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 · 十九、四失
(素問征四失論)
黃帝在明堂,雷公侍坐。黃帝曰:夫子所通書受事眾多矣,試言得失之意,所以得之,所以失之。
(明堂,王者南面以朝諸侯、布政令之所,非前篇明堂之謂。得失之意,言學力功用之何如也。夫音扶。)
雷公對曰:循經受業,皆言十全,其時有過失者,願聞其事解也。
(言根據經受學,謂已十全,而用以延醫,則時有過失,莫知所以,願聞其事之解說也。)
帝曰:子年少智未及邪?將言以雜合邪?
(智未及,謂計慮之未周也。言以雜合,謂己無定見,故雜合眾說而不能獨斷也。然則皆言十全者,正以其未全耳。邪,耶同。)
夫經脈十二,絡脈三百六十五,此皆人之所明知,工之所循用也。
(循,根據順也。此言經絡之略,誰不能知?即循經受業之謂耳。)
所以不十全者,精神不專,志意不理,外內相失,故時疑殆。
(既已循經受業,而猶不能十全者何也?蓋道統之傳,載由經籍,圓通運用,妙出吾心。使必欲按圖索驥,則後先易轍,未有不失者矣。故精神不能專一者,以中無主而雜合也。志意不分條理者,以心不明而紛亂也。外內相失者,以彼我之神不交,心手之用不應也。故時有疑惑,致乎危殆。孟子曰:梓匠輪輿,能與人規矩,不能使人巧。然則循經受業,徒讀父書奚益哉?此過失之解也。)
診不知陰陽逆從之理,此治之一失也。
(陰陽逆從之理,脈色證治,無不賴之。不知此者,惡足言診?此一失也。)
受師不卒,妄作離術,謬言為道,更名自功,妄用砭石,後遺身咎,此治之二失也。
(受師不卒者,學業未精,苟且自是也。妄作離術者,不明正道,假借異端也。謬言為道、更名自功者,侈口妄譚,巧立名色以欺人也。及有不宜砭石而妄用者,是不明針灸之理,安得免於災咎?此二失也。)
不適貧富貴賤之居,坐之薄濃,形之寒溫,不適飲食之宜,不別人之勇怯,不知比類,足以自亂,不足以自明,此治之三失也。
(適,察其所便也。坐,處也。察貧富貴賤之常,則情志勞佚可知。察處之薄濃,則奉養豐儉可知。察形之寒溫,則強弱堅脆、受邪微甚可知。察飲食之宜否,則五味之損益、用藥之寒熱可知。凡此者,使不能比別例類以求其詳,則未免自亂矣,明者固如是乎?此三失也。)
診病不問其始,憂患飲食之失節,起居之過度,或傷於毒,不先言此,卒持寸口,何病能中?妄言作名,為粗所窮,此治之四失也。
(凡診病之道,必先察其致病之因,而後參合以脈,則其陰陽虛實,顯然自明。使不問其始,是不求其本也。又若憂患飲食之失節,內因也。起居之過度,外因也。或傷於毒,不內外因也。不先察其因而卒持寸口,自謂脈神,無待於問,亦焉知真假逆從,脈證原有不合,倉卒一診,安能盡中病情?心無定見,故妄言作名。誤治傷生,損德孰甚,人己皆為所窮,蓋粗疏不精所致,此四失也。)
是以世人之語者,馳千里之外。
(工之得失,則毀譽之遠聞也。)
不明尺寸之論,診無人事治數之道,從容之葆,坐持寸口,診不中五脈,百病所起,始以自怨,遺師其咎。
(人事治數之道,即前篇貴賤貧富守數據治之謂。從容,周詳也。葆,韜藏也。知周學富,即從容之葆也。若理數未明而徒持寸口,則五臟之脈且不能中,又焉知百病之所起?是以動多過失,乃始知自怨其無術,而歸咎於師傳之未盡,豈其然哉?!語云:學到知羞處,方知藝不精。今之人多有終身不知羞者,果何如其人也?葆音保。)
是故治不能循理,棄術於市,妄治時愈,愚心自得。
(市,多人處也。不能循理,焉能濟人?人不相信,如棄術於市,言見棄於眾人也。然亦有妄施治療,偶或一愈,愚者不知為僥倖,而忻然信為心得,則未免以非為是,而後人踵其害矣。)
嗚呼!窈窈冥冥,熟知其道?道之大者,擬於天地,配於四海。
(窈窈冥冥,道深玄也。熟當作孰。擬於天地,言高濃之無窮,配於四海,言深廣之難測,見不可以易言也。)
汝不知道之諭,受以明為晦。
(不知道之諭,不得其旨也。失其旨則未免因辭害意,反因明訓而為晦,此醫家之大戒也。晦,不明之謂。)