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藝論
東漢鄭玄著。《六藝論》在《隋書·經籍志》、《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中皆著錄為1卷,分論《易》、《書》、《詩》、《禮》、《樂》、《春秋》六經特徵及其傳授的淵源。其中《論詩》云:「詩者,弦歌諷喻之聲也。自書契之興,朴略尚質,面稱不為諂,目諫不為謗,君臣之接如朋友然,在於懇誠而已。斯道稍衰,奸偽以生,上下相犯。及其制禮,尊君卑臣,君道剛嚴,臣道柔順,於是箴諫者希,情志不通,故作詩者以誦其美而譏其過。」(見孔穎達《毛詩正義·〈詩譜序〉正義》引)指出詩歌藝術有諷喻勸誡、疏通情志的審美教化功能。原書已佚,清馬國翰《玉函山房輯佚書》有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