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史紀事本末 · 卷十六 烏哲定變

〔室賢適等附〕 太宗大同元年夏四月丁丑,帝崩於樂城,世宗行次鎮陽,即位。舒嚕太后聞之,怒,遣皇子魯呼以兵逆擊,敗於泰德泉。世宗軍至潢河橫渡,隔岸相拒,以耶律烏哲之謀,各罷兵趨上京。 烏哲,字敵輦,系出孟父房。簡重有器識,重然諾。遇事造次,處之從容,人莫能測。博學,知天文。會同間,為特哩袞。時從太后。世宗以其善籌,欲行間,乃設事奉書太后。太后以書示烏哲,對曰:「太后佐太祖定天下,故臣願竭死力。太后見疑,臣雖欲盡忠,得乎?為今計,莫若和解,事必成,否則,宜速戰決勝負。倘人心一搖,國禍不淺,宜裁察!」太后曰:「我若疑卿,安肯以書示汝?」對曰:「魯呼、永康王皆太祖子孫,神器非移他族,何不可之有?太后當思長策,與永康王和議。」太后曰:「誰可遣者?」對曰:「太后不疑,臣請往。萬一永康王見聽,社稷之福。」太后乃使授書於帝。帝遣耶律哈斯復書,辭多不遜。烏哲諫曰:「書意若此,國家之憂未艾也!能釋怨以安社稷,則臣謂莫若和好。」帝曰:「彼眾烏合,安能敵我?」烏哲曰:「即不敵,奈骨肉何!況未知孰勝,借曰幸勝,諸臣之族執於魯呼者無噍類矣。以此計之,惟和為善。」左右皆失色。帝良久問曰:「若何而和?」對曰:「與太后相見,各舒忿恚,和之不難。不然,決戰非晚。」帝然之,遂遣哈斯詣太后約和。往返數日,議乃定。 始相見,怨言交讓,殊無和意。烏哲反覆辨難,左右感激大慟。太后曰:「議既定,神器竟誰歸?」烏哲曰:「太后若授永康王,順天合人,復何疑!」魯呼厲聲曰:「我在,烏雲安得立!」烏哲曰:「禮有世嫡不傳諸弟。昔嗣聖王之立,尚以為非,況公暴戾殘忍,人多怨,萬口同聲,願立永康王,不可奪也。」太后顧魯呼曰:「汝亦聞此言乎?汝實自為之!」乃許立帝。帝謂烏哲曰:「汝與朕屬尤近,何反助太后?」對曰:「臣以社稷至重,不可輕付,故如是耳。」帝嘉其志。 世宗天祿二年春正月,耶律天德、蕭翰謀反下獄。特哩袞琉格及弟璸都結天德等為亂,耶律實喇潛告烏哲,烏哲遽引入見,白其事。琉格等不服,事遂寢。未幾,琉格邀駕觀樗蒲,奉觴上壽,袖刃而進。帝覺,命執之,親詰其事。琉格自誓,帝復不問。烏哲奏曰:「當使實喇與對狀,不可輒恕。」帝曰:「卿為朕鞫之。」烏哲率劍士往訊之,天德等伏罪,誅罰有差。明年,蕭翰卒以謀反誅。 三年,烏哲表列泰甯王察克陰謀事,帝不聽。尋拜為右皮室詳袞。 五年秋九月庚申朔,帝自將南侵,次歸化州尚和山,察克弒帝。烏哲聞變,亟遣人召諸王及諭禁衛長皮室等同力討賊。時壽安王歸帳,烏哲遣弟沖迎之。王至尚猶豫。烏哲曰:「大王嗣聖子,賊若得之,必不容,群臣將誰事?社稷將誰賴?悔莫及矣!」王始悟。諸將聞烏哲出,相繼而至。遲明整兵,出賊不意,圍之,遂誅察克。語詳察克事中。 亂既平,穆宗即位,謂之曰:「朕之性命,實出卿手。」命知國事。以逆黨財產盡賜之,烏哲固辭。 穆宗應歷五年,以烏哲為北院大王,總山西事。 景宗保寧元年冬十一月乙巳,北院大王烏哲加裕悅。時宋師圍太原,命烏哲率兵往援,至白馬嶺,遣勁卒夜出,間道疾馳,駐太原西,鳴鼓舉火,宋兵以為大軍至,懼而宵遁。 四年,北漢主劉繼元遣使來貢,致幣於烏哲,烏哲以聞,帝命受之。 五年夏五月癸亥,烏哲卒,年五十七。帝輟朝三日。後道宗詔上京立祠祭享,樹碑以紀其功。 同時室昉,字夢奇,南京人。會同初第進士。太宗入汴,受詔知制誥,總禮儀事。應歷中,累遷翰林學士,出入禁闥十餘年。保甯中,兼政事舍人,數延問古今治亂得失,奏對稱旨。改南京副留守,決訟平允,人皆便之。擢樞密使,兼北府宰相同平章事,監修《國史》。進《尚書無逸篇》,太后嘉獎。是時,與韓德讓、耶律色珍相友善,同心輔政,知無不言,法度修明,朝無異議。 屢請致仕,令居南京,封鄭國公,免拜,賜几杖。統和九年,遘疾,授中京留守,加尚父。七月卒,年七十五,贈尚書令。 耶律賢適,字阿克展,裕悅羅卜科子。嗜學,有大志,為烏哲所重,嘗謂人曰:「是人當國,天下幸甚。」應歷中,討烏爾古還,擢右皮室詳袞。景宗立,以功加檢校太保,賜推忠協力功臣。加特進、同平章事。保甯二年秋,拜北院樞密使兼侍中。三年,為西北路都部署,忠介膚敏,推誠待人,雖燕息不忘政務。屢決滯獄,百司罔敢懈。 大丞相高勛、都部署尼哩席寵入恣,及帝姨母、保母勢薰灼,賢適患之,言於帝,不報。乾亨初,疾篤,得請。封西平郡王,致仕,卒年五十三。 子觀音,大同節度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