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要解 ·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要解卷第十二

唐天竺沙門般剌蜜諦譯 烏萇國沙門彌伽釋迦譯語 菩薩戒弟子前正議大夫同中書 門下平章事清河房融筆受 溫陵開元蓮寺比丘戒環解 △四敕選三。初告敕文殊。 於是如來。告文殊師利法王子。汝今觀此二十五無學諸大菩薩及阿羅漢。各說最初成道方便。皆言修習真實圓通。彼等修行。實無優劣前後差別。我今欲令阿難開悟。二十五行誰當其根。兼我滅後此界眾生。入菩薩乘。求無上道。何方便門得易成就。 歸元證性雖無差別。隨方應機。脫有難易。故須假大智選擇也。 △二奉命選擇二。初緝綴。 文殊師利法王子。奉佛慈旨。即從座起。頂禮佛足。承佛威神。說偈對佛。 △二正文二。初總敘四。一標本。 覺海性澄圓  圓澄覺元妙 覺湛性海本自澄圓。標圓體也。圓澄之覺妙乎萬物。標圓用也。此人人本來圓通者也。 △二敘妄。 元明照生所  所立照性亡  迷妄有虛空 依空立世界  想澄成國土  知覺乃眾生 從元妙中忽起妄明。曰元明。妄有所照。曰生所。所謂覺非所明因明立所也。所明既立。則照性隱矣。亡非無也。入亡而已。性真既隱。空覺遂分。根器二界。遂因迷頑妄想安立。故妄想凝結。則成無情國土。妄識知覺。則成有情眾生。則彼澄妙者。遂莫得而圓。莫得而通矣。 △三融通。 空生大覺中  如海一漚發  有漏微塵國 皆依空所生  漚滅空本無  況復諸三有 牒上以明迷澄圓而成根器。融根器則歸澄圓也。大覺海中。本絕空有。由迷風飄鼓妄發空漚。而諸有生焉。迷風既息。則空漚亦滅。所依諸有遂不可得。而空覺圓融。復歸元妙矣。諸三有。指微塵國中三有也。 △四料揀。 歸元性無二  方便有多門  聖性無不通 順逆皆方便  初心入三昧  遲速不同倫 二十五聖同一圓通。所謂無二。所謂多門。在夫聖性。逆順皆通。不容料揀。其如初心。遲速異宜。故須選擇也。 △二別選五。一揀六塵。 色想結成塵  精了不能徹  如何不明徹 於是獲圓通  音聲雜語言  但伊名句味 一非含一切  云何獲圓通  香以合中知 離則元無有  不恆其所覺  云何獲圓通 味性非本然  要以味時有  其覺不恆一 云何獲圓通  觸以所觸明  無所不明觸 合離性非定  云何獲圓通  法稱為內塵 憑塵必有所  能所非遍涉  云何獲圓通 憍陳那。大迦葉等。各因六塵悟圓。而此皆揀去者。彼所謂聖性無不通。此所謂初心不同倫。則凡所不取。皆以不宜初心。意取耳根獨宜也。今揀六塵。以色能起想結塵。使精性不徹。聲唯局名句。味不該不遍。味意味也。伊猶惟也。香味觸如文。法塵非相。獨意能緣。內潛意根。故稱內塵。 △二揀六根。 見性雖洞然  明前不明後  四維虧一半 云何獲圓通  鼻息出入通  現前無交氣 支離匪涉入  云何獲圓通  舌非入無端 因味生覺了  味亡了無有  云何獲圓通 身與所觸同  各非圓覺觀  涯量不冥會 云何獲圓通  知根雜亂思  湛了終無見 想念不可脫  云何獲圓通 鼻闕中交。故云支離。舌不因味。而能覺了。乃為無端。身與所觸。各成涯異。是不冥會也。 △三揀六識。 識見雜三和  詰本稱非相  自體先無定 云何獲圓通  心聞洞十方  生於大因力 初心不能入  云何獲圓通  鼻想本權機 秪令攝心住  住成心所住  云何獲圓通 說法弄音文  開悟先成者  名句非無漏 云何獲圓通  持犯但束身  非身無所束 元非遍一切  云何獲圓通  神通本宿因 何關法分別  念緣非離物  云何獲圓通 三和根境識也。眼識因三者。和合窮之。本自無體。故曰非相。普賢菩薩。用心聞故。能知他方沙界外事。此由修法界行大因所生。非初心能入也。孫陀散亂。佛欲攝住其心令觀鼻端。此特權機而已。蓋真心無住。有住則妄也。富那說法。由舌識發。開悟先成。則不宜初心。波離持戒。使無所犯。但撿束一身而已。是不該不遍也。目連神通。緣念如意。然本乎宿熏。非關意識。而且有念有緣非圓通也。法分別即意識也。 △四揀七大。 若以地性觀  堅礙非通達  有為非聖性 云何獲圓通  若以水性觀  想念非真實 如如非覺觀  云何獲圓通  若以火性觀 厭有非真離  非初心方便  云何獲圓通 若以風性觀  動寂非無對  對非無上覺 云何獲圓通  若以空性觀  昏鈍先非覺 無覺異菩提  云何獲圓通  若以識性觀 觀識非常住  存心乃虛妄  云何獲圓通 諸行是無常  念性元生滅  因果今殊感 云何獲圓通 持地平填。尚涉有為。非實聖性。月光水觀。未離想念。難契如如。蓋如如之理非覺觀之法故也。烏芻瑟摩。聞說慾火。而生厭離。是厭有也。琉璃光。觀風性動。則與寂對。有對非覺也。晦昧為空。故空昏鈍。彌勒修唯識觀。而所觀之識念念生滅。存心觀之已妄。況獲圓通耶。勢至修念佛行。而念性即生滅法。依生滅因求常住果。是殊感也。 △五選耳根七。一敘己見。 我今白世尊  佛出娑婆界  此方真教體 清淨在音聞  欲取三摩提  實以聞中入 聖人設教。隨方不同。或有佛土。以佛光明而作佛事。或有佛土。以佛菩提樹而作佛事。乃至或以園林台觀。或以虛空。或以寂無說示。如香積佛國無文字說。但以眾香。令諸天人得入律行。而此方教體必藉音聞欲取正定必由聞入者。各隨機緣故也。蓋彼諸佛土。無非利智。故機緣默契。出乎言象。而堪忍眾生。迷本循聲。昏惑障重。必須聞熏聞修。以消塵除障。然後可入。然以聞為入者。特得其門而已。必期於遺聞。反聞然後為至也。夫至於遺聞反聞。則佛光明菩提樹。乃至寂無說示處。皆可入矣。曹溪少室。固以是為佛事也。 △二嘆觀音。 離苦得解脫  良哉觀世音  於恆沙劫中 入微塵佛國  得大自在力  無畏施眾生 妙音觀世音  梵音海潮音  救世悉安寧 出世獲常住 初聯總嘆觀世言音。脫苦與樂也。於沙劫入塵國。嘆三十二應也。得自在施無畏。嘆四不思議十四無畏也。妙音觀音。嘆隨德之名也。梵音潮音。嘆隨名之實也。以說法不滯為妙音。尋聲救苦為觀音。音性無著為梵音。應不失時為潮音。末聯總結眾德。能救世間苦。能與出世樂也。 △三明真選三。一圓真。 我今啟如來  如觀音所說  譬如人靜居 十方俱擊鼓  十處一時聞  此則圓真實 觀音所說。即從耳門圓照得真圓通等事。今頌其圓照真體也。 △二通真。 目非觀障外  口鼻亦復然  身以合方知 心念紛無緒  隔垣聽音響  遐邇俱可聞 五根所不齊  是則通真實 初斥眼鼻舌身意不得真通。隔垣下獨取耳通之真也。 △三常真。 音聲性動靜  聞中為有無  無聲號無聞 非實聞無性  聲無既無滅  聲有亦非生 生滅二圓離  是則常真實 動靜有無。皆屬聲塵。耳根圓離。不隨生滅。是則常性之真也。無聲號無聞。指阿難聞鍾事也。 縱令在夢想  不為不思無  覺觀出思惟 身心不能及 贊顯常性也。五根皆待意思。有無不常。惟耳在夢。能聞杵音。是不為不思而無也。其為覺觀。乃出乎思惟。勝余根矣。 △四明契機。 今此娑婆國  聲論得宣明  眾生迷本聞 循聲故流轉  阿難縱強記  不免落邪思 豈非隨所淪  旋流獲無妄 聲論者。依聲論明本聞自性以覺。迷本循聲妄取淪替者。如阿難者。徒事強記。誤落邪思。豈非循聲之咎耶。使能旋倒反聞。則無妄淪矣。娑婆學者。多徒事強記。落邪淪妄。不知反本。故托阿難以警之。 △五宣告阿難七。一令諦聽。 阿難汝諦聽  我承佛威力  宣說金剛王 如幻不思議  佛母真三昧 金剛如幻三昧。即觀音如來所授如幻聞熏聞修金剛三昧也。三世諸佛皆從此出。故名佛母。 △二令反聞。 汝聞微塵佛  一切秘密門  欲漏不先除 畜聞成過誤  將聞持佛佛  何不自聞聞 佛佛謂佛之佛性也。聞聞謂我之聞性也。阿難護持諸佛秘藏。而空畜多聞。不能反悟。故責其空持佛佛不自聞聞。意使從聞思修入三摩地者。務在反聞自性也。 △三令脫塵。 聞非自然生  因聲有名字  旋聞與聲脫 能脫欲誰名  一根既返源  六根成解脫 聞耳根也。聲耳境也。根因境有。皆則妄塵。故應旋而脫之。而無能脫者。斯返真源。一源返真。六皆脫妄矣。 △四獲淨覺。 見聞如幻翳  三界若空華  聞復翳根除 塵消覺圓淨 見聞幻翳。通指妄根也。三界空華。通指妄境也。以皆妄故。聞復即翳除。塵消則覺淨。所以一返源而六解脫也。 △五示解脫相三。一法。 淨極光通達  寂照含虛空  卻來觀世間 猶如夢中事  摩登伽在夢  誰能留汝形 淨極光達寂照含虛。根解脫也。卻觀世間猶如夢事。境解脫也。然則摩登正為夢境。了不可得。誰能留汝使不解脫哉。 △二喻。 如世巧幻師  幻作諸男女  雖見諸根動 要以一機抽  息機歸寂然  諸幻成無性 幻師妄性也。一機妄識也。性由識動。故息機歸寂。則諸幻無性而各解脫也。 △三合。 六根亦如是  元依一精明  分成六和合 一處成休復  六用皆不成  塵垢應念消 成圓明淨妙  余塵尚諸學  明極即如來 一精明。識精也。六根因之與塵和合。而幻作諸妄。故一處休復六皆不成。而想塵識垢。應念消亡。得妙圓通矣。細惑未盡曰余塵。分證未滿曰諸學。惑淨明極即如來矣。 △六結益。 大眾及阿難  旋汝倒聞機  反聞聞自性 性成無上道  圓通實如是 能旋倒妄。反聞自性。必資此性成無上道。此圓通法門實效也。性成如所謂性一切心也。 △七策進。 此是微塵佛  一路涅槃門  過去諸如來 斯門已成就  現在諸菩薩  今各入圓明 未來修學人  當依如是法  我亦從中證 非唯觀世音 涅槃門者。出生死證真常之要道也。三世果人莫不由此。故未來學人當依是法。 △六印定所選。 誠如佛世尊  詢我諸方便  以救諸末劫 求出世間人  成就涅槃心  觀世音為最 自余諸方便  皆是佛威神  即事舍塵勞 非是長修學  淺深同說法 成就不生不滅涅槃妙心。唯耳根為最。余則佛之威神加被。令即己事而舍塵勞。非始終長修淺深同說之法也。欲其長修同說。無如觀音法門矣。如那律失明而旋見。畢陵觸刺而遺身。烏芻厭欲而登覺。持地待佛而消塵。皆即己事而已。 △七結贊勸學。 頂禮如來藏  無漏不思議  願加被未來 於此門無惑  方便易成就  堪以教阿難 及末劫沉淪  但以此根修  圓通超余者 真實心如是 結贊聞熏三昧真如來藏無漏法門。勸使未來依此修證。可超餘三昧。真實心要如是而已。 △三時眾獲益。 於是阿難及諸大眾。身心瞭然。得大開示。觀佛菩提及大涅槃。猶如有人因事遠遊未得歸還。明了其家所歸道路。普會大眾。天龍八部。有學二乘。及諸一切新發心菩薩。其數凡有十恆河沙。皆得本心。遠塵離垢獲法眼淨。性比丘尼。聞說偈已成阿羅漢。無量眾生。皆發無等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圓通妙門。言下頓開。諸佛正果。由斯可冀。故觀佛菩提及大涅槃。身心瞭然。特少進趣耳。故譬遠遊未歸明了道路也。普會天人皆獲本心乃至得法眼淨者。亦悟本聞。而消塵旋明故也。性比丘尼成阿羅漢者。妙性圓通。而諸漏永盡也。無等等者。謂物無與等。而能與物為等。此得妙圓通。上同下合之德也。無量眾生皆發是心者。因聞是道。而希慕願樂也。 △三攝持軌則二。初阿難請問。 阿難整衣服。於大眾中。合掌頂禮。心跡圓明。悲欣交集。欲益未來諸眾生故。稽首白佛。大悲世尊。我今已悟成佛法門。是中修行得無疑惑。常聞如來說如是言。自未得度先度人者。菩薩發心。自覺己圓能覺他者。如來應世。我雖未度。願度末劫一切眾生。世尊。此諸眾生。去佛漸遠。邪師說法如恆河沙。欲攝其心入三摩地。云何令其安立道場。遠諸魔事。於菩提心得無退屈。 心跡圓明者。前解根結。超越器界。跡圓明也。此悟圓通。塵消覺淨。心圓明也。於是悲昔之迷。欣今之悟。將以是法應世度生。而恐末劫多難邪魔妄作。易退覺心。難入正定。故請攝心遠魔安立道場清淨軌則也。 △二佛慈開示二。初讚許。 爾時世尊。於大眾中稱讚阿難。善哉善哉。如汝所問。安立道場。救護眾生末劫沉溺。汝今諦聽。當為汝說。阿難大眾。唯然奉教。 △二正示二。初內攝軌則二。初總示三學。 佛告阿難。汝常聞我毗奈耶中。宣說修行三決定義。所謂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是則名為三無漏學。 三藏之中毗奈耶律藏也。則大小乘戒通稱也。小乘稟法為戒。粗治其末。大乘攝心為戒。細絕其本。法戒則無犯而已。心戒則無思犯也。夫能攝心。則定由是生。慧由是發。三者圓明。則諸漏永盡。故名三無漏學。攝持軌則。莫尚乎此。 △二別示四重。四重即十戒之初。四波羅夷為根本重罪。文四。一淫六。一持則出纏。 阿難。云何攝心。我名為戒。若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淫。則不隨其生死相續。 眾生皆因淫慾而正性命。故纏生死。若欲愛乾枯。則殘質不續矣。言其心不淫。其心不偷。皆使無思犯也。 △二犯則墜墮。 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淫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淫。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彼等諸魔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魔亦多智修禪。為不斷淫故不成聖道。帶淫修禪。必落此類。 △三預令戒備。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魔民。熾盛世間。廣行貪淫為善知識。令諸眾生落愛見坑失菩提路。 末世眾生無正法眼。多被魔惑。預須戒備勿遭誘攝也。但貪慾愛不顧陷墜。名愛見坑。 △四令宣明誨。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先斷心淫。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一決定清淨明誨。 諸經殺戒居首。為設化以慈悲為本。此經淫戒居首。為真修以離欲為本。蓋欲氣粗濁。染污妙明。欲習狂迷。易失正受。續生死。喪真常。莫甚於此。故須首戒。而為第一清淨明誨也。觀阿難起教示遭邪染。而厥初發心。先厭欲濁。至於三漸次中。一一首懲。然後身心妙圓。獲大安隱。十信初心。由欲愛乾枯。而慧性圓明。遂階等妙。諸世間人。由心不流逸。而澄瑩生明漸乎六天。是故真修內攝。必先離欲也。 △五重彰過失二。一喻明。 是故阿難。若不斷淫修禪定者。如蒸沙石欲其成飯。經百千劫。秪名熱沙。何以故。此非飯本。沙石成故。 本質不美。求冀謾勞。 △二結顯。 汝以淫身求佛妙果。縱得妙悟。皆是淫根。根本成淫。輪轉三塗必不能出。如來涅槃何路修證。 所謂以金為器。器器皆金。以土為器。器器皆土。則因行不可不慎也。 △六勸令必斷。 必使淫機身心俱斷斷性亦無。於佛菩提。斯可希冀。 機者淫心所自發。斷性不無。觸機則發矣。 如我此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令信正言也。波旬魔名。 △二殺九。一持則出纏。 阿難。又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殺。則不隨其生死相續。 汝負我命。我還汝債。所以相續。 △二犯則墜墮。 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殺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殺。必落神道。上品之人為大力鬼。中品則為飛行夜叉諸鬼帥等。下品當為地行羅剎。彼諸鬼神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帶殺修禪。必墮神類。 △三預令誡備。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鬼神。熾盛世間。自言食肉得菩提路。 預須戒備。勿遭誘說。 △四令曉權宜。 阿難。我令比丘食五淨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無命根。汝婆羅門地多蒸濕。加以沙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為肉。汝得其味。奈何如來滅度之後。食眾生肉。名為釋子。 佛化初行。隨事漸制。權許五淨耳。不見。不聞。不疑。自死。鳥殘名五。神力所化本無命根名淨。此乃小乘權宜。若真慈真脫。皆在所斷。故梵網初演。涅槃終談。莫不切禁也。此列五淨。而他經或三或七。涅槃或九者。特開合耳。婆羅門。淨行通稱也。 △五示惡根本。 汝等當知。是食肉人。縱得心開似三摩地。皆大羅剎。報終必沉生死苦海。非佛弟子。如是之人。相殺相吞相食未已。云何是人得出三界。 根本不善。終莫成善。似三摩地者。似則非真。為根本妄故。 △六令宣明誨。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次斷殺生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二決定清淨明誨。 △七重彰過失二。一喻明。 是故阿難。若不斷殺修禪定者。譬如有人自塞其耳高聲大叫求人不聞。此等名為欲隱彌露。 修禪避罪。反乃行殺。塞耳避人。反乃高聲。是欲隱彌露也。 △二結顯。 清淨比丘及諸菩薩。於岐路行不蹋生草。況以手拔。云何大悲。取諸眾生血肉充食。 不誤踐。不故拔。仁慈之至猶及草木。況食眾生。 △八廣明緣對。 若諸比丘。不服東方絲綿絹帛。及是此土靴履裘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於世真脫。酬還宿債。不游三界。何以故服其身分。皆為彼緣。如人食其地中百穀足不離地。 東方不無裘毳。西土不無絲帛。各以多分言也。劫初之人。體有飛光。足若御雲。由乎食地肥啖香稻故。其體堅重。足不離地。 △九勸令必斷。 必使身心於諸眾生若身身分身心二塗不服不食。我說是人真解脫者。如我此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身血肉髓腦也。身分裘毳乳酪也。身服食。心貪求。故曰二塗。必須並斷也。清淨明誨。於諸惡緣禁切若此。而今人多取牛乳助齋。大嚼恣啖。不避葷穢。是誠何心哉。靜揣其來。乃腥臊交遘所發膿血雜亂余液。是欲惡之精。脂肉之腴。出於糞穢形軀。為不淨之至也。啖其精則真味欲惡。食其腴又何異脂肉。清淨真脫者固如是耶。五辛菜屬。尚不可食。較斯過惡。倍簁無算。速宜除之。勿貪爽口腴腸。而公違淨誨也。或曰。昔者大覺。受牧女之獻。聽阿難之求。又何謂耶。曰此小乘權宜。為枯餒疾患者設耳。乃草座應機之事。濁世現行之法。七寶樹下金剛體中有是事哉。不以大乘了義為正。而泥權宜不了之說。則不唯取乳助齋。當執五淨假名。而於淨筵法席加籩列俎。為大羅剎矣。 △三盜八。一持則出纏。 阿難。又復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偷。則不隨其生死相續。 不與而取。皆為偷盜。分越所酬。猶徴其剩。況乃盜取。得無反徴。此所以生死相續。 △二犯則墜墮。 汝修三昧。本出塵勞。偷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偷。必落邪道。上品精靈。中品妖魅。下品邪人諸魅所著。彼等群邪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邪道奸欺故。偷必墮落。 △三預令誡備。 我滅度後。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熾盛世間。潛匿奸欺稱善知識。各自謂己得上人法詃惑無識。恐令失心。所過之處其家耗散。 須防誘攝也。 △四責其貪竊。 我教比丘。循方乞食。令其舍貪成菩提道。諸比丘等。不自熟食。寄於殘生旅泊三界。示一往還去已無返。云何賊人假我衣服。裨販如來。造種種業。皆言佛法。卻非出家具戒比丘為小乘道。由是疑誤無量眾生墮無間獄。 方法也。僧祇律雲。乞食謂之分衛。謂分施眾僧。衛護道力。肇法師雲。乞食略有四意。一為福利群生。二為折伏憍慢。三為知身有苦。四為除去滯著。今經。令其舍貪。不自熟食。即除去滯著也。成菩提道。即衛護道力。福利群生也。知身為儻寄。知世為旅泊。無事畜藏。無所顧戀。皆所謂循方也。不能循方。而貪饕造業。是敗法毀則。故號賊人。雖服佛之服。而不淨活命。是假我衣服。裨附佛法。以貪販利養而已。 △五教令懺舍。 若我滅後。其有比丘。發心決定修三摩地。能於如來形像之前。身然一燈。燒一指節。及於身上爇一香炷。我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長揖世間。永脫諸漏。雖未即明無上覺路。是人於法已決定心。若不為此捨身微因。縱成無為。必還生人酬其宿債。如我馬麥。正等無異。 身為業本漏緣。無始已來。為之貪求。為之積債。今能舍之作無上業。故能酬宿債。脫諸漏也。蓋一切難捨。無過己身。難捨能舍。則自余貪愛決能棄捨。故曰是人於法已決定心。苟能捨身。而心不決舍。則徒增業苦。無益於道。故下雲必使身心二俱捐舍也。佛為宿詬比丘可食馬麥。故證果後。於毗蘭邑食之。示宿債必酬也。 △六令宣明誨。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後斷偷盜。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三決定清淨明誨。 △七重彰過失。 是故阿難。若不斷偷修禪定者。譬如有人。水灌漏卮欲求其滿。縱經塵劫。終無平復。 道器不完。道果終漏。 △八勸令必舍。 若諸比丘。衣缽之餘分寸不畜。乞食余分施餓眾生。於大集會合掌禮眾。有人捶詈同於稱讚。必使身心二俱捐舍。身肉骨血與眾生共。不將如來不了義說回為己解以誤初學。佛印是人得真三昧。如我所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衣缽不畜。視毀如贊。此於利害二途。身心俱舍也。身肉骨血與眾生共。則不私其身。不顧其生。又舍之至也。行能至此。則其心不偷。可知矣。阿含稱所畜物可以資身進道。薩婆多論許百物各可畜一。皆不了義也。 △四妄六。一犯則墮失。 阿難。如是世界六道眾生。雖則身心無殺盜淫三行已圓。若大妄語。即三摩地不得清淨。成愛見魔。失如來種。所謂未得謂得。未證言證。或求世間尊勝第一。謂前人言。我今已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道。辟支佛乘。十地地前諸位菩薩。求彼禮懺。貪其供養。 於四果十地未得謂得。名大妄語。貪其供養求己尊勝。名愛魔。妄起邪見謂已齊聖。名見魔。皆大妄也。 是一顛迦。消滅佛種。如人以刀斷多羅木。佛記是人。永殞善根。無復知見。沉三苦海。不成三昧。 一顛迦。即一闡提也。貝多羅樹以刀斷。則不復活。喻大妄人永絕善根。三苦三塗也。 △二舉真顯妄。 我滅度後。敕諸菩薩及阿羅漢。應身生彼末法之中。作種種形。度諸輪轉。或作沙門白衣居士人王宰官童男童女。如是乃至淫女寡婦奸偷屠販。與其同事。稱讚佛乘。令其身心入三摩地。終不自言我真菩薩真阿羅漢。泄佛密因輕言未學。唯除命終陰有遺付。云何是人惑亂眾生成大妄語。 真聖應跡。終自韜晦。不以密因輕告未學。 △三令宜明誨。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後復斷除諸大妄語。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四決定清淨明誨。 △四重彰過失。 是故阿難。若不斷其大妄語者。如刻人糞為旃檀形。欲求香氣。無有是處。 挾妄修禪。質終不美。 △五深責虛誑。 我教比丘。直心道場。於四威儀一切行中。尚無虛假。云何自稱得上人法。譬如窮人妄號帝王自取誅滅。況復法王。如何妄竊。因地不真。果招紆曲。求佛菩提。如噬臍人。欲誰成就。 牒未得謂得求己尊勝之事。而深責也。淨名曰。直心是道場。無虛假故。四儀。行住坐臥也。左傳。噬臍謂終莫能及也。今之自稱得上人法。而妄竊法王者多矣。宜以經言為誡。 △六勸令真實。 若諸比丘。心如直弦。一切真實入三摩地。永無魔事。我印是人。成就菩薩無上知覺。 上以紆曲故。終莫成就此能弦直故印其成就。 如我所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上文總明四重戒也。初標三學。而終止四戒者。定慧已備前文。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要解卷第十二 音切 毳 (初稅切)。 誕 (音但)。 靴 (許爪切)。 詃 (古犬切)。 奸 (古顏切)。 耗 (許到切)。 裨 (音?)。 揖 (伊入切)。 卮 (音支)。 捶 (之累切)。 詈 (力智切)。 泄 (思列切)。 誅 (音株)。 噬 (音逝)。 弦 (胡田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