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吧!我的眼淚 · 八

菲利普·迪克 《流吧!我的眼淚》
傑森·塔夫納此時不想回頭找凱西,也絕不願再給希瑟·哈特打電話。他摸了摸上口袋,還有錢,而且還多了張警用通行證。現在,他可以去任何地方。有了這張通行證,整顆星球上沒有他去不了的地方。至少,在他們發布全面通緝之前,他可以隨便去哪兒,包括南太平洋上那些未開化但仍能讓人接受的奇特小島。在那種叢林密布、蚊蟲肆虐之地,他們就算真要搜捕他,也得費上好幾個月的時間。更何況,他手裡的錢還足以讓他再挪到另一個這樣的開闊地兒。 他很清楚自己手裡有三張牌:鈔票、外表和個性。還有第四張牌:作為六型活了四十二年的人生經驗。 一個落腳點。 不過,他心想,要是租套公寓,按照法律要求,管理人員會採集我的指紋,這些指紋會立即傳到警察數據中心……如此一來,一旦警察們發現我的ID卡都是偽造的,就可以不費吹灰之力找到我。這樣不成。 他意識到,自己真正需要的,是找個人,且對方已經有一套公寓掛 在名下,有合法的指紋數據 。 這就意味著得再找個女孩。 到哪兒去找這樣的女孩呢?他心中自問,答案也同時浮現出來:去最高級的雞尾酒酒吧。女人就愛往這種地方扎堆。她們打扮得光鮮亮麗,欣賞三人組合演奏不入流的爵士樂,樂手最好都是黑人。 我穿得夠氣派嗎?在巨大的AAMCO [3] 廣告牌下,透過紅白相間的穩定光源,他審視著身上的衣著。算不上是他最好的衣服,但也不錯了,除了有點皺。不過,在雞尾酒酒吧那種昏暗的環境中,誰會注意到呢? 他招手打了輛車。現在,他終於可以光明正大地飛過城市上流區。這才是他熟悉的世界,至少是最近幾年他飛黃騰達,爬到事業巔峰後所歸屬的世界。 他心想,我得找家去過的、人頭很熟的俱樂部。我得認識他們的領班、存衣小妹、賣花小妹……除非他們和我一樣,也發生了奇怪的變化。 不過,到目前為止,所有跡象都表明,除了他自己以外,一切都很正常。這是他的境遇。不是大家的。 里諾 [4] 郡悅大酒店藍狐狸酒吧。他在那兒演過好幾場,對酒吧布局了如指掌,那些服務人員更是和他熟得不得了。 他對出租車說:「里諾。」 出租車立即向下俯衝,朝右急轉彎,在空中畫出一道美麗的弧線。他整個身體都在享受這個過程。出租車開始提速,進入一條空閒的飛行走廊,速度上限估計達到了每小時一千二百英里。 「我想打個電話。」傑森說。 左手邊的車門上自動打開一個暗格,一部可視電話升了起來,話機和話繩都是很華麗的巴洛克風格。 他還記得藍狐狸酒吧的電話,撥通後,先是聽到咔嗒聲,然後是一個成年男子的聲音:「藍狐狸酒吧,弗雷迪·腦積水今晚有兩場表演,分別在八點和十二點。三十美元包含全部費用。觀看錶演時,有女郎提供服務。為您效勞?」 「你是老好人激皮·邁克嗎?」傑森說,「是老好人激皮·邁克本人在說話?」 「是的,我當然是。」一本正經的語調放鬆了不少,「請問,您老是哪位?」傳來一陣熱情的笑聲。 傑森深深吸了口氣,說道:「我是傑森·塔夫納。」 「我很抱歉,塔夫納先生。」激皮·邁克聽上去充滿困惑,「此時此刻,我不能——」 「畢竟很久沒去了。」傑森打斷他,「你能給我訂張桌子嗎?對著酒吧前頭——」 「藍狐狸酒吧客滿了,塔夫納先生。」激皮·邁克的聲音變得低沉而厚重,「我非常抱歉。」 「一張桌子也沒了?」傑森問,「什麼價位的都沒了?」 「抱歉,塔夫納先生,一張也沒了。」他的聲音漸漸消失在極遠的地方,「兩周後再打給我們吧。」老好人激皮·邁克掛了電話。 沉默。 去他媽的耶穌基督,傑森心說。「老天,」他大聲喊道,「該殺的老天。」他不由得咬緊牙關,牙齦的三叉神經傳出一波波痛感。 「老大,有何新指示?」出租車發出單調的詢問聲。 「拉斯韋加斯。」傑森憤憤地說。我得試試德雷克武裝酒店的內利耶·梅爾巴酒吧。有陣子希瑟·哈特在瑞典,跟人談情說愛正歡,那段時間他在這家酒吧可交了不少桃花運。這地方有不少上流社會的妞兒出沒,她們好賭,樂飲,愛看藝人表演,釣他們上手。既然藍狐狸酒吧——以及其他類似的地方——都對他關上大門,為何不試試這地方呢?退一萬步說,他又有什麼可損失的呢? 半小時後,出租車停靠在德雷克武裝酒店樓頂的停機坪上。晚間寒風瑟瑟,傑森凍得發抖。很快,他走上皇室地毯,穿過大廳,走進內利耶·梅爾巴酒吧,裡面暖光搖曳。 七點半剛到,他瞥了眼節目單,第一場秀馬上開始。弗雷迪·腦積水也會來這兒表演,不過演出時間很短,價格也沒那麼貴。他沒準還記得我,傑森心想,也可能不認得了。既然連希瑟·哈特都認不出我,這世界上恐怕也不會再有人能叫出我的名字了。所以,還是趁早死了這份心吧。 吧檯前只有一把椅子還空著,他坐了上去。過了老半天,男招待才注意到他。他點了蘇格蘭威士忌兌蜂蜜。一小塊黃油浮在酒中。 「一共是三美金。」招待說。 「記在我——」傑森馬上意識到說錯了,他掏了五塊錢。 隨後,他注意到了她。 和他隔著好幾把椅子。他們曾經有過一段故事,他有些年頭沒見到她了。雖然年紀大了很多,但她的身材還是保養得很好。露絲·雷。有緣千里來相會。 露絲·雷有個特點:她很聰明,從不會讓自己的皮膚曬太多陽光。沒有什麼比陽光更能加速女人皮膚的衰老,這道理可沒幾個女人明白。在露絲·雷這樣的年紀——傑森估計她現在三十八九歲,陽光會讓她的皮膚像起皺的皮革一樣粗糙。 另一方面,她穿得很得體。衣著很好地襯託了她那完美的身材。真希望歲月能放過她的臉龐……好在她的長髮依然烏黑秀麗,清爽地在腦後挽成一個髻。眼帘上的人工睫毛撲閃,臉頰上的紫色條紋發出輝光,仿佛曾在幻境中被老虎的厲爪摸過。 在他記憶里,露絲從未難看過。此時她未戴眼鏡,身穿一襲莎麗,色彩炫目,赤著腳,跟過去一樣,她把高跟鞋不知踢哪兒去了。露絲·雷,他咀嚼這個名字。自己縫製衣服。有外人的場合,從不戴雙光眼鏡……我不算外人。她如今還在讀「每月一書」嗎?她仍對那些無聊小說樂此不疲嗎?她喜歡那些以普通而又怪異的中西部小城鎮為背景的小說,主題是性罪惡,怎麼看也看不夠。 這是關於露絲·雷的另一個事實:她從未停止過對性愛的渴求。他記得有一年,不包括他在內,她和六十個男人上過床。在這個紀錄還沒到達頂峰時,他就趁早抽身了。 此外,她一直以來都很欣賞他的音樂。露絲·雷偏好性感歌唱家、流行民謠,以及甜得發膩的弦樂。有陣子她在紐約的寓所里裝了巨大的音響系統,時不時就去閉關,以方便三明治和毫無營養的冒牌冷凍黏滑飲料為生。她能連續四十八小時不停頓地聽紫人弦樂的大碟,一張接一張。他向來憎惡這個樂隊。 她的這些口味實在是把他給驚到了。因此,對於自己居然是她最愛的歌唱家之一這個事實,他一直感到耿耿。她這種畸形而混搭的音樂品味,他多年來都無法理解。 還記得她哪些事情呢?每天早上幾湯勺黃油狀維生素E。奇怪的是,這東西竟然對她產生了作用:每一湯勺都讓她的性慾有所增強。她渾身上下都散發著欲望。 他還記得她討厭動物。這令他聯想起凱西和她的貓多梅尼科。露絲和凱西絕對合不來,他心說,不過這又有何干呢?她們永遠都不可能見面。 他從椅子上滑下來,端著酒杯,沿著吧檯漫步到露絲·雷身邊。他並不指望此刻她能認出自己來,雖然她曾一度覺得他魅力難擋……有些事是永遠不會變的,在判斷和抓住性愛機會這方面,無人能與露絲匹敵。 「嗨。」他打招呼。 露絲·雷抬起頭端詳他,眼神迷惑,多半是因為沒戴眼鏡。「嗨,」她用粗啞的波旁威士忌嗓音問道,「你是誰?」 傑森說:「我們幾年前在紐約見過。我在《幽靈寶勒》里跑過龍套……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你當時負責劇組的服裝。」 「《幽靈寶勒》啊,」露絲·雷繼續啞著嗓子說,「另一個時代里一幫同性戀海盜搞起來的劇。」她笑了起來,問道:「你叫什麼名字?」她的乳房被胸罩的鋼圈托起來,暴露在外面,微微晃動。 「傑森·塔夫納。」他回答。 「你記得我的名字嗎?」 「哦,當然。」他說,「露絲·雷。」 「現在是露絲·戈門。」她啞聲說,「坐吧。」她環顧四周,發現沒有空椅子了。「去那邊的桌子吧。」她非常小心地從椅子上下來,往空桌子那邊走去。傑森拉著她的胳膊,領著她往前走。過了一會兒,經過一小段艱難的導航,傑森總算和她安頓到了桌邊,緊挨著坐在一起。 「你從頭到腳都那麼美——」他開始拍她馬屁,但她粗暴地打斷了他。 「我老了,」她啞聲說,「我已經三十九了。」 「一點也不老,」傑森說,「我都四十二了。」 「男人四十一枝花,女人四十豆腐渣。」她眼神迷離地盯著手中的半杯馬提尼,「你知道鮑勃是幹什麼的嗎?鮑勃·戈門?他是個養狗的,專門養那種高大威猛、吠聲震天、毛髮很長、耀武揚威的品種。最後都成了凍肉,摞在冰箱裡。」她憂鬱地抿了口馬提尼。忽然,她的臉上泛起一片潮紅,轉向他說道:「你看上去沒有四十二,你看上去正當年!你知道我是怎麼想的嗎?你應該去拍電視,或者拍電影。」 傑森回答得謹慎:「我上過電視。一點點。」 「噢,對,《幽靈寶勒》之流。」她點點頭,「唉,往事如煙,你我都算是失意之人。」 「說得好,我先喝一口。」真諷刺,他心想,自己竟真的有點陶醉了。他呷了口威士忌兌蜂蜜,那塊黃油已經溶了。 「我肯定記得你。」露絲·雷說,「你是不是給我看過一張藍圖,太平洋某小島上的一棟別墅,離澳大利亞有千里之遙,那人是你嗎?」 「當然是我。」他撒謊。 「你好像還開著一輛勞斯飛船。」 「一點沒錯。」這倒是實話。 露絲·雷笑了。「你知道我在這兒做什麼嗎?你有沒有一丁點線索?我在這兒是為了看見,為了遇上弗雷迪·腦積水。我愛上他了。」她低沉的笑聲,讓他想起過去的時光。「我一直在給他寄便條,上面寫著『我愛你』,他也用便條打發我,上面是列印的話:『我不想和你糾纏,我自己的事已經夠麻煩了。』」她又笑了,幹了杯中的酒。 「再來一杯?」傑森舉杯。 「不了。」露絲·雷搖頭,「我已經不那樣喝酒了。有陣子——」她打住話頭,臉上現出痛苦的表情——「我猜你大概從未經歷過這種事情。我真的不這麼認為,瞧你的外表。」 「有陣子怎麼了?」 露絲·雷摩挲手裡的杯子。「我酗酒無度,從早上九點開始喝。你知道這樣做的後果是什麼嗎?是讓我變得更老。我看上去有五十歲。醉生夢死。你怕什麼,什麼就來找你。你一酗酒它就找上門來了。在我看來,酗酒是人生最大的敵人。你同意嗎?」 「我不是很肯定。」傑森說,「我覺得人生中有比酗酒惡劣得多的敵人。」 「我猜是吧。比如強制勞動營。你知道嗎,去年他們還打算把我送進去。我有陣子的確過得很衰,囊中羞澀——那時候還不認識鮑勃·戈門——我在一家儲蓄貸款公司上班。有天我收到一筆存款,三四張五十美元的票子。」她沉默了一會,像在反省,「最後,我吞了這些錢,把存款單和信封都塞進了碎紙機。但末了他們還是抓住了我。這是誘捕,是一個圈套。」 「喔。」他說。 「不過——你看,我和老闆的關係還不賴。條子想逮捕我,把我送進強制勞動營,喬治亞州那個。要是去了那兒,我鐵定要被鄉下人輪姦致死。還好他保護了我。我至今都不明白他具體是怎麼運作這件事的,反正最後我逃過了這一劫。我欠這個人很多,可之後再沒見到過他。總是這樣,你永遠無法再見到那些真正愛你、幫助你的人,反倒總和陌生人糾纏不清。」 「你把我當陌生人嗎?」傑森問道。他心裡其實在想,我還記得一件事,露絲·雷,你總是住叫人咋舌的豪華公寓。不管你和誰結婚,你都絕不會虧待自己。 露絲·雷看他的眼神帶著責問。「沒有。我把你當朋友。」 「謝謝。」他伸出手掌,將她乾燥的手握在掌心,握了一秒鐘,然後馬上在最恰當的時刻放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