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精解評林 · 新刻三續玄言釋經精解評林卷之一 恕集
太史 漪園 焦竑 弱侯父 纂
太史 如岡 陳懿典 孟常父 校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第一
(補註曰。梵語。首楞嚴。乃大定之總名也。此翻一切事究竟堅固)。
溫陵曰。如來果體。其體本然。何假密因。菩薩道用。其用無作。孰為萬行。無因無行。無修無證。無了不了。大小名相。一切不立。此真首楞嚴畢竟堅固者也。特以眾生如來。隱於藏心。非密因不顯。眾生菩薩。淪於七趣。非萬行不修。覺皇於是。示之以大法。使不迷於小道。而默得乎無外之體。喻之以佛頂。使不滯於相見。而妙極乎無上之致。指如來密因。使明本妙心。知三世諸佛。皆依此為初。因明修證了義。使悟究竟法。知一切聖人皆依此而證果。乃至具足菩薩清淨萬行。一切事法無不究竟。至於實相堅固不壞。故名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即能詮之文而已。詮猶筌也。知經為筌。則從而釋之者皆筌也。非魚也。學者慎勿執筌鳥魚。然後首楞真經可得矣。
(古師雲。未修此定。一切事法宛爾差殊。為法所縛。得此定時。山河大地。明暗色空。一切事法當處寂滅。即時常住心。故云究竟堅固。韶國師雲。心外無法。滿自青山。亦此義也)。
如是我聞(至)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溫陵曰。室羅筏。或雲舍衛。新翻豐德。以國豐四德。一貨財。二欲境。三多聞。四解脫)。
孤山曰。如是之法我從佛聞。室羅筏乃舍衛也。祇雲祇陀。華言戰勝。乃太子生時。與外國戰勝。因以立名。桓。即林也。精舍。即須達買園造立精舍以施佛者。比丘含三義。乞士。破惡。怖魔也。
長水曰。千二百五十人者。初度陳如等五人。次度三迦葉兄弟。兼徒一千。次度舍利弗。目犍連。各兼徒一百。次度耶舍長者等五十人。經舉大數。故減五人。此眾並先事外道。勤苦累劫。一無所證。才遇佛。即得上果。故感佛恩。常隨佛化。為常隨眾也。
皆是無漏大阿羅漢(至)拔濟未來越諸塵累。
(凡經序眾。皆隨緣起。此經以阿難起教。示墮淫室疑。若未能住持佛法。善超諸有。虧威儀污戒律。不堪遺囑度生。拔濟未來。故因嘆同列之德。以顯阿難示跡實無虧污。意在拔濟也)。
孤山曰。無漏者。內冥中道。不漏落二邊也。准涅槃四依品。十地菩薩名阿羅漢。
溫陵曰。華嚴嘆眾。住一切菩薩智所住境。護持諸佛正法之輪。所謂佛子住持也。法華嘆眾。盡諸有結。心得自在。所謂善超諸有也。能於國土成就威儀者。隨剎現身正容悟物也。從佛轉輪妙湛遺囑者。道能助化。德足利生也。而又嚴毗尼而作范。示應身而度生。意非利彼一時。直欲拔濟未來。使皆超諸有塵累耳。此阿難同列之德也。
其名曰大智舍利弗(至)優波尼沙陀等而為上首。
(孤山曰。諸經列名不同。尚年臘則先陳如。尚聲德則先鶖子。今從尚德之例也)。
長水曰。舍利此雲鶖也。弗即子也。其母名舍利。以其眼黑白分明。轉動流利如之。故連母為名。目犍連姓也。此雲采菽氏。名拘律陀。此雲無節樹。摩訶拘絺羅。此雲大膝。乃舍利弗之舅。常論勝姊。姊懷鶖子。論即不勝。知懷智人。寄辯母口。遂往南天。學十八經。無暇剪爪。號長爪梵志。學畢還家。而甥已為佛弟子。起大憍慢。往佛所奪之。佛令立論義墯負愧。得法眼淨。成阿羅漢。獲四辯才。富樓那父名。此雲滿。彌多羅尼母名。此雲慈。今連父母名。名雲滿慈子。須菩提雲空生。生時庫藏皆空。占者雲。既善且吉。故亦云善現善吉。優波尼沙陀。此雲塵性空。
(弱侯曰。眾有千二。特舉六名者。表入法大旨也)。
(行簡子曰。塵性空者。謂於六塵中。了悟色性也)。
復有無量辟支無學(至)文殊師利而為上首。
(吳興曰。並其初心。正似師徒共集實部行也)。
長水曰。辟支具雲辟支迦羅。此雲獨覺。亦云緣覺。獨但自悟。緣依教悟。獨覺自分二類。
孤山曰。自恣律開三日。七月十四十五十六也。
溫陵曰。自有愆失。恣任僧舉。曰自恣。九旬禁足。莫由覲佛。故於休夏。恣決心疑。自恣決疑。皆所以考九旬德業也。欽奉如來。而稱慈嚴者。慈以恩言。嚴以威言。宣示深奧。所以為楞嚴發起。如法華以無量義為發起也。伽陵頻伽仙禽也。其音和雅。佛音如之。文殊此雲妙德。表根本智。楞嚴會上為擇法眼。故居上首也。
(溫陵曰。經所謂獨覺其利根者。曰麟喻。喻麟之獨出無佛世觀物變易。自覺無生。其鈍根者。曰部行。亦出無佛世。部黨而行。師徒訓化也。緣覺依佛教觀十二緣。作流轉還滅二種觀法者也)。
時波斯匿王為其父王(至)兼復親延諸大菩薩。
孤山曰。波斯匿。此雲勝軍。
溫陵曰。匿王。舍衛國王也。宮掖。王之內庭也。於內庭延佛。敬之至也。
城中復有長者居士(至)一切眾生無量功德。
([長]興曰。剎帝利王族。旃陀羅雲殺者。即屠膾淫酒之家)。
溫陵曰。其敘其誤墯淫室之由也。律制。僧遠出。侶須三人。一上座。一軌範師。所以嚴行止。防誤失也。缽曰應器。最後檀越謂未飯僧者。平等之慈。於己等心而化。使彼等心而施。於食等者。於法亦等。所以能成無量功德。
爾時阿難因乞食次(至)淫躬撫摩將毀戒體。
(㩗李曰。摩登者。即穢而徹賤。阿難既無揀擇。所以誤墯也)。
(長水曰。摩登加義翻本性。下經雲。性比丘尼是也)。
溫陵曰。摩登伽。妓女也。娑毗迦羅。此雲黃髮外道。所傳幻咒名先梵天。實妖術耳。淫躬憮摩將毀戒體者。以身逼近。將毀淨戒之體也。後雲心清淨故尚未淪溺。則將毀而已。
如來知彼淫術所加(至)及摩登伽歸來佛所。
(補註曰。一經大分。准常為三。一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序分齊此。下文為正宗分。蓋阿難返省前非。啟請妙奢摩他等。正是正宗之發端也)。
資中曰。如來常儀。受請齋畢。皆為說法。今既速歸必有所為。
溫陵曰。頂門為無上果。光有百寶色。謂之無畏者。能攝魔外。物無以勝也。世尊不自說咒。而於頂光化佛說者。示此咒乃無為心佛無上心法也。
真際曰。環師於正宗一分。又科為五。初見道分。始於此。而止於第四卷中。二修道分。始於第四卷中。而止於第七卷。三證果分。始於第七卷末。而止於第八卷中。四經分。在證果分後。五助道分。始於第八卷中。而止於第十卷末。正宗文竟。遂入流通。而卷終焉。
阿難見佛頂禮悲泣(至)遐坐默然承受聖旨。
(補註曰。奢摩他等三名。乃楞嚴大定之名也。昔孤山嘗用天台三止配之。一曰體真止。止於真諦。二曰方便隨緣止。止於俗諦。三曰息二邊分別止。正於中道第一義諦。以止屬於定故也)。
溫陵曰。奢摩他者。寂靜之義也。三摩者。觀照之義也。禪那者。寂照不二之義也。義立三名。體惟一法。舉一具三。言三即一。三互融故謂之妙。如是妙修。方曰楞嚴大定。此乃一經之要旨。趣理之玄門。阿雖昧之。是以遭難。至是始以多聞小慧為限。而以楞嚴大定為請。雖以大定為請。然如來下文所示。別無其方。始則決擇真妄。次則真妄和融。乃至會通藏性。深窮萬法。直至第四卷中。皆是發明究竟之圓理而已。蓋此圓理乃大定之本也。
(吳興曰。最初方便者。阿難所請。有通有別。通謂奢摩他等。是諸佛成道之法也。別謂最初方便。即當機發行之由也)。
佛告阿難汝我同氣(至)是以渴仰從佛剃落。
(孤山曰。見相實有。生滅宛然。緣此發心。安趣常果。故下經雲。若於因地。以生滅心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滅。無有是處)。
溫陵曰。阿難此雲慶喜。斛飯王之子。如來成道夜生。淨飯既聞太子成道。斛飯又奏。宮中生男。舉國欣慶。因名慶喜。是佛堂弟。故云同氣共本也。天倫兄弟也。
吳興曰。阿難既厭多聞。而欣妙定。如來欲談是義。先詰妄緣。故門發心見之由為止散入寂之本。迷解之要。並在於茲。
(補註曰。阿難見相。乃緣塵分別之見。其所發心。即妄想攀緣之心。後文七徴八辨。重重逐破者此也)。
佛言善哉阿難汝等當知(至)此想不真故有輪轉。
(資中曰。體性堅凝。不涉塵妄。名常住真心。妙圓離垢。無諸昏昧。名性淨明體。眾生由不自知常心妙體。妄纏愛想。故有輪轉)。
孤山曰。常住真心。即下文如來藏心圓融三諦也。用諸妄想。謂九界眾生。不達此三本無一念。於是六趣見其俗。二乘見其真。菩薩見其中。皆由不了圓融。妄生取著。故致輪轉二種生死。
汝今欲研無上菩提(至)故我發心愿捨生死。
([長]興曰。道固坦直。因妄而曲。將曲研窮正道。革去倒妄。故以直心言之。直則道可徑造矣。一道謂皆以直心也。○此因發其病而藥之也。○用我心目。便生種種妄想)。
泐潭曰。此正陳妄體也。目即眼根。心即意識。根識虛妄。猶如空花。若執有體。能見能樂。豈惟迷於法空。亦起我人見愛。故後文雲。六為賊媒。自劫家寶。無始虛習住地無明。皆由根識。更非他物。想相為塵。識情為垢。生死輪轉莫不由斯。故下推徴。令知虛妄。
(㩗李曰。問誰為愛樂。窮妄本也。答因心目。顯妄本也)。
佛告阿難如汝所說(至)惟心與目今何所在。
(泐潭曰。妄心妄見。本無實體。由攀緣起。是謂無始生死根本。故須識其所在)。
孤山曰。王譬真心。賊譬妄想。真為妄轉。如國被賊侵。發兵討除。喻修大定。汝合國王。心目合賊。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如是識心實居身內。
(自此至第三節。是阿難以心在身內。佛以不見腑臟為破)。
溫陵曰。謂心在內。目在外。自眾生至如來。阿難皆然。文宜見也。異生有十二類。除土木空散非心眼倫也。
補註曰。浮根四塵言眼也。詳見第四卷中。
(真際曰。眼根外浮。假地水火風四塵以成。及其散也。復歸於塵。故以塵名)。
佛告阿難汝今現坐(至)故我在堂得遠瞻見。
(吳興曰。在內之心。必應見內。故以堂中先何所見為問)。
溫陵曰。定內外境。欲明在內之心。當次第見。定先後見。欲破在內之心。不先見內。汝矚等皆且引事辨定。下乃牒破。
佛告阿難如汝所言(至)住在身內無有是處。
(補註曰。前文雙呈。心目所在。今乃先破妄心。雖曰破妄心。而但言此心無有處所。卻不顯言此心妄者。要引阿難處處推呈。令其情盡而理窮也。由是直至七處徴心之後。始告之曰。此非汝心等。然則七處逐破者。且破妄心無所在也)。
溫陵曰。心在身內。合見身中。頗猶可也。引眾以問。決不能也。心胃內藏。縱不能知。爪脈外浮。云何不曉。既不內知。果非在內矣。
阿難稽首而白佛言(至)云何一人能令眾飽。
(自此節至第二節。是阿難以心在身外。佛以身心相離破之)。
(補註曰。前雲受請。今言從我乞食者。提獎阿難。在赴請日。為彼演法。事應隔宵。故指即日。循乞為例。我已宿齋者。即我一人已飽也)。
(溫陵曰。一人不能飽餘人者。喻外心不能知身也)。
溫陵曰。因破非內復生妄計。謂心在外。彼食不能飽。此則外心不能知身矣。宿預也。食有四種。摶即段也。有形段可摶取。揀非思食識食等也。
佛告阿難若汝覺了(至)住在身外無有是處。
(吳興曰。兜羅此雲細香。其綿色如霜。佛手柔軟如之)。
(孤山曰。見手在目。分別在心。則心非外明矣)。
溫陵曰。身心相外下。辨非外也。我今示汝下。驗非外也。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無障礙者潛根內故。
(自此至二節。是阿難以潛根內為詞。佛以乖琉璃籠眼之喻破之)。
(長水曰。眼見琉璃。心不見眼。縱能見眼。眼即成境。根既成境。豈能隨即分別)。
長水曰。琉璃喻根。眼喻於心。眼根色淨。不礙於心。同琉璃碗。不礙於眼。隨照一境。心隨根知。
佛告阿難如汝所言(至)如琉璃合無有是處。
(泐潭曰。不成隨者。前雲隨即分別。今眼為所見。則隨義不成)。
真際曰。此責阿難有法喻不齊之過。喻見琉璃。法不見根。縱許見根。根即是境。若是境者。不得言隨。以前文雲。彼根隨見。隨即分別故。
溫陵曰。事理俱違。非潛根矣。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名為見內是義云何。
(泐潭曰。白虎通雲。五臟即肝心肺腎脾。六腑者。即五臟之宮府也。胃為脾之府。膀胱為腎之府。三焦為命之府。膽為肝之府。大小腸為心府肺府也)。
吳興曰。初計心在身內。佛以不見腑藏為破。次計在外。復招身心相離之難。又計潛根。且乖琉璃籠眼之喻。今立內外。欲免前三之過也。何者。良以有藏則暗。故見暗時即名為內。何必須見內之物耶。有竅則明。故見明時即名為外。豈應更責外不相干耶。內外若成。自顯此心不在一處。亦異潛根也。然則雖雲見外所執心體。還成在內。以開眼見明。不同燈在室外故。
(溫陵曰。復計心在內。故以見暗。為見腑藏也。下約三節破之)。
佛告阿難汝當閉眼(至)若不對者云何成見。
(泐潭曰。有五神之藏六化之腑。三焦即六府之一。能化五穀。分潤腠理。有上下清濁之別。故曰三焦)。
溫陵曰。汝當下。問之。若與下。難之。若不下。結也。
若離外見內對所成(至)若不見面內對不成。
(此謂眼但外見。無容內對。若可內對開眼時。何不見汝之面乎)。
溫陵曰。眼前之境名外見。身內之境名內對。前以對眼為外。不得成內。今縱離外見而成內對。即是眼能返觀。且合能返觀身中。則開應返觀己面。若不爾者。義不成矣。
見面若成此了知心(至)名見內者無有是處。
(溫陵曰。展轉辨明。無返觀理也)。
(吳興曰。是故應知。下不可言見。明為外者略也。又見外為成見內。今從正計結也)。
攜一曰。汝眼已知身合非覺者。既在虛空。自非汝體也。若執兩皆有知。則成兩體矣。
阿難言我嘗聞佛(至)亦非內外中間三處。
(真際曰。此蓋即心是境。即境是心也)。
(孤山曰。心生法生。境從心起也。法生心生。心逐境遷也)。
興福曰。阿難識一念之妄。則變起根身器界。是心生法生也。又以境界風動。則識浪騰起。是法生心生也。
溫陵曰。以心法相生。則隨境思惟。即是心體。心法合處。即為心在。
佛告阿難汝今說言(至)若從外來先合見面。
(十九界者。首羅長者言。我先說四諦法。是說不真。今為汝更說五諦六蘊十三入十九界。阿難聞已。尋思法相。都無此理)。
溫陵曰。以即思惟體為心。特浮想耳。故難其體之有無也。設若無體。則空有其名。云何隨合。如十九界七塵。特空名耳。設若有體。當何所在令挃身而驗。明體實無在也。挃猶觸也。
阿難言見是其眼(至)若見物者云何名死。
(孤山曰。阿難此言。謂心但能知。不可言見。曾不悟能見在心。徒眼不見也)。
溫陵曰。阿難言下。解上難也。佛言下。舉門喻。能見在心。舉死明徒眼不見。
阿難又汝覺了能知之心(至)心則隨有無有是處。
(吳興曰。先立四義。下詳辯之。辯非一體無在。謂無定處也。○辯非多體。○辯非遍體。○辯非不遍體)。
溫陵曰。當知真心非一非多。非遍不遍。四義既非。則不可謂隨所合處心隨有也。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復內無見當在中間。
(吳興曰。此引大教而謬解也)。
(長水曰。外不相知。合雲外又相知。恐字之誤也)。
溫陵曰。以為在內。則不見腑藏。以為在外。則身不相知。二義不成。當在根境之中。
佛言汝言中間中必不迷(至)表體既混心雜亂。
(孤山曰。先問下辯)。
溫陵曰。此且各就根境。辨定中位。身即根。處即境也。若在身者下。謂身有中邊二義。生邊則不得為中。在中則同前在因。應見內矣。若在處者下。亦辨中位無定也。表者標物。以表顯也。混亂則無所取中矣。
阿難言我所說中(至)當在中間無有是處。
(真際曰。阿難所謂中非身處之中。乃根塵之中也)。
(資中曰。佛言下四句。此開其端。下境其說)。
溫陵曰。若兼二者下。破兼二不得為中也。物根塵也。體心體也。物非體知者。物不同體之有知。則根塵與心兩立。無中位矣。兼二不成下。破不兼不得為中也。不兼根則非知。不兼塵則非不知。二義既非。中云何定。
補註曰。環師解物非體知。則曰根塵無知。心體有知。及解非知不知。則又以根為有知。語似未順。今應仍以知屬心體。不知屬根塵。
(孤山曰。若不兼二則非心。又非根塵。即無體性矣。中何相哉。物非體知。古人有以體知為根者非也。蓋佛言此之心體故)。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則我無著名為心不。
(資中曰。佛意顯心本無在。不應有著。阿難又著於無著。不免猶存境相。所謂攀緣妄情也)。
泐潭曰。既非內外中間。即知心無所著。而不知佛意破妄無體。令識本真。如雲三際求心心不有。心不有故妄元無。妄心無處即菩提。生死涅槃本平等。不了此意。謬引佛言。妄立無著。
佛告阿難汝言覺知(至)有不著者不可名無。
(溫陵曰。為在為無者。問汝心不著。而彼物相為存在耶。為空無耶。若彼空無。則同龜毛。云何可著。而說不著。若有不著。則為有物。故曰。不可名無)。
(孤山曰。在內潛根見內。似自性。在外似他性。中間似共性。隨合無著。似無因。故二遂破之)。
補註曰。七徴之文。皆且破其妄心。無所依處。阿難前雲。隨所合處。心即隨有。佛即難其心體。是有是無。是一是多。是遍不遍。雖似破其隨有之心。然既令其挃身以驗。則意在破其隨所合處也。今指一切無著。名之為心。佛乃難其世間虛空。水陸飛行一切物象。為在為無等者。亦是就其所依之處破也。
無相則無非無即相(至)名覺知心無有是處。
(孤山曰。如來七番逐破。使分爾妄心無逃避處。妄賊既除。真王得顯。無生之理。於茲見矣。利根上智。已合潛悟。但為中下之[輦]。更廣說耳)。
溫陵曰。物果無相。則同龜毛。物果非無。即自有相。知相有則心有在。云何得為無著也。
吳興曰。夫相不自有。由心在故有。心不自無。有相盡故無。是以有相。而言無著者。理不可也。
爾時阿難在大眾中(至)令諸闡提隳彌戾車。
(補註曰。虛妄浮心。緣塵而有。本無實體。亦無定所。上文七番破其妄所。意在顯真。而阿難未悟故。於此重請開示)。
溫陵曰。因前徴發。乃知迷妄。而責躬請教。求詣真際。
真際者。真心實際也。奢摩他路。乃所以詣真際也。
長水曰。闡提即撥無之人。隳壞也。彌戾車惡見也。
佛告阿難一切眾生(至)而不自覺枉入諸趣。
(泐潭曰。此世尊因阿難未得無漏。不知真際之請。故示以二種根本。次則舉拳驗見。重詰其心。引其復認能推。然後咄而告之。乃至令其微細揣摩□□□體等。始是□□□□□□體也)。
溫陵曰。眾生業種成聚。行人不成正果。皆由不知二本。錯亂修習。故須決擇也。業種者。顛倒妄惑也。惡叉果。一枝三子。生必同科。喻惑業苦三生必同聚也。攀緣心即前七處妄認者。清淨體即今正與決擇者。不染煩惱名菩提。不涉生死名涅槃。不染不涉。故號元清淨體。識精陀那。性識也。元明本覺。妙明也。根身器界。一切緣法依此而生。而人者認緣失真。故曰緣所遺者。由遺此故。無明不覺。枉入諸趣。言元體元明。又言本明者。自本而出曰元。直指當體曰本。
(孤山曰。妄情既遣。妄境自無。而真心真見可明。故著意開破之)。
阿難汝今欲知奢摩他路(至)即能推者我將為心。
(真際曰。此因阿難有開示奢摩他路之請故。此顯離塵常性以詔之。塵謂隨緣分別之見。常謂本然自性之體。真心終妄。故說離塵)。
(溫陵曰。金拳舉處。直下要識本明。塵相未除。依舊認賊為子)。
資中曰。奢摩他路者。入實際之門也。其義有五。一名能滅煩惱故。二名能調。能調諸根故。三名寂靜。令三業寂靜故。四名遠離。遠離五欲故。五名能清。能清貪等三濁故。
佛言咄阿難此非汝心(至)此非我心當名何等。
(攜李曰。此阿難聞咄。而重請開示)。
孤山曰。佛言咄者。嗟其迷重。故叱以語之。矍驚愕㒵。
佛告阿難此是前塵(至)惟垂大悲開示未悟。
(泐潭曰。阿難以我乃無心。同諸土木。不知真我無我。靈知無知。妙淨明心。何所不在)。
吳興曰。阿難以對境覺知。異乎土木。認為我心。此則正當人執之相。忽聞呵斥。故以無情為難。
爾時世尊開示阿難(至)性一切心而自無體。
(孤山曰。諸法所生。惟心所現者。因心本具。隨緣能造。故所造法全能造心。依正既是一心。一心實無能所。譬如水具波性。方能造波。全所造波即能造水。故觀所造惟見本具)。
溫陵曰。因其怖謂無心。故舉常所說。引物以證。示有真。使知所措也。心入無生法忍者。令悟實相。不滅心也。三界惟心。萬法惟識。故曰諸法所生惟心所現。一切因果。指十界正報也。世界微塵。指十界依報也。既無不因心成體。安得謂之無心同土木哉。以本自無染曰清淨。染而不染曰妙淨。
若汝執吝分別覺觀(至)猶為法塵分別影事。
(資中曰。離塵是無本之心。不應取著)。
溫陵曰。此依六塵。辨無自性也。分別覺觀。即能推心也。此心離塵無性。不應執以為真覺。知滅則意幽閒。然彼幽閒者。猶是法塵影事。亦無自性也。
(真際曰。諸塵事業。即色等六塵。皆有牽心。為緣業用)。
我非來汝執為非心(至)其誰修證無生法忍。
(補註曰。我非敕汝執為非心等者。暫縱之辭也。蓋上已破其執吝。分別覺觀。非真心矣。恐其固執而本悟。乃復暫縱之曰。我非敕汝所執。定非真心。汝且試將此心。微細揣摩。以自驗其真邪妄邪)。
孤山曰。但汝下。勸其揣摩分別之心。為當離塵有體。為復離塵無體。若此妄心離塵有體。則容是真心。既離塵無體。非妄而何。應知即真汝心。亦暫縱之語。非顯真也。蓋六塵如形。分別無影。影由形有。故無自體。心因塵有。豈有體邪。
(長水曰。不用緣塵分別為心者。塵非常住。隨即變滅。以此為因。安取常果)。
即時阿難與諸大眾(至)雖得多聞不成聖果。
(補註曰。上文破妄心。此下破妄見。以至會見歸心。漸顯真性也。原夫妄心。本無自性。依真發現。全體即真。所謂破無所破。無明即明。真無別真。一念即是如鏡現像。全像是鏡。此乃今經之圓旨也)。
長水曰。四禪四空及滅受想。名為九定。從一禪入一禪。次第而修。然修此定。能成無漏。今言不得成阿羅漢者。此明不得大乘阿羅漢也。滅受想亦云二乘滅盡定。世尊前雲。一切眾生。不知常住真心。用諸妄想。今雲執此生死妄想。誤為真實。然則妄想。果非真心邪。當知法無得失。迷悟在人。若根利惑薄者。了達妄想之體。直下便是真心。是猶因像悟鏡。則無像而不是於鏡。因鏡悟像。則無鏡而不具於像也。今阿難示同於迷。大似不識鏡體。卻認去來之像。而執以為鏡。不亦誤哉。故假重重破斥。掃蕩執情。使其是非明白。然後始可會妄全真也。會通之文。備見於第二第三卷中。
(行簡子曰。說經道為了悟)。
阿難聞已重複悲淚(至)發妙明心開我道眼。
(資中曰。煩惱所知。名為二障。煩惱障謂根本及隨也。所知障亦云智障。障一切種智故)。
(吳興曰。前破妄心。但離粗執。故請發妙明心。將破妄見。欲顯真見。故請開道眼)。
溫陵曰。重述迷因。求開示也。寂常心者。本來常住之心也。二障。一者事障。續諸生死。二者理障。礙正知見。阿難誤墮淫舍。是事障未斷也。緣塵分別。是理障未斷也。道眼即真見也。由妙明心而發。
告阿難言吾今為汝(至)性淨明心得清淨眼。
(泐潭曰。生佛等有而不可測知。曰妙微密。垢不能染。暗不能昏。曰性淨明。見離眚病。廓然照了。曰清淨眼)。
溫陵曰。幢表摧邪立正也。下明妙心淨眼。使摧伏邪異得正知見。是謂建大法幢。邪異既摧知見立正。則妙心可獲。淨眼可得矣。
阿難汝先答我(至)阿難言事義相類。
(溫陵曰。閰浮檀樹果汁功水沙石成金。赩赤焰也。眼根例拳。事義不類。而阿難示同未悟。故答言類)。
佛告阿難是義不然(至)如是見性是心非眼。
(真際曰。問相類者。以明不類無手則無拳。無眼無見。所以不類也)。
(溫陵曰。見暗即見矣。是知盲非無見。持無眼耳)。
(資中曰。心為其主。余是助緣。既知見性屬心。漸明真見矣)。
溫陵曰。若燈見者下。牒上。結明見不由眼也。
阿難雖復得聞是言(至)合掌清心佇佛悲誨。
(吳興曰。阿難真悟之心未明。故下文以客塵主空。啟發一場。客塵是動。主空不動。欲將動以譬妄。不動喻真。下文屈指飛光。義亦如是)。
真際曰。大眾默然佇誨。良由真妄未明。若認見境之心。前來已奪。若謂本真之見。豈假根塵。口既默然。心希開悟。
時憍陳那起立白佛(至)名為塵義佛言如是。
(泐潭曰。真諦理一。以喻從法。則主之與空。不可分二見思惑異。則客之與塵。應有二義。何則客義粗故。喻迷事之惑。塵義細故。喻迷理之惑)。
吳興曰。小乘。客塵喻見思生滅。主空。喻真諦寂然。
即是如來於大眾中(至)遺失真性顛倒行事。
(長水曰。前明手有開合。見無動靜。對外境以辨也。次於內身。自分動靜。動中有不動也)。
(吳興曰。此因阿難謂身境有動。見性不動。寄斥大眾迷真常而見無常也)。
(孤山曰。無常有二種。謂相續法壞。及念念生滅。從始洎終。蓋言從生至死。即相續法壞也。既失真性。惟造妄業。故曰顛倒行事)。
補註曰。只一身境所計不同。凡夫則計其身境。以為實有。是於無常而計常也。二乘雖知身境無常。而尚未悟其真常之理。是於真常而計無常也。故佛因普告大眾而總責之。語意淺深。隨機各解。
性心失真認物為己輪迴是中自取流轉。
吳興曰。前雲顛倒行事。但是為物所轉。正斥能迷之心。今言認物為己。又斥認所迷之境。為我我所也。如是則塵勞之境。何由可出耶。故曰輪迴是中自取流轉。
真際曰。已上經文。雖明見性不動。然猶未論此見亦妄。離見乃真。
資中曰。此寄粗相。密談真見。分別顯了。並在後文。
(孤山曰。圓覺雲。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塵緣影。為自心相。即認物為己之說)。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第二
爾時阿難及諸大眾(至)證知此心不生滅地。
(攜李曰。前責以動為身。以動為境。則身心真妄。未辨虛實。又實以念念生滅。遺失其性。則不生滅者。亦未能辨。故兩問之)。
(泐潭曰。?闍多毗羅胝子說。於眾生任運時熟得道。如縷丸所投。極則停住。又言八萬劫滿。自然得道。迦羅鳩陀迦旃延說。於諸法亦有亦無。則是二人皆執斷見。故匿王引旃延毗羅而問)。
溫陵曰。前責以動為身。以動為境。則身心真妄未辨虛實。又責念念生滅。遺失真性。則生滅者。亦未能辨。故願顯出二義。而因匿王發起者。明不生滅性。在纏皆具。
佛告大王汝身現在(至)決知此身當從滅盡。
(長水曰。佛舉此問。欲顯生滅中有不生滅。如前頭自搖動。見無所動)。
(溫陵曰。阿難以身境為動。此相猶粗。謂見性不動。今佛問匿王。肉身變壞。乃至答雲。剎那剎那不得停住。其相甚微。汩談見性)。
吳興曰。前示阿難見無搖動。後示匿王性無生滅。一往似同。義須甄別。何則所破生滅。則粗細有殊。所顯見性。則近遠成異。聖人引物。入如來藏。其致漸深。讀者詳此。
佛言如是大王(至)故知我身終從變滅。
(孤山曰。佛問兩時。答出三時。謂孩孺長成衰耄也)。
溫陵曰。孩才成孩也。孺需人以養者。皮表曰膚。文理曰腠。耄昏忘也。一紀二紀。以寬數粗觀也。自促細觀。實念念不停矣。
佛告大王汝見變化(至)云何於中受汝生死。
(溫陵曰。末伽黎即伽旃毗羅之徒。既無生死。即汝真常。不應惑彼斷滅異論也)。
孤山曰。見精即見性也。皺者為變。則顯生死無常。不皺非變。則顯涅槃常住。生死涅槃雖分兩派。克論體性。豈有二殊。言偏意圓。變即非變。若然者豈但破匿王引外之見。抑亦酬阿難二發之請也。
(長水曰。敘其淺悟。但云捨生趣生。詳彼深意。必知滅元不滅。隨宜領解。未即顯言也)。
爾時阿難合掌長跪(至)願興慈悲洗我塵垢。
(攜李曰。此阿難□生一顛倒。遺失疑問。以釋眾生)。
溫陵曰。因王問答。反動疑塵。以謂性有生滅。可說遺失。既無生滅。云何能遺。
即時如來垂金色臂(至)而我不知誰正誰倒。
(母陀羅雲印手。即三十二相之一)。
溫陵曰。此明諸佛眾生。同一體性。固無遺失。特依倒見。言遺失也。如臂順垂為正。反以為倒。逆豎為倒。反以為正。是失真也。
隨汝諦觀汝身佛身(至)不知身心顛倒所在。
(攜李曰。世尊意斥阿難認悟中迷。即是顛倒所在。時眾未達。於是瞢然)。
補註曰。既知汝等之身。號性顛倒。且此顛倒名字。何從而得耶。
佛哀愍阿難及諸大眾(至)寶明妙性認悟中迷。
(長水曰。此示倒無別處。惟心所現。使即心而悟也)。
(攜李曰。諸汝所生。惟心所現。是本體之悟。遺此本悟取之色身。是認悟中迷矣)。
溫陵曰。色總舉五根六塵也。心總舉六識八識也。諸緣即根識所緣諸法也。心所使即善惡業行。靜作思想。諸所緣法。廣舉山河大地明暗色空。真妄性相。邪正因果。悉無自體。惟心所現。如鏡中像。全體是鏡。然則汝今幻妄身心。皆是妙明心鏡所現。全體是心。直不即幻妄而悟妙體。反乃遺本妙而執幻妄。是認悟中之迷。此即顛倒所在也。妙心則一。而稱謂多異者。依法隨用之異也。此明心所現物如鏡。故稱妙明真精也。又明迷本逐末。故稱本妙明心。所謂本妙者。本來自妙。不假修為也。心之與性。乃體用互稱也。心則從妙起明。圓融照了。如鏡之光。故曰圓妙明心。性則即明而妙。凝然湛寂。如鏡之體。故曰寶明妙性。
晦昧為空空晦暗中(至)如來說為可憐愍者。
(孤山曰。晦昧為空者。迷性明故。而成無明。由此無明。變成頑空。所變頑空與能變無明。二法和合。變起四大。為山河依報外色。即□□成國土也。以四大色雜妄想心。變起眾生正報內色。故曰色雜妄想。想相為身。想謂妄心。相謂妄色。色心和合。五陰備矣。即知覺乃眾生也)。
溫陵曰。正原迷倒之由也。聚緣內搖等者。妄有緣氣。於中積聚。內則隨想搖盪。外則逐境奔逸。此特雜妄緣塵昏擾之相。而人以為自心體性。得非迷哉。既一迷此。則決定以心為在幻質之內。曾不知妙明真心。範圍天地。包含萬象。乃認之於蕞爾身中。何異棄彼無邊剎海。認一浮漚。以為全潮之體。溟渤之量哉。
(補註曰。背真逐妄。如棄海認漚。執妄為真。如認漚為海)。
阿難白佛言(至)未敢認為本元心地。
(吳興曰。前破妄心。已責因聲分別之性。今阿難重以緣心為問者。欲顯真性無能所之相也。既於緣心。已離粗執。是故但言未敢認為本元心地)。
溫陵曰。因聞法音。悟妙明心。本來圓滿。了無遺失。故曰常住心地。然情猶鹵莽。見未精明。尚以能聞緣心。為所悟本性。此固常情疑混根於心而難拔者。故願佛與拔之。
佛告阿難汝等尚以(至)無所了故汝亦如是。
(真際曰。以能緣心。緣佛法音。認為自性。非自性也。以此法音。但是所緣聲教故)。
(吳興曰。此指月喻。雖遣所標之指。正簡能緣之心。以阿難雲。現以緣心。允所瞻仰故。由是經文惟破分別之性。良有以也)。
泐潭曰。因聲而有分別者。緣心耳。非心之真也。因境而有妄見者。緣法耳。非法之性也。因境妄認。則展轉迷緣。事事失真。
孤山曰。人喻如來。手指喻聲教。月喻真理。示人喻化眾生也。教詮真理。理是眾生之心。聞教自合觀心。離指方能識月。
若以分別我說法音(至)拘舍離等昧為冥諦。
(攜李曰。緣塵之心離塵無體。故謂冥)。
溫陵曰。分別緣心離塵無性。若過客耳。常住真心則無所去。若亭主也。斯則下。躡阿難之意廣明也。聲分別心。指聲上緣心。即悟佛法音者也。分別我容。謂色上緣心。即?所瞻仰者也。蓋言非但聲分別心。離聲無性。色分別心。離色相外。亦無其性。如是乃至等。即兼舉六塵緣影。皆無自性也。一切皆無故非色。對緣妄有故非空。既非色空。冥然莫辨。於是外道昧為冥諦。拘舍離即末伽黎異稱也。
離諸法緣無分別性(至)妙明元心云何無還。
(溫陵曰。此結前起後也)。
(真際曰。前文已說如是見性是心非眼故。然其見精真妄猶雜。所以廣約緣塵。簡出真性。披沙若盡。金體自純)。
吳興曰。此問心性云何無還。向下別指見精為不還者。
佛告阿難且汝見我(至)今當示汝無所還地。
(吳興曰。阿難所問。妙明元心。云何無還。而佛以見精為答者。以真心無朕。發悟良難。故托見精方便開示。此雖屬妄。切近於真。如第二月。取辟非遠。應知此見亦是前來緣塵之見)。
孤山曰。且汝見我見精明元。全指阿難對境之見也。此之見元。自妙精明心而出。故云雖非妙心。如第二月。蓋第二之月。實則一體。因捏成異。譬見精妙心本無二相。由人二之也。月影則端有二相。故云非是。真月喻妙精明心。第二月喻見精明元。水中影喻緣塵分別。
阿難此大講堂(至)澄霽斂氣又觀清淨。
(吳興曰。此八緣中。七緣皆就能映色根論之。惟分別緣。則於七境而起分別。是故經文列在中間。蓋通上下也)。
(補註曰。岳師前雲緣塵分別之性。則破雲有還者。又見乎此)。
真際曰。欲示無還之性。先指可還之相。此八但是舉要而已。
阿難汝咸看此諸變化相(至)是故如來名可憐愍。
(真際曰。本因者。日為明因。黑為暗因。隙為通因。霽為清淨因)。
(吳興曰。見性不還。猶喻二月。此見屬妄。將亦須還。惟有真月所喻真性。誠不還耳。下文雲。但一月真。中間自無是月非月。又雲。見見之時。見非是見。豈非此見。亦可還乎。問。此還何所。答。還無明也。由無明故。而有能見。無明若破。此見即還。起信論雲。若離業識則無見相。厥旨顯然也)。
溫陵曰。明暗通塞。緣空郁清。各還八因。能觀八種見精明性。當還何所。則復見緣者。分別心生。則見色心諸緣也。若還於明下。謂若有所還。則隨境去。無復能見矣。境自有差。見性無別。則不隨境明矣。諸可還者下。結示無還。實汝真性。所謂萬像之中獨露身者也。
阿難言我雖識此見性無還云何得知是我真性。
(吳興曰。此問意者。如雲雖識二月。何謂真月)。
攜李曰。雖知見精無還。而現與物雜。未能甄辨。
佛告阿難吾今問汝(至)眾生洞視不過分寸。
(孤山曰。那律見三千大千世界。如觀掌果。此雲閻浮。且從近示耳)。
(吳興曰。庵摩羅雲難分別。其果似桃非桃。似柰非柰故)。
泐潭曰。此敘有五。一聲聞。二羅漢。三菩薩。四如來。五眾生。意明。四聖六凡。見量雖異。見精不殊。皆可即物像而決擇之也。阿難見未離欲。故曰未得無漏清淨。初禪即色界之首。離欲天也。那律即無漏羅漢。修得天眼。能見大千。故觀閻浮。如一顆耳。眾生不過分寸者。屏帷之隔。即不能及也。
(長水曰。不過分寸者。隔紙膜不見外物。隔皮膚不見五臟也)。
阿難是諸近遠諸有物性(至)此精妙明誠汝見性。
(孤山曰。此寄見性之遍。以顯真性之遍也)。
(吳興曰。世尊恐阿難認此見性。既周外物。仍謂外物同我能見。故下文破之)。
吳興曰。阿難所疑。雖識見性。而未知真性。如來所答。豈不顯真。但由見性。似在於內。真性必周於外。佛欲示之。故指一切物象。皆是見精所矚。矚既斯遍。性何攸局。
若見是物則汝亦可(至)何不見吾不見之處。
(真際曰。若汝認見為物。吾見亦同是物。汝應可見)。
溫陵曰。同見者。依物之跡也。不見者。離物之體也。若謂吾汝同見一物。是見吾之見。特跡而已。吾當離物不見之時。其體何在。既無處可見。定非是物矣。
若見不見自然非彼不見之相。
(補註曰。彼不見之相。本自無相。豈汝所能見哉)。
溫陵曰。縱使妄意。謂能見吾不見者。終自非是彼不見相。
若不見吾不見之地自然非物云何非汝。
(長水曰。此之文意。展轉結歸。應有五重。經文存三。而隱二意)。
資中曰。若不見吾不見之地。亦不見吾見處。既不見吾見處。吾見自然非物。吾見若非是物。汝見亦非是物。汝見既非是物。云何非汝真見。
又則汝今見物之時(至)並諸世間不成安立。
(溫陵曰。又約物我雜亂。辨見非物也)。
泐潭曰。若見是物。則物應有見。而有情無情。體性錯亂。不可分辨。故曰不成安立。則見非是物。又可明也。諸世間。謂眾生及器。通指有情無情也。
阿難若汝見時是汝非我(至)性汝不真取我求實。
(真際曰。見性雖同。各自受用。一室千燈。光豈有別。而彼此自照。各不相離)。
(孤山曰。性汝不真等。謂真性在汝。而自不能知其真。翻取我言。以求其實。迷之甚。責之深)。
溫陵曰。牒上以顯真性也。是汝非我者。明見體。不與物雜也。若悟見體不與物雜。則了知見性。廓然清淨。周遍法界。即真汝性。何疑不真。而求質於我耶。此結答云何得知是我真性之問也。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我今不知斯義所在。
(孤山曰。既觀初天。則惟見一四天下。言娑婆者。舉其通名耳。非指大千也)。
(補註曰。前文泛敘見用。意顯真性本來周遍。特聖凡見量之不齊耳。今阿難以所觀廣狹。而疑見體舒縮。故有斯問)。
攜李曰。此躡承佛神力。能見初禪之事為問。以所視廣狹。而疑見體舒縮。蓋未能親證。徒以情器量度故也。四天宮與日月齊。所視之廣。故遍娑婆國。精舍則狹。戶堂又狹矣。一界即娑婆也。
佛告阿難一切世間(至)義性如是云何為在。
(孤山曰。方圓因器。不在虛空。大小由塵。何關見性。是故責言云何為在。泐潭曰。器有方圓。空無變異。既無變異。何有舒縮。云何為在者。見體如如。不容情器妄度也)。
溫陵曰。一切世間。則根身器界之類。大小內外。則一界一室之類。諸所事業。則舒縮夾絕之類。此總舉萬法。皆屬前塵。與吾靈覺。自不相涉。是故前塵大小。見無舒縮。辟如下。器喻前塵。空喻見體也。
阿難若復欲令入無方圓(至)更除虛空方相所在。
(資中雲。若復欲令入無方圓等。空體無方。喻見性無二也。以虛空無方圓可除。況見性無大小可還。惟言方者。義攝於圓。佛語之略耳)。
孤山曰。空性無動。寧有出入。因器去留。強雲出入。
溫陵曰。離塵觀性。自得本真。不勞功用。
若如汝問入室之時(至)寧無續跡是義不然。
(溫陵曰。既非可挽。定非可縮。既非可續。定非可斷。義既不然。無用情計)。
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至)遍能含受十方國土。
(補註曰。前雲認物為己。今雲迷己為物。前乃就妄擇真。且言物與己異。故斥自身。皆謂之物。今將以真融妄。應知萬物皆己。萬物皆己。而迷以為物。故失本心。為物所轉。而見內外之殊大小之異也)。
孤山曰。迷己為物。謂失性隨塵也。為物所轉。謂因而倒妄也。為物所轉者。如空隨器變。故於是中。觀大觀小。而終為眾生。能轉物者。如除器觀空。故即心圓明。遍含國土。而即同如來。蓋毛端國土。本非小大含容之理。不假神變。但除情器。則廓爾現前也。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先所難言物能見我。
(攜李曰。此皆即迷情而難辨也)。
(溫陵曰。物能見我。謂見在物而不在身。是物能見我矣)。
孤山曰。向雲迷己為物。失於本心。故為物轉。若能轉物。則同如來。是則所見山河。皆我妙性。故云今此妙性。現在我前。此領旨也。見必我真下。阿難尚存能所。謂所見既是真性。則我能見。復是何物。若謂身無見性。而今分別非虛。若言現前是見。則彼之外物。別無心智。反辨我身。若彼外物。實我是心。現今能見。則成外物。是我內身非我。
佛告阿難今汝所言(至)佛言如是如是。
(攜李曰。通辨萬物。無是見者。若空若物。總舉色空諸法詳辨也。初言見精。次言見元。後言精見者。此見本乎妙精明心。故通言精。從心首出。故曰見元。依用指體。故曰見精。依體指用。故曰精見。林渠猶林泉也)。
溫陵曰。物無是見。故雖大聖。不能即物剖辨。意須離物矣。
長水曰。如是如是者。印其不能分出見性也。
佛復告阿難如汝所言(至)佛言如是如是。
(攜李曰。見非是物。方有所見。物若即見。則無所見。是萬象中無非見者。可剖而出也)。
溫陵曰。若樹非見。何能見樹。若即是見。樹當名見。云何名樹。然前斷為無是見者。既不中理。故復思惟無非見者。二義無定。佛皆許者。以色空等象如虛空華。本無所有。不可定指也。
是時文殊師利法王子(至)於其中間無是非是。
(資中曰。二種者。精明見元。及前緣色空。是非二義也)。
溫陵曰。佛意為顯見與見緣。如虛空華。於中本無是非是義。然此非有學小智所及。故必須文殊請明也。
佛告文殊及諸大眾(至)云何於中有是非是。
(三摩地名妙生。菩薩得此定故。立妙生號。而妙生者。即文殊也。以此定之人。發此定之問)。
溫陵曰。自住三摩地。即自性首楞正定也。聖人住是定中。了見萬法。惟一圓融清淨寶覺。曾無非是。此正答所問也。見根。也。見。緣境也。所想相。識也。根境識三。攝盡萬法。夫能了諸緣。元一寶覺。無是非是。則從前真妄虛實。倒心緣影。疑異分別之情。豁然而盪矣。
文殊吾今問汝如汝文殊(至)是文殊者為無文殊。
(吳興曰。問意有三。如汝文殊一也。更有文殊是文殊者二也。為無文殊三也)。
吳興曰。此示一真法性。本無是非也。如汝文殊者。舉本無是非之體也。更有文殊是文殊者。離增益。杯也。為無文殊。離減。損也。
如是世尊我真文殊(至)於中實無是非二相。
(吳興曰。我真文殊。答第一義。例立菩提妙淨明體也。無是文殊。答第二義。例破色空是見也。何以故下。釋成上義。然我今日非無文殊。答第三義。例破色空非見也。於中實無是非二相。總結破意)。
泐潭曰。故曰我真文殊。無是文殊。蓋若有是者。我則非真矣。所謂才有是非。遂失本真也。則二文殊者。明有是則有非也。然我以下。明雖不立是。亦不墮非。於當體中。實無二相。夫真無是非。是非由妄。若謂色空是真見者。斯乃從妄辨真。對於無妄之真。則成二義。
佛言此見妙明(至)中間自無是月非月。
(吳興曰。前第二月。別喻見精明元。今通喻色空及與聞見者。由文殊對揚。既無二相。復舉月喻。以遣妄情)。
(攜李曰。月本無二。妙圓真心。寧有聞見是非耶)。
溫陵曰。妙明之見。如所謂無文殊也。空塵見緣。如所謂是文殊也。菩提心。如所謂真文殊也。色空聞見。如所謂二文殊也。皆依淨圓真心而起。故如第二月。當體全虛。無空辨詰。知不容辨。但造真□□。是非自亡。
是以汝今觀見與塵(至)故能令汝出指非指。
(吳興曰。物為所指。見非可指。真性俱離。故云出指非指)。
(攜李曰。是空是見。名為可指。非空非見。名不可指。妙覺真精。此相離故。楞嚴經曰。自住三摩地中)。
溫陵曰。見與塵。指妄根妄境也。觀見塵而發明。終沉妄想。不出是非。由真精而發明。可出是非。得無分別。出指非指。言是非雙泯也。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獲真實心妙覺明性。
(資中曰。外道通稱梵志。按灰苦行外道也)。
(吳興曰。向雲我今觀此覺性自然。今雲與彼自然。云何開示。蓋言今之自然。似非昔之因緣。則與外道自然。云何分別耶)。
溫陵曰。先引佛說。起疑也。楞伽會上。為大慧菩薩說因緣義。以破外道自然之執。非彼境界者。非同外道所見也。楞伽雖說因緣。破彼妄執。今觀覺性有真自然體。遠離倒妄。則似非因緣矣。
佛告阿難我今如是(至)見性斷滅云何見明。
(孤山曰。約明暗色空。推自然之性。謂以明為自體。則性一於明。應無見暗。謂性非自然之體。則因緣之。性俱為情計可知)。
溫陵曰。釋非自然也。自然謂自體本然也。自體本然。則不隨境變。今皆隨變。非自然矣。
阿難言必此妙見(至)緣明緣暗同於空塞。
(孤山曰。阿難始疑妙性同外自然。既聞逐破。則謂如佛[音]說正因緣義。但未知妙性云何符合耳)。
(真際曰。因親緣疏。故分二門)。
溫陵曰。汝言因緣下。釋非因緣也。假物為因。循物為緣。既無定處。非因緣矣。
當知如是精覺妙明(至)離一切相即一切法。
(吳興曰。非因緣下。不言非不因緣者。以此中正破因緣。故且置之。無非不非無是非是者。此顯覺性本無非與不非。亦無是與非是。離則顯真非俗。即乃觸境惟心)。
溫陵曰。疊拂遍計。直示精覺也。因緣自然。是非算相。皆是妄情遍計分別。精覺妙明。本無是事。故曰離一切相。遍計既離。則圓成實體。觸處現前。故曰即一切法。祖師所謂但離妄緣。即如如佛。又雲是非已去了。是非里薦取。諸離一切相。即一切法之意也。
汝今云何於中措心(至)虛空云何隨汝執捉。
溫陵曰。結上文而責滯情也。精覺不可措心。如虛空不可措手。
阿難即從座起白佛言(至)諸因緣相非第一義。
(孤山曰。此又特起因緣之義。以覺眾生)。
溫陵曰。緣生之法。因空而有。因明而顯。因心而知。因眼而見。是乃世間名相。於第一義。皆為戲論。
阿難吾復問汝(至)二俱名見云何不見。
(吳興曰。若必見暗等。與初卷眚人睹暗。見性是同。所破有異。前顯見性是心。且破眼根能見。今顯見性非明。廣破因緣能見。破緣既廣。顯性實深。由是下文談見見非見)。
溫陵曰。因三種光而後能見。名和合相。非真見體。當知真見非和合相。不逐緣生。不隨境滅。故世尊始則詰之曰。云何無見。漸核真見也。繼則詰之曰。如是二相。俱名不見。逆質俗情也。三則詰之曰。云何不見。順顯真見也。明暗自奪。見不暫無。比即不逐緣生。不隨境滅者也。
是故阿難如今當知(至)見塞之時見非是塞。
(補註曰。此明離緣之見。即是精也。於下文則遣之矣)。
孤山曰。明暗空塞皆屬緣塵。各非見體。
四義成就汝復應知(至)無得疲怠妙菩提路。
(溫陵曰。四義成就等。結上起下也。汝等下責而勉之之辭也。清淨實和。即真見也。阿難引世尊常說因緣。以為問難。世尊重拂因緣。發明真見。乃復責而勉之。可謂詳且明矣。然阿難終於慧目未開。覺心未淨故。又起後章之問也)。
溫陵曰。上明見非是明。乃至見非是塞。義既成就。次復應知。見見之時。見非是見。蓋知明暗之非見。則雖悟見體離緣。而未見見體。知見見之非見。則悟見體離相。而真見見體矣。夫見情屬妄。何以真見復見於妄乎。蓋見精者。映色之性也。見雖屬妄。其性元真。當知見見之時。無別所見。只是見於見中之性耳。然則若未見性。性在見中。同名見精。若能見性。性脫於見。方名見見。若見體尚猶離見。而見不能及。況諸言說能及哉。離緣離相。言說不及。是謂清淨實相。妙菩提路。而聲聞但局名相。不能通達。故勉令善思。勿疲怠也。前文躡跡。廣明身心真妄。意在發正知見。顯如來藏。而學者見見未明。覺心未淨。故下文重開慧目。再爭余塵。使真精瞭然。則如來藏存於目擊矣。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心猶未了汝今諦聽。
(吳興曰。阿難所迷。心境轉細。如來所示。觀照愈深。故曰微密)。
真際曰。奢摩他。三止也。微密觀照。三觀也。經家所敘。則先慧而後定。如來所告。則先定而後慧。用顯圓融止觀體無二也。
阿難一切眾生輪迴世間(至)二者眾生同分妄見。
(吳興曰。此因阿難問見見非見。故發明二業之疑)。
(補註曰。別業者。分人妄見也。同分者。多人妄見也。故[彳*多]文先引別業。且喻阿難一人眼根之妄。次連同分。廣喻十方眾生根身器界同一妄耳)。
溫陵曰。二倒見妄。即同別二見也。由此見妄。循造妄業。故云當處發生。隨業受報人天諸趣。故云當業輪轉。
泐潭曰。別業言起惑之異。妄逐緣影。迷失正見。同業言感妄所同。妄隨生死。淪替本覺。
云何名為別業妄見(至)別有圓影五色重疊。
(孤山曰。目喻本是真智。燈喻本具真理。赤眚喻妄心。圓影喻妄境。境謂五陰。故云五色重疊)。
吳興曰。目有赤眚。則於燈見重疊之色。見有妄病。故於境起差別之惑。
於意云何此夜燈明(至)見圓影者名為何等。
(溫陵曰。惟彼見者目眚所成。喻差別妄見。非由境起。亦非根起。皆是眾生見病所成也)。
補註曰。五色圓影。既非燈色。又非見色。惟彼見者目眚所成。喻五陰妄境皆是眾生妄心所成也。惟眚之觀。謂獨有眚者見之也。名為何等。謂若是見色。見已成色。則彼眚人見圓影者。不得名為見矣。色即影也。
複次阿難若此圓影(至)云何眚人目見圓影。
(補註曰。此合上一節。難破圓影。一即燈見。二離燈見。至下文牒結。以顯其妄也)。
溫陵曰。上即燈見。既無實體。此離燈見。又無定處。足知其妄矣。
是故當知色實在燈(至)何況分別非燈非見。
(孤山曰。色實在燈。理體本真也。見病為影。妄心成境也。影見俱眚。心境皆妄也。見眚非病。謂有智眚人。知因目眚。終不執言圓影實有。故雖有眚。不為見病也。[辟]圓初心。無明雖在。而達無明本自不有。則無妄境可得也)。
(吳興曰。如來舉此推破性執者。正欲引例。阿難目觀山河等。皆是妄見。義在下文。其昭昭矣)。
孤山曰。燈有色而無影。影由目眚之為。智有照而無妄。妄由見病所起知。影由見病之為。則影與見俱眚病耳。而見眚者。自非病也。見眚者即見體也。見體本自無病。則影見之眚。皆為浮妄。了不相涉。故不應執言是燈是見。亦不應執非燈非見。如第二月。非體非影。全即虛妄。故不應窮詰也。是燈句。謂圓影由燈見而有。即因緣義也。非燈非見。謂圓影離燈見而有。即自然義也。前文已破。此重責之。故曰今欲名誰等。
(攜李曰。體謂真月。影謂水月)。
云何名為同分妄見(至)本所不見亦復不聞。
(資中曰。不祥氣現。惟災地見之。乃同業妄感也。彼無災地。不見不聞。喻有漏境界。惟妄覺之見。即同業妄見也。彼無漏者見本清淨。故釋迦化土。現淨穢之不同。諸天飯食。隨福德而有異也)。
泐潭曰。暈適佩玦。日月之災象也。彗孛飛流。星辰之災象也。負耳虹霓。陰陽之災象也。惡氣還日為暈。日食曰適。所謂適見於日月之災也。珮玦謂妖氣近日。如環珮之狀。星芒偏指曰彗。如彗帚也。芒氣四出曰孛。孛孛然也。絕跡而去曰飛。光跡相連曰流。陰陽之氣。或背日如負。旁日如耳。或明而為虹。暗而為霓。
阿難吾今為汝以此二事(至)然見眚者終無見咎。
(興福曰。二事者。別業眚見同分不祥也。法喻互顯。曰進退合明)。
(長水曰。喻別業之妄咎由根起。非由境也。雖由根起。特根之妄。非見之妄。故曰終無見咎)。
溫陵曰。圓影無實。則似境而已。乃見勞目眚所成。非燈色所造也。
例汝今日以目觀見(至)本覺明心覺緣非眚。
(補註曰。以眼根及山河等境。俱例圓影。然則所指見病。即無明也。無明即覺明也。上舉圓影無實。乃目眚所成。例今根境無實。乃無始無明所成。見與見緣下牒顯而注釋也)。
溫陵曰。見即根。見緣即境。此根與境。雖似現前實有。而元非實有。元我覺明見所緣眚之所成耳。見所緣三字。釋成覺明也。此一見字。即能見分。謂此覺明能見。其所緣者。即眚也。覺見即眚等。謂有覺有見。即為眚病。惟吾本覺明心。能覺諸緣者。非眚也。蓋本覺如好眼。覺明如眚病。根境如燈影耳。
吳興曰。無始見病。如目眚也。以法言之。則阿賴識能見相分。以惑言之。正屬無明。
覺所覺眚覺非眚中(至)性非眚者故不名見。
(補註曰。覺所覺下。牒上各緣非眚之意。釋前見見非見之疑也)。
(吳興曰。云何復名覺聞知見者。顯其離妄。亦責其未悟也。又阿難雲。而今更聞見見非見。重增迷悶。故今再示覺非眚中。此實見見也。閱此文者。當曉大途)。
真際曰。所覺即覺明等也。今吾覺其所覺是眚。而吾真覺非墯眚中。此實見見之時。見非是見也。真見如是。云何復以覺聞知見眚中之事。而名之哉。是故下。重明眚事。彼見下。重結見非是見也。
資中曰。皆即見眚。非見眚者。言可見之法。皆即眚病。非是見體。彼見真體。本非眚類。故不名見。
阿難諸眾生同是覺明(至)和合妄生和合妄死。
(吳興曰。真妄和合。故有生死。偏言妄者。真如在迷故)。
溫陵曰。合顯器界根身無非見病和合妄起也。覺明無漏妙心。即依真起妄者。
若能遠離諸和合緣(至)清淨本心本覺常住。
(溫陵曰。此示以開慧目淨覺心之要)。
吳興曰。不和合者。有似自然。下文所破。其義顧異。
阿難汝雖先悟本覺妙明(至)非和合生及不和合。
(攜李曰。前於妙明本覺。疑同因緣自然。既與辨質。而未明證道始覺非和合生及不和合。是為覺心餘塵。故再與辨之。使明淨也)。
補註曰。阿難前雲。因緣自然。諸和合相。與不和合。心猶未開。如來乃就同別二見文中。重破因緣自然二種之執。意謂阿難之心。必已悟矣。但和合等義。疑猶未明。故此下因辨覺元。而重與明之。先悟者已悟也。
阿難吾今復以前塵問汝(至)為與通和為與塞和。
(溫陵曰。則汝下。意謂設有所和。即涉妄塵。而不名妙淨矣)。
吳興曰。菩提心者。覺性也。上文雲。而猶未明如是覺元非和合生等。古人以佛果菩提解者謬矣。
若明和者且汝觀明(至)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真際曰。此章皆明浮塵幻相一無實體。不容穹詰)。
(孤山曰。性謂見性。見被明雜。豈得名見。明被見雜。豈得名明。和雜既失明性兩名。則知謂見和明。不成義理。故云和明非義。彼暗與通下。知非與明和。則余皆非也)。
資中曰。明屬前相。見屬內心。齊何處所。而論具雜。見之與相。目擊可分。明見相雜。作何形像。
溫陵曰。若非下。謂明若非見。不能見明。此疑若相雜也。明若即見。誰為能見。又非雜矣。必見下。謂惟見與明。體必圓滿。不合相和。蓋和則間雜。不圓滿矣。見必異明下。牒上結成非和也。
複次阿難又汝今者(至)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資中曰。上明和義。如水和土。今明合義。如蓋合函)。
(興福曰。既不離明。應無見暗。今既見暗。則非合明)。
溫陵曰。和則雜而不辨合則附而不離。合則不離故。明相滅時見亦隨滅。不複合暗。若不合暗而能見暗。則與明合時。應非見明。然既不見明。云何言與明合。云何了明非暗耶。合義不成。則菩提心非和合起矣。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我思惟(至)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真際曰。若和合不成。即非和合形對必然故也。此計真妄二法。了不相觸)。
溫陵曰。若非下。謂和則同而無畔。非和則異。故必有畔。且求畔不得。非非和矣。阿難下。謂相及乃有畔。畔義不成非非和矣。
又妙見精非和合者(至)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吳興曰。非和約體。不相入故。以際畔推之。非合約性。自差別故。以乖角破之)。
(資中曰。自徴心辦見以來。齊此廣破人執。此下陰入此界等文。破法執也)。
溫陵曰。以為非合。則根境乖背。既不知明。亦不顯見。二體既無。從何甄別合與非合之理耶。
阿難汝猶未明一切浮塵(至)迷悟生死了無所得。
(問。真常之性。人人本具。既無去來生死。奈何今之實有邪。資中答。不真常則有。真常則不有。[辟]之空水。目病則華。風擊則泡。豈其真常。若晴明澄湛。乃謂真常。於明湛中。靜求華泡。夫何所得能審乎。此則不疑聖言。惟務了幻妄。而復真常)。
溫陵曰。明暗通塞。合非合理。皆所謂浮塵幻相。和合妄起。和合妄滅。故曰當處出生隨處滅盡。本無有生。亦無和合。則幻妄稱相而已。幻無自性。依真而立。如華起空。全體即空。如泡生水。全體即水。故曰其性真為妙覺明體。近取諸身。遠取諸物。莫不皆然。故曰如是乃至等也。如來藏者。當人法身妙性也。依果而稱曰如來。含攝眾德曰藏。未嘗去來曰常住。暗不能昏曰妙明。不隨生滅曰不動。無不遍足曰周圓。妙萬物而至神。性一切而不異。曰妙真如性。能見是性。則迷悟生死。了不可得。蓋由離生滅斷常之見。而得圓妙藏性之體也。
(孤山曰。五陰等諸經皆列三科。謂陰處界。以對愚根樂各有三故。而今有四。更加六入。只是破十二處中內六是耳。隨[機]增減。何必定三。此並色心開合之殊。廣上浮塵諸幻化相也)。
阿難云何五陰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資中曰。色受想行識五者成體。蔭蔽妙明曰五陰)。
長水曰。梵語塞健陀。此雲蘊。古翻為陰。蘊謂積聚。陰謂蓋覆。積聚有為。蓋覆真性。
阿難辟如有人以清淨目(至)色陰當知亦復如是。
(溫陵曰。狂華喻色陰。狂相喻色境。皆妄感也)。
(攜李曰。淨目晴空。喻淨智。觀妙性故。迥無所有。勞目華空。喻妄因緣。幻色故。別見狂相。此色陰所起也)。
孤山曰。淨目況本具真智。睛空況本具真理。惟□睛虛。即理智一如也。迥無所有。絕九界妄色也。其人喻眾生也。背真合妄。故曰無故。不動目睛。妄心取著也。瞪以發勞。妄惑潤業也。於妙性中。現九界色。故曰於空見狂華等。
阿難是諸狂華非從空來(至)云何晴空號清明眼。
(泐潭曰。若有出入下。辨狂華不因空生。明色除不因境有。如若目出者下。辨狂華不因目出。明色陰不因根生也)。
(孤山曰。圓覺謂非惟惑此虛空實性。亦復迷彼實花生處是矣)。
溫陵曰。若有出入。則有實體。故非虛空。非空則實。故如阿難體更無所容。若華從目出。則得目之性。故應有見。今旋時既不見眼。又不翳眼。非目出矣。又若華從目出。則華在空時。目應無翳。云何見華。目尚有翳。必見晴空無華。方號清明眼邪。
是故當知色陰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資中曰。若知華相即空。則顯色陰本如來藏)。
溫陵曰。既了幻華無因。當知色陰虛妄。本非因緣自然。即如來藏。妙真如性。餘四例此。
阿難辟如瀑流波浪相續(至)行陰當知亦復如是。
(攜李曰。行[固]藏生。從妙湛流出。而明暗色空。皆入識真體。故以流水為喻)。
溫陵曰。妙湛妄動。隨境轉徙。念念遷謝。新新不停。故名行陰。而辟。瀑流也。以念念生滅。後不至前。故曰不相逾越。
阿難如是流性不因空生(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資中曰。若因水有下。開若因其水。別有流性。因果性別。則瀑流性。不㡴是水。能有是水。所有是流。一相若殊。俱㡴現在)。
溫陵曰。牒釋流性。不因空水非即非離。以明行陰無實體也。有所有相。謂流應離水。別有體相也。空非有外。水流其間。水外無流。流終依水。則非離空水矣。
阿難辟如有人取頻伽瓶(至)識陰當知亦復如是。
(攜李曰。頻伽好色鳥也。瓶形象之)。
(孤山曰。瓶喻妄業。空喻妄識。業牽識走如瓶擎空行。捨身受身。喻以遠行。現陰如此國。中陰生陰。悉如他國)。
泐潭曰。瓶作頻伽鳥形。有形無實。譬眾生妄身也。滿中之空。譬識陰也。性空真覺。周遍法界。一迷為識。故局在妄身之內。如瓶中之空耳。內外一空。喻性識一體。塞其兩孔。喻妄分同異也。空無往來。不可擎餉。以隨頻伽瓶故。妄有千里之行。他國之餉。喻性無生滅無舍受。以依幻妄身故。逃形於此。托生於彼。此迷性成識妄隨流轉之狀也。
阿難如是虛空非彼方來(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資中曰。此明性無往來無出入也。計有出入。皆為虛妄。生滅去來為如來藏。此楞伽以藏識。為如來藏也)。
孤山曰。虛空非從彼方。來入此方。若瓶盛空。從彼入此。何故彼方不見空少。此方不見空出。身心萬法。即如來藏妙真如性。道嫌揀擇。理忘情謂。凡有言說。皆為戲論。擬心動念。盡涉迷倒。大覺將與覺之。故此卷之初。權且明正。倒辨緣影。擇見精一。就其迷倒情計為之。拂心眼之塵翳。洗肺腸之垢濁。使心境灑落。真妄兩忘。然後融會入如來藏。遂知根塵處界法法無非妙真如性。此第二及第三卷大旨也。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第三
複次阿難云何六入(至)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資中曰。六根吸塵曰入)。
(問。何不直就根塵推破見性。而須指前勞目之事乎。攜李答。夫根塵遍。迷悟。必從要故。指凡夫易解之妄事。用開阿難未了之執情。向下塞耳聞聲。畜鼻覺觸例亦如是)。
吳興曰。前色陰中。辟如目睛。瞪以登勞。則於虛空別見狂花等相。蓋以目喻真。以勞喻妄。以華喻色。今指前喻。故云即彼目睛等。兼目與勞下。斯取前文能喻之根。便為此中所喻之法。以彼勞目。正是眼入虛妄之相故。當知眼入乃至意入。皆如空華。故六入文。並雲同是菩薩瞪發勞相。
因於明暗二種妄塵(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補註曰。按環師科經。此有三科。即彼目睛下。依真起妄。因於明暗下。辨妄無實。是故當知下。了妄即真。蓋謂妄無自性。全體即真也。餘五例此)。
溫陵曰。因塵發見。因根吸塵。故名眼入。然離塵無體。足知虛妄。乃至雲非明暗來。非根出等。既無所從。則非因緣自然。本如來藏。妙真如性矣。
阿難辟。如有人以兩手指(至)同是菩薩瞪發勞相。
(吳興曰。辟如者。此以假設其事。曉訓令悟。故云辟如。非取比況之義也。下文亦爾)。
溫陵曰。指本無聲。耳本無聞。妄相感觸。故頭中作聲。耳入之妄。皆如是也。必依指喻者。明凡聲本無。由妄感觸。非感非觸。彼此寂然。則如來藏本然真妙矣。耳勞因塞。乃至意勞因習。妄同眼勞。故例稱瞪發。
因於動靜二種妄塵(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真際曰。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身心。及地水火風空。皆無所從來。無所至去。緣合則有。緣離則滅。如幻如化。故云當處發生。隨處滅盡。此也)。
(泐潭曰。有聞成性。謂有所聞。則成有性)。
孤山曰。耳因動靜發聞。猶目因明暗發見也。諸經所說。對聲有聞。緣明有見。今文了義。靜亦名聞。暗亦名見。鼻聞通塞。意知生滅。例亦如是。
阿難辟如有人急畜其鼻(至)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溫陵曰。畜縮氣也。冷因畜有。不畜本無。鼻入之妄。皆如是也)。
(吳興曰。機者弩牙也。根有發聞之義。故取譬之)。
因於通塞二種妄塵(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溫陵曰。鼻聞通塞。亦猶耳聞動靜。而知覺以塵為相。故離彼無有。則非惟緣彼而生。而亦即彼為體。故知明暗動靜。乃至離合生滅之塵。與今見聞覺之性。混而為一。本如來藏中妙真如性矣。
阿難譬如有人以舌䑛吻(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資中曰。吻非舌甜。因勞妄有。故不動之時。淡性常在。舌入之妄。皆如是也)。
溫陵曰。口之以味性也。以舌取味曰䑛。熟蚳令勞甚言取著之狀。
阿難辟如有人以一冷手(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資中曰。身入之覺。由觸所顯。蓋以離觸之時。覺知此身無合之覺。是以合覺。顯於離知也)。
溫陵曰。身入生觸。然觸無自性。猶如二手冷熱相涉。兩無定勢。足知其妄也。手不自觸。因合覺觸。故曰合覺之觸。合不自合。因離知合。故曰顯於離知。涉勢若成等者。謂以熱涉冷。使冷成熱。亦則勞觸而已。
阿難辟如有人勞啳則眠(至)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資中曰。意入主於憶知。憶知生於寤寐。故托睡寤以明也)。
(補註曰。意以生滅為性。而其體不出憶忘眠寤之境。由四相妄遷。名曰顛倒)。
吳興曰。寤則覽塵斯憶。睡則失憶為忘。又睡中有夢。寤中有忘。皆是覽塵失憶之相。憶之則生。忘之則滅。故下文雲。因於生滅二種妄塵也。以妄對真。即是顛倒。此二妄塵復為生住異滅。四種細相。吸習此相。中歸意根。四相剎那。前後不雜。故曰不相逾越。
因於生滅二種妄塵(至)生滅二塵畢竟無體。
(溫陵曰。意生覺知。而根潛身中。故云集知居中。意著法塵。而想像內發。故云吸撮內塵)。
(泐潭曰。眼等五根。但緣現境。惟意知根能緣過去。乃是流入五根不及之地雖通兩釋。孤山義為正錄之)。
孤山曰。前舉四相。此惟二者。以生攝住。以滅收異。而且以憶者為生。忘者為滅。內塵法塵也。見聞逆流者。以憶故則能逆緣。落謝五塵。即覽塵斯憶也。流不及地者。以忘故則成緣。于思不及處。即失憶為忘也。
如是阿難當知如是(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補註曰。將何為寐。令誰受滅。為受二字。當作知字。寤寐當互破。但文略耳)。
(長水曰。覺知之性。離斯二者。故知空華)。
資中曰。列子云。其寤也形開。其寐也形交。交即合也。寤寐二相。自是形之開合。汝覺知性。則無別體。故云同於空華。
複次阿難云何十二處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興福曰。六根六塵名十二處。處為生門。心心所法於中生長。故名為處)。
孤山曰。前六入破六根。雖以塵對辨。而正意在根。今十二處。雖根塵互破。正破在塵。後十八界。雖根境識三相對推破。而正意惟在六識也。
阿難汝且觀此祇陀樹林(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泐潭曰。樹林泉池色也。能觀此者眼也)。
(吳興曰。初五陰中。以喻比法。用破執情。次六入中。指假設事。顯其妄相。今十二處乃至七大。即於現前見聞之境。及近所目擊者。示其藏性。是則經文從疏泊親。去假就實。善巧開發之意。瞭然可別矣)。
溫陵曰。眼能生色。則眼為色性。然見空之時。既無色相。則色性應銷。眼中之色性既銷。則顯發一切都無色相矣。且色空二法對待而顯。色相既無。何以顯空。故曰誰明空質。然則計眼生色處者妄也。空亦如是者。因色例空。亦無定處也。若複色塵下。謂色能生見。則觀空之時。見無所生。故曰銷亡。亡即無見。誰明空色。然則計色生眼處者妄也。
(長水曰。此明眼色二處。俱無生也)。
阿難汝更聽此祇陀園中(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孤山曰。若無來往下。謂聲不來耳。耳不往聲。聞義不立。此見耳與聲。二處無生也)。
溫陵曰。如我入城。祇林無我。喻聲來耳邊。則余處無聲。然千眾皆聞。則聲處無實矣。若復汝耳下。謂如我歸林。城中無我。喻耳往聲處。則余處無耳。然異音皆聞。則耳處無實矣。
阿難汝又嗅此爐中栴檀(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攜李曰。此中義理稍難成立。且鼻舌身三者。是合中知也。設四十里內聞香。亦是香有殊勝之力。其氣遠騰。彼合知處。久久方聞)。
(長水曰。此見鼻與香一處無生也)。
(溫陵曰。鼻根聞香。由境有勝劣故。聞有遠近。法華經所謂。此香六銖價值。娑婆世界者。非以勝乎)。
溫陵曰。華嚴經有云。牛頭栴檀香。從離垢出。若以塗身。火不能燒。佛言。鼻非栴檀。非鼻生也。藉爇而有。非空生也。香質木也。煙非木也。離木離煙。又遠四十里聞香。豈木生哉。既非鼻非空非木。則無實處矣。
阿難汝常二時眾中持缽(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長水曰。此言苦與味二處無生也)。
(資中曰。虛空無味。不可辨明。故托咸以辨)。
溫陵曰。生於汝舌下。謂舌無定味。又非多體。則味不生於舌矣。石蜜沙糖也。堅如沙石。若生於食下。謂食不自知。因舌知味。縱食能知。則知不在汝。便同他食。汝無所預。何名知味。理既不然。則味不生於食矣。若生於空下。謂虛空無味。則味不生於空矣。
阿難汝常晨朝以手摩頭(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長水曰。此明身觸二處無生也)。
(真際曰。觸有能所。方名為觸。頭足一體。豈名觸耶)。
溫陵曰。觸因根境。能所相感。而獨依根明者。示萬法一體。由妄分能所。故有妄觸。然在手在頭。初無定處。即身典觸處。皆虛妄矣。若各各有下。二者合辨身觸二處。皆無實矣。觸則無成者。謂觸鬚二物。一則不成。非所非能。言皆無實處。
阿難汝常意中所緣善惡(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孤山曰。即汝即心者。防轉計也。云何下難也。汝心惟一。云何有二。根塵俱知。是二心也。離合冷暖者。觸塵也)。
(吳興曰。法若非知。則非色聲。若是色聲。自應可知。今既無知。豈應藏於色空之外耶)。
(攜李曰。此十二處是心體根本。諸根緣此以生。故外論□之勃路拿。勃路拿者。即根本義也)。
溫陵曰。善惡緣慮心也。無記昏住心也。意緣不出此三。而吸撮內塵。成所緣法。故曰生成法則。若即心者下。謂法若即心。則不屬塵。既非所緣。何成意處。法塵非相。因意知顯。故問為知非知。知則屬心。然體異於汝。又且非塵。故同他心量。設若非知。然此法塵既非色等。特由知發。今既非知。處當何在。既色空之內無所表顯。不應存於色空之外。況空又非有外也。則心緣意處。終無實矣。
複次阿難云何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孤山曰。界者。因也。種族也)。
溫陵曰。根塵識三各六。分內外中為界。
阿難如汝所明眼色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資中曰。若識因眼生。則無塵可知。故見非青黃云云)。
(吳興曰。謂眼色共生。則此識性應妄。根塵兩合。合則其識中離。亦不成界)。
(孤山曰。體性雜亂。謂根境兩屬。乘程族也)。
溫陵曰。若獨因眼。不有色空。則識無所緣。見無所表。界無所立。非因眼矣。若因色生。當隨色滅。色滅空現。當不識知矣。若亦識知。則是色相遷變。汝識獨存。獨則無鄰。界從何立。非因色矣。從變下牒難。變則無體。故界相自無。若不隨變。則識性常一。當一於色。應不識空。理又不然。非從色生矣。若眼色兼合。共生識界。當半有知半無知。故曰中離。若中離者。半合根半合境。故曰兩合。二義推窮。皆不成界。既不因色。亦不兼二。諸妄並除。藏性自顯。餘五例此。
阿難又汝所明耳聲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長水曰。若因耳生等。破勝義根也。若無前境。根自無知。若實無知。更有何識。若取耳文等。破浮塵根也。設取浮塵之耳。容有聞者。若無動靜。亦不成聞。云何將此可見浮塵雜色觸法為識界耶。則耳下雙質二根也。聲能生識。何假於聞。若無於聞。聲亦不有。縱謂識從聲生。又許因根有相。則文聲時。即是文識。若不文識。則非界義。若文於識。識則同聲。既能了之識。作所聞之境。誰為能知。知此間識)。
溫陵曰。耳識別了曰知。耳形觸聲曰聞。皆由動靜而發。若無動靜。各無所成矣。知乃識之體。故曰知尚無成。識何形貌。聞恃耳形雜物色觸聲塵而已。非耳識也。故曰云何耳形。名為識界。若謂識生於聲。則識因境有。自不關根。然不因根聞。何知聲所。許聲因聞。謂聲因聞許也。然識從聲生。聲即識矣。則聞應聞識。設若不聞。又非界義。皆不可也。識為能聞。聲為所聞。若實聞識。識則同聲。已為所聞。誰為能聞。故曰誰知聞識。能聞而無知。則如草木。又不可也。依根依境。單論既非。不應二者合成識界。而為中位。中位既無。邊界何立。
阿難又汝所明鼻香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孤山曰。若取肉形下。破浮塵根也)。
(孤山曰。若取嗅知下。破勝義也)。
(溫陵曰。肉質之知屬身。故曰無觸非鼻非空之知屬空。故曰肉應非覺。伊蘭臭樹也)。
(吳興曰。從二物不[吳]下。以根從境破境。既有二根。應成兩先。定云為香為臭。次責雲。臭則非香。香應非臭。意在俱文。墮兩鼻之失也。若鼻是一。復以境從根破。根既惟一。境云何二。二性不立。識界奚存。已上皆破根)。
(孤山曰。中間識也。內外根境也)。
溫陵曰。名身則非鼻。名觸則屬身根所對之塵。故曰鼻尚無名也。肉質之知屬身。故元觸非鼻。虛空之知屬空。故肉應無覺。又應空是汝身。則今阿難身空。無所在矣。此計識因鼻生者妄也。若知屬香。則鼻不預知。知不屬香矣。若香生鼻。則木應無香。且伊蘭之臭。旃檀之香。二物不來。鼻作何氣。則香不生鼻矣。此計識因香生者妄也。臭則非香下。境二則根亦應二。此皆遣識心分別計度也。若鼻是一下。以根一境。則境性互奪。從何立界。若因香生識下。不見眼鼻識因香而有。應不知香。若曰能知。即非香生。若曰不知。即不名識。皆不可也。香非知有香下。香不因根。則不成香界。識不知香。則不成識界。識界奚存。
(問。既雲以香為知。知自屬香。豈非破境邪。資中答。斯蓋對根而說。正破勝義。下文不對根辨。方破境生也)。
阿難又汝所明舌味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孤山曰。初因舌是破自生。二因味是破他生。三不應虛空是破無因生。四舌未和合是破共生。前後諸文皆爾。此中最顯)。
(吳興曰。鹹淡甘辛。略舉四味。詳則有六。更加苦酢。言和合者。眾未共成也。俱生者。本性不易也。變異者。燒者異本也)。
溫陵曰。甘蔗等舉五味也。味因舌嘗。若舌本苦。則無能嘗者。孰為識體。若舌本淡。既不因境。味無所生。無味與對。從何立界。此計識因舌生者妄也。識自為味。謂識即味也。同於舌根。謂識不自嘗也。又一切味下。謂識因味生。則味多識亦應多。識一味亦應一。體必味生者。牒定識因味生也。鹹淡甘辛同為一味者。結成識一味亦應一也。異識既一。異味既同。則無分別。無別則非識。非識則無界。此計識因味生者妄也。根境合混。則自性無定。從何生界。
阿難又汝所明身觸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攜李曰。為身所證。說名為觸。觸因感物而生。物無情不能知。觸則知觸者)。
溫陵曰。覺觀即身識。而以合離二境為緣。若無緣則無識。是則因境非因身也。若因觸生下。謂若無身即不知合離。是又因身非因境也。物不觸知身知有觸者。徒觸不能生知。因身然後知觸。此明身識由根境合顯也。合則當知。身即觸也。觸即身也。若身即觸。則身非身矣。若觸即身。則觸非觸矣。身觸互奪。故無處所。合身則無觸位故。即為身體。離身則無觸用故。即同虛空。然則內外中間之位。皆不成立矣。
阿難又汝所明意法為緣(至)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吳興曰。俱舍論雲。集起名心。籌量名意。了別名識。此文識心。同彼第一。即意根也。思量兼了別性。同彼第三。第三即意根所生之識也。彼第二亦云意者。蓋識之異名耳。故婆娑中。明心意識三無有差別。如火名㷔。亦名為熾。亦名燒薪。是知意識名同。但約先後。以分二叉也)。
溫陵曰。意識發於所思。意根生於法塵。二者皆屬前境。離此則根無形。識無用。是必因境。計根生者妄也。又汝識心下。又辨根識混濫不成因界也。同則無復能所。異則不能有識。二既混濫。已無自性。則界無所立矣。
資中曰。以五塵之法。各配五根。離五塵外。意無別法。
長水曰。法法者。法塵之法也。
槜李曰。色空動靜通塞。即色聲香三塵也。合離即味觸兩塵。生滅即法塵。然生滅但是五塵通相。離五無體。故云生則諸法生。滅則諸法滅也。
補註曰。所因者。即法塵也。所因之法。自無實狀。則因之生識。復作何狀耶。狀不有則界亦亡矣。既非因緣自然。是謂妙真如性也。
溫陵曰。前近取諸身。顯如來藏。故依陰入處界四科以明。雖悟一身。未融萬法。根境尚異。見性未圓。後復遠取諸物。圓示藏性。故依地水火風空見識七大。以明使悟。物我同根。是非一體。法法圓成。塵塵周遍法界。頌雲。若人慾識真空理。身內真如還遍外。情與無情共一體。處處皆同真法界。此七大之大旨也。謂之大者。以性圓周遍。含裹十分為義。所以有七者。萬法生成。不離四大。而依空建立。因見有覺。因識有知故也。
(泐潭曰。前五無情所具。後二有情無之。今舉其七。則萬法該矣。然彼大性。先非水火。亦非空識。全一如來藏體。循業發現而已)。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因緣自然二俱排擯。
(孤山曰。阿難恐眾生聞音和合則滯於有聞。今排擯則溺於空。不達中道。動成戲論。故請開示)。
溫陵曰。此依權教問難。由四大發起。七大因緣自然之義也。
爾時世尊告阿難言(至)如旋火輪未有休息。
(吳興曰。若彼大性下。破非和合之疑也。以阿難既執和合。疑非和合。故今破之)。
資中曰。權教雖說和合。都無實義。蓋彼大性果非和合。則如虛空。不和諸色。殆不然也。若果和合。則同彼萬變。相成相續。展轉虛妄。又不然也。旋火之輪。無有實體。喻虛妄相成相續之相也。四大之性不和四大之相。此約真如隨緣。不同頑空之性也。既破非和。恐計和合。故復破之。此約真如不同變化等相也。
阿難如水成冰冰還成水。
(溫陵曰。直示大性。非和不和之理。而起後文。故復召告也)。
資中曰。夫水何和而成冰。冰何和而成水。七大之性。不因和合。循業發現。如此而已。
汝觀地性粗為大地(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興福曰。地者和合微塵之聚。若離於心。即無所得)。
(孤山曰。既能析色為空。亦可合空成色)。
(資中曰。若空不可合色從何生。故知此色本無自性)。
(孤山曰。如來藏即心性中道也。即俗而真。故曰性色真空。即真而俗故曰性空真色。以真俗即中故。並雲性三諦圓。雲不一不異。非縱非橫。名如來藏。俗則十界備矣。真則生佛寂然。此言理具非關事造。然理必雲。事事豈殊理理事雙泯。故曰清淨本然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彼彼互攝。一一相融。故曰周遍法界。隨眾生心下。即如來藏隨染淨緣。順差別業。變造十界依正之事也。世間通指九界因緣。義含自他共三性。自然即無因性)。
溫陵曰。塵之細者曰微。細之又細曰極微。微之又微曰鄰虛。極微之塵猶有微色。故名色邊際相。折極微為七分。則微色殆虛。故名鄰虛。
泐潭曰。若此鄰虛下先立。理下辨羽。汝今問言下。此明諸變化相非和合法。色合則不應名空。空合則不應析色。知空非和合。則色非和合矣。如來藏性。萬法一如。而循發似異。遂有七大之名。特體用異稱耳。真空者。一如之體也。故必大皆言真空。七大即循業之用也。故曰性空真色乃至性空真識。體用不二故。相依互舉。不離妙性故。一一言性也。不垢不淨曰清淨。非和不和曰本然。無乎不在曰周遍。既非垢淨和合。而能成七大萬法者。但隨心應量。循業發現而已。後雲。汝以空明則有空現。地水火風各各發明則各各現。此隨心應量之事也。背覺合塵。故發塵勞。滅塵合覺。故發真如。此循業發現之事也。至於十界所正之相。萬形纖悉之理。莫非隨應循發者也。然此規相元妄。無可指陳。規性元真。唯妙覺明。理絕情謂。不容妄度。故但有言說。都無實義所以第一義諦。擬心則差。動念則乖。惟居一切時不起妄念。不用計度。然後相職心分應也。
阿難火性無我寄於諸緣(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吳興曰。陽燧取火珠也。以銅為之。其形如鏡。淮南謂陽燧見日。然而為火。是也)。
(攜李曰。相遠顯非和合之性無從破自然之情)。
(長水曰。三物相遼。火無方所。凡所測度。皆妄計也。由體大故。周遍法界。由用廣故。循業發現此火性真空之義)。
溫陵曰。火無自體。寓物成形。故曰無我。眾名和合。詰之各有根本。真和合也。火名和合。詰之各無根本。非和合矣。優樓頻螺雲木瓜林。迦葉波雲龜氏。瞿云云地最勝。亦云日種。
孤山曰。瞿曇星名。從星立姓。至於後代。改姓釋迦。
攜李曰。陽燧者。崔豹古今注云。以銅為之。如鏡之狀。照物則影倒。向日則火出。淮南子云。陽燧。火方諸也。論衡曰。於五月丙午日午時。銷煉五方石。圓如鏡中央窪。紆者屈也。
阿難水性不定流息無恆(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資中曰。方諸陰物月。群陰之宗。氣數相感。故水從出淮南謂。方諸見月。津而為水。是也)。
(吳興曰。初言汝元不知。次言猶言尚言。宛言全言曾而終。又言元者。初意恕之終意責之。輕重有序也)。
溫陵曰。求則流。否則息。所謂流息無恆也。迦毗羅等四皆外道。善幻術。太陰精。月中之水也。月望前曰白。亭午曰晝。方諸取水之珠也。即陰燧也。
孤山曰。淮南子云。方諸見月。則津而為水。高誘注曰。方諸陰燧大蛤也。熟拭令熱以向月。則水生也。許慎注曰。方石也。諸珠也。譯人今取許注。故文雲。從珠中出等也。謂林木既不吐流。明知此水非從月降。水非月來。又非珠出。不從空生。則本然周遍。非和合矣。
(川澤陂池。流行不息。而獨言方諸者。取業用言之也)。
阿難風性無體動靜不常(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真際曰。僧伽梨大衣也。袈裟從色得名。三衣通稱)。
(真際曰。阿難下辨風非應出也)。
(泐潭曰。若生虛空下。辨非空生也。虛空當滅者。謂無風時。亦應無空)。
(真際曰。若風自生下。辨風非生彼面也)。
(泐潭曰。風性動空性靜。故不相參雜)。
(攜李曰。言法界。又言國土者。遍界對一人言。國土對衣服言)。
溫陵曰。拂衣則動。垂衣則靜。所謂動靜不常也。汝審下。謂三性不參。三性相隔。求風所從。杳莫可究。既非衣出。又非空生。非生彼面。了無所從。非和合矣。謂本然周遍。循業發現。得不信哉。風性或作風心誤也。
阿難空性無形因色顯發(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孤山曰。西天貴賤族分四姓。如此方四民。剎帝利王族也。婆羅門淨志也。亦云淨行。以守道居正。潔白其操也。毗舍商賈也。首陀農夫也。是謂四姓頗羅墮利根也。旃陀羅魁膾也。此又智愚之族也)。
(攜李曰。未鑿土前。地無通達。則空非無因也。謂因鑿土而出。則空居土外。故土出時。應見空入。此辨明空不因土也。謂空士同休。則土出時何不見空同土而出。又非同體矣智論雲。佛說四大無處不有。故名為大。若言大性周遍。必須指事即理。攝末歸本。不可名而名之。是謂如來藏也。或有直以藏性。釋於大名者。一何誤哉)。
(泐潭曰。空與覺亦體用不二。故相依而舉一之空。喻一法性也。十方之空。喻萬法性也。由一觀萬。由自觀他性無二別。特形器妄辨耳)。
溫陵曰。鑿土得空。所謂因色顯發也。
補註曰。若因土出下。謂虛空若因土出。則鑿土出井之時。應見虛空。出於土而入於井。今既不然矣。故又破雲。虛空若無出入。則空與土。二無有異。而同體矣。既同體則土出井時。何不見空從井出邪。
溫陵曰。汝更下。令詳察其非因緣自然也。鑿空虛實。謂鑿實空虛也。上諸巧辨。皆遣識心妄計。而顯圓融真體也。若此虛空下。會上義而通前文也。由上所明。非因緣和合。則知空性圓偏。非生滅法。一大既爾。余大皆然。故通言地水火風。雲現前者。使觸事而明。無他求也。若悟虛空。性圓周遍。本無出入。即悟四大性真圓融本無生滅也。
(吳興曰。經文四大後。所以點空均名五大者。蓋諸經常談惟四而已。此既異彼。故特言之。下根識中。其例亦爾。通名七者。且依事立)。
阿難見覺無知因色空有(至)或同非同或異非異。
(長水曰。此以大種義破。諸見計情也)。
(攜李曰。此問四句。一同。二異。三亦同)。
溫陵曰。見覺之體。本自無知。
阿難此見若復與明與暗(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資中曰。上總標。下詳辨。相亡猶相奪也)。
(泐潭曰。見性常住。境性代易。云何為一。根境相因。離明暗空。則無見相。云何非一)。
(資中曰。明暗有差別。見性無差別云何。或同根塵相因。而有離三元無。云何為異。分空分見。本無邊際。云何非同。見無遷改。境有變更。云何非異)。
(溫陵曰。為生為滅等者。生滅同異。皆因妄塵。非生非異。不離妄計離此諸妄。即如來藏也)。
溫陵曰。阿難下。辨非一體也。若此見精下。辨非異體也。明暗相背下。辨非或同非同。或。異非異也。汝更下。令詳察其性真圓融。不涉諸妄也。若見聞知者。前於六根廣破眼見。余根並略。今類通顯示。其性皆遍。聞即耳根。覺即鼻舌身根。知即意根不言覺者略也。性見等者。亦體用相依。而舉有見有覺。雖覺明之咎。而體實性見。用實覺精也。如一下。例余根也。嘗觸即舌根。以味合方覺。故亦名觸。覺觸覺知。即身意根也。
阿難識性無源因於六種(至)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溫陵曰。見根也。相境也)。
(長水曰。日中無月。既無見月之識。應知非是無因而有也)。
(資中曰。前文詳辨意皆萃此。故自根境。萬法總會。而旁通也)。
(長水曰。覺明即本覺明心也)。
真際曰。根但照境。故知鏡中。識有了別。故能標指。
溫陵曰。阿難若汝下。明識性非生於見亦非生於相也。若生下。明非生於空也。若生於空。則非是相。亦非是見。非是見則無所辨。非是相則無所緣。若無所緣。能緣何立。又處此非相非見之間。識體若空。則同龜毛。識體若有。非同物象。既自無體。安能有用。故曰欲何分別。若無下。明非無因也。
溫陵曰。見托根。相托境。有出可狀。無出非相。識何所從出邪。識有分別名動。見無分別名澄。識動見澄。性相隔異。見與識隔。聞知亦然。皆非和合。又非自然。是則性真圓融。不涉諸妄矣。若此識心總指識大。了別見聞覺知。別指六識也。兼彼空等。總會七大。旁通萬法也。既本無所從。則湛然圓遍。地等既爾。世界眾生物。物皆爾。不惟地等名大。草芥塵毛皆可名大。性真圓融。本無生滅矣。阿難下。謂識體深潛。當微細沉思。不可粗浮。觀得其真。則悟其本如來藏矣。識知皆出於性明。故曰性識明知。識雖覺明之咎。其體實真。故曰覺明真識。體用不二。真妄一如。所以迭舉也。
(泐潭曰。七大者。地水火風空見識是也。按六大經獨不言見大。而曰六大者。合內外而言也)。
爾時阿難及諸大眾(至)獲本妙心常住不滅。
(溫陵曰。自初決擇心見。絲至陰入七大。多方發明。使悟器界萬法當體全真本如來藏。是謂微妙開示也既悟器界性真圓融。故身心蕩然。得無掛礙。悟妙覺湛然周遍法界。故各各自知心遍十方也)。
孤山曰。各各自知。即能覺之智也。心遍十方。即所覺之理也。常住真心。遍融十界。故曰十方。見十方空。謂十界循業發現之空也。迷妄有空。比真為小故以掌葉為喻。一切世間等。謂依空立世界也。即十界循業發現依正之法耳。皆即菩提等。謂十方虛空十界依正。一法叵得。皆我真心。含裹十方者。即此真心。具足十界。而非斷滅。觀此文者。豈疑無情有性。無情作佛之說耶。反觀下。阿難大眾。自觀己界正報之身也。虛空巨海。以況心精。微塵浮漚。以況己質。理即□□。若塵存而漚起。事即理故。若塵亡而漚滅。□□□二。故曰無從獲本妙心等。得分真智。知本覺理。得未曾有。謂得圓頓之解也。
(天台智者。禪法華經。深達罪福相。遍照於十方。亦云十方。即十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