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章句 · 禮記章句卷九

王夫之 《禮記章句》
禮運 「運」者,載而行之之意。此篇言禮所以運天下而使之各得其宜,而其所自運行者,為二氣五行三才之德所發揮以見諸事業,故洋溢周流於人情事理之間而莫不順也。蓋惟禮有所自運,故可以運天下而無不行焉。本之大,故用之廣,其理一也。故張子曰:「《禮運》雲者,語其達也;《禮器》雲者,語其成也。達與成,體與用,合體與用,大人之事備矣。」第一章皆夫子之言。第二章記者引夫子之言推論之。後二章則記者之所述撰。其中錯簡相仍,復多淆訛,竊附朱子序定《大學》之義為別次之。至於石樑王氏疑篇內「大同」「太一」之說,與老莊之言相似,則抑不知其辭同而理異,而其言禮也亦褊矣。凡四章。 昔者仲尼與於蠟賓,事畢,出遊於觀上,喟然而嘆。仲尼之嘆,蓋嘆魯也。言偃在側曰:「君子何嘆?」 與,羊洳反。觀,古亂反。 稱「昔」者,明此一篇皆記者之辭,引夫子之言為發端也。「蠟」,周正十二月。國索神鬼而祭之,因以屬民而飲酒。飲酒之禮,有賓,有介,有眾賓。「與」者,為眾賓也。「事畢」者,其明日也。「游」,游目而望。「觀」,闕也。天子有兩觀,魯僭設之,在雉門間。「上」者,門觀有台,仰視之也。「嘆魯」者,嘆其徒具禮文而昧其實。 孔子曰:「大道之行也,與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 「行」,流行於天下也。「英」,華也。精也,謂飾之以文而精意寓焉也。「未之逮」,謂道不行,無由見之。大道之行,民淳則政可簡,為之上者恭己無為,而忠信親睦之道自孚於下土。三代以降,時移俗異,民流於薄,而精意不足以喻,故王者敷至道之精華制為典禮,使人得釋回增美而與於道。蓋其術之不同,由世之升降,而非帝王之有隆污也。能逮夫三代之英,則大道之行不遠矣,故夫子之志之一也。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 「天下為公」,謂五帝官天下,不授其子。「選」,擇;「與」,授也;謂擇賢能而禪之。「講信」者,講說期約而自踐之,不待盟誓。「修睦」者,修明和睦之教而人自親,不待兵刑也。凡此皆人道之固然,堯舜因之以行於天下。與賢而百姓安之,講信修睦而天下固無疑叛,則禮意自達,無假修為矣。 「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 長,丁丈反。矜,古頑反。養,余亮反。惡,烏路反。為,於偽反。 「不獨親其親」,老其老以及人之老也。「不獨子其子」,幼其幼以及人之幼也。「終」,生養而死葬也。「用」,各得其職業也。「有分」,謂分田制產,無侵併之者也。「有歸」,室家不相棄也。「貨惡其棄於地」,不欲以有用置無用而已。「力惡其不出於身」,可以有為而不偷也。此皆民俗之厚,不待教治,而無非禮意之流行也。 「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 「謀」,相傾詐之術。「閉」,塞絕也。「盜竊」,盜之小者。「亂賊」,賊之大者。「外戶」,戶樞在外而反掩之,足以蔽風雨御猛獸而己。「閉」,鍵龠也。「大同」,上下同於禮之意也。 「今大道既隱,天下為家,各親其親,各子其子,貨力為己。 「隱」,昧也;謂流俗蔽錮,人不能著明之也。「天下為家」,傳子也。大道不著明,則好惡私而風俗薄,故禹欲授益而百姓不歸,周公總己而四國流言雖欲公天下,不可得已。 「大人世及以為禮,城郭溝池以為固。 「禮」,常也。三代之王知民情之若此,故制世及之法以止亂,不足,又為之城郭溝池以守之。 「以賢勇知,以功為己,故謀用是作,而兵由此起。 知,珍義反。為,於偽反。此節舊在「以立田裡」之下,蓋錯簡,今定之於此。 「以賢勇知」,疑有闕誤;舊說謂以勇知為賢,義亦略通。「以功為己」,謂居勸自伐而望其報也。 「禮義以為紀,以正君臣,以篤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婦,以設制度,以立田裡。 此節舊在「以賢勇知」之上,今定之於此。 「義」者,禮之質;「禮」者,義之實也。「制度」,宮室、車服、上下之等。「田裡」,井疆之制也。君臣、父子、兄弟、夫婦、制度、井疆,皆待禮義以行於天下,謀作兵起,強者干犯之而弱者不能自盡,故聖人為修明之。 「禹、湯、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選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謹於禮者也。以著其義,以考其信,著有過,刑仁講讓,示民有常。 選,須絹反。 言成王者,周公制《周禮》而成王行之也。「選」,最也;謂德最優也。「義」者,禮之精意。「著」,謂表著其所以然之理而顯之於事,使民之喻也。「考」,驗也。「信」,果能之也。謂驗其有禮,則知其果有德行。「著」,表暴之也。立禮為則,有失自見,不能由禮者,則知其不肖也。「刑」,則也;謂仁藏於中而禮顯其型則也。「講」,發揮之意。「仁讓有常」者,大道之歸而禮之本也;以禮體之,使民有所率循而行於大道也。 「如有不由此者,在執者去,眾以為殃。 執,古「勢」字。 「由此」,謂用禮也。「在執」,言居尊位。「去」,貶削之也。「眾以為殃」者,疾惡而放逐之也。謂出乎禮則入乎刑,以整齊天下。 「是謂小康。」 「康」,安也。「小康」者,民不能康而上康之,異於「大同」。此上十節,皆言大道之行,三代之英,相為表里,所以齊天下而共由於道,其繼世為功而不廢者有如此。禮衰而亂,文具徒設,則大道之精意盡泯,聖人之所由嘆也。 言偃復問曰:「如此乎,禮之急也?」孔子曰:「夫禮,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 復,如字,扶又反。夫,防無反。 「天之道」,順也;「人之情」,和也。理順則氣亦順,情和則體亦和;失之而生,幸而免爾。此甚言禮之為急也。按天道之情乃一篇之大指,蓋所謂大道者,即天道之流行,而人情之治忽則同異康危之所自分,斯以為禮所自運而運行於天下者也。 「《詩》曰:『相鼠有體,人而無禮,人而無禮,胡不遄死。』 相,息亮反。 「相」,視也。「體」,形具也。「遄」,速也。人所惡而欲死之,則生非生矣。引《詩》以證得生失死之意。 「是故夫禮,必本於天,殽於地,列於鬼神,達於喪、祭、射、御、冠、昏、朝、聘,故聖人以禮示之,故天下國家可得而正也。」 夫,防無反。冠,古亂反。朝,直遙反。 「本」者,原其禮之所自出也。「殽」,設也。地載萬物,各得其所,禮之所取則也。《易》曰:「禮卑法地。」「列」,猶參耦也。謂此理之屈伸變化,體物不遺,明則為禮樂,幽則為鬼神,參耦並建而成用也。「達」者,有本而推行皆通之謂。「示之」,謂教民也。此上三節,推上文之意而言三代聖人所以必謹於禮,非徒恃為撥亂反治之權,實以天道人情,中和化育之德皆於禮顯之,故與生死之故,鬼神之情狀合其體撰,所以措之無不宜,施之無不正。雖當大道既隱之世,而天理不忘於人者,藉此也。夫既合撰天地而為生死與俱之禮,則自有生民以來,洋溢充滿於兩間而為生人之紀,大同之世未之有減,而三代亦莫之增也。則三代之英與大道之公,又豈容軒輊於其間哉! 言偃復問曰:「夫子之極言禮也,可得而聞與?」 復,如字。與,以諸反。 「極言」,謂盛稱其為天道人情之至。「可得聞」者,欲詳問其所自始終。 孔子曰:「我欲觀夏道,是故之杞,而不足征也,吾得《夏》時焉。我欲觀殷道,是故之宋,而不足征也,吾得《坤》《乾》焉。 「之」,往也。《夏時》,夏治歷以授民時之書。「《坤》《乾》」,殷《易》、《歸藏》,首「《坤》」次「《乾》」。今其書皆亡。世傳有夏小正者,乃戰國時人所為,非孔子所得之舊文也。於《夏時》《坤》《乾》而得禮意者,所謂「承天道以治人情」也。韓起見《易象》與《春秋》,而曰「《周禮》在魯」亦此意與!天之時,地之義,為先王制禮之本原,則三代之英載大道之公以行,益可見矣。 「《坤》《乾》之義,夏時之等,吾以是觀之。 「義」,精意。「等」,秩序也。「觀之」者,觀其承天治人,通大道為公之意而建之為禮,如下文所云。 「昔者先王未有宮室,冬則居營窟,夏則居橧巢;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實,鳥獸之肉,飲其血,茹其毛;未有麻絲,衣其羽皮。後聖有作,然後修火之利,範金,合土,以為台榭宮室牖戶;以炮以燔,以亨以炙,以為醴酪;治其麻絲,以為布帛;以養生送死,以事鬼神上帝,皆從其朔。 衣,於既反。合,古沓反。享,普庚反。養,余亮反。此節舊在「昔從其初」之下,「故玄酒」之上,今定之於此。 「先王」,上古君天下者。「營窟」,穴土為窟而壘其外,以瀉水潦,備蟲獸。「橧」,與「層」通。層累架木,若鳥巢也。「茹」者,不擇而吞,謂去毛不淨而食之。「範金」,為型範以鑄金。「合土」,摶埴為甓墼也。合土為牆甃,範金為斧斤,斫削木以為榱棟。「炮」,苴裹而燒之,去皽。「燔」,灼。「亨」,煮。「炙」,火逼烙之也。「酪」,酸漿。「朔」,初也。此言上古五行之用未修,天之道未顯,人之情未得,至於後聖之作,因天之化,盡人之能,宮室衣食各創其制,人乃別於禽獸,而報本反始之情,自油然以生而各有所致。此禮之所自始,非三代之增加,實創於大同之世也。 「及其死也,升屋而號,告曰:皋某復,然後飯腥而苴孰,故天望而地藏也。體魄則降,知氣在上,故死者北首,生者南鄉,皆從其初。 號,皋,俱胡刀反。飯,扶晚反。苴,子余反。首,舒救反。知,如字。鄉,許亮反。此節舊在「敬於鬼神」之下,「昔才先王」之上,今定之於此。 「皋」,呼聲。「某」,死者名。復稱名者,古禮質,無爵與字之別也。「飯」,實屍口。「腥」,生米也。「苴」,包也;謂包祖奠置壙中以送死。不言遣車者,亦古禮質也。「孰」,與「熟」通,謂烹牲體也。「天望」,謂望天而復。「地藏」,謂藏苴以送之。「魄」,耳目口鼻含識之質。「知」,知覺運動之靈也。魄著於體,知憑於氣。人死則魄降,故養道藏之於地;知氣升,故望天而求其神之復。「北首」葬也。「南鄉」,鄉明而治。其理亦生陽死陰,望天藏地之義也。「初」,本始之理;所謂天之道而人之情也。此節就喪禮而言禮之始制,其道雖質,而原於本始之理,則自然有其秩序而不妄,三代之英亦循是而修飾之爾。觀此所言陰陽生死之義,則《夏時》《坤》《乾》為二代禮意之所存,亦可思矣。 「夫禮之初、始諸飲食。其燔黍捭豚,污尊而抔飲,蕢桴而土鼓,猶若可以致其敬於鬼神。 夫,防無反。捭,卜麥反。污,烏爪反。蕢,本「 」字之誤,苦對反。桴,方無反。此節舊在「吾以是觀之」之下,「及其死矣」之上,今定於此。 「燔黍」,謂未有釜甑,燒石而加黍其上,炒以為糒也。「捭」,裂也,裂豚肉而燔之也。「污尊」,坎地蓄水。「抔飲」,手掬而飲。「蕢」,土 。「桴」,所以擊鼓。「土鼓」,陶土為腔而鞔之,今武陵人蒔稻,則丸泥擲瓦腔長 鼓以勸農人,其遺制也。此節言自後聖修火政以來,民知飲食則已,知祭祀之禮,致敬於鬼神,一皆天道人情之所不容已,其所從來者遠,非三代之始制也。自此以下,乃推三代之禮皆緣此以興,而莫不惟其朔初之是從焉。前言禮達於喪、祭、冠、射、御、覲、問,而此下專言祭者,以吉禮為凶、賓、軍、嘉之本。揚雄所謂「禮莫重於祭」者是已。抑此章因魯蜡祭失禮而發,故其感為尤深也。 「故玄酒在室,醴 在戶,粢醍在堂,澄酒在下,陳其犧牲,備其鼎俎,列其琴、瑟、管、磬、鍾、鼓,修其祝在嘏,以降上神與其先祖,以正君臣,以篤父子,以睦兄弟,以齊上下,夫婦有所,是謂承天之祜。 粢,與「齊」同,才細反。 「醴」者,醴齊,酒成而汁滓相將若醴然。「 」,舊說以為盎齊,酒成蔥白色。「粢醍」,舊說以為緹齊,酒成而紅赤。「澄」,與「沉」通,舊說以為沉齊,酒成而滓沉,《周禮》五齊之四也。「酒」,三酒,《周禮》所謂「事酒、昔酒、清酒」,較五齊為清者也。醴齊、盎齊、朝踐王與後之所獻也。緹齊、沉齊,饋食王與後之所獻也。不用泛齊者,文略耳。三酒者,以酢王及賓者也。玄酒上古所飲,四齊近古所用,三酒則當時之所制也。「戶」,室內當戶;在戶亦在室,而殊言之者,文互見耳。「堂」,戶外堂上。「下」,堂下也;沉齊與緹齊同用,宜言在堂,而謂「澄酒在下」,記者纂夫子之言,欲令成文,遂不審也。朝踐事屍於堂而尊在室,禮尤重,故尊,饋食事屍於室而尊在堂,禮稍殺,故降。酒用酢酬於事褻,故在下,又以重古質而輕時制也。「陳其犧牲」者,謂先夕陳而省之。「琴瑟」,堂上升歌之樂。「管磬」,堂下笙奏之樂。「鐘鼓」,金奏,愈在下。「祝」者,祝為主人饗神之辭。「嘏」者,屍酢主人已。摶黍致福而祝為之辭也。「降」,下也;知氣在上,致下之也。「上」,尊也,遠也;謂禘祫太祖及所自出之帝。「先祖」,祖禰也。「正君臣」者,率臣民以事其祖考。「篤父子」者,報本之義也。「睦兄弟」者,合昭穆於廟中,「齊上下」者,定異姓尊卑之位也。「夫婦有所」,謂君在阼,夫人在房,獻薦交錯而有別也。「祜」,福也。天以其道陰騭下民,彝倫攸敘,而善承之以盡人道之大順,斯以為備福也。此節備舉三代祭祀之禮,儀文事義之盛,而其所自始,一沿夫上古飲食致敬之意推廣行之,而天道人情皆得焉,蓋亦莫不從其朔初也。 「作其祝號,玄酒以祭,薦其血毛,腥其俎,孰其殽,與其越席,疏布以冪,衣其浣帛,醴醆以獻,薦其燔炙、君與夫人交獻,以嘉魂魄,是謂合莫。 孰,古「熟」字。越,戶括反。 「作」,建也。「祝號」,牲 幣玉之號,以告神者。玄酒雖不酌,設之亦以備祭儀也。薦血以告殺,薦毛以告純。「腥其俎」者,豚解而以俎盛之以獻也。「孰其殽」者,既烹體解而湯 之以獻也。「與」,當作「舉」,奉也。「越席」,剪蒲蓆。「疏布」,布若大功者。「冪」,覆尊也。「浣帛」,練染帛以為祭服。「醆」,亦盎齊。「燔」,燔肉。「炙」,炙肝。君初獻肝從,夫人亞獻燔從。「醴醆」,近古之飲。「燔炙」,近古之食也。「嘉」樂而合之也。夫婦翕則父母順,所以冀祖考魂魄之歆也。「莫」虛無也。先祖之神在虛無之中,異於生人之形質,不以褻味文物黷之,而尚質以致其精意,所以希合於沖漠也。此節言朝踐事屍於堂之禮,以神為用,以質為敬,皆原本朔初以起義也。 「然後退而合亨,體其犬豕牛羊,實其簠籩豆鉶羹,祝以孝告,嘏以慈告,是謂大祥。 享,普庚反。告,工沃反。 「退」,謂事屍於室也。「合亨」者,取鄉 肉更烹之。「體」,別骨體之貴賤,分而登俎。「簠」,盛稻粱。「簋」,盛黍稷。「籩」,竹器,盛脯果。「豆」,木器,盛菹醢。「鉶」,如鼎而小,實和羹。凡此皆以今人所食之味,用生者之器進之於屍,冀神嗜之也。奉養為「孝」,錫福為「慈」。「大祥」,謂禮極文備,通於時宜,以盡協神人之情而咸受其福也。此節言事屍於室饋食之禮。變質為文,用今易古,以盡人之情而合諸天道,難極乎文之盛,而要不離乎朔初致敬之誠也。 「此禮之大成也。」 總結上文,禮因時而向盛、而原委初終,實相因而立,則古今初無導致,斯三代之所以反斯世於大道之公。若其精義之存,一以天道人情為端,質文通變,與時偕行,而順承天者,固可於《夏時》《坤》《乾》而得其斟酌損益之由矣。 右第一章。此章問答,反覆申明三代制禮之精英。自火化熟食以來,人情所至,則王道開焉。故導其美利,防其險詐,誠先王合天順人之大用,而為意深遠,非徒具其文而無其實,以見後之行禮者,苟修文具而又或逾越之,則不能承天之祜,而天下國家無由而正矣。其曰「禮始於飲食」,則見人情之不容已;其曰「承天之祜」,則見天之不可誣;自生民以來莫之或易者,亦既深切著明矣。後之為註疏者,不能涵泳以得其旨趣,而立大同、小康抑揚之論,以流於老莊之說,王氏、陳氏遂疑其非先聖之格言,其亦未之察矣。今為定其錯簡,通其條貫,庶幾大義昭明,而謗誣者其可息與。 孔子曰:「嗚呼哀哉!我觀周道,幽、厲傷之。吾舍魯何適矣!魯之郊禘非禮也,周公其衰矣。杞之郊也,禹也;宋之郊也,契也;是天子之事守也。」 金,書也反。 此一節孔子之言,記者因前章嘆魯之說未及發明,故引夫子他日之言以證之。周自厲王無道,流死於彘,畿內大亂,幽王承之,遂喪宗周,故老絕,版章滅,幾與杞、宋之無征等。魯秉周禮,而社稷安存,文獻足考,可以征禮,然因成王過賜,遂習於僭,名實不稱,事多錯亂,與周公制禮之意殊相背戾,而盛德不彰,故夫子深嘆之。「郊」,祀天之祭。禹也,契也,謂禘也。「事守」,謂守其先世之事也。杞、宋之祀帝於郊與禘禹、禘契,皆因其先世有天下而行天子之事,故後王使嗣之。魯統於周,無事可守,而徒僭焉,斯周公之道所由替也。魯之失禮不但於僭,夫子觀蠟之嘆亦不徒以其僭,乃非僭而不能由禮者有矣,未有僭而能合乎禮者也。飾其所本無而為之文,則誠意自不足以相及,而望其達乎先王承天治人之精意,不可得已。禮之所由亡,僭為其大端也。 故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祝嘏莫敢易其常古,是謂大假。 假,古伯反。 自此以下,皆記者推夫子之言而明禮不可僭之意。「祭天」,郊也。「祭地」,謂遍祭四望及海內名山大川。「常古」,舊章也。「假」,至也;謂禮法之大綱,至極而不可易者也。「聖人之大寶曰位」,天尊地卑,上下定而精理奠焉,故位之所在,德之所及,則誠足以至之,祭各有分而不可逾也。 祝嘏辭說,藏於宗祝巫史,非禮也,是謂幽國。 「辭」者,下告上。「說」者,上逾下。「祝」為辭,「嘏」為說。「幽」,暗昧也。天子之祭,其祝與嘏皆為有天下之言,沿於古者,昭告天下,莫之易也。諸侯郊禘,祝嘏之辭說,言一國則非其倫,言天下則嫌於欲篡,故藏之宗而不敢示人,是人神相欺,為草竊暗昧之行也。 斝及屍君,非禮也,是謂僭君。 「 」,玉爵,天子以酳屍者。《明堂位》曰:「爵用玉盞。」「斝」,玉斝。《周禮·郁人》云:「受舉斝之卒爵。」「屍」,以嘏天子者也;魯僭禘而用之。「僭君」,僭竊之君。 冕弁、兵革藏於私家,非禮也,是謂脅君。 「冕」,玄冕,大夫冕而祭於公。「弁」,爵弁。二者皆大夫之所得服,然必受命賜於君而後敢服。「藏於私家」,蓋世以相傳而自服之也。大夫帥師,受甲於公,還而車還於甸,甲散於邱,不敢以入私門,今據為己有,則脅君自立而奪其兵柄也。上二節言諸侯僭禮。自此以下三節,則言大夫僭諸侯之事。蓋君僭於上,臣僭於下,理勢之必然者也。 大夫具官,祭器不假。聲樂皆具,非禮也,是謂亂國。 「官」,謂有司。「具官」,不攝也。「聲」,金奏。「樂」,佾舞。 故仕於公曰臣,仕於家曰仆,三年之喪與新有婚者期 句 ,不使 句 。以衰裳入朝,與家僕雜居齊齒,非禮也;是謂君與臣同國。 期,居之反。衰,七雷反。朝,直遙反。 「仆」,謂若仆御然;《春秋傳》曰「僚」。臣僕,父母之喪則三年不從政,新婚者則期不從政,入則聽治,歸則致政,不敢擅國事為己有而得遂其私也。「以衰裳入朝」,當喪而不釋事,欲以自固其權耳。「與家僕雜居齊齒」者,謂仆登於朝與公臣為列,若《春秋傳》「公臣不能具三耦,取足於家臣」是已。 故天子有田以處其子孫,諸侯有國以處其子孫,大夫有采以處其子孫,是謂制度。 處,昌呂反。 「田」,《王制》所謂「間田」,以封王之子弟也。「有國」,謂以國制祿。「有采」者,世祿而不世官也。上言諸侯大夫相習於僭以極於亂,自此以下三節則推本言之,謂謹制度修禮法當自天子始,天子正而後諸侯正,諸侯正而後大夫莫敢不正。反是,則亂之始也。 故天子適諸侯,必合其祖廟,而不以禮籍入,是謂天子壞法亂紀。 壞,古拜反。 「籍」,典章也。非巡狩之常,載於禮籍,而入諸侯之國,如出居於鄭,狩於河陽是也。 諸侯非問疾弔喪而入諸臣之家,是謂君臣為謔。 「謔」,戲也。天子、諸侯各授其臣以有國,有家,而使安於所處以共戴己;若自為陵夷,俯而就之,召其僭而已矣。 是故禮者君之大柄也,所以別嫌明微,儐鬼神,考制度,別仁義,所以治政安君也。故政不正則君位危,君位危則大臣倍,小臣竊。刑肅而俗敝則法無常,法無常而禮無列,禮無列則士不事也。刑肅而俗敝,則民弗歸也,是謂疵國。故政者,君之所以藏身也。 別,必列反。倍,與「背」同。 「儐」,接也。「肅」,急也。「不事」,謂無恆守。「疵」,病也。「藏身」,謂安其身於上,不事刑威之炫赫以服民也。承上文而言臣之僭君皆因於君之失正,而君之所以自正而正人者則惟禮而己矣。禮所以治政;而有禮之政,政即禮也。故或言政,言禮,其實一也。禮以自正而正人,則政治而君安,不待刑而自服。若無禮以正上下而慮下之倍竊,則必過為刑法以鈐束之。刑愈密,法愈繁,而民愈偷,士失其職,民怨其上。以此立國,雜霸之術,所以為上下交病之道也。記者因夫子嘆魯之事,而推亂之所自生,本於天子之失正,乃反覆推明先王制治未亂保邦未危之道,一惟齊民以禮而不以刑。與前章夫子極言禮之意相為發明,雖其所論有體用精粗之別,而意實貫通,讀者可詳玩而得之也。 是故夫政,必本於天,殽以降命。 夫,防無反。 「本」者,本其道。「殽」者,效其法。「降命」者,播而旁及於鬼神之等,因以定人神之秩序也。承上文而言禮所以治政安君,故政之所自立,必原於禮之所自生。禮本於天,殽於地,列於鬼神,莫不有自然之理,而高卑奠位,秩敘章焉。得其理以順其敘,則鬼神以之儐,制度以之考,仁義以之別矣。 命降於社之謂殽地。 「命」者,天命自然之理,因之以制典禮者也。「降」者,由天而漸播之以差降者也。「殽地」者,天尊地卑自然之道,不亢地於天而祭達於諸侯,所以效地之順也。由此考之,則社即后土之祀,而漢人北郊方澤之邪說,亦不辨而知其誣矣。 降於祖廟之謂仁義。 祖廟、山川、五祀皆本天子事天之精意而推之,而自然之等殺立焉,故皆謂之「降」。仁以盡其孝敬,義以裁其興廢,天子諸侯大夫各得祀其先,而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義之所至,仁亦至焉。或遠或近,或祭或祧,皆仁義所著也。 降于山川之謂興作。 命本於天,效於地,而天地之間有興有作,以變化生成萬物,則惟山川之興雲雨以承天地而起德業也,故因其理而制山川之祀以通幽明。於是天子遍海內名山大川,諸侯祭其境內山川,而大夫不得祭,蓋有其土者斯有興作之事,功相配而情相逮,故差等以之立也。 降於五祀之謂制度。 「五祀」,自天子達於大夫。「降」,命之下者也。五祀之神各司其令而不相逾,威福訖於家,故有家者皆以為守,則制度之所定也。 此聖人所以藏身之固也。 「聖人」,謂在天子之位而制禮者。本天,效地,別仁義,起興作,考制度,以儐鬼神,禮由是立,而凡人君所以治政安君,使上下交正而遠於倍竊,亦即此而在焉。聖人所以藏身深固,不待刑罰而民自服也。 故聖人參於天地,並於鬼神,以治政也。 「並」,列也。禮之既立,政即行焉。結上文。 處其所存,體之序也。玩其所樂,民之治也。 處,昌呂反。樂,盧各反。治,直吏反。 「處」者,存於中而以為則之謂。「所存」者,天地、鬼神、高卑、合散,神所奠麗而定位者也。「體之序」者,禮之等者。「玩」者,觀其敷施秩序而通之於事也。「所樂」者,既有定位,各依以為安,而發揮於事業者無不順也。「民之治」者,政之效也。此又承上節而申明之,言聖人參天地,並鬼神以達於禮而立政者,莫不因其實理之固然:條理之不昧者而效法之也。禮,體也;政,用也。體用合一,而皆承天以治人,則禮之不可已而為治亂之大司明矣。 故天生時而地生財,人其父生而師教之,四者君以正用之。故君者,立於無過之地者也。 「生時」,謂氣之變合而先陰陽以成乎風雨寒暑者也。「正用」,謂裁成之也。人君授時理財,生遂而教訓之,兼天地父師之任以居民上,必自處於無過之地而後能盡其職,禮所以為天下寡過者也。自此以下六節,皆言君道之重,以申明上文「禮者君之大柄」之意。 故君者,所明也,非明人者也;君者,所養也,非養人者也;君者,所事也,非事人者也。故君明人則有過,養人則不足,事人則失位。 「所明」,謂制禮立政而人就之以知從違。「明人」,決從違於人也。「養」,以貢賦言。「事」,謂分職任功也。君待明於人,法不自己立,而惟下所興廢,由是下皆見其過而玩之,故損公益私,臣令君從之害皆起焉,旨日貧蹙而位不安矣。 故百姓則君,以自治也;養君,以自安也;事君,以自顯也。 法制明於上而百姓則之,故人皆恃君以寡過,故養君乃以自安,而事君乃能自顯。修明於上而下皆則之者,惟禮而已矣。 故禮達而分定,故人皆愛其死而患其生。 分,扶問反。 「禮達」則民明於則以自治,「分定」則奉養服侍之不敢後,雖驅之危亡之地,而無畏死貪生之情矣。此禮所以為君之大柄,不待刑肅而民自服也。 故用人之知去其詐,用人之勇去其怒,用人之仁去其貪。 知,珍義反。 去,起呂反。 「去」,遠也。「仁」,慈柔。「貪」,謂荏弱恤私。禮以為大閒,則人無不可用之材,而皆變化其氣質之偏,君之所立於無過之地以為天下寡過者也。 故國有患,君死社稷謂之義,大夫死宗廟謂之變。 「大夫死宗廟」,如晉變盈、宋盪山之類。「變」,不正也。禮達分定,人不敢愛其私,大夫或見放逐,則引身而去,不敢以國君死社稷之義自處而與君抗爭矣。此上六節,既以申明禮為君柄之旨,而反覆推明人君秉禮以治人之道,則又以起下三節以禮治人情之意。蓋自「是故夫政」以下八節,皆言禮以承天之道;而此下三節,則以言禮以治人之情;皆以發明第一章夫子所言之義。天道人情,雖無異致,而於天道這承征禮之體,人情之治著禮之用,則本末功效之間亦已別矣。而此上六節則絡貫而曲通之,其立言之序錯綜而不紊,讀者不可不察也。 故聖人耐以天下為一家,中國為一人者,非意之也,必知其情,辟於其義,明於其利,達於其患,然後能為之。 耐,古「能」字。辟,匹賜反。 「意」,謂以私意立法而強人從也。「辟」,喻也。「義」者,情之所宜。「利」者,情之效也。承上文而言,禮達分定而人無不專致於上之情,無不可效用於上之材,合小康之世而為大同者,惟有禮以治其情也。 何謂人情?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弗學而能。何謂人義?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義、婦德、長惠、幼順、君仁、臣忠,十者謂之人義。講信修睦,謂之人利。爭奪相殺,謂之人患。故聖人所以治人七情,修十義,講信修睦,尚辭讓,去爭奪,舍禮何以治之? 惡,烏路反。「弟弟」,下特計反。長,丁丈反。雲,起呂反。舍,書也反,下同。 禮者,以達情者也。禮立則情當其節,利物而合義矣。 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貧苦,人之大惡存焉。故欲惡者,必之大端也。人藏其心,不可測度也。美惡皆在其心,不見其色也。欲一以窮之,舍禮何以哉? 度,徒洛反。「美惡」之「惡」,如字。余,烏路反。見,賢遍反。 「大端」,謂喜、怒、哀、懼、愛,皆自此生也。「一」,齊也。「窮」,盡也。「以」,用也。欲惡藏於心而善惡隱,人情亦至變矣。乃先王齊之以禮,既不拂人之情,而於飲食男女之事,使各獲其應得,其於死亡貧苦之故,又有以體恤而矜全之;至於非所欲而欲,非所惡而惡,則雖飾情以希求而終不可得,則變詐不仇,而人皆顯白其情以歸於大同矣。此先王所以治人之情,不待刑罰,而天下國家自正也。乃其節文等殺之不忒,則一本諸天道之自然。故治人之情而即以承天之道,其致一也。 右第二章。此章因論僭禮之失,而推禮之所以為安君治政之大用,以終前章夫子嘆魯之意,而要以天道人情為之大旨,則即前章承天治人之義,而與下二章相為表里,非徒為僭禮者言也。 故人者,其天地之德,陰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 「其」者,想像之辭。「德」者,禮之凝而化之本也。「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三者一也。仁義者,陰陽剛柔之理以起化者也,人道於是而立,以別於萬物之生,是「天地之德」也。陰陽以撰言,鬼神以用言。張子曰:「鬼神者,二氣之良能也。」「交」,謂互相為成而形性皆具也。「會」,猶際也。神來而伸,於人息之,鬼屈而往,人之所消,則鬼神往來於兩間,人居其中,而為之際會也。五行之氣,用生萬物,物莫不資之以生,人則皆具而得其最神者。鄭氏曰「木神仁,火神禮,土神信,金神義,水神智」,皆其氣之秀者也。此節承上章天道人情而言。人之有情皆性所發生之機,而性之所受則天地、陰陽、鬼神、五行之靈所降於形而充之以為用者,是人情天道從其原而言之,合一不間,而治人之情即以承天之道,固不得歧本末而二之矣。 故天秉陽,重日星,地秉陰,竅于山川,播五行於四時,和而後月生也。是以三五而盈,三五而闕。 「秉」者,持以施生之謂。「垂」,謂光明之下逮也。「竅」氣所自通也。「生」,生明也。「三五」,十五日。「盈」,望。「闕」,晦也。天之用陽也,而陽不亢,於日星而垂其光輝暄和,以施於地而作其生之德。地之用陰也,而陰不閉,因山川之竅墟蒸為風雨露雷,以承天之陽而終其生之德。是天地之道,皆以其升降會合而施生者為德也。「五行」,地之翕聚而成材者也。「四時」,天之運行而起化者也。五行之化氣合離融結,彌綸於地上,而與四時之氣相為感通,以為生物之資,是亦天地陰陽相交之所成也。日為陽而外景以施明,天氣之精也。月為陰而內景以受明,地氣之精也。月近日而不相當則明死;遠日而與日相映則明生。日陽入乎地中,交乎陰而上映於月,和之象也;月陰升於天,與日並驅,不和之象也。十五日而盈,又十五日而闕,感必以時,離合消長之宜也,則亦天地陰陽之氣交相施受以成德也。此言天地陰陽之體,以和合交感成用於兩間者為德之盛也。 五行之動,迭相竭也。五行、四時、十二月,遠相為本也。五聲、六律、十二管,還相為宮也。五味、六和、十二食,還相為質也。五色、六章、十二衣,還相為質也。 還,似宣反。和,胡臥反。 「動」者,所效於氣味聲色而成用者也。「竭」,猶消也;氣偏至而滯則不和,迭相消竭,而燥溫剛柔,明暗無所過勝, 轉以互濟也。五行之序,地氣之推遷;四時之序,天氣之運行。十二月以月與日合之次為紀,是陰陽之所自和也。「本」者,相生之謂。五行、四時、十二月,以成乎歲而各有其紀。若六氣則以初之氣厥陰風木為本,四時則以冬至為本,十二月則以諏訾之次合朔為本。錯綜以紀而定時,各因其理之順也。此以曆法征五行之動也。「十二管」,律呂也;律有雌雄,合而為六,分而為十二也。「宮」,君也。如黃鐘為宮,則林鐘為征,大簇為商,南呂為羽,姑洗為角之類。詳見蔡氏《律呂新書》。「五聲」,凡用五管而成一奏,所謂「濁不過宮,清不過羽」也,蓋亦和合而成音。此以聲律征五行之動也。「和」者,相得而適之謂,甘與辛和,辛與咸和,咸與酸和,酸與苦和,苦與甘和也。「十二食」未詳。或胾、殽、膾、炙、炮、燔、腶、脯、菹、醢、臡、羹之謂。「還相為質」者,以一味為主而余輔之。此五行之動應乎五味之和也。「五色」,青、赤、黃、白、黑。「六章」,若黑與白謂之黼,青與黑謂之黻之類。「十二衣」,《虞書》所謂「十二章」。「還相為質」者,以一色為質而加余色為 繪。此五行之動應乎五色之采也。此節言天地陰陽之用著於五行,而五行之所以能成其美者,則以互相和合錯綜而無所偏用,斯以為五行之秀也。以上二節,皆以發明天地之德、陰陽之交、五行之秀,周遍調合,成生物之大化,以起下文惟人為能體備之意。其不言鬼神者,則以鬼神即二氣、五行之屈伸,而月之盈虧,五行之動竭,皆有消息之理焉,則鬼神之理亦存乎其中矣。 故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食味、別聲、被色而生者也。 別,必列反。 「心」者,形氣之靈,理之所自顯也。「端」,猶萌也。「被」,施及也;謂施明於色而喻之也。天地之理,剛柔順健,升降交和,其同異翕闢 合之際,觸感而靈,則神發而理著焉。此天地之心,人之所凝以為性,而首出乎萬物者也。「五行」,萬物皆資之以生,而其既成乎水、火、木、金、土,則其質麗乎粗,形而下之器也。若其神之所 縕於兩間,以承天地之化而生物,則甫有其萌,而為水、火、木、金、土之所自成;此猶未離乎形而上之道,而於人乃成為形,是「五行之端」也。萬物之生,莫不資於天地之大德與五行之化氣,而物之生也,非天地 合靈善之至,故於五行之端偏至而不均,惟人則繼之者無不善,而五行之氣以均而得其秀焉。故其生也,於五行之化質,皆遇其故,以不昧其實,食而審於味,聽而辨於聲,視而喻其色,物莫能並焉。則天地之理因人以顯,而以發越天地五行之光輝,使其全體大用之無不著也。心凝為性,性動為情,情行於氣味聲色之間而好惡分焉,則人之情與天之道相承終始而不二,具可知矣。上文言「四時十二月」,而此之不及者,言人為五行之端則其理著於人心,而時月之紀,寒暑啟閉之宜,亦惟人之良能而物所不得與,亦可以類推已。 故聖人作則,必以天地為本,以陰陽為端,以四時為柄,以日星為紀,月以為量,鬼神以為徒,五行以為質,禮義以為器,人情以為田,四靈以為畜。 「作則」,謂立政也。「本」者,原其禮之所自出。「端」者,即其萌而推其著也。「柄」,持而運行之也。「紀」,分別之以垂法也。四者所謂本於天也。「月以為量」,謂施如其受之量,如月受日明,有盈闕也。「徒」,類也。人者鬼神之會,故理可類推也。「質」者,人所自生,以五行之德為質而生禮也。此三者所謂「殽於地」也。「禮義」者,因義制禮,而禮各有義也。「器」,成用者也,本天殽地以為道,而實著之禮以成用也。「田」者,谷所自生。「以人情為田」,言禮皆緣人情而起也。「靈」,物之神者。「畜」,謂馴致之也。本天道以盡人情,則物之性亦盡。故禮成而瑞應之,蓋天人一致之徵也。承上文而言人受天地之中以生,而備陰陽、四時、日月、五行、鬼神之理,故先王立政,制為禮以達人情,即以合天德,體用一原而功效不爽也。 以天地為本,故物可舉也。以陰陽為端,故情可睹也。以四時為柄,故事可勸也。以日星為紀,故事可列也,月以為量,故功有藝也。鬼神以為徒,故事可守也。五行以為質,故事可復也。禮義以為器,故事行有考也。人情以為田,故人以為奧也。四靈以為畜,故飲食有由也。 復,芳服反。行,下孟反。 「物」,亦事也。「舉」,統也。得其本而理皆具,事無不統也。「情可睹」者,得其大端而事物之情狀悉知也。「事可勸」者,運行有序而人樂為之也。「列」,陳列之而下皆喻也。「藝」,常也;功有量則可常也。「事可守」者,達於幽明之理則守人道,而鬼神之理已得,不徒務於虛罔也。「復」者,反合於道也。「考」,成也。「奧」,主也。得人之情,人歸之為主也。「飲食有由」者,謂德被民物則享天下之奉而不虛也。言先王天道以治人情,故禮行政立而無不宜也。 何謂四靈?麟、鳳、龜、龍謂之四靈。故龍以為畜,故魚鮪不淰;鳳以為畜,故鳥不獝;麟以為畜,故獸不狘;龜以為畜,故人情不失。 「鮪」,大鯉,尤善逸者,「淰」,驚散也。「獝」,狂飛。「狘」,驚走。三者在是,則其屬聚而繞之,「人情不失」,謂灼之以卜而知吉凶之情狀。此釋四者所以為靈,而致之足以為瑞也。 故先王秉蓍龜,列祭祀,瘞繒,宣祝嘏辭說,設制度,故國有禮,官有御,事有職,禮有序。 「秉」,奉也。「列」,定其制也。「繒」,幣也。犧牲幣玉皆祭之物,獨言「瘞繒」者,蓋有闕文。「宣」,告也。「制度」,宮室衣服之等。「禮」者,吉、凶、軍、賓、嘉之儀。「官」,《周禮》六官。「御」,所治也。「序」,上下之等殺。官有御而因事賦功無不舉之職也,國有禮而尊卑上下無相越之序也。蓍龜、祭祀以承天,制度、官禮以治人,皆所謂「禮義以為器也」。而惟通於天人情理之故,故幽明咸受治而皆得也。 故先王患禮之不達於下也,故祭帝於郊,所以定天位也;祀社於國,所以列地利也;祖廟所以本仁也;山川所以償鬼神也;五祀所以本事也。故宗祝在廟,三公在朝,三老在學;王前巫而後史,卜、筮、瞽、侑皆在左右,王中,心無為也,以守至正。 朝,直遙反。 「定天位」者,天不可以方所求之,就郊而遠之,以尊之也。「於國」者,社在公宮之右也。「列地利」者,地生財以養人而各有封守,故因而分祀之也。山川為地之所竅以交於天,鬼神之所自屈伸,故專以鬼神屬之。「本」,謂仁與事之原。孝為仁之本,五祀各有所司,分職任事之本也。「巫」「史」,皆有事於祭者。「卜」「筮」,卜人,筮人,以諏日及屍。「鼓」,樂工。「侑」,佐食。「中」,居其間。「心無為」者,肅雍不言而存之於心也。「至正」者,端莊誠敬之至也。承上文而言人神之治皆先王所以本天治人之事,而精意所存,不能遍喻於愚賤,故躬行於上者特以祭為禮之尤重,加之意焉。祀典既定,上下咸秩,而當祭之日,任宗祝於廟中,與三公之在朝,三老之在學均其隆重,巫、史、瞽侑交相天子,肅穆端靜以通神明,所謂「廟中者天下之象」也。以此作則於上,庶幾民感於上之所敬修者,潛移默喻,以習知制度官禮之各有本原而非以強天下,則不待告誡而禮自達焉。是人情之所自治,必本於天地陰陽之精理,亦愈可見矣。 故禮行於郊而百神受職焉,禮行於社而百貨可極焉,禮行於祖廟而孝慈服焉,禮行於五祀而正法則焉。故自郊社、祖廟、山川、五祀,義之修而禮之藏也。 「禮行」,謂典修官備而敬以行之。「百神受職」,風雨寒暑不愆其節也。「極」,至也。「百貨極」者,物順成也。「服」,事也;謂人皆以孝慈為當然而盡其事也。不言禮行於山川者,略文。「法則」,謂以神有專司,知人有恆守也。「藏」,函也。祭祀之義修,而制度官禮之良法美意皆函於此也。申結上文,而言其效之著於人神者,以終本天道以治人情之意。 右第三章。上章言先王制禮,既承天道,抑順人情,此章乃言天道人情合一之理,明人之有情,率原於天道之自然,故王者必通其理以治情,而情無不得,則禮之所自設,深遠普遍而為生人急者,其愈明矣。前四節推明人生受命之原,以顯人道之所自立,蓋言命而性在其中,與《中庸》《孟子》意相發明,而周子《通書》、張子《西銘》皆自此出,學者不可不詳玩焉。 是故夫禮必本於大一,分而為天地,轉而為陰陽,變而為四時,列而為鬼神。 夫,防無反,下同。大,他蓋反。 「大」,至也。至一者,理無不函、富有萬殊而極乎純者也。語其實則謂之誠;無所感而固存,四應而不倚,則謂之中。其存於人而為萬善之所自生,則謂之仁;其行焉皆得而不相悖害,則謂之順;天之德,人之性而禮之縕也。「分」者,體之立也。「轉」者,氣之變合也。「變」者,運行之化也。「列」,序也;謂屈伸往來之序也。天地、陰陽、四時、鬼神,皆大一之所函,函則必動,體有闔辟而天地定矣,氣有噓吸而陰陽運矣,變通相禪四時成矣,由是而生化之機出焉。伸以肇天下之有則神也,屈以歸固有之藏則鬼也,莫不橐合於大一之中,以聽自然之推盪,而高卑之位,剛柔之德,生殺之序,幽明之效,皆於是而立,則禮之所本也。 其降曰命,其官於天也。 「降曰命」者,即所謂「殽以降命」,禮之秩序也。「官」,效其職也;謂皆以效大一之動而著其能也。 夫禮必本於天,動而之地,列而之事,變而從時,協於分藝。 分,扶問反。 自其一理渾淪,闔焉辟焉,而清濁高下各奠其位,則天地固大一之所分矣。而闔辟之朕,初無二幾,清者升則濁者自降,是大一之生眾理者皆具於天,而地者其動之所成也。禮所自生,存中而發外,因用而成體。其用者天之德,其成而為體則效地之能,是本於天而動於地也。由是而事之序、時之宜,分藝之各效,酬酢萬變而不窮,皆以行其中和自然之節而為仁之所自顯,斯一本而萬殊之實也。「分」者,職所守。「藝」者,才所任也。 其居人也曰養,其行之以貨力、辭讓、飲食、冠昏、喪祭、射御、朝聘。 養,蓋「義」字之誤,宜寄反。食,祥吏反。冠,古亂反。朝,直遙反。 「居」,存也。「義」者,人心之宜,禮之所自建者也。存於中則為義,天之則也;施於行則為禮,動之文也。「飲」,燕饗。「食」,饋食、公食。「貨力、辭讓」,則飲食、冠昏、喪祭、覲問、射御之所資以為禮者也。 故禮義也者,人之大端也。所以講信修睦而固人肌膚之會、筋骸之束也,所以養生送死、事鬼神之大端也,所以達天道、順人情之大竇也。故惟聖人為知禮之不不可以已也。故壞國,喪家、亡人,必先去其禮。 壞,古拜反。喪,息浪反。去,起呂反。 「人之大端」,謂吉凶得失之主也。「固」者,操斂之,勿使偷佚以耗其生也。「會」,腠理。「束」,脈絡也。「事鬼神」,謂祭祀。「竇」者,天人之通也。「亡人」,戕其生者。講信修睦,則爭亂息而無外患;固其肌膚之會筋骸之束,則淫泆遠而無內戕,喪亡之害免矣。禮原於天而為生人之本,性之藏而命之主也,得之者生,失之者死,天下國家以之而正,惟聖人知天人之合於斯而不可斯須去,所為繼天而育物也。此上四節,皆明禮本於天德而道不虛行,非達天德者不能體之,以起下文本仁達順之意。 故禮之於人也,猶酒之有糵也。君子以厚,小人以薄。 禮待人而行,猶酒之待糵而成也。君子敦仁以致順,則禮達於上下;小人飾文以竊禮,徒為禮蠹而已矣。故典禮具存,而夫子嘆三代之英未能逮者,蓋以此也。 故聖王修義之柄,禮之序,以治人情。 義為禮之制,「柄」也;禮為義之章,「序」也。義之柄,禮之序,蓋天道之著於人情者。聖王本仁達順,修其德以凝其道,則人情治而人之大端立矣。 故人情者,聖王之田也,修禮以耕之,陳義以種之,講學以耨之,本仁以聚之,播樂以安之。 種,之用反。 「田」,謂禮所自植。「耕之」,修治使淳美也。「陳」,分別其宜也。「種之」者,義為禮本,猶種之生苗也。義非學不精,「耨之」才。去其似義而非者也。仁者心之德,學以精義,而不存仁以為之本,則無以會通而合於天德也。「播」,達也;達之以樂,所以大順人情之和也。禮所自立,原於天德,故非修德者不足以治人情而符天道,依於仁而本立,成於樂而用行,斯修德之極至,而後禮非虛行也。 故禮也者,義之實也。協諸義而協,則禮雖先王未之有,可以義起也。 禮為義之實,而禮抑緣義以起,義禮合一而不可離,故必陳義以為種也。 義者,藝之分,仁之節也。協於藝,講於仁,得之者強。 「藝」,學也。「分」,區別其宜也。「節」,則也。「講」,習也。「強」,固也。義由學而精,而受則於仁,故必講學存仁,而義禮乃堅固也。 仁者,義之本也,順之體也,得之者尊。 禮以精義,而天德自然之符以施之事物而咸宜者,非仁不足以體之,故仁為義本。「順」者,樂之德也;樂為順之用而仁則其體也。「尊」,崇也,謂為物所信從也,以上五節,反覆推原聖王修德以行禮之本而極之於仁。蓋仁者大一之縕,天地陰陽之和,人情大順之則,而為禮之所自運,此一篇之樞要也。子曰:「人而不仁,如禮何?」明乎此,則三代之英所以治政安君,而後世習其儀者之流於倍逆僭竊,其得失皆緣於此,所謂「道二,仁與不仁而已」矣。 故治國不以禮,猶無耜而耕也。為禮不本於義,猶耕而弗種也。為義而不講之以學,猶種而弗耨也。講之以學而不合之以仁,猶耨而弗獲也。合之以仁而不安之以樂,猶獲而弗食也。安之以樂而不達於順,猶食而弗肥也。 「無耜」,則亦不在耕矣。「合」,謂內皆符於心也。「弗獲」,則非己有。「弗食」,不能利其用。「弗肥」,不能享其成也。仁者順之體,體立於至足,舉而措之以盡其用,則仁之利溥矣。仁為禮樂之合而天道人情之會也。 四體既正,膚革充盈,人之肥也。父子篤,兄弟睦,夫婦和,家之肥也。大臣法,小臣廉,官職相序,君臣相正,國之肥也。天子以德為車,以樂為御;諸侯以禮相與,大夫以法相序,士以信相考,百姓以睦相守,天下之肥也。是謂大順。 「革」,皮也。「法」,秉法不阿。「廉」,方值也。「相序」,輯睦而共理也。「德」,謂仁也。載禮之謂「車」,行禮之謂「御」。「信」,實行。「考」,成也。敦仁而行之以順,則天下無不順矣。大順斯大同矣,三代之英所以與大道之公而合德也。自此以下至章末,皆以極言順德之美而贊仁用之大。 大順者,所以養生、送死、事鬼神之常也。 養,余亮反。 大順而後禮非虛行,以承天道,治人情而不匱也。 故事大,積焉而不苑,並行而不繆,細行而不失。深而通,茂而有間,連而不相及也,動而不相害也,此順之至也。 苑,於粉反。繆,眉救反。「細行」之「行」,下孟反。間,余字。 「事大」,謂臨大事。「積」,冗也。「苑」,滯也。「繆」,悖也。「細行」,小節。「失」,疏忘也。「深」,意深遠也。「通」者,能達其意。「茂」,密也。「有間」,疏通也。「連」者,事相因。「不相及」,各成其章而不紊也。「動」,變也。「不相害」,變而不違其初也。以大順之道接事應物而無不鹹得,此順之效而樂之實,若其體則仁也。 故明於順,然後能守危也。 「順」者,以至仁而體人之情,人情得則雖危而不傾,政治而君安也。 故禮之不同也,不豐也,不殺也,所以持情而合危也。故聖王所以順,山者不使居川,不使渚者居中原,而弗敝也。用水、火、金、木,飲食必時,合男女,頒爵位,必當年德,用民必順。 殺,色戒反。當,丁浪反。 「不同」,謂等殺之宜。「持情」者,人情之流,喜放恣而厭約束,得其宜則有以定其情而自持也。「合危」,謂安危一致。「山者」,山居者。「渚者」,澤居者也。「敝」,勞也,各安其居,習其利,不病之也。「飲食」者,土谷之產,與水、火、金、木為六府。「時」,因其德王材成之時。「合男女」,謂婚嫁。「年」者,女二十而嫁,男三十而娶,四十授職,五十授爵。「德」,因能任職也。「用民」,力役之事。「順」,得其時制而人樂為之。此言順之達於人情者也。 故無水旱昆蟲之災,民無凶飢妖孽之疾。故天子不愛其道,地不愛其寶,人不愛其情。故天降膏露,地出醴泉,山出器車,河出馬圖,鳳凰麒麟,皆在郊棷,龜龍在宮沼,其餘鳥獸之卵胎皆可俯而 也。 棷,與「藪」同,素旦反。 「昆蟲」,螟螣之屬。「凶」,疫也。草木之異曰「妖」,禽蟲之怪為「孽」。「疾」,害也。「愛」,吝也。「道」,謂三辰之軌,寒暑之正。「器車」,未詳,「可俯而 」,不驚騖也。此言順之達於天道者也。 則是無故,先王能修禮以達義,體信以達順故 句 ,此順之實也。 「是」,此也。「無故」,謂無異故。禮者義之實,修禮而義達矣。信者實理,天之德、仁之藏也。仁者順之體,故體信而達順矣。天道人情,凝於仁,著於禮,本仁行禮而施之無不順,皆其實然之德也。 右第四章。此章承上三章而言禮之一本於天,而惟體天德者,為能備大順之實,以治政安君而天人無不順焉。三代之英所由紹大道之公而繼天立極也,乃推求其本,則一言以蔽之曰仁。蓋此章之言仁與《中庸》之言誠,一也,是禮之所自運而運於天下則順者也。故夫子答顏子問仁而曰「復禮」,學者由是而體察之,則天德王道體用合符之理,可不昧其要歸矣。 《禮記章句》卷九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