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啓超文集 · 致康有為書

梁啓超 《梁啓超文集》
(1906年12月) 一、此書專為一重大之事而發,今請先言此事,乃及其他事。我國之宜發生政黨久 矣,前此未有其機,及預備立憲之詔下,其機乃大動。弟子即欲設法倡之於內,而秉三 雲欲東來就商,是以姑待之。秉三等到三日,而先生擬改會名之信到,寄彼商榷,彼謂 宜用帝國憲政會之名,前函電已陳及矣。近數日間,復會商條理,大略粗具,今陳請采 擇。 一、東京學界人數日眾,近卒業歸國者,亦遍布要津,故欲組織政黨,仍不得不從 東京積勢。東京中最同志而最有勢力者莫如楊皙子度(湘潭人,孝廉,頃新捐郎中), 其人國學極深,研究佛理,而近世政法之學,亦能確有心得,前為留學生會館總幹事, 留學生有學識者莫不歸之。數年來與弟子交極深,而前此以保皇會之名太狹而窘,且內 之為政府所嫉,外之為革黨所指目,難以擴充,是故不肯共事。今聞我會已改名,距躍 三百(東京一部分人皆然)故弟子邀秉三與彼同來神戶,熟商三日夜。以下所陳者,皆 此三日夜所商者也。 一、海外存此舊會而海內別設新會,新舊兩會名分而實合,始分而終合。所以必須 合之故,自無待言。所以必須分者,一則以我海外之事,萬不能令內地人知,萬不能令 內地人與各埠直接通信。二則改名之事,必須宣布(在《時報》及《叢報》宣布),宣 布之後,人人知帝國立憲會即舊日之保皇會,推行內地,究有不便,故不如改名而另立 一會。其會擬名曰憲政會,而海外之會則為帝國立憲會。 一、憲政會弟子出名為發起人,先生則不出名,因內地人忌先生者多,忌弟子者寡 也。但必須戴先生為會長,然後能統一,故會章中言,「暫不設會長」,空其席以待先 生,先生現時惟暗中主持而已。知此者現時惟弟子與秉三、皙子三人,其他會員(同門 者不在此論)皆不之知。弟子雖出名為發起人,然亦不任職員,但以尋常會員之名稟先 生之命,就近代行會長事。秉三亦不出名,以便在內地運動。 一、先在東京行結黨禮後,即設本部於上海,以幹事長主之。幹事長必須極有才有 學有望而極可信者,舍皙子殆無他人,擬以彼任之。彼自言若既任此,則必當忠於會, 必當受會長指揮,今與會長尚未見面接談,一則不知會長許可與否,二則不知己之意見 究與會長同與否,將來能共事到底與否,不可不慎之於始。擬先上一書於先生,自陳政 見及將來之辦法,得先生復書許可,且審實先生意見全與彼同,然後敢受事云云。其書 大約二三日內必當寄呈,寄到時望先生立刻復之,且加獎勵,又須開誠心布公道以與之 言,自處當在不卑不亢之間。彼與弟子為親交,雖無會長之關係,其對於先生亦必修後 進之禮,是不待言。但先生總宜以國士待之,乃不失其望。以弟子所見,此人譚復生之 流也,秉三亦謂眼中少見此才。先生能得其心,必能始終效死力於黨矣。凡有才之人, 最不易降服,降服後則一人可抵千百人,願先生回信極留意,勿草草也。彼前此亦迷信 革命,幸與弟子交深,終能回頭。去年中山以全力運動之不能得,今革黨日日攻擊之, 而其志乃益因以堅定。此人不適彼,而終從我,真一大關係也。 一、會章尚未擬定,大約其綱領如左: 一、尊崇皇室,擴張民權。 二、鞏固國防,獎勵民業(此條未定)。 三、要求善良之憲法,建設有責任之政府。 一、現在,發起人除弟子及皙子外,則蔣觀雲(此人數月前猶沈醉革命,近則回頭, 日與革黨戰)、吳仲遙(鐵樵之弟)、徐佛蘇(常有文見《叢報》中)、君勉、孺博、 楚卿、孝高、覺頓,此外尚有學生十餘人,不能盡舉其名,此為在東京最初發起者。 一、財權最緊要,非君勉不足以服眾。所舉君勉為會計長,駐上海,一切財權出入 皆司之。君勉若不長於會計,則由彼自任一人以副之。 一、張季直、鄭蘇龕、湯蟄仙三人本為極緊要之人物,但既入黨,必須能與我同利 害共進退乃可。我黨今者下之與革黨為敵,上之與現政府為敵,未知彼等果能大無畏以 任此否。 彼現在誠有欲與我聯合之心,然始合之甚易,中途分攜則無味矣。故弟子擬到上海 一次,與彼等會晤,透底說明。彼若來則大歡迎之,若不來亦無傷也。 一、袁、端、趙為暗中贊助人,此則秉三已與交涉,彼許諾者。 一、擬戴醇王為總裁,澤公為副總裁,俟得先生回信決開會後,秉三即入京運動之。 (此事須極秘密,萬不可報告,不然事敗矣。 袁、端、趙等之贊助亦然,徒布告以博海外會員一時之歡心,而於實事生無限阻力, 甚無謂也。) 一、內地分會專以辦實事為主,不能藉以籌款。入會會費只能收一元,每月擬收二 角,而以會報一冊酬之,則亦等於售報耳。故款萬不能靠會員湊出也。而今日局面,革 命黨鴟張蔓延,殆遍全國,我今日必須竭全力與之爭,大舉以謀進取,不然將無吾黨立 足之地。故擬在上海開設本部後,即派員到各省、州、縣演說開會,占得一縣,即有一 縣之勢力; 占得一府,即有一府之勢力。不然者,我先荊天棘地矣。(現敵黨在南方一帶,已 駸駸占勢力。我黨一面在南方與彼殊死戰,一面急其所不急者先下手,以取北方,此秉 三之定計也。)但既若此,則所費甚巨,僅以會員入會費之所收不能給其萬一,明矣。 故此款必須由發起人擔任之,秉三任集十五萬,以五萬辦《北京報》,以十萬為會中基 本金,(《北京報》之五萬早已定局,會費之十萬尚須運動,能得此與否未可知。弟子 強秉三必任此數而已。)其款大抵袁、端、趙三人所出居半也。惟此數尚嫌其薄,故秉、 皙責成弟子籌出五萬。弟子明知海外會之無力,然不能示人以朴,恐彼二人失望,(想 會此意,雖以秉、皙之親,猶不能使彼盡知我底蘊也,先生謂何如?) 故亦已諾之矣。不知先生能設法籌此數否?弟子謂以在上海、北京建會所及入內地 演說之兩題,在外勸捐,宜有所得,且此兩事亦實事也。(竊欲在上海以二萬金建一會 所,此雖若虛文,卻甚要:一以聳內地人之觀聽,二以慰海外人之希望。)望先生極力 謀之。若不能,則雖從商股中挪移,亦非得已。此事乃吾黨前途生死關頭,舉國存亡關 頭,他事一切不辦猶當為之也。先生謂何如? 一、海外會員擬亦招之併入海內之會,其不入者聽,其入者則會費當如何收法,請 酌之。 一、革黨現在東京占極大之勢力,萬餘學生從之者過半。 前此預備立憲詔下,其機稍息,及改革官制有名無實,其勢益張,近且舉國若狂矣。 東京各省人皆有,彼播種於此間,而蔓延於內地,真腹心之大患,萬不能輕視者也。近 頃江西、湖南、山東、直隸到處亂機蜂起,皆彼黨所為。今者我黨與政府死戰,猶是第 二義,與革黨死戰,乃是第一義。有彼則無我,有我則無彼。然我苟非與政府死戰,則 亦不能收天下之望,而殺彼黨之勢,故戰政府亦今日萬不可緩之著也。今日有兩大敵夾 於前後,成立固甚難,然拚全力以赴之,亦終必能得最後之勝利。以此之故,非多蓄戰 將,廣收人才,不可以制勝。我舊會除會長二人外,無一人能披掛上馬者。僅限於草堂 舊有之人才,則雖能保守,而萬不能擴張,必敗而已。 故今後必以廣收人才為第一義,而人才若能[何]然後能廣收,則真不可不熟審也。 凡愈有才者,則駕馭之愈難,然以難駕駛之故而棄之,則黨勢何自而張?不寧為[惟] 是,我棄之,人必收之,則將為我敵矣。前此我黨之不振,職此之由也。然以不能駕馭 之故,雖收列黨籍而不為我用,則又何為?此前此所以不敢濫收人也。但弟子以為今日 之情狀,稍與前異,內地所辦之事,一不涉軍事,二不涉商務,故不至緣財權而召爭競; 不緣財權而召爭競,則惟有政見不同可以致分裂耳。然今者明標黨綱,同此主義者乃進 焉,否則屏絕,則此亦不起爭端,故雖多收人才,當不至生葛藤也。 寫至此,忽接紐約《維新報》,知保皇會改名事既已宣布。 何不用帝國之名,而用國民之名耶?豈趕不及耶?竊以為及今改之,未為晚也。又 報告文及章程,屬登《新民報》中,竊以為此文及章程萬不能用。其章程非章程之體制, 不過會中之布告耳。(章程體制當如會中憲法,然所以定一會之組織法也。)此不必論。 其報告文則弟子有大不謂然者:東西各國之言政黨者,有一要義,曰黨於其主義,而非 黨於其人。此不刊之論。而我今日欲結黨,亦必當率此精神以行之者也。今此次報告文 全從先生本身立論,此必不足以號召海內之豪俊也。夫結黨之宗旨,必欲收其人為先生 之黨,此何待言;然有其實,不必有其名,且惟不居其名,乃能獲其實。此用兵之道, 不可不察也。夫先生既標此主義以號召天下,天下之人悅先生之主義而來歸焉,則黨於 此主義者,即其黨於先生者也。然其人則自以為先生之倡此主義而黨先生也,非以主義 由先生所倡而後黨此主義也。因先生倡此主義而黨先生,則其言曰某人倡此主義,吾亦 同此主義,而因相與為黨耳。而在此主義之中,其可以領袖統率者,舍先生無他人,則 雖欲不推戴先生,而安可得也。(秉三、哲子、觀雲輩所以不能不相謀擁戴先生者,正 以此也。) 惟不矜莫與爭能,惟不伐莫與爭功,今此次報告文,若自矜其能而伐其功,此最足 以先天下之望也。為海外人言,不妨如此,若在內地,必不可行,此弟子所以欲別撰一 文也。弟子別撰一文,其大意欲揭三大綱:一曰上崇皇室,二曰下擴民權,三曰中摧不 負責任之政府。即就此三義而暢發之,不必述自己之歷史,而人亦孰不知之者。就此立 論,先生謂何如?將來先生復皙子之信,則東京即[暨]上海之豪俊,能歸心與否,將 自此系焉。鄙意以為宜暢發「黨於主義不黨於人」之義,大約自陳政見如此。今諸君既 與我同,而欲推我統率,我雖無似,又安敢辭?自今以往,惟盡瘁以忠於此主義,盡瘁 以忠於本黨,冀無負諸君推舉之誠意云云。如此措詞,似為最合。板垣、大隈等之對於 會員,其就職演說,大率用此語,不可不仿之。(光緒三十二年十一月《與夫子大人 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