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章句 · 禮記章句卷十九
樂記
樂之為教,先王以為教國子之本業,學者自十三以上莫不習焉。蓋以移易性情而鼓舞以遷於善者,其效最捷,而馴至大成,亦不能舍是而別有化成之妙也。推而用之,則燕饗、祭祀、飲射、軍旅、人神、文武,咸受治焉,是其為用亦大矣。周之衰也,鄭、衛之音始作,以亂雅樂。沿及暴秦,焚棄先王之典章,樂文淪替,習傳浸失。漢興,雅、鄭互登,莫能飭定,而六代之遺傳,僅托於學士大夫之論說。故戴氏承其敝缺,略存先儒所論樂理之言,輯為此篇,而樂之器數節度,精微博大者,亦未從而考焉。以故授受無資而製作苟簡,教衰治圮,民亂神淫,胥此之由矣。學者覽此篇之旨,將以窺見製作之精意,而欲從末由,可勝悼哉。自漢以降,古樂愈失,惟是律呂之制,鍾鏞之器,猶有存者。沿及胡瑗、范鎮之流,猶得仿佛而為之說;而女真躪宋,僅存之器,熸焉無餘,雖有聖人,亦無所憑藉以修復,而胡部之奸聲,北里之淫曲,充斥乎朝野。有志之士,三復此篇之義,粗得其大意而無以征之,亦徒守舊聞,以存什一於千百而已。乃此篇之說,傳說雜駁,其論性情文質之際,多淫於荀卿氏之說而背於聖人之旨,讀者不察,用以語性道之趣,則適以長疵而趣妄。故為疏其可通者,而辨正其駁異者,以俟後之君子。凡三十七章。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動,物使之然也。感於物而動,故形於聲。
「音」,宮商角徵羽之相應合者也。「物」,事也。心有合離攻取,因事物之同異從違而喜怒哀樂征見於聲響;凡口之所言,氣之所吹,手之所考擊之節,皆其自然之發也。
聲相應,故生變。
聲音之道,唱則必隨,抑則必揚,自然相應。必變於其前,未有往而不返,同而得和者也。
變成方,謂之音。
「方」,法也。所變者,雖極乎至賾,而一往一返,或損而清,或益而濁,要各有法以相與為類,則五音概之矣。
比音而樂之,及干、戚、羽、旄,謂之樂。
「比」,次也。樂之,謂播之於八音也。「干」,盾;「戚」,斧。武舞所執。「羽」,翟羽;「旄」,旄牛尾。文舞所執。聲動而形隨,形動而所執之器必肖其容,聲容合而樂備矣。
右第一章。此章推樂之所自生因於人心之動幾,固樂理之自然,顧其曰:「人心之動,物使之然」,則不知靜含動理,情為性緒,喜怒哀樂之正者,皆因天機之固有而時出以與物相應,乃一以寂然不動者為心之本體,而不識感而遂通之實,舉其動者悉歸外物之引觸,則與聖人之言不合,而流為佛、老之濫觴,學者不可不辨也。
樂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於物也。是故其哀心感者,其聲噍以殺;其樂心感者,其聲嘽以緩;其喜心感者,其聲發以散;其怒心感者,其聲粗以厲;其敬心感者,其聲直以廉;其愛心感者,其聲和以柔。 殺,所界反。「其樂」之「樂」,盧各反。嘽,昌善反。
「感於物」,謂喜怒哀樂愛敬之心皆因物而起。其說與《告子》「彼長而我長之」之意略同。「噍」,急也。「殺」,漸弱而不繼也。「嘽」,寬綽貌。「發」,不留也。「散」,不收也。「廉」,分明有廉隅也。敬慎於發聲,爽潔而無縈繞,故直以廉。「和」,悅也。六者皆以人聲而言,推之八音,其理一也。
六者非性也,感於物而後動。
記者之意,以寂然不動者為性。六者,情也,則直斥為非性矣。
是故先王慎所以感之者,故禮以道其志,樂以和其聲,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禮樂刑政,其極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 「道其」之「道」,徒到反。行,胡孟反。
「道」,引也;引其志於正也。「同」,齊也。「出」,猶建也。
右第二章。此章言先王制樂之意,推之禮與刑政而皆協於一,其論韙矣。抑嘗論之,喜怒哀樂之發,情也。情者,性之緒也。以喜怒哀樂為性,固不可矣,而直斥之為非性,則情與性判然為二,將必矯情而後能復性,而道為逆情之物以強天下,而非其固欲者矣。若夫愛敬之感發,則仁義之實顯諸情而不昧者,乃亦以為非性,是與《告子》「杞柳桮棬」之義,釋氏「本來無一物」「緣起無生者」同矣。至雲「先王慎所以感之」,而禮樂刑政以起,則又與荀子之言相似。蓋作此記者,徒知樂之為用,以正人心於已邪,而不知樂之為體,本人心之正而無邪者,利導而節宣之,則亦循末而昧其本矣。
凡音者,生人心者也。
音由人心而生,而逮其聲之已出,則入耳警心,而心還因以生,邪者益邪,正者益正,而治亂分矣。
情動於中,故形於聲。聲成文,謂之音。
「聲」,質也。「音」,文也。文因質生,而文還立質也。
是故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聲音之道,與政通矣。 樂,盧各反。思,息利反。
安樂之感,情平而事得其序,政益和矣。怨怒之感,情激而上下相戾,政益乖矣。哀思之感,情疲而偷,民益困矣。音由世之治亂而異,而還感人心,復生治亂。「通」者,互相因之謂。
宮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徵為事,羽為物。 徵,陟里反,下同。
「為」者,言乎其應也。重以統輕,大以生小,故宮之數八十一而為君。君統臣,臣統民,民立事,事理物,極乎羽之四十八而損益窮矣。此相統之序也。若其相生之序,則宮下生徵,徵上生商,商下生羽,羽上生角。
五者不亂,則無怗 之音矣。
此言五音和順之應。「不亂」,謂其音各正而相為唱和,無奪倫也。「怗 」,敝敗不成章之貌。音不怗 ,則君明、臣良、民安、事序、物阜應之矣。
宮亂則荒,其君驕;商亂則陂,其官壞;角亂則憂,其民怨;徵亂則哀,其事勤;羽亂則危,其財匱。 陂,彼義反。
此言五音不和之應。「荒」,散漫也。「陂」,偏也。「壞」,職不修也。「憂」,沉滯也。「勤」,煩苦也。「危」,尖側也。財者因物而有,物不成則「財匱」矣。荒、陂、憂、哀、危五音之失其理也。一音不正則四音交累而不和矣。凡治亂之數皆先見於音,音之或和或乖,感人情物理而必應之。隋王令言聽宮聲之不返,而知楊廣之必死於江都,蓋此理也。
五者皆亂,迭相陵,謂之慢;如此,則國之滅亡無日矣。鄭、衛之音,亂世之音也,比於慢矣。 比,毗義反。
「五音皆亂」,謂損益失數,或下侵,或上犯,互相陵奪也。「慢」,謂不修也。音不修必流於過清,清激則哀以思,所謂「亡國之音」也。周衰,鄭、衛之聲始作,天下習之,於是王室陵遲,終於亡而不振。「比」,近也。近於慢,則近於亡矣。音以地名者,猶今腔之有昆、浙然。
桑間濮上之音,亡國之音也。其政散,其民流,誣上行私而不可止也。
桑間,《詩》所謂「桑中」。濮上,濮水之上,於周為衛地,紂之畿內也。紂作靡靡之音,流及後世。「政散」者,徵聲濫。「民流」者,角聲盪也。音之所感,人心應之,下欺其上,各營其私,而不相輯睦,成乎風俗,雖有峻法,莫能禁止也。
右第三章。
凡音者,生於人心者也。
音由人心之喜怒哀樂而生,則即情以體之而貞淫見矣。
樂者,通倫理者也。
「倫」,各為類也。「理」,相生之條理也。樂之成也,雖極乎變,而皆由倫理通之,則循其倫理以察之,而樂之得失彰矣。
是故知聲而不知音者,禽獸是也;知音而不知樂者,眾庶是也。惟君子為能知樂。
呼則前,叱則卻,禽獸之知聲也。一激一揚,一唱一和,歌謠之中五音存焉,眾庶之知音也。合其倫理,審其通變,以征其心政,惟君子能之。
是故審聲以知音,審音以知樂,審樂以知政,而治道備矣。是故不知聲者,不可與言音;不知音者,不可與言樂。
知聲者或不能知音,而音在聲中,審聲而音察矣。知音者或不能知樂,而樂者音之通,審音而樂敘矣。樂審則因其和怨哀思而知政之得失,以治人之情而圖治之道盡矣。
知樂則幾於禮矣。
「幾」,近也;言禮之精意亦不遠也。樂以知政之得矣,推禮之合否,知樂則亦知禮矣。
禮樂皆得,謂之有德。德者,得也。
喻其微而得之於心,非徒外修其文也。
右第四章。
是故樂之隆,非極音也;食饗之禮,非致味也。 食,禪吏反。
「隆」,盛也。「極」,亦致也,謂備其美。「食」,饋食;四時之常祭。「饗」,大饗,祫祭也。
《清廟》之瑟,朱弦而疏越,壹倡而三嘆,有遺音者矣。 越,戶括反。
謂不極音也。《清廟》之瑟,謂禘祫而升歌《清廟》,以瑟和之也。「朱弦」,練絲弦,張之柔緩而聲濁,「越」,瑟底孔。「疏」,刻令兩端相通,使音遲也。壹,「專」也。「倡」,發句。「嘆」,引其餘音。一人專歌而三人嘆之,聲不盡矣。「遺」,不盡也。
大饗之禮,尚玄酒而俎腥魚,大羹不和,有遺味者矣。 「大羹」之「大」,他蓋反。和,胡臥反。
謂不致味也。「腥」,生也;三牲及魚,皆以生者獻也。
是故先王之制禮樂也,非以極口腹耳目之欲也,將以教民平好惡而反人道之正也。 好,呼報反。惡,烏路反。下同。
「口腹耳目之欲」,或順或逆,流激而成不正之好惡,以和平沖澹養之,則好惡各安其節,而人所以異於禽獸者,反其天則矣。
右第五章。
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於物而動,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後好惡形焉。 好,烏報反。惡,烏路反。下同。
「欲」,謂情也。「知知」,謂靈明之覺因而知之也。人具生理,則天所命人之性固在其中,特其無所感觸,則性用不形而靜。乃性必發而為情,因物至所知覺之體分別遂彰,則同其情者好之,異其情者惡之,而於物有所攻取,亦自然之勢也。
好惡無節於內,知誘於外,不能反躬,天理滅矣。
「滅」,亡失也。好惡本性之所發,而吾性固有當然之節,惟不能於未發之時存其節而不失,則所知之物誘之以流。斯時也,大本已失,而惟反躬自修以治其末,則由外以養內,天理猶有存者。苟其不然,縱慾以盪性,迷而不復,而天理亡矣。
夫物之感人無窮,而人之好惡無節,則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滅天理而窮人慾者也。 夫,防無反。
心存乎所嗜之物,則物之形不舍於心而心徇之。不知有己而惟見其物,是失其所以為人者,而化為所嗜之物也。「窮」,極也。「人慾」,謂一人之私慾。
於是有悖逆詐偽之心,有淫泆作亂之事。是故強者脅弱,眾者暴寡,知者詐愚,勇者苦怯,疾病不養,老幼孤獨不得其所,此大亂之道也。
「脅」,挾持之。「詐」,紿也。「苦」,凌虐之也。滅理窮欲,各求逞其私,而成乎大亂矣。
是故先王之制禮樂,人為之節。
建中和之極,胥天下之賢愚貴賤,而皆可秉以為節也。
衰麻哭泣,所以節喪紀也;鐘鼓干戚,所以和安樂也;婚姻冠笄,所以別男女也;射鄉食饗,所以正交接也。禮節民心,樂和民聲,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禮樂刑政四達而不悖,則王道備矣。 衰,七雷反。「安樂」之「樂」,盧各反。冠,古亂反。食,祥吏反。
「射」,鄉射,大射。「鄉」,鄉飲酒。食饗,皆以厚賓客之來覲問者。「食」,主食。饗,主飲。「四達」,謂行於天下。「不悖」,互相為用也。先王憂人失其性而制為禮樂以為之節,又以政刑輔之,所以遏人慾之橫流,而存其天理也。
右第六章。此章承上章「平好惡」而言,推禮樂刑政之所自設,以著先王立人道之意,可謂明切矣。顧其所論性情心知之際,偏為下愚牿亡天理者而言,而未能推性情同善之原,概以感物之動為欲,而歸罪於知,則抑不知喜怒哀樂之本涵於未發之先,逮其已發,而天理之節固存而不昧,則因知發見,要以效其所性之正,非知之誘人迷性而為人慾之倡也。迷其本而但咎其末,則與釋氏所云「知見立知,即無明本」,莊周所謂「隨其成心而師之」者,意旨無別。此聖學異端之大辨,不可以毫釐差者也。
樂者為同,禮者為異。
比眾音而成樂,秩庶物而成禮,體之同異也。翕大神而和之,辨等殺而差之,用之同異也。
同則相親,異則相敬。
禮樂作而親敬行,仁義之用著矣。
樂勝則流,禮勝則離。合情飾貌者,禮樂之事也。
過其情之謂「勝」。同而不飾則逐物而失己,異而不合則矜貌而損情,惟禮樂並行則敬而情有以合,親而貌有以飾,無二患矣。
禮義立,則貴賤等矣;樂文同,則上下和矣;好惡著,則賢不肖別矣;刑禁暴,爵舉賢,則政均矣。 好,呼報反。惡,烏路反。
「禮義」,禮之義也。「樂文」,樂之比音以成章者也。二者之功效雖殊,而推其情以達於事,樂之同也。和其所和而不和其所不和,好惡於斯而著焉,好惡著則親賢而遠不肖,樂之所以通於貴賤之等也。禮之別也,刑賞因之以立,刑以禁暴,爵以舉賢,人心悅服,其政之均平,禮之所以成乎上下之和也。二者之功一致,仁義之所以並行不悖也。
仁以愛之,義以正之,如此則民治行矣。 行,胡孟反。
政均而愛溥,賢不肖別而勸沮以正,仁義並行,而民無不興起以治其行矣。
右第七章。舊說《樂記》全書二十三篇,蓋漢河間獻王所輯。今存者十一篇,自第六章以上為樂本,此章以下至第十二章為樂論,自第十三章至第十七章為樂禮,自第十八章至第二十二章「先王著其教焉」為樂施,自「夫民有血氣心知之性」至第二十三章之「君子賤之也」為樂言,自「凡奸聲感人」至「則所以贈諸侯也」為樂象,自第二十七章至第三十章為樂情,其魏文侯、賓牟賈、師乙各自為篇,而第三十三章以下四章為樂化。今按篇內雜記樂之事理,初無前後分別與所題篇名之義相應者。要此篇為周末漢初諸儒所傳論樂之旨,初非一家之言,則舊說之名篇立目固有不相當者,而司馬子長《樂書》已雜引《記》文,互有同異,是其出於河間獻王之所作亦未可信,故悉置不用而別為章名焉。
樂由中出,禮自外作。
謂心和而後樂以作,禮行而後敬以成也。
樂由中出,故靜;禮自外作,故文。
「靜」,謂作樂之際,耳目心志一注於樂,不旁動也。「文」,謂五官百骸人己事物交錯而成章也。
樂至則無怨,禮至則不爭。揖讓而治天下者,禮樂之謂也。 舊本「樂至則無怨」之上有「大樂必易」「大禮必簡」二句,今按文義不相連屬。故序定於後。
「至」,行而達之下也。「揖讓」,謂行禮奏樂以奉神接人。
暴民不作,諸侯賓服,兵革不試,五刑不用,百姓無患,天子不怒,如此則樂達矣。合父子之親,明長幼之序,以敬四海之內,天子如此,則禮行矣。 長,丁丈反。
治定化行,則禮樂大行之驗也。「以敬四海之內」六字,義未詳,蓋有闕誤。
右第八章。仁義禮智之四德,體用具足,皆人性之固有者也。喜怒哀樂自然之節,父子之親,長幼之序,愛敬之實,根心生色,發於不容已,經禮三百,儀禮三千,皆由此以生焉。豈文飾外物,拘制筋骸,而後生其恭敬哉!學者反求諸己而自得之,則固知其不妄矣。此章乃雲「禮自外作」,是其與《告子》任人之言旨趣略同,而誣禮甚矣。至於「樂靜禮文」之說,拘牽比擬而無當於至理,蓋徒有其言而無其義也。此篇之說,醇疵相雜,而此其尤疵者與。
大樂與天地同和,大禮與天地同節。
「大禮」「大樂」,謂禮樂之極致。 縕化生,天地之和也。寒暑成序,天地之節也。
和,故百物不失。
「失」,遺也。與天地同和,則天地所以曲成萬物之理在焉,以之感和平而遂民物,無有遺焉者矣。
節,故祀天祭地。
與天地同節,則上應天時,下盡土宜,以之事天而明,事地而察。
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
「鬼神」者,百物之精英,天地之化跡也;其精意之見於人事者,則為禮樂。禮樂之所由,自無而有,以極於盛,其為功於兩間者,薰蒸翔洽,不言而化成,固不見不聞而體物不遺。是以禮樂鬼神,一而已矣,言其可見者則謂之「明」,言其不可見者則謂之「幽」,非二致也。此禮之節,樂之和,所以育萬物而位天地也。
如此,則四海之內合敬同愛矣。
鬼神之德,禮樂之體,凝於人者為愛敬之心,神無方而不遺,故四海之內,人皆函愛敬於心,以為性情而無殊也。
禮者,殊事合敬者也;樂者,異文合愛者也。
禮有貴賤之殊,樂有古今之異,其根極於愛敬者則一也。
禮樂之情同,故明王以相沿也。 舊本此下有「故事與時並,名與功偕」二句,今按文義不相連屬,蓋錯簡,今定序於後。
人無異性,斯無異情,無異情斯無異治,故歷代王者相沿,皆以禮樂為治教之本也。
右第九章。此章推原禮樂之本,無間於幽明,流行不息,而合同以行其敬愛,故先王因之以立人道。其言根極原本,於諸章之中特為醇至。而即此驗之,明之禮樂,幽之鬼神,其體本一,則禮樂之興,一皆誠之不可掩;而前章所云「禮自外作」,其為詖妄亦不待辯而自明矣。大抵此篇輯諸家之論,涉於樂者輒為纂入,故是非雜糅,或有自相戾者,讀者固當分別觀之。
故鐘鼓管磬羽籥干戚,樂之器也;屈伸俯仰綴兆舒疾,樂之文也。簠簋俎豆制度文章,禮之器也;升降上下周還裼襲,禮之文也。 還,似宣反。
「籥」,舞者所執吹者也。《詩》云:「左手執籥。」綴,舞人相躡疏密之度也。「兆」,舞者迴旋進止之位也。「簠、簋」,盛粢盛。「俎」,盛牲體。「豆」,盛脯醢。「制度」,車器宮室之大小方圓。「文章」,器服之飾也。「升降」以階言,「上下」以堂言。迴旋曰「周」,轉折曰「還」。「器」與「文」,皆載情以行者也;用其器,習其文,而情在其中矣。
故知禮樂之情者能作,識禮樂之文者能述。作者之謂聖,述者之謂明。明聖者,述作之謂也。 識,式吏反。
「情」,敬愛也。知敬愛之所自生,殊異而合同,則因時制宜而不悖,聖人之德也。識其文以修明之,因文以得情而達於敬愛之實,明者之業也。天地之蘊,人道之大,無尚於禮樂,非察於此,則雖通明博識而不足以為聖明也。
右第十章。
樂者,天地之和也;禮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別。
天地以和生萬物,以序別群品;其理命於人而為性情,則中和之體具,而禮樂由是以興。
樂由天作,禮以地制。過制則亂,過作則暴。
「和」者,天氣之下交也。「序」者,地承天以成物而品匯分也。「由天作」者,以象而法天;「以地制」者,以形而效地。「過」者,違天之和而失地之序也。「亂」,謂等秩紊亂。「暴」,謂發揚太過而不能養其元聲也。
明於天地,然後能興禮樂也。
「興」,作也。總結上文。
右第十一章。
論倫無患,樂之情也;欣喜歡愛,樂之官也。中正無邪,禮之質也;莊敬恭順,禮之制也。
「論」,歌曲之辭也。倫,八音之節也。「無患」,謂和以成聲,不相害悖也。「情」,實也。乍動賞愛曰「欣」,心神暢遂曰「喜」,人己和樂曰「歡」,交相親善曰「愛」。官,主也。「中」,得事之中也。「正」,合情之正也。「無邪」,節文各止其度也。「莊」,嚴恪也。「敬」,謹持也。「恭」,端穆也。「順」,遜讓也。「制」,宰制也。禮樂修之於身而必根之於心,得其主以盡其實,立其制以成其質,此先王所以議道自己,建中和之極而為制禮作樂之本也。
若夫禮樂之施於金石,越於聲音,用於宗廟社稷,事乎山川鬼神,則此所與民同也。
「越」,發也。「鬼神」,群小祀也。樂成禮備,幽以格神而明以示民,有司得而習之,百姓得以見之,此則禮樂之用,行之天下後世而與民共由之矣。蓋德肇於獨知,而道昭於眾著也。
右第十二章。
王者功成作樂,治定製禮。
功成,則天下安而民心悅,故作樂以昭其功。治定,則四海一而政教行,故制禮以文其治。
其功大者其樂備,其治辯者其禮具。
「辯」,遍也。功大,則文德武功皆至而樂之象之者備矣。治遍四海,則禮必曲盡其常變而無不具矣。
五帝殊時,不相沿樂,三王異世,不相襲禮。 此節舊本錯在「非達禮也」之下,今序正於此。
各因其功與治也。
故事與時並,名與功偕。 此節舊本錯在第八章「以相沿也」之下,今定序於此。
「事」,禮樂之事也。禮樂因時之隆替而為損益,則功業名聞相稱,而無張大過情之失矣。
右第十三章。
干戚之舞,非備樂也;孰亨而祀,非達禮也。 享,披庚反。此節舊本錯在上章「其禮具」之下,今定序於此。
「干戚之舞」,發揚之盛也。「孰亨之祀」,致味之美也。文極無餘,而存於中者竭矣。
大樂必易,大禮必簡。 易,以豉反。此節舊本錯在第八章「禮自外作故文」之下,今定序於此。
「易」,若《清廟》之瑟,一倡三嘆,不極盛也。「簡」,若郊血大饗腥,不致美也。易以法天,簡以效地。
樂極則憂,禮粗則偏矣。 此節舊本錯在「不相襲禮」之下,今定序於此。
「極」,盛而不知返也。「粗」,美而不知節也。「憂」者,發揚過甚,繼必陵替無歸而生感愴也。「偏」者,精意既失,邪侈而失其正也。干戚之舞,孰亨之祀,其弊不至於此,而後人相沿而增益之,則二者之患生矣。
及夫敦樂而無憂,禮備而不偏者,其惟大聖乎!
「敦」,厚也,謂用盛樂也。聖人斟酌飽滿皆以飾其德性,文之所備,誠必至之,故干戚孰亨與易簡之聲容,隨宜並作而鹹得其中也。
右第十四章。
天高地下,萬物散殊,而禮制行矣。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樂興焉。
「天高地下」,各定位也。「萬物散殊」,各成章也。體之不易,禮之象也。天氣降,地氣升,交流以啟化而不息,此天地之和也。萬物生以相滋,克以相成,合同而效天地之化,此萬物之和也。化之交感,樂之機也。此自天地之化體而言,以明禮樂之原所自生也。
春作夏長,仁也;秋斂冬藏,義也。仁近於樂,義近於禮。 長,丁丈反。
「仁」「義」,體也。「禮」「樂」,用也。「近」者,相依附之謂,仁義附禮樂而彰也。此自天地之德而言,以明禮樂之道所自凝也。
樂者敦和,率神而從天;禮者別宜,居鬼而從地。
「率」,循其用也。「從」,猶效也。「居」,奠其位也。神以生物而興人之志氣,天之化也。「鬼」者,物之成材而返其質者也,待奠於人而安其位,地之制也。此自天地之撰而言,以明禮樂之功用所自效也。
故聖人作樂以應天,制禮以配地,禮樂明備,天地官矣。
總結上文。「官」,效其職也。
右第十五章。
天尊地卑,君臣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大小殊矣。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則性命不同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如此則禮者天地之別也。
此述《易·系傳》所明乾坤之定位者,以推禮之所自秩也。「陳」,設也。「貴賤」者,君臣事使之分義也。「常」,定體也。陽雖有靜,陰雖有動,皆其化幾而非其常;陽健而動,陰順而靜,則其常體也。動者功用著而大,靜者功用隱而小,君制臣從之義也。「方」,四維也。陽生乎東而盛乎南,陰生乎西而盛乎北,東南相次,西北相沿,故曰「類聚」。陰陽合以成物,而物各有陰陽之分,本天親上,本地親下,形類殊而性命亦別,柔剛靜躁,明暗分焉,秩序之象也。天垂象而吉凶昭,地成形而平陂立,常變之則也。故禮以法天地之體,而別尊卑,辨小大,連其類,分其等,各正其性命,而吉凶常變莫不行焉者,皆因天地自然之別而立也。
地氣上齊,天氣下降,陰陽相摩,天地相盪,鼓之以雷霆,奮之以風雨,動之以四時,暖之以日月,而百化興焉,如此則樂者天地之和也。 上,時掌反。齊與躋通,祖稽反。下,胡駕反。盪,徒朗反。暖,況袁反。
此引伸《易·系傳》所明乾坤之化生六子以變化於兩間而成萬物者,以推樂之所自生也。「齊」,升也。乾坤既定而自然交感,地氣上躋,自巽而離以說乎兌;天氣下降,自震而坎以終乎艮。六子之序皆自下以上,而陽言下者,天本在上,降入於陰中,以成震而後復上也。「陰陽」,一爻之材也。「天地」,三爻之撰也。「摩」,循也,切也。「盪」與「 」同,相搖動以入也。「雷霆」,震也。「風雨」,巽也。「四時」,因乎日月。「日」,離也。「月」,坎也。「百化興」者,《易》所謂「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男成女終,艮兌化行而生物也。凡此者皆乾坤之動幾,升降相乘,以息相吹,以氣相擊,應感欣合,變化以成兩間之和。故六子各效合而成化,而樂之所自生,高下清濁,遞為君臣,互相倡和,摩盪鼓奮,動暖變化,合以成章者,即此太和洋溢之幾不容已者為之也。
化不時則不生,男女無辨則亂升,天地之情也。
「時」,謂以時相和合也。「升」,義未詳,舊說以為成也,謂成配偶也。情有同異,同以相生,而異以相成,樂之必中節,而禮之必慎別,皆天地自然之理也。
及夫禮樂之極乎天而蟠乎地,行乎陰陽而通乎鬼神,窮高極遠而測深厚。
「極」,至也。「蟠」,委屈周匝之意。「陰陽」,猶幽明也。窮之則高,極之則遠,測之則深厚,言義類之深廣也。此下蓋有闕文。上三節言禮樂原本天地之德而興,此節言禮樂明備則道通乎天地,體用相因則功效必相准也。
右第十六章。
樂著大始,而禮居成物。
萬物之生以感而始,樂之自無而有,亦因感而生,故與乾之知大始者同其用。物有定體,性命各成。禮之因其成材各為位置,亦以正萬物之性命而安其所,故與坤之作成物者同其功,此明禮樂之原與乾坤合其撰者也。
著不息者,天也;著不動者,地也。
「著」,法象之昭示者也。乾知大始而統乎成,流行而不息;樂以之而自無之有者,終始相貫而成章。坤作成物而正位居體,凝而不動;禮以之而效其成材者,法制一定而不易。此明禮樂之成與天地同其德也。
一動一靜者,天地之間也。
大始而不息,「動」也。成物而不動,「靜」也。動靜各有其則,而天地之間化機流行,則動以養靜,靜以居動,互相為用,合同而成化。蓋動靜有必合之幾,而萬物由之以生成,不可偏廢也。
故聖人曰禮樂雲。
一動一靜互用以成化,故禮必得樂以和,樂依禮以節,聖人必合言之。
右第十七章。自第五章以下至此章凡十三章,皆合論禮樂,以斯二者相須而成用,故此章終言聖人之合言以結其意。其第九章、第十一章,皆以禮樂分配天地,第十五章、第十六章,合天地之化體以配禮樂,其旨雖殊而道無定在,要不可執一以論,誠如斯也。至此章則又以動靜之合幾發明禮樂並行之義,其於乾坤中和保合之妙,與先王文武張弛同原並建之精意,尤為深察。學者考其分合之由而不滯於一端之見,則道之全體亦自此而可窺矣。
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夔始制樂以賞諸侯。故天子之為樂也,以賞諸侯之有德者也。德盛而教尊,五穀時熟,然後賞之以樂。
琴始於伏羲氏,或曰神農氏,今雲舜作者,以五弦異也。《南風》,琴操名。鄭氏曰:「其辭未聞。」今世傳「南風之薰兮」者,孔氏謂尸佼、王肅所撰耳。始,猶於是也。教尊,謂治教隆盛也。諸侯受賞,乃得用樂於賓祭。
故其治民勞者,其舞行綴遠;其治民逸者,其舞行綴短。故觀其舞,知其德;聞其諡,知其行也。 「舞行」之「行」,胡郎反。「其行」之「行」,胡孟反。
「行綴」,舞人相躡之數,人少則相去遠,人眾則相去短也。民逸則舞人多,象其致民之盛也;民勞則少,象其民之乏也。「德」,加於民者。「行」,成於己者。天子於諸侯,生則寵之以樂,沒則錫之以諡,用示勸懲,其義一也。
右第十八章。
《大章》,章之也。
堯樂名,言章明其德也。
《咸池》,備矣。
黃帝樂名。「池」之為言施也。言德咸備而施之溥也。
《韶》,繼也。
舜樂名,謂紹繼堯治。
《夏》,大也。
禹樂名,言功被四海。
殷、周之樂盡矣。
殷樂,謂殷之《大 》也。周樂,謂周之《大武》也。兼文德武功而盡之。
右第十九章。此章言六代之樂各象其功德。
天地之道,寒暑不時則疾,風雨不節則飢。教者,民之寒暑也,教不時則傷世;事者,民之風雨也,事不節則無功。
「道」,化也。「疾」,民病也。谷不熟曰「飢」,謂旱澇也。「教不時」者,張弛失度,風雨偏而世道傷矣。「事不節」者,勞逸無等,勤而無成也。
然則先王之為樂也,以法治也,善則行象德矣。 行,胡孟反。
「法」,肖也。「行」,民興行也。「德」,君德也。樂取法於政教,酌高下疾徐而因時合節則善,善則移風易俗,民之行皆順君之德矣。
右第二十章。
夫豢豕為酒,非以為禍也,而獄訟益繁,則酒之流生禍也。 夫,防無反。
以谷飼畜曰「豢」。「為」,造也。天之物,人之事,無有成乎惡者,皆禮以為之體;惟無禮則禍生。
是故先王因為酒禮。
「酒禮」,飲酒之禮。人心喜樂,自然之節,先王因之而已。
壹獻之禮,賓主百拜,終日飲酒而不得醉焉,此先王之所以備酒禍也。
「壹」與「一」通。「一獻」,士禮也,於禮為略,然且容儀繁多,則三獻以上益可知矣。「百拜」,極言其多。「備」,防也。
故酒食者,所以合歡也;樂者,所以象德也;禮者,所以綴淫也。 食,祥吏反。綴,陟悅反。
「綴」,禁也。「淫」,放泆也。燕饗之禮,禮行而樂作,象其德,綴其淫,使優遊於為善之樂而自遠於非辟,三者並行而不悖矣。
是故先王有大事,必有禮以哀之;有大福,必有禮以樂之。哀樂之分,皆以禮終。 樂,盧各反。
「大事」,喪也。「大福」,祭也。衰麻哭奠,所以將哀;酬嘏籑胙,所以將樂。「終」,成也。上二節因饗燕以明禮樂為防情止過之用,此節因喪祭而明禮樂為順性飾情之美,則因此推之人事之繁,吉凶常變,皆禮樂以為之經,原本性情而為天下之達道,不可須臾離也。
右第二十一章。
樂也者,聖人之所樂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風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 「所樂」之「樂」,盧各反。
「移風易俗」下疑有闕文。「著其教」,謂著之學宮,以教國子也。聖人心純乎太和,故能喻樂之微而自樂之。下此者,不能皆喻其可樂之實,則使習焉而漸得其理,以移易性情而向於善,此樂之教所為設也。下四節皆以申明此節之意。
夫民有血氣心知之性,而無哀樂喜怒之常,應感起物而動,然後心術行焉。 夫,防無反。樂,盧各反。
「血氣心知之性」,謂性在形中,隨氣而發,隨知而牖,明暗剛柔之不同,程子所謂「氣質之性」也。「起物」,緣物而起也。「心術」,心所趨向也。此言凡民性由質別,心與習移,欲慎其感以復其性,樂之教所以不容已也。
是故志微,噍殺之音作,而民思憂;嘽諧、慢易、繁文、簡節之音作,而民康樂;粗厲、猛起、奮末、廣賁之音作,而民剛毅;廉直、勁正、莊誠之音作,而民肅敬,寬裕、肉好、順成、和動之音作,而民慈愛;流辟、邪散、狄成、滌濫之音作,而民淫亂。 噍,即消反。殺,所戒反。嘽,昌善反。樂,盧各反。賁,房吻反。肉,如又反。辟,匹亦反。
「微」,隱也;志隱結而不能宣也。「噍」,蹙也。殺,減也。「思憂」,悲思憂愁也。「嘽」,寬也。「諧」,和悅也。「慢」,緩。「易」,平也。「繁文」,音句廣衍。「簡節」,不數換也。「猛起」,突兀高起也。「奮末」,迅厲以終也。「賁」與「憤」通,氣盛而外溢也。「廉」,句段分明也。「直」,無紆曲也。「勁」,聲出不撓也。「正」,不旁淫也。「肉好」者,如璧之肉好,圓而勻也。「流辟」者,餘音引曳,趨於偏聲也。「邪散」者,往而不返,弗能倍也。「狄」與「逖」同,遠而不親也。「成」,樂之終也。狄以成,盪而不恤其初也。「滌」,如水滌物,流去而不收也。「濫」,尾也,後世樂府所謂「婪」者是也。其濫如滌,漫引而不能止也。承上文而言,凡人目之於色,耳之於聲,皆應感起物之幾,而聲音之感,不待往取而自入,故感人心者莫深於樂。「志微噍殺」以下,音樂貞淫之節也。「思憂」以下,心術善惡之異也。心術異而風俗成,先王所以慎之也。
是故先王本之情性,稽之度數,制之禮義,合生氣之和,道五常之行,使之陽而不散,陰而不密,剛氣不怒,柔氣不懾,四暢交於中而發作於外,皆安其位而不相奪也。 道,徒到反。行,胡孟反。
「情性」,情自性出,發而不昧其節者也。「度」,謂大小長短;「數」,謂多寡輕重;以六律正八音而和人聲者也。「禮」者,樂中進退之節。「義」,取象之宜也。「生氣」,陰陽生物之氣。「道」,循也。「散」,大而無紀。「密」,閉也。陽聲鴻而濁,斂之使不散;陰聲清而幽,宣之使不閉也。「懾」,怯也。「四暢」者,陰陽剛柔之氣互相調達。「交於中」,謂制樂之時函其理於心而經營之也。「發作」,見於聲容也。「位」,律呂之定則也。「奪」,侵也。言先王制樂而盡其善以為教本也。
然後立之學等,廣其節奏,省其文采,以繩德厚,律小大之稱,比終始之序,以象事行,使親疏、貴賤、長幼、男女之理,皆形見於樂。 省,息井反。稱,昌孕反。比,毗至反。行,胡孟反。長,丁丈反。見,賢遍反。
此正言學宮以樂教士之法也。樂等者,勺、象、羽、籥,皆以漸進也。「廣」,備教之也。「節」,段目也。「奏」,進也,謂進相聯合也。「省」,察也。「文采」,舞容也。「繩德厚」,義未詳。「律」,以律正之也。「小大」者,十二宮之次第。「稱」,相生相配之宜也。「比」,合也。「終始之序」,成樂之調理也。應物曰「事」,行己曰「行」。既立等以分教之,複合樂以考其成,所以使之積學養德而合宜制行也。
故曰:樂觀其深矣。
「觀」,猶見也;謂可以見道之深也。總結上文,言先王立教之意,所以「成於樂」也。
右第二十二章。
土敝則草木不長,水煩則魚鱉不大,氣衰則生物不遂,世亂則禮慝而樂淫。 長,丁丈反。
「敝」,瘠也。「煩」,數流而不停也。「氣」,謂父母孳孕之氣。「遂」,成也。「慝」,飾美而藏惡也。言淫樂之所自生,因政教之衰亂,非先王之至教。
是故其聲哀而不莊,樂而不安,慢易以犯節,流湎以忘本,廣則容奸,狹則思欲,感條暢之氣,而滅平和之德,是以君子賤之也。
「哀而不莊」,清而佻也。「樂而不安」,曼而盪也。「慢易犯節」,緩而無紀也。「流湎忘本」,往而不顧其初也。「廣」,合眾音也。「狹」,專一音也。合則龐雜,以喧豗啟亂;專則孤清,以幽昵誨淫。「感」,猶撼也。「條暢」,通直之氣。多為曲折頓挫,則動搖不寧,而人心和平之德滅矣。「賤」,謂惡而遠之。
凡奸聲感人而逆氣應之,逆氣成象而淫樂興焉。正聲感人而順氣應之,順氣成象而和樂興焉。倡和有應,回邪曲直各歸其分,而萬物之理各以類相動也。 分,扶問反。
「奸」,邪也。「氣」,謂人之心氣也。違性以決情,「逆」也;率性以生情,「順」也。氣應則好尚隨之,而淫和之樂興矣。始於聲,卒於樂,樂興而音容大備,足以移人之德性矣。氣倡而志應之,而在己之善惡以分;志倡而氣又應之,則和以致祥,乖以致戾,萬物之應亦隨以異。故君子恆與善者值以成乎善,小人恆與惡者值以成乎惡也。
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比類以成其行。奸聲亂色,不留聰明;淫樂慝禮,不接心術;惰慢邪辟之氣,不設於身體;使耳目鼻口心知百體,皆由順正以行其義。 「其行」之「行」,胡孟反。辟,匹亦反。
「反情」,謂制其橫流而使依於性也。「和」,「平也」。「比類」者,聲與氣類,氣與象類,象與事類,養之於視聽以平其氣而順其行也。「行其義」,謂為所當為也。此言君子遠慝禮,放淫聲,為治情之急務,以為體樂之基,蓋閑邪而後誠可存也。
然後發以聲音,而文以琴瑟,動以干戚,飾以羽旄,從以簫管,奮至德之光,動四氣之和,以著萬物之理。
此言君子學於雅樂以養其德也。「文」,謂與歌相和成章也。「干戚」,武舞;故謂之「動」。「羽旄」,文舞;故謂之「飾」。「從」,隨也;謂堂下之吹,隨弦歌而合也。「奮」,發也。「至德」,太和之德。「光」,外著者也。「四氣」,四時之順氣,應人心者也。著,發明而征於象也。「萬物之理」,事物之所由順成,所謂「天下之達道」也。
是故清明象天,廣大象地,終始象四時,周還象風雨;五色成文而不亂,八風從律而不奸,百度得數而有常;小大相成,終始相生,倡和清濁,迭相為經。 還,似宣反。和,胡臥反。
承上文而備言君子作樂之盛也。「清明」,五音宣亮也。「廣大」,皆備眾音也。「終始」有序,故象四時之不忒。「周還」,往復相為聯貫者也。「風雨」流行,盈浹於兩間,故周還之靈通者似之。「五色」,干戚羽旄之文也。「成文不亂」,互相成而各著也。「八風」,八方之風:正東條風,立春至;東南明庶風,春分至;正南清明風,立夏至;西南景風,夏至至;正西涼風,立秋至;西北閶闔風,秋分至;正北不周風,立冬至;東北廣莫風,冬至至。「從律」,律與之相葉也。「不奸」,不間侵也。「百度」,俯仰進退,周旋綴兆之容也。「得數」,疾徐應節也。「小大」,君臣也。「終始相生」,條理貫通而無斷續之跡也。「倡」者,宮聲。「和」者,餘四聲也。「清濁」者,自蕤賓至應鐘下生之律為清,自中呂至黃鐘上生之律為濁,十二宮迭相為宮而余律應之,則倡和清濁各因之以為經緯,而樂大備也。
故樂行而倫清,耳目聰明,血氣和平,移風易俗,天下皆寧。
「行」,猶作也。「倫」,類也。遠其奸逆,習於順正,則其比類清矣。故以之修身而百體從心,以之治人而百姓從化,皆順應也。
故曰:樂者,樂也。君子樂得其道,小人樂得其欲。以道制欲,則樂而不亂;以欲忘道,則惑而不樂。 「樂者」之「樂」,如字。余皆盧各反。
君子樂乎正,故以雅樂為樂,小人樂乎淫,故以奸聲為樂,蓋習尚漸漬而情為之移也。然小人之樂,沉湎迷惑,失其本心之順,欣極必厭,而奚樂哉!
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廣樂以成其教,樂行而民鄉方,可以觀德矣。 鄉,許亮反。
「方」,道也。總結上文。
右第二十三章。此章言君子修習之事。蓋所謂「禮樂不可斯須去身」者也。
德者,性之端也。樂者,德之華也。
行道而有得於心之謂「德」。仁義禮智具涵於性而著為德,故曰「端」。樂以象其德而被諸聲容,故曰「華」。
金石絲竹,樂之器也。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舞,動其容也。三者本於心,然後樂器從之。
「詩」,歌之辭也。「歌」,詩之調也。「詠」之為言永也。「三」者,謂詩、歌、舞也。「從」,依以為節而播之也。三者人之心氣所成,於心為親,樂器假物以著,於心為疏,此相因之次第也。
是故情深而文明,氣盛而化神,和順積中而英華發外,惟樂不可以為偽。
「情」,謂悅樂之發也,根極於德性,故「深」。「文」,謂詩、歌、舞也。宣其情之深者,出之有本而昭見不昧,故「明」。詩、歌、舞之出於口體者,氣為之也。氣生於情之深者,故「盛」。「化」,謂變動金石絲竹之質以成聲也。盛氣洋溢而用物以宣著之,則八音從氣,協一以和而化神矣。由中發外,次第相生而有本,非實有其德者,其可以偽為乎!
右第二十四章。
樂者,心之動也;聲者,樂之象也;文采節奏,聲之實也。 樂,盧各反。
樂生於心之動幾,動而正則聲和,動而邪則聲淫,各象其所樂也。「文采節奏」,因聲而為之飾爾。
君子動其本,樂其象,然後治其飾。 樂,盧各反。
聲非外生,樂非外飾,故君子必慎其動之本而根極於其所樂之正,發之為象,不但習其器而遂求工也。
是故先鼓以警戒,三步以見方,再始以著往,復亂以飭歸。 復,芳腹反。
「先鼓」者,將奏樂而先鳴鼓以肅眾聽也。「三步」者,將舞而先三巡舞位以齊一之也。「見方」,謂使知法則也。「再始」,謂每樂一終,必再擊鼓以始之。「著往」者,生啟其更新之心,使作而不倦也。「復」,重為金奏也。亂,終也。樂終而奏金,使退而不忘飭也。凡此皆以警動齊一,興起作樂者之心,使整肅歆動而後合乎樂理,蓋亦動其本之義也。
奮疾而不拔,極幽而不隱。獨樂其志,不厭其道,備舉其道,不私其欲。 樂,盧各反
「奮疾」,舞之捷也。「拔」,太速也。「極幽」,聲之細也。「隱」,音不宣也。「道」,樂之章程也。志壹而樂為之,故章程雖繁備而不厭苦其難,樂道備舉以寫其情之固有,而非侈大以從其私慾。此言作樂之際,存心慎動,以調飾其疾徐高下之節,心與道一,而非獨求之音容之飾,所謂「樂其象」也。
是故情見而義立,樂終而德尊,君子以好善,小人以聽過。 見,賢遍反。好,呼報反。
「情見」,謂心之和平征於外也。「義立」,謂親疏、貴賤、長幼、男女之理皆以著也。如是則樂成而德崇矣。「君子」「小人」,謂觀樂者。「聽」,治也。言感人之深而觀者好惡以正也。
故曰:生民之道,樂為大焉。
心者,人道之所自立,動於心而感,人心無不格矣。
右第二十五章。
樂也者,施也;禮也者,報也。 施,始鼓反。
神人和樂之情未著,而發起之以合其好,「施」也。所尊所親,恩義在躬,而不容不致其敬,「報」也。
樂樂其所自生,禮反其所自始。樂章德,禮報情,反始也。 「樂其」之「樂」,盧各反。「反始也」三字衍反。
天下之和於己,必己先之。己無諧物之情,則物不親矣。故欣暢之動於己者,和樂之所自生也。以此而利導之,是故必施之以樂。己與天下交相酬酢而必有始之者,其始之者,則恩之不可忘而義之不可替者也。推原吾心不容已於敬之故,則凡禮皆報也。施和於物之謂德,受尊親之施而不能忘之謂情。言禮樂之用於天下,皆因情理之不容已,施不可吝而報不可悖也。
所謂大輅者,天子之車也;龍旂九旒,天子之旌也;青黑緣者,天子之寶龜也;從之以牛羊之群,則所以贈諸侯也。 緣,余絹反。
「緣」,謂藉龜之緣。「牛羊之群」,牢禮也。此節蓋他處斷簡錯見於此,不必鑿為之說。
右第二十六章。
樂也者,情之不可變者也;禮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
「變」,亦「易」也。有是情理,則禮樂必如是以將之,不可得而增減也。
樂統同,禮辨異,禮樂之說,管乎人情矣。
「統同」,會人情而和之也。「辨異」,別人情而序之也。「說」,猶義也。「管」,包也。同異者,人情之極致,序而和之,則情無不得而理無不盡,此其所以莫能變易也。
右第二十七章。
窮本知變,樂之情也。
情所自發曰「本」,情所必流曰「變」。「情」,實也。推其和樂之本而發揚之,知其遷流之失而為之節,樂之實也。
著誠去偽,禮之經也。 去,邱矩反。
「著」,因其固有而顯之也。誠有是敬,則盡其文而不為虛設之儀,禮之大經在是也。
禮樂 天地之情,達神明之德,降興上下之神,而凝是精粗之體,領父子、君臣之節。是故大人舉禮樂,則天地將為昭焉。
「 」,與「負」同,依也。「神明」,鬼神之德。「降興」,猶言陟降。「上下」,神祇也。「是」,此也。「精粗」者,質文之謂,其「體」則愛敬之實也。「領」,治也。「舉」,修明而行之也。樂之本,禮之誠,皆天地中和之德,止其變,革其偽,稱中和之實而出之,則與天地之德相依而不離矣。神明之德,天地之撰也,達之則盡誠合漠而可以事鬼神矣。質文之體,中和之用也,凝之則因物昭敬而可以事人矣。人神各得,則幽明合一之理宣著流行而天地之藏顯矣,言禮樂一本於誠而合天道也。
右第二十八章。
天地欣合,陰陽相得,煦嫗覆育萬物,然後草木茂,區萌達,羽翼奮,角觡生,蟄蟲昭蘇,羽者嫗伏,毛者孕鬻,胎生者不 ,而卵生者不殈,則樂之道歸焉爾。 煦,吁句反。妃,衣遇反。覆,敷救反。區,古侯反。伏,扶富反。 ,徒谷反。殈,呼闃反。
「天地」以化言。「陰陽」以氣言。「欣」者,情之動;「合」者,用之諧也。「相得」,互用交宜之意。氣相呴曰「煦」。體相孳曰「嫗」。「覆」,含蓋也。「育」,養也。「草木茂」者,故枝重榮也。草芽屈生曰區,銳出曰「萌」。「達」者,透地上出也,謂草木之冬萎而春生者也。歧角曰「觡」。「昭」,始有見也。「蘇」,生動也。「嫗伏」,抱也。「鬻」,生也。胎敗曰「 」。罨死殼中曰「殈」。天地奠位,清寧各正,而當春發生,則陰陽交泰,和氣暄動,萬物各資其和以暢其生理,此太和之氣凝之於人則發見於情,而樂由是以興。蓋和效於氣,氣動而成聲,故萬物相生以氣而相召以聲。由此思之,則樂之理可見矣。
右第二十九章。
樂者,非謂黃鐘、大呂、弦歌、干揚也,樂之末節也,故童者舞之。鋪筵席,陳尊俎,列籩豆,以升降為禮者,禮之末節也,故有司掌之。樂師辨乎聲詩,故北面而弦。宗祝辨乎宗廟之禮,故後屍。商祝辨乎喪禮,故後主人。 大,他蓋反。
「黃鐘」,陽律之長;「大呂」,陰律之長;舉其長以該十二律,謂音中律呂之節也。揚,鉞也,即所謂「玉戚」也。「後屍」,謂屍入而宗祝從也。「商祝」,祝習商禮者,周人用之為喪祝。「後主人」,謂飯則主人執貝先入,商祝執巾從;及葬,主人出,商祝執功布以御柩也。
是故德成而上,藝成而下,行成而先,事成而後。
「德」者,心得其理。「行」者,躬行其實。南面尊,「上」也。北面卑,「下」也。賓、屍、主人,敬與哀之主,德行之象也。宗祝、有司,習其藝事而已。
是故先王有上有下,有先有後,然後可以有制於天下也。
「制」,謂制禮作樂。先王於上下先後之間位置不苟如此,皆以寓其貴德行、賤藝事之心,斯以崇德興行,窮本著誠,而為制禮作樂之本也。
右第三十章。
魏文侯問於子夏曰:「吾端冕而聽古樂則惟恐臥,聽鄭、衛之音則不知倦。敢問古樂之如彼何也?新樂之如此何也?」
魏文侯,名斯,始僭為諸侯者。按子夏從夫子於陳、蔡之時,與文侯之世相去幾百年,舊傳文侯師子夏而此記其問答之語,疑傳聞之誤。「端冕」,玄冕服,以其衣為正幅,異於深衣,故亦謂之「端」。「古樂」,先王之樂。
子夏對曰:「今夫古樂,進旅退旅,和正以廣,弦匏笙簧,會守拊鼓,始奏以文,復亂以武,治亂以相,訊疾以雅。君子於是語,於是道古,修身及家,平均天下,此古樂之發也。 夫,防無反。復,芳服反。相,息亮反。道,徒到反。
「旅」,眾皆齊壹也。「和」,疾徐得度也。「正」,不陵雜也。「廣」,不纖曲也。皆謂舞容。「匏」,笙外腔。「簧」,笙中葉。「會」,合也。「守」,依以為節也。「拊」者,以韋為表,盛糠其中,築地作聲,登歌以之節弦。鼓,朄鼓;下管以之節笙。「文」,「鼓」也。武,金也。「復亂」,收樂之終也。「治亂」者,八音雜亂時以此治其節奏也。「相」,即拊也。「訊」與「迅」通。「訊疾」者,樂聲欲疾,則以此促之也。「雅」,樂器名,狀如漆筒,中有椎。金、鼓、拊、雅,其音皆濁,以之節樂則樂平而不激也。「語」,謂以樂理論德行。「道古」,即樂以道先王修齊治平之功德。樂聲沖淡,舞容簡肅,故視聽有餘而可以酬問也。
「今夫新樂,進俯退俯,奸聲以濫,溺而不止,及優侏 ,猶雜子女,不知父子,樂終不可以語,不可以道古,此新樂之發也。 ,古儒字。猶,奴又反。道,徒到反。
「俯」,曲也;言舞人出入不齊一也。「奸聲」,律相犯也,如今世詞曲之有犯有破也。「濫」,樂句不明而互相侵也。「溺」,幽沉也。「不止」,餘音曼衍也。「優」,俳諧者。「侏儒」,短人,如後世鮑老之類。「猶」,亂也。裝飾子女,雜相昵謔,幾於男女無別而不知父子矣。
「今君之所問者,樂也;所好者,音也。夫樂者與音相近而不同。」 好,呼報反。夫,防無反。下並同。
成律以和之謂「樂」,孤清悅耳之謂「音」。
文侯曰:「敢問何如?」子夏對曰:「夫古者天地順而四時當,民有德而五穀昌,疾疢不作而無妖祥,此之謂大當。然後聖人作為父子君臣以為紀綱。紀綱既正,天下大定。天下大定,然後正六律,和五聲,弦歌《詩》《頌》,此之謂德音。德音之謂樂。 當,丁浪反。
熱病曰「疢」。人畜之怪為「妖」,草木之異為「祥」;「祥」,非常也。「大當」,謂天人各得其正。「作為」,著其教也。「德音」者,原本至德,被之音以昭其美,則適如其和平之理,而與六律五聲之自然相協合矣。
「《詩》云:莫其德音,其德克明。克明克類,克長克君。王此大邦,克順克俾。俾於文王,其德靡悔。既受帝祉,施於孫子。此之謂也。 莫,《詩》作「貊」,漠白反。長,丁丈反。「王此」之「王」,於放反。俾,《詩》作「比」,毗至反。施,羊吏反。
「莫」,清淨也。察是非曰「明」,別善惡曰「類」。「克長」,能教。「克君」,能治也。「王」,猶君也。「順」,合人心也。「俾」,貽孫謀也。「悔」,退也。「既」,竟也。「施」,及也。引《詩》之頌王季者,以明王者之德音本於其德之盡善,故順人心而凝天命也。
「今君之所好者,其溺音乎!」文侯曰:「敢問溺音何從出也?」子夏對曰:「鄭音好濫淫志,宋音燕女溺志,衛音趨數煩志,齊音敖辟喬志。此四者皆淫於色而害於德,是以祭祀弗用也。 趨,七玉反。數,桑谷反。敖,五 到反。辟,匹亦反。喬,居翹反。
「好濫」者,喜為流曼之聲。「淫」,盪也。「燕」,亦好也。「燕女」者,好為柔纖之聲。「溺」,沉也。「趨數」,促急之聲,奔欲而不暇,故志為煩亂。「敖辟」,亢厲之音,逞意而無能輯,故志為驕狂。煩驕非以淫色,而志無定趣,不知畏憚,則皆所以導淫也。周衰,王化不行,上僭下悖,鄭、宋、衛、齊,各以其音為樂,而天下悅其煩手曼聲,瀏漓幽渺,相與尚之,此溺音之所從出也。
「《詩》云:『肅雍和鳴,先祖是聽。』夫肅肅,敬也。雍雍,和也。夫敬以和,何事不行?為人君者謹其所好惡而已矣。君好之則臣為之,上行之則民從之。《詩》云:『誘民孔易』,此之謂也。 好,呼報反。惡,烏路反。
「何事不行」者,施於臣民而教化行也。上六節言古樂新聲之異。此節以下言人君好惡之當慎,以正文侯之非。蓋能以敬和養其心而好惡之源既正,則心有其節,自與古樂相為合符,不期好而自好者,淫溺之聲惡足以惑之哉。
「然後聖人作為鞉、鼓、椌、楬、塤、篪,此六者,德音之音也。然後鍾、磬、竽、瑟以和之,干、戚、旄、狄以舞之,此所以祭先王之廟也,所以獻酬酳酢也,所以官序貴賤各得其宜也,所以示後世有尊卑長幼之序也。 長,丁丈反。
「鞉」,小鼓,兩旁有耳,搖而自擊。「椌」,柷也。「楬」,敔也。「塤」,燒土為之,大如鵝卵,六孔。「篪」,如笛,七孔。六者皆以為樂之節,惟雅樂用之,淫樂無能用也。「竽」,編三十六管,橫吹之。「狄」,與翟通。主酌賓曰「獻」,旅酌曰「酬」,飯而飲曰「酳」,賓酌主曰「酢」,四者賓客燕饗之禮,禮行而樂作也。「官」,位置也。「貴賤得宜」者,上下用樂各有數也。「示尊卑長幼之序」者,於樂之綴兆倡和,寓禮之秩序也。聖人和敬存於中而好惡正,然後因其所好以為之節,而制器審音,形之舞蹈,亦皆順其自然之則,是以神人交格而誘民者遠也。
「鐘聲鏗,鏗以立號,號以立橫,橫以立武,君子聽鐘聲則思武臣。石聲磬,磬以立辨,辨以致死,君子聽磬聲則思死封疆之臣。絲聲哀,哀以立廉,廉以立志,君子聽琴瑟之聲則思志義之臣。竹聲濫,濫以立會,會以聚眾,君子聽竽笙簫管之聲則思畜聚之臣。鼓鼙之聲 , 以立動,動以進眾,君子聽鼓鼙之聲則思將帥之臣。君子之聽音,非聽其鏗鏘而已也,彼亦有所合之也。」 號,胡刀反。「聲磬」「磬以」之「磬」,去挺反。畜,敇六反。 ,況袁反。將,子亮反。帥,所類反。
「鏗」,搖空琅然之聲。「立」,猶生也。「號」者,呼召之意。「橫」,氣作充滿也。「武臣」,勇士。「石」,磬也。「聲磬」「磬以」之「磬」,與「罄」同,盡也,音發即止,無餘聲也。「辨」,響寂有界而不侵也。「哀」,清警也。「廉」,亦清也。「志義」,謂事君無二心。「濫」者,音長引如水之流濫也。「會」,委曲會合也。「鼙」,小鼓有柄者。「 」,與「喧」同,囂闐也。「將帥」,武臣之長,司進退者也。「合之」,謂合其心也。此節言八音而闕匏土與木,立義比擬,多涉牽附,且其雲所思之臣皆富國強兵之士,與先王以樂養和德之精意相為背戾,蓋戰國君臣之習談,君子之所不道也。以此征之,文侯所師之子夏,必非聖門之卜子,以字同而流傳失之。司馬子長、劉子政記文侯師卜子夏,增一卜字,蓋與以闞止為宰予同其傳偽,而司馬溫公取其說,則亦未之考也。
右第三十一章。
賓牟賈侍坐於孔子,孔子與之言及樂,曰:「夫《武》之備戒之已久,何也?」對曰:「病不得其眾也。」 賈,公戶反。夫,防無反。下同。
「賓牟」姓,「賈」名。《武》,《大武》之樂,周公所作,以象武王伐紂之功也。「備戒」,謂初作樂時擊鼓警眾。「病」,憂也。憂不得眾者,以臣伐君,事出非常,志難卒喻,故叮嚀警之也。
「詠嘆之,淫液之,何也?」對曰:「恐不逮事也。」
孔子問而賈對也,下二節放此。「詠嘆」,歌音長引也。「淫泆」,音若歆羨然。「恐不逮事」者,聖人之心果於撥亂,故遲回欣慕以動眾,欲其必克也。
「發揚蹈厲之已蚤,何也?」對曰:「及時事也。」
「發揚」,手容迅也。「蹈厲」,足容猛也。「蚤」,謂始作而即然也。「及時事」者,象諸侯已集,天命已至,不欲留師而黷武也。
「《武》坐致右憲左,何也?」對曰:「非《武》坐也。」「聲淫及商,何也?」對曰:「非《武》音也。」子曰:「若非《武》音,則何音也?」對曰:「有司失其傳也,若非有司失其傳,則武王之志荒矣。」 憲,虛言反。
「《武》坐」,武舞之坐法。「致」,右膝及地。「憲」,與軒同,起也,謂左足軒起為迅捷之容也。「聲淫」,聲之淫,謂餘音,猶後世樂府之有艷也。「及」,流而偏勝也。「商」,西方金音,殺伐之聲也。「有司」,樂官。「志荒」,謂逞志黷武,非聖人不得已而用兵以救民之意。言《武》音則《武》坐可知。
子曰:「唯 句 。丘之聞諸萇弘,亦若吾子之言 句。 是也。」 唯,以水反。
「唯」,急然之之詞。萇弘,周之賢大夫。再言「是也」者,深可之也。
賓牟賈起,免席而請曰:「夫《武》之備戒之已久,則既聞命矣,敢問遲之遲而又久,何也?」
「聞命」,謂夫子許可其言。「遲之遲」者,謂每奏皆不遽舞,立於綴,若重有所需待也。「又久」,每立皆良久也。既欲及時而逮事,乃復遲久而不遽,故賈疑之。
子曰:「居,吾語女。夫樂者,象成者也。 語,魚距反。女,人渚反。
「象成」,謂合終始而昭其成功,故不可以一節論,必合觀之乃知其精意。
「總干而山立,武王之事也;發揚蹈厲,大公之志也;武亂皆坐,周召之治也。 大,他蓋反。召,時詔反。治,直利反。
此下皆統其成而言之也。「總」,持也。「干」,盾也,制若今之燕尾牌然。「山立」,嶷立也,於舞綴間,一人冕而總干,嶷立而不與眾動也。「亂」,終也。「皆坐」者,每成之終,皆坐而後退也。居中御動,武王之事,君道也。果毅致武,大公之志,將道也。安定以文,周召之治,相道也。
「且夫《武》始而北出,再成而滅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國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復綴以崇天子 句 。夾振之而駟伐,盛威於中國也;分夾而進,事蚤濟也;冕而總干,久立於綴,以待諸侯之至也。 復,芳服反。召,時詔反。分,扶問反。「冕而總干」四字,舊錯在「執爵而酳」之下,今定序於此。
「始」,第一成也。「成」者,一奏之終,如今院本之出然。「北出」者,紂都河北,周自洛北渡以伐之也。「南」,象還師南濟歸周也。「疆」,理也。「南國」,江、漢、汝、 ,間之侯國。周公分治陝西,召公分治陝東,雲「左」「右」者,面北而言之也。「復綴」,復始成之舞位。「崇天子」,還繞總干山立者,象四方之尊奉武王也。「夾」,復行也。「振」,振鐸。「駟」,與「四」同。一擊一刺為一「伐」。列為夾行,鐸聲振則四向擊刺,象播威聲於天下也。「進」,舞者前進也。部分夾隊,進而不亂,象牧野之事,陳而不戰,整師徐行,功已成也。「總干」者,久立於綴,然後進伐交作,象期八百國之師,靜俟其至也。此節備言《武》舞之所取象,以補賓牟賈問之未及,見樂必統論其成而後義象皆通。惟「久立於綴」則正答所問,故終言之。
「且汝獨未聞牧野之語乎?武王克殷,反商,未及下車,而封黃帝之後於薊,封帝堯之後於祝,封帝舜之後於陳;下車而封夏後氏之後於杞,投殷之後於宋,封王子比干之墓,釋箕子之囚,使之行商容而復其位,庶民弛政,庶士倍祿。 復,芳服反。政,諸盈反。
殷,以都言;商,其有天下之號也。「反商」,反商政也。薊,今順天府薊州。孔氏以為黃帝姬姓,召公其後,蓋即封召公於燕,祀黃帝,其說亦通。祝,在今山東禹城縣。投,遷也。封微子於宋,事在成王時,此約其終言之也。「封墓」者,為立兆域也。「商容」,商代衣冠禮儀之制。箕子義不臣周,使行商禮,服商服,以安忠臣之心也。「政」,徭役也。「庶士」,下士。紂削士虐民,故加恩以恤之。
「濟河而西,馬散之華山之陽而弗復乘,牛散之桃林之野而弗復服,車甲釁而藏之府庫而弗復用,倒載干戈,包之以虎皮,將帥之士使為諸侯,名之曰建櫜。然後天下知武王之不復用兵也。 華,胡化反。釁與釁同。「名之」句當在「虎皮」之下。將,子亮反。帥,所類反。建,巨偃反。
「濟河而西」,歸周也。「馬」,駕兵車者。「牛」,駕輜重者。「散之」者,稅駕而歸之牧皂也。華,西嶽,在今陝西華陰縣。山南曰「陽」。桃林,在今河南靈寶縣。血祭曰「釁」。「建」與鍵通,籥牝也,言鎖百藏之。「櫜」,兵甲囊也。時紂都已克,而素不歸周與紂同惡者方懷疑懼,武王偃兵以安其心,蓋一時之權也。
「散軍而郊射,左射狸首,右射騶虞,而貫革之射息也;裨冕搢笏,而虎賁之士說劍也。祀乎明堂,而民知孝。朝覲,然後諸侯知所以臣。耕藉,然後諸侯知所以敬。食三老五更於大學,天子袒而割牲,執醬而饋,執爵而酳,所以教諸侯之弟也。五者,天下之大教也。 「左射」「右射」之「射」,食亦反。賁,博昆反。「大學」之「大」,他蓋反。更,古行反。弟,特計反。「五者,天下之大教也」一句,舊錯在「食三老五更」之上,今序正於此。
「郊射」,謂將郊祀而射,以選士也。「狸首」,諸侯射節。「騶虞」,天子射節。言「左」「右」者,據天子與諸侯為耦而言,諸侯為上,射在左也。「貫革」,軍中之射,不立正鵠,張甲而射之,取其深中而已。「裨」,亞也,謂希冕,玄冕三章以下之服。「搢」,插也。「明堂」,天子太廟之堂。「藉」之為言借也。粢盛之田,己所有事,不敢使民,借民力以終畝也。「敬」,重祀事也。「食」者,養老之禮以食為主。「三老五更」,言高年有德知三德五事者。「五者」,崇文一也,敦孝二也,勸忠三也,崇敬四也,尚弟五也。「教」,謂化民成俗之事。
「若此,則周道四達,禮樂交通,則夫《武》之遲久,不亦宜乎!」 夫,防無反。
總結上文,言武王自伐商之始至於功成治定,壹以文教為重,始終四達,皆從容遜讓以敦教化而不專於致武,故禮樂之文以象其德者,必交貫始末,備昭周道之所自成,則《大武》之舞雖以寫牧野之事,而必合武王之德以為容,所以遲立而不遽也。
右笫三十二章。
君子曰:禮樂不可斯須去身。 去,如字,邱據反,俗讀邱矩反者誤。
「斯」,此也。「須」,待也。謂即此一刻少待間也。「去」,違也。恆服習手禮樂,盡其文以養其情也。
致樂以治心,則易直子諒之心油然生矣。易直子諒之心生則樂,樂則安,安則久,久則天,天則神。天則不言而信,神則不怒而威,致樂以治心者也。 易,以豉反。「子諒」當依《韓詩外傳》作「慈良」,上祥之反,下呂張反。「則樂」「樂則」之「樂」,盧各反。
「致」,審而盡之也。「易」,無險也。「直」,無曲也。「子」,不慘也。「諒」,不戾也。「油然」,新生潤好之意。「樂」,不言而自得也。「安」,隨遇而適也。「久」,純而不已也。「天」者,神之體;「神」者,天之用。「不言而信」者,默成乎德也。「不怒而威」者,通神明以盡物理,而莫敢不服也。
致禮以治躬則莊敬,莊敬則嚴威。
「莊」,持己不懈。「敬」,蒞物不慢。「嚴」,人不敢瀆。「威」,物不敢犯。
心中斯須不和不樂,而鄙詐之心入之矣。 樂,盧各反。
「鄙」,俗劣。「詐」,曲偽也。無樂以治心,則失心之真樂而緣於私慾,故鄙詐之習入主於中,以奪其心之本體。
外貌斯須不莊不敬,而易慢之心入之矣。 易,以豉反。
「易」,輕率也。無禮以治身,則身趨苟安而心從之,易慢之念乘之而起,以墮其心之大用。
故樂也者,動於內者也;禮也者,動於外者也。樂極和,禮極順。 易,以豉反。輝,許雲反。又,許歸反。
「動」者,興起而警覺之意。「極」,盡也,謂盡其本心之德也。「順」者,適乎自然之序而行之無所拂也。
內和而外順,則民瞻其顏色而弗與爭也,望其容貌而民不生易慢焉。故德輝動於內而民莫不承聽,理髮諸外而民莫不承順。
「輝」,光暈也;《詩》:「庭燎有輝。」「理」,容貌之文理也。「顏色」者,心之著見不期然而然者。和以召和,則人自無爭,德輝之被也。「容貌」者,身之示人者也。順以感順,則民不慢,理之不違也。
故曰:致禮樂之道,舉而錯之天下,無難矣。 錯,倉故反。
民皆聽順,則政教畢達矣。
右第三十三章。此章言禮為修己治人之本務,其下三章皆以申明此章之意。其曰「禮動乎外」,雖若與禮自外來之說相似,而根心生色之義寓焉,則其旨殊矣。蓋從用而言之,則禮治外而樂治內,固不嫌乎分言;從體而言之,則和因已發之情,而禮本未發之節固不可離而二之也。毫釐之差而得失千里,在學者之善擇耳。
樂也者,動於內者也;禮也者,動於外者也。故禮主其減,樂主其盈。
禮動乎外以治身,而耳目口體以侈肆為便安,故動之者必為裁抑,勿使奔物以流而授之以節。樂動乎內以治心,而和方在中,不能宣暢流通以極其情之所必至,故動之者必引而傳之,長言詠嘆舞蹈之不足,抑取天地之產,搖盪其虛籟,華飾其形容,使形聲充滿於兩間以宣其悅豫,此禮樂之用所自生也。
禮減而進,以進為文;樂盈而反,以反為文。
「進」者,迭相勸助之意。「反」者,還顧其本之謂。禮以裁抑為節,而裁之已過,則人情苦不能安,故務為相報之禮。讓人者人亦讓之,敬人者人亦敬之,雖自卑替而終得尊光,互相推獎,往來嗣續而不匱,則人樂於行而禮可大矣。樂以宣暢為用,而發之已極則反諸固有而或溢,故為之反本之道,使干羽從音,八音從律,止於其數之固有,而黃鐘以降,雖有上生下生之別,要皆有損而無益,以約人心而不使之流,則人得其和而樂可久。此先王裁成禮樂之道也。
禮減而不進則銷,樂盈而不反則放。
「銷」,謂人倦於行,無繼之者而漸以亡也。「放」,謂奔欲逐物而失固有之和也。
故禮有報而樂有反。禮得其報則樂,樂得其反則安。禮之報,樂之反,其義一也。 「則樂」之「樂」,盧各反。
樂則不倦於更施,安則不淫不傷而居之也泰。禮之報,樂之反,以勸勉人情之不足而節其有餘,皆使得乎中而稱乎情,故曰「一」也。
右第三十四章。
夫樂者,樂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樂必發於聲音,形於動靜,人之道也。聲音、動靜,性術之變盡於此矣。 夫,防無反。「樂也」「樂必」之「樂」,盧各反。
「聲」,謂詠嘆淫泆。「音」者,聲之節也。「動靜」,舞蹈之容止也。「道」,必由之理也。「性術」者,性所自發之術徑也。人生之事皆性術所成,萬變不窮,而要其出諸身以加諸物者,則惟音聲相告,動靜相接,而喜怒哀樂,是非得失,皆於此出,故必於此為之節制而已其亂也。
故人不耐無樂;樂不耐無形;形而不為道,不耐無亂。 耐,古能字,奴登反。樂,盧各反。
「形」,謂發於聲音動靜。「道」,治也。「亂」,失節淫放也。
先王恥其亂,故制《雅》《頌》之聲以道之,使其聲足樂而不流,使其文足論而不息,使其曲直、繁瘠、廉肉、節奏,足以感動人之善心而已矣,不使放心邪氣得接焉。是先王立樂之方也。 道,徒到反。肉,如又反。「足樂」之「樂」,盧各反。
「其聲」,謂歌者之音節。「文」,辭也。「論」,講求義理也。「不息」,義味深長也。「曲」,回聲也。「直」,一往之聲也。「繁」,洪也。「瘠」,纖也。「廉」,方也,謂字句界段清明也。「肉」,如璧環,謂圓也。承接轉換,音圓浹也。「節」,抑;「奏」,揚也。「方」,法也。
是故樂 句 ,在宗廟之中,君臣上下同聽之,則莫不和敬;在族長鄉里之中,長幼同聽之,則莫不和順;在閨門之內,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故樂者,審一以定和,比物以飾節,節奏合以成文,所以合和父子君臣,附親萬民也。是先王立樂之方也。 長,丁丈反。此,毗至反。
「樂」,謂《雅》《頌》之樂。「宗廟之中」,祭之事也。「上」,堂上之賓、屍。「下」,堂下之有司也。「族長」者,百家為族,合於其長之室,謂鄉飲酒也。「閨」,室中戶。「閨門之內」,肄習之事也。「敬」「順」「親」皆言「和」者,本其心之和平以成三者之德,所謂「善心」也。「一」,人聲也,八音皆依人聲為準,審人聲之和,則八音之和皆從此定也。「比」,合也。「物」,謂金石絲竹匏土草木之器。「飾節」,謂以八音輔成人聲之節也。「文」,樂之章也。
故聽其《雅》《頌》之聲,志意得廣焉;執其干戚,習其俯仰詘伸,容貌得莊焉;行其綴兆,要其節奏,行列得正焉,進退得齊焉。故樂者,天地之命,中和之紀,人情之所不能免也。 要,於宵反。「行列」之「行」,胡郎反。
心所期向曰「志」。念所發起曰「意」。「廣」,謂擴充於義理而不為物慾所拘也。「要」,合也。言行乎綴兆之時,疾徐周折皆與樂聲之抑揚相符也。「天地之命」,人之性也。樂自和生而與禮相互成,故為「中和之紀」。「紀」,統也。性有其則而因情以發,情所必發,樂由之生,若其以至於命而致中和者,則先王立樂之盡善者為之也。
右第三十五章。
夫樂者,先王之所以飾喜也;軍旅 鉞者,先王之所以飾怒也。故先王之喜怒皆得其儕焉。喜則天下和之,怒則暴亂者畏之。先王之道,禮樂可謂盛矣。 夫,防無反。
「飾」者,著之於用而有節之意。「 」,砧;「鉞」,大斧;刑殺之具也。「儕」,類也。樂以宣和,兵刑以示威,因事而用,各從其類而不溢也。戕民曰「暴」,干君曰「亂」。禮樂兵刑,昭生殺之大用,而禮樂之興,制治未亂,道為尤盛矣。
右第三十六章。
子贛見師乙而問焉,曰:「賜聞聲歌各有宜也。如賜者,宜何歌也?」師乙曰:「乙,賤工也,何足以問所宜?請誦其所聞而吾子自執焉。 「贛賜」之「贛」,古本從此,他民收作「貢」者,省。
「師」,樂官;乙,其名也。「宜」者,謂順導其德性之所長而補其所短,以養心進善也。「執」,擇也。
「寬而靜,柔而正者,宜歌《頌》。 此下五節舊本錯誤,今一因陳氏本序定之。
「寬」,有容也。「靜」,不妄動也。「柔而正」,柔不過則也。《頌》之體,靜正而謹嚴,故因其德性之長以導之,而裁其寬柔,使有則也。
「廣大而靜,疏達而信者,宜歌《大雅》。 好,呼報反。
「廣大」,以識量言。「疏達」,通而不滯也。「信」,有恆守也。《大雅》之體,廣大疏達而通於變,故既因其德之近而抑以通變者,善其靜信也。
「恭儉而好禮者,宜歌《小雅》。
《小雅》之體,恭儉而尚情實,故以順其恭儉之德,而復以近情者善其好禮,反文於質也。
「正直而靜,廉而謙者,宜歌《風》。
「正直」,好善惡惡,無邪曲也。「廉」,有守也。二者剛而不競,《風》之體,美刺不諱,故以順其廉直之長而善其謙靜,使無委曲也。上四節皆以《詩》辭之旨趣言之。
「肆直而慈愛者,宜歌《商》。溫良而能斷者,宜歌《齊》。 斷,丁貫反。
此二者以歌者之音節言之,猶今俗樂之腔也。《風》《雅》《頌》,皆可以二者之聲歌之,詞同而聲異耳。「肆」,舒放也。《商》聲肇自五帝,音多質樸,與肆直之德合,而可以裁慈愛之過。《齊》聲起於三王,音多縟曲,與溫良之德合,而可以調剛斷之偏。
「夫歌者,直己而陳德者也。 夫,防無反。
「直」,猶正也。「直己」,以匡扶其過;「陳德」,以伸獎其長。
「動己而天地應焉,四時和焉,星辰理焉,萬物育焉。
「動己」,言發動於己也。志氣感,性情平,而兩間之和應之矣。
「故《商》者,五帝之遺聲也,商人識之,故謂之《商》。《齊》者,三代之遺聲也,齊人識之,故謂之《齊》。明乎《商》之音者,臨事而屢斷;明乎《齊》之音者,見利而讓。臨事而屢斷,勇也;見利而讓,義也。有勇有義,非歌孰能保此! 識,式吏反。斷,丁貫反。「商人識之」之上,舊有「商之遺聲也」五字,今從陳氏本刪之。
商,宋也。「屢」,猶能也。上古音質,質者善斷;中古音文,文者善讓。「保」,謂養之而不失也。《風》《雅》《頌》,文義具存,而流連宛轉以感人心者,尤存乎歌者之音節,故重述《商》《齊》之所自來而稱其益。此上八節,皆誦其所聞,使子貢之自執,蓋性情學術之微,非工者之所能與也。然則由子貢之質而言之,其宜以《齊》聲歌《小雅》乎?
「故歌者,上如抗,下如隊,曲如折,止如槁木,倨中矩,句中鉤,累累乎端如貫珠。 上,時掌反。隊,直類反。倨,居御反。中,陟仲反。句,古侯反。
「上」,揚也。「下」,抑也。「如抗」者,如舉物過頂以漸升也。「隊」,與墜同。「如隊」者,抑之速也。「曲」,回合也。「折」,兩際清也。「止」者,句之盡也。「如槁木」者,餘音無粘滯也。「倨」,大轉也。「句」,如「句股」之「句」,斜轉也。「中鉤」者,圓而曲也。「累累」,相屬之貌「端」者,前後聲相接續之際也。「如貫珠」者,字各圓亮而相續無垠也。凡此,蓋《商》《齊》之聲所同,其音節之妙,工能習而傳之,故師乙直以詔之子貢,而善理其氣以養其心之和,則育德之幾亦存乎其間矣。
「故歌之為言也,長言之也。說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長言之;長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說,弋雪反。
「說」者,樂在中也。「不足」,說之情未盡也。「長言」,吟其文。「嗟嘆」,餘聲也。「舞」,「蹈」舞者之容。「蹈」,踐其綴兆也。言歌之所自,緣於心之不容已,而逮其已發,則志氣身心與之俱動,以明所歌者之必慎於擇執也。
子貢問樂。
蓋篇策之題辭。
右第三十七章。
《禮記章句》卷十九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