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兵實紀 · 第二十四.體初犯

戚繼光 《練兵實紀》
練兵實紀-第二十四.體初犯 第二十四.體初犯 官兵除犯有行營、野營、對陣、軍機、及謀逆、殺人、奸盜、詐偽、賭博等項軍情,不論初犯、二犯必行軍法外,其餘一切小過,並違犯新出號令,系平時操行者,初犯免究,二犯記過於薄,三犯方捆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