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 · 間傳第三十七
【題解】
鄭玄《禮記目錄》說:「名曰『間傳』者,以其記喪服之間輕重所宜。」
本篇篇名之義有多種說法,但多未被學界認可。孫希旦《集解》說:「名篇之義未詳。」本篇內容,主要是根據與去世親人的不同的親疏關係,其容貌、哭聲、言語、飲食、居處、喪服各有不同的規定。
斬衰何以服苴①?苴,惡貌也②,所以首其內而見諸外也③。斬衰貌若苴,齊衰貌若枲④,大功貌若止⑤,小功、緦麻容貌可也⑥。此哀之發於容體者也。
【注釋】
①苴(jū):苴麻,指結子的雌麻。
②惡貌:孔疏:「苴是黧黑色,故為『惡貌也』。」
③首其內而見諸外:孫希旦說:「謂內有哀情則外有此惡貌也。」
④枲(xǐ):枲麻,指不結子的雄麻,其顏色較苴麻稍淺。齊衰輕於斬衰,故衰絰不用苴而用枲。
⑤止:鄭註:「謂不動於喜樂之事。」孫希旦說:「有慘戚,無歡欣也。」
⑥容貌可也:孫希旦說:「謂貌如平常之容。」
【譯文】
斬衰喪服為什麼要用苴麻製作呢?因為苴麻色黑質粗,所以用它來表達自己內心的哀情而展示在外表。服斬衰之喪的人,面色就像苴麻一樣是黧黑色的;服齊衰之喪的人,面色就像枲麻一樣是淺黑色的;服大功之喪的人,面容無表情,似靜止的一樣;服小功、緦麻之喪的人,容貌和平常一樣就可以了。這是喪親的悲哀顯現在面容和肢體上。
斬衰之哭若往而不反①,齊衰之哭若往而反,大功之哭三曲而偯②,小功、緦麻哀容可也。此哀之發於聲音者也。
【注釋】
①斬衰之哭若往而不反:孔疏:「言斬衰之哭,一舉而至氣絕,如似氣往而不卻反聲也。」
②三曲:鄭註:「一舉聲而三折也。」偯(yǐ):指哀哭逶迤曲折。
【譯文】
服斬衰之喪的人的哭聲像是一口氣哭出去就不能返回這口氣,服齊衰之喪的人的哭聲像是一口氣哭出去但氣還收得回來,服大功之喪的人的哭聲曲折委婉,服小功、緦麻之喪的人哭喪時,只要有悲哀的表情就可以了。這是喪親的悲哀顯現在哭聲上。
斬衰,唯而不對①;齊衰,對而不言;大功,言而不議②;小功、緦麻,議而不及樂③。此哀之發於言語者也。
【注釋】
①唯而不對:孔疏:「但『唯』於人,不以言辭而對也。」
②言而不議:孔疏:「得言他事,而不議論時事之是非。」
③及樂:孫希旦說:「謂及於聽樂也。」
【譯文】
服斬衰之喪,別人問話時只說「唯唯」而不對答別人的問話;服齊衰之喪,可以對答別人的問話但不主動說話;服大功之喪,可以主動說話但不評說時事,發表議論;服小功、緦麻之喪,可以發表議論但不涉及音樂娛樂。這是喪親的悲哀顯現在言語上。
斬衰三日不食,齊衰二日不食,大功三不食,小功、緦麻再不食,士與斂焉則壹不食。故父母之喪既殯食粥,朝一溢米①,莫一溢米②;齊衰之喪疏食水飲,不食菜果;大功之喪不食醯、醬;小功、緦麻不飲醴酒。此哀之發於飲食者也。
【注釋】
①溢:古代容量單位。見《喪大記》「君之喪,子、大夫、公子、眾士皆三日不食」節注②。
②莫:同「暮」。
【譯文】
服斬衰之喪的人前三天不吃不喝,服齊衰之喪的人頭兩天不吃不喝,服大功之喪的人頭三頓不吃不喝,服小功、緦麻之喪的人頭兩頓不吃不喝,士如果參加小殮就要一頓不吃不喝。所以服父母之喪,入棺停殯後可以喝一些稀粥,早上吃一溢米,晚上吃一溢米;服齊衰之喪,入棺停殯後可以吃粗食喝水,但不吃蔬菜瓜果;服大功之喪,入棺停殯後可以吃蔬菜瓜果,但還不能吃醋、醬等調味品;服小功、緦麻之喪,入棺停殯後可以吃醋、醬等調味品,但還不能喝甜酒。這是喪親的悲哀顯現在飲食上。
父母之喪既虞、卒哭①,疏食水飲,不食菜果;期而小祥,食菜果;又期而大祥,有醯、醬;中月而禫②,禫而飲醴酒。始飲酒者先飲醴酒,始食肉者先食干肉。
【注釋】
①虞:祭名。下葬後在當日正午舉行的祭祀,意在安魂。卒哭:祭名。虞祭後舉行的祭祀。詳見《曲禮上》「卒哭乃諱」節注①。
②中:間,即間隔。禫(dàn):祭名。見《檀弓上》「孟獻子禫」節注①。
【譯文】
父母之喪,在虞祭、卒哭祭後,就可以吃粗食和喝水,但不吃蔬菜瓜果;一年小祥祭後,可以吃蔬菜瓜果;又過一年大祥祭後,可以吃醋、醬等調味品;大祥後間隔一個月舉行禫祭,禫祭後就可以喝甜酒。開始飲酒的要先飲甜酒,開始吃肉的要先吃干肉。
父母之喪,居倚廬,寢苫枕塊,不說絰、帶①;齊衰之喪,居堊室②,芐翦不納③;大功之喪,寢有席;小功、緦麻,床可也。此哀之發於居處者也。
【注釋】
①說:通「脫」。
②堊(è)室:居喪時用磚壘成的小草屋,屋草不塗泥,只用白堊塗牆。堊,塗飾的白土。
③芐(xià)翦不納:孔疏:「芐為蒲苹為席,翦頭為之,不編納其頭而藏於內也。」翦,同「剪」。
【譯文】
父母之喪,孝子居住在倚廬,睡在草苫上,用土塊當枕頭,睡覺時也不脫首絰和腰絰;服齊衰之喪,居住在堊室,蒲蓆只剪齊了邊卻沒有收邊於內;服大功之喪,可以睡在蓆子上;服小功、緦麻之喪,可以睡在床上。這是喪親的悲哀顯現在居處上。
父母之喪,既虞、卒哭,柱楣翦屏①,芐翦不納;期而小祥,居堊室,寢有席;又期而大祥,居復寢;中月而禫,禫而床。
【注釋】
①柱楣:將原本橫置於地的楣木用柱子支起。見《喪大記》「父母之喪,居倚廬」節注⑤。屏:倚廬頂的茅草。
【譯文】
父母之喪,在虞祭、卒哭祭後,支起搭建倚廬時橫於地上的楣木,修剪廬頂的草苫,可以睡在剪齊邊而沒有收邊於內的蒲蓆;一周年小祥祭後,可以搬到堊室居住,也可以睡在蓆子上;兩周年大祥祭後,可以回到自己的寢室居住;再間隔一個月舉行禫祭,禫祭後就可以像平常那樣睡在床上。
斬衰三升①,齊衰四升、五升、六升,大功七升、八升、九升,小功十升、十一升、十二升②,緦麻十五升去其半③。有事其縷④,無事其布⑤,曰「緦」。此哀之發於衣服者也。
【注釋】
①升:計算布粗細的單位。八十縷為一升。升數越多,布也就越細密。
②「齊衰四升」三句:自齊衰以下至小功,喪服之所以有三種不同升數,是因為喪服被分為了降服、正服、義服三等。降服,是指由於某些原因(往往是為尊者而降等),不能按原本的親屬關係服喪,而要服次一等喪服。正服,是指按照原本的親疏關係服喪,沒有變動。義服,是指與死者本無親屬關係,只是由於某種義理才為之穿孝服。三等之中,降服最重,正服次之,義服又次之。下文的大功三等、小功三等,都可以由此類推。
③緦麻十五升去其半:孔疏:「以朝服十五升抽去其半,縷細而疏也。」
④有事其縷:孔疏:「鍛治其布縷也。」即對布縷進行細加工。事,加工。
⑤無事其布:孔疏:「織布既成,不鍛治其布,以哀在外故也。」指不對布加灰捶洗加工,加灰捶洗後的布會潔白光滑。
【譯文】
斬衰喪服用三升布製成;齊衰喪服有用四升布製成的,有用五升布製成的,有用六升布製成的;大功喪服有用七升布製成的,有用八升布製成的,有用九升布製成的;小功喪服有用十升布製成的,有用十一升布製成的,有用十二升布製成的;緦麻喪服用十五升布抽去一半線縷製成。線縷要捶洗加工,織成布後就不加灰鍛治,這就叫做「緦布」。這是喪親的悲哀顯現在衣服上。
斬衰三升,既虞、卒哭,受以成布六升①,冠七升。為母疏衰四升,受以成布七升,冠八升。去麻服葛,葛帶三重②。期而小祥,練冠、緣③,要絰不除。男子除乎首,婦人除乎帶。男子何為除乎首也?婦人何為除乎帶也?男子重首,婦人重帶。除服者先重者,易服者易輕者。又期而大祥,素縞、麻衣④。中月而禫,禫而纖⑤,無所不佩⑥。
【注釋】
①受以成布六升:孔疏:「以言三升、四升、五升之布,其縷既粗疏,未為成布也。六升以下(如按服制『以下』則喪服較輕,如按布制輕重,實為『六升以上』)其縷漸細,與吉布相參,故稱『成布』也。」受,新受的喪服。是指在服喪的不同階段,隨著悲哀逐漸減輕,喪服逐漸細密精緻,新受之服都以上一階段的布冠粗細為準。如,斬衰初喪用三升布、冠用六升布,卒哭祭後喪服用六升布、冠用七升布,小祥祭後喪服用七升布、冠用八升布。六升以下的布由於太粗疏,不稱「布」;六升以上的布才為「成布」。
②葛帶三重:單股為一重,兩個單股合在一起為二重,兩個合好的雙股合在一起為三重。
③練冠、(quán)緣:見《檀弓上》「練,練衣黃里、緣」節注①②。
④素縞:即《玉藻》所說的「縞冠素紕」。孔疏:「謂二十五月大祥祭,此日除脫,則首服素冠,以縞紕之。」麻衣:用十五升布做的深衣,不鑲彩邊。
⑤纖:頭戴黑經白緯的布製作的冠。
⑥無所不佩:孔疏:「吉祭之時,身尋常吉服,平常所服之物無不佩也。」
【譯文】
斬衰用三升布製作,虞祭、卒哭祭後,新受服用六升布製作,冠用七升布製作。為母親服喪,穿的喪服用四升布製作,虞祭、卒哭祭後,新受服用七升布製作,冠用八升布製作。虞祭、卒哭祭後,男子要去掉麻腰絰而換成葛腰絰,葛腰絰用兩股合好的線擰成。一周年小祥祭後,就可以改戴練冠,穿鑲淺紅色領邊的中衣,但男子的葛腰絰還不能除掉。男子除喪是從首絰開始,婦人除喪是從腰絰開始。男子除喪為什麼要先除首絰呢?婦人除喪為什麼要先除腰絰呢?因為男子最重要的部位是首,而婦人最重要的部位是腰。除去喪服的時候,要先除去最為重要的部位;原本在服重喪,又遭遇輕喪,要為輕喪改變喪服時就只能改變輕的部位。兩周年大祥祭後,就可以頭戴用白色生絹製成的冠,冠緣用白綾鑲邊,身穿麻衣。再隔一個月舉行禫祭,禫祭後就可以戴用黑絰白緯的布製成的冠,可以佩帶平常所佩帶的各種飾物。
易服者何為易輕者也?斬衰之喪既虞、卒哭,遭齊衰之喪,輕者包①,重者特②。既練遭大功之喪,麻、葛重③。齊衰之喪,既虞、卒哭,遭大功之喪,麻、葛兼服之④。
【注釋】
①輕者包:孔疏:「言斬衰受服之時而遭齊衰初喪,男子所輕要(腰)者,得著齊衰要(腰)帶,而兼包斬衰之帶也。若婦人輕者,得著齊衰首絰,而包斬衰之絰。」即在受服時重喪之服包括了輕喪之服(男子的腰絰和婦人的首絰)。
②重者特:孔疏:「男子重首,特留斬衰之絰;婦人重要(腰),特留斬衰要(腰)帶。」即在受服時特別保留了重喪之服(男子的首絰和婦人的腰絰)。特,獨,一。
③「既練」二句:原本服斬衰之喪,已過小祥祭,男子已去除首絰,腰上由麻絰改為葛絰;婦人去除腰絰,只有葛首絰。此時又遇大功之喪,男子又要加麻首絰,腰絰也由葛絰改為麻絰,婦人也是如此,這就是「重麻」。到大功之喪卒哭祭後,男子和婦人的首絰和腰絰又改葛絰,這就是「重葛」。
④兼服:男子本身有齊衰之喪,卒哭祭後就改換麻絰為葛絰,此時又遭遇大功之喪,就要按著「易服者易輕者」的原則將葛腰絰換為麻腰絰,但首絰仍然是葛絰,因而是麻、葛兼服。
【譯文】
原本在服重喪,又遭遇輕喪,為輕喪而改變重喪之服,為什麼要先改變較輕的部位?原本在服斬衰之喪,在虞祭、卒哭祭後,又遇上齊衰之喪,因為男子喪服較輕的部位是腰,就要系上齊衰的麻腰絰,這就包括了斬衰的葛腰絰;而婦人喪服較輕的部位是首,就要戴上齊衰的麻首絰,這樣就包括了斬衰的葛首絰;男子喪服較重要部位是首,所以就專一地戴著斬衰的麻首絰;婦人喪服較重要部位是腰,就專一地繫著斬衰的麻腰絰。如果原本在服斬衰之喪,一周年小祥祭後又遇上大功之喪,那麼無論男女,都要戴上麻首絰和麻腰絰,這叫「重麻」,大功之喪的卒哭祭後,無論男女,都改為葛首絰和葛腰絰,這叫「重葛」。如果原本在服齊衰之喪,虞祭、卒哭祭後又遇上大功之喪,那麼男子就要用麻腰絰改換為葛腰絰,而頭上仍戴著前喪的葛首絰,這是麻與葛兼而服之。
斬衰之葛,與齊衰之麻同;齊衰之葛,與大功之麻同;大功之葛,與小功之麻同;小功之葛,與緦之麻同。麻同則兼服之。兼服之服重者,則易輕者也①。
【注釋】
①「兼服之服」二句:孫希旦說:「兼服之者,謂兼輕重服之絰、帶而服之也。服重者,謂為重喪服其重者,謂男子首絰,婦人要(腰)帶也。易輕者,謂以輕服易其輕者,謂男子要(腰)帶,婦人首絰也。至輕喪既虞、卒哭,則反服重喪;至重喪既除,則又專服輕喪也。」
【譯文】
斬衰喪服在卒哭祭後要把麻絰改為葛絰,而葛絰的粗細與齊衰喪服初喪時所服的麻絰相同;齊衰喪服在卒哭祭後要把麻絰改為葛絰,而葛絰的粗細與大功喪服初喪時所服的麻絰相同;大功喪服在卒哭祭後要把麻絰改為葛絰,而葛絰的粗細與小功喪服初喪時所服的麻絰相同;小功喪服在卒哭祭後要把麻絰改為葛絰,而葛絰的粗細與緦麻喪服初喪時所服的麻絰相同。正因為二者相同,所以在服重喪時已改換葛絰,這時又遇輕喪,就可以兼服前喪的葛和後喪的麻。重喪與輕喪同時兼服的情形,重喪既虞、卒哭祭後又遇喪則服其輕,而輕喪既虞、卒哭祭後又遇喪,則反服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