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兵實紀 · 第十六.稽傳令

戚繼光 《練兵實紀》
練兵實紀-第十六.稽傳令 第十六.稽傳令 凡發放過話,候大小將領發放畢,主將抽隊下一軍向前。問今日所發放何事。若能知其大略則已,如全不知,則取隊總問之。隊總能言之,則治軍以不聽受之罪;隊總不能言,則取本旗總問之。旗總能言之,則治隊總以罪,軍則免究,是隊總傳不明也;如旗總不能言,則取本百總問之。百總能言,則治旗總以罪;百總不能言,則取本管把總問之。上至哨將,一體皆然。每次發放過聽,哨將於各千總下,取一軍千總,於各把總下,取一軍把總;於各百總下,取一軍百總;於各旗總下,取一軍問之。不明者千、把總聽營將官發落,百總以下所抽問者,記過一次。即仍於上一等頭目,再照發放之法,挨次說諭一遍,通畢赴台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