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壬神將釋

楊惟德 · 玄學五術
十二支神有陰陽之分,各司其事,以十二宮論之。凡五行五方之次序,四時四季之循環,三垣二十八宿之次度,七政四餘之星辰,九州島萬國之分野,陰陽生克之體用,莫不包羅於其內,經緯於其間,斯天神之大概也。故以天上斗罡旋轉而言,則天罡為首順布,以太陽纏度過宮而言,則登明為首逆布。逆布者,謂之月將,其實即十二神也。壬課取用配合皆曰「神」,不曰「將」,視其加於日辰年命,或生、或克、或刑、或合,而休咎判矣。凡十二神相加,上克下與上下生比者,俱取天盤言之;下克上者,取地盤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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