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中之死 · 一起陪審案件
他們在山裡架起了一個蒸餾器。他們一共三個人,個個都是莽漢。
我的意思是說,他們都不是好糊弄的人——至少有兩個不是。
首先,有個叫哈維·格里夫斯的人。老格里夫斯在三十年前來到這個山村,買下了山裡的很多土地。
他當然沒有錢,在土地上只付了一小筆錢。
隨後,他立即開始私釀威士忌。隨便什麼東西,到有些人手中就能釀出純美的威士忌,他就是有這樣本事的人。他們可以從土豆、蕎麥、黑麥、玉米或隨便找到的東西里釀酒——可謂真正的行家裡手。其中一個人被送進了監獄。他可以從給罪犯當早飯吃的西梅中釀出酒來——不管怎麼說,他把這酒稱為威士忌。老格里夫斯曾在山下的鋸木廠里兜售他釀的酒。荊棘峰上在大肆砍伐。人們把木材運下山,送到一個叫木材谷的鎮子上。
老格里夫斯把酒賣給伐木工,鋸木廠的老闆非常生氣。他把老格里夫斯叫進辦公室,想跟他講講道理。
不過,倒是老漢格里夫斯對他說道起來。老闆說要把格里夫斯供出來。他的意思是說,他要把聯邦政府的人帶上山,而老格里夫斯對老闆說,如果聯邦政府的人出現在他的山上,他就一把火把高高堆在木材谷鋸木廠周圍的木材都給燒了。
他這麼說,就會這麼做,鋸木廠老闆知道他是認真的。
老人說完就走了。他定居在山上,養了一大家子人。待在家裡的都是男孩。這裡的每個人都會說起格里夫斯家的女孩們,但是我從未聽說過她們後來怎麼樣了。她們現在不在這裡了。
哈維·格里夫斯曾是一個身材高大、瘦骨嶙峋的獨眼龍。他在一場打鬥中弄瞎了一隻眼。他還是個孩子時就開始喝酒,並在山上四處作惡,隨後在老父親死於癌症、老母親也去世之後,兒子們就把土地分的分,賣的賣,哈維得到了他那份錢,隨後因賭博和酗酒,又把錢敗光了。
哈維二十五歲時開始非法釀酒。賈爾·朗和喬治·斯默和他一起乾的。他們合夥買下了那個蒸餾器。
現今,靠小型蒸餾器就可以私釀大約十四加侖的威士忌——這種酒被稱為「一夜成」——一晚上就可以釀成。
你可以很快將酒賣出去。很多人會來買這種酒,然後再將它販賣到東邊的各個煤礦村。這酒可是生猛的東西。
和哈維一起入股的賈爾·朗是一個留著鬍子的高個子男人。他壯得像頭牛。人們可不敢惹他倆。他不喝酒時,看上去像是個非常和藹的人,但要是喝了酒,就得小心了。他通常會帶著一把長刀,還把好幾個人砍成了重傷。他進過三次監獄。
另一個合夥的人是喬治·斯默。他以前常來我們家——他曾經在我們這裡住過一段時間。他是個神色緊張的小個子年輕人,直到去年夏天為止,還在老巴克利的農場上幹活。去年秋天的一天,我在通向巴克利農場的那條路的橋下坐著釣魚時,喬治沿著這條路走了過來。
那一天他發生了什麼事,我從未搞清楚過。
我一聲不吭地在橋下坐著,他在路上一邊走,一邊用手做出奇怪的動作。他不斷搓著雙手,嘴唇不斷動著。那條路在橋的盡頭向右拐去,我在他離橋半英里的地方就看到他朝這裡走來了。我當時在橋下,我可以看得到他,但他看不見我。他走近後,我聽清了他在說什麼。「哦,我的天啊,我可不能這麼幹。」他說。他不斷重複著這句話。他之前已經和斯普林結了婚。他或許和他妻子鬧了彆扭。我記得她是一個小個子的紅髮女人。我曾看到他倆一起出現過。喬治當時還抱著他倆的孩子,我們停下來聊了一會兒。那個女人略微走開了一段距離。她害羞得就像一個山里女人。喬治給我看了看小孩——最多才兩個禮拜大——孩子長著一張就像老人般皺皺巴巴的小臉。那張臉看上去要比爸爸和媽媽還要年長,不過,我停下來看孩子時,喬治充滿了自豪。
我很想搞清楚,他究竟是怎麼和哈維·格里夫斯以及賈爾·朗這樣的人混在一起的,另外,我還想搞清楚的是,為什麼他們會拉他入伙。
我一直認為喬治是一個鄉下神經病——你在城裡經常會看到這類人。在我看來,他一直與這些山裡的人格格不入。
他或許是受到了賈爾·朗的影響。像賈爾這樣的人會給別人造成心理恐嚇。賈爾也會給他們造成精神上的恐嚇。
盧瑟·福特和我說起過有關賈爾和喬治的一個故事。他說,一個冬天的晚上,賈爾去了喬治·斯默家——那是山上一間搖搖欲墜的小棚屋——把喬治叫了出來。兩人一起去鎮子上喝了個大醉。他們在大約半夜兩點左右回了家,一起站在喬治家門口的路上。我已經和你說過喬治妻子的事兒了。盧瑟說,她那時生病了,並且又要生孩子了。一個鄰居告訴盧瑟·福特說,這是一個古怪的行為,是在鄉下會發生的那種讓你毛骨悚然的事兒。
他說,那兩個人站在屋前的路上,對著裡面生病的女人咒罵。
緊張不安的小個子男人喬治·斯默在覆蓋著雪的路上來回走著,不斷咒罵他的妻子——賈爾·朗煽動了他的情緒。喬治大搖大擺地走著,就像一隻小公雞。這想必是一道風景,會讓你看得略微感到不適。
今年早春時分,三人一起合了伙,開始釀私酒。
賈爾和哈維·格里夫斯之間發生過狗咬狗的事兒。他們一起買下了蒸餾器,每人各拿出了三分之一的錢,隨後,一天晚上,在他倆釀了兩次酒,並把酒賣出去後,哈維從另外兩人手中偷走了蒸餾器。
賈爾當然要去問他把它要回來。
他和喬治·斯默也無法求助於任何法律——抑或是你能用來援引並制裁別人的任何法律。
賈爾花了一個禮拜的時間找到了哈維的藏身之處,蒸餾器正在工作著,隨後他就去找了喬治。
他想抓住哈維,但也想得到蒸餾器。
他來到喬治·斯默的房子,大踏步進入。喬治當時坐在那裡,當他看到賈爾時整個人嚇得僵住了。他的妻子,在第二個孩子出生之後,變得更瘦了,還得了病,正躺在一張床上。山裡的這些小木屋通常只有一個房間,他們燒飯、吃飯、睡覺都在那裡面——通常是一大家子一起住。
當她看到賈爾時,喬治的妻子哭了起來,喬治很有可能也想哭。
賈爾坐在一張椅子上,從口袋裡掏出一瓶酒來。喬治的妻子說他一直在喝酒。他給了喬治喝了一口,在遞給他酒瓶子時,一直盯著他看,喬治被迫把酒瓶接了過去。
喬治喝了四五口烈酒,再也不朝賈爾或他妻子望去,他的妻子躺在床上,邊呻吟邊哭泣,賈爾一句話也不說。
隨後,喬治突然跳了起來——他的雙手不再做搓洗的動作了——並開始對他的妻子破口大罵起來。
「你給我閉嘴,該死的!」他喊道。
隨後他做了一件古怪的事兒。小木屋裡只有兩張椅子,賈爾·朗一直坐在其中一張上,喬治坐在另一張上。賈爾起身後,喬治把兩張椅子都拿了過去,一次拿一張,隨後走到屋外,把它們對著小木屋的一角砸成了碎片。
賈爾·朗大笑起來。隨後他讓喬治把他的獵槍帶上。
喬治去取獵槍。它就掛在房子裡的一個鉤子上,我想,子彈已經上了膛,隨後兩人一起走進了林子。
哈維·格里夫斯壯起了膽。他一定覺得賈爾·朗被他唬住了。這就是這些個莽漢的弱點。他們從不會認為別人和他們一樣魯莽。
哈維把蒸餾器架在一個快要坍塌的狹小的老房子裡,房子就坐落在昔日他父親的地里,就這麼光天化日地釀酒。
他有兩把槍,但從未有機會使用它們。
賈爾和喬治一定是匍匐在距離房子很近的高高的野草地里。
他倆朝房子靠近,喬治手上端著槍,隨後哈維來到房門前。他或許會聽到他倆的動靜。在這些山里人當中,有些人自小就是違法之徒,耳朵和眼睛都很靈。
那一刻一定非常緊張。我和盧瑟·福特以及其他人談起過這一刻。當然,我們都為喬治感到遺憾。
盧瑟有幾分劇作家的味道,喜歡描述場景。當然,他所說的版本全都出自幻想。他說這個故事時,雙膝跪在草地里,手上拿著一根棍子。他開始發抖,木棍的一頭也跟著顫抖起來。他把遠處的一棵樹當成已死了的哈維·格里夫斯。他在用這種方式講述那個場景時,我們所有人都站在邊上,不過,盧瑟模仿的人物有些荒誕,略微喘不上氣來,他大約持續了五秒鐘,把棍子晃來晃去,顯然完全陷入了無助和害怕的境地,隨後他的身子突然看起來僵住了,定在了那裡。
盧瑟的身材如果不長這樣,或許會講得更好——他身材修長,關節松松垮垮的,而他要在這齣悲劇中扮演的喬治·斯默是個身材矮小,並且就如我說過的那樣,還是一個神色緊張、走路相當不穩的人。
但是盧瑟盡他所能,用低沉的聲音對我們其他幾個站在那裡觀望的人說:「此刻,賈爾·朗碰了碰我的肩膀。」
你能明白吧,他這樣做是在展示兩人已經在傍晚時分爬到了那座孤零零的山中小屋前了,喬治·斯默在前面爬著,手裡握著沉重的上了膛的槍,其實他是被賈爾·朗推著向前爬的,而賈爾則跟在他腳後爬,盧瑟解釋說,那個人簡直太壯了,而到了最緊要的時刻,當他們面對哈維·格里夫斯時,我想,他們要麼開槍,要麼挨槍子,隨後喬治慫了,賈爾·朗碰了碰喬治的肩膀。
根據盧瑟的想法,這次觸碰,你明白吧,就是一個命令。
這個命令是在說:「開槍!」隨後,喬治的身體定住了,他開了槍。
他也射得很準。
房屋的門前橫著一塊鐵皮。我並不知道它是幹什麼用的。或許這是被偷的蒸餾器的一部分。電光石火間,哈維·格里夫斯想要求生,他抓起鐵皮,想要把它擋在身體前面。
子彈直接射穿了鐵皮,隨後穿過哈維·格魯夫斯的腦袋,擊穿了他腦後的一塊木板。喬治·斯默從房子裡把槍拿出來時,槍或許還沒有上子彈。賈爾·朗或許已經給槍上了膛。
不管怎麼說,哈維·格里夫斯死了。他死了,盧瑟說,就像一隻死於洞中的老鼠——身體只向前傾斜了一下,撲騰了一下,就死了。一隻死在洞裡的老鼠是怎麼撲騰的,那我就不知道了。
當然,在殺了人之後,賈爾和喬治就跑了,但在他們起身逃跑之前,賈爾把喬治·斯默手中的槍奪了過來,隨後把它丟進了草叢裡。
盧瑟說,這明擺著是要人知道是誰的槍殺了人。
他們跑了,當然,還躲了起來。
他們無需逃得特別匆忙。他們是在一個偏僻的地方殺了哈維·格里夫斯,人們要過好幾天才能發現,但喬治·斯默那個生了病、又跟他一樣緊張的妻子,在賈爾和喬治離開他們家之後,跑下山去了鎮子裡,隨後在商店裡像個小傻子似的扭著手哭著,對每一個人說她的丈夫和賈爾·朗要去殺人。
當然,這樣一來事情就變得沸沸揚揚起來。
鎮子上一定有人知道賈爾、喬治和哈維在一起,也知道他們在一起幹什麼。
第二天早上他們發現了屍體——槍殺大約發生在下午四點左右——並且他們在第二天下午就找到了喬治·斯默。
賈爾·朗和他待在一起,隨後他厭倦了,丟下他聽天由命。他們還沒有找到賈爾。很多人認為再也找不到他了。「他太聰明了。」盧瑟·福特說。
他們找到喬治時,他正坐在山那邊的一條路邊。他說賈爾·朗攔下了一輛過路車,那是一輛福特車,並用一直放在口袋裡的左輪手槍截下了司機。
他們甚至連開車的人都沒找到。也許他是某個認識賈爾的人,由此感到害怕了。
不管怎麼說,他們把喬治·斯默送進了縣監獄,並且他告訴所有人是他殺了人,這麼說時他就坐在那裡,兩雙滑稽的小手握在一起摩搓著,一遍遍地說著:「天啊,我可不能這樣做。」就像那天他過橋時說的一樣,那時他還沒有惹上麻煩,而我當時正好在橋下釣魚,看見了他,也聽到了他說話。
等他受審判時,我覺得他們會處他絞刑,或施以電刑——無非是他們在這個國家施行的刑罰。
後來他妻子發起了高燒,並且,盧瑟說,她精神錯亂了。
不過,盧瑟隨後逮到誰就會把整件事繪聲繪色地講一遍,而他具有某種先知的氣質,他說如果人們在縣裡召集一個陪審團來審判喬治·斯默,儘管證據對他不利,但他覺得陪審團也會視而不見,一致認定他是無罪的。
他說,不管怎麼說,他本人和那些看他演繹了整件事,以及其他在這個縣住的時間更久、自賈爾·朗、哈維·格里夫斯、喬治·斯默還是孩子時就認識他們,並且比我更了解他們仨的人,都會說同樣的話。
這或許是真的。至於我自己——作為我本人,聽說並目睹了所有這一切……
我該怎麼想這件事兒呢?
當然,這就是由陪審團定奪的事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