦陝西軍務。欽此』。軍機大臣面奉諭旨:『著即行請訓。欽此』。初六日,陛辭。十一月初六日,到陝。 十年,因病請假,並請開去差事;九月十六日奉上諭:『提督劉銘傳著賞假三個月,所統銘軍交提督曹克忠接帶。欽此』。是年十二月,曹克忠、王家璧先後奏參,暫行革職。 十三年,奉特旨:『已革提督劉銘傳,著賞還原官。欽此』。 光緒六年,奉旨到京,召見後因目疾請假到津調理。 七年正月,續假回籍。 十年,奉旨:『劉銘傳著來京聽候差遣。欽此』。五月二十九日,到京請安。閏五月初一、初二日,召見兩次。初四日,奉上諭:『劉銘傳著賞加巡撫銜督辦台灣事務。欽此』。初五日謝恩,十二日請訓,召見,陛辭出都。二十四日到台。 七月初二日,於基隆戰勝法兵案內,奉上諭:『交部從優議敘。欽此』。部議:『照一等軍功從優議敘例,給予軍功加三級』。 九月十一日,奉上諭:『劉銘傳著補授福建巡撫,仍駐紮台灣督辦防務。欽此』。 是年,於澎湖失守案內,奉上諭:『劉銘傳困守台北,鞭長莫及,自應稍示區別,著交部議處。欽此』。部議:『降二級留任』。 十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於剿平中、北兩路生番案內,奉上諭:『交部從優議敘。欽此』。部議:『照二等軍功從優議敘例,給予軍功加二級』。 續因奏保剿服中、北兩路生番出力人員請獎折內未將各員籍貫、履歷另立清單,奉部議:『照違令公罪律,罰俸九月』。奉旨:『銷去紀錄一次,仍罰俸三月』。 十三年,恭逢皇上親政,恩詔加一級。 是年,奏辦商務折內抬寫錯誤;四月初十日,奉上諭:『劉銘傳著交部察議。欽此』。部議:『罰俸一年公罪例,准抵銷』。奉旨:『銷去紀錄二次,免其罰俸』。 十四年正月十九日,接受新頒巡撫關防,當即奏報啟用,並請旨撤銷督辦防務差使。 是年恭逢京察,奉上諭『福建台灣巡撫劉銘傳,著開復降二級留任處分,照舊供職。欽此』。 是年四月十九日,於捐助皖賑案內,奉朱批:『交部從優議敘。欽此』。部議:『給予隨帶五級,台灣改設行省學政改歸巡撫兼管』。十四年十月初七日,據台灣道委員送學政關防,即於是日祇領,兼管任事。 十五年六月十五日,准貴部咨:正月二十二日欽奉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皇太后懿旨:『現在歸政伊邇,允宜分別施恩,福建台灣巡撫劉銘傳,著賞加太子少保銜。欽此』。 又恭逢歸政典禮,恩詔加一級。 歸政禮成,崇上皇太后徽號,恩詔加一級。 十六年,恭逢皇上二旬萬壽慶典,正月二十六日奉上諭:『福建台灣巡撫劉銘傳,賞加兵部尚書銜。欽此』。 恭逢皇上二旬萬壽,恩詔加一級。 是年四月初十日,准貴部咨:三月初二日奉上諭:『朕欽奉慈禧端佑康頤昭豫莊誠壽恭欽獻皇太后懿旨:福建台灣巡撫劉銘傳,著幫辦海軍事務。欽此』。 九月十三日,承准軍機大臣字寄:八月十五日奉上諭:『戶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會奏台灣煤礦招商承辦章程紕繆,請敕停辦一折,劉銘傳著交部議處。欽此』。未奉部議,現供今職。 伏念本爵部院忝任封圻,受恩深重,涓埃未報,寢饋難安。茲逢考績巨典,合將年歲履歷,備敘咨達。為此合咨貴部,請煩察照施行。須至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