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書音均表
清段玉裁撰。成書於乾隆四十年(1775)。五卷。包括《今韻古分十七部表》、《古十七部諧聲表》、《古十七部合用類分表》、《詩經韻分十七部表》、《群經韻分十七部表》,凡五種。表一為全書總綱,表二分列十七部字之諧聲偏旁,表三辨別古韻諸部分合遠近,表四為《詩經》韻譜,表五為《群經》、《國語》、《楚辭》韻譜。六書文字按音分部,故名其書曰《六書音均表》。段氏分古韻為十七部,其精於江永十三部者,乃分江氏第二部為「支」、「脂」、「之」三部,分其第四部為「真」、「文」二部,分其第六部為「幽」、「宵」二部;入聲分配亦有改變。段氏以為古同諧聲者必同韻部,故其研求古韻,除據《詩經》群籍用韻材料而外,復以文字諧聲參互較訂,並用聲旁統攝同部之字,以簡馭繁,至為省便。又其闡發「古本音」、「古合韻」之說,辨識詩文押韻之必然與偶然;不以本音蔑合韻,不以合韻惑本音,是段氏超邁前人之處。所列古音十七部表,始於「之」而終於「歌」;部與部之遠近疏密,則據合韻之理考定。與江永只以《廣韻》韻目之先後排列,亦不可同日而語。段氏又特別提出「古無去聲」與「古假借必同部」說,於文字音義研究頗多啟發。分部雖未盡善,「真」部有入聲尤自亂其例,其後王念孫、江有誥等皆別有論述以正其訛誤。然其觀點方法影響一代學人,其書不失為承前啟後的重要著作。其中訛錯,段氏晚年或有所悟,但以書既刻板,無法追改。此書於乾隆四十一年(1776)刻成於蜀,後又附刻於《說文解字注》後。1983年中華書局據《經韻樓叢書》本重印,周祖謨為撰前言並訂正誤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